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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XX軌道交通(jiotng)工程建設測量(cling)管理辦法(暫 行)XX地下鐵道(dxi tido)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分公司二0XX年X月目 錄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307925229 第一章 總 則 PAGEREF _Toc307925229 h 1 HYPERLINK l _Toc307925230 第二章 質量管理(gunl)目標和質量控制(kngzh)指標 PAGEREF _Toc307925230 h 2 HYPERLINK l _Toc307925231 第三章 工作(gngzu)職責與工作要求 PAGEREF _Toc30792523

2、1 h 2 HYPERLINK l _Toc307925232 第四章 施工測量的主要內容及技術規定 PAGEREF _Toc307925232 h 10 HYPERLINK l _Toc307925233 第五章 施工測量流程 PAGEREF _Toc307925233 h 12 HYPERLINK l _Toc307925234 第六章 罰 則 PAGEREF _Toc307925234 h 16 HYPERLINK l _Toc307925235 第七章 附 則 PAGEREF _Toc307925235 h 18- PAGE 2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XX地鐵工程(gngch

3、ng)嚴格按設計(shj)要求(yoqi)施工,確保全線準確貫通、主體結構、車站裝修及設備安裝空間位置準確,明確參建各方施工測量的責任和義務,更好地協調各有關單位在地鐵工程施工測量中的合作關系,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范和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名詞解釋 業主:XX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或XX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分公司。 承包商:在各類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被業主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 監理單位:業主委托的承擔各類工程監理服務任務并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地面網單位:受業主委托負責XX地鐵首級控制網建立及復測任務的機構。 測量總體:承擔制定XX地鐵測量

4、工作統一技術標準、管理辦法及仂、助業主管理各條線路測量中心任務的機構。 測量中心:在XX地鐵X號線工程中承擔測量任務的機構。 測量監理工程師:各標段監理單位分管測量工作(不含變形測量)的專業監理工程師。 承包商測量隊:各標段施工承包商單位的測量隊。 第三條各有關單位除應遵守本管理辦法外,在技術方面還須遵守如下規范、規定及相關設計文件: 1、 國家一、二等水準測量規范GBT 128972006; 2、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GB 50308-2008: 3、 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 4、 城市測量規范CJJ 8-99; 5、 建筑(jinzh)變形測量規范JGJ82007; 6

5、、 地下(dxi)鐵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99一1999【2003版】; 7、 盾構法隧道(sudo)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446-2008; 8、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9、 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l0-2002; lO、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02; 11、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2002; 12、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其他各專業設計文件、施工及驗收規范等。 第四條 各參建單位對測量控制點必須遵守先檢查、后使用的原則,即在確保所采用的控制點準確

6、無誤后,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測量工作,并把檢查結果記錄在測量手簿中。 第五條 各參建單位測量工作必須滿足相關測量規范和技術要求,確保XX地鐵測量精度和施工質量。 第六條 所有參與XX地鐵工程建設的單位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第二章 質量管理目標和質量控制指標 第七條 質量管理目標 確保建成后的軌道平面、縱斷面線形符合設計要求,隧道結構、建筑群體位置準確,建成高質量、高標準的地鐵工程。 第八條 基本質量控制指標 1、貫通中誤差:橫向貫通中誤差不超過50mm;高程貫通中誤差不超過25mm; 2、隧道襯砌及車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 3、設備、管線等安裝、裝飾裝修等均不得侵入設備限界;4、工程(gngchng

7、)竣工實體必須滿足相關驗收規范和設計(shj)文件(wnjin)的要求。第三章 工作職責與工作要求 第九條 XX地鐵建設工程的測量工作由地面網單位、測量總體、測量中心、監理單位、承包商五方責任主體共同完成。為了確保地鐵測量精度,各單位須設專人負責測量工作,測量儀器設備的利,類、精度和數量必須滿足工程的需要,必須根據圍家有關規定,定期對儀器進行檢定。測量人員和設備在施工期間必須有絕對的保證和相對的穩定。 XX地鐵建設工程的測量工作分為五級管理(見圖1) 各級管理須分工明確并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獨立完成測量工作。 圖1測量管理層次圖 第十條 業主的職責與工作要求 業主作為地鐵工程建設的主要管理和執

