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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目錄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定義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概念與類型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操作流程編輯本段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定義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保險責任準備金不是保險公司的營業收入,而是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保險公司應有與保險責任準備金等值的資產作為后盾,隨時準備履行其保險責任。 編輯本段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概念與類型保險責任準備金是保險公司按法律規定為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而將保險費予以提存的各種金額。 責任準備金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

2、和保險保障基金。 我國保險責任準備金因險種的性質不同而不同,通常分為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非壽險責任準備金兩類, 非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存:非壽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保險保障基金。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1)年平均估算法。又稱50估算法,1/2法。其計算公式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當年自留保險費總額×50 ,上式中,自留保險費全年保費收入分入保費分出保費 (2)季平均估算法。又稱8分法。 (3)月平均估算法。又稱24分法。 (4)日平均估。 編輯本段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操作流程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包括

3、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企業(再保險分出人)也可以設置“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分別核算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保險責任準備金類別和再保險接受人、再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在提取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二)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沖

4、減原保險合同相應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沖減金額,借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在對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補提保險責任準備金時,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四)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借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核銷和轉回,應當比照“壞賬準備”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結余。責任準備金 壽險責任準備金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 華訊財經    我要推此文給好友準備金準備金(reserve)商業銀行庫存的現金和按比例存放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實行準備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商業銀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銀行存款時,能有相當充足的清償能力。自20世紀30年代以后,法定準備金制度還成為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進行控制的一種制度。中央銀行控制的商業銀行的準備金的多少和準備率的高低影響著銀行的信貸規模。這個制度規定,商業銀行不能將

6、吸收的存款全部貸放出去,必須按一定的比例,或以存款形式存放在中央銀行,或以庫存現金形式自己保持。準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重,稱為準備率。保險準備金保險準備金是指保險人為保證其如約履行保險賠償或給付義務,根據政府有關法律規定或業務特定需要,從保費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與其所承擔的保險責任相對應的一定數量的基金。為了保證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各國一般都以保險立法的形式規定保險公司應提存保險準備金,以確保保險公司具備與其保險業務規模相應的償付能力。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

7、金率。中央 更多 責任準備金責任準備金 保險企業會計概述以保險為會計主體的一種行業會計。保險企業是經營保險業務的經濟組織。保險業務是一種特殊的業務,它是以集中起來的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用于補償因自然災害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對個人的死亡、傷殘等給付保險金的一種方法。保險會計的對象是可以通過價值形式表現的保險業務活動,或保險資金運動。保險資金的運動過程保險資金的運動主要表現為兩個過程。第一,在承保中,通過承辦各種保險業務,以收取保險費的方式,從多方面積聚資金。第二,在理賠中,通過審理各種保險責任事故,以支付賠款方式,運用保險資金。此外,還有部分保險資金在企業經營過程中轉化為各種支出和費用。雖然

8、保險資金在其運動的兩個過程中都是以貨幣形態出現,表現為貨幣資金的收付,擔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內容。在收取保險費過程中,分散的社會資金向保險公司投入,保險資金增加,與此同時,被保險人的危險責任向保險公司集中。在支付賠款過程中,保險資金流向受災保戶,轉化為社會資金,其結果是保險資金減少,同時也是保險公司組織經濟補償職能的實現。因此,保險資金的運動體現著保險公司與其他各方面的關系。保險企業會計的特點(1)未了責任準備金的提存。 更多 保險責任準備金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保險責任準備金不是保險公司的營業收入,而是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

9、保險公司應有與保險責任準備金等值的資產作為后盾,隨時準備履行其保險責任。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概念與類型(一)保險責任準備金的含義與類型保險責任準備金是保險公司按法律規定為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而將保險費予以提存的各種金額。責任準備金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保險保障基金。我國保險責任準備金因險種的性質不同而不同,通常分為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非壽險責任準備金兩類, (二)非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存非壽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保險保障基金。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1)年平均估算法。又稱50估算法,1/2法。其計算公式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當年自留保險費總

10、額×50上式中,自留保險費全年保費收入分入保費分出保費 (2)季平均估算法。又稱8分法。(3)月平均估算法。又稱24分法。(4)日平均估 更多保險責任準備金華訊財經       我要推薦此文給好友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保險責任準備金不是保險公司的營業收入,而是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保險公司應有與保險責任準備金等值的資產作為后盾,隨時準備履行其保險責任。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概念與類型(一)保險責任準備金的含義與類型保險責任準備金是保險公司按法律規定為

