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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1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及檢查重點及檢查重點質量部質量部 2015.3 2015.32主要內容I.新版認證管理辦法條款新版認證管理辦法條款II.認證檢查關注重點認證檢查關注重點III.附件附件3一、目的與背景一、目的與背景 為加強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認證工作的管為加強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認證工作的管理,進一步規范檢查認證行為,推動藥品生產質理,進一步規范檢查認證行為,推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量管理規范(20102010年修訂)的實施,國家食品藥年修訂)的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藥品生

2、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于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于20112011年年8 8月月2 2日日下發了下發了關于印發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關于印發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的通知(國食藥監安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113652011365號),自發布之號),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該辦法共該辦法共7 7章章4040條。條。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4 現有企業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劑等無菌藥品現有企業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劑等無菌藥品的生產,應在的生產,應在20132013年年1212月月3131日前通過藥品生產質日前通過藥品

3、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量管理規范(20102010年修訂)檢查認證。年修訂)檢查認證。 其他類別藥品的生產應在其他類別藥品的生產應在20152015年年1212月月3131日前日前通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2010年修訂)檢查年修訂)檢查認證。認證。 未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未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2010年修訂)認證的企業(車間),年修訂)認證的企業(車間),不得繼續生不得繼續生產藥品產藥品。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5二、具體內容二、具體內容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第一條第一條為

4、加強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藥品GMP)認證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以下分別簡稱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條藥品GMP認證是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生產質量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的一種手段,是對藥品生產企業實施藥品GMP情況的檢查、評價并決定是否發給認證證書的監督管理過程。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6第三條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藥品GMP認證管理工作。負責注射劑、放射性藥品、生物制品等藥品GMP認證和跟蹤檢查工作;負責進口藥品

5、GMP境外檢查和國家或地區間藥品GMP檢查的協調工作。第四條第四條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除注射劑、放射性藥品、生物制品以外其他藥品GMP認證和跟蹤檢查工作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開展的藥品GMP檢查工作。第五條第五條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立的藥品認證檢查機構承擔藥品GMP認證申請的技術審查、現場檢查、結果評定等工作。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7第六條第六條負責藥品GMP認證工作的藥品認證檢查機構應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藥品GMP認證工作質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藥品認證檢查機構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評估。第二章申請、受理

6、與審查第二章申請、受理與審查 第七條第七條新開辦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生產企業新增生產范圍、新建車間的,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申請藥品GMP認證。第八條第八條已取得藥品GMP證書的藥品生產企業應在證書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重新申請藥品GMP認證。藥品生產企業改建、擴建車間或生產線的,應按本辦法重新申請藥品GMP認證。 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8第九條第九條申請藥品GMP認證的生產企業,應按規定填寫藥品GMP認證申請書(見附件1),并報送相關資料。屬于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企業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日常監督管理情況的審核意見后,

7、將申請資料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企業將申請資料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條第十條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GMP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未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的,以及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9第十條第十條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GMP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未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的,以及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8、,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第十一條第十一條藥品認證檢查機構對申請資料進行技術審查,需要補充資料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企業。申請企業應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補充資料,逾期未報的,其認證申請予以終止。技術審查工作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需補充資料的,工作時限按實際順延。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10第三章現場檢查第三章現場檢查第十二條第十二條藥品認證檢查機構完成申報資料技術審查后,應當制定現場檢查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現場檢查。制定工作方案及實施現場檢查工作時限為40個工作日。第十三條第十三條現場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

9、,檢查組一般由不少于3名藥品GMP檢查員組成,從藥品GMP檢查員庫中隨機選取,并應遵循回避原則。檢查員應熟悉和了解相應專業知識,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參加現場檢查。第十四條第十四條藥品認證檢查機構應在現場檢查前通知申請企業。現場檢查時間一般為35天,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11 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第十五條第十五條申請企業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選派一名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人員作為觀察員參與現場檢查,并負責協調和聯絡與藥品GMP現場檢查有關的工作。第十六條第十六條現場檢查開

10、始時,檢查組應向申請企業出示藥品GMP檢查員證或其他證明文件,確認檢查范圍,告知檢查紀律、注意事項以及企業權利,確定企業陪同人員。申請企業在檢查過程中應及時提供檢查所需的相關資料。第十七條第十七條檢查組應嚴格按照現場檢查方案實施檢查,檢查員應如實做好檢查記錄。檢查方案如需變更的,應報經派出檢查組的藥品認證檢查機構批準。12 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第十八條第十八條現場檢查結束后,檢查組應對現場檢查情況進行分析匯總,并客觀、公平、公正地對檢查中發現的缺陷進行風險評定。 分析匯總期間,企業陪同人員應回避。第十九條檢查缺陷的風險評定應綜合考慮產品類別、

11、缺陷的性質和出現的次數。缺陷分為嚴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風險等級依次降低。具體如下: (一)嚴重缺陷指與藥品GMP要求有嚴重偏離,產品可能對使用者造成危害的; (二)主要缺陷指與藥品GMP要求有較大偏離的;(三)一般缺陷指偏離藥品GMP要求,但尚未達到嚴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13 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第二十條第二十條檢查組向申請企業通報現場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內容,經檢查組成員和申請企業負責人簽字,雙方各執一份。申請企業對檢查中發現的缺陷無異議的,應對缺陷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告派出檢查的藥品認證檢查機構。如有異議,可

