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試商法歷年真題單項多項主觀題及其解析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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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2002-2010年司法考試商法歷年真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2010年)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關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成立社團法人均須登記 B銀行均是企業法人C法人之間可形成合伙型聯營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考點】法人【司法部答案】C【解析】社團法人相當于中國法律中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民法通則第50條第2款規定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經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因此并不是成立所有社團法人都需要登記,A錯誤。B項表述太絕對,例如人民銀行就是中央銀行,其性質不是企業法人,錯誤。民法通

2、則第52條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即關于合伙型聯營的規定。C正確。D說法錯誤,公司法所規定的一人有限公司就屬于法人。25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組建一有限公司。出資協議約定甲以現金十萬元出資,甲已繳納六萬元出資,尚有四萬元未繳納。某次公司股東會上,甲請求免除其四萬元的出資義務。股東會五名股東,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對票的股東丙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該股東會決議無效。對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該決議無效,甲的債務未免除

3、 B該決議有效,甲的債務已經免除C該決議需經全體股東同意才能有效 D該決議屬于可撤銷,除甲以外的任一股東均享有撤銷權【考點】股東出資違約、股東會無效決議【司法部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28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22條第1款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可見,甲應向公司足額繳納,還應當向已按期

4、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而股東會對于免除甲四萬元出資義務的決議違反法律規定,應為無效決議。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26甲乙丙三人擬成立一家小規模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八萬元,甲以一輛面包車出資,乙以貨幣出資,丙以實用新型專利出資。對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甲出資的面包車無需移轉所有權,但須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B乙的貨幣出資不能少于二萬元C丙的專利出資作價可達到四萬元 D公司首期出資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30【考點】出資方式【司法部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28條第1款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

5、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可見,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A項錯誤,不當選;公司法第27條第3款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本題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八萬元,其百分之三十為24000元,且只有股東乙用貨幣出資,因此乙的貨幣出資不能少于二萬四千元而不是二萬元,B項錯誤,不當選;只要貨幣出資額不低于二萬四千元,本題中的出資即符合法律規定,即非貨幣財產出資額最高可達到五萬六千元,因此丙的專利出資作價可以達到四萬元,C項正確,當選;公司法第26條第1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

6、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可見,公司首期出資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D項錯誤,不當選。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C。27張某為避免合作矛盾與問題,不想與人合伙或合股辦企業,欲自己單干。朋友對此提出以下建議,其中哪一建議是錯誤的?A“可選擇開辦獨資企業,也可選擇開辦一人有限公司”B“如選擇開辦一人公司,那么注冊資本不能少于10萬元”C“如選擇開辦獨資企業,則必須自己進行經營管理”D“可同時設立一家一人公司和一家獨資企業”【考點】

7、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司法部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58條第2款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可見,自然人既可以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投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而且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一個自然人同時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個人獨資企業,A、D正確,不當選;公司法第59條第1款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

8、的出資額。B項正確,不當選;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9條第1款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可見,開辦獨資企業,并不是必須自己進行經營管理,C項錯誤,當選。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C。28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重要的外商投資企業類型。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下列哪一表述是錯誤的?A合營各方可在章程中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B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并作為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C合營者如欲轉讓其在合營企業中的股份,需經審批機構批準D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考點】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司法部答案】A【解析】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8條第

9、1款的規定,合營企業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后,扣除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凈利潤根據合營各方注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因此,合營各方只能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A項錯誤,當選;合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30條規定,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B項正確,不當選;合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0條第1款規定,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可見,合營者如欲轉讓其在合營企業中的股份,需經審批機構批準,C項正確,不當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4

10、條第1款規定,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D項正確,不當選。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A。29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付款人為丙銀行的承兌匯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擔保函,承諾甲公司不履行債務時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銀行請求付款,銀行以出票人甲公司嚴重喪失商業信譽為由拒絕付款。對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擔保證責任B丙銀行拒絕付款不符法律規定C乙公司應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不能得到清償時方能向丁追償D丁屬于票據法律關系的非基本當事人【考點】匯票【司法部答案】B【解析】票據法第61條規定,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

11、權。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一)匯票被拒絕承兌的;(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依據該條的規定,當持票人被拒絕付款的,其可以行使追索權,請求出票人、保證人等承擔票據責任,且其行使追索權不受順序的限制,A、C錯誤,不當選;承兌匯票應該先行提示承兌,再行請求付款,本題中,乙公司已經可以向丙銀行請求付款,可以推定該票據已經被丙銀行承兌,丙銀行應當付款,而不能以“信譽”問題拒絕,這正是票據法中的“無因性”原則,B項正確,當選;票據法律關系的非基本當事人指在票據發出后通過各種票據行為而加入票據關