11、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而將保險費予以提存的各種金額。責任準備金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保險保障基金。我國保險責任準備金因險種的性質不同而不同,通常分為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非壽險責任準備金兩類, (二)非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存非壽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保險保障基金。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1)年平均估算法。又稱50估算法,1/2法。其計算公式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當年自留保險費總額×50上式中,自留保險費全年保費收入分入保費分出保費 (2)季平均估算法。又稱8分法。(3)月平均估算法。又稱24分法。(4)日平均估算法。2未決賠款準備

12、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也稱賠款準備金,是在會計年度決算以前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決定賠付或應付而未付賠款,而從當年的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準備金。它是保險人在會計年度決算時,為該會計年度已發生保險事故應付而未付賠款所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 未決賠款準備金的估計方法有:(1)逐案估計法。(2)平均值估計法。(3)賠付率法。(4)表式估值法。(三)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存人身保險分為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由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大多屬一年以內的短期險,與財產保險在費率計算方面具有類似性質,所以其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原理與財產保險類似。至于人壽保險則屬于長期險,與財產保險在費率計算方面有顯著不同,需要計算

13、壽險責任準備金。 1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概念由于人壽保險采取均衡保費的繳費方式,因而在投保后的一定時期內,投保人繳付的均衡純保費大于自然保費(或支出),此后所繳付的均衡純保費又小于自然保費(或支出)。對于投保人早期繳付的均衡純保費中多于自然保費的部分,不能作為公司的業務盈余來處理,只能視為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負債,須逐年提存并妥善運用,以保證履行將來的保險金給付義務。這種逐年提存的負債就是壽險責任準備金。保險公司將其每年收取的均衡純保費中的“負債”部分提取出來,并累積生息,其終值就是應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壽險責任準備金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保險保障基金,壽險公司保險保障基金的

14、提取與非壽險的相同,故以下只討論壽險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算。2提存責任準備金的方式提存責任準備金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理論責任準備金提取方法,另一種是修正責任準備金提取法(也稱實際責任準備金提取法)。兩者的區別在于計算的依據不同,理論責任準備金是以均衡純保費為依據計算的;修正準備金則是根據修正后的非均衡純保費計算的。可以證明,在整個保險期間內,各年的實際責任準備金總不會超過理論責任準備金,但兩者的差額隨著時間延長逐步縮小,直至為零。實際責任準備金和理論責任準備金在保險期間的什么時間達到一致,隨繳費方式(如限期繳費年限的長短)和修正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到保單滿期時,二者的差額必定為零。3壽險責任準

15、備金的計算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包括理論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和實際責任準備金的計算。(1)理論責任準備金的計算。由于壽險均衡純保費的計算基于收支平衡原則,即在任何時點上保險人已收和未來應收的均衡純保費應等價于保險人已付和應付的保險金額。因此,在保單簽定日,收支平衡關系如下: 責任準備金過去已收純保費的精算積存值-過去已付保險金的精算積存值 預期法。其計算公式為:責任準備金未來應付保險金的精算現值-未來應收純保費的精算現值過去法和未來法是計算責任準備金的兩種方法,前者以已繳純保費推算準備金;后者以未繳純保費推算責任準備金。如果所使用的生命表和預定利率相同,則二者計算的結果是一致的。 (2)實際責任準備金的

16、計算。 實際責任準備金的計算方法有多種,下面介紹兩種基本的方法。修正法;FPT法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會計處理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提取的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提取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再保險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保險)也可以單獨設置“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保險責任準備金類別、險種和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提取保險責任準備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確認壽險保費收入,應按保險精算確定的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17、,借記本科目,貸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投保人發生非壽險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當期,企業應按保險精算確定的未決賠款準備金,借記本科目,貸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對保險責任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應按補提的保險責任準備金,借記本科目,貸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二)原保險合同保險人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的當期,應按沖減的相應保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借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再保險接受人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應按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沖減金額,借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壽險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應按相關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

