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常用同義字辨析_第1頁
古代漢語常用同義字辨析_第2頁
古代漢語常用同義字辨析_第3頁
古代漢語常用同義字辨析_第4頁
古代漢語常用同義字辨析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古代漢語常用同義詞辯析【言】【語】辨 言, 語。 在古代漢語里, “言” 是自動地跟人說話, “語” 則是指回答別人的問話,或是和人談論一件事情,兩者區別很清楚。如左傳僖公三十年: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 這是佚之狐主動向鄭伯進言,宣公二年的 “嘆而言曰”, 是自動地慨嘆,成公二年的 “豈敢言病”,“言病”也是說自動說出自己受傷。這些地方的“言”都不能換成“語”。 “言” “語”用作及物動詞時,分別更是明顯。 “言”一般只能帶指事物的賓語(言病,言事) ,如果指人,也只能他指,不能指談話的對方。 “語”既能帶指事物的賓語,例如莊子在宥: “又奚足以語至道” , 帶指人的賓語時,可以指稱談話的對

2、方,例如論語陽貨: “吾語女”, 還可以帶雙賓語,例如左傳隱公元年: “公語之故”,莊子在宥: “吾語女至道。 ”總之, “語”字的“告訴”這一意義,是“言”字所不具備的。 “諺語”一義,更是“言”所沒有的。【謂】【曰】辨謂,曰。 “謂”是“說”的意思,后面有引語,但不與引語緊接; “曰”字后面緊跟著就是引語。小說里常有某人“說道”, “謂”等於“說”, “道”等於“曰”。 “謂” “曰”與“言” “語”分別更大,因為“謂” “曰”后面必須有引語(這里指的是“謂”的第一義) ,“言” “語”后面不一定有引語。 TOC o 1-5 h z 【召】【招】辨召,招。用口叫人來為“召”,用手招人來為“

3、招”。荀子勸學: “登高而招,臂非加長也,而見者遠。”【報】【告】(1) 報,告。 “報”字一般用於復命, “告”字用於告訴,所以它們的差別頗大。(2) 告,語。在“告訴”的意義上, “告”與“語”是同義詞,但對上就只能用“告”,不能用“語” 。 (3) 告,誥。 “告”與“誥”同音同義,后來分化了:告上為“告”,告下為“誥”。【反】【復】辨反,復。在“回來”這個意義上,這兩個字是同義詞,沒有什么差別。但“反”用得更廣泛些。【馳】【驅】辨馳,驅。二者是同義詞,都有馬快跑和趕馬快跑的意思。如詩經鄘風載馳“載馳載驅”都是馬快跑,大雅板“無敢馳驅”則都是使快跑(意為放縱) 。但后來“馳”字主要沿著“

4、快跑”這個意思發展下去,所以引申出“疾行”(如“風馳電掣”) 、 “流布” (如“名馳宇宙”)等意義。“驅”則著重向“使快跑”的意思方面發展,所以逐漸引申出“策驅”、“驅使”“驅逐”和“驅除”等用法來。二者有了明顯的區別。【追】【逐】辨追,逐。二字一般用起來沒有分別。試比較左傳桓公六年: “請追楚師”與莊公十年: “遂逐齊師”。 但是, “放逐” 的意義不能說成 “追”。 而 “挽回” 的意義又只能說成 “追”(論語微子: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 ,不能說成“逐”。【薦】【祭】辨薦,祭。二字在祭的意義上為同義詞。細分則無牲而祭曰薦,薦而加牲曰祭(谷梁傳桓公八年注)。左傳僖公五年: “而明

5、德以薦馨香, ”馨香指的是黍稷之類(禮記郊特牲注: “馨香謂黍稷”) 。后世薦祭不再區別。【無】【不】辨無,不。 “無”是動詞(指其第一義) ,它所否定的是名詞; “不”是副詞,它所否定的是形容詞和動詞。因此,“無”字彳麥面的形容詞和動詞往往帶名詞性,如“無上”,“無窮” , “無畏” ; “不”字后面的名詞則帶動詞性,如“不君”, “不臣” , “不國” 。上古時代,“無”字有時有“不”的意思, “不”字卻沒有“無”的意思。后來“無”和“不”的分別就更清楚了。 TOC o 1-5 h z 【勤】【勞】辨 勤, 勞。 “勤” 與 “勞” 是同義詞,所以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前面說 “勞師以襲遠”,后

6、面說“勤而無所”, “勞”與“勤”是前后呼應的。 “勤民”是“使民辛苦”,例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秦違蹇叔,而以貪勤民”,這個意義,后來可以說成“勞民”。 “勤民”另一意義是“為民辛苦”,例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這個意義不能說成“勞民”。【二】【貳】【兩】【再】辨二,貳,兩,再。 “二”是一般數目字, “貳”與“二”雖同音,但它只用於特殊埸合, 如 “兩屬” , “兩事” , “二心” 等。 “貳” 用作 “二”, 是后代的假借用法。 “二” 和 “兩”在上古有很大的分別。 “兩”是指自然成雙的事物,如“兩手”, “兩端” , “兩翼” ; “二”則表

7、示一般數目,不能取代“兩”的上述作用。就后來稱數方面而言, “兩”的用法,選擇條件較嚴,如 “十二” 不能說 “十兩” , “第二” 也不能說成 “第兩” ; “二” 在這方面則較自由。另外, “兩”能作副詞, “二”則無此作用。 “兩”和“再”有表面的相似處,但實際內容完全不同。如“兩說”和“再說”, “兩度”和“再度”。就是同用來作狀語,二者所表示的內容也不相同。如“兩得”是說得到兩樣東西, “再得”則表示一種東西得到了兩次。【軍】【士】【卒】【兵】辨軍,士,卒,兵。 “軍”是集體名詞,跟“士” “卒” “兵”都不同。上古“兵”和 “卒” 有很大的區別: “卒” 是戰士,而 “兵” 一般是

8、指器械。左傳文公七年: “訓卒利兵。 ”“卒” 是人, 所以要訓練; “兵” 是戈矛之類,所以要 “利” (磨它, 使它鋒利)。 “士” 和 “卒”的分別是:作戰時,士在戰車上面,卒則徒步。 TOC o 1-5 h z 【婦】【女】辨 婦, 女。 已嫁的為 “婦”, 未嫁的叫 “女”。 有時候已嫁未嫁的女性都可統稱為 “女”,如詩經衛風氓的“女也不爽”的“女”就是已婚的,但未婚的女性決不能稱“婦”。【城】【郭】辨城,郭。 “城”與“郭”并稱的時候, “城”指內城, “郭”指外城。孟子公孫丑上: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 “城郭”二字連用時,也就指一般的城。【館】【舍】辨館,舍。 “館”和“舍

