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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2.3.1 管與穩管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施工過程中,臨時中斷作業應將管口兩端臨時封堵。2. 排管應根據管道設計及其沿線變坡點、折點、附件等的位置結合現場環境狀況安排管子,并放置穩定,擋掩牢固。3. 鋼管段較長采用多個三角架倒鏈等起重機具下管時,應由一個信號工統一指揮,同步作業,保持管段水平下落。4. 在溝槽外排管時,場地應平坦、不積水,并應根據土質、槽深確定管子與溝槽邊緣的距離,且不得小于1m,管子應擋掩牢固。5. 使用手持電動砂輪機打磨管子坡口時,現場應劃定作業區,非作業人員不得靠近。使用坡口機作業中,不得俯身近視工件,嚴禁用手觸摸坡口和擦拭鐵屑;工件過長時,應加裝輔助托架;檢查坡口質量時

2、必須停機、斷電;刀排、刀具安裝必須吻合、牢固。6. 在溝槽上方架空排管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排管下方嚴禁有人。(2)溝槽頂部寬度不宜大于2m。(3)支承每根管子的橫梁頂面高程應相同。(4)排管用的橫梁兩端在溝槽上與土基的搭接長度,每側不得小于80cm。(5)排管所使用的橫梁斷面尺寸、長度、間距應經計算確定;嚴禁使用糟朽、劈裂、有癤疤的木材作橫梁。橫梁安設后應檢查,確認符合施工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7. 使用三角架倒鏈吊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三角架支搭應根據被吊裝管子的質量進行受力驗算,確認符合要求;三角架應立于堅實的地基上,支墊穩固,底腳宜呈等邊三角形,支腿應用橫桿連成整體,底腳處應加設

3、墊板; 三支腿頂部連接必須牢固。(2)吊裝過程中,管子下方嚴禁有人;暫停作業應將倒鏈降至地面或平臺等安全處;拆除三角架時,應先摘除倒鏈。(3)人工移動三角架前應拆除倒鏈,移動時,必須由作業組長指揮,每支腳必須設人控制,移動應平穩、步調一致。(4)倒鏈安裝應牢固,并符合下列要求:1) 吊物需暫時在空間停留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2) 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確認完好。3) 使用時應經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狀況,確認制動有效。齒輪應經常加油潤滑。4) 使用的鏈葫蘆外殼應有額定噸位標記,嚴禁超載;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5) 倒鏈使用完畢,應拆卸清

4、洗干凈,重新注加潤滑油,組裝完好,放至庫房妥善保管,保持鏈條不銹蝕。6) 拉動鏈條必須一人操作,嚴禁兩人以上猛拉;作業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嚴禁人員站在倒鏈的正下方。7) 使用時,應先松鏈條、掛牢起吊物、緩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和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合格后,方可繼續起吊作業。8. 切斷鋼管應符合下列要求:(1)不宜采用砂輪鋸切管;切管后應將切口倒鈍。(2)使用切管機切管,作業中應按使用說明書操作;切管時進刀應平穩、勻速,不得過快;作業中應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直接用手清除;機具設備必須安置在穩固的基礎上;加工件兩端應支平、卡牢;加工件的管徑或

5、橢圓度較大時,必須分兩次進刀。(3)使用手鋸、切管器等切斷時,工作臺應安置穩固;加工件應墊平、卡牢; 切斷時用力應均衡,不得過猛;切斷部位應采取承托措施。9. 鋼管對口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1)對口后,應及時將管身擋掩,并點焊固定。(2)對口時,嚴禁將手腳放在管口或法蘭連接處。(3)采用機具對口時,機具操作工必須聽從管工指令。(4)人工調整管子位置必須由專人指揮,作業人員應精神集中,配合協調。(5)點焊時,施焊人員應按規定佩戴面具等勞動保護用品,非施焊人員必須避開電弧光和火花。10. 管道接口部位應挖接口工作坑,工作坑的尺寸應符合表2-4的要求:2.3.2鋼管焊接與切割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作

