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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巴澤爾的產權理論評介         在眾多關于產權理論的論著中,Y巴澤爾的產權理論因其觀點新穎、思想深刻和方法獨特而倍受關注,享有盛譽。產權的經濟分析一書是其產權理論的總結性成果,比之其他學者的產權論著之通俗易懂,該書初讀起來,略感艱深。但因其深刻,所以耐人尋味,余味無窮。在產權的經濟分析中,作者對產權理論的進行了幾乎是全方位的研究,深化和豐富了已有的產權理論,發展了新制度經濟學。         一、有關產權界定的兩個基本性質產權界

2、定問題的研究是產權理論中一個核心部分。科斯通過其著名的交易費用論,說明了在現實世界中,初始產權的界定對資源優化配置或產值最大化有至關重要影響,并呼吁法律界根據社會理性來判定產權的歸屬。巴澤爾卻看到,產權界定過程存在著兩個顯著特征,一是產權界定具有相對性;二是產權界定具有漸進性。產權界定的相對性是指產權界定的清晰程度具有相對性。產權理論的常識是,產權界定清晰是交易的前提,產權界定清楚了,就讓市場去運作1。可是巴澤爾認為,產權常常不可能完整地被界定,因為完全界定產權的成本太高。巴澤爾的判斷似乎與產權理論的常識相矛盾,其實不然。筆者認為,作為產權理論的常識,科斯的上述命題的確不錯,它反映了從產權界定

3、到產權交換這一初始階段的現象。若沒有產權的初始界定,產權交換就無從談起,人們不能用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去交換。但是產權制度的運作不會在其初始階段終結,它還存在于相繼發生的各個階段之中。初始界定的產權常常是不清晰的,很不完善的,因為實踐中完全界定產權的費用很高。初始界定的產權僅僅為產權交易即產權制度的運作提供了一個起點,而產權的進一步界定則是通過產權體系的運作過程自身,即交易過程來實現的。巴澤爾通過排隊配給汽油的案例,說明了排隊是用來進一步界定對未被擁有部分汽油權利的方式,也即說明了交易過程是進一步界定產權的方式,產權界定常常是在交易過程之中而不是在此之前完成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巴澤爾批評科斯,認

4、為“說不管誰擁有權利,只要權利被清楚地界定,收入就會實現最大化,是毫無疑義的,因為只有與收入最大化相一致的權利轉讓,才能完全清晰地界定產權”P75。的確,以往的產權都假定產權要么存在并得到明確界定,要么就不存在,人們忽略了產權只能部分界定的中間狀態,而這種狀態才是更為一般的狀態。以這種狀態為假定的研究才是真正有意義的。巴澤爾對產權的研究就是這樣一種研究。產權界定具有漸進性,是說產權界定過程是一個演進的過程。財產的交換價值是它能產生的總收入和測度、控制它的交易的成本的函數。如果交易的成本太高,人們就不會愿意花費成本去界定這些資源的權利,這些資源的權利就會滯留在公共領域,有待日后再作處理。隨著資源

5、新價值被發現,花費代價去界定產權變得有利可圖,人們就會對權力作進一步的調整。因此,權利的邊界,即均衡權力取決于獲得權利的成本-收益分析。也就是說,“當人們相信這種行為的收益將超過成本的時候,他們就會運用權利,相反,當認為擁有產權的收益并不足彌補成本時,他們就不會去運用權利”P89。例如一個土地所有者,將其所有的一塊土地租出,地里有幾棵樹,樹的價值較小,不足以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因而對它忽略不計。在合同執行期間,又發現該樹木具有很高價值的用途,這時由于樹的產權未明確,就有可能產生有關產權的沖突。解決沖突的過程,就是產權進一步界定的過程。   演進過程的觀點是諾斯以一種經濟史觀的

6、形式提出的。巴澤爾的不同之處在于,他從現實經濟生活中再次觀察到產權的漸變過程,更加強調產權價值的新發現,特別是相對于產權界定成本的新價值是產權演變和更加徹底界定的主要誘因。          二、有關產權界定的四個問題   產權是如何界定的?實際上由誰來界定?界定產權的關鍵因素或困難是什么?產權通常按照什么原則來界定?這一系列問題都屬于產權理論研究的范圍,但以往的產權理論都缺乏深入探討。巴澤爾在產權的經濟分析中以其獨特方法對這些問題一一作了回答。首先,關于界定產權的力量。由誰來界定產權