9、”是同義詞,都是館驛或客舍。所以“館舍”二字可以連用。戰國策趙策二: “今奉陽君捐館舍。”(捐:拋棄。捐館舍,婉言指死。)當然, “舍”字的其他意義則是“館”字所不具備的。【去】【往】辨 去, 往。 上古 “去” 和 “往” 的意義大不相同。 “來” 的反面不是 “去”, 而是 “往”。“往”不能帶賓語, “去”經常帶賓語。 “去”是離開, “往”是走向目的地,可見是迥然不同的。 “孟子去齊”這一句話,若依現代漢語解釋,是 “孟子到齊國去”, 而依古代漢語解釋,則是“孟子離開了齊國”,意義正相反。這是必須嚴格辨別的。【引】【卻】辨引,卻。 “引”是退卻的姿態, “卻”是退卻的行為,二者并不相同

10、。 “引而去”不能說成“卻而去”。【與】【予】【給】辨與,予,給。 “與”和“予”自古同音,而且在“給予”的意思上同義。 “給”則和“與” 、 “予”大有區別。 “給”用作動詞時,不是表示一般的“給予”,而是表示“供給”,并且一般只限於供給食用。作“給予”解的“給”,是后起義,讀g百。【疾】【病】辨疾,病。一般的病叫“疾”;重病叫“病”。論語子罕: “子疾病。 ”注: “疾甚曰病。 ”譯成現代漢語是: “孔子病了,病得很重。 ”但就現有史料看, “疾”和“病”單用時,并無分別。如病重既可說“病篤”,又可說“疾革”。但是, “疾”的第二義和“病”的第二義仍然有很大的差別。 “疾”的第三義更是“病

11、”字所沒有的。 TOC o 1-5 h z 【飽】【厭】辨飽,厭。 “飽”與“厭”是同義詞。但“飽”字一般只用於“吃飽”,而“厭”則經常用於抽象的意義。 “飽”字是不及物動詞, “厭”是及物動詞,所以說“饜酒肉”。 “飽”字可以用作狀語,如“飽食”, “厭”字沒有這種用法。【饑】【餓】辨饑,餓。這三個字古代不同義。 “饑”是現在所說的一般的“肚子餓”, “餓”是嚴重的饑,指沒有飯吃,受到死亡的威脅。所以吃不飽的稱: “饑民” , 而餓死者為 “餓莩” 。其詞義區別極明顯。【崩】【薨】【卒】【死】【沒】辨崩,薨,卒,死,沒(歿)。在封建社會中,等級的分別很嚴,連死也分了等級。禮記曲禮: “天子死

12、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 ”唐書百官志: “凡喪,二品以上稱薨,五品以上稱卒,自六品達於庶人稱死。 ”左傳對諸侯有時也稱“卒”。僖 公三十二年:“冬,晉文公。”至於唐代,“卒”字的用法更變為不嚴格的了。杜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 “入門聞號啕,幼子饑已卒。 ”這“卒”只泛指死。 “歿”也是泛指死。上古一般只寫作“沒”。孟子滕文公上: “昔者孔子沒”。賈誼過秦論上: “孝公既沒”。論語學而:“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 ”楚辭懷沙: “伯樂既沒”,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引作“伯樂既歿兮” 。 TOC o 1-5 h z 【寡】【少】辨寡,少。 “寡”和“少”是同義詞。可能是方言的差別。

13、論語左傳於多寡的意義說“寡”不說“少”。【堅】【固】【剛】【強】辨堅,固,剛,強。 “堅”的本義是土硬, “剛”的本義是刀硬( “鋼”字由此發展而來) , “強”的本義是弓有力, “固”的本義是四面閉塞,難攻易守。由本義的不同,可以看出它們之間的差別。 “固”字用於城郭險阻的時候,不是“堅” “剛” “強”所能代替的。“強” 字用於本義時,如杜甫前出塞 “挽弓當挽強”, 也不是其他三字所能代替的。 “堅” “剛”“強”三字的分別又可以從它們的反義詞“脆” “柔” “弱”看出來。當然,四字相通的地方 是有的。【兩】【再】【復】【更】【又】辨兩,再,復,更,又。 “兩”字可以用作副詞,但它的意義和

14、“再”不同。 “兩”指雙方,指動作的面; “再”指兩次,指動作的量。 “再”和“復”更需要嚴格地區別開來。說“再”時著眼在次數(兩次) ;說“復”時,著眼在行為的重復,所以不止兩次也可以說“復” 。現代漢語的“再”相當於古代的“復”;假如拿現代意義去看古代的“再”字(特別是上古漢語),就會產生誤解。例如“三年再會”,在上古是說“三年之內會面兩次”;如果了解為“三年之后再見”,那就錯了。 “更”的副詞意義是從“改變”、 “更換”發展來的。所以用作副詞時有“另外”、 “重新”的意思。左傳僖公五年的“晉不更舉矣”是說晉國不須另外出兵。它所強調的是新情況,不在次數。 “又”則是加強語氣,帶有感情色彩。

15、如左傳莊公十年: “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同時還可表示意思上更進一層,或語氣轉折。如左傳 TOC o 1-5 h z 昭公十二年: “為賦蓼蕭,弗知,又不答賦。 ”(蓼蕭:詩經小雅的篇名。)【宗】【廟】辨宗,廟。 “宗廟”二字連用等於一個單詞。分用時, “宗”指供奉神主的地方,而“廟”則規模較大。后代於“宗廟”的意義單用時,稱“廟”不稱“宗”。【知】【識】【記】辨 知, 識, 記。 “知” 是一般的知道, “識” 常常是比較深的認識。至於 “知” 當 “智”講,“識”當“記”講,更沒有共同之處了。 “識”和“記”的區別是, “識億h i)為記住,“記”等於記得。 “記”是“識”的結果。雖然“