8、行主體,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程測量管理體系,建立工程測量管理規章制度,規范工程測量工作。 (一)建立(jinl)工程測量管理體系 通過招標選擇(xunz)具有(jyu)相應資質的承包商、監理單位、地面剛單位、測量總體、測量中心,明確各方職責,完善地鐵工程建設測量管理體系。 (二)管理工程施工測量工作1、制定相應的測量管理辦法FFOC根據工程的進展,及時調整測量內容,完善測量管理工作; 2、在工程開工前,對相鄰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線等設施進行調查,對工程地質水文狀況進行勘察,并將相關調查資料、勘察報告及時提供給測量中心、承包商; 3、組織對重大工程、特殊工程的施工測量方案進行

9、專家論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等各參建單位進行研究。 第十一條 監理的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臨理單位的職責與工作要求 1、監理單位必須按有關規范及本管理辦法的要求,督促承包商認真做好測量工作; 2、因監理單位對工程測量監督不力,造成重大施工測量問題,監理單位應負峪理責任; 3、監理單位應獨立配備測量儀器和設備,并承擔相應的復測工作。 (二)測量監理工程師的職責與工作要求 1、測量監理工程師須認真復核施工圖設計中的坐標、高程、幾何尺寸及承包商的各種施工放樣數據,并與鄰近工程進行設計資料一致性驗算; 2、測量監理工程(gngchng)師應按有關規范、本管理(gunl)辦法及職責(zhz

10、)范圍認真、及時對承包商的測量成果進行復測;重要部位應復測,既檢查控制測量性質的測量結果,也檢查細部放樣性質的測量結果。復測時不得使用承包商的測量儀器; 3、復測測量中心移交的控制點及承包商布設的施工加密控制點,督促承包商做好合同段內各種控制點的保護工作,確保控制點成果準確; 4、檢查承包商專職測量人員的崗位證書及測量儀器設備和相關的檢定證書,控制承包商專職測量人員的數量、技術水平和測量儀器設備,并使其滿足施工需要; 5、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及本管理辦法要求,督促承包商按時進行測量作業,并積極協助測量中心進行檢測: 6、審核承包商上報的單位工程測量方案,并報測量中心復審,經測量中心批準后

11、實施FFl B: 7、完成施工導線、水準測量的復測、施工放樣及各道工序的復測,并按職責分工要求上報測量中心檢測: 8、編寫所監理工程的施工測量監理絀則,并在開工前1 0天報業主審批; 9、配合業主、測量中心加強對承包商測量工作的管理,定期參加測量工作會議; 10、建立測量臺賬及測量報告制度,檢查督促承包商建立完整的施工測量檔案; 11、完成業,主要求的其它相關的測量工作。 第十二條 承包商的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建立(jinl)完善的測量管理制度 1、承包商應制定(zhdng)施工測量管理(gunl)辦法,建立測量質保體系,完善施工測量管理制度。承包商應至少指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測量工作的管理:

12、 2、承包商應根據標段規模、復雜程度和性質不同,組建測量隊。測量隊應由測量工程師或有工程測量經驗的工程師負責,由技術人員、測量技師、技工等相關人員組成,并配備滿足工程需要的設備和儀器: 3、承包商必須建立健全測量臺賬制度,完整、準確的記錄測量部位、項目、數量及結果。 (二)完成施工測量工作 1、承包商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測量質量負全責,完成所承包工程項目需要的一切施工控制測量性質的和細部放樣性質的測繪工作; 2、承包商必須認真復核施工圖設計中的坐標、高程及幾何尺寸,必須建立健全內部行之有效的多級復核制度,以保證測量成果的準確;在進行測量放樣時,應注意與相鄰工程的銜接;相鄰工點必須進行聯測,以保證