7、?這個問題看起來無需回答,界定產權似乎一定是政府的事,法律界的事。巴澤爾通過分析說明,人們對資產的權利,“是他們自己直接努力加以保護、他人企圖奪取和政府予以保護程度的函數”P2。而且在界定產權的過程中,個人比政府具有比較優勢,實際上承擔了大部分活動。巴澤爾認為,在產權界定中,法院、法律的確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仍有大量的產權界定工作不是由法院直接完成的。私人之間訂立的合約起著實際的作用。法院常常只是以普通法為依據,對謹慎擬定的私人合約起著保證、支持作用。如果執行合同中遇到糾紛,提出訴訟,法院才會出面裁決。在訂立新合同時,訂約人有充分的選擇余地,將自己的意愿納入合同。只要合同不違背法律的基本原則,法

8、院就會尊重和支持這些新的約定。所以說在界定產權的過程中,個人的作用極為重要。界定產權的力量與其說來自法律,不如說來自與企圖爭奪產權的他人作斗爭的個人,而這些個人受到來自產權預期收益的充分激勵。這一分析說明,一項產權是否存在,并不完全取決于法律,而是取決于個人或所有者捍衛自己權利的努力,進一步說,取決于個人受到的激勵。如果一項財產的預期收益不大,不足以激勵個人為之努力,個人就會放棄這項產權。同樣,如果代表公有產權的當事人不能從捍衛產權中得到足夠的利益,他也會放棄這種努力。從巴澤爾的理論中似乎可以推出以下道理:公有產權的問題,從邏輯上說,就是公有產權代表者與其他個人之間的博弈問題。盡管公有財產具有

9、法律保護,但保護產權的更切實的力量來自當事人的努力和行動。如果公有產權代表者常常得不到充分激勵,他與爭奪者的力量對比就是不均衡的,公有產權就有可能受到侵犯。雖然巴澤爾多次聲明,不能據此認為公有產權一定缺乏效率,但他并沒有就此再作深入探討,并把自己的邏輯貫徹到底。第二,關于產權界定的方式。對于界定產權的方式,人們談論比較多的只是強力、政府權威和法律等方式,并且認為在有了政府權威以后,政府和法律就是唯一的力量。巴澤爾的研究表明,實際上產權界定的方式有多種。巴澤爾對汽油價格控制時期,汽油產權界定方式的理解獨到而深刻。他認為教科書中關于汽油最高價格控制的影響是短缺的認識是膚淺的。短缺不是成比例地或平均

10、地讓所有顧客承擔的。在汽油銷售過程中,由于人們爭取財富最大化的努力,仍然可以使汽油的分配達到均衡狀態。簡單地用短缺來描述汽油價格控制的效果是毫無疑義的。人們爭取財富最大化,意味著個人會持續地進行對自己有利的活動,直到邊際凈收益為零。在汽油最高價格受限制的情況下,汽油的價格低于均衡價格或市場出清價格,價格的分配功能受到限制。原先,均衡價格可以把不愿意出此價格的人排除在外,汽油的產權就可以通過“愿意出價者得到”的方式來界定。現在,汽油的價格被限制在低于市場出清價格之下,過多的人愿意購買,汽油的產權便無法根據價格來界定。巴澤爾把這種狀態描述為“汽油部分地被置于公共領域中”。意思是說,部分汽油被一個人

11、數多于愿意支付均衡價格人數的群體所共同擁有。這時,排隊就是用來確定對未被擁有的部分權利的方法。出售汽油的人按管制價格出售,買者通過排隊,額外付出了從管制價格到均衡價格的差額,因而也就通過貨幣和排隊時間的結合,獲得了汽油的產權。在汽油價格被管制時,加油站被迫以低價出售汽油,其收益是否受到侵占?巴澤爾貫徹他關于產權邊界不斷調整的觀點,并按照經濟人的假設,說明在價格管制時,加油站名義收益下降,部分收益即部分汽油價值落入公共領域。但是他們會采取降低汽油質量、減少服務時間,或搭配銷售潤滑油等方式來彌補汽油降價的損失,增進或恢復自己的權利。只要沒有違反有關條例,加油站就會這樣做。巴澤爾汽油案例的分析說明,