12、做適當說明。如不能形成共識,檢查組應做好記錄并經檢查組成員和申請企業負責人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現場檢查工作完成后,檢查組應根據現場檢查情況,結合風險評估原則提出評定建議。現場檢查報告應附檢查員記錄及相關資料,并由檢查組成員簽字。檢查組應在檢查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現場檢查報告、檢查員記錄及相關資料報送藥品認證檢查機構。14 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現場檢查如發現申請企業涉嫌違反藥品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檢查組應及時將證據通過觀察員移交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派出檢查組的藥品認證檢查機

13、構,派出機構根據情況決定是否中止現場檢查活動。檢查組應將情況在檢查報告中詳細記錄。中止現場檢查的,藥品認證檢查機構應根據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調查處理結果,決定是否恢復認證檢查。第四章審批與發證第四章審批與發證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藥品認證檢查機構可結合企業整改情況對現場檢查報告進行綜合評定。必要時,可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現場核查。綜合評定應在收到整改報告后4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進行現場核查,評定時限順延。15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綜合評定應采用風險評估的原則,綜合考慮缺陷的性質、嚴重程度以及所評估產品的類別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現場檢查綜合評定時,低一級缺陷累計可以上升一級或二級缺陷,已經整改完

14、成的缺陷可以降級,嚴重缺陷整改的完成情況應進行現場核查。(一)只有一般缺陷,或者所有主要和一般缺陷的整改情況證明企業能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改正的,評定結果為“符合”;(二)有嚴重缺陷或有多項主要缺陷,表明企業未能對產品生產全過程進行有效控制的,或者主要和一般缺陷的整改情況或計劃不能證明企業能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改正的,評定結果為“不符合”。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16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藥品認證檢查機構完成綜合評定后,應將評定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藥品認證檢查機構或報同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調查核實。調查期間,認

15、證工作暫停。對公示內容無異議或對異議已有調查結果的,藥品認證檢查機構應將檢查結果報同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審批。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符合藥品GMP要求的,向申請企業發放藥品GMP證書;不符合藥品GMP要求的,認證檢查不予通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藥品GMP認證審批意見方式通知申請企業。行政審批工作時限為20個工作日。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17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審批結果予以公告。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公告上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第五章跟蹤檢查第五章跟蹤檢查 第二十八條第二十

16、八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持有藥品GMP證書的藥品生產企業組織進行跟蹤檢查。藥品GMP證書有效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跟蹤檢查。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藥品GMP跟蹤檢查工作;藥品認證檢查機構負責制訂檢查計劃和方案,確定跟蹤檢查的內容及方式,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檢查組的選派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18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認證檢查機構負責組織或委托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品認證檢查機構對注射劑、放射性藥品、生物制品等進行跟蹤檢查。第三十條第三十條跟蹤檢查的結果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辦理。第六章

17、藥品第六章藥品GMPGMP證書管理證書管理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藥品GMP證書載明的內容應與企業藥品生產許可證明文件所載明相關內容相一致。 企業名稱、生產地址名稱變更但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的可以藥品生產許可證明文件為憑證,企業無需申請藥品GMP證書的變更。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19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藥品GMP證書有效期內,與質量管理體系相關的組織結構、關鍵人員等如發生變化的,企業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原發證機關進行備案。其變更后的組織結構和關鍵人員等應能夠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并符合要求。原發證機關應對企業備案情況進行審查,必

18、要時應進行現場核查。如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原發證機關應要求企業限期改正。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回藥品GMP證書。(一)企業(車間)不符合藥品GMP要求的;(二)企業因違反藥品管理法規被責令停產整頓的;(三)其他需要收回的。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20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四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回企業藥品GMP證書時,應要求企業改正。企業完成改正后,應將改正情況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對符合藥品GMP要求的,發回原藥品GMP證書。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發證機關注銷藥品GM

19、P證書:(一)企業藥品生產許可證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依法被吊銷的;(二)企業被依法撤銷、注銷生產許可范圍的;(三)企業藥品GMP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四)其他應注銷藥品GMP證書的。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21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六條應注銷的藥品GMP證書上同時注有其他藥品認證范圍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根據企業的申請,重新核發未被注銷認證范圍的藥品GMP證書。核發的藥品GMP證書重新編號,其有效期截止日與原藥品GMP證書相同。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七條藥品生產企業藥品GMP證書遺失或損毀的,應在相關媒體上登載聲明,并可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原發證機關

20、受理補發藥品GMP證書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按照原核準事項補發,補發的藥品GMP證書編號、有效期截止日與原藥品GMP證書相同。 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22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藥品GMP證書的收(發)回、補發、注銷等管理情況,由原發證機關在其網站上發布相關信息。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信息上傳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第七章附則第七章附則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九條藥品GMP證書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制。第四十條第四十條本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GMPGMP認證管理辦法(認證管理辦法(20112011年修訂)年修訂)23一、真實性一、真實性二、一致性二、一致性三、基于風險管理方法綜合評定檢查結果三、基于風險管理方法綜合評定檢查結果新版認證重點關注新版認證重點關注24 一、真實性一、真實性 1.1.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 (組織機構設置、質量受權人)(組織機構設置、質量受權人) 2. 2.各級人員資質、能力各級人員資質、能力 (如中藥材鑒別、質量檢驗、取樣、炮制等)(如中藥材鑒別、質量檢驗、取樣、炮制等) 3. 3.文件真實性文件真實性新版認證重點關注新版認證重點關注251.1.生產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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