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_應急管理制度匯編_第1頁
安全生產_應急管理制度匯編_第2頁
安全生產_應急管理制度匯編_第3頁
安全生產_應急管理制度匯編_第4頁
安全生產_應急管理制度匯編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應急管理制度匯編目 錄第一章 事故監測與預警制度1第二章 應急值守制度5第三章 應急信息報告和傳遞制度7第四章 應急救援投入及資源保障制度9第五章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13第六章 應急演練制度15第七章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19第八章 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21第九章 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制度22第十章 應急資料檔案管理制度27第一章 事故監測與預警制度第一條 為有效地辨識和提取隱患信息,靈敏、準確地告示危險前兆、提前進行預測預警、采取有關措施,以便超前反饋、及時布置、防風險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事故監測及預警的特點:(一) 快速性。即建立的預警系統能夠靈敏快速地進

2、行信息搜集、傳遞、處理、識別和發布,這一系統的任何一個環節都必須建立在“快速”的基礎上,失去了快速性,事故預警就失去了意義。(二) 準確性。生產過程中的信息復雜多變,事故預警不僅要求快速搜集和處理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對復雜多變的信息做出準確的判斷。判斷是否正確,關系到整個預警的成敗。要在短時間內對復雜的信息做出正確判斷,必須事先針對各種事故制定出科學、實用的信息判斷標準和確認程序,并嚴格按照制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判斷,避免信息判斷及其過程的隨意性。(三) 完備性。預警系統應能全面收集與事故相關的各類信息,據此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全過程地分析事故的發展態勢。 (四) 連貫性。要想使預警分析

3、不致因孤立、片面而得出錯誤的結論,每一次的分析應以上次的分析為基礎,緊密銜接,才能確保預警分析的連貫和準確。第三條 建立事故監測及預警的原則和要求構建事故監測及預警需要遵循及時、全面、高效的原則。 (一) 及時性原則 實行事故監測及預警的出發點是“居安思?!?,即事故還在孕育和萌芽的時期,就能夠通過細致的觀察和研究,防微杜漸,提早做好各種防范的準備。預警系統只有及時地監測出異常情況,并將它及時地報告,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二) 全面性原則預警就是要對生產活動的各個領域進行全面監測,及時發現異常情況,盡最大努力保證人身、財產的安全,

4、這是建立預警機制的宗旨。全面性原則主要體現在監測、識別、判斷、評價和對策預警操作系統方面。 (三) 高效性原則 鑒于事故的不確定性和突發性,預警機制必須以高效率為重要原則。惟有如此,才能對各種事故進行及時預告,并制訂合理適當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四條 預警系統的功能此系統通過采集監測對象(如溫度、風速、瓦斯、一氧化碳等)傳感器的輸出信號,將信號通過傳輸設施送入計算機進行處理,處理結果經由輸出接口輸出或通過人機接口輸出到操作控制臺的顯示器、LED顯示器、監控系統大屏幕、記錄儀、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上。監測系統主要完成實時信息采集,并將采集信息存入計算機,供預警信息系統分析

5、使用。監測是預警活動的前提,監測的任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重要環節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測;二是對大量的監測信息進行處理(整理、分類、存儲、傳輸),建立信息檔案,進行比較。第五條 監測與預警機構為了保證事故監測預警機制高效運轉,促進安全管理的預控工作,特成立事故監測預警機構,增加預警管理職能。組 長:礦長副組長: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總工程師成 員:各科室、區隊(分廠)負責人事故監測預警機構辦公室設在調度室,辦公室主任由調度室主任兼任,其基本工作目標是保證我礦的生產經營建設、維護我礦的預警管理系統。第六條 日常管理事故監測預警機構辦公室應對日常監控負責,對監