6、業現場應劃定作業區,并設安全標志,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2. 焊接(切割)作業后必須整理纜線、鎖閉閘箱、清理現場、熄滅火種,待焊、割件余熱消除后,方可離開現場。3. 焊工應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焊接操作證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4. 凡患有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活動性肺結核、肺氣腫、精神病或神經官能癥者,不宜從事焊接作業。5. 焊接(切割)作業中涉及的電氣安裝引接、拆卸、檢查必須由電工操作,嚴禁非電工作業,并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6. 采用手工氬弧焊等焊接工藝時,弧光區應實行封閉;焊接時應加強通風;對焊機高頻回路和高壓纜線

7、的電氣絕緣應加強檢查,確認絕緣符合規定。7. 焊接作業必須納入現場用火管理范疇。現場必須根據工程規模、結構特點、施工季節和環境狀況,按消防管理部門的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采取防火措施,保持安全,作業前必須履行用火申報手續,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現場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簽發用火證。作業人員持用火證后,方可焊接作業。8. 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齊全的防護用品,并符合下列要求:(1) 焊工作業必須佩戴耐火、狀態良好、足夠干燥的防護手套。(2) 作業人員應根據具體的焊接(切割)操作特點選擇穿戴防護服。(3) 需要對腿做附加保護時,必須使用耐火的護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4) 作業人員身體前部需要對火花

8、和輻射做附加保護時,必須使用經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質的圍裙。(5) 當現場噪聲無法控制在規定的允許聲級范圍內時,必須采取保護裝置(耳套、耳塞)或其他適用的保護方式。(6) 施焊中,利用通風手段無法將作業區域內的空氣污染降至允許限值或這類控制手段無法實施時,必須使用呼吸保護裝置,如長管面具、防毒面具和防護微粒口罩等。(7) 在仰焊、切割等操作中,必要時應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質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頭罩下佩戴耐火質的防灼傷的斗篷。(8) 作業人員觀察電弧時必須使用帶有濾光鏡的頭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鏡、護目鏡,或其他合適的眼鏡,登高焊接時應戴頭盔式面罩和阻燃安全帶,輔助人員應佩戴類似的眼保護裝置

9、。(9) 焊工防護鞋應具有絕緣、抗熱、阻燃、耐磨損和防滑性能。電焊工穿的防護橡膠鞋底應經耐規定電壓試驗,確認合格,鞋底不得有鞋釘,積水地面作業時,焊工應穿經耐規定電壓試驗,并確認合格的防水膠鞋。(10) 防護用品必須干燥、完好,嚴禁使用潮濕和破損的防護用品。在潮濕地帶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站在鋪有絕緣的墊物上,并穿絕緣膠鞋。9. 高處作業必須設作業平臺,寬度不得小于80cm,高處作業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且嚴禁下方有人。作業時,應設專人值守。高處作業搭設作業平臺,并符合下列要求:(1) 支搭、拆除作業必須由架子操作工負責。(2) 在斜面上作業宜架設可移動式的作業平臺。(3) 腳手架、作業平臺不

10、得與模板及其支承系統相連。(4) 作業平臺、腳手架,各節點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5) 腳手架應根據施工時最大荷載和風力進行施工設計,支搭必須牢固。(6) 作業平臺寬度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臺范圍內應鋪滿、鋪穩腳手板。(7) 作業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上下作業平臺應設安全梯或斜道等設施。(8) 腳手架和作業平臺,使用前應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發現變形、位移應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確認安全。10. 焊接作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要求:(1) 作業場所必須有良好的天然采光或充足的人工照明。(2) 作業場地應平整、清潔、干燥,無障礙物,通風良好。(3) 現場地面上的井

11、坑、孔洞必須采取加蓋或圍擋等措施,夜間和陰暗時尚須加設警示燈。(4) 焊接設備、焊機、切割機具、氣瓶、電纜和其他器具等必須放置穩妥有序,并不得對附近的作業與人員構成妨礙。(5) 施焊區周圍10m范圍內,不得放置氣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不能滿足時,應采用阻燃物或耐火屏板(或屏罩)隔離防護,并設安全標志。11. 使用電弧焊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1) 露天作業使用的電焊機應設防護設施。(2) 焊機的電源開關必須單獨設置,并設自動斷電裝置。(3) 多臺焊機作業時,應保持間距50cm以上,不得多臺焊機串聯接地。(4) 受潮設備使用前,必須徹底干燥,并經電工檢驗,確認合格,并記錄。(5) 作業結束后,電焊