18、金余額,借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關于保險公司提取責任準備金的規定第九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險被保險人利益、保證償付能力的原則,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 保險公司提取和結轉責任準備金的具體辦法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條文釋義】本條是關于保險公司提取責任準備金的規定。 (一)所謂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保險責任準備金不是保險公司的營業收入,而是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保險公司應有與保險責任準備金等值的資產作為后盾,隨時準備履行其保險責任。 (二

19、)提取責任準備金的原則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提取責任準備金的原則有兩個: 1、保障被保險人利益的原則。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保險法的立法宗旨,同時也是保險法的重要立法原則之一。被保險人作為保險活動當事人的重要一方,保障其合法利益是無可爭議的。而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最終要體現在保險公司及時、準備地履行其賠付責任。如果保險公司置被保險人的利益不顧,片面強調公司業務的不斷擴大,不真實、足額地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一旦發生賠付責任,保險公司將陷于被動,甚至出現無法履行保險合同的局面,對被保險人的利益將是極大的損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保險公司要求得發展,必須以被保險人的信任為基礎,爭取足夠多的投

20、保人,為此保險公司就要有良好的信譽,切實起到減少被保險人面臨的風險損失的作用,如果保險公司沒有充足的各項責任準備金作為后盾,就很難以及時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賠付。所以,保險公司必須以保障被保險人利益為原則,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 2、保證償付能力的原則。從實質上來講,這一原則的最終目的也是為了切實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因為要想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保險公司必須要有基本的償付能力,而保險公司要擁有一定的償付能力,就必須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以備不時之需,否則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也就無從談起了。除本條關于保險公司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的規定以外,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第九十八條關于

21、保證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公積金、保險保障基金、最低償付能力的規定,都是為了保證保險公司具有償付能力作出的非常有針對性的規定。 (三)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種類 根據中國保險業務分類,保險責任準備金可分為財產保險責任準備金和人身保險責任準備金兩大類。 1、財產保險責任準備金根據其用途可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總準備金。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又稱未滿期保險費準備金,或未到期風險準備金,是指當年承保業務的保險單中,在下一會計年度有效保單的保險費。之所以會產生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其原因在于,保險合同規定的保險責任期限與企業會計年度在時間上不可能完全吻合,因為企業會計年度總是自公歷1月1日起至同

22、年12月31日止,而保險責任期限卻可以發生在任何一個時間點上。因此,在會計年度結算時,必須有期限未屆滿或雖已收取但應屬下一個年度收取的保險費,這一部分保險費即稱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未決賠款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在會計年度決算以前發生保險責任而未賠償或未給付保險金,在當年收入的保險費中提取的資金。關于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提取及標準,在本法第九十五條的條文釋義中有詳細說明,這里不再贅述。 (3)總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發生周期較長、后果難以預料的巨災或巨額危險而提留的資金準備。總準備金應在公司每年決算后的利潤中提取,經較長時期的積累形成一定的規模。 (4)廣義的財產保險包括責任保險和信用保險,因

23、此,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也需要提存以上三種保險責任準備金。 編輯本段什么是分出保費分出保費是指分出分保公司發生分出分保業務時,向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保費。 編輯 編輯本段分出保費的會計處理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分出的保費。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分出保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應按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分出保費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二)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應按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分出保費的調整金額,借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

24、,應按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分出保費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 科目。 調整分出保費時,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編輯 編輯本段非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的計算方法(l)影響非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計算的因素 對于非比例分保,分出保費的計算比較復雜。我們可以從非比例分保的最典型代表超額賠款分保入手,來說明非比例分保的分出保費的計算方法。一般來說,影響超額賠款分保分出保費的因素包括預交最低再保險費、凈保費收入總額和再保險費率三個要素。 (2)非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的計算方法 在實際工作中,非比例再保險

25、分出再保險費的計算有變動再保險費制和固定再保險費制兩種方式。 變動再保險費制是一種將再保險費與分出公司的業務數量和業務質量掛鉤并進行調整的方法。在變動再保險費制下,再保險費率的確定是非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的計算的關鍵。常用的超額賠款再保險的費率計算方法有1年法、前3年(或5年)平均法、3年危險分散法和3年共同法四種。 固定再保險費制是再保險當事人之間約定一固定額度的再保險費。“固定的再保險費由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按以往的賠款記錄共同商定,與分出公司的凈保費收入和發生賠款多少無關。采用固定再保險費制分保的業務主要有承保的新業務和以往沒有辦理過超額賠款再保險的業務兩類。由于缺乏以往的記錄和經驗,固定再