13、相關位置的準確銜接; 3、在進行施工測量時,必須遵守先檢查、后使用的原則,即在確保所采用的控制點準確無誤后(平面控制點不少于3個,高程控制點不少于2個),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測量工作,并把檢查結果記錄在測量手簿中; 4、承包商應根據工程特點認真編制施工測量方案,經監理單位審核后報測量中心復審,最后經測量中心批準后實施。測量成果和資料均按業主建設用表中統一的格式填寫。施工測量方案重點應放在保證工程的空間位置正確放樣,保證與相鄰工程正確貫通; 5、承包商應獨立(dl)復測由測量中心(zhngxn)交接的導線(doxin)點和局部地面控制網點,為保證工程順利進展,承包商可適當加密或改善地面控制,務求以后

14、能有較多的“多余觀測條件”,保證施工測量精度,并在此基礎上安排施工放樣測量工作,按規范規定埋設測量樁點,并切實保護好現場測量樁點及標志; 6、明挖法工程的平面細部放樣以中線控制為主,也可以直接起算于導線控制點,控制辦法應在測量方案中予以確定; 7、暗挖法工程的施工控制測量任務主要在于地上、地下平面、高程控制的聯系測量和地下控制測量。承包商應獨立完成三次以上聯系測量工作。在施工過程中按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導線和施工高程測量。按貫通誤差要求,優化地下平面控制網、地下高程控制網和施工導線、施工高程,控制導線測角、測距和水準測量精度,確保貫通精度。獨立完成貫通后的地下控制網平差,在此基礎上進行中線測量和斷

15、面測量; 8、放樣工作應特別關注控制點的變形情況及保證行車隧道(無論車站、區間)的空間位置,以確保不修改線路設計,滿足限界凈空要求,保證測量巾心或測量監理工程師的檢測一次合格率達到95以上; 9、承包商測量隊應對結構形式(裝配的、現澆的、多層的等等)和施工誤差的積累等進行分析,根據承包商施工管理和施工控制的實際情況,對結構尺寸提出誤差富裕量,以使結構不侵入限界; 10、承包商所有的測量工作必須按第四章的要求,每道關鍵工序須經測量監理工程師和測量中心檢測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接受和配合測量監理工程師或測量中心檢查測量工作。接受和配合測量中心對地上、地下施工控制測量項目進行的階

16、段性檢測和抽檢工作:12、接受(jishu)業主、測量中心(zhngxn)、監理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參加(cnji)測量工作會議,編寫測量月報; 13、標段工程完工后,必須按業主要求移交足夠數量的經測量中心檢測合格的控制點,以便后續工序使用; 14、承包商測量隊應與自己的結構、建筑、設備安裝工程師一道,做好竣工資料的積累、歸檔工作。 (三)軌道工程的鋪軌測量應執行相關規范要求,軌道承包商應事先編制施工測量方案,經測量中心審定批準后實施。 (四)裝飾裝修和設備安裝階段,承包商的1 m線和基線放樣、裝飾裝修工程站臺層距軌道面的高度和距軌道中心線距離的放樣點或灰線、與設備安裝相關的軸線、標高、垂直度、

17、坡度等,在得到測量監理工程師復核認可后,經測量中心檢測確認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各承包商應做好與后續工序測量接口、銜接工作,做好控制點位和數據的移交。 (六)承包商對工程測量質量負第一責任,測量中心、監理單位的復測和檢測均不減輕或免除承包商對工程測量質量的責任。但由于疏忽或不負責任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測量中心和監理單位負有相應的責任。 (七)各承包商應完成的其它測量工作等。 第十三條 地面網單位的職責與工作要求 地面網單位負責XX地鐵新線建設工程的二等GPS、二等水準控制網的建立、復測及維護工作。地面網單位須及時、準確地提交成果資料,并對已建控制網進行維護。 第十四條 測量總體的職責與工作要

