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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集團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要點一、建筑專業序號項目審查內容2.1編制依據建設、規劃、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門對本工程的審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實,如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用途及規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規定;現行國家及地方有關本建筑設計的工程建設規范、規程是否齊全、正確,是否為有效版本。2.2規劃要求建筑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規劃批準的建設用地位置,建筑面積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規劃許可的范圍內。 2.3施工圖深度2.3.1設計說明基本內容(1)編制依據: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工程建設標準。 (2)工程概況:建設地點、用地概貌、建筑等級、設計使用年限、抗震設防烈度、結構類型、建筑布局、建筑面

2、積、建筑層數與高度。 (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墻體、屋面、門窗等(屬于民用建筑節能設計范圍的工程可與節能設計段合并)。 (4)節能設計: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應說明建筑物的體形系數、耗熱量指標及主要部位圍護結構材料做法、傳熱系數等; 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應說明建筑物體形系數及主要部位圍護結構材料做法、傳熱系數、熱惰性指標等。 (5)防水設計: 地下工程防水等級及設防要求、選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質及厚度、變形縫構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 屋面防水等級及設防要求、選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質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選型; 潮濕積水房間樓面、地面防水及墻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滲漏措施。 (6)建筑防火:

3、防火分區及安全疏散: 消防設施及措施:如墻體、金屬承重構件、幕墻、管并、防火門、防火眷簾、消防電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設置、構造與防火處理等。 (7)人防工程:人防丁程所在部位、防護等級、平戰用途、防護面積、室內外出入口及進、排風口的布置。 (8)室內外裝修做法。 (9)則需由專業部門設計、生產、安裝的建筑設備、建筑構件的技術要求,如電梯、自動扶梯、幕墻、天窗等。 (10)其它需特殊說明的情況,如安全防護、環保措施等。 2.3.2圖紙基本求(1)總平面圖: 標示建設用地范圍、道路及建筑紅線位置、用地及四鄰有關地形、地物。周邊市政道路的控制標高; 明確新建工程(包括隱蔽工程)的位

4、置及室內外設計標高、場地道路、廣場、停車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 (2)平、立、剖面圖紙完整、表達準確。其中屋頂平面應包含下述內容:屋 面檢修口、管溝、設備基座及變形縫構造;屋面排水設計、落水口構造及雨水 管選型等。 (3)關鍵部位的節點、大樣不能遺漏,如樓梯、電梯、汽車坡道、墻身、門 窗等。圖中樓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護設施應交待清楚。 (4)筑物中留待專業設計完善的變配電室、鍋爐間、熱交換間、中水處理 間及餐飲廚房等,應提供合理組織流程的條件和必要的鋪助設施 序號項目審查內容2.4強制性條文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關建筑設計、 建筑防火等建筑專業

5、的強制性條文(具體條款略)。 2.5建筑設計重要內容2.5.1室內環境設計(l)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第3.0.5(附錄 A)條。結合本地區節能實施細則規定的實施范圍,確定建筑耗熱量指標。 (2)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第4.7.1(三)條。嚴寒及寒冷地區廁所、 浴室,特別是公共廁浴,應有良好的通風、排氣,即使有外窗,也應設置排氣 設施。 (3)各類建筑物中重點噪聲源,如空調機房、通風機房、電梯井道等的隔音, 減振措施。 2.5.2防水設計防水設計包括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濕積水房間的防水、防潮做法三部 分 (l)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

6、第3.3.l條、4.3.4條、4.4.6條。 地下工程防水卷材及涂料防水層的厚度要求。 (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02第3.0.l條、4.l.4條。4.3.6條 及5.3.4條、6.1.1條。屋面工程防水設計內容應包括:防水等級、設防要求及 選用材料的技術指標。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第4.4.2(二)條。屋面排水方式正確的選 擇。 屋面排水設計合理性的衡量,如排水是否順暢,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勻,匯 水面積與雨水管徑是否配套。 (3)潮濕積水房間樓面、地面及墻面、頂棚的防水、防潮措施。2.5.3無障礙設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程JGJ50221第5.2.2條、7

7、.2.4條、 7.5.1條。成片開發建設的低層、多層居住區、宿舍區宜考慮無障礙住房套型; 室內外高差較大的建筑不宜采用無臺階入口,如人口僅設坡道,坡道坡度應符 合最大限值的規定;從三級起臺階應設扶手。 中、高層設殘疾人坡道的住宅應保證至各層電梯廳、地下停車庫的無障礙 通行要求。 2.5.4托兒所幼兒園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87第2.1.1條、3.l.7條、3.1.8(表 3.1.8)條、3.7.3(一)條、4.2.3條。托兒所、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筑基地,相應的室外游戲場地及安全防護設施;幼兒生活用房應有良好的朝向,滿足房間采光、通風的基本要求;窗臺距地小于0.6m時,樓層無室外陽

8、臺應設護欄,距地面1.3m內不應設平開窗。 2.5.5中、小學校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GBJ9986第2.3.4條、3.2.1(二)、(三) 條、4.2.3條、4.2.11條、7.1.1條7.3.2條。教室布置應考慮保護視力的基本要求,應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風條件;教職工廁所應與學生廁所分 設;男、女生宿舍應分區域或分單元布置。2.5.6商店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第3.2.12(三)條。大、中型商店應設顧客衛生間。2.5.7飲食建筑飲食建筑設計規范JGJ6489第3.1.7(二)、(三)條、3.4.1條。廚房應有為工作人員獨立設置的交通及衛生設施;未做詳細設計的廚房不能遺漏通風、 排氣設

