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范文最新推薦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全文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只要重特大事故還時有發生,只要不期而至的災難還無法避免,我們就沒有絲毫理由放松對每個生命的悉心防護、對絕對安全的不懈追求。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安全生產許可條例】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第三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
2、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1/26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第四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五條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第六條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
4、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范文最新推薦(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七條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
5、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在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統一的式樣。第九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3/26規,末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第十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第十一條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第十二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建筑施工企業、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煤礦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進行監督。第十三條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第十四條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
7、,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的監督檢查,發現其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第十五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范文最新推薦謀取其他利益。第十六條監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實施監察。第十七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第十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
8、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向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二)發現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生產活動,不依法處理的;(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四)接到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第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
9、,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5/26續,繼續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第二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第二十二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進行生產的企業,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
10、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生產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決定。第二十四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污染源信息公開方面,日常監管、企業排放和環評文件等信息最為關鍵。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范文最新推薦第一條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的權利,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如實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推動公眾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11、國環境保護法、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環境保護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第三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強制公開和自愿公開相結合的原則,及時、如實地公開其環境信息。第四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指導、監督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開展指導、監督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部門的行政經費預算。有條件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建設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指定機構負責本單位環
12、境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第五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公開的環境信息及政府部門環境監管信息,建立企業事業單位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第六條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依法可以不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7/26第七條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通過政府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時,應當綜合考慮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容量、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以及企業事業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第八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事業
13、單位,應當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一)被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為重點監控企業的;(二)具有試驗、分析、檢測等功能的化學、醫藥、生物類省級重點以上實驗室、二級以上醫院、污染物集中處置單位等污染物排放行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或者可能對環境敏感區造成較大影響的;(三)三年內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因環境污染問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第九條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公開下列信息:(一)基礎信息,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生產地址、聯系方式,以及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產品及規模;(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口
