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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柳埠鎮中心小學合同管理制度一、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維護學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柳埠鎮中心小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在參與社會經濟和民事活動中與其它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協議。第三條 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風險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第四條 合同管理實行統一指導監督、分類管理、各負其責的制度。二、合同的分類與歸口第五條 合同主要有辦學、教科研、基建、招投標、勞動人事、后勤保障等類別
2、,依據合同性質和內容分別由相應職能部門負責管理。涉及經濟利益的合同須經總務部門會簽。第六條 為規范合同格式,各職能部門應分類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報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和備案。第七條 學校總務部門統一指導學校合同事務,辦公室監督學校合同事務。各職能部門對職能范圍內所涉合同事務進行歸口管理,其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并確定專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第八條 學校各職能部門,未經校長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確需簽訂的,由職能部門進行審查,并報請分管校領導審批,經辦人簽名,總務部門審核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簽訂。分管校領導認為合同內容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應提交學校
3、相關會議審定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訂。第九條 審計部門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對合同進行審計。三、合同的審查與復查第十條 合同擬訂前,職能部門應從維護學校權益出發對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和履約能力進行調查,在對合作事項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進行必要論證后,開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必要時邀請學校法律顧問參與起草工作。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前,職能部門應就以下方面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一)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二)合作事項是否有利于學校;(三)合同內容是否真實、可行;(四)合同必要條款是否完備。第十二條 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審查后的合同文本簽署意見。合同內容涉及到幾
4、個職能部門的,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會簽。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合同應送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第十三條 對需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的合同,送審時應填寫送審單并提供下列材料:(一)合同當事人資質的說明或證明;(二)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關于合同文本的意見;(四)合同可行性及風險的論證或說明;(五)其它材料。第十四條 學校法律顧問應在收到送審材料后六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遇重大事項或其它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復查期限。第十五條 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材料進行復查后,應作出通過審查、建議修改或不予通過的明確結論,并出具復查意見書。第十六條 合同文本通過
5、審查但在簽訂前有異動的,應重新審查。四、合同的履行與建檔第十七條 職能部門應安排專人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跟蹤管理,督促具體實施者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合同,同時督促合作方履約。第十八條 學校職能部門負責簽訂的合同,須統一在完成簽署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送學校檔案室歸檔備案,同時檔案室應開具回執并留存備查。合同具體實施者應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后果或者故意銷毀、隱匿合同材料的,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第十九條 合同履行完畢后,職能部門應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并送學校檔案室建檔備查。第二十條 對合同引發的糾紛,職能部門負責及時、妥善處理。五、責任追究與獎勵第二十一條 受委托人不得超出授權范圍對外簽訂合同。因越權簽訂合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第二十二條 未經校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違反程序和規定擅自對外簽訂合同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簽訂者承擔。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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