9、施。2.5.8汽車庫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10098第3.2.1條、3.2.11條、4.1.7(表4.1.7) 條、4.1.8條、4.1.9條、4.1.13條、4.1.19條、4.2.14 條。為保證人行與車行安全,汽車庫室內最小凈高、汽車坡道縱坡、緩坡設置及汽車通道轉彎半徑應符合規定;樓地面應有排水坡度,并設置相應的排水系統:為減少地下汽車庫廢氣對周邊環境的污染,排風口應滿足出地坪的高度要求。 2.5.9醫院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JGJ4988第3.l.5(二)、(三)條、3.6.5(三) 條。醫院主樓梯的平臺寬度不宜小于2m;注意滿足設無影燈的手術室對室內凈高的特殊要求。 2.5.10住宅

10、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第3.2.4條、3.8.1條、4.1.8條、4.5.2條、5.1.4條、5.1.5條、5.3.3條。暗廳面積應有所限制;良好通風、隔音是保證住宅環境功能質量的重要因素;住宅套內平面布置應方便家具搬運;設置單臺電 梯的高層單元式住宅應具備相鄰單元借用電梯的條件;住宅建筑內不宜布置餐飲店。 住宅外窗設計,應考慮玻璃清潔工作的安全問題。序號項目審查內容2.6建筑防火重要內容 2.6.1多層建筑防火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年版) (1)第5.1.2條。多層建筑設置中庭或自動扶梯超過過防火分區允許的建筑面積,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當采用防火卷簾阻斷人行疏散

11、通道時,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小門)。 (2)第5.2.3條。燃油、燃氣鍋爐房防火間距應執行工業廠房(丁類)防火間距的規定。 (3)第6.0.1條。當建筑物沿街部分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設置消防通道 (4)第7.1.1條。建筑物屋蓋為耐火極限低于0.5h的非燃燒體、高層工業建筑屋蓋為耐火極限低于1刀h的非燃燒體時,防火墻應高出屋面40cm。 (5)第7.1.5條。緊靠防火墻兩側門窗洞口之間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m,如防火墻設置在轉角處,內轉角門、窗洞口之間最近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m。 (6)第10.3.3條。附設在建筑物內的消防控制室宜設在底層或地下一層,應采用防火隔墻與其它

12、部位隔開,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2.6.2高層建筑防火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1年版) (1)第3.0.l條。高層建筑應根據其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 等進行分類。 (2)第3.0.8(2、3)條。高層建筑玻璃幕墻內不同防火分區樓層間應設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燒實體裙墻:幕墻與樓板。隔墻處縫隙應采用不燃燒材料 嚴密填實. (3)第4.1.4條。消防控制室宜設在首層或地下一層,應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第4.1.9條。高層建筑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或部位直靠外墻設置。 (5)第4.3.1條。當高層建筑沿街長度超過150m

13、,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 應設置消防通道。 (6)第5、2.l條。防火墻設在轉角附近時,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m。 (7)第5.2.3條。防火墻上必須開設門窗洞口時,應設置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8)第 5.2.8條。地下室內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過 30kgm2的房間應設置防 火墻和甲級防火門。 (9)第5.4.4條。采用防火卷簾作防火分區的分隔,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h (當采用防火卷簾阻斷人行疏散通道時,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小門)。 (10)第6.2.7條。除允許設一座疏散樓梯及頂層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層建筑,通向屋頂的疏散樓梯不宜少于兩座,且

14、不應穿越其它房間。 (11)第6、3、3(2、3、6、11)條。消防電梯前室面積:居住建筑不應小于4.5m;公共建筑不應小于6.0m2。當與防煙樓梯間合用前室時,其面積:居住建 筑不應小于 6.0m2;公共建筑不應小于 10.0m2。 消防電梯前寶首層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的通道 通向室外。 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它電梯井、機房之間應設置防火分隔,隔墻上 的洞口應設置甲級防火門。 消防電梯井底應設排水設施。 (12)第7.5.1條、7.5.2條。在高層建筑內設置消防水泵房時,應設防火隔墻, 隔墻上的洞口應設置甲級防火門。 當消防水泵房設在首層時,其出口宜直通室外,當設在

15、地下室或其它樓層 時,其出口應宜通安全出口。序號項目審查內容2.6.3內裝修防火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第 3.4.1(表 3.4.1)條,有關地下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等級的規定。2.6.4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GB5006797 (1)第5.3.3條。汽車坡道兩側應用防火墻與停車區隔開,坡道出人口應采用水幕或設置甲級防火門、防火卷簾等措施與停車區隔開。 (2)第6.09條、0.10條。汽車疏散坡度的寬度不應小于4m,雙車道不應小于7:兩個汽車疏散出口之間的間距不應小于10m,毗鄰設置應設防火隔墻。2.6.5中、小學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