12、設備應經清理,停置在清潔、干燥的地方,并加遮蓋。(6) 作業中,裸露導電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和防護設施,嚴禁與人員和車輛、起重機、吊鉤等金屬物體相接觸。(7) 焊接設備的工作環境應與其說明書的規定相符合,安放在通風、干燥、無碰撞、無劇烈震動、無高溫、無易燃品存在的地方。(8) 在特殊環境條件下(室外的雨雪中,溫度、濕度、氣壓超出正常范圍或具有腐蝕、爆炸危險的環境),必須對設備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9) 作業時,嚴禁把接地線連接在管道、機械設備、建(構)筑物金屬構架和軌道上,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現場應設專人檢查,確認安全。(10) 長期停用的焊機恢復使用時必須檢驗,其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M,接線部

13、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使用前,必須經檢查,確認合格,并記錄。12. 焊縫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1) 檢測設備周圍必須設圍擋。(2) 儀表設施出現故障時,必須關機、斷電后方可處理。(3) 使用超聲波探傷儀作業時,儀器通電后嚴禁打開保護蓋。(4) 長期從事射線探傷的檢測人員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檢查身體。(5) 無損探傷的檢測人員應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6) 無損探傷檢測現場應劃定作業區,設安全標志。作業時,應派人值守,非檢測人員嚴禁入內。(7) 檢測設備及其防護裝置應完好、有效。使用前應經具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8) 檢測設備的電氣接線和拆卸必須由電工操

14、作,檢測中應保護纜線完好無損,發現纜線破損、漏電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機、斷電,由電工處理。(9) 、射線探傷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防射線勞動保護用品,并應在防射線屏蔽保護下操作;、射線射源運輸、使用過程中,必須按其說明書規定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10) 現場作業使用射線探傷儀時,應設射線屏蔽防護遮擋和醒目的安全標志。射源必須根據探傷儀和防射線要求設有足夠的屏蔽保護,確認安全,并應由專人管理、使用;現場放置和作業后必須置于安全、可靠的地方,避離人員;作業后必須及時收回專用庫房存放。13. 構成焊接(切割)回路的焊接電纜必須適合焊接的實際操作條件,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 電纜禁止搭在氣瓶等易燃物上;禁

15、止與油脂等易燃物質接觸。(2) 電焊纜線長度不宜大于30m,需要加長時,應相應增加導線的截面。(3) 焊接纜線應理順,嚴禁搭在電弧和熾熱的焊件附近和鋒利的物體上。(4) 焊機接線完成后,操作前,必須檢查每一個接頭,確認線路連接正確、良好,接地符合規定要求。(5) 作業中,焊接電纜必須經常進行檢查;損壞的電纜必須及時更換或修復,并經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6) 能導電的物體(如管道、軌道、金屬支架、暖氣設備等)不得用作焊接電路;鎖鏈、鋼絲繩、起重機、卷揚機或升降機不得用于傳輸焊接電流。(7) 電焊纜線穿越道路時,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如設防護套管等);通過軌道時,必須從軌道下穿過。纜線受損或

16、斷股時,必須立即更換,并確認完好。(8) 構成焊接回路的焊接電纜外皮必須完整、絕緣良好(絕緣電阻大于1M),不得將其放在高溫物體附近。焊接電纜宜使用整根導線,需接長時,接頭處必須連接牢固、絕緣良好。14. 使用焊鉗、焊槍等應符合下列要求:(1) 焊鉗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卻。(2) 電焊機二次側引出線、焊把線、電焊鉗的接頭必須牢固。(3) 作業中,嚴禁焊條或焊鉗上帶電部件與作業人員身體接觸。(4) 作業中不得身背、臂夾電焊纜線和焊鉗,不得使焊鉗受重力撞擊受損。(5) 作業中不得使用受潮焊條。更換焊條必須戴絕緣手套,手不得與電極接觸。(6) 焊鉗不使用時,必須置于與人員、導電體、易燃物體或壓縮空氣瓶不

17、接觸處;金屬焊條和焊極不使用時,必須從焊鉗上取下。(7) 焊鉗握柄必須絕緣良好,握柄與導線連接應牢靠,接觸良好,連接處應采用絕緣布包嚴,不得外露;電焊鉗必須具備良好的絕緣和隔熱性能,并維護正常。15. 電弧焊(切割)應符合下列要求:(1) 焊接預熱件時,應采取防止輻射熱的措施。(2) 在木模板上施焊時,應在施焊部位下面墊隔熱阻燃材料。(3) 閉合開關時,作業人員必須戴干燥完好的手套,并不得面向開關。(4) 嚴禁對承壓狀態下的壓力容器和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與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進行焊接和切割。(5) 在噴刷涂料的環境內施焊前,必須制訂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專家論證,確認安全并形

