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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巨化集團公司管理標準Q/JHGS 02 03 G 001-2010 巨化集團公司動力系統調度管理規程(試行)20100420 批準 20100701 實施巨化集團公司 頒發前 言為了適應巨化動力系統的不斷發展和調度關系的變化情況,結合巨化動力系統的實際和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依據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對原巨化集團公司動力系統調度管理規程(2002版)進行修訂編寫。本規程在修訂編寫過程中,得到了各二級單位技術人員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并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現經巨化集團公司生產部、熱電廠、公用公司等相關單位專業電氣技術人員的討論審核,經巨化集團公司領導審定批準。各單位、部門和巨宏熱電廠在執行本規程的過
2、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反饋到巨化集團公司生產部。本規程從實施之日起,代替原巨化集團公司動力系統調度管理規程(2002版).本規程附錄具有與規程同等效力。本規程起草人:廖寅升 邵龍 王俊 張辰剛宓偉本規程審核人:陳利民本規程審定人:周永清本規程批準人:王峰濤目 次前 言1. 適用范圍2. 引用標準3. 總則-4. 系統調度管理4.1 動調管理基本要求4.2 動調管理具體任務4.3 動調范圍劃分原則4.4 調度管理制度4.5 熱電廠調度管理5. 系統運行方式的編制和管理6. 設備檢修管理7. 新建、擴建設備投入運行管理8. 系統運行管理-8.1負荷管理8.2電壓管理8.3低頻減載裝置管理8.4系統穩
3、定管理8.5網損管理9. 黑啟動方案的編制原則10. 倒閘操作制度11. 系統事故處理12. 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管理13. 系統調度自動化運行管理13.1 調度自動化管理準則13.2 調度自動化管理職責13.3 調度自動化系統建設13.4 調度自動化系統運行管理13.5 調度自動化系統缺陷管理13.6 調度自動化信息管理13.7 通道頻率及遠動通道管理附錄:A 動調運行管理制度B 巨化電網調度術語C 巨化電網操作術語D 調度自動化運行管理規定E 動調操作任務的形式及其內容F 調度設備范圍劃分明細表G 發電機、變壓器型號及容量H 系統主要輸電線路限額表I 熱電廠、總變、園區變運行方式簡圖 巨
4、化集團公司動力系統調度管理規程1 適用范圍本規程(標準)規定巨化集團公司動力系統運行、操作、事故處理及有關調度管理的內容與要求。 本規程(標準)適用于巨化集團公司動力系統內所有發、供、用電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研究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2002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1995電網調度管理條例 國務院-1993動力系統調度管理規定 電力部-1980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試行) -200
5、5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試行) -2005微機繼電保護裝置運行管理規程 -DL/T587-96電網自動化系統運行管理規程 DL516-93關于加強電力系統管理的若干規定 能源部-1998浙江省電力系統調度規程 浙江省電力公司2003電力變壓器運行規程 DL/T57295電力電纜運行規程 電力部2002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20053 總則3.1 電力系統是電力生產、流通和使用的系統。電力系統是包括發電、供電(輸電、變電、配電)、用電設施等各個環節(一次設備)以及為保證上述設施安全、經濟運行所需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電力計量裝置、電力通訊設施和電力調度自動
