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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海諾理財2013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發行與承銷考點匯總第一章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第一節投資銀行業務的概述一、投資銀行業的含義投資銀行業的定義:(1)狹義的就是指某些資本市場活動,著重指一級市場上的承銷、并購和融資活動的財務顧問。(2)廣義的包括公司融資、兼并顧問、股票和債券等金融產品的銷售和交易、資產管理和風險投資業務等。二、國外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歷史(4個階段)1.投資銀行業的初期繁榮1927年的麥克法頓法取消了禁止商業銀行承銷股票的規定。1864年的國民銀行法嚴厲禁止國民銀行從事證券市場活動,只有那些私人銀行可以通過吸收存儲戶存款,然后在證券市場上開展承銷或投資活動。2.從20世紀3

2、0年代確立分業經營框架1933年通過的證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從法律上規定了分業經營。3.分業經營下投資銀行業的業務發展脫媒,就是資金的投資和融通已經不通過商業銀行(金融中介)來中轉了,而是直接在資本市場上進行直接的投融資。4.20世紀末期以來投資銀行業的混業經營1999年11月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出臺,標志著美國乃至全球金融業真正進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業經營的新時代。三、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歷史(一)發行監管制度的演變發行監管制度的核心內容是股票發行決定權的歸屬。發行決定權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主導型的,即核準型;一類是市場主導型,即注冊型。我國的股票發行監管制度是政府主導型。1998年之前

3、,我國采取比較計劃性的發行,計劃性體現在股票發行的規模、股票發行的區域,股票發行的一些行業是有嚴格的指標限制的。2003年12月28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所謂上市保薦制,就是指由保薦人負責發行人的上市推薦和輔導,核實公司發行文件中所載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協助發行人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承擔上市后持續督導的責任,還將責任落實到個人。保薦制對發行上市的責任體系進行了明確界定,建立了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機制。2006年1月1日,實施的經修訂的證券法,將證券上市核準權賦予了證券交易所,強化了證券交易所的監管職能。(二)股票發行方式的變化1.1992年,上海率先采用無

4、限量發售認購證搖號中簽方式。2.2000年2月份,中國證監會頒布關于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新股發行中試行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的辦法。該方式是指在新股發行時,將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網公開發行改為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投資者根據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購限量,自愿申購新股。3.2006年5月20日,深、滬交易所分別頒布了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股份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采用上網資金申購方式公開發行股票。上述方式中,有限量發行認購證方式、無限量認購申請表搖號中簽方式、全額預繳款方式和與儲蓄存款掛鉤方式屬于網下發行,這些方式都存在發行環節多、認購成本高、社會工

5、作量大、效率低的缺點。隨著電子交易技術的發展,這類方式逐步被淘汰。上網競價方式和上網定價方式屬于網上發行,這類方式主要的缺點是:吸收居民儲蓄資金作用不如網下發行明顯,大部分申購資金都是證券市場存量資金和機構資金。(三)股票發行定價的演變2005年1月1日,試行IPO詢價制度,標志著我國IPO市場化定價機制的初步建立。(四)債券管理制度的發展歷史1.國債1994年5月,針對國債賣空的現象,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出關于堅決制止國債賣空行為的通知,要求國債的交易和托管都必須使用實物券,代保管單必須以全額實物券作為保證,國債經營機構代保管的國債券必須與自營的國債券分類保管、分賬管理,并

6、確保賬券一致。2.金融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由我國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用計劃派購或市場化的方式,向國有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商業保險公司、城市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匯局等金融機構發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3年發布了關于將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附屬資本的通知,規定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發行次級定期債務作為附屬資本。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定期債務,須向中國銀監會提出申請,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招募說明書、協議文本等規定的資料。中國人民銀行于2006年9月6日發布公告,就商業銀行發行混合

7、資本債券的有關事宜進行了規定。3.企業債券4.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債券是指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不包括證券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和次級債券。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是指證券公司以短期融資為目的,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金融債券。5.企業短期融資券2005年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第一章第三條和第二章第十三條的規定,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該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行和交易,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最長期限不超過365天的有價證券。6.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是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

8、將信貸資產信托給受托機構,由受托機構發行的、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其收益的受益證券。受托機構以信托財產為限向投資機構承擔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義務。7.熊貓債券2005年10月9日,國際金融公司和亞洲開發銀行這兩家國際開發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分別發行人民幣債券11.3億元和10億元,這是中國債券市場首次引入外資機構發行主體,熊貓債券便也由此誕生。四、公司法和證券法的最新修訂對投資銀行業務的意義和影響P11 修訂內容先了解一下,后面各章節會詳細論述。第二節投資銀行業務資格投資銀行業務資格包括股票(含B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國債、企業債券的承銷及上市保薦資格。保薦制實施后,中國證監會不再受理