6、控到的突發事件,應根據事件大小、類別進行預測預警,并及時上報值班礦長及分管礦領導,同時將值班礦長或分管礦領導指示傳達到事發現場,并做好上傳下達記錄臺帳。第二章 應急值守制度第一條 應急值守是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職責,礦屬各科室、各部門要把應急值守考勤納入單位應急管理工作范疇,完善制度,明確責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運轉。第二條 應急值守工作原則:嚴謹高效、有情必報、快速反應、安全保密。第三條 應急值守啟動時期:重要節假日期間、重要敏感時期、上級確定的重點防護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其他特殊時期。第四條 應急值守基本要求:(一) 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強化應急值守工作的領導,保證值守期

7、間都有領導坐守。(二) 嚴格堅守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脫崗,遇有特殊情況需臨時離開時,須請示領導同意,妥善安排。(三) 保持信息暢通,應急值守期間,帶班領導和值守工作人員要保證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確保各類突發信息報告及時、處置及時,不得誤報、遲報、瞞報、漏報。第五條 應急值守人員職責:(一) 保持高度責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認真履行應急值守職責,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二) 貫徹落實礦應急辦的指示精神,做好來文來電的收發、處置工作,及時完整填寫值班情況記錄。(三) 定時巡查有關重點要害部位、重要守護目標以及有關隱患源、可疑人物,確保安全。(四) 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動態信息,按

8、照重要信息報告有關規定,及時向礦應急辦及有關部門報告。(五) 發生或收到突發事件情況信息,根據規定程序,及時向領導和礦應急辦及有關部門報告,并第一時間做出反應,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發揮臨時協調聯絡中樞作用。(六) 遵守保密紀律,嚴格保密措施,嚴防失泄密事故。(七) 認真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第三章 應急信息報告和傳遞制度第一條 應急信息的報告要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相關科室或單位要認真做好接收、登記工作,并及時傳遞、報告、處理,避免信息滯留、延誤。對于上級領導的批示意見,要及時傳達相關礦領導、處室、單位,以便抓緊組織落實。(一) 報告范圍:重特大突發性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自

9、然災情、群體事件、上訪事件、惡性刑事治安案件)、重要社會動態、緊急災情和疫情,以及帶有苗頭性、傾向性、預警性等緊急重要信息。(二) 報告時間:對重特大突發事件或者事件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情況,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接到信息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礦應急辦報告,較大、一般性突發事件必須在1小時內報告。(三)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涉及人員基本情況、危害后果、采取的初步應對措施,并要續報事件進展、處理情況和結果。(四) 報告方式:第一時間電話報告,隨后以書面形式報告和續報。第二條 應急信息報告要簡明、準確,原

10、則上以書面報告為主,情況復雜、時間緊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口頭后書面報告的辦法。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第三條 宣傳科應特別關注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報送、研判、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重大緊急情況,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問題,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宣傳欄、宣傳車等各種形式,及時通報和發布預警信息。第四條 向公司或地方政府部門報送書面信息,須經礦長或分管礦長簽字并加蓋公章。第五條 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和在應急信息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行

11、為的,以及擅自將信息向新聞媒體透露的,對有關責任人要追究責任。第六條 對于應急信息處置的承辦科室或單位,要認真落實好上級領導的批示精神,并將有關的報告材料、領導批示等資料做好留存備查,涉密的還要認真做好保密工作。第四章 應急救援投入及資源保障制度第一條 目的和適用范圍(一)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二) 本程序適用于我礦生產經營中潛在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第二條 應急管理原則(一) 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二)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三)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

12、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四)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五) 科學實用(六) 分級響應第三條 應急管理機構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成 員:安全培訓中心、生產技術部、通風隊、機電部、調度室、安監處、綜合辦、企管部、財務部、各區隊負責人等。第四條 四.應急保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一) 安全培訓中心要做好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動員全員有組

13、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二) 財務部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三) 供應部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四) 醫療衛生保障,一旦發生緊急情況第一時間出動礦應急醫療組,同時立刻與簽訂應急救援預案的醫院取得聯系,請求救援。(五) 交通運輸保障,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六) 人員防護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

14、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第五條 監督管理(一) 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二) 培訓教育 由培訓中心牽頭,安監處負責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三) 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5、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 公司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安全培訓部進行監督管理。第六條 附則: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第五章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第二條 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