6、化等設施(二次設備)所組成的整體。通常把發電和用電之間屬于輸送和分配的中間環節稱為電力網,簡稱電網。3.2 巨化動力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包括巨化集團公司本埠范圍內所有發電機組、變(配)電所、電力線路和用戶。由于電力生產與消費具有同時性、瞬時性等特點,因此,動力系統必須實行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以保證動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3.3 巨化動力系統調度系統包括并網運行的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和各個單位的集控站、變電所、配電室等運行值班單位。巨化集團公司動力調度(簡稱動調)是巨化動力系統運行的組織、指揮、指導和協調機構。3.4 各級調度系統在動力系統調度業務活動中是上下級關系,系統內巨化熱電
7、廠、巨宏熱電廠和各個單位的集控站、變電所、配電室的運行單位必須服從巨化動調的調度管理。3.5本規程是保證系統運行、操作、事故處理和調度管理的基本規程。系統內各發、供、用電單位和在此工作的施工單位有關領導、專業技術人員(運行、檢修、生計、用電、繼電保護、遠動自動化等)和電氣值班人員均應熟悉并執行本規程。各相關單位頒發的電氣規章制度等,凡與本規程有抵觸者,均應依據本規程予以修訂。3.6 在執行本規程中,若發現有與動調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情況,應及時報告巨化集團公司生產部,由生產部協調解決。3.7 本規程由巨化集團公司生產部負責修訂、解釋。4 系統調度管理4.1 動調管理基本要求 4.1.1動調管理的職
8、責是組織、指揮、指導和協調系統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按“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實現下列基本要求:1)充分發揮系統內發、供電設備能力,最大限度滿足化工生產負荷和用戶的用電需要;2)保持整個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連續供電,保證供電的可靠性;3)使系統內各處的供電質量(頻率、電壓和波形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4)合理調整系統運行方式,最大限度減少電能損耗,實現系統經濟運行。5)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有關合同或者協議,維護系統內各方的合法權益。4.2 動調管理具體任務4.2.1 編制和執行本系統的運行方式;4.2.2 對動調管轄和許可范圍內的設備進行運行管理和操作管理;4.2.3 負責受
9、理動調管轄和許可設備緊急檢修的停復役申請,安排接線方式和擬訂操作程序;4.2.4 指揮系統的頻率調整(與大系統解列運行時)、電壓調整和無功調整;4.2.5執行上級調度(省調、地調)限電、拉電命令,以保證系統頻率在規定值運行;4.2.6編制動調管轄和許可范圍內輸變電設備的輸送限額及電力分配計劃,監視并控制各用戶按計劃用電;4.2.7指揮系統的事故處理,參加系統事故分析,參與制訂和執行提高系統安全經濟運行的有關措施;4.2.8 負責動調管轄和許可范圍內的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遠動自動化設備的運行管理,并對各廠非動調管轄的上述設備和裝置的配置及運行進行技術指導;4.2.9 對系統的遠景發展規劃和目
10、標(包括繼電保護、通訊和遠動自動化等)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參與規劃編訂工作;4.2.10 參與編制動調管轄和許可范圍內新建、改建設備啟動方案,指揮新設備投入運行的操作;4.2.11 執行本系統電氣事故緊急預案、N1方案、事故緊急拉路順序和低周減載等方案;4.2.12 收集整理系統運行資料,總結經驗,研究制訂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措施,提高調度運行和技術管理水平。4.3 動調范圍劃分原則4.3.1 為使動調能有效地指揮系統的運行和操作,保障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系統內所有發、供、用電的主要設備均應列入動調管轄和許可范圍。4.3.2 屬省調調度設備:1)巨化熱電廠4、5、#6、#7、#8發電機組,#6