9、證券公司主承銷業務資格的申請,凡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和比照綜合類證券公司,并持續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監管要求的,均可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的要求申請開展主承銷業務。證券經紀、證券交易與投資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千萬元;經營單項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億元;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且經營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一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一、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的資格條件(雙保要求)(一)保薦人-證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為保薦人:*1.保薦代表人的數量少于2人2.公司治理結構存在重大缺陷,風險控制

10、制度不健全或者未有效執行3.最近24個月因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從名單中去除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二)保薦代表人需通過所任職的保薦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1.個人申請注冊登記為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取得職業證書必須具有下列條件:(1)投資銀行業務經歷*(2)通過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成績合格*(3)要有所在機構的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名的推薦函(4)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5)最近36個月未因違法、違規被證券會從名單中除名或者受到懲罰2.保薦代表人有下列行為的,證券會將予以除名P12(7項),了解一下。二、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上市保薦業務資格滬、深證券交易所都實行股票

11、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上市保薦制度。公司向滬、深證券交易所申請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后發行的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以及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后申請恢復上市的,應當由保薦人推薦。上市保薦人的條件,保薦人應當為經中國證監會注冊登記并列入保薦人名單,同時具有滬深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恢復上市保薦人還應當具有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資格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三、國債承銷業務的資格條件和資格申請目前,我國國債主要分為記賬式國債和憑證式國債(發行、交易市場)記賬式國債在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并交易。憑證式國債通過商

12、業銀行和郵政儲匯局的儲蓄網點,面向公眾投資者發行。2006年7月4日審議通過了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辦法,該辦法規定國債承銷團按照國債品種組建,包括憑證式國債承銷團、記賬式國債承銷團和其他國債承銷團。其中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分為甲類成員和乙類成員。中國境內商業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和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可以申請成為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國境內商業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以及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可以申請成為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原則上不超過40家;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原則上不超過60家,其中甲類成員不超過20家。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有效期為3年,期滿

13、后,成員資格依照辦法再次審批。例: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有效期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答案:C(一)國債的承銷業務資格P141.承銷團申請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4)具有負責國債業務的專職部門以及健全的國債投資和風險管理制度;(5)信息化管理程度較高。(其他內容,了解一下)2.申請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的申請人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的條件:(1)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億元或者總資產在人民幣100億元以上的存款類金融機構;(2)營業網點在40個以上。3.申請記賬式國債承銷團乙類成員資格的申請人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的條件: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億元或者總資產在人民幣100億

14、元以上的存款類金融機構,或者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億元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4.申請記賬式國債承銷團甲類成員資格的申請人除應當具備乙類成員資格條件外,上一年度記賬式國債業務還應當位于前25名以內。(二)申請與審批記賬式國債承銷成員的資格審批由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實施,并征求銀監會和保監會的意見。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的資格審批由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實施,并征求銀監會的意見。例: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的資格審批,不涉及到( )部門。A.財政部 B.中國人民銀行C.保監會 D.銀監會答案:C申請人申請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的,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提交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申請人申請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

15、資格的,申請材料應當提交財政部。四、企業債券的上市推薦業務資格P14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企業債券上市實行上市推薦人制度。發行人應與上市推薦人簽訂上市推薦協議,規定雙方在上市申請期間及上市后1年內的權利和義務。第三節投資銀行業務的內部控制一、投資銀行業務內部控制的總體要求建立嚴格的項目風險評估體系和項目責任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發行人質量評價體系;強化風險責任制;建立嚴密的內核工作規則與程序。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10條具體要求第四,證券公司應建立盡職調查工作流程,加強投資銀行業務人員的盡職調查管理,貫徹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原則,明確業務人員對盡職調查報告所承擔的責任;并按照有關業務標準

16、、道德規范要求,對業務人員盡職調查情況進行檢查。第五,證券公司應加強投資銀行項目的內核工作和質量控制。證券公司投資銀行業務風險(質量)控制與投資銀行業務運作應適當分離,客戶回訪應主要由投資銀行風險(質量)控制部門完成。第六,證券公司應建立對分銷商分銷能力的評估監測制度。二、承銷業務的風險控制新增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是2006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強調證券公司應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證券公司應當根據自身資產負債狀況和業務發展情況,建立動態的風險控制指標監控和補足機制,確保凈資本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在任一時點都符合規定標準。(一)凈資本及其計算凈資本是指根據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