18、求 測量總體負責(fz)制定(zhdng)XX地鐵工程(gngchng)測量工作統一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督促實施,對各測量巾心進行監管、協調,協助業主管理各測量中心的工作。 (一)制定XX地鐵測量工作統一的技術標準,報業主審批確認后實施,督促各條線路測量中心按技術標準實施。 (二)對各測量中心進行臨管;協調各測量巾心間的關系;定期召開協調會;下達業主的有關指令;對各中心在測量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問題進行磋商解決。 (三)審查各測量中心的測量檢測方案,協助業主檢查各測量中心的人員、設備。 (四)檢查各中心測量成果資料。 (五)協助業主組織對重大工程、特殊工程的施工測量方案進行專家論證。 (六)制定

19、各參建單位的測量培訓方案和計劃,對各參建單位進行測量技術培訓,并參加測量技術交底會。 (七)協助業主對測量中心進行檢查和考核。 (八)協助業主管理各測量中心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測量中心的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測量中心的職責 1、測量中心負責維護地面控制網(衛星定位控制網、精密導線網、地面高程控制網)的完好;及時對承包商施工控制測量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樣進行檢測: 2、測量中心負責全線圖紙的復核。復核施工圖設計中的線路中線及與其相關的坐標、高程和主要的幾何尺寸;相鄰標段圖紙坐標、標高及幾何尺寸的銜接復核; 3、測量中心(zhngxn)應及時對地面(dmin)控制網(包括地面平面控制(kngzh

20、)網、地面高程控制網)進行檢測,并提供準確的地面控制網成果,否則測量中心應負相關責任; 4、制定XX地鐵X號線工程施工測量檢測技術方案和測量檢測實施細則,上報測量總體、業主審批; 5、做好與骼理單位、地面網單位、各工序承包商之間的交接樁工作; 6、測量中心接受測量總體的管理,并對各承包商、陳理單位的測量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協調監理單位、承包商之間的測量工作。 7、對全線各標段承包商測量技術方案進行審核,組織對承包商、臨理單位進行測量檢測技術交底,對測量結果進行檢測; 8、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編制全線測量檢測月報,定期向業主、測量總體上報,做好測量檢測、資料匯總、積累、保存、管理和歸檔工作,

21、并協助業主檢查驗收承包商的竣工測量資料和檔案; 10、協助業主做好與全線測量有關的工作,檢查監理單位、承包商測量人員的數量、技術水平、儀器設備情況和測量規范、標準的執行情況; 11、定期檢查、臨督、指導承包商測量工作,協助承包商對施工測量中發生的問題進行分析和處理; 12、督促承包商根據施工需要、規范、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及時進行施工測量工作,對承包商上報的報檢報告進行審核、檢測;13、參加全線各標段的分部及子單位工程驗收會議,根據測量檢測情況對工程質量做出評定,并出具書面測量檢測驗收總結。 (二)土建施工階段工作要求 1、控制點檢測(jin c),每個車站、區間不少(b sho)于3次,停車場

22、(ch chn)、車輛段、聯絡線不少于3次,主變電站不少于2次。在特殊地段根據工程需要,按業主要求加大控制檢測頻率; 2、各車站、區間、停車場、車輛段、聯絡線、主變電站旋工第一次施工放樣檢測、施工控制測量檢測; 3、礦山法區間按下列施工進度及時進行檢測:在隧道掘進(含聯絡通道)至50m處時、至1001 50m處時、至距離貫通面150m200m處時分別進行次包括聯系測量在內的地下控制測量(平面、高程):若單向開挖長度超過1km時,掘進至1 50m后每600m須增加一次包括聯系測量在內的地下控制測量,并加測陀螺定向以校核坐標方位;在進行上述每次聯系測量時,須增加丌挖面處距掌子面最近處已成形的l O