18、成文件后,方可進行;嚴禁在未采取措施的情況下施焊。(6) 需施焊受壓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時,必須先消除其內壓力;消除可燃氣體和溶液;并沖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質,確認合格后,方可進行。(7) 施焊存貯易燃、易爆物的容器、管道前,必須打開蓋口,根據存貯的介質性質,按其技術規定進行置換和清洗,經檢測,確認合格并記錄,方可進行;施焊中尚須采取嚴格地強制風和監護措施;對存有殘余油脂的容器,應先用蒸汽、堿水沖洗,確認干凈,并灌滿清水后,方可施焊。(8) 作業中,如需變換作業地點、移動焊機、更換電極或噴嘴、改變接線方式或焊接中突然停電;電焊機出現故障、響聲異常、電纜線破損、漏

19、電征兆、更換或修復電纜等情況停止作業后,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16. 進入容器、管道、管渠(溝)、小室等封閉空間內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 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2) 作業人員應輪換至空間外休息。(3) 作業時,作業環境的空氣中電焊煙塵的濃度不超過6mgm3。(4) 焊工身體應用干燥的絕緣材料與焊件和可能導電的地面相隔。(5) 進入封閉空間前,必須先打開擬進及其相鄰近的蓋板或井孔,進行通風。(6) 施焊用氣瓶和焊接電源必須放置在封閉空間的外面,嚴禁將正在燃燒的焊割具放在其內。(7) 現場必須配備氧氣和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儀器應由具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按規定校正,確認合格,方可使用

20、。(8) 施焊時,出入口處必須設人監護,內外呼應,保持聯系,確認安全,嚴禁單人作業。監護人員必須具有能在緊急狀態下迅速救出和保護里面作業人員的救護措施、能力和設備。(9) 當作業環境中有毒有害氣體超過允許濃度,而必須進入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佩戴滿足安全要求的供氣呼吸器。供給呼吸器或呼吸設備的壓縮空氣必須滿足作業人員正常的呼吸要求。17. 氧燃氣焊接(切割)應符合下列要求:(1) 作業中不得使用原材料為電石的乙炔發生器。(2) 作業中氧氣瓶與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10m。(3) 氣瓶必須專用,并應配置手輪或專用扳手啟閉瓶閥。(4) 作業中禁止在帶壓或帶電壓的容器、管道等上施焊。(5) 現場應根據

21、氣焊工作量安排相應的氣瓶用量計劃,隨用隨供,現場不宜多存。(6) 作業中,嚴禁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用于氧氣的氣瓶、管線等嚴禁用于其他氣體。(7) 所有與乙炔相接觸的部件(儀表、管路附件等)不得由銅、銀以及銅或銀含量超過70的合金制成。(8) 氣焊作業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手套、護目鏡等安全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具體規定。(9) 氧氣瓶、氣瓶閥、接頭、減壓器、軟管和設備必須與油、潤滑脂和其他可燃物、爆炸物相隔離。嚴禁用沾有油污的手、帶有油跡的手套觸碰氣瓶或氧氣設備。(10) 現場應設各種氣瓶專用庫房,各種氣瓶不使用時應存放庫房,并應建立領發氣瓶管理制度,由專人領用和退回。(11)

22、 使用焊炬、割炬必須按使用說明書規定的焊、割炬點火和調節與熄火的程序操作;點火前,應檢查,確認焊、割炬的氣路通暢、射吸能力和氣密性等符合要求;點火應使用摩擦打火機、固定的點火器或其他適宜的火種;焊、割炬不得指向人、設施和可燃物。(12) 氣瓶及其附件、軟管、氣閥與焊(割)炬的連接處應牢固,不得漏氣;使用前和作業中應檢查、試驗,確認嚴密;檢查嚴密性時應采用肥皂水,嚴禁使用明火。(13) 氣瓶使用時必須穩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氣瓶不得作為滾動支架,禁止使用各種氣瓶作登高支架或支撐重物的襯墊、支架。(14) 氧氣、乙炔等氣瓶必須按規定期限貯存,氣瓶必須儲放在遠離電梯、樓梯或過道等不被