16、記”也有當“記住”講的,如莊子山木有“弟子記之”,但一般多作“記得”講。【視】【望】【觀】【看】【見】【睹】辨視,望,觀,看,見,睹。 “視”是近看,所以能引申出“視察”的意思。 “望”是遠看,所以可引申出“盼望”的意思。 “觀”是有目的地看,所以能引申出“欣賞”的意思。 “觀”可遠可近(如觀潮,觀戰,觀棋) 。 “見”是“視”和“望”的結果,所以禮記大學說“心不在焉,視而不見”,戰國策趙策說“故愿望見太后”。 “睹”是“見”的同義詞(但少用) ,故可說“熟視無睹”, “耳聞目睹”。 “看”是探望。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梁東新為鄴令, 其姊往看之。” 早期的 “看” 是訪問、 探望的意思(世說

17、新語一書有許多這類 “看” 字) , TOC o 1-5 h z 最初與“視”不同義,后來才逐漸同義。一般在古文中多用“視”,詩歌則多用“看”。【憤】【怒】【忿】辨 憤, 怒, 忿。 “憤” 與 “怒” 在上古漢語里,意義的差別很大。 “發憤” 跟 “發怒”的意義全不相干,后來逐漸接近。 “忿”是生氣,怨恨,與“怒”義近。古代“憤” “忿”不同音( “憤”讀濁音, “忿”讀清音。 )【憂】【患】辨憂,患。 “憂”與“患”為同義詞。一般地說, “憂”多用於比較嚴重的場合。有時沒有分別,如“內憂外患”。【盜】【竊】辨盜,竊。用作動詞時, “竊”與“盜”是同義詞。但是“盜”字又是名詞,表示“盜賊”

18、; “竊”字不用作名詞。【恭】【敬】辨恭,敬。“恭”與“敬”是同義詞。分開來說,“恭”著重在外貌方面,“敬”著重在內心方面。“敬”的意義比“恭”的意義廣泛,往往指一種內心的修養,嚴肅對待自己。如論語公冶長:“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又顏淵:“君子敬而無失,與人恭而有禮。”又 子路:“居處恭,執事敬。”又季氏:“貌思恭,事思敬。”這些例子都可以說明“恭”和 “敬”在分用時是有區別的。【御】辨御,Ho二字一般不通用。“御”的第一、二兩義,不能寫作。至於“抵IF 的意義,后代一般只寫作,不寫作“御”。先秦古籍一般也都寫作。如詩經大雅 綿:“予曰有K侮。”孟子梁惠王上:“誰能K之?”莊子馬蹄:“毛可

19、以K風寒。”【盜】【賊】辨盜,賊。用作動詞時,上古“盜”字只指偷東西,“賊”字指毀害。用作名詞時,“盜”字一般指偷竊東西的人,而“賊”字指亂臣。“盜” “賊”二字的上古意義,跟現代意義差不多正好相反。現在普通話所謂“賊”(偷東西的人)上古叫“盜”;現在所謂“強盜”上古叫“賊”。荀子儒效:“故人無師無法,而知(智)則為盜,勇則為賊。”可見盜是偷竊的,賊是搶劫的。當然,上古強盜也可以稱“盜”,例如盜跖就是傳說中的強盜的首領;但偷東西的決不稱“賊”。【邦】【國】辨邦,國。“邦”與“國”是同義詞。但“邦”字不當“首都”講。【道】【路】辨道,路。就道路的意義說,二者是同義詞。但用於抽象意義時。“路”較簡

20、單,“道”的許多引申義都是“路”所沒有的。如“思想”、“學說”,“方法”、“技巧”,“道理”、“規律”,等。就是“途徑”這個意義,一般也多用“道”,不用“路”。【顏】【色】辨顏,色。顏指額,色指臉上的表情,二字有密切關系,所以常常連用。但是,“色” 字在上古可以當“色彩”講, “顏”字不能當“色彩”講。女色也不能稱為“顏”。【加【間】【閑】辨間,閑。上古本來無“間”字,后代凡作“間”的,上古都作(有些 古籍經后人改過,也有刻寫訛錯。如史記的,有的版本作“間”)。后代於“暇”的仍作,於“間隙”的改作“間”,以示區別。依說文,的本義是“門 隙”,“閑”的本義是“柵欄”,所以二者的引申義大不相同。在

21、一般情況下,和“閑”是不相通的;只在“郵矍的意義上,偶可作“閑”。【行】【走】辨行,走。古代所謂“行”,現代叫“走”(比較“行路”:“走路”)。古代所謂“走”, 現代叫“跑”(比較“走馬”:“跑馬”)。只有華南方言(如粵方言、客家方言等)還保存古 義。【之】【如】【適】【往】【赴】辨之,如,適,往,赴。在到某地去的意義上,“之”、“如、“適”沒有什么分別。“之齊”、“如齊”、“適齊”可以互換;可能是方言的不同。“往”和這三個詞的分別較大。這三個詞帶直接賓語,而“往”不帶直接賓語,上古不說“往齊”。孟子滕文公下:“匍匐往將食之。”目的地是不言而喻的。又梁惠王上:“芻莞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說“往

22、焉”不說“往之”,就是因為“往”字不能帶直接賓語。孟子滕文公下:“往之女家。”正是由於“往” 不能帶直接賓語,所以后面再加動詞“之”字。 “赴”字和其他四字分別很大,因為它表示 奔向(特別是奔向水火或兇險之境),而不是簡單的往。“赴”字在詞性上卻跟“之”“如”“適”相同,因為它能帶直接賓語。【樹】【木】辨樹,木。“樹”和“木”的顯著區別有兩點:(1) “樹”可以是動詞,“木”不可以用作動詞;(2) “木”可以當“木材”講,“樹”不可以當木材講。先秦的“樹”字,一般 門用作動詞C庠經鄭風將-仲子一二無折我樹”,疏無損折我所樹之 木:這是正嘀的解 釋。“樹”作為動詞時,也不限於種木,還可以種草。詩

23、經衛風伯兮:“焉得諼草(萱草),言樹之背(背:北堂)。”動詞“種”字,戰國時代才出現。孟子滕文公上:“許子必種粟而后食乎?”【共】【同】辨共,同。在“共同”的意義上,“共”和“同”仍有分別。“共”跟“分”相對,“同”跟“異”相對。作“一樣”講時,只能用“同”,所以“布帛長短同”不能換成“布 TOC o 1-5 h z 帛長短共”。【鐘】【鍾】辨鐘,鍾。 “鐘”是“鐘鼓”的“鐘”, “鍾”是“量名”,一般是區別開來的。有時候, “鍾”也被假借為“鐘”。孟子梁惠王上: “將以釁鐘”,或本作“鐘”。但是“千鐘” “萬鐘”的“鐘”和“鐘情”的“鐘”卻不寫作“鐘”。 “姓鐘”的“鐘”也不能寫作“鐘”。【