23、米范圍內的初支斷面測量,每2米一個測量斷面,初支斷面測量按業主下發的統一記錄表填報; 4、盾構法區間按下列施工進度及時進行檢測:始發井或吊出井(含中間風井)洞門環中心檢測;始發前進行包括聯系測量在內的基線測量及地下水準檢測;在隧道掘進至1 50m處時、至300400m處時、至距離貫通面1 50m2001n處時分別一次進行包括聯系測量在內的地下控制測量(平面、高程);掘進至60()m后每500m須增加一次包括聯系測量在內的地下控制測量,并加測陀螺定向以校核坐標方位; 如果盾構區間有中間風井,在與中間風井貫通后,且中間風井處管片有拆除的,必須在始發井與中間風井之間進行“兩井定向” ,予以修正地下控

24、制點坐標成果及導線方位;在進行隧道掘進l 50m及以后每次檢測工作須增加盾尾后20環環片姿態(或斷面)測量: 5、車站進行圍護(wi h)結構、各層施工(sh gng)放樣主控制點、主要(zhyo)軸線、線路中線及高程的抽測; 6、高架段進行施工控制樁;橋梁縱橫軸線(或中心線);墩臺(成形)巾心坐標、軸線及高程;梁板安裝等檢測; 7、根據施工需要,工程重要部位(如車站柱點位、車站軸線等)測量工作的檢測; 8、完成業主根據工程需要要求的其它測量檢測工作。 (三)全線貫通測量檢測。 (四)全線限界、斷面檢測。 (五)負責車站、區間土建竣工測量,其測量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區間和兩端車站貫通后,

25、進一步完善地下控制網,進行貫通控制點聯測; 2、全線中線調整測量; 3、全線土建結構竣工測量檢測; 4、車站、區間建筑限界測量; 5、各車站站臺板標高檢測,車站墻、柱壁垂直度檢測。 (六)鋪軌控制基標檢測。 (七)土建結構穩定性測量。測量中心對承包商土建結構穩定性測量成果進行抽查。 (八)鋪軌后沉降觀測。 (九)安裝裝修階段的測量工作,工作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向安裝承包商、裝修承包商交樁; 2、車站和區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1米線標高及基線檢測; 3、工程重要部位(如車站屏蔽門、區間人防隔斷門)的放樣檢測; 4、設備限界測量工作(限界車檢測); 5、安裝(nzhung)裝修結束后,車站、區

26、間凈空檢測(jin c),站臺(zhnti)面軸線、標高檢測。 (十)安裝裝修結束后,地面構筑物外邊線測量,形成測量報告。 (十一)完成業主交辦的其它測量任務等。第四章 施工測量的主要內容及技術規定 第十六條 地鐵施工測量按服務性質可分為施工控制測量、細部放樣測量、竣工測量和其它測量等。 第十七條 施工控制測量 (一)地面控制測量 1、施工期間地面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應完整、準確、可靠,并能方便施工及進一步加密地面控制點; 2、每個井(洞)口或車站附近布設不少于三個平面控制點作為向隧道內傳遞坐標和方位的聯系測量依據; 3、每個井(洞)口或車站附近布設不少于兩個高程控制點作為向隧道內傳遞高程的

27、依據。 (二)聯系測量 1、定向測量 定向測量的方法有:鉛垂儀、陀螺經緯儀聯合定向;聯系二角形定向;導線直接傳遞法;投點定向法; 2、傳遞高程測量 傳遞高程測量的方法有:鋼尺法;水準測量;光電測距三角高程測量;全站儀垂直測距; 3、區間聯系測量按“第十五條測量中心(zhngxn)的職責(zhz)與工作(gngzu)要求”規定進行檢測; 4、地下定向邊不少于2條,地下近井高程點不少于2個,并加強對定向邊間和高程點間的檢核; 5、聯系測量必須滿足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GB503082008第9章的規定。 (三)地下控制測量 1、地下平面控制測量是施工導線測量的依據,因此必須確保地下平面控制測量的