23、其他物碰翻或損壞的指定地點;氣瓶儲放不得遭受物理損壞,儲放地點的溫度不得超過40;氣瓶儲放時,必須與可燃物、易燃液體隔離,并遠離易引燃的材料(木材、紙張、包裝材料、油脂等)至少6m以上,或用至少1.6m高的不可燃隔板隔離。(15) 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減壓器應完好,使用前應檢查,確認合格,并符合使用氣體特性及其壓力;從氣瓶上拆卸減壓器前,必須將氣瓶閥關閉,并將減壓器內的剩余氣體釋放干凈;減壓器的連接螺紋和接頭必須保證減壓器與氣瓶閥或軟管連接良好、無泄漏;減壓器在氣瓶上應安裝合理、牢固。采用螺紋連接時,應擰足五個螺扣以上;采用專用的夾具壓緊時,卡具安裝應平整牢固;同時使用兩種氣體進行焊

24、接或切割時,不同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都應各自裝設防止氣流相互倒灌的單向閥。(16) 作業中,應經常檢查 用于焊接和氣割輸送氣體的軟管,保持軟管完好,禁止使用泄漏、燒壞、磨損、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軟管;焊接膠管應妥善固定,禁止將膠管纏繞身上作業;禁止將氣體膠管與焊接電纜、鋼絲繩絞在一起;作業中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炬爬梯、登高。(17) 使用氣瓶應符合下列要求:1) 禁止用電極敲擊氣瓶,在氣瓶上引弧。2) 氣瓶不得作為滾動支架和支撐重物的托架。3) 氣瓶必須遠離散熱器、管路系統、電路排線等。4) 氣瓶必須距離實際焊接(切割)作業點5m以上。5) 氣瓶必須穩固豎立,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6)

25、氣瓶不得置于受陽光暴曬、熱源輻射和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7) 嚴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帶有油跡的手套觸碰氧氣瓶或氧氣設備等。8) 氣瓶使用后禁止放空,必須留有不小于98kPa196kPa表壓的余氣。9) 氣瓶上安裝的壓力表必須經檢測,確認合格,并在使用中保持完好。10) 使用中的氣瓶應進行定期檢查,使用期滿或送檢未合格的氣瓶禁止繼續使用。11) 氣瓶凍住時,不得在閥門或閥門保護帽下面用撬杠撬動氣瓶松動;應使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12) 作業結束后,必須關閉氣瓶閥、旋緊安全閥,放置安全處,檢查作業場地,確認無燃火隱患,方可離開。(18) 氧氣、乙炔等氣瓶運輸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 易燃、油脂和油污物品

26、,嚴禁與氧氣瓶同車運輸。2) 運輸車輛在道路、公路上行駛時,應掛有“危險品”標志,嚴禁在車、行人稠密地區、學校、娛樂和危險性場所停置。3) 搬運氣瓶時,必須關緊氣瓶閥,旋緊瓶帽,不得提拉氣瓶上的閥門保護帽;嚴禁采用肩扛、背負、拖拉、拋滑及其他易造成損傷、碰撞等的搬運方法;輕裝、輕卸,避免可能損傷瓶體、瓶閥或安全裝置的劇烈碰撞;氣瓶不得使用吊鉤、鋼索或電磁吸盤吊運。4) 用車裝運氣瓶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氣瓶宜橫向,且頭部朝一向放置,不得超過車廂高度,裝運氣瓶的車廂應固定,且通風良好,車廂內禁止乘人和嚴禁煙火,并必須按所裝氣瓶種類備有相應的滅火器材和防毒器具。5) 使用載重汽車運輸氧氣瓶時,其裝載

27、、包裝、遮蓋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規定;裝載質量不得超過額定載重量的70;途中應避開火源、火種、居民區、建筑群等;裝運時,車廂底面應置用減輕氧氣瓶振動的軟墊層;炎熱季節應選擇陰涼處停放,不得受陽光暴曬;裝卸時嚴禁火種;裝運前,車廂板的油污應清除干凈,嚴禁混裝有油料或盛油容器或備用燃油。18. 不銹鋼焊接時,尚應符合下列要求:(1) 不銹鋼在用等離子切割過程中,必須遵守氬弧焊接的安全技術規定。當電弧停止時,不得立即去檢測焊縫。(2) 氬弧焊接施焊現場應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或配置能及時排除有毒有害氣體和煙塵的換氣裝置,保持作業點空氣流通。施焊時作業人員應位于上風處,并應間歇輪流作業;打磨鎢極棒時,必須