24、江】【河】辨江,河。 “江”與“河”既然都是專名,當然不是同義詞。后代被引申為一般河流的意義時,則變為同義詞。但是,北方的河流多稱“河”,如漳河、渭河等;南方的河流多稱“江”,如湘江、漓江、嘉陵江等,都是受了“江” “河”的本義的影響。【宮】【室】辨宮,室。先秦時代, “宮”與“室”是同義詞。自從“宮”字專指帝王住宅以后,它就和“室”字大有區別了。【年】【歲】辨年,歲。在年齡和年成的意義上,二者是同義詞,但是在習慣用法上有些差別。在表示年齡的時候, “年”字多放在數目字的前面( “年七十”) 。偶有放在數目字后面的,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對曰: 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請待子。

25、”這種情況古代少見,后代更不這樣說。 “歲” 字則放在數目字的后面( “七十歲”) 。 “年” 不泛指 “光陰” , “歲”不表示“壽命”。習慣上“望歲”不說“望年”, “忘年交”不說“忘歲交”等等。 TOC o 1-5 h z 【假】【借】辨 假, 借。 在上古漢語中表示 “借用” 這個概念的時候,一般只用 “假”, 不用 “借”。“假道於虞”不能說“借道於虞”。中古以后,則多用“借”而少用“假”。【更】【改】辨更,改。在古代漢語中, “更”除了有“改變”的意義之外,還有“調換”, “替代” , “交替”的意思,而“改”卻沒有。例如莊子養生主“良庖歲更刀”的“更”,不能換成“改” 。【作】【

26、為】辨作,為。 “作”的本義是站起來,因此,當“作”用於“做”的意義的時候,也常常含有“興起”, “創造” , “建立”的意思。至於“為”字,一般只表示“做”,有時也表示“治理”等,所以跟“作”是有區別的。【請】【求】辨請,求。在古漢語中, “請”和“求”不是同義詞。在“請求”的意義上,二者也有細微差別。 “請” 多表示請對方讓我做某事, “求” 則多表示請對方做某事。 “求救於齊”一般不說“請救於齊”。【至】【致】辨至,致。 “至”是“到”, “致”是“使到來”。 “至”字是不及物動詞, “致”是及物動詞。 “招致” , “導致”的意義不寫作“至”, “到來”的意義不寫作“致”。孟子萬章上:

27、“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致”與“至”不可以互換,因為前者是及物動詞而后者是不及物動詞的緣故。 TOC o 1-5 h z 【銳】【利】辨銳,利。 “銳”指鋒芒尖銳, “利”指刃口快。泛指則沒有分別。【一】【壹】辨一,壹。 “一”的意義比“壹”廣得多。 “壹”一般只用於“專一”的意義。該用“壹” 的地方可以用 “一”, 如荀子勸學: “用心一也。 ” 但該用 “一” 的地方, 一般不用 “壹”。【二】【貳】【兩】辨 三, 參。 “三” 的意義比 “參” 廣。 “參” 只用於 “三分” , 或配合成三。該用 “參”的地方有時可以用“三”,但該用“三”的地方決不能用“參”。 “三”在古代漢語中有時

28、是表極數,如“南容三復白圭”,在這種情況下“三”讀去聲。 “參”則無此用法。【十】【什】辨 十, 什。 二者同音,意義也同源,但用法不一樣。 “十” 用于基數和序數,而 “什”不用于基數和序數。 “什” 表示作為單位的十, “十” 無此用法。因此 “什伍” 不能作 “十伍” ,“什長”也不能作“十長”。至于“什”表示十倍或十分,這種地方可以換成“十”。莊子達生“而失者十一”,指十分之一。韓愈應科目時與人書“蓋十八九矣”,指十分之八九。【時】【世】【期】辨時,世,期。 “時”和“世”只有用“時代”的意義時才是同義詞。例如“赫胥氏之時”可以說成“赫胥氏之世”。其馀不能互換。 “時”和“期”在泛指“

29、時間”時是同義詞。現代有雙音詞“時期”。但二者分用時有區別。 “時”的本義是“時令”(四時) ,后來才用來指“時間”, “時候” 。 “期”則是指“固定的時期”,如三天,五天,三年,五年。在“期限”的意義上決不能用“時”。 “期”與“世”不易混。 TOC o 1-5 h z 【官】【吏】辨官,吏。 “官”一般指的是機構和職務, “吏”指的是人。這樣,上古所謂“吏”,略等於后代所謂“官”。上古大官小官都稱“吏”,后代“吏”專指各級政府機構中從事具體工作的辦事人員。有時“吏”雖也指稱高級官員,但那是有條件的。如“封疆大吏”。 “官”在后代可以指稱一般官員,但行政職務的意義仍舊沿用。如王安石答司馬諫

30、議書的 “以為侵官、生事”。【權】【衡】【度】【量】辨權,衡,度,量。 “權” “衡”是關於輕重的,二字的意義也稍有不同(見“衡”字條) 。 “度”是關於長度的; “量”是關於容量的。四者是不一樣的。【歸】【還】辨歸,還。 “歸”的第二意義和“還”有相似之處:都有“回”的意思。不過“歸”特指“回國”, “回家” , “還”只是表示簡單的“回來”。【采】【采】【彩】除】辨采,采,彩,。最初只有一個“采”字,后來因意義不同而分化為“采”,“彩”,“”。采摘的“采”寫成“探”,彩色的“采”寫成“彩”,彩綢的“采”寫成“”。但是 在古籍中,采摘的“采”仍常常沿用“采”字。杜甫佳人詩:“摘花不插發,柏動