17、和公司資產負債的流動性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資產負債等項目和有關業務進行風險調整后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二)風險控制指標標準1.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2.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3.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4.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億元。(三)證券公司必須持續符合的風

18、險控制指標標準1.凈資本與各項風險準備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3.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不得低于8%(四)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業務的規定1.證券公司承銷股票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10%計算風險準備。2.證券公司承銷公司債券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5%計算風險準備。3.證券公司承銷政府債券的,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2%計算風險準備。例:證券公司承銷公司債券,應當按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的( )計算風險準備。A.10%B.5%C.2%D.1%答案:B(五)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處理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責令證券公司限期改正,在5個工作日制定并報送整改計劃,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

19、20個工作日。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自驗收完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解除對其采取的有關措施。三、股票承銷業務中的不當行為及相應處罰(P1920)第四節投資銀行業務的監管一、監管概述證券公司的投資銀行業務由中國證監會負責監管。承銷業務的原始憑證以及有關業務文件資料等應當至少妥善保存7年。二、核準制核準制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證券,不僅要公開披露與發行證券有關的信息,而且必須符合公司法和證券法中規定的若干實質條件,同時要求發行人將發行申請報請證券監管部門批準的審核制度。推行股票、轉債發行核準制的重要基礎是中介機構盡職盡責。特點:(P20)1.由保薦人培育、選擇和推薦企業,從而增強了主承銷商的責任2.由

20、企業根據資本運營的需要來選擇,以適應企業按市場規律持續成長的需要3.發行審核將逐步轉向強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規性審核,發揮了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的獨立審核功能4.在股票發行定價上,由主承銷商向機構投資者進行詢價三、中國證監會對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的監管(一)建立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的注冊登記管理制度企業發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薦機構進行保薦,還必須要具有保薦代表人資格的從業人員具體來負責保薦工作。(二)明確保薦期限辦法規定,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次公開發行證券均需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保薦。兩個階段:盡職推薦階段、持續督導階段。從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公司申請文件到完成發行上市為盡職推薦階段。持續督導期間為

21、上市當年剩余的時間及其后兩個完整會計年度。上市公司再次公開發行證券的,持續督導期間為上市當年剩余的時間及其后一個完整會計年度。例:某公司的會計審核是每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該公司于1月31日IPO,那么它的保薦人的持續督導期限為幾個月?答案:35個月(三)確立保薦責任要在推薦文件中對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質量、發行人獨立性和持續經營能力等做出必要的承諾。(四)引進持續信用監管和冷淡對待的監管措施所謂冷淡對待是指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根據情節輕重,在一定期間內不受理或不再受理其提出的推薦發行上市申請,嚴重的還要取消其從事保薦業務的資格。四、中國證監會對投資銀行業務的檢查(一)非現場

22、檢查非現場檢查主要是通過手工或計算機系統對證券公司上報的年度報告等資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統計分析,通過分析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1.證券公司的年度報告。證券公司應向中國證監會,滬、深證券交易所,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報送年度報告。中國證監會會鼓勵證券公司將年度報告對外公開披露。例:證券公司應該向哪些機構報送年度報告( )。A.中國證監會B.滬深證券交易所C.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D.中國證券業協會答案:ABCD2.董事會報告(1)按發行類別(如首次發行、公募增發、配股、債券發行等)的本年和以前年度累計擔任主承銷商、副主承銷商和分銷商的次數、承銷金額和相

23、應的承銷收入。(4)若涉及外幣,應按承銷期末的匯率將外幣折合成人民幣。3.財務報表的附注(1)代發行證券。(2)證券發行人收入。4.與承銷業務有關的自查內容(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的主要內容是證券承銷業務的合規性、正常性和安全性。1.機構、制度與人員的檢查2.業務的檢查(4)是否按規定組織承銷團,承銷團中副主承銷商的數量是否符合規定。(5)是否按規定收取包銷傭金和代銷傭金。(7)與發行人的關聯關系是否充分披露。(10)作為主承銷商,對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是否進行了核查,是否出現過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12)在承銷業務中,是否有向發行人提供融資或變相融資的行為