12、系中成為票據當事人的人,如背書人、保證人、參加付款人、預備付款人等。票據法第46條第(一)項規定,保證人必須在匯票或者粘單上記載下列事項:(一)表明“保證”的字樣。本題中,丁的行為不是在票據上簽章的票據行為,不屬于票據保證,根本就不是票據法律關系的(非基本)當事人,丁只承擔民法上的保證責任,D項錯誤,不當選。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B。30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虛假年度財務報告,導致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損失。關于對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主體,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該上市公司的監事 B該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C該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刊登媒體 D該上市公司的證券承銷商【考點】上市公司披露虛假信息的責任

13、主體【司法部答案】C【解析】證券法第69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依據該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披露虛假信息的責任主體包括:第一,上市公司的董

14、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第二,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第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可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刊登媒體并不包括在內,C項是錯誤的,當選;ABD正確,不當選。31根據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投保人對下列哪一類人員具有保險利益?A與投保人關系密切的鄰居 B與投保人已經離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C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D與投保人合伙經營的合伙人【考點】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司法部答案】C【解析】保險法第31條規定了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該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

15、成員、近親屬;(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可見,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情形包括:第一,本人;第二,配偶、子女、父母;第三,其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第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第五,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被保險人。A項中即使是關系密切的鄰居,如果該鄰居不同意也不具有保險利益,A項不當選;“與投保人已經離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在法律上已經不是投保人的配偶,不具有保險利益,B項不當選;“與投保人合伙經營的合

16、伙人”,如果合伙人不同意則不具有保險利益,D項不當選;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屬于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情形,C項正確,當選。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C。32遼沈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而申請破產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開始受理債權人的債權申報。對此,下列哪一債權人申報的債權屬于應當受償的破產債權?A債權人甲的保證人,以其對遼沈公司的將來求償權進行的債權申報B債權人乙,以其已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進行的債權申報C債權人丙,要求遼沈公司作為承攬人繼續履行承攬合同進行的債權申報D某海關,以其對遼沈公司進行處罰尚未收取的罰款進行的債權申報【考點】債權申報【司法部答案】A【解析】企業破產法第51條

17、第2款規定,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據此,A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企業破產法并沒有規定已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和罰款可以申報債權,因此不可能得到受償,B、D不正確,不當選;企業破產法第53條規定,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本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可見,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申報債權并獲得受償,C項中“債權人丙,要求遼沈公司作為承攬人繼續履行承攬合同進行的債權申報”意味著合同并沒有解除,因此不屬于可以申報的債權范圍,C項不當選。綜上

18、所述,本題正確答案為A。33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關于此規定在合伙法原理上的稱謂,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事實合伙 B表見普通合伙 C特殊普通合伙 D隱名合伙【考點】表見普通合伙【司法部答案】B【解析】合伙企業法第76條規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有限合伙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該條規定的是表見普通合伙,適用的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

19、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情形,因此B項正確,當選;ACD錯誤,不當選。34關于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如合伙協議未作約定且合伙人協商不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應當由全體合伙人平均分配 B應當由全體合伙人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C應當由全體合伙人按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 D應當按合伙人的貢獻決定如何分配【考點】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司法部答案】B【解析】合伙企業法第33條第1款規定了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該條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

20、平均分配、分擔。可見,B項正確,ACD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B。(2009年)25.關于股東的表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股東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B.股東資格可以作為遺產繼承C.非法人組織不能成為公司的股東D.外國自然人不能成為我國公司的股東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股東的概念。法律對股東并無行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論上股東可以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當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作為股東時,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東權利。因此,A項錯誤。公司法第76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B項正確。股東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

21、,可以是非法人組織,還可以是國家,當國家作為股東時需明確代表國家行使股東權的具體組織,例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因此,法律沒有對股東的形式和國籍進行限制,CD項錯誤。26.甲、乙、丙為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現甲欲對外轉讓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A.甲必須就此事書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見B.在任何情況下,乙、丙均享有優先購買權C.在符合對外轉讓條件的情況下,受讓人應當將股權轉讓款支付給公司D.未經工商變更登記,受讓人不能取得公司股東資格答案:A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問題。公司法第72條第2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