31、盈掬。”【振】【震】辨振,震。 “振”與“震”同音,本可通用。但從字形上說, “振”是振動, “震”是雷震,一般還是有區別的。 “震動” 不同於 “振動” 。 “震動” 是受外力影響所引起的顫動,義近“震驚”; “振動”只是搖動。至於“雷震”的“震”不寫作“振”, “振救”的“振”不寫作“震”,區別更大了。【援】【持】【操】【把】【秉】辨援,持,操,把,秉。這五個詞都是關於手的動作的。其中以“援”字為最容易區別,它是用手拉,其他四個都沒有這種意義。 “持” “操” “把”是同義詞,所以在用法上有交錯現象。 “持”字用於一般的意義,用途最廣。 “秉”字用途最狹,后代一般只用於抽象 意義了。【征】

32、【伐】辨征,伐。最初“征”是褒義詞, “伐”是中性詞。 “征”只用於上(天子)進攻下(諸侯) ,有道的進攻無道的。 “伐”用於諸侯國之間,不是上對下,也不一定限於有道對無道; 不過起兵的一方總得有個理由,而且進軍的時候還必須有鐘鼓,以表示自己的行動是公開的 (否則叫 “襲”) 。 后來因為經常是 “征伐” 連用, “討伐”連用,所以也逐漸用於褒義。【帝】【王】【皇】辨帝,王,皇。起初“帝”指天神, “王”指最高統治者,殷商后期,最高統治者也稱“帝”,如“帝甲” “帝乙” “帝辛” 。在詩經中, “帝” “王”區別得很清楚, “帝”是上帝, “王”是天子, “帝”和“王”基本上是神與人的分別。戰

33、國時代,諸侯也可以稱“帝”,如戰國策趙策三:“ 前與齊湣王爭強為帝”。 秦以后天子稱帝,於是臣子、貴戚就可以封為 “王”了, “帝”與“王”就成了君與臣的分別了。此外,先秦文獻已見“皇帝”,不過所指的不是天子而是天帝,秦始皇以皇帝自稱。以后“皇”雖也單用來指稱天子,但也僅見於“高皇”“太上皇” “上皇”等語詞中,一般都是“皇帝”并稱。【眾】【庶】辨 眾, 庶。 “眾” 可以用作名詞, “庶” 一般不作名詞用,如 “吾從眾”這句話, “眾”不能換成“庶”。此外, “眾人” “庶人”也有區別: “眾人”指一般的人,對所謂圣賢或杰出的人物而言; “庶人”指百姓,對統治者而言。【躬】【身】辨躬,身。在

34、身體的意義上,二字為同義詞,但習慣用法不同, “躬”專指人身,“身”又可指物身。爾雅釋木: “樅,松葉柏身。檜,柏葉松身。 ” “身”字可以用於抽象意義,指品節,如“修身”, “守身” , “潔身” 。 “躬”字的這種用法很少見。 TOC o 1-5 h z 【領】【頸】辨 領, 頸。 二字是同義詞,一般沒有分別。只是 “頸” 又特指脖子的前部,所以 “刎(w的)頸”不能說成“刎領”。【仇】【讎】辨 仇, 讎。 二字在古代不同音: “仇” 讀如 “求” (現在作為姓,還讀如 “求”) , “讎”讀如“酬”。但二字同義,所以古書中常“仇讎”連用。左傳成公十三年: “君之仇讎而我之昏姻也。 ”【計

35、】【慮】【圖】【謀】辨計,慮,圖,謀。這四個詞是同義詞,其間只有細微的分別。 “計” 是心中盤算,著重在訂計畫或定計策; “慮”是反復思考,著重在把事情想透; “圖”是考慮后有所決定,有時表示打算對付別人; “謀”的意義比較接近“圖”,但它又另有咨詢的意思。四個字常常可以相通,所以“熟慮”可以說成“熟計”, “宏圖”可以說成“宏謀”;有時常常對文,如“深謀遠慮”, “詐謀奇計”等。 TOC o 1-5 h z 【危】【殆】辨危,殆。二者都含有“危險”的意思,但“危”的應用范圍較廣, “殆”的應用范圍較狹。 “危”可以用作形容詞,及物動詞,不及物動詞,并且有使動用法;而“殆”只能用作不及物動詞和

36、副詞。【臉】【面】辨臉,面。“臉”讀ji cn,是晚出的字(說文沒有“臉”字),大約是魏晉以后才產生的。 “臉”最初指頰,并常常指婦女目下頰上可施脂粉的部分,例如白居易王昭君詩:“眉銷殘黛臉銷紅。 ”后來漸與“面”同義。【牙】【齒】辨牙,齒。 “牙”是牙床后部的大牙,“齒”是排列在前面的牙。所以“唇亡齒寒”不能說成“唇亡牙寒”。 “齒”的各種引申義“牙”都沒有。【眼】【目】辨 眼, 目。 二者為同義詞。 “目” 字產生得早,大約在文字的初創時期就有了。 “眼”字晚出。先秦古籍中,用“目”的多,用“眼”的少;兩漢以后的作品,用“眼”的逐漸多起來,后來在口語中竟取代了“目”的“眼睛”這一意義。 “

37、目”的其他的用法是“眼”所 沒有的。【裝】【飾】辨裝,飾。在用作名詞時, “裝”著重表示衣服, “飾”則著重表示服裝之外的一些裝飾品;在用作動詞時, “裝”只表示裝束, “飾”則表示裝扮之后再增添些顏色或文采。在“打扮” “修飾”這種意義上, “裝”只用於具體方面,不能用在抽象的方面; “飾”則兩方 面都可以用。 TOC o 1-5 h z 【英】【豪】【俊】【杰】辨英,豪,俊,杰。就人的才能、品德方面的品題說,四者是同義詞。古人於四者曾有許多強生分別的解釋,眾說紛紜,都不可靠。如說才能過十人為 “豪”, 過百人為 “杰”,過千人為“俊”,過萬人為“英”等等。 “英” “俊” “杰”一直用於褒

38、義, “豪”在后來有時用於貶義。如說“土豪劣紳”。但在古代,所謂“土豪”也只不過是“地方上的首腦”的意思。【且】【將】辨且,將。在“將要”的意義上, “且”和“將”是同義詞。但“將”表示一般的“將來” , “且”表示“快要”,稍有不同。【俱】【具】辨俱,具。二字古代不同音: “俱”舉朱切,音拘; “具”其遇切,音懼。在先秦時代,具偶然當“俱”講,如詩經小雅節南山: “民具爾瞻。 ”但后來二字大有區別。 “俱”表示兩個以上的人同做一件事,如孟子告子上“雖與之俱學”, 史記項羽本紀: “毋從俱死也”;“具”表示行為的范圍,如史記項羽本紀: “具告以事”、 “具告沛公”。【養】【畜】辨養,畜。養指養