24、。(16)已承銷尚未到期的企業債券金額有多少,是否超過凈資產的80%,是否有跟蹤,是否存在兌付風險。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第一節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原則、方式、條件和程序(一)設立原則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實行準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開募集設立,實行核準設立制度。證券公司的設立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例題】判斷正誤: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答案錯誤。(解析:證券公司的設立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二)設立方式1.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在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發起人必須認足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社會公眾不參加股份認購。2.募集

25、設立,分為定向募集設立和社會募集設立兩種。(三)設立條件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必須要是2人200人為發起人,必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500萬元)。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募集設立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3.股份發行及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6.有公

26、司住所。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公司住所的變更,須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四)設立程序(8項,P27)3.向設區的市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5.股份發行、認購和繳納股款。(1)股票發行。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并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2)發起人

27、出資方式。發起人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其登記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全體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30%。(3)發起設立方式設立公司的股份認購:一次繳納、分期繳納。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4)募集設立方式設立公司的股份認購。第一步,發起人認購股份;并繳納股款。第二步,發起人向特定對象或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并制作認股書。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

28、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5)股款繳納后,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證明。6.召開創立大會,并建立公司組織機構。發起人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后,發起人在30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15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7.設立登記并公告。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29、,應當于創立大會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8.發放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一)發起人的概念發起人既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要件,也是發起或設立行為的實施者。(二)發起人的資格1.自然人、法人作為發起人。法人作為發起人時,它應與營利性質相適應,如工會、國家撥款的大學不宜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實行企業化經營、國家不再核撥經費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科技性社會團體,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應當先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然后才可作為發起人。2.外商投資企業作為發起人。外商投資企業作為發起人必須符合三個條件:(1)認繳出資額已經繳足;(2)已經完成原審批項目

30、;(3)已經開始繳納企業所得稅。外商發起人所占股本的比例要求:(1)屬于國家鼓勵外商直接投資的行業股本不受限制;(2)屬于國家限制外商直接投資的行業,它的投資比例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5%;(3)不得作為國家禁止外商投資行業的公司發起人;(4)以公司作為組織形式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不得超過規定限額。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例題】判斷,以下不可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 )A.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B.工會C.國家撥款的大學D.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答案BC【例題】全體貨幣發起人貨幣

31、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 )A.10%B.20%C.30%D.40%答案C【例題】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可以以( )出資。A.工業產權B.非專利技術C.商譽D.土地使用權答案ABD(三)發起人的法律地位1.權利(了解)2.義務(6點,重點強調以下兩點)(1)公司不能成立時,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由發起人負連帶責任;(2)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經繳納的股款,發起人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此外,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一)

32、公司章程概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規范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及運營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自治規范。公司章程的效力起始于公司成立終止于公司被依法核準注銷。發起人擬訂的章程草案須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二)公司章程的內容章程的內容即章程記載的事項,分為必須記載的必要記載事項和由公司決定記載的任意記載事項。(三)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例題】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年內不得轉讓。A.1年B.2年C.3年D.半年答案:A四、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互為變更(一)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

33、差異1.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式上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是由1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低要求(2到200人),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兼資合、封閉及設立程序簡單的特點;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資合、開放性及設立程序相對復雜的特點。2.股權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股份比較方便,可依法自由轉讓。3.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

34、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形式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權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的,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可以轉讓、流通。4.公司治理結構簡化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相對比較簡化,而股份有限公司要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是比較復雜的結構。由于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大會比較困難,股東大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大會的權限有所限制,董事會的權限較大。5.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20日前置備于公司,供股東查閱。(二)變更要求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經批準變

35、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應當不得高于公司的凈資產額。第二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債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一)資本的含義(二)資本的三個原則:1.資本確定原則我國目前遵循的是法定資本制原則,不僅要求公司在章程中規定資本總額,而且要求在設立登記前一次募足。2.資本維持原則資本維持原則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從事經營活動的過程中,應當努力保持與公司資本數額相當的實有資本。3.資本不變原則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能隨意變動。(三)資本的增加或減少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或減少資本,應修改公司章程。(經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1.增資2.減資(1)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

36、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2)應當在做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一)股份的含義1.股份的含義2.特點:(1)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2)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3)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4)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

37、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二)股份的分派、收回、設質和注銷(1)股份的分派(2)股份的收回分類:無償收回、有償收回公司法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時,可收購本公司股票,且屬于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情形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公司因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3)股份的設質股份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和質權人同意除外。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轉讓股份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