26、保險費制可以作為一種過渡的辦法,等積累資料和經驗后,再采用變動再保險費制。 編輯 編輯本段再保險業務分出保費的計算1.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的計算方法 對于比例分保,分保分出人的自留額和分保接受人的責任額都表示為保額的一定比例,該比例也是計算分出保費的依據,可以用公式表示為: 分出保費=保費×確定的比例 2、非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的計算方法 (l)影響非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計算的因素 對于非比例分保,分出保費的計算比較復雜。我們可以從非比例分保的最典型代表超額賠款分保入手,來說明非比例分保的分出保費的計算方法。一般來說,影響超額賠款分保分出保費的因素包括預交最低再保險費、凈保費收入總額和再保

27、險費率三個要素。 (2)非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的計算方法 在實際工作中,非比例再保險分出再保險費的計算有變動再保險費制和固定再保險費制兩種方式。 變動再保險費制是一種將再保險費與分出公司的業務數量和業務質量掛鉤并進行調整的方法。在變動再保險費制下,再保險費率的確定是非比例再保險分出保費的計算的關鍵。常用的超額賠款再保險的費率計算方法有1年法、前3年(或5年)平均法、3年危險分散法和3年共同法四種。 固定再保險費制是再保險當事人之間約定一固定額度的再保險費。“固定的再保險費由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按以往的賠款記錄共同商定,與分出公司的凈保費收入和發生賠款多少無關。采用固定再保險費制分保的業務主要有承保

28、的新業務和以往沒有辦理過超額賠款再保險的業務兩類。由于缺乏以往的記錄和經驗,固定再保險費制可以作為一種過渡的辦法,等積累資料和經驗后,再采用變動再保險費制。 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保險責任準備金不是保險公司的營業收入,而是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保險公司應有與保險責任準備金等值的資產作為后盾,隨時準備履行其保險責任。非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存非壽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保險保障基金。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1)年平均估算法。又稱50估算法,1/2法。其計算公式為: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當年自留保險費總額

29、15;50 上式中,自留保險費全年保費收入分入保費分出保費 (2)季平均估算法。又稱8分法。 (3)月平均估算法。又稱24分法。 (4)日平均估算法。 2未決賠款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也稱賠款準備金,是在會計年度決算以前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決定賠付或應付而未付賠款,而從當年的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準備金。它是保險人在會計年度決算時,為該會計年度已發生保險事故應付而未付賠款所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 未決賠款準備金的估計方法有: (1)逐案估計法。 (2)平均值估計法。 (3)賠付率法。 (4)表式估值法。 編輯本段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存人身保險分為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由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健康

30、保險大多屬一年以內的短期險,與財產保險在費率計算方面具有類似性質,所以其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原理與財產保險類似。至于人壽保險則屬于長期險,與財產保險在費率計算方面有顯著不同,需要計算壽險責任準備金。 ? 1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概念由于人壽保險采取均衡保費的繳費方式,因而在投保后的一定時期內,投保人繳付的均衡純保費大于自然保費(或支出),此后所繳付的均衡純保費又小于自然保費(或支出)。對于投保人早期繳付的均衡純保費中多于自然保費的部分,不能作為公司的業務盈余來處理,只能視為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負債,須逐年提存并妥善運用,以保證履行將來的保險金給付義務。這種逐年提存的負債就是壽險責任準備金。 保險公司將其每

31、年收取的均衡純保費中的“負債”部分提取出來,并累積生息,其終值就是應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壽險責任準備金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保險保障基金,壽險公司保險保障基金的提取與非壽險的相同,故以下只討論壽險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算。 2提存責任準備金的方式提存責任準備金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理論責任準備金提取方法,另一種是修正責任準備金提取法(也稱實際責任準備金提取法)。兩者的區別在于計算的依據不同,理論責任準備金是以均衡純保費為依據計算的;修正準備金則是根據修正后的非均衡純保費計算的。 可以證明,在整個保險期間內,各年的實際責任準備金總不會超過理論責任準備金,但兩者的差額隨著時間延