22、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因此,A項說法正確。根據公司法第72條第3款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據此可知,乙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而非在任何情況下都享有優先購買權。因此,B項錯誤。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主體是股東,而非是公司,受讓人應該將股權轉讓款支付給出讓的股東,而非公司。因此,C項錯

23、誤。公司法第74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據此可知,取得公司股東資格并不是以工商變更登記為生效要件。因此,D項說法錯誤。27.甲是某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該企業15%的份額。在合伙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甲在合伙期間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實施了下列行為,其中哪一項違反合伙企業法規定?()A.將自購的機器設備出租給合伙企業使用B.以合伙企業的名義購買汽車一輛歸合伙企業使用C.以自己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向銀行提供質押擔

24、保D.提前一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將其部分合伙份額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人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人的相關規定。合伙企業法第70條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合伙協議并沒有就有限合伙人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問題進行特別的約定,因此,甲是可以與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故A項中的行為不違反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法第68條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因此,B項中的行為是違反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法第72條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5、。本題題干中已經給出合伙協議無特別約定的信息,因此,C項中有限合伙人甲將自己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行為不違反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法第73條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據此可知,D項中的行為不違反合伙企業法的規定。28.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李某因車禍遇難,生前遺囑指定16歲的兒子李明為其全部財產繼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錯誤的?()A.李明有權繼承其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資格C.如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則李明不能成為合伙人D.應當待李

26、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答案:D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資格及其財產份額的繼承。合伙企業法第50條規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二)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三)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27、,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根據上述規定可知,李明有權繼承其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A項正確。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資格,原來的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因此,B項正確。如果合伙協議事先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那么李某不能成為合伙人,只能要求退還其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因此,C項正確。另外,李某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資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全

28、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實現。因此,D項錯誤。29.甲公司嚴重資不抵債,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向法院申請破產。下列哪一財產屬于債務人財產?()A.甲公司購買的一批在途貨物,但尚未支付貨款B.甲公司從乙公司租用的一臺設備C.屬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給銀行的一處廠房D.甲公司根據代管協議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兩處房產答案:C解析:本題考核破產財產的確定。破產法第39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據此可知,在運輸途中且債務人還沒有支付貨款的貨物屬

29、于出賣人的財產,出賣人可以行使取回權,不屬于債務人的財產。因此,A項錯誤。合同法第242條規定,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因此,B項錯誤。債務人已經設定擔保的財產屬于債務人的財產。因此,C項正確。委托保管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委托人,而非保管人。甲公司根據代管協議合法占有房產的所有權是委托人丙公司的,而非甲公司的,該房產不屬于破產財產。因此,D項錯誤。30.關于破產案件受理后、破產宣告前的程序轉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如為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的案件,債權人可以申請和解B.如為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案件,債務人可以申請重整C.如為債權人申請債務

30、人重整的案件,債務人可以申請破產清算D.如為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案件,債務人的出資人可以申請和解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破產的相關程序性規定。破產法第7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只有債務人有權申請和解,債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權申請和解。因此,A項錯誤。破產法第70條第2款規定,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

31、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因此,B項正確。破產法第70條第1款規定,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據此可知,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有權直接申請重整,如果債權人先申請了重整,債務人是不能再申請破產清算的。因此,C項錯誤。如為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案件,債務人的出資人可以申請重整,不能申請和解,只有債務人才能申請和解。因此,D項錯誤。31.甲公司購買乙公司電腦20臺,向乙公司簽發金額為10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一張,丁公司在匯票上簽章承諾:“本匯票已經本單位承兌,到期日無條件付款”。當

32、該匯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請求權時,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如該匯票已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匯票付款人某銀行10萬元到期貸款,則銀行可以提出抗辯而拒絕付款B.如該匯票已背書轉讓給丙公司,則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電腦質量存在瑕疵為抗辯理由拒絕向丙公司付款C.因該匯票已經丁公司無條件承兌,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對持票人提出抗辯D.甲公司在簽發匯票時可以簽注“以收到貨物為付款條件”答案:A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的抗辯和票據的必要記載事項。票據法第13條第2款規定,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如果丙與付款銀行有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的話,銀行可以以

33、此提出抗辯,拒絕付款。因此,A項正確。票據法第13條第1款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據此可知,甲公司不能以自己與持票人丙公司的前手乙公司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丙公司。因此,B項錯誤。票據法第44條規定,付款人承兌匯票后,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本題中丁公司已經對匯票進行了承兌,那么它就成為了第一付款人,要承擔到期付款的票據責任。但是并非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對抗持票人,根據票據法第13條第2款的規定可知,如果丁公司與持票人之間有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時,如果持票人沒有履行相應的債務,那么丁公司可以以此為由