39、人,畜(xf)指養禽獸,雖然也有通用的時候,如孟子梁惠王的“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司馬遷報任安書的“倡優畜之”,但那是就“低賤”的人而言,在多數情況下還是有分別的。【逢】【遇】【遭】辨逢,遇,遭。在遭遇的意義上, “逢” “遇” “遭”都是同義詞。但“逢迎”的意義不能用“遇”或“遭”, “待遇”的意義不能用“遭”或“逢”。 “遭”字較多地用於不幸的事,如鄒陽獄中上梁王書: “恐遭此患也”,但這并不是絕對的。 TOC o 1-5 h z 【敗】【負】辨敗,負。 “敗”和“負”是同義詞,都表示打敗仗。但是“負”字一般只用於勝負對舉的時候;否則只說“敗”,不說“負”。例如“武安君必敗”不

40、說成“武安君必負”;“兵未戰而先見敗征”不說成“兵未戰而先見負征”。【購】【買】【市】辨購,買,市。 ”購“和”買“不是同義詞, ”買“和”市“是同義詞。 ”購“字在上古只是懸重賞以征求的意思,所購的東西往往不是商品,跟買賣的性質大不相同。直到宋代, ”購“字也只表示重價收買,跟一般的買還是有細微的分別的。【抑】【按】辨抑,按。 ”抑“比”按“重,所以”抑“引申為壓抑、抑制, ”按“引申為按照,依照。【拔】【擢】辨拔,擢。 ”拔“和”擢“是同義詞,其間只有細微的區別。 ”擢“可以專指拔的動作而不涉及拔的結果,所以”擢而拔之“不能說成”拔而擢之“, ”擢“也不能表示”攻取“或”占領“。在提拔的意

41、義上, ”拔“往往指提拔本來沒有官職的人, ”擢“往往指提升官職。 TOC o 1-5 h z 【烝】【蒸】辨烝,蒸。二字同音,常常通用。 “蒸”的本義是麻骨,后來本義罕用,就借“蒸”為“烝” 。只有下淫上的意義不能寫作“蒸”。【棄】【委】【捐】辨棄,委,捐。這三個字是同義詞,所以產生雙音詞“委棄” “棄捐” 。 “棄”字比較常用,它表示把自己的東西拋棄了,有“扔掉”的意思。 “委”有“拋開”的意思,故引申為“委托”。在放棄的意義上,捐跟“棄”沒有什么分別。【詐】【偽】辨詐,偽。在不誠實的意義上, “詐”與“偽”是同義詞。但是“詐”常被當作仁義的反面來提,可見 “詐” 的意義較重。在 “說謊”

42、 的意義上,只能用 “詐”, 不能用 “偽”。【至】【到】辨至,到。在“到”的意義上, “至”和“到”是同義詞,但“至”往往不帶賓語,義近“來”; “到”往往帶賓語。【寢】【臥】【眠】【寐】【睡】辨寢,臥,眠,寐,睡。寢指在床上睡覺,或病人躺在床上。寢可以是睡著,也可以是沒有睡著。國語晉語: “歸寢不寐, ”公羊傳僖公二年: “寡人夜者寢而不寐”,就是指沒有睡著。臥是靠著幾(一種矮桌子)睡覺,所以孟子公孫丑下說: “坐而言,不應,隱幾而臥。 ”眠是閉上眼睛, 原寫作“瞑”。莊子德充符: “倚樹而吟, 據槁梧而瞑。 ”睡是“坐寐”,即坐著打瞌睡,與寢不同。戰國策秦策一: “讀書欲睡, 引錐自刺其

43、股。” 史記商君列傳: “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 ”假寐則是不脫衣冠而睡。左傳宣公二年: “尚早,坐而假寐。”到了中古以后,詞義有了變化,睡即等於寐。如杜甫彭衙行:“眾雛爛漫睡,喚起沾盤餐。”【憾】【恨】【怨】辨 憾, 恨, 怨。 “憾” 和 “恨” 是同義詞:先秦一般只用 “憾”, 漢代以后多用 “恨”。“恨”和“怨”不是同義詞;恨淺而怨深。 “怨”才是“懷恨在心”,才是“仇恨”。史記淮陰侯列傳: “二人相怨。 ”又魏其武安侯列傳“武安由此大怨灌夫魏其。 ”這些“怨”字都不能換成“恨”字。在上面“恨”字條所舉諸例中, “恨”字也都不能換成“怨”字。有時候,“怨恨”或“恨望”二字連用

44、,那就當“懷恨”講。例如漢書霍光傳: “欲為子弟得官,亦怨恨光。 ”又: “宣見禹恨望深。 ”這是要分別來看的。【驚】【恐】【畏】【懼】辨驚,恐,畏,懼。這四個詞應該分為兩類: “恐” “畏” “懼”共為一類, “驚”自成一類。關於“畏”和“懼”的分別,已見於第一冊( 87 頁)古漢語通論(三)。 “恐”和“懼”是同義詞,但“恐”比“懼”更嚴重一些,常常用來表示大難臨頭,驚慌失措。左傳僖公二十六年: “室如縣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現代有雙音詞“恐怖”。 “驚”的主 要特點是突然的感受,它不一定表示恐懼。一種外界刺激,使人的內心動蕩,叫做驚。 “羽奏壯士驚”,不但不是怕,而且相反,壯士是被

45、音樂激發了情緒,更加慷慨激昂了。這些意義都是“恐” “畏” “懼”所不具備的。【稍】【略】【頗】辨稍,略,頗。在上古時代, “稍”表示“漸”的意思,跟“略”截然不同。 “頗”在漢代也不常常表示“稍微”,有時候卻被用來表示極度。 “頗有”即表示“多有”,例如樂府陌上桑:“鬃鬃(licnli有須。”這樣,通常表示“稍微”的意義的,就只有一個“略”字了 TOC o 1-5 h z 【猶】【尚】辨猶,尚。在“尚且”的意義上,二者是同義詞,所以二字常連用,說成“尚猶”或“猶尚”。【闕】【缺】辨闕,缺。 “闕”的本義是宮闕, “缺”的本義是器破。 “闕”的(一) (三)兩義絕對不能寫作“缺”。第二義原則上