28、精度。從隧道掘進起始點開始,直線隧道每掘進200m或曲線隧道每掘進1 00m,應布設地下平面控制點,并進行地下平面控制測量。隧道內平面控制點問平均邊長宜為1 50m,在曲線段盡可能長并不應少于60m; 2、地下高程控制測量與傳遞高程測量同步進行。地下高程控制點可利用地下導線點,單獨埋設時宜每200m埋設一個;地下高程控制測量的方法和精度應符合二等水準測量要求: 3、地下控制測量必須滿足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GB503082008第10章的規定。 (四)高架線路施工控制測量 l、高架線路施工平面控制網應布設成起訖于地面平面控制網的附合導線(網); 2、高架線路施工高程控制網按二等水準測量要求施

29、測,其路線閉合差不超過8L mm; 3、高架線路施工測量必須滿足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GB503082008第13章的規定。 第十八條 施工導線和施工高程測量 (一)施工導線測量按規范規定進行施測。導線形式對于車站和高架線路應布設成附合路線,對于地下隧道起于地下控制導線,應布設成導線網,并加強校核;布設新點時,應對原有的、不少于三點起算點進行檢查。(二)施工(sh gng)高程測量必須按規范規定進行施測,路線形式(xngsh)為閉合或附合(f h)路線。 第十九條 細部放樣 (一)在進行施工放樣前,應對控制點進行檢查,確認點位準確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施工放樣,控制點的檢查結果應記錄在測量手簿中

30、。 (二)細部放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l、車站、區間、高架結構、地面線、車輛段等施工所進行的建筑物、構筑物的結構放樣; 2、施工設備、管線安裝工程放樣,包括暗挖法中為施工導向,盾構機拼裝、定位、姿態、糾偏和裝配式襯砌的拼裝等要求而進行的測量作業: 3、車站裝修、機電設備安裝的放樣工作。該放樣測量應根據線路中線(鋪軌后軌道的實際中線)、軌面或鋪軌控制基標進行; 4、精確鋪軌要求的測量作業。重點是控制鋪軌基標測設來保證軌道的設計位置和線路參數,同時亦保證行車隧道的限界要求; 5、細部放樣必須滿足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GB503082008的規定。 第二十條 竣工測量 主要包括與線路相關的線路結構

31、竣工測量、線路軌道竣工測量、裝修、沿線設備竣工測量以及地下管線竣工測量等。第五章 施工測量流程 第二十一條 土建控制測量 (一)地面(dmin)網單位在開工前向測量中心(zhngxn)進行地面(dmin)控制網測量資料及現場樁點交接。測量巾心在接樁后,盡早安排和完成地面控制網檢測。 (二)測量中心向各土建承包商交接樁。承包商接樁后,必須對所接樁點進行復測和對樁點進行保護,并于交接樁后1 5天以內上報復測報告,交測量中心審定。 (三)承包商根據交接控制點完成本標段所需的控制測量工作,并按職責分工上報測量中心或測量監理工程師,由測量中心或測量監理工程師分別對其進行檢測。測量嗡理工程師應及時通知承包

32、商復測結果、測量中心應及時通知測量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商檢測結果,承包商根據檢測情況安排下一步施工工序和測量工作。 第二十二條 土建施工放樣測量 (一)承包商測量隊按照第四章要求施工放樣測量內容進行作業,并按第三章要求上報測量監理工程師或測量中心,報請測量監理工程師或測量中心進行檢測時,承包商應提前一滅,并說明要求測量監理工程師或測量中心到場進行檢測的時間。 (二)測量監理工程師或測量中心在接到承包商的施工放樣報驗單后,應首先復核承包商的施工放樣數據,在確認數據正確無誤后,采用自備測量儀器設備按有關測量規范等級精度要求進行復核并出具測量抽檢報告和簽署復核意見。 (三)所有施工放樣的復核結果必須滿足