16、GBJ99-86第6.2.1條。中、小學校教學樓走道最小凈寬的規定。2.6.6圖書館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3899第6.2.7條。書庫樓板不得任意開洞,所有提升設備及豎井井壁均應采用非燃燒體材料制成,井壁上的傳遞洞口應安裝防火閘門。2.6.7劇場劇場建筑設計規范JGJ572000第8.1.1、8.l.2條、8.l.3條、8.1.4條。8.1.5條、8.l.7條、8.1.8條、8.1.9條、8.1.10條、8.1.11條、8.1.12條及8.2.2條。劇場建筑與其它建筑合建或毗連時,應形成獨立的防火分區:劇場舞臺與后臺部分的隔墻及舞臺下部臺倉周圍的墻體均應采用防火隔墻,主臺通向各處的洞口應設置

17、甲級防火門或水幕;舞臺上部屋頂或側墻上應設置通風排煙設施;舞臺內嚴禁設置燃氣加熱裝置,后臺使用燃氣裝置時應設防火隔墻和甲級防火門;高低壓配電室與舞臺、側臺、后臺相連時,必須設置前室及甲級防火門;觀眾廳出口門、疏散外門及后臺疏散門應符合有關寬度、踏步設置等規定;觀眾廳吊項、檢修馬道及各界面構造均應采用不燃材料。2.6.8旅館旅館建筑設計規范JGJ162-90第 4.0.4條。集中式旅館的每一個防火分區應有2個獨立的安全出口。2.6.9商店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第4.2.4條、4.2.5條。大型商店營業廳在五層以上時,宜設置不少于2座直通屋頂平臺的樓梯間;商店營業部分疏散人數應按規定計算

18、,并以此確定疏散外門、樓梯、走道的寬度。2.7國家及地方法令、法規 2.7.1國家法令、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五十七條。建筑設計單位對設計又件遠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條。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必須采取措施,防治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 (3)建設部關于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嚴禁使用淘汰技術與產品的技術與產品公告。2.7.2地方法令、法規由各省市自行補充二、結構專業序號項目審查內容3.1強制性條文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具體條款略)3.2設計依據3.2.1工程

19、建設標準使用的設計規范、規程,是否適用于本工程,是否為有效版本3.2.2建筑抗震設防類別建筑抗震設計所采用的建筑抗震設防類別,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95的規定3.2.3建筑抗震設計參數(1)是否正確使用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所提供的巖土參數,是否正確采用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對基礎形式、地基處理、防腐蝕措施(地下水有腐蝕性時)等提出的建議并采取了相應措施。(2)建筑抗震設計采用的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所屬設計地震分組,是否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ll2001附錄A采用;對已編制抗震設防區劃的城市,是否按批準的抗震設防烈度或設計地震參數采用:對于在規范上未明確的地

20、區,地震動參數的取值應由勘察單位依據GB50011-2001第104、1.0.5條提供。 3.2.4巖土工程勘察報告(1)是否正確使用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所提供的巖土參數,是否正確采用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對基礎形式、地基處理、防腐蝕措施(地下水有腐蝕性時)等提出的建議并采取了相應措施。(2)需考慮地下水位對地下建筑影響的工程,設計及計算所采用的防水設計水位和抗浮設計水位,是否符合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所提水位。注:根據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第4113條規定,巖土工程勘察時應提供設計所需的地下水位。3.3結構計算書3.3.1軟件的適用性(1)所使用的軟件是否通過有關部門的鑒定。(2)計算軟件

21、的技術條件,是否符合現行工程建設標準的規定,并應闡明其特殊處理的內容和依據。3.3.2計算書的完整性結構設計計算書應包括輸人的結構總體計算總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結構平面簡圖、荷載平面簡圖、配筋平面簡圖:地基計算:基礎計算;人防計算:擋土墻計算;水池計算;樓梯計算等3.3.3計算分析(1)計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簡化計算與處理,是否符合工程的實際情況。(2)所采用軟件的計算假定和力學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實際。(3)復雜結構進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內力和變形分析時,是否采用了不少于兩個不同的力學模型的軟件進行計算,并對其計算結果進行分析比較。(4)所有計算機計算結果,應經分析判斷確認其合理、

22、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設計。3.3.4結構構件及節點(1)結構構件是否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是否滿足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第322條、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02第323條及其它規范、規程有關承載力極限狀態的設計規定。(2)結構連接節點及變截面懸臂構件各截面承載力是否滿足規范、規程的要求3.4結構設計總說明著重審查設計依據條件是否正確,結構材料選用、統一構造做法、標準圖選用是否正確,對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說明的問題是否已作交代。審查內容一般包括:(1)建筑結構類型及概況,建筑結構安全等和設計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及設計地震分組)、

23、場地類別和鋼筋混凝土結構抗震等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砌體結構施工質量控制等 級,基本雪壓和基本風壓,地面粗糙度,人防工程抗力等級等。(2)設計0.000標高所對應的絕對標高、持力層土層類型及承載力特征值,地下水類型及標高、防水設計水位和抗浮設計水位,場地的地震動參數,地基液化,濕陷及其他不良地質作用,地基土凍結晶深度等描述是否正確,相應的處理措施是否落實。(3)設計荷載,包括規范未做出具體規定的荷載均應著名使用荷載標準值。(4)混凝土結構的環境類別、材料選用、強度等級、材料性能(包括鋼材強屈比等性能指標)和施工質量的特別要求等。(5)受力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結構的統一做法和構造要求及標準圖選