46、與“缺”相通,但是習慣上也不寫作“缺”。【領】【項】【頸】辨領,項,頸。領是脖子的通稱,項是脖子的后部,頸是脖子的前部。史記張耳陳余列傳: “兩人相與為刎頸之交。” “刎頸”不能說成“刎頸”或“刎領”。后代“頸”字也變了脖子的通稱。【諂】【諛】辨 諂, 諛。 諛是用言語奉承,諂則不限於言語。如 “事君盡禮, 人以為諂也”, “諂”字就不能換成“諛”字。 “諂諛”二字連用時,不再有這種細微的區別。【辯】【辨】辨辯,辨。辯是辯論,辨是辨別。但在上古時代,二字常常混用。 “辯”當辨別講已見上面所舉莊子逍遙游的例子; “辨”當“辯論”講則如戰國策趙策三: “鄂侯爭之急,辨 之疾。 ”【愍】【閔】辨 愍

47、, 閔。 在憐憫的意義上, “愍” 和 “閔” 是同義詞。至于憂患的意義,則用 “閔”不用“愍”。【求】【尋】【覓】辨求,尋,覓。在“找”的意義上,這三個字是同義詞。但是有時代先后的不同。在上古時代只用“求”字,如“刻舟求劍”;中古以后才用“尋”和“覓”。 “尋”多用於找東西, “覓”多用於找人,但是區別并不嚴格。【完】【全】辨完,全。二字是同義詞, “完人”也就是“全人”。但是,它們之間還有細微的分別: “完”作“完整”講時,不能說成“全”,如杜甫石壕吏詩“出入無完裙”不能說成“出入無全裙”; “全”作“齊備”、 “完全”講時,不能說成“完”,杜甫寄題江外草堂詩“幽貞愧雙全”不能說成“幽貞愧

48、雙完”,南鄰詩“園收芋栗未全貧”也不能說成“園收芋栗未完貧” 。特別是在用作動詞時, “完”和“全”的意義完全不同: “完”有“修葺”的意義,左傳隱公元年“大叔完聚”,孟子萬章上“父母使舜完廩”,這些地方都不能用“全”; “全”有“保全”的意義,揚雄解嘲“自守者身全”,杜甫述懷詩“幾人全性命”,這些地方都不能用 TOC o 1-5 h z “完”。【惟】【唯】【維】辨惟,唯,維。“惟”的本義是“思”,“唯”的本義是“答應”(讀w3 ), “維”的 本義是“維系”。在本義上,三字不相通。但是在“只”的意義上,“唯”、 “惟”通用;在語氣詞的意義上,三者通用。【福】【祿】辨福,祿。福是一般的福,祿

49、是食福。依上古的說法,二者都是天所賜的,但是稍有不同。 “福祿”二字連用時,并不意味著它們完全同義,而是表示既有福,又有祿。到了后代,福往往指富,祿往往指貴,所謂“福祿壽”,就是“富貴壽考”。【貨】【賂】【資】【財】【賄】辨貨,賂,資,財,賄。這五個字是同義詞。如果仔細加以區別,則金玉為“貨”,布帛為 “賄”; “資” 字多指錢財, “財” 則多指日常生活必需品,包括米粟在內。 “賂” 和 “賄”之間差別更微,只是“賂”字較多用作動詞, “賄”字較多用作名詞罷了。【性】【情】辨性,情。性是自然的精神狀態,情是沖動,所以它們不是同義詞。但當它們引申為事物本性的意義時,卻又變為同義詞;所以“物之情

50、”等於說“物之性。 ”【聲】【音】辨聲,音。二者是同義詞。禮記樂記說: “聲成文,謂之音。 ”這是就音樂而言。其實在音樂上“聲”和“音”常常相通。如左傳有“五聲”,孟子則稱“五音”。又孟子梁惠王下“鐘鼓之聲”和“管籥之音”對舉。可見二者區別不太嚴格。在其他引申義上, “聲”和“音”區別較顯著。 “聲”指名譽,如“聲譽”, “聲威” ; “音”指語言,如“德音”, “徽音”(徽:美)。這是不能互換的。另外,在樂歌這種意義上,一般只用“聲”,不用“音”。【議】【論】辨議,論。 “議”著重在得失,所以“議”的結果往往是作出決定; “論”著重在是非,所以“論”的結果往往是作出判斷。 “議”往往是許多人

51、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地交換意見; “論”不一定要有許多人在一起。作為名詞用時, “議”和“論”更有分別: “議”是建議,而“論”是評論或議論。【貶】【謫】【斥】辨貶,謫,斥。在貶斥的意義上,這三個字是同義詞。但是,由於詞源的不同,意義也有細微的分別。 “貶” 字著重在降職, “謫” 字著重在譴責, “斥” 字著重在屏棄。因此,有時候可以 “貶”而不 “謫”, 如諸葛亮的“自貶三等”。 有時候, “謫” 字表面上表示譴責,實際上表示貶斥,如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 “仆自謫過以來,益少志慮。 ”在這些地方,該用 “貶” 的不能用 “謫”, 該用 “謫” 的不能用 “貶”。 “斥” 的意義只是屏棄

52、不用,與 “貶”、“謫”差別更大些,所以“一朝盡斥去其舊臣”不能換成“貶去”或“謫去”。但是有時候作者明指屏棄不用,暗指貶謫,如韓愈在柳宗元墓志銘中所說的,那又跟“貶” “謫”相通了。【復】【覆】【褸】辨復,覆,褸。在古代漢語中,這三個字是不相通的。雖然有“反復”又有“反覆”,但是一般并不通用: “反復” 指來回, “反覆” 指翻來覆去。例如 “反覆無常”就不能換成 “反復無常”。至於“褸”字只用於“重褸”的意義,跟“復”、覆”更不相同了。【麻】【歷】【詹】辨麻,歷,唇在甯象”的意義上,“歷”和甯”是古今字;“麻”雖與“歷”、 TOC o 1-5 h z “詹”相通,但后代少見。“歷”的其他意