28、戴防塵口罩和眼鏡。接觸鎢極后,應及時洗手、漱口。鎢極棒應放置封閉的鉛盒內,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手工鎢極氬弧焊接時,電源應采用直流正接;施焊中,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在容器內施焊時應戴送風式頭盔、送風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使用交流鎢極氬弧焊機,應采用高頻穩弧措施,將焊槍和焊接導線用金屬紡織線屏蔽,并采取預防高頻電磁場危及雙手的措施。(3) 使用直流焊機焊接應采用“反接法”,即工件接負極。焊機正負標記不清或轉鈕與標記不符時,使用前必須用萬能電用表檢測,確認正負極后,方可操作。停焊后,必須將焊條頭取出或將焊鉗掛牢在規定處,嚴禁亂放。(4) 施焊中,使用砂輪打磨坡口和清理焊縫前,必須檢查

29、砂輪片及其緊固狀況,確認砂輪片完好、緊固,并佩戴護目鏡。(5) 酸洗和鈍化不銹鋼工件應符合下列要求:1) 凡患呼吸系統疾病者不宜從事酸洗作業。5) 酸洗鈍化后的廢液必須經專項處理,嚴禁亂棄倒。2) 使用不銹鋼絲刷清刷焊縫時,應由里向外推刷,不得來回刷。3) 酸洗時,作業人員必須穿戴防酸工作服、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和膠鞋。4) 氫氟酸等化學物品必須在專用庫房內妥善保管,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專人領用,余料及時退庫存放。2.3.3 道接口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用于給水管道的接口密封圈、粘結劑、滑潤劑、清洗劑等,不得有礙水質衛生,影響人體健康。2. 膠圈接口安裝前應檢查倒鏈、鋼絲繩、索具等工具,

30、確認合格,方可作業;撞口時,手必須離開管口位置。3. 油麻、水泥等填料接口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1)拌和與填打填料時,應佩戴手套、眼鏡、口罩。(2) 蘸油麻時,應戴防護手套;使用夾具應輕拿輕放。(3) 作業前應檢查錘子、鏨子等工具,確認完好,錘頭連接牢固,錘柄無糟朽、裂痕,鏨子無裂紋毛刺。4. 機械接口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1)法蘭壓蓋應與法蘭盤平行。(2)法蘭螺栓安裝方向應一致,且應將可旋緊螺母的一端安裝在承口的前方。(3)旋緊螺母時,應沿圓周方向兩兩螺母對稱輪換旋緊。(4)旋緊螺母時,不得隨意加長扳手的把柄,宜采用測力扳手旋緊。5. 高處作業應設作業平臺,應符合下列要求:(1) 支搭、拆除

31、作業必須由架子操作工負責。(2) 在斜面上作業宜架設可移動式的作業平臺。(3) 腳手架、作業平臺不得與模板及其支承系統相連。(4) 作業平臺、腳手架,各節點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5) 腳手架應根據施工時最大荷載和風力進行施工設計,支搭必須牢固。(6) 作業平臺寬度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臺范圍內應鋪滿、鋪穩腳手板。(7) 作業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上下作業平臺應設安全梯或斜道等設施。(8) 腳手架和作業平臺,使用前,應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發現變形、位移應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確認安全。6. 鉛接口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1) 裝鉛液的容器不得用錫焊制。(

32、2) 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分工明確,互相呼應。(3) 容器灌裝鉛液量,不得超過容器高度的23。(4) 熔鉛作業時嚴禁將水或潮濕的鉛塊放入已熔化的鉛液內。(5) 安裝長箍前,必須將管口內的水分吹干;灌鉛口必須留在管子的正上方。長箍應安牢,四周必須用泥封嚴。(6) 灌鉛作業人員應戴防護面具和穿戴全身防護用品,站在管頂,灌鉛口應朝外;灌注時應從一側徐徐灌入,隨灌隨排氣;一旦發生爆聲,必須立即停止作業。(7) 抬運鉛液的道路應平坦,從溝槽上到灌鉛的管頂,應搭設平穩牢固的操作平臺、斜道,人行土坡道系溝槽(基坑)邊坡側采取挖(填)土石方的方法修筑成的斜向臨時道路。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工地常采用土坡道供施工