32、長逐步縮小,直至為零。實際責任準備金和理論責任準備金在保險期間的什么時間達到一致,隨繳費方式(如限期繳費年限的長短)和修正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到保單滿期時,二者的差額必定為零。 3壽險責任準備金的計算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包括理論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和實際責任準備金的計算。 (1)理論責任準備金的計算。由于壽險均衡純保費的計算基于收支平衡原則,即在任何時點上保險人已收和未來應收的均衡純保費應等價于保險人已付和應付的保險金額。因此,在保單簽定日,收支平衡關系如下: 責任準備金過去已收純保費的精算積存值-過去已付保險金的精算積存值 預期法。其計算公式為: 責任準備金未來應付保險金的精算現值-未來應收純保費

33、的精算現值 過去法和未來法是計算責任準備金的兩種方法,前者以已繳純保費推算準備金;后者以未繳純保費推算責任準備金。如果所使用的生命表和預定利率相同,則二者計算的結果是一致的。 (2)實際責任準備金的計算。 實際責任準備金的計算方法有多種,下面介紹兩種基本的方法。修正法;FPT法 編輯本段保險責任準備金的計量按照新制度規定,符合確認條件的負債應當計量,其金額應當是清償該債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既然保險公司責任準備金在會計處理上應當確認,那么這就涉及到一個計量問題。事實上,目前保險公司責任準備金已有一定的計量方法。當然,由于責任準備金的計量需要運用大量的假設、經驗數據和貼現率,造成會計人員難以從

34、保險合同交易中直接計量負債的結果,它需要依賴保險精算人員運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進行計量。因此,新制度規定的一般計量方法對它并不適用,保險責任準備金的計算需要精算技術的配合,這也是保險會計所具有的顯著特色之一。 編輯本段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披露按照新制度規定,符合確認條件的負債,應當在資產負債表單列項目反映。或有負債無論作為潛在義務還是現時義務,均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因而不予反映。但如前所述,既然責任準備金作為一項特殊的“可確認的或有負債”,因此在會計報表中還是應該單獨反映。同時新制度還規定,如果或有負債符合某些條件,則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當

35、說明理由),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或有負債披露的基本原則是: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不予披露。對于責任準備金,它是應付未來不確定事件的準備,雖然它不是現時的責任,但是將來一旦發生賠付責任,將會導致保險公司經濟利益的流出。因此,對于責任準備金,不僅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反映出來,而且還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其內容主要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估計的基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計提的方法、對采用貼現方法提取準備金的說明(使用的貼現率及確定依據)、長期責任準備金的計提方法、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精算方法及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設等。 編輯本段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會計處理一、本科目核算企業(

36、保險)提取的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提取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再保險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保險)也可以單獨設置“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保險責任準備金類別、險種和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提取保險責任準備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確認壽險保費收入,應按保險精算確定的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借記本科目,貸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投保人發生非壽險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當期,企業應按保險精算確定的未決賠款準備金

37、,借記本科目,貸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對保險責任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應按補提的保險責任準備金,借記本科目,貸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二)原保險合同保險人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的當期,應按沖減的相應保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借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再保險接受人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應按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沖減金額,借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壽險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應按相關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借記“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編輯本

38、段關于保險公司提取責任準備金的規定第九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險被保險人利益、保證償付能力的原則,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 保險公司提取和結轉責任準備金的具體辦法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條文釋義】本條是關于保險公司提取責任準備金的規定。 (一)保險責任準備金所謂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保險責任準備金不是保險公司的營業收入,而是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保險公司應有與保險責任準備金等值的資產作為后盾,隨時準備履行其保險責任。 (二)提取責任準備金的原則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提取責任準備金的原則有兩個: 1、保障被保險人利益的原則。

39、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保險法的立法宗旨,同時也是保險法的重要立法原則之一。被保險人作為保險活動當事人的重要一方,保障其合法利益是無可爭議的。而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最終要體現在保險公司及時、準備地履行其賠付責任。如果保險公司置被保險人的利益不顧,片面強調公司業務的不斷擴大,不真實、足額地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一旦發生賠付責任,保險公司將陷于被動,甚至出現無法履行保險合同的局面,對被保險人的利益將是極大的損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保險公司要求得發展,必須以被保險人的信任為基礎,爭取足夠多的投保人,為此保險公司就要有良好的信譽,切實起到減少被保險人面臨的風險損失的作用,如果保險公司沒有充足的各