24、用。(6)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構件耐火極限、鋼結構放火、防腐蝕及施工安裝要求等。(7)施工注意事項,如后澆帶設置、封閉時間及所用材料性能、施工程序、專業配合及施工質量驗收的特殊要求等。3.5地基和基礎3.5.1基礎選型與地基處理(1)基礎選型、埋深和布置是否合理,基礎底面標高不同或局部未因惆愿報告建議的持力層時結構處理措施是否得當。 (2)人工地基的處理方案和技術要求是否合理,施工、檢測及驗收要求是否明確。 (3)樁基類型選擇、樁的布置、試樁要求、成樁方法、終止沉樁條件、樁的檢測及樁基的施工質量驗收要求是否明確。 (4)是否要進行沉降觀測,如要進行觀測,沉降觀測的措施是否落實,是否正確。 (5)

25、深基礎施工中是否提出了基礎施工中施工單位應注意的安全問題,基坑開挖和工程降水時有無消除對毗鄰建筑物的影響及確保邊坡穩定的措施。 (6)對有液化土層的地基,是否根據建筑的抗震設防類別、地基液化等級,結合具體情況采取了相應的措施;液化土中的樁的配筋范圍是否符合GB500112001第4.4.5條的要求3.5.2地基和基礎設計(1)地下室頂板和外墻計算,采用的計算簡圖和荷載取值(包括地下室外墻的地下水壓力及地面荷載等)是否符合實際情況,計算方法是否正確:有人防地下室時,要注意審查基礎結構是人防荷載控制還是建筑物的荷載控制。 (2)存在軟弱下臥層時,是否對下臥層進行了強度和變形驗算。 (3)單樁承載力

26、的確定是否正確,群樁的承載力計算是否正確:樁身混凝土強度是否滿足樁的承載力設計要求;當樁周土層產生的沉降超過基樁的沉降時, 應根據 JGJ9494第 5.2.14條考慮樁側負摩阻力。 (4)筏形基礎的設計計算方法是否正確,見GB500072002第84108413 (5地基承載力及變形計算、樁基沉降驗算、高層建筑高層部分與裙房間差異沉降控制和處理是否正確。 (6)基礎設計(包括樁基承臺),除抗彎計算外,是否進行了抗沖切及抗剪切 驗算以及必要時的局部受壓驗算,見GB50072002第827條、8、31條、832 條、85158520條及84節等。 (7)人防地下室結構選型是否正確,設計荷載取值、

27、計算和構造是否符合規范規定。 (8沃然地基基礎是否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第4.2.2條進行抗震驗算。 (9)地下室墻的門(窗)洞口是否按計算設置了地梁;地下室設置的隔墻是否進行了計算,其計算簡圖、荷載取值、受力傳力路徑是否明確合理3.6混凝土結構3.6.1結構布置(1)房屋結構的高度是否在規范、規程規定的最大適用高度以內;超限高層建筑。(適用最大高度超限、適用結構類型超限及體型規則性超限的建筑)是否執行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初步設計階段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 (2)結構平面布置是否規則,抗側力體系布置、剛度、質量分布是否均勻稱 對平面不規則的結構(扭

28、轉不規則、凹凸不規則、樓板局部不連續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不應采用嚴重不規則的設計方案。 (3)結構豎向高寬比控制、豎向抗側力構件的連續性及載面尺寸、結構材料強度等級變化是否合理;對豎向不規則結構(側向剛度不規則、豎向抗側力構件不連續、樓層承載力突變、豎向局部水平外伸或內縮及出屋面的小屋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 (4)主樓與裙房的連接處理是否正確:結構伸縮縫、沉降縫、防震縫的設置和構造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當主樓與裙房間不設縫時是否進行了必要的計算并采取了有效措施。 (5)轉換層結構選型是否合理,轉換層結構上下層樓板及抗側力構件是否按規范要求進行了加強。 你建筑及設備專業對結構的不利影響,例如建

29、筑開角窗及設備在梁上開記等,是否已采取可靠措施。 (7)房屋局部采用小型鋼網架、鋼橋架、鋼雨蓬等鋼結構時,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應安全可靠,結構計算、構造、加工制作及施工安裝應符合規范要求。 (8)填充墻、女兒墻和其他非結構構件及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是否符合規范的規定,是否安全可靠。 (9)框架結構抗震設計時,不應采用部分由砌體培承重的混合形式:框架結構中樓、電梯間及局部出屋頂的電梯機房、樓梯間、水箱間等,應采用框架承重,不得采用砌體墻承重;抗震設計時,高層框架結構不宜采用單跨框架。 (10)側框架及框架剪力培結構應設計成雙向抗側力體系:抗震設計時,框組剪力墻結構兩主軸方向均應布置剪力墻。 (11)抗

30、震設計的框架結構中,當僅布置少量鋼筋混凝土剪力墻時,其設計計算和抗震構造措施應符合JGJ32002第6.1.7條的要求。 (12)采用短肢剪力墻結構時,應符合JGJ32002第712條的規定。 (13)框架核心筒結構的周邊柱間必須設置框架梁。 (14)復雜高層建筑結構的適用范圍、結構布置、抗震措施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章的有關規定。3.6.2結構計算(1)結構平面簡圖和荷載平面圖是否正確。 (2)抗震設計時,地震作用計算原則是否符合規范GB500112001第5.1節的要求。 (3)需進行時程分析時,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是否提供了相關資料,地震波和加速度有效峰值等計算參數的取值是否正確。