38、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4)股份的注銷公司股份的全部注銷只有在公司解散時才發生。當然,通過股份的回購及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等方式,也可以達到注銷股份的目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債券公司債券特點:共4點(3)公司債券通過債券方式表現出來;第三節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一般為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和股東大會(一)股東的權利和義務(了解)(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定義及行為規范1.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定義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

39、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便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分為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實際控制人:不是公司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2.行為規范:關聯關系: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在此種情況下,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

40、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三)股東大會的職權(P39,13點)股東大會是最高的權力機構,它的職權是決定權和審批權。審議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以上的股東的提案。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四)股東大會的運作和議事規則1.股東大會的召集(1)股東大會的主持,股東大會由董事會依法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90日以上單獨

41、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應當將會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公司在計算會議通知的起始期限時,不應當包括會議召開當日。股東大會不得對股東大會會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3)股東大會會議。公司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度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應該于上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的6個月內舉行,最遲不得晚于6月30日召開。(4)股東的出席和代理出席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在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于公司。2.股東臨時提案單獨持有或合計持

42、有公司有表決權總數3%以上的股東或監事會,可提出臨時提案。提案人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10天,將提案遞交董事會,由董事會審核后公布。單獨持有或合計持有公司有表決權總數10%以上的,或監事會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出會議議題和提案。3.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出現下列情形的,應當在該情形出現后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共6點(1)董事人數不足于公司法規定的法定最低人數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2)公司未彌補虧損達到股本總額的1/3;(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4.股東大會的議事規則提示:股東大會在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

43、。5.股東大會的無效與撤消股東可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消。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提起訴令的股東提供相應擔保。【例題】當( )時,應當在2 個月內召開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A.董事人數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1/3B.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到股本總額的1/3C.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法定最低人數D.監事會提議召開答案BCD(五)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1.普通決議:股東大會做出普通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2.特殊決議:股東大會做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

44、上通過。下列事項須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1)公司章程的修改;(2)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3)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4)變更公司形式;(5)公司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3.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托書一并保存。例題:在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上,單獨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臨時提案。A.3%B.5%C.10%D.15%答案:A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一)董事的資格和產生1.董事的資格2.董事的任免機制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

45、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1)提名辦法一般由公司章程或相關辦法規定;(2)董事可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二)董事的職權、義務和責任董事的義務和責任:忠實義務、勤勉義務【例題】判斷正誤:國家公務員可以擔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答案正確(三)董事會的規范運作和議事規則董事會應謹慎授予董事長職權,例行或長期授權須在章程中明確規定。董事會會議每年度至少召開2次,每次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四)董事會職權和決議(1)董事會的職權:對股東大會負

46、責(2)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會議應當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理(一)聘任和資格經理的任職資格和董事相同,公司法關于不適于擔任董事的規定也同樣適用于經理。董事可受聘兼任經理。【例題】判斷正誤: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理由股東大會聘任。答案錯誤(二) 職權(了解)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一)監事的任職

47、資格、任免機制和任期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有關董事任職資格的限制規定同樣適用于監事。監事應具有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或工作經驗。此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由股東大會或職工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監事會成員不少于3人,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職工代表不得低于1/3。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時,連選可連任。(二)監事的職權、義務和責任對未能發現和制止公司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三)監事會主席、會議運作和議事規則監事會每6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四)監事會的職權(8條)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五)監事會決議

48、監事會作出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例題】判斷正誤:上市公司監事有報酬請求權。答案正確第四節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規定(一)股東大會的特別職權(5點,詳記)(2)審議公司在1年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1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項。(3)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4)審議股權激勵計劃。特別決議(2/3以上通過):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股東大會的職權不得通過授權的形式由董事會或其他機構和個人代為行使。(二)累積投票制度:股東擁有表決權可集中使用。二、上市公司董事和董事會的特別規定(一)董事義務的特別規定

49、(二)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是董事會的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和更換。1.擔任獨立董事的基本條件(5項)(4)具有5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由于獨立董事必須具有獨立性,因此,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共7點(2)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4)最近1年內曾經具有前3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5)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2.獨立董事的提名選舉和更換(6項)

50、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應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要求報送證監會中國證監會在15個工作日內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對于中國證監會持有異議的被提名人,公司可將其列為公司董事候選人,但不得列為獨立董事候選人。連任時間不得超過6年獨立董事連續3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獨立董事在任期屆滿前可以提出辭職。3.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1)重大關聯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后提交董事會討論;(2)獨立董事可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