40、項責任準備金作為后盾,就很難以及時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賠付。所以,保險公司必須以保障被保險人利益為原則,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 2、保證償付能力的原則。從實質上來講,這一原則的最終目的也是為了切實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因為要想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保險公司必須要有基本的償付能力,而保險公司要擁有一定的償付能力,就必須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以備不時之需,否則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也就無從談起了。除本條關于保險公司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的規定以外,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第九十八條關于保證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公積金、保險保障基金、最低償付能力的規定,都是為了保證保險公司具有償付能力作出

41、的非常有針對性的規定。 (三)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種類根據中國保險業務分類,保險責任準備金可分為財產保險責任準備金和人身保險責任準備金兩大類。 1、財產保險責任準備金根據其用途可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總準備金。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又稱未滿期保險費準備金,或未到期風險準備金,是指當年承保業務的保險單中,在下一會計年度有效保單的保險費。之所以會產生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其原因在于,保險合同規定的保險責任期限與企業會計年度在時間上不可能完全吻合,因為企業會計年度總是自公歷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而保險責任期限卻可以發生在任何一個時間點上。因此,在會計年度結算時,必須有期限未屆滿或

42、雖已收取但應屬下一個年度收取的保險費,這一部分保險費即稱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未決賠款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在會計年度決算以前發生保險責任而未賠償或未給付保險金,在當年收入的保險費中提取的資金。關于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提取及標準,在本法第九十五條的條文釋義中有詳細說明,這里不再贅述。 (3)總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發生周期較長、后果難以預料的巨災或巨額危險而提留的資金準備。總準備金應在公司每年決算后的利潤中提取,經較長時期的積累形成一定的規模。 (4)廣義的財產保險包括責任保險和信用保險,因此,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也需要提存以上三種保險責任準備金。 2、人身保險責任準備金也稱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

43、是指保險公司為履行今后保險給付的資金準備。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適用于長期性人壽保險業務,它來源于當年收入純保險費及利息與當年給付保險金的差數。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可分為理論責任準備金與實際責任準備金。 (1)理論責任準備金,是指根據純保險費計算積累的用于給付保險金的資金,其計算并不考慮保險業務經營的實際條件,即附加費用及其在時間上的不平均。 (2)實際責任準備金,是指人壽保險業務中實際提存的責任準備金,它是考慮了各年間附加費用的不同開支情況,并以理論責任準備金為基礎加以修訂而計算的。 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投保人存放在保險公司處的資金,投保人在保險期內退保或變更保險合同,保險人應根據當時實際責任準備

44、金的數額確定投保人應享有的權利。由于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在經營技術上的不同,人身保險責任準備金必須單獨留存。 3、原保險法第九十三條僅對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及其提取比例作了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保險活動,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提高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要求,防范和化解保險業風險,本條第一款對各項責任準備金的提取原則作了規定,而不僅僅對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作出規定。 (四)提取和結轉責任準備金的具體辦法提存足夠的保險責任準備金是保險人履行賠付責任、保障被保險人權益的重要保證,世界各國都以法律、法令形式具體規定保險人必須提存準備金的種類和比例。由于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種類比較多,而且各種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取和

45、結轉方式也不盡相同,不可能在本法中一一作出明確規定,為了體現立法體例上的統一,本法第二款規定:保險公司提取和結轉責任準備金的具體辦法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制定。對于責任準備金的提取標準,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七十六條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即保險公司提存的各項保險責任準備金必須真實、充足。 編輯本段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意義保險責任準備金實質上是一種或有負債。或有負債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地計量”。或有負債必須具備四個條件:第一,或有負債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

46、產生;第二,或有負債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第三,或有負債的結果只能由未來發生的事項確定;第四,現時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金額難以預計。從保險公司的實際情況來看,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單(保險合同)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很大一部分通過責任準備金形式提存出來,而責任準備金可以說就是一種或有負債。其原因如下: 1它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所謂責任準備金是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或保單持有人承擔未了責任而提存的準備金。保險承擔將來未了責任有一前提,那就是保險公司已向投保人收取保險金,簽訂了保險合同,即在保險合同生效后,保險公司負有在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或生存到有關規定年齡的情況下,向保險受益人提供賠款或