34、對抗持票人的付款請求。因此,C項錯誤。票據法第19條規定第1款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另外票據法第22條第(二)項規定,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是匯票的必要記載事項。據此可知,匯票出票時不能記載附條件的付款,如果在付款上附有條件的話,就會導致該匯票無效。因此,D項錯誤。32.丁某于2005年5月為其九周歲的兒子丁海購買一份人身保險。至2008年9月,丁某已支付了三年多的保險費。當年10月,丁海患病住院,因醫院誤診誤治致殘。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丁某可以在向保險公司索賠的同時要求醫院承擔賠償責任B.應當先由

35、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再由保險公司向醫院追償C.丁某應先向醫院索賠,若醫院拒絕賠償或無法足額賠償,再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D.丁某不能用訴訟方式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答案:A解析:本題考核人身保險責任的承擔問題。保險法第46條規定,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因此,A項正確。另外,根據保險法第46條規定可知,在人身保險中,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有權同時向保險人和第三者進行追償,法律沒有規定追償的先后順序,而且,在人身

36、保險中,保險人先支付了保險金的,也不享有代位請求償權。因此,BC項說法錯誤。保險法第26條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上述規定中明確給出了各種保險請求保險人支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由此可以說明本案中丁某可以用訴訟方式請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因此,D項錯誤。33.潘某向保險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間內,潘某一家外出,囑托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記鎖門,

37、竊賊乘虛而入,潘某家被盜財物價值近5,000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應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賠償后無權向保姆追償B.損失系因保姆過錯所致,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C.潘某應當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能要求保姆承擔賠償責任D.潘某只能要求保姆賠償,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答案:A解析:本題考核財產保險責任的承擔問題。首先,潘某向保險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家庭財產保險,且在保險期內發生了保險事故,雖然是第三人引起的,但是保險公司依然負有支付保險金的責任。因此,BD項錯誤。保險法第60條第1款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

38、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法第62條規定,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保險事故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據此可知,本題中保姆屬于潘某家庭的其他組成人員,且保姆對保險事故的發生僅存在過失,而非故意,因此,保險公司不得對保姆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所以,A項正確。另外,潘某一家外出,囑托保姆看家。潘某與保姆之間形成了保管合同關系,標的物是家中的財產。因保姆的過錯導致潘某家財產被盜,保姆雖然不用承擔保險法上的保險責任,但是應當承擔民法中的違約責任。因此,C項錯誤。34.關于證券交易所,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

39、.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從事業務的盈余和積累的財產可按比例分配給會員B.證券交易所總經理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C.證券交易所制定和修改章程應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D.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必須由國務院決定答案:D解析:本題考核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證券法第105條第2款規定,實行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的財產積累歸會員所有,其權益由會員共同享有,在其存續期間,不得將其財產積累分配給會員。因此,A項錯誤。證券法第107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一人,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因此,B項錯誤。證券法第103條第2款規定,證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0、批準。因此,C項錯誤。證券法第102條第2款規定,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因此,D項正確。(2008年)25.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業,一年后甲轉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業欠銀行債務30萬元,該債務直至合伙企業因嚴重資不抵債被宣告破產仍未償還。對該30萬元銀行債務的償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乙、丙、丁應按合伙份額對該筆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無須承擔責任B.各合伙人均應對該筆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乙、丙、丁應對該筆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無須承擔責任D.合伙企業已宣告破產,債務歸于消滅,各合伙人無須償還該筆債務答案:B解析:合伙企業法第39條規定,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

41、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84條規定,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本題中,甲雖然從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但是對于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仍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答案B是正確的。26.2007年1月,甲、乙、丙設立一普通合伙企業。2008年2月,甲與戊結婚。2008年7月,甲因車禍去世。甲除戊外沒有其他親人,合伙協議對合伙人資格取得或喪失未作約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合伙企業中甲的財產份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B.戊依法自動取得合伙人地位C.經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資格D.只能由合伙企業向戊退還甲在

42、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答案: C解析:合伙企業法第50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由此,本題正確答案是C.27.甲將自己的汽車向某保險公司投保財產損失險,附加盜搶險,保險金額按車輛價值確定為20萬元。后該汽車被盜,在保險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之后,該車輛被公安機關追回。關于保險金和車輛的處置方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無需退還受領的保險金,但車輛歸保險公司所有B.車輛歸甲所有,但甲應退還受領的保險金C.甲無需退還保險金,車輛應歸甲所有D.