16、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對我礦應急預案適當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全礦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第三條 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中情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應急管理專家對我礦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后,要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修訂和完善后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備案。第四條 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對應急預案及時進行會審、會審通過后組織印發、公布。第五條 預案培訓。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內容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計劃,以涉及我礦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

17、展宣傳培訓,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第六條 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第六章 應急演練制度第1節 總則為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評估公司應急準備狀態、應急能力,發現并及時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機構、組織和人員的職責,改善不同機構、組織和人員之間的協調問題,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根據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制度。第二節 細則第一條 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18、組織相關單位(部門)按照規定編寫本單位應急預案。當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第二條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或修訂完善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修訂后,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并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發布實施的應急預案應每年評審一次。第三條 預案評審的主要內容應包括:總則、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第四條 預案評審的主要效果應

19、包括:評估預案描述的應急準備狀態是否滿足要求,提出應急預案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評估預案確定的重大事故應急能力是否滿足要求,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機構、組織和人員的職責,改善不同機構、組織和人員之間的協調問題;評估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進一步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操作能力。最終達到確保應急預案的充分性,確保應急設備的保障能力。第五條 針對已批準的應急預案,各單位應編制對各類專業應急人員、企業職工的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職工應熟悉避災路線,掌握危險自救和互救知識。特殊作業人員(如救護人員、特殊環境、關鍵崗位人員等)在學習和考試后,應進行相應

20、的訓練和演習。應急預案如有修改補充,要組織職工重新學習。第六條 應急響應中心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對公司周邊公眾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應急意識。第七條 培訓結束應編制應急培訓總結,內容應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培訓人員、培訓效果、培訓考核記錄等。第八條 各單位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習,三年內完成應急預案中所有項的演練。第九條 應急演習可采用包括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模擬演習在內的多種演習類型。第十條 各單位應成立應急演習指揮策劃小組,根據選定的演習類型制定應急預案演習方案,演習方案包括下列事項:確定演習時間、目標和演習范圍,演習方式,確定演習現場規則,指定演習效果

21、評價人員,安排相關的后勤工作,編寫書面報告,演習人員進行自我評估,針對不足及時制定改正措施并確保實施。第十一條 應急演習結束后,應進行演習評價總結,并編制演習評價報告。應急預案的演習檢驗下列效果:人員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參與人員的反應能力與處理能力,應急預案的操作性,應急設備的充分性、可用性與有效性,應急預案的組織協調性,外部機構響應的及時性,應急預案的經濟性及有效性。第十二條 應急演習結束后,演習指揮策劃小組應對演習發現進行充分研究,確定導致該問題的根本原因、糾正方法、糾正措施及完成時間,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演習發現中的不足項和整改項的糾正過程實施追蹤,監督檢查糾正措施的進展情況。第十三條 演

22、習結束后,各單位要依據演習中暴露的問題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保持應急預案的持續改進。第三節 附則第一條 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的,執行上級規定。第二條 本制度由安檢部負責解釋。第七章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第三條 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二) 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三) 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四) 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五) 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六) 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第四條 應急救援隊伍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包括:(一) 值班制度;(二) 崗位工作制度;(三)

23、教育學習制度;(四) 培訓演練制度;(五) 裝備維護保養制度;(六) 安全保密制度;(七) 獎優罰劣制度。第五條 應急救援單位應劃撥專項經費,用于增加、更新應急救援的各種裝備、器材、物資,以及安排技術人員參加各類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能力。第六條 應急救援隊伍應針對參與救援的具體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第七條 安全培訓中心對應急救援管理隊伍進行監督。第八章 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第一條 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和應急藥品。第三條 職責(一) 供應部負責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二) 綜合辦負責藥

24、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第四條 檢查與維護管理(一) 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方可使用。(二) 由供應部會同其他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三) 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第九章 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第一節 總則第一條 為有效維護應急救援防護體系安全平穩運行,確保其始終處于正常待命狀態,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啟動,為避災人員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各段隊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第二節 管理規定第