14、數量和分布情況、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情況,以及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定的排放總量;范文最新推薦(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六)其他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列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重點排污單位還應當公開其環境自行監測方案。第十條重點排污單位應當通過其網站、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或者當地報刊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環境信息,同時可以采取以下一種或者幾種方式予以公開:(一)公告或者公開發行的信息專刊;(二)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三)信息公開服務、監督熱線電話;(四)本單位的資料索取點、信息公開欄、信息
15、亭、電子屏幕、電子觸摸屏等場所或者設施;(五)其他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獲得信息的方式。第十一條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在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后九十日內公開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環境信息;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重點排污單位應當自環境信息生成或者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二條重點排污單位之外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參照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開其環境信息。9/26第十三條國家鼓勵企業事業單位自愿公開有利于保護生態、防治污染、履行社會環境責任的相關信息。第十四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對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者應當如
16、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第十五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宣傳和引導公眾監督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重點排污單位未依法公開環境信息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第十六條重點排污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責令公開,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并予以公告:(一)不公開或者不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內容公開環境信息的;(二)不按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方式公開環境信息的;(三)不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時限公開環境信息的;(四)公開內容
17、不真實、弄虛作假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血吸蟲病是由于人或哺乳動物感染了血吸蟲所引范文最新推薦起的一種疾病。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滅血吸蟲病,保障人體健康、動物健康和公共衛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動物防疫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國家對血吸蟲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聯防聯控,人與家畜同步防治,重點加強對傳染源的管理。第三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全國血吸蟲病防治規劃并
18、組織實施。國務院衛生、農業、水利、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和全國血吸蟲病防治規劃,制定血吸蟲病防治專項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有血吸蟲病防治任務的地區(以下稱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農業或者獸醫、水利、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血吸蟲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根據全國血吸蟲病防治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血吸蟲病防治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血吸蟲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和工作責任制,對有關部門承擔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考核、監督。11/26第五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村民
19、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血吸蟲病防治的宣傳教育,組織村民、居民參與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第六條國家鼓勵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村民、居民積極參與血吸蟲病防治的有關活動;鼓勵共產主義青年團等社會組織動員青年團員等積極參與血吸蟲病防治的有關活動。血吸蟲病防治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有關制度,方便單位和個人參與血吸蟲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捐贈等活動。第七條國務院有關部門、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在血吸蟲病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二章預防第八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根據血吸蟲病預防控制標準,劃分為重點防治地區和一般
20、防治地區。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制定。第九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各類新聞媒體開展公益性血吸蟲病防治宣傳教育。各類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公益性血吸蟲病防治宣傳教育。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對學生開展血吸蟲病防治知識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血吸蟲病防治知識教育。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應當范文最新推薦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血吸蟲病防治知識。第十條處于同一水系或者同一相對獨立地理環境的血吸蟲病防治地區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開展血吸蟲病聯防聯控,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同步實
21、施下列血吸蟲病防治措施:(一)在農業、獸醫、水利、林業等工程項目中采取與血吸蟲病防治有關的工程措施;(二)進行人和家畜的血吸蟲病篩查、治療和管理;(三)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監測;(四)調查釘螺分布,實施藥物殺滅釘螺;(五)防止未經無害化處理的糞便直接進入水體;(六)其他防治措施。第十一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血吸蟲病聯防聯控方案,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同步實施。血吸蟲病防治地區兩個以上的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或者兩個以上設區的市需要同步實施血吸蟲病防治措施的,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血吸蟲病聯防聯控方案,并組織實施。血吸蟲病防治地區兩個以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需
22、要同步實施血吸蟲病防治措施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共同制定血吸蟲病聯防聯控方案,報國務院衛生、農業主管部門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第十二條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實施農業、獸醫、水利、林業等工程項13/26目以及開展人、家畜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應當符合相關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的要求。相關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由國務院衛生、農業、水利、林業主管部門分別制定。第十三條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漁船集中停靠地設點發放抗血吸蟲基本預防藥物;按照無害化要求和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修建公共廁所;推行在漁船和水上運輸工具上安裝和使用糞便收集容器,并采取措施,對所收集