31、(4)薄弱層和薄弱部位的判別、驗算及加強措施是否正確及有效。 (5)轉換層上下部結構和轉換層結構的計算模型和所采用的軟件是否正確;轉換層上下層結構側向剛度比是否符合規范、規程規定:轉換層結構(框支梁柱、落地剪力墻底部加強部位及轉換層樓板)的截面尺寸、配筋和構造是否拌合規范要求。 (6)結構計算的分析判斷: 結構計算總信息參數輸入是否正確;自振周期、振型、層側向剛度比、弗轉換層結構的等效側向剛度比、樓層地震剪力系數、有效質量系數等是否在工程設計的正常范圍內并符合規范。規程要求;層間彈性位移(含最大位移與平均位移的比)、彈塑性變形驗算時的彈塑性層間位移;首層墻、柱軸壓比、混凝土強度等級及斷面變化處

32、的墻、柱軸壓比、柱有效計算長度系數等是否符合規范規定。 抗震設計的框架一剪力墻結構,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傾覆力矩大于結構總地震傾覆力矩的50時,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級應按框架結構確定。 剪力墻連梁超筋、超限是否按規范JGJ32002第7225條的要求進行調整和處理。 (7)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是否根據使用條件進行了承載力計算及變形、抗裂、裂縫寬度、應力及端部錨固區局部承壓等驗算;是否按具體情況對制作運輸及安裝等施工階段進行了驗算。 (8)板柱節點的破壞往往是脆性破壞,在設計無梁樓蓋板柱節點時,必須按B500102002附錄G進行計算,并留有必要的余地。3.6.3配筋與構造(

33、l)梁、板、柱和剪力墻的配筋應滿足計算結構要求(包括抗震設計時框架梁、柱箍筋加密等)。 (2)框架剪力墻結構的剪力墻,當有邊框柱而無邊框梁時應設暗梁,當無邊框柱時還應設邊緣構件。 (3)剪力墻厚度及剪力墻和框支剪力墻底部加強部位的確定應符合規范、規程的規定。 (4)采用預應力結構時,應遵守有關規范的規定。 (5)剪力墻開洞形成獨立小墻肢按柱配筋時,其箍筋配置除符合框架柱的要求外,還應符合剪力墻水平筋的配筋要求。 (6)樓面梁文承在剪力墻上時,應按JGJ32002節717條的要求采取措施增強剪力墻出平面的抗彎能力:應避免樓面梁垂直支承在無翼墻的剪力墻的端部。 (7)剪力墻結構設角窗時,該處L形連

34、梁應按雙懸挑梁復核,該處墻體和樓板應專門進行加強。 (8)受力預埋件的錨筋、預制構件和電梯機房等處的吊環,嚴禁使用冷加工鋼筋。 (9)跨高比5的連梁宜按框架梁進行設計:不宜將樓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培之間的連梁上。(10)筒體結構的內簡的抗震構造措施是否符合規范、規程的規定。 (11)帶轉換層結構的轉換層設置高度、落地剪力墻間距、框支柱與落地剪力干部間距,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2節的有關規定。 (12)結構伸縮縫的最大間距超過規范規定時,是否采取了減少溫度作用和混凝十收縮對結構影響的可靠措施。 序號項目審查內容3.6.4鋼筋錨固、連接混凝土結構構件的鋼筋錨固、連接是否倆足混面土給構設計規范

35、GB500102002及其它有關規范、規程關于鋼筋錨固、連接的規定。3.6.5鋼筋混凝土樓蓋鋼筋混凝土樓蓋中,當梁、板跨度較大,或接面梁高度較小(包括扁梁), 或懸臂構件懸臂長度較大時,除驗算其承載力外,應驗算其撓度和裂縫是否滿足規范的要求。3.6.6預應力混凝土結構設防要求的工程采用部分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時,應注意是否符合混計規范GB55102002第1183條1185條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12001附錄C的規定,并配置了足夠數量的非預應力鋼筋3.6.7耐久性混凝土結構的耐久性設計是否符合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02第341條一3.4.8條的有關規定。3.7多層砌體3.

36、7.1結構布置(1)墻體材料(包括土0000以下的墻體材料)、房屋總高度、層數、層高、高定比和橫墻最大間距應符合規范要求;墻體材料還應符合工程所在地墻改政策的規定。 (2)平面布置宜簡單對稱,應優先采用橫墻承重或縱橫墻共同承重方案,墻體構造應滿足規范規定。 (3)縱橫墻上下應連續,傳力路線應清楚;橫墻較少的多層普通磚、多孔磚住宅樓的總高度和層數接近或達到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ll2001表712規定限值,加強措施應符合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第7、314的要求。 (4)樓、屋蓋與墻體的連接、樓梯間墻體的拉結連接(包括出屋頂部分)、樓、屋蓋圈梁和構造柱(芯柱)的布置應符合規范要

