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區別分析_第1頁
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區別分析_第2頁
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區別分析_第3頁
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區別分析_第4頁
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區別分析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區別及籌劃案例:甲公司主營生產銷售鋁合金門窗, 兼營鋁合金門窗安裝業務。201X年3月,銷 售給乙公司鋁合金門窗取得產品銷售收入 23400元,同時取得為乙公司安裝所銷售門 窗的勞務收入7020元。201 X年4月上旬, 銷售給丙公司鋁合金門窗取得產品銷售收 入11700元(本次未提供安裝勞務)。同月 下旬,甲公司又為丙公司安裝丙公司自行購 買的鋁合金門窗,取得勞務收入5550元。以上收入均含稅,均通過銀行收取,且銷 售與安裝鋁合金門窗的收入能分開核算。請 問甲公司應如何計繳3月和4月的增值稅?解析:本案例表面上的問題是甲公司在3 月和4月分別收取的銷售產品及勞務收入應 該

2、如何納稅,但主要問題實際上是為了弄清 楚甲公司這倆月分別提供的安裝勞務的屬 性,即對提供的安裝勞務究竟應該定性為混 合經營還是兼營行為,在弄清楚該問題后, 才能正確判斷對甲公司收取的這兩筆勞務 收入究竟是按照銷售貨物還是按照銷售勞 務納稅。兩筆銷售業務應納稅情況及會計分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 十條對混合銷售所下的定義為:“一項銷售 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 售?!睂φ赵摱x,3月份的兩筆銷售業務 具備了該定義的全部特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盡管銷售鋁合金門窗屬于銷售貨物, 單獨提供門窗安裝勞務屬于銷售服務中的 建筑安裝服務,但甲公司該月銷售鋁合金門 窗及同時提供的安裝勞

3、務發生在同一項銷 售行為中,且兩項銷售行為從邏輯上有著緊 密的從屬關系。二是甲公司銷售鋁合金門窗并同時提供 安裝勞務兩項銷售行為的對象系同一銷售 對象乙公司,且銷售款項均向乙公司收取。所以,甲公司3月份銷售鋁合金門窗給乙 公司并同時提供的安裝勞務應該定性為混 合銷售。但是,由于甲公司屬于從事貨物的 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所以,應該按 照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單位銷售 貨物的適應稅率一并計繳17%的增值稅。應納稅收入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收到的銷售總收入為30420元(23400+7020)。不含稅收入為26000元(30420 + 1.17)。增值稅銷項稅額為4420元(26000X17

4、%)。相關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30420貸:主營業務收入26000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一銷項稅44203月份兩筆銷售屬于兼營業務在本案例中,甲公司生產銷售鋁合金門窗,同時又兼營鋁合金門窗安裝業務。這里的“兼營”屬于商事登記制度對企業 經營不同種類業務所使用的專業術語,而稅 法對“兼營”的概念僅是指納稅人從事不同 銷售行為如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 產或者不動產,工商登記確定的兼營不等于 從稅法角度判斷的兼營,兩種“兼營”概念 的含義不同,所以,在納稅問題上判斷是否 屬于兼營業務時,必須遵從稅法的規定。混合銷售指的是一項銷售活動中的兩項 銷售行為之間必須從邏輯上有著緊密的從 屬關系。其邏

5、輯關系是:因為有了 A,才有 了 B,B的發生以A的發生為前提,且兩者 之間有著密切關聯,這是判斷混合銷售的關 鍵。結合本案例,因為有了銷售鋁合金門窗 的業務在先,甲公司才同時提供了為其所銷 售鋁合金門窗進行安裝的業務,兩者之間有 著密切關聯,這兩項業務才屬于混合銷售。必須注意的是,如果甲公司在幫助乙公司 安裝鋁合金門窗時,又同時為乙公司提供了 與所銷售鋁合金門窗業務不相關的其他業 務,如水電安裝、鋪設地板、家具油漆、墻 面粉刷等業務,因為這些業務都與銷售鋁合 金門窗業務沒有關聯,不構成混合銷售,屬 于各自獨立的銷售行為,所以,應該按照兼 營行為處理。4月份兩筆銷售業務應納稅情況及會計處 理盡

6、管甲公司4月上旬銷售過鋁合金門窗給 丙公司,但這次銷售并未同時給丙公司提供 安裝勞務,4月下旬甲公司提供安裝勞務的 是丙公司另外購買的鋁合金門窗。所以,有 別于3月份銷售的情況是,盡管甲公司在兩 月均分別向乙公司和丙公司提供了銷售鋁 合金門窗銷售和安裝勞務,盡管兩項業務的 銷售對象相同,但甲公司4月份對丙公司提 供的鋁合金門窗銷售和安裝業務屬于各自 獨立的兩項業務。甲公司銷售與安裝鋁合金門窗的收入能 分開核算,這說明如果確認為兼營行為,則 可以按照兩項業務所適用的不同稅率分別 計算繳納增值稅。反過來,如果不能分開核 算,則應該按照兼營業務中高稅率的業務計 繳增值稅。在本案例中,如果按照高稅率,

7、 則應該按銷售貨物17%的稅率計繳增值稅, 這對企業很不利。綜上所述,甲公司4月份向丙公司提供的 銷售鋁合金門窗和鋁合金門窗安裝勞務不 屬于混合銷售,屬于兼營行為,分別定性為 銷售貨物和銷售勞務,應按照應稅貨物17% 和應稅建筑勞務11%兩種稅率分別繳納增 值稅。鋁合金銷售收入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 算:銷售收入為10000元(11700 + 1.17)。增值稅銷項稅為1700元(10000 X17%)。建筑安裝勞務收入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算:銷售收入為5000元(5550 + 1.11)。增值稅銷項稅為550元(5000X11%)。以上兩項應納增值稅額及銷售收入合計:應納增值稅額合計為2250

8、元(1700 + 550)。主營業務收入合計為15000元(10000 +5000)。借:銀行存款17250貸:主營業務收入鋁合金門窗10000主營業務收入一門窗安裝5000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一銷項稅2250稅務籌劃思路從上述銷售案例可以看出,甲公司在兩個 不同月份中均從事了兩種業務,即鋁合金門 窗銷售和鋁合金門窗安裝,但前一個月從事 的鋁合金門窗安裝系甲公司自己所銷售的 門窗,是銷售自己所生產產品行為的延續, 應該判斷為混合銷售。而后一個月所安裝的 鋁合金門窗不是自己所銷售的產品,與自身 銷售產品無關,屬于各自獨立的銷售業務, 所以應該判定為兼營行為。對這兩項業務的不同納稅處理存在著明 顯的稅率差和稅負差。當判斷為混合經營業 務時,兩項銷售業務一并按照銷售貨物17% 的高稅率繳納增值稅;當判斷為兼營行為 時,其中的鋁合金安裝業務則按照建筑安裝 服務11%的低稅率繳納增值稅。很顯然,這 就給企業納稅籌劃帶來了無限遐想的空間。對于主營業務和兼營業務存在稅率差異 的企業,一定要注意分別核算主營和兼營業 務的銷售收入,即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目和 稅率的收入,否則將會被稅務機關按照高稅 率的業務一并計算繳納增值稅,由此增加企 業稅負。所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