43、應由甲和保險公司協商處理保險金與車輛的歸屬答案:A解析:保險法第44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并且保險金額相等于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的全部權利歸于保險人;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取得受損保險標的的部分權利。法律教/育網本題中,因為保險人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而且保險金額相等于保險價值,所以車輛的全部權利歸于保險人,答案A是正確的。28.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匯票一張,金額10萬元,匯票簽發人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兌時被拒絕。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萬元貨款,于是甲公司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承兌時亦被拒絕。下列哪一

44、選項是正確的?A.丙公司有權要求甲公司給付匯票上的金額B.丙公司有權要求甲公司返還交易中的對價C.丙公司有權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要求其給付匯票上的金額D.丙公司應當請求甲公司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答案:A解析:票據法第36條規定,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所以本題中,丙公司有權要求甲公司給付匯票上的金額,承擔匯票責任,答案A是正確的。29.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會對公司設立期間發生的各種費用如何承擔發生了分歧。下列哪一項費用應當由發起人承擔?A.發起人蔣某因公司設立事務而發生的宴請費用B.發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資部分所產生的驗資費用

45、C.發起人鐘某為論證公司要開發的項目而產生的調研費用D.發起人繆某值班時亂扔煙頭將公司籌備組租用的房屋燒毀,籌備組為此向房主支付的5萬元賠償金答案: D解析:凡是為公司成立事宜而發生的費用,都是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責任。本題中,蔣某、李某和鐘某為公司設立而發生的宴請費用、驗資費用或者調研費用,都是為了公司的設立而承擔的,因此應該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而對于繆某扔煙頭的行為,因為是他個人的行為造成的損失,跟公司無關,因此應該由其個人承擔。本題正確答案是D.30.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可以以自己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關于擔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公司經理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客戶提供擔保B.公司董

46、事長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客戶提供擔保C.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D.公司股東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答案: D解析:公司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即,只有股東會有權決定是否可以由公司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公司的董事長、董事會、經理沒有這項職權。本題正確答案是D.31.甲公司出資20萬元、乙公司出資10萬元共同設立丙有限責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經營過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東地位通過公司決議讓丙公司以高于市場同等水平的價格從丁公司進貨,致使丙公司產品因成本過高而嚴重滯銷,造成公司虧損。下列

47、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丁公司應當對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B.甲公司應當對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C.甲公司應當對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對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本題中,甲公司作為丙公司的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丙公司造成損失,其應當對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答案C是正確的。32.甲、乙、丙三人共同設立云臺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分別為70%、25%、5%.自2005年開始,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股東之間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決議,甲提議通過股權轉讓擺脫困境被其他股東拒絕。下列哪一選

48、項是正確的?A.只有控股股東甲可以向法院請求解散公司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請求解散公司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請求解散公司D.不應解散公司,而應通過收購股權等方式解決問題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由此,本題中,只有甲和乙所持的股東表決權為百分之十以上,只有甲和乙可以向法院請求解散公司,正確答案是B.33.王某承包了20畝魚塘。某日,王某發現魚塘里的魚大量死亡,王某認為魚的死亡是因為附近的騰達化工廠排污引起,遂起訴騰達化工廠

49、請求賠償。騰達化工廠辯稱,根本沒有向王某的魚塘進行排污。關于化工廠是否向魚塘排污的事實舉證責任,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主張存在污染事實的王某負舉證責任B.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主張自己沒有排污行為的騰達化工廠負舉證責任C.根據“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則,應當由騰達化工廠負舉證責任D.根據本證與反證的分類,應當由騰達化工廠負舉證責任答案:A解析:在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案件中,對于免責事由以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的舉證責任,是由加害人來承擔的,而對于排污的事實和受損的事實,則應該由受害人承擔舉證責任,所以本題正確答案是A.(2008年四川

50、)25.王某向銀行申請貸款,需要他人擔保。陳某系甲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和董事長,是王某多年好友。王某求助于陳某,希望得到甲公司的擔保。甲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對外擔保須經股東會決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公司不能為王某提供擔保,因為陳某不能向甲公司提供反擔保B.甲公司不得為王某提供擔保,因為公司法禁止公司為個人擔保C.甲公司可以為王某提供擔保,但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D.甲公司可以為王某提供擔保,但陳某不得參加股東會表決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

51、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故選項C說法正確,A、B兩項說法錯誤。公司法第16條第2款、第3款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甲公司可以為王某提供擔保,但是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根據題意,王某并不是甲公司的股東,甲公司也并不是為其股東陳某提供擔保,故陳某不需要回避表決,故D項說法錯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26.張某系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小股東,由于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滿,想通過查閱公司賬簿去深入調查公司經營出現的問題