37、求。 (5)在抗震設防地區,樓板面有高差時,其高差不應超過一個梁高(一般不超過500mm),超過時,應將錯層當兩個樓層計人房屋的總層數中。 (6)抗震設計時,不宜采用砌體墻增加局部少量鋼筋混凝土墻的結構體系,如必須采用,則應雙向設置,且各樓層鋇筋混凝土墻所承受的水平地震剪力不宜小于該樓層地震剪力的50,見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97G329(五)。 (7)在抗震設防地區,多層砌體房屋墻上不應設轉角窗。3.7.2結構計算(1)多層砌體房屋的抗震驗算和靜力計算,應按規范規定進計。 (2)抗震設防地區的砌體結構除審查砌體抗剪強度是否滿足規范要求外,還要注意審查門窗洞邊形成的小墻垛承壓強度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38、。 (3)懸挑結構構件,除進行承載力計算外,還應進行抗傾覆和砌體局部受壓承載力驗算。 (4)應按規范規定驗算梁端支承處砌體的局部受壓承載力。 (5)在墻體中留洞、留槽、預埋管道等使墻體削弱,必要時應驗算削弱后的墻體的承載力。 3.7.3構造(1)圈梁、構造柱(芯柱)截面尺寸和配筋構造(包括構造柱箍筋加密、糾 筋的搭接和錨固等)應滿足規范要求,并在圖紙上表示清楚;圈梁兼作過梁時, 過梁部分的鋼筋(包括箍筋)應按計算用量單獨配置。 (2)懸挑構件應采取可靠的錨固措施:現澆欄板、檐口等構件及現澆坡屋面,受力應明確,配筋應合理,錨固要可靠;女兒墻等構件選型要合理,構造措施要可靠。 (3)按規定在梁支承

39、處砌體中設置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整塊,當墻中設圈梁時,墊塊與圈梁宜澆成整體。 (4)對混凝土砌塊墻體,如未設圈梁或混凝土整塊,在鋼筋混凝土梁、板的支承面下;應按GB500032001第6213條的規定用不低于Cb20的灌孔混凝土,將一定高度和一定長度范圍內的孔灌實。 (5)應正確選用預制構件標準圖,預制構件支承部分應滿足計算和構造要求。 (6)墻梁的材料、計算和構造要求應符合規范GB500032001第73節的規定。 (7)砌體結構是否根據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500032001第63163.9條的規定采取了防止或減輕墻體開裂的措施。工程經驗表明,砌體結構長度未超過規范規定的伸縮縫最大間距時,也應

40、注意適當采取防止或減輕墻體開裂的措施。 (8)后砌非承重隔墻、無法分次錯縫搭砌的砌塊砌體墻,應按規范要求在水平灰縫中設置鋼筋網片。 (9)在墻體中留設槽、洞及埋設管道等使墻體削弱時,應嚴格遵守規范的規定,并采取相應的加強措施。3.8底部框架砌體結構3.8.1結構布置(1)房屋總高度、層數、層高、高寬比、材料強度等級(墻體材料及混凝土) 應符合規范規定。 (2)房屋的縱橫兩個方向,層側向剛度比應符合規范的規定。 (3)上部砌體的開洞要求同砌體結構。3.8.2結構計算1)房屋的抗震計算應按規范規定的方法進行。 (2)底部框架砌體房屋的地震作用效應應按規范要求的方法確定,并按規范的規定進行調整。3.

41、8.3構造(1)砌體部分應按砌體房屋結構設計;混凝土結構部分應按混凝土房屋結構 設計。 (2)底部框架砌體房屋的鋼筋混凝土部分,框架和抗震墻的抗震等級,以及相應的抗震措施應符合規范的有關要求。 (3)房屋的樓蓋、屋蓋、托墻梁和抗震墻,其截面尺寸和配筋構造要求應符合規范的規定。 (4)房屋過渡層構造柱的設置,上部抗震墻構造柱的設置,圈梁的設置,以及相關的構造要求,應符合規范的規定。3.9普通鋼結構(1)鋼結構設計圖中是否注明了所采用的鋼材的牌號和質量等級(必要時尚 應注明鋼材的力學性能和化學成分等附加保證項目)、連接材料型號,以及所要 求的焊縫質量等級,是否注明了鋼結構的耐火等級、除銹等級及涂裝

42、要求。 (2)采用的鋼材和連接材料的強度設計值是否符合規范規定。 (3)結構構件或連接計算時,單面連接的單角鋼及施工條件較差的高空安裝焊縫,是否按規范要求將強度設計值乘了相應的折減系數,見鋼結構設計規范GBJ1788第322條。 (4)在建筑物的每一個溫度區段內,是否按規范GBJ1788第814條的要求設立了獨立的空間穩定支撐系統。 (5)拉彎構件和壓彎構件,除強度計算外,還應進行平面內和平面外的穩定性計算。 (6)柱腳設計時,不得用柱腳錨栓來承受柱腳底部的水平反力,見GBJ1788 第 8414條。 (7)柱腳錨栓埋置在基礎中的深度,是否符合規范GBJ1788第8415條的要求。 (8)構件