47、給付的責任。簽訂保險合同是一種客觀事實。提存責任準備金是因公司過去的經濟行為即簽訂保險合同要求承擔保險責任所引起的,是現存的一種狀況。 2它具有不確定性。由于保險公司本身經營的不確定性導致了責任準備金的不確定性。對于財產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責任主要是與保險事件造成損失程度有關,由于在保險期間內,無法預知事故發生及可能造成損失程度的大小,因此責任準備金具有不確定性特點。對于人壽保險業務,傳統險種由于帶有儲蓄性質,它所引起責任準備金在金額上則具有較大的確定性。而壽險公司目前正面臨著產品轉型,即由原來的儲蓄型險種向保障型險種過渡,保障型險種不具備返還性特點,它所提取的責任準備金不是為支付滿期

48、給付的準備,而是為支付死亡或意外傷害責任的給付。死亡或意外傷害給付與否完全取決于死亡或意外傷害發生的或然率,因而,這類險種的責任準備金同樣具有不確定性。 3它具有未來性。責任準備金的提存雖然是一種現時存在,但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具體進行保險金補償或給付的經濟行為,即賠付與否以及賠付金額的大小必須在以后的業務賠償發生或保險期限到期后才能真正得到證實,因此,保險公司在原定合同成本承擔責任的時候,對責任準備金的確定只有預測性,需要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來證實。 4它具有估計性。由于未來損失的不確定性和存在一些難以預知因素,所有的估計都是基于一定的人為假設作出的。如財產保險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49、在各年度內的分攤是假設風險責任在保險期限內均勻分布,與時間成正比;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數字是根據過去的統計資料、理賠經驗或對未來的趨勢進行預計,依照個案法或由統計模型估算得出。而人壽保險的責任準備金則需專門的精算師進行精算。由于估計方法的局限性與保險監管當局謹慎性要求的影響,無論是財產保險還是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的估計值與實際值常有較大偏差。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百科名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是用于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四部分。目錄簡介

50、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賬務處理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相關規定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問題 1. 對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管理沒有引起重視 2.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被擠占挪用 3. 受壽險業務核算特殊性的影響 4. 具體操作中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計提不準確 5. 政策因素導致利差虧損簡介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賬務處理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相關規定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問題 1. 對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管理沒有引起重視 2.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被擠占挪用 3. 受壽險業務核算特殊性的影響 4. 具體操作中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計提不準確 5. 政策因素導致利差虧損展開編輯本段簡介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是用于核算企業(

51、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四部分。 企業也可以設置“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攤回壽險責任準備金”、“攤回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科目,分別核算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本科目應當按照保險責任準備金類別和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編輯本段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賬務處理(一)企業在提取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金額,借記“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

52、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沖減原保險合同相應保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應按相關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沖減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三)在對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補提保險責任準備金時,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增加額,借記“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在壽險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應按相關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編輯本段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相關規定規范保險公司會計核算的會計制度主要有保

53、險公司會計制度 、保險公司財務制度以及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其中保險公司會計制度與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自成體系,財務制度規范確認與計量,會計制度規范記錄與報告;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融合了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自2002年1月1日起暫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這三個制度之間除了規范對象不同外,在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方面也有所不同,采用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之后,會計核算方式的差異也帶來了一些納稅方面的問題,現就相關政策的差異介紹如下: (一)未決賠款準備金 保險公司財務制度將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分為未決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和已發生未報告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分別對應上述的第一層含義的未決攤回保險責任準

54、備金。未決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按最高不超過當期已經提出的保險賠款或者給付金額的100%提取;已發生未報告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按不超過當年實際賠款支出額的4%提取,并且按照此計提標準來確定稅前扣除金額。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未決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應于期末按估計保險賠款額入賬,未明確規定未決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的計提方法及比例。從監管部門監管及國際通行的做法來看,對已發生已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采取據實計提的方法,已發生未報告采取精算的方法計提。 (二)未期到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對應上述的未賺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損益期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財產險,意外傷害險和健康險業務,為承擔跨年度責任提取的賠款準備,按當期自留保費收入的50%提取,并按規定比例準予稅前抵扣。根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當未到期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不足以彌補未來風險時,需要計提保費不足準備金(即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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