23、的糞便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第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應當安排并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推廣、農村改廁、沼氣池建設以及人、家畜飲用水設施建設等項目。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安排農業機械化推廣、農村改廁、沼氣池建設以及人、家畜飲用水設施建設等項目,應當優先安排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的有關項目。第十五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村改廁、沼氣池建設項目,應當按照無害化要求和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保證廁所和沼氣池具備殺滅糞便中血吸蟲卵的功能。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公共廁所應當具備殺滅糞便中血吸蟲卵的功能。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在血吸
24、蟲病重點防治地區應當適應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引導和扶持農業種植結構的調整,推行以機械化耕作代替牲畜耕作的措施。范文最新推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在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應當引導和扶持養殖結構的調整,推行對牛、羊、豬等家畜的舍飼圈養,加強對圈養家畜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開展對家畜的血吸蟲病檢查和對感染血吸蟲的家畜的治療、處理。第十七條禁止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施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糞便。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主管部門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進行水利建設項目,應當同步建設血吸蟲病防治設施;結合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江河、湖泊治理工程和人畜飲水、灌區改造等水利工程項目,改善水環境,防止釘螺孳生。第
25、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應當結合退耕還林、長江防護林建設、野生動物植物保護、濕地保護以及自然保護區建設等林業工程,開展血吸蟲病綜合防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應當結合航道工程建設,開展血吸蟲病綜合防治。第二十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血吸蟲病流行病學資料、釘螺分布以及孳生環境的特點、藥物特性,制定藥物殺滅釘螺工作規范。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藥物殺滅釘螺工作規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藥物殺滅釘螺工作。血吸蟲病防治地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實施藥物殺滅釘螺7日前,公告施藥的時間、地點、種類、方法、影響范圍和注意事
26、項。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15/26殺滅釘螺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物第二十一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農業或者獸醫、水利、林業主管部門,根據血吸蟲病監測等流行病學資料,劃定、變更有釘螺地帶,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公告有釘螺地帶。禁止在有釘螺地帶放養牛、羊、豬等家畜,禁止引種在有釘螺地帶培育的蘆葦等植物和農作物的種子、種苗等繁殖材料。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有釘螺地帶設立警示標志,并在縣級人民政府作出解除有釘螺地帶決定后予以撤銷。警示標志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保護,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協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或者
27、擅自移動警示標志。在有釘螺地帶完成殺滅釘螺后,由原批準機關決定并公告解除本條第二款規定的禁止行為。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植物檢疫機構應當根據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開展血吸蟲病的監測、篩查、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和處理工作,開展殺滅釘螺、血吸蟲病防治技術指導以及其他防治工作。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植物檢疫機構應當定期對其工作人員進行血吸蟲病防治知識、技能的培訓和考核。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興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設項目,應當事先提請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施工范文最新推
28、薦環境進行衛生調查,并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意見,采取必要的血吸蟲病預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間,建設單位應當設專人負責工地上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工程竣工后,應當告知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由其對該地區的血吸蟲病進行監測。第三章疫情控制第二十四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血吸蟲病應急預案。第二十五條急性血吸蟲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控制急性血吸蟲病暴發、流行的需要,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采取緊急措施,進行下列應急處理:(一)組織醫療機構救治急性血吸蟲病病人;(二)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防疫
29、監督機構分別對接觸疫水的人和家畜實施預防性服藥;(三)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殺滅釘螺和處理疫水;(四)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在有釘螺地帶設置警示標志,禁止人和家畜接觸疫水。第二十六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急性血吸蟲病疫情或者接到急性血吸蟲病暴發、流行報告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一)進行現場流彳f病學調查;(二)提出疫情控制方案,明確有釘螺地帶范圍、預防性服藥的人和家17/26畜范圍,以及采取殺滅釘螺和處理疫水的措施;(三)指導醫療機構和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處理疫情;(四)衛生主管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第二十七條有關單位對因生產、工作必須接觸疫水的人員應當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并
30、定期組織進行血吸蟲病的專項體檢。血吸蟲病防治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因防汛、抗洪搶險必須接觸疫水的人員,應當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對參加防汛、抗洪搶險的人員,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血吸蟲病的專項體檢。第二十八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農業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組織開展對本地村民、居民和流動人口血吸蟲病以及家畜血吸蟲病的篩查、治療和預防性服藥工作。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組織對晚期血吸蟲病病人的治療。第二十九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植物檢疫機構應
31、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家畜和植物的血吸蟲病檢疫工作。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對經檢疫發現的患血吸蟲病的家畜,應當實施藥物治療;植物檢疫機構對發現的攜帶釘螺的植物,應當實施殺滅釘螺。凡患血吸蟲病的家畜、攜帶釘螺的植物,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未經檢疫的家畜、植物,一律不得出售、外運。范文最新推薦第三十條血吸蟲病疫情的報告、通報和公布,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和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三十一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血吸蟲病防治規劃、計劃,安排血吸蟲病防治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根據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需要,對經濟困難的縣級人