25、二條 所有員工在入井前必須接受應急救援安全防護知識、避難硐室的避難要求等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第三條 安監科和各隊要將應急救援安全防護體系知識納入日常培訓計劃中。培訓內容包括:(一) 礦用避險設施應急組織流程(二) 硐室的結構、設計和工作原理;(三) 避難硐室內生存環境及活動要求。第四條 安監處要將應急救援安全防護知識納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訓必授課程。第五條 避難硐室必須保持通風良好和氣密性;必須進行一次完整的打壓測試以檢驗密封性能。第六條 每3個月對避難硐室的各項功能進行一次檢驗,必須進行仔細檢驗,做好相關記錄并存檔。第七條 避難硐室的維護和保養工作由其專職硐室管理員負責,其他硐室管理員

26、協助。第八條 避難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難硐室不得存放任何無關物品。第九條 各隊必須在班前會上安排上崗人員在危急情況下逃生路線及其避難硐室內位置的一人一位對應關系。所有人員必須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災路線。第十條 氧氣測定器每月進行一次零點和精度調校,若未超規定誤差范圍可繼續使用。第十一條 二氧化碳測定器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零點和精度的調校。第十二條 避難硐室內必須附置應急操作流程圖和操作指南。第十三條 避難硐室內急救箱藥品必須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失效立即更換。第十四條 建立氣密性日常檢查、儀器調校、設備檢查維護、急救藥品檢查等專用臺帳和一人一位對應關系說明牌,并現場定置。安檢科納入安全檢查,作為

27、安全重點工作跟蹤考核。第十五條 避難硐室內飲用水食品要有詳細食用說明,必須在保質期內定期更換。第十六條 避難硐室供電停電后再次啟動前必須進行送電前的檢查。第十七條 避難硐室內必須使用專用電話,不得與任何作業地點串聯;通訊系統在正常狀態下必須保持暢通無阻。第十八條 嚴禁任意拆除或斷開避難硐室的外界供電、供風、通訊系統;如在特殊情況下斷電,在供電恢復后,應立即送電,保證各大系統的正常運行。第十九條 嚴禁任何人在維護、檢修過程中敲打或撞擊任何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第二十條 除定期維護、專項檢查(參觀)、應急避災時,任何人不得進入避難硐室內。第二十一條 在發生火災、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時,作

28、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災路線逃至與自己對應的避難硐室內。第二十二條 采、掘工作面避難硐室必須提前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納入月度計劃中,作為重點監管項目。第二十三條 部門、隊級干部進入應急救援安全防護采區,必須巡查相關設施完好情況及檢修維護等記錄。第二十四條 外來參觀人員進入避難硐室的數量不得超過安全硐室的額定容量。第三節 考核辦法第一條 安監處及各隊未將應急救援安全防護體系知識列入日常培訓計劃的,給予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月。第二條 安裝或拆解重組時未對密封性能進行檢驗,給予責任隊機電隊長(機電班長)、隊長、書記分別罰款1000元/次。第三條 避難硐室挪作它用或放

29、置其它物件,給予責任隊罰款1000元/次。第四條 隊班前會必須對作業人員與避難硐室的對應位置進行詳細安排,否則,處罰區隊值班人員500元/次,處罰隊長、支書200元/次。第五條 未對氧氣、二氧化碳測定器進行零點和精度調校的,給予責任隊罰款1000元/次。第六條 未對避難硐室內急救藥品進行月度檢查,給予責任隊罰款500元/次。第七條 違反規定敲打、撞擊急救設施、設備,給予責任人罰款500元/次。第八條 避難硐室內電話出現串聯或通訊不暢,給予調度室罰款1000元/次。第九條 隊設備檢查維護、急救藥品檢查等專用臺帳和對應關系說明牌記錄不全的,視為未執行,給予責任區隊罰款500元/項;弄虛作假者,給予罰款1000元。第十條 違反規定進入避難硐室內,給予責任人罰款500元。第十章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