12、產權界定的方式是多樣化的。既可以由正式制度安排即政府和法律的規定來界定產權,也可以由非正式制度安排,即當事人的經濟行為來界定產權。當一部分財產的權利落入公共領域時,利用這些產權能夠獲利的個人便會設法攫取這些價值,從而實際占有相應的財產。人們攫取這些價值的方式的多樣化就構成界定產權方式的多樣化。第三,關于產權界定的困難。巴澤爾認為界定產權的困難在于界定產權過程中需要花費成本。巴澤爾把與轉讓、獲取和保護產權有關的成本看作交易成本P3。交易成本制約著產權被界定的程度,交易成本越高,產權越不容易界定清楚。信息成本是交易成本中的重要部分,如果有關產品的信息可以不付代價地獲得,對資產有興趣的個人對資產價值

13、、各種特性都有充分認識,交易成本也就較低,資產的權力就容易界定。如果信息是充分的,對他人可能的侵犯行為容易識別和防范,產權就容易得到保護和完整地轉讓。但是實際上,由于交易成本存在,產權從來就沒有完整地界定過,特別是對于交易成本很高的資產來說,它的權力是不完全的。第四,關于產權界定的原則。使能夠影響收入流的人對他或她的行動承擔全部責任,就能保證所有權安全可靠。這樣的人便是資產的實際所有者。但是,一種商品往往有多種屬性,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可以同時擁有同一商品的不同屬性。例如出租車公司擁有汽車的產權,但司機對租來的汽車也有使用權。出租車產生的收入流受到雙方行為的影響。當資產的收入流可能受到交易雙方影

14、響時,要保障對它的所有權就成問題了。這時所有權應當如何安排?巴澤爾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所有權最優配置的總原則是:對資產平均收入影響傾向更大的一方,得到剩余的份額也應該更大”P8。貫徹這一原則,能夠使資產的價值達到最大化。因為剩余索取權作為其行為的擔保,能夠起到促進當事人積極增進資產價值的作用。誰對未來收入流影響最大,給他的激勵也應該最大。巴澤爾的這一論斷是對實踐的總結,與經驗事實是吻合的。在傳統企業中,資本所有者對企業收入流的作用大于勞動者,因而資本所有者擁有絕大比例的剩余索取權。而現代高新技術企業中,擁有專門技術的人對企業收入流有更大的影響,因而這些技術人員擁有的剩余索取權也就比過去高。&

15、#160;                 三、對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巴澤爾對產權問題的研究同時也推動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其主要作用表現在對企業性質的進一步說明。說明企業的性質,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主要課題。自從科斯提出企業性質的交易費用解釋以來,張五常、阿爾欽、阿羅和威廉姆森等人先后作出補充,使這一理論不斷發展。巴澤爾在論述產權理論時,再度涉及企業組織性質問題,使企業理論更趨完善。按照巴澤爾的理解,企業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一

16、是共同財產問題,二是延留義務問題。共同財產問題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由于許多人共同使用一些設備,設備的產權常常是被分割的。正如他在分析復印機的產權問題時所指出的那樣,復印機的購買者通過營運復印機獲得剩余。他是復印機的所有者,但是他并不擁有復印機的全部屬性。復印機的制造商因為對復印機質量有影響,可能擁有對復印機的部分權力。因為他在復印機制作上有可能通過降低質量和成本,攫取復印機中的部分價值。另外,免費使用復印機的雇員也可以成為部分所有者。在其他企業里也是一樣,機器設備屬于投資者,但是由工人使用。工人使用機器的方式(是否過度使用或不維修)影響機器設備的價值。如果不以雇用工人的方式(即企業方式)來運作,

17、過度使用機器而攫取機器價值的情況就會發生。所以利用組織來對共同財產問題進行控制是必要的。這就導致企業的存在。延留義務是指,在一些高價值的交易中,在銷售完成之后,賣方要提供某種擔保,其責任仍然繼續。如果沒有賣主的信譽和擔保, 買者會對貨物進行充分檢查直到自己確信商品值得購買才會動手。而檢查的成本極高,以至于會阻止購買。提供擔保的實質就是把本該在交易時界定的權利推遲到交易之后實現。這就避免了交易時完全界定產權的困難,使交易得以實現。延留義務雖然并不唯一地依賴組織,但組織的確是保障其實施的有效機制。將那些有延留義務的交易活動置于企業內部,保障問題便可順利解決。或者說,企業內部是適合于進行有延留義務的