32、民政府開展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給予適當補助。國家對經濟困難地區的血吸蟲病防治經費、血吸蟲病重大疫情應急處理經費給予適當補助,對承擔血吸蟲病防治任務的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跨地區的血吸蟲病防治重大工程項目給予必要支持。第三十二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編制或者審批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農業、獸醫、水利、林業等工程項目,應當將有關血吸蟲病防治的工程措施納入項目統籌安排。第三十三條國家對農民免費提供抗血吸蟲基本預防藥物,對經濟困難農民的血吸蟲病治療費用予以減免。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蟲病的,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血吸蟲病病人,不屬于工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保險
33、待遇。對未參加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的人員因防汛、抗洪搶險患血吸蟲病的,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規19/26定解決所需的檢查、治療費用第三十四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血吸蟲病病人進行救助。第三十五條國家對家畜免費實施血吸蟲病檢查和治療,免費提供抗血吸蟲基本預防藥物。第三十六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血吸蟲病流行趨勢,儲備血吸蟲病防治藥物、殺滅釘螺藥物和有關防護用品。第三十七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血吸蟲病防治網絡建設,將承擔血吸蟲病防治任務的機構所需基本建設投資列入基本建設計劃。第三十八條血吸蟲
34、病防治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血吸蟲病防治計劃時,應當統籌協調血吸蟲病防治項目和資金,確保實現血吸蟲病防治項目的綜合效益。血吸蟲病防治經費應當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或者挪作他用。嚴禁倒買倒賣、挪用國家免費供應的防治血吸蟲病藥品和其他物品。有關單位使用血吸蟲病防治經費應當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第五章監督管理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血吸蟲病監測、預防、控制、治療和疫情的管理工作,對殺滅釘螺藥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對下列事項進行范文最新推薦監督檢查:(一)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血吸蟲病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
35、(二)家畜血吸蟲病監測、預防、控制、治療和疫情管理工作情況;(三)治療家畜血吸蟲病藥物的管理、使用情況;(四)農業工程項目中執行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情況。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主管部門對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血吸蟲病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和水利工程項目中執行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對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林業工程項目的實施情況和林業工程項目中執行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農業或者獸醫、水利、林業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違反或者不執行本條例規定的,應當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及時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理;屬于
36、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移送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處理;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當共同處理。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農業或者獸醫、水利、林業主管部門在履行血吸蟲病防治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血吸蟲病疫情發生現場調查取證,查閱、復制有關資料和采集樣本。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第四十五條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縣級以上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對在有釘21/26螺地帶放養的牛、羊、豬等家畜,有權予以暫扣并進行強制檢疫。第四十六條上級主管部門發現下級主管部門未及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處理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責令糾正,或者直接處理下級主管部門未及時處理的事項。第六章法律責任第四十七條縣
37、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血吸蟲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開展血吸蟲病聯防聯控的;(二)急性血吸蟲病暴發、流行時,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采取緊急措施、進行應急處理的;(三)未履行血吸蟲病防治組織、領導、保障職責的;(四)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采取其他血吸蟲病防治措施的。鄉(鎮)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采取血吸蟲病防治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血吸蟲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
38、處分;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血吸蟲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負有責任范文最新推薦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在組織實施農村改廁、沼氣池建設項目時,未按照無害化要求和血吸蟲病防治技術規范,保證廁所或者沼氣池具備殺滅糞便中血吸蟲卵功能的;(二)在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未開展家畜血吸蟲病檢查,或者未對感染血吸蟲的家畜進行治療、處理的;(三)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進行水利建設項目,未同步建設血吸蟲病防治設施,或者未結合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的江河、湖泊治理工程和人畜飲水、灌區改造等水利工程項目,改善水環境,導致釘螺孳生的;(四)在血吸蟲病防治地區未結合退耕還林、長江防護林建設、野生動物植物保護、濕地保護以及自然保護區建設等林業工程,開展血吸蟲病綜合防治的;(五)未制定藥物殺滅釘螺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站內志愿服務管理考核試卷
- 機床結構優化技術考核試卷
- 創業投資市場競爭優勢分析考核試卷
- 電氣設備光電子器件考核試卷
- 天體物理觀測與實踐考核試卷
- 復印技術在紙箱包裝印刷的重要性考核試卷
- 硅冶煉操作技能培訓考核試卷
- 紙板制造中的廢紙回收利用技術考核試卷
- 江西應用科技學院《工程師管理(全英文)》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大數據審計實務》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煤炭倉儲協議合同
- 政 治薪火相傳的傳統美德 教案-2024-2025學年統編版道德與法治七年級下冊
- 2025-2030中國腦芯片模型行業市場發展趨勢與前景展望戰略研究報告
- 3.1偉大的改革開放+課件高中政治統編版必修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 2025屆山東省濟南市高三下學期一模英語試題(原卷版+解析版)
- 2025年(四川)公需科目(心理健康與職業發展主題)題庫及答案
- 肺功能課件完整版本
- 2025年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中考一模道德與法治試題(含答案)
- 2025年蘭考三農職業學院高職單招職業適應性測試歷年(2019-2024年)真題考點試卷含答案解析
- 掘進爆破、爆破安全知識
- 《計算機網絡基礎》課件-OSI參考模型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