33、人員上下溝槽(基坑)或運輸施工物資、構件之用。2.3.4 管道勾頭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勾頭施工應在約定的停水期限內完成。2. 閘門關閉、開啟工作應由管理單位的人員操作。3. 切管后新裝的管件應按設計或管理單位要求砌筑支墩。4. 新建與已建管道連通后,開閘放水時應采取排氣措施。5. 切管時應將被截管段支牢或吊裝固定;卸蓋堵時應將蓋堵懸吊或支牢。6. 勾頭施工應統一指揮,明確分工,與管理單位派至現場的人員密切配合。7. 新裝閘門與已建管道之間的管件,應在清除污物并消毒合格后,方可安裝。8. 切管或卸蓋堵時,應及時排水,控制管道中的水量,始終保持集水坑水面低于管底。9. 工作坑邊坡應穩定,不得塌方

34、,排水設施應齊全,排水路線通暢,且不得影響交通和居民的生活。10. 勾頭前應根據管徑、埋深和現場環境狀況編制勾頭方案,規定工作坑尺寸、排水措施、勾頭方法、程序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管理單位簽認。11. 關閘后,應開啟停水管段內的消火栓或用戶水龍頭放水;管段內仍有水壓時,應檢查原因,采取降壓措施。2.3.5 附件安裝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人工安裝附件應由專人指揮,作業人員應協調一致,并應采取防擠手的措施。2. 附件安裝前,應學習設計文件和產品說明書,掌握吊點位置和安裝要求,確定吊裝方案,選擇吊裝機具,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3. 法蘭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 法蘭壓蓋應與法蘭盤平行。(2)

35、 穿螺栓時,身體應避開螺栓孔。(3) 旋緊螺母時,應沿圓周方向兩兩螺母對稱輪換旋緊。(4) 采用機具安裝時,必須待法蘭臨時固定后,方可松繩。(5) 作業高度大于1.2m時,應設牢固的作業平臺和安全梯。(6) 旋緊螺母時,不得隨意加長扳手的把柄,宜采用測力扳手旋緊。(7) 法蘭螺栓安裝方向應一致,且應將可旋緊螺母的一端安裝在承口的前方。4. 閥門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 吊裝閥門未穩固前,嚴禁吊具松繩。(2) 閥門安裝完畢,確認穩固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承設施。(3) 吊裝閥門不得以閥門的手輪、手柄或傳動機構做支、吊點。(4) 閥門安裝螺栓應均勻、對稱緊固,不得施力過猛;緊固時,嚴禁加長扳手手柄。(

36、5) 安全閥、水錘消除器、壓力表等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 安裝過程中,應采取保護措施,嚴禁碰撞、損壞。2) 施工前,應按設計要求選擇具有資質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并具有合格證書。3) 安裝后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記錄;使用中應保持完好,并定期檢驗,確認合格。4) 安全閥、水錘消除器安裝時嚴禁加裝附件;安裝完畢,應按設計規定進行壓力值調定,并經驗收后鎖定。5) 安裝時,應按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附件應齊全,位置應正確,安裝應牢固,質量應符合規定。2.3.6 過河管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過河管道宜在枯水季節施工。2. 管道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回填溝槽。3. 作業區臨水邊緣應設護欄和安全標志。4. 過河管道施工,應向河道管理部門申辦施工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5. 需到超過1.2m深的水域作業時,應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操作,并應采取防溺水的安全措施。6. 施工前應調查河道的水文和工程地質資料與最高洪水位、流量、流速、上下游閘堤建筑、通航情況及施工范圍內的地上、地下設施等河道現況;據此,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7. 河水完成導流,圍堰或壩內疏干后,方可開挖管道土方;作業中應隨時觀察壩、圍堰的穩定、滲漏情況;發現滲漏必須及時處理;發現坍塌征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機械、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并搶修壩、圍堰。8. 導流渡管施工時渡管的過水斷面應經水力計算確定;安裝雙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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