18、交易的。企業對享有延留義務服務的一方是組織保障,對負有延留義務的一方是一種約束。例如在對要素所有者支付報酬的交易中,要素報酬的估計難以精確。在企業中, “當一方的報酬低于其貢獻的時候,該方就必須同意,而且能夠融通這個差額;而在報酬超過貢獻的時候,交易的另一方就必須同意,而且能夠融通這個差額”P80。在巴澤爾看來,企業的作用并不是簡單的強制、指揮和服從,而是適合于一系列有延留義務的交易,正因如此,他把企業稱作是“由股權資本擔保的合同網”P81。巴澤爾關于企業性質的這一理解本質上與張五常是一致的。張五常最早提出應當從內部要素市場或合同組合的觀點來描述企業,但是他強調的是企業家代理人考核代替市場交易

19、中考核可以節約交易費用。巴澤爾則從兌現延留義務這個特定的產權交易角度,揭示了企業內交易代替市場交易的有利之處,進一步支持并發展了張五常的觀點。通過對產權制度的深入考察,巴澤爾越來越傾向于肯定合同對界定和交換產權所起的重要作用,并主張把產權研究的重點轉移到合同上來。認為“對合同的研究是產權研究的核心”10P38。由于把企業理解為或還原為一組合同,就從理論上取消了企業與市場之間的界限,因此他認為科斯關于企業與市場兩分法的觀點是沒有意義的。巴澤爾對新古典經濟學的發展還在于對交易費用給出了明確定義。他把交易費用定義為界定、維護和交換產權的費用。這一定義既有一定概括性,又不過于寬泛,比把交易費用看作市場

20、運作費用的定義更為確切、具體。許久以來,交易費用經濟學一直因為交易費用定義過寬而受到攻擊,巴澤爾的定義可能是解決問題的較好的出路。         四、產權分析的方法特點巴澤爾產權分析的方法是頗為獨特的。其獨特性在于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突出產權的經濟關系分析。說到財產權利,人們往往將其與法律相聯系。新制度學派經濟學家在論及財產權利的產生和界定時,也高度依賴法律的作用。有關財產權利的經濟分析大都集中在產權形成的經濟動因,而非直接的產權界定程序。巴澤爾卻發現,雖然產權的界定,在文明社會中,離不開政府和法律的支持。但是現

21、實生活中大量的產權界定活動,則是由交易者或利益相關者通過制定合同的方式直接操作的。法律在很多場合,只是作為合同的制度保障。這就改變了把產權看作是法律程序運作結果的片面認識,把產權更多地看作是利益相關的人們之間的相互作用及其結果。過去被當作市場運行條件和出發點的產權關系,被巴澤爾不無哲學意味地描述為一種動態的相互作用過程。通過這種分析方法,巴澤爾看到法律界定的產權會由于人們的實際行動而改變。甚至可以說,在某些場合,法律怎么規定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人們怎么做了。人們在“做”的時候實際界定著產權。正是從這個意義上,巴澤爾斷言,“只要經濟在運行,就必然存在私人產權”11。第二,體現了辯證邏輯的思維方式

22、。先前研究產權理論的學者,從奈特、戈登到科斯,都假定產權要么存在并得到明確界定,要么就完全不存在。他們都忽視了產權只能部分被界定的中間狀態。這種認識,從方法上講是一種形式邏輯的思維方法。在學科研究的前期,使用這種非此即彼的方式和簡約定義的方式,對建立基本概念、構造學科體系是有益的,不這樣做便無法開展工作。但是在學科進一步展開的階段,僅僅使用形式邏輯的方法就不夠了。產權被清晰界定這一事物本身是一個過程,只有用辯證邏輯的思維方式,人們才能更準確地認識、描述它。第三,對豐富案例進行高度抽象。邏輯演繹和實例描述常常被看作是兩種不同的研究方法。不同的學者因為側重的方法不同,也被分為抽象型的和實例型的。在

23、巴澤爾的產權研究中,這兩者恰到好處地結合在一起。巴澤爾在其著作中列舉、描述了大量豐富實例,有學者認為他是屬于實例型的。可是仔細研讀他的著作便可知道,巴澤爾完全不滿足于讓實例說話,他具有極強的抽象能力,不僅能從具體案例中抽象出一般的概念和命題,而且善于通過案例分析表述自己的理論成果。公共領域就是他從案例研究中抽象出來,又貫徹到敘述過程的一個核心概念。從交易費用高昂到公共領域的存在,從重新界定產權的努力到配置產權的原則,從財產相對收益改變到產權的歷史演進,這些邏輯線索十分清晰地貫徹于各個案例分析之中。對延留義務和財產不同屬性的所有權分割等現象的研究,也都表現了他的高度抽象力。抽象演繹和實例分析相結