53、義,古代都不作“歷”或“麻”。【能】【可】【兩】辨能,可。 “能”字表示能力所及,“可”字表示客觀情況容許。 “能”字后面的動詞用於主動意義, “可”字后面的動詞用於被動意義。試比較“能為”和“可為”: “能為”表示某人有此能力, “可為”表示某事可以(被)做到。【圣】【賢】辨 圣, 賢。 在最初的時候,圣是從知識方面說,賢是從道德方面說,應用范圍較寬。后來儒家把圣的概念神秘化了,有“不學而知,不學而能”的意思。在中古時代,皇帝被尊稱為圣人。此后,除皇帝以外,只有周公孔子被稱為圣人了。這樣,圣和賢就變了人品高下的差別:賢是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道德標準,圣則被認為是“天生”的。【幽】【冥】辨幽,冥

54、。在“暗”的意義上, “幽”和“冥”是同義詞。但“幽”引申為“幽靜”“幽雅”等義,則是“冥”所不具備的。【彌】【愈】【尤】辨彌,愈,尤。 “彌”字簡單地表示“更加”, “愈”字則表示事物進一層的發展。因此,“奉之彌繁,侵之愈急”不能換成“奉之愈繁,侵之彌急”。 “尤”和“彌” “愈”更不相同。“尤”字表示在同類事物中顯得特出:它表示質量上的特別好或特別壞,而不表示事物進一層的發展。因此,“林壑美”不能說成“林壑彌美”,或“林壑愈美”。【甚】【最】【至】【極】辨甚,最,至,極。 “甚”、 “最”、 “至”都是程度副詞。 “甚”字表示程度相當高,但未達到頂點,等於現代的“很”。 “最”字表示達到頂

55、點,即最高級。 “最”和“至”是同義詞,但是上古漢語表示最高級時,一般用“至”不用“最”。例如老子四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 馳騁天下之至堅。”“極” 字一般只用作名詞和形容詞,很少用作副詞,所以它跟 “至”字也是有區別的。 TOC o 1-5 h z 【亭】【臺】【榭】【樓】辨亭,臺,榭,樓。 “亭”字在上古時代只指旅宿的亭和監守盜賊的亭;園亭的亭的意義是后起的。園亭的亭有頂無墻,跟臺榭樓都不同。臺的特點是筑土很高,也就是一種高壇。榭是臺上的房子。樓和臺榭都不同:樓是“重屋”,樓上樓下都可以住人。【材】【才】辨材,才。木材的意義為“材”字所專有,不寫作“才”。在“才能”的意義上,“材”和“才

56、”通用,所以上面所舉司馬遷報任安書的兩個“材”字,漢書寫作“材”,而昭明文選作“才”。但是當用作形容詞的時候,習慣上只寫作“才”,不寫作“材”。【書】【籍】辨書,籍。在書籍的意義上, “書”與“籍”是同義詞。但是, “書”偏重指書上的文字和內容, “籍”偏重指簿冊。因此, “讀書”不能換成“讀籍”。【命】【令】辨命,令。二者都有“使”的意思,但“令”往往用作不及物動詞(不帶賓語) ,表示發出命令。如論語子路: “其身正, 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又如孟子離婁上:“既不能令, 又不受命。” 這里的 “令” 都不能換。 “令” 帶賓語時,和 “命” 也有區別。 “命”,往往指上級命令下級

57、; “令” ,往往只有一般“使”的意思。【意】【志】辨意,志。兩字意義相近,但不完全相同。 “志”是心之所向, “意”是心之所想。【趨】【趣】辨趨,趣。 “趨”是一般的疾行, “趣”是有目的奔往。但“趨”的引申義“向往”的意思與 “趣”(一) 有某些相近。如 “趣利” 也說 “趨利” 。 “趣”(二) 是 “趨” 所沒有的。在“催促” “急促”的意義上, “趨”、 “趣”相通。【帷】【幕】【幄】【帳】【幃】辨帷,幕,幄,帳,幃。圍在四周的叫帷,有頂的叫幕。幄是帛圍的板屋。帳就是幕,但是后來床上的帳子也叫“帳”,就跟“幕”分了工,因為床上的帳子不能稱為“幕”。幃本來就是帷,但是后來床上的帳子也叫

58、“幃”(詩的用語),也跟“帷”分了工,因為床上的帳子不能稱為 “帷” (古代 “帷” “幃” 不同音) 。 古詩十九首: “明月何皎皎! 照我羅床幃。”李白春思詩: “春風不相識,何事入羅幃?”這些“幃”字都不能換成“帷”。【根】【本】辨根,本。根是地下的部分;本則一般指地上的部分。一木只有一本,但可以有多根。【拊】【撫】【拂】辨拊,撫,拂。三者都有“撫摩”的意思。 “拊”和“撫”是古今字。后代於“撫恤” 、 “巡撫”等義只用“撫”,不用“拊”。 “拂”在“撫弦”這種用法上,有時作“拂弦”。如李端聽箏詩: “欲得周郎顧, 時時誤拂弦。” 在 “撫循” , “敲擊” 等意義上決不能用 “拂”。【

59、通】【達】辨通,達。 “通”與“達”古雙聲( “達”古音如“撻”)二字音近義通,但也有一些差別。 “通” 字多指通往、通向; “達” 字多指達到、到達。 因此, 如 “通西域”、 “通四夷”就不能用 “達”。 “不通”也不等於說 “不達” 。用作形容詞時, “通”字多指接觸面廣, “達”字多指胸懷寬,因此, “通人”不等於“達人”。【聽】【聞】辨聽,聞。 “聽”是一般的聽, “聞”是聽見,意義不同。 “聞”與“聽”的關系等於“見”與“視”的關系,所以禮記大學說“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11. 【居】【住】【宿】辨居,住,宿。 “居”是定居, “住”是暫住。 “住”是比較后起的詞。它的反

60、面是“去”。 “去住”等於說“去留”,在這點上“居”和“住”的差別較大。唐代“住”已有“定居”的意思。杜甫曲江: “故將移住南山邊。 ”在這種情況下, “居”和“住”是同義詞。只是后來“居”成為文言, “住”成了口語。 “宿”指臨時寄宿或投宿,只住一夜或兩三夜。現在“宿舍”的“宿”距古義已經很遠了。【阻】【沮】辨阻,沮。 “阻”的本義是路難行, “沮”是水名。二者只有在“阻止”這種意義上是相通的,其他全不一樣。於“阻止”的意義先秦古籍多用“沮”,后代多用“阻”。參看第六單元“阻”字條。【美】【麗】辨美,麗。在“美麗”、 “華美”這種意義上,二者是同義詞。但“麗”應用的范圍比較狹,多表示具體的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