43、拼接時,拼接設計彎矩的取值是否符合規范GBJ1788第934條的要求 (9)受彎構件設計時,除強度計算外,還應進行局都穩定和整體穩定計算,以及撓度計算,并滿足規范的規定和構造。 (10)受壓構件(軸心受壓構件和壓彎構件)的局部穩定應符合 GBJ1788第五章第四節的規定 (11)鋼管構件應注意鋼管外經與壁厚之比及鋼管節點的構造是否符合規范 GBJ1788第 1002條、10.0.3條的要求。 (12)鋼管結構主管與支管的連接焊縫設計計算和構造要求應符合規范 GBJ17-88第10.0.510.0.7條的規定。 (13)鋼構件的焊接連接設計中,應注意角焊縫的焊腳尺寸和板件厚度的關系、焊縫長度及節

44、點板的設計計算和構造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14)鋼構件的螺栓連接設計中,除節點板設計外,應注意螺栓的最大、最小容許間距(中心間距、邊距和施工安裝凈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15)鋼結構(包括薄壁型鋼結構、網架結構和高層建筑鋼結構等)施工詳圖是否滿足鋼結構設計制圖深度的要求;如為設計圖,則其深度應達到編制施工詳圖的條件,除設計總說明、布置圖、構件截面、節點及構造做法等圖外,還應提供必要的受力構件的內力設計值。3.10薄壁型鋼結構(1)結構設計圖中,是否注明所采用的鋼材的牌號和質量等級(必要時尚應 注明鋼材的力學性能和化學成分等附加保證項目)及連接材料型號;是否注明 了鋼結構的耐火等級、除銹等級及

45、涂裝要求。 (2)設計剛架、屋架、擦條和墻梁時,是否考慮由于風吸力作用引起構件內力變化的不利影響(如植條自由翼緣的穩定性等),此時永久荷載的分項系數應取1.0。天溝及跨度較大、坡度較小的輕鋼結構屋面是否考慮了積水荷載、或積灰荷載的作用。 (3)采用的鋼材和連接材料的強度設計值是否符合規范的規定。 (4)結構構件或連接計算時,在GB500182002第42產條所列舉的五種情況下,是否按規范要求對強度設計值乘了相應的折減系數。 (5)屋蓋是否設置了支撐體系;當支撐為國鋼時,是否設置了拉緊裝置。 (6)門式剛架是否設置了支撐體系,在設置柱間支撐的開間是否同時設置了屋蓋橫向水平支撐;當支撐體系設置在第

46、二開間時,第一開間的相應位置是否設置了剛性系桿;剛架轉折處(邊柱柱項和屋脊處)及多跨房屋相應位置的中間柱頂,是否沿房屋縱向全長設置了剛性系桿;屋蓋橫向水平支撐的豎腹桿是否按剛性系桿設置并滿足承載力要求:當柱間支撐采用國鋼時,是否設置了拉緊裝置。 (7)當坡屋面檁條跨度大于4.0m時,是否按規范規定在檁條間設置了拉條(包括斜拉條和撐桿);墻梁亦宜參照上述要求設置拉條。 (8)在剛架橫梁的受壓翼緣及剛架柱頂內側翼緣受壓區,是否按規范規定設置了隅掌。 (9)受壓板件和壓彎板件是否考慮了有效寬度。 (10)構件端板連接是否采用了高強度螺栓,端板厚度是否進行了設計計算。3.11網架結構(1)網架結構在抗

47、震設防烈度為8度和9度的地區,應按JGJ791第34l條和342條的規定分別進行豎向抗震驗算和水平抗震驗算;網架結構計算時,應考慮實際支座構造的約束影響。 (2)網架桿件計算長度和長細比應分別符合 JGJ791第 4l2條和 4l3條的規定。 (3)空心球節點,空心球的受壓和受拉承載力計算應按JGJ791第432條的規定進行。 (4)螺栓球節點設計(包括采用的高強度螺栓、錐頭等)應符合JGJ791第四章第四節的規定。 (5)支座節點的設計應符合JGJ791第四章第五節的規定。 (6)網架結構的材料選用要求,制作和拼裝要求,耐火等級、除銹等級、涂裝和焊縫質量等級等要求,應遵守GBJ1788和JG

48、J791的有關規定。3.12高層建筑鋼結構(1)圖紙設計總說明中,應注明所采用的鋼材的牌號和質量等級以及相應的 連接材料的型號,同時還應注明對鋼材強屈比、伸長率、可焊性、冷彎試驗和 沖擊韌性等性能的要求,當鋼板厚度 40mm且承受沿板厚方向的拉力時,鋼材 厚度方向截面收縮率不應小于GB50313關于Z15級規定的容許值;也應注明對鋼結構的制作、安裝,耐火等級、除銹等級及涂裝等提出的相應要求。 (2)結構的體系和布置是否符合JGJ9998第三章及GB500ll2001 第 18148.1.9條的規定。 (3)抗震設計時鋼結構房岸應根據烈度、結構類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地震效應調整系數并采取不同

49、的抗震構造措施,見G B500112001 第813條。 (4)抗震驗算時,仟一樓層的水平地震剪力應符合GB200ll2001第225條 的規定 (5)結構的層間位移應符合GB500ll2001表55l或表555的要求。 (6)框架一支撐結構中,框架結構底部總地震剪力,應符合GB500ll2001 823條第2款的規定。 (7)框架梁和框架柱板件的寬厚比應符合GB500112001第832條的規定。 (8)心支撐桿件的長細比和支撐桿件板件的寬厚比,非機震設防時應分別符合 JGJ9998第642條和 643條的規定,抗震設防時應符合 GB第842條的規定。 (9)框架柱的長細比,非抗震設防時應符