52、。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張某必須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B.公司有權以可能會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張某的查賬申請C.若張某聘請專業機構人員幫助查閱賬簿,公司不得拒絕D.公司拒絕張某查閱時,張某只能請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

53、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由此,A、B、D三項的說法均正確,C項說法錯誤,因為法律僅規定了股東本人可以查閱公司賬簿,其他人,包括股東聘任的人都沒有權利查閱公司賬簿。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27.某公司注冊資本為500萬元,該公司年終召開董事會研究公司財務問題。在該董事會的決議內容中,下列哪一項是不合法的?A.鑒于公司歷年的法定公積金已達300萬元,決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積金B.鑒于公司連年贏利,決定本年度稅后利潤依公司章程全部由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C.為擴大生產,將該公司歷年的法定公積金全部用于轉增股本D.公司合法轉增部分的股本由各股東按原持股比例無償取得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

54、167條第1款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故A項說法正確。公司法第167條第4款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由此,B項說法正確。公司法第169條第2款規定,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故C項說法錯誤。D項不是法律禁止的,因此根據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則,該項決議是可以的。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2

55、8.甲公司因經營難以為繼,決定處置資產后歇業。乙公司得知后經與甲公司協商,以承擔甲公司的銀行債務和安置甲公司職工為條件,取得了甲公司的全部資產。甲公司未經清算即注銷,但甲公司的債權人周某尚有20萬元未獲清償。關于該筆債務的承擔,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乙公司合并了甲公司,該債務應由乙公司承擔B.甲公司未經清算即注銷,該債務應由甲公司股東承擔C.公司登記機關允許甲公司不經清算注銷,應對周某承擔賠償責任D.該債務應由甲公司股東和乙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答案:A解析: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訂立合并協議,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不經過清算程序,直接結合為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合并分為兩種形式,包括

56、吸收合并與新設合并。本題屬于吸收合并,即指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續,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公司法第175條規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本題中,甲公司被乙公司合并,那么甲的債務也應由乙公司來承擔。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29.祥云公司欲與某外國公司設立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就相關事項咨詢律師。關于律師所作的咨詢意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自審批部門批準之日起成立B.合營企業章程中可以約定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合營企業合同可以約定由中國境內的任何一家仲裁機構作為雙方爭議的解決機構D.合營企業合同可以約定不以出資比

57、例分配企業利潤答案:C解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3條規定,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議、合同、章程,應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稱審查批準機關)審查批準。審查批準機關應在三個月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合營企業經批準后,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根據法律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成立,A項說法錯誤。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34條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故B項說法錯誤。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15條規定,合營各方發生糾紛,董事會不能協商解決時,由中國仲裁機構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由合

58、營各方協議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C項說法正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4條規定,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在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合營者的注冊資本如果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故D項說法錯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30.杜某與其妻陳某經法院判決于2007年離婚,其女隨陳某生活。2008年杜某為其母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并經其母同意指定自己為受益人。杜某無其他親屬。一日,杜某與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車禍,其母當場死亡,杜某受重傷住院兩天后亦死亡。對于人壽保險金,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因已無受益人,應歸國家所有B.應

59、當支付給杜某的前妻陳某和女兒C.應當支付給杜某的女兒D.因已無受益人,應歸保險公司所有答案:C解析:本題中,杜某死亡時間在其母之后,杜某作為受益人,有權取得其母的人壽保險金,故排除A、D兩項。杜某死亡后,該部分保險金作為杜某的遺產應由其女繼承,而陳某與杜某已解除婚姻關系,并不屬于杜某的繼承人,保險公司應當將人壽保險金支付給杜某的女兒,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31.李某與保險代理人張某洽談車輛保險事宜,談妥后李某即與張某簽署了蓋有保險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繳付了保費,但張某表示需將保費交回公司后才能簽發保單。后李某發生保險事故向該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稱張某已離職,且其未將保險合同和保費交回公司,故保險

60、公司不能賠償。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保險公司應當支付保險金,保費由保險公司向張某索賠B.李某應當向張某索賠車輛損失C.李某向保險公司補繳保費后可以獲得保險賠償D.待保險公司找到張某追回保費后,李某可以獲得賠償答案:A解析:保險法第13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中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該法第14條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本題中,張某與李某已經就保險事宜達成一致,并簽署了蓋有保險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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