51、解聘會計師事務所;(3)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4)提請召開董事會;(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及咨詢機構;(6)公開征集投票權。獨立董事行使上述職權應當全體獨立董事1/2以上同意。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薪酬、審計、提名等委員會的,獨立董事應當在委員會成員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4.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的事項(7項)【例題】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設立( )等專門委員會。A.審計B.提名C.戰略D.薪酬與考核答案ABCD發表意見的分類:同意、保留意見及其理由、反對意見及其理由、無法發表意見及其障礙。5.獨立董事開展工作應當具備的條件:(5項)(1)上市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與

52、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上市公司向獨立董事提供的資料,上市公司及獨立董事本人應當至少保存5年;(2)上市公司應當提供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所必須的工作條件;(3)行使職權時,有關人員積極配合,不得拒絕;(4)獨立董事聘請中介機構的費用及其他行使職權時所需的費用由上市公司承擔;(5)上市公司應當給予獨立董事適當的津貼;(三)設立董事會秘書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這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董事會負責。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53、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四)上市公司關聯關系董事表決權的限制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五)董事會的其他職權(10條)(3)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及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案。(六)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職權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設立戰略、審計、提名、薪酬與考核等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的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在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在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應有1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三、上市公司經理的特別規定:經理工作細則四、上市

54、公司監事和監事會的特別規定:義務、特別職權。第五節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一般規定上市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前6個月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潤與利潤分配先彌補虧損,再提取法定公積金,再提取任意公積金。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三、公司的公積金及其用途四、公司會計師事務所

55、的聘用和會計賬簿的設置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例題】利潤包括營業利潤和( )。A.投資凈收益B.營業外收支凈額C.利息收入D.非經營性凈收益答案AB第六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和分立(一)合并分類: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吸收合并就是(ABA)新設合并就是(ABC)公司應當做出合并之日起10日通知債權人,30日內在報紙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二)分立分類:新設分立和派生分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一)

56、解散的概念公司解散時,應當進行必要的清算活動。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解散的原因(五點)(三)解散的清算清算組的規范運作:(1)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2)清算組制訂清算方案。(3)清償順序。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4)清算義務和責任。在清算期間,即使公司存續,也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5

57、)破產。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6)制作、確認清算報告和公告公司終止。【例題】判斷正誤: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可以解散。答案正確第三章企業的股份制改組第一節企業股份制改組的目的、要求和程序一、企業股份制改組的目的(3項)(一)確立法人財產權規范的公司能夠有效地實現出資者所有權與公司法人財產權的分離。在企業改組為股份公司后,公司擁有包括各出資者投資的各種財產而形成的法人財產權。公司法人財產的獨立性是公避開參與市場競爭的首要條件,是公司作為獨立民事主體存在的基礎,也是公司作為市場生存和發展主體的必要條件。公司的出資者都是公司的內部成員,因

58、此,出資者的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相互獨立運作。(二)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通過企業股份制改組,可以實現企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明晰產權產系,建立起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分權與制衡為特征的公司治理結構,較好地建立起公司的競爭機制、激勵機制和管理結構,以促進公司的發展。(三)籌集資金【例題】企業股份制改組的目的之一是( )。A.逃脫債務負擔B.確立法人財產權C.確立個人財產權D.確立國家財產權答案B二、企業股份制改組的法律、法規要求(一)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規要求(二)改組為擬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規要求1.上市公司的形成來源2.證券法對上市公司的要求:(1)公司股票經中國證監

59、會核準,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3)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額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例題】根據公司法,申請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 )萬元。A.1000B.3000C.10000D.20000答案:B三、擬發行上市公司改組的規范要求(一)原則要求(二)具體要求1.業務改組的具體要求(5項,P61)擬發行上市的公司原則上應采取整體改制方式,即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后,企業經營性資產整體進入股份有限公司

60、。企業不應將整體業務的一個環節或一個部分組建為擬發行上市公司。2.治理規范的具體要求(1)擬發行上市公司的資產應做到獨立完整(2)擬發行上市公司的人員應做到獨立(3)擬發行上市公司的機構應做到獨立(4)擬發行上市公司應做到財務獨立3.避免同業競爭的具體要求(了解)4.減少并規范關聯交易的具體要求(P63-64)四、企業改組為擬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7項程序)(一)擬訂總體改組方案擬改組企業應聘請具有改組和主承銷商經驗的證券公司作為企業股份制改組的財務顧問。(二)選聘中介機構四個機構: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三)開展改組工作一般以財務顧問為牽頭召集人,成立專門的工作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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