33、精度要求、設計文件和有關施工驗收規范的規定。 (四)如有特殊原因,雙方提前協商解決,原則是不影響工程的施工,否則追查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測量監理工程(gngchng)師或測量中心(zhngxn)應及時將復測結果通知(tngzh)承包商。在測量監理工程師或測量中心進行檢測時,承包商有義務配合。 第二十三條 土建線路中線調整測量 承包商根據貫通測量成果,完成線路中線測量和中線點的歸化改正和斷面測量(如中線需變更,須經總體設計單位進行中線調整設計),并經測量監理工程師復測、審核后,上報測量中心,由測量中心進行檢測。 第二十四條 鋪軌基標測量 (一)鋪軌承包商根據測量巾心提供的地下控制導線網

34、、水準網進行鋪軌控制基標測設,測設結果上報測量中心,由測量中心進行檢測。 (二)鋪軌承包商根據測量中心的檢測報告,完成加密基標測量工作,并上報測量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測。 (三)鋪軌基標測量和檢測須滿足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測量規范GB503082008第1 5章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土建竣工測量 工程竣工后,承包商測量隊應及時恢復設計,報請測量監理工程師或測量巾心進行驗收。測量巾心負責全線的竣工測量,并于竣工時形成檢測總結。 第二十六條土建施工測量工作流程圖(見下圖2) 第二十七條 裝修(zhungxi)安裝階段的控制(kngzh)測量 (一)由測量中心(zhngxn)向各承包商、監理單位進行交接樁,并

35、作好記錄。 (二)承包商接樁后,承包商測量隊對所接樁點進行復測和對樁點進行保護,并于交接(jioji)樁后1 O天以內(y ni)上報復(bo f)測報告,交測量中心審定。 (三)承包商根據需要完成本標段所需的控制測量工作,上報測量監理工程師,并由測量中心對其進行檢測。合格后承包商方可安排下一步施工放樣測量工作。 第二十八條 裝修安裝階段的施工放樣測量 (一)承包商測量隊按照施工放樣測量內容進行作業,并按第三章要求報測量監理工程師或測量中心,報請測量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測時,承包商應提前一天,并說明要求測量監理工程師到場進行檢測的時間。 (二)測量監理工程師在接到承包商的申請后,按時進行檢測,并認

36、真復核承包商測量放樣資料。 (三)如有特殊原因,雙方提前協商解決,原則是不影響工程的施工,否則追查責任。 (四)測量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將復測結果通知承包商,并按規定出具書面材料。 (五)在測量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測時,承包商有義務配合。 (六)裝飾裝修與設備安裝階段對于各工點的各工序的第一次施工放樣、裝飾裝修工程站臺層距軌道面的高度和距軌道中心線距離的放樣點或灰線、重要的或與其它設備安裝有緊密聯系的且有較高精度要求的軸線、標高、垂直度、坡度等,在得到測量監理工程師復核認可后,還須報請測量中心進一步復驗,并應得到測量中心的確認。 (七)測量中心將根據(gnj)施工進度或質量情況(qngkung)或根據

37、業主要(zhyo)求不定期地進行抽檢,并視抽檢結果情況,進行全線通報或召開測量專題會。 第二十九條 竣工測量 (一)工程竣工后,承包商測量隊根據有關竣工測量要求進行竣工測量。 (二)需要進行限界測量的地段經承包商測量,測量監理工程師審核后由測量中心進行檢測。 第三十條裝飾裝修和設備安裝施工測量工作流程圖(見下圖3)圖3:裝飾裝修(zhungxi)和設備(shbi)安裝(nzhung)施工測量工作流程圖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一條對測量總體、測量中心的罰則 (一)測量總體承諾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總工,測量中心承諾的項目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在合同履行期間原則上不允許變動,由于測量總體或測量中心內部原因提出更換者無論業主是否同意,業主均將從合同價款中扣減1 O萬元人的費用作為違約金,業主要求更換的情況除外。(二)測量總體或測量中心如果因工作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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