24、合的方法使得他的實證描述更加精致和透徹。                  三、對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巴澤爾對產權問題的研究同時也推動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其主要作用表現在對企業性質的進一步說明。說明企業的性質,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主要課題。自從科斯提出企業性質的交易費用解釋以來,張五常、阿爾欽、阿羅和威廉姆森等人先后作出補充,使這一理論不斷發展。巴澤爾在論述產權理論時,再度涉及企業組織性質問題,使企業理論更趨完善。按照巴澤爾的理解,企業

25、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共同財產問題,二是延留義務問題。共同財產問題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由于許多人共同使用一些設備,設備的產權常常是被分割的。正如他在分析復印機的產權問題時所指出的那樣,復印機的購買者通過營運復印機獲得剩余。他是復印機的所有者,但是他并不擁有復印機的全部屬性。復印機的制造商因為對復印機質量有影響,可能擁有對復印機的部分權力。因為他在復印機制作上有可能通過降低質量和成本,攫取復印機中的部分價值。另外,免費使用復印機的雇員也可以成為部分所有者。在其他企業里也是一樣,機器設備屬于投資者,但是由工人使用。工人使用機器的方式(是否過度使用或不維修)影響機器設備的價值。如

26、果不以雇用工人的方式(即企業方式)來運作,過度使用機器而攫取機器價值的情況就會發生。所以利用組織來對共同財產問題進行控制是必要的。這就導致企業的存在。延留義務是指,在一些高價值的交易中,在銷售完成之后,賣方要提供某種擔保,其責任仍然繼續。如果沒有賣主的信譽和擔保, 買者會對貨物進行充分檢查直到自己確信商品值得購買才會動手。而檢查的成本極高,以至于會阻止購買。提供擔保的實質就是把本該在交易時界定的權利推遲到交易之后實現。這就避免了交易時完全界定產權的困難,使交易得以實現。延留義務雖然并不唯一地依賴組織,但組織的確是保障其實施的有效機制。將那些有延留義務的交易活動置于企業內部,保障問題便可順利解決

27、。或者說,企業內部是適合于進行有延留義務的交易的。企業對享有延留義務服務的一方是組織保障,對負有延留義務的一方是一種約束。例如在對要素所有者支付報酬的交易中,要素報酬的估計難以精確。在企業中, “當一方的報酬低于其貢獻的時候,該方就必須同意,而且能夠融通這個差額;而在報酬超過貢獻的時候,交易的另一方就必須同意,而且能夠融通這個差額”P80。在巴澤爾看來,企業的作用并不是簡單的強制、指揮和服從,而是適合于一系列有延留義務的交易,正因如此,他把企業稱作是“由股權資本擔保的合同網”P81。巴澤爾關于企業性質的這一理解本質上與張五常是一致的。張五常最早提出應當從內部要素市場或合同組合的觀點來描述企業,

28、但是他強調的是企業家代理人考核代替市場交易中考核可以節約交易費用。巴澤爾則從兌現延留義務這個特定的產權交易角度,揭示了企業內交易代替市場交易的有利之處,進一步支持并發展了張五常的觀點。通過對產權制度的深入考察,巴澤爾越來越傾向于肯定合同對界定和交換產權所起的重要作用,并主張把產權研究的重點轉移到合同上來。認為“對合同的研究是產權研究的核心”10P38。由于把企業理解為或還原為一組合同,就從理論上取消了企業與市場之間的界限,因此他認為科斯關于企業與市場兩分法的觀點是沒有意義的。巴澤爾對新古典經濟學的發展還在于對交易費用給出了明確定義。他把交易費用定義為界定、維護和交換產權的費用。這一定義既有一定概括性,又不過于寬泛,比把交易費用看作市場運作費用的定義更為確切、具體。許久以來,交易費用經濟學一直因為交易費用定義過寬而受到攻擊,巴澤爾的定義可能是解決問題的較好的出路。         四、產權分析的方法特點巴澤爾產權分析的方法是頗為獨特的。其獨特性在于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突出產權的經濟關系分析。說到財產權利,人們往往將其與法律相聯系。新制度學派經濟學家在論及財產權利的產生和界定時,也高度依賴法律的作用。有關財產權利的經濟分析大都集中在產權形成的經濟動因,而非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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