50、合JGJ9998第636條的規定,抗 震設防時應符合GB500112001第83l條的規定。 (10)梁柱連接節點處,隹在梁上下翼緣對應位置處應設置水平加勁肋,其穩 定性和構構要求應符合JGJ9998第635條、834條、836條、837條和 838條的要求 抗震設計時,應符合GB500112001第834條836條的規定。 (11)箱形 焊接柱、十字形焊接柱,箱形柱在工地上的焊接接頭,其構造要求。 應分別l符合JGJ9998第842條和 846條的規定。 (12)埋入式柱腳埋深等構造要求應符合 JGJ9998第 862條的規定。 (13)抗剪支撐節點設計應符合JGJ9998第87l條的要求。

51、 (14)耗能梁段設計應符合 JGJ9998第 652條至 655條、658條、及 874條至877條的規定。 (15)鋼結構組合梁和組合樓板的設計及構造要求應符合X刀9998第7214條及第七章第四節的規定 (16)在多遇地震效應組合作用下,人字形支撐、V形支撐、十子形交叉文撐 和單斜桿支撐的斜桿內力應按規范JGJ9998第645條的規定乘以增大系數; 臨心支撐框架的斜桿、框架梁及框架柱,應按GB500ll2001第823條規定對內力設計值乘以增大系數。3.13其它不應在結構設計中采用機動體系。三、給排水專業序號項目審查內容4.1強制性條文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52、具體條款略)。4.2設計依據設計采用的設計標準、規范是否正確、是否為現行有效版本。4.3系統設計總體要求(l)給水、排水、熱水等各系統設計是否合理,設計技術參數是否符合標準、 規范要求。 (2)是否按消防規范的要求,設置了相應的消火栓、自動噴水、氣體消防。 水噴霧消防和滅火器等系統和設施,消防水量水壓、蓄水池和高位水箱容積等技術參數是否合理。 (3)水泵、水處理設備、水加熱設備、冷卻塔、消防設施等選型是否安全,符合系統設計的需要。 4.4給水系統4.4.1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88(1997年版)(1)第218條規定,在滿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給水排水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應采用節水型衛生器

53、具給水配件。節水型衛生器具給水配件應滿足產品標準的要求,并具有產品合格證。(2)第229條規定,生活飲用水貯水池和生活飲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須采取防污染措施。(3)第22.11 條規定,在非飲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龍頭時,應有明顯標志。(4)第245條規定,給水管道不宣穿過伸縮縫、沉降縫,如必須穿過時,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5)第2.4.18 條規定,給水管不得穿過配電間。(6)第257條規定,給水管網裝設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應裝設止回閥。(7)第257條規定,消防給水系統的減壓閥后(沿水流方向)應設泄水閥門定期排水。(8)第279條規定,在有防振或有安靜要求的房間的上下和毗鄰的

54、房間內不得設置水泵;在其他房間設置水泵時,水泵機組,吸水管和出水管上,應設隔振裝置。(9)第2716條規定,貯水池應設進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號裝置。溢流管排人排水系統應有防回流污染措施。溢流管管經應按排泄貯水池最大人流量確定,并直比進水管大一級。貯水池應有蓋,并應采取不受污染的防護措施。(10)第285條規定,水箱應設進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號裝置。溢流管、泄水管不得與排水系統直接連接。溢流管管徑應按排泄水箱最大入流量確定,并宜比進水管大一級。溢流管出口應設網罩。水箱進水管淹沒出流時,應設真空破壞裝置。(11)第4.2.15 條規定,公共浴室淋浴器出水水溫應穩定,

55、并宜采取下列措施:一、采用開式熱水供應系統:二、給水額定流量較大的用水設備的管道,應與淋浴器配水管道分開;三、多于3個淋浴器的配水管道,宣布置成環形:四、成組淋浴器的配水支管的沿途水頭損失,當淋浴器少于或等于6個時,可采用每米不大于200Pa;當淋浴器多于6個時,可采用每米不大于350Pa,但其最小管徑不得小于25rum。注:工業企業生活間和學校的淋浴室,宜采用單管熱水供應系統。單管熱供應系統應有熱水水溫穩定的技術措施。公共浴室不宜采用公用浴池沐浴方式。(l2)第 4415A條規定,在閉式熱水供應系統中,應采取消除水加熱時熱水膨脹引起的超壓措施。(13)第466條規定,熱水管網在下列管段上,應裝設止回閥:一、水加熱器或貯水器的冷水供水管。二、機械循環第二循環回水管。三、混合器的冷、熱水供水管。 4.4.2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第664條規定,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采暖供回水總立管,給水總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電氣立管等,不宜布置在住宅套內。公共功能管道的閥門和需經常操作的部件,應設在公用部位。4.4.3中小學建筑設計規范GBJ9986第822條規定,當化學實驗室給水水嘴的水頭大于Zm,急救沖洗水嘴的水頭大于lm時,應采取減壓措施。化驗盆排水口,應設耐腐蝕的擋污蓖;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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