11、、#7、#8鍋爐;2)巨宏熱電廠9發電機組,9鍋爐。4.3.3屬省調許可設備: 1)總變電所化衢1761線、衢化1762線、衢總1765線、巨宏1797線和宏巨1798線; 2)總變電所110千伏母線差動保護; 3)巨宏熱電廠巨宏1797線和宏巨1798線。4.3.4 屬衢州地調調度設備:1)總變電所化衢1761線、衢化1762線和衢總1765線;2)總變電所化衢1761線、衢化1762線和衢總1765線線路高頻方向保護、距離保護、零序保護和重合閘保護。4.3.5屬衢州地調許可設備: 1)總變電所化衢1761線、衢化1762線和衢總1765線母線閘刀;2)總變電所110千伏旁路開關代化衢176
12、1線、衢化1762線和衢總1765線開關運行。4.3.6 屬動調調度設備:1)巨化熱電廠35千伏母線和35千伏所有出線;2)巨宏熱電廠110千伏母線;3)總變電所110千伏母線、110千伏旁路母線、總園1728、園總1729線,35千伏、6千伏母線及其進出線,各主變壓器和消弧線圈;4)園區變電所110千伏母線、總園1728、園總1729線,35千伏、6千伏母線及其進出線,各主變壓器和消弧線圈;5)各單位35千伏變電所母線、線路及主變壓器;6)各單位6千伏配電室母線和6千伏主要進出線;7)各單位35千伏、6千伏事故保安用聯絡線;8)外線6千伏架空線路桿上開關、跌落熔絲及變壓器;9)巨化熱電廠、巨
13、宏熱電廠和總變電所低頻減載裝置、低頻解列裝置; 10)硫酸廠1、2余熱發電機。4.3.7屬動調許可設備: 1)巨化熱電廠6千伏廠用電的并列; 2)巨宏熱電廠6千伏廠用電的并列;3)各單位35千伏變電所的6千伏線路和母分不屬于動調調度但其操作直接改變系統運行方式的;4)各單位低壓配電室380伏母分不同系統的并列。4.3.8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管理與一次設備的劃分相同(有特殊說明者除外)。4.3.9 熱電廠、各變配電所故障錄波器、無功電壓綜控裝置(VQC裝置)、小電流接地選線裝置屬各變配電所調度。4.3.10 熱電廠、各變配電所內的通信、調度自動化設備屬各變配電所調度。4.3.11 屬省調、衢州
14、地調調度和許可的設備均通過巨化動調下達指令執行。4.3.12雖未列入動調調度和許可的設備,但其操作對系統有較大影響的,須經動調同意,才能進行操作。如大型電動機(包括合成氨高壓機、二氧化碳壓縮機、巨圣冰機等)、電石爐、煉鋼爐、整流變等的開停。省調、地調和動調管轄和許可設備的范圍劃分詳見附錄F。4.4 調度管理制度4.4.1 省調與動調、地調與動調在電網調度業務上是上下級關系,下級調度受上級調度的指揮,下級調度機構應服從上級調度機構的調度。4.4.2系統的調度管理原則是“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凡接入系統運行的各發電機組(包括余熱發電機)、各變(配)電所,均應服從動調的統一調度管理。嚴肅調度紀律,服
15、從調度指揮,確保調度管理的順利實施。4.4.3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發電機組和各單位變(配)電所要求并(接)入系統運行時,必須事先向生產部主管部門提出并網申請,簽訂調度協議,完成有關各項技術措施(如運行方式要求,滿足系統安全穩定要求的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通訊和自動化設備等),具備并網條件者方可并網,以免影響系統的安全、優質和經濟運行。4.4.4 動調值班員在當值期間,是系統運行、操作的指揮者,直接對熱電廠值長、電氣值班長、各變(配)電所運行班長及值班人員發布調度指令,并對調度指令的正確性負責。4.4.5凡屬動調管轄范圍內設備,未經動調值班員的指令,各有關單位不得擅自進行操作或改變其運行方式
16、(對人身及設備安全有威脅者除外,但應及時向動調值班員報告);凡屬動調許可范圍內的設備,各有關單位必須得到動調值班員的許可后,才能進行改變運行狀態的操作。4.4.6動調值班員發布調度指令,受令人必須迅速、正確地執行,并及時向動調值班員如實匯報執行情況;如受令人認為所接受的指令不正確時,應及時提出報告,由動調值班員決定該調度指令是否執行或撤消;當動調值班員重復其指令時,受令人必須迅速執行;當執行此項指令將直接危及人身、設備或系統安全時,受令人有權拒絕執行,并同時將拒絕執行的理由報告動調值班員和本單位的直接領導人。4.4.7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本規程,也不得干預動調值班員發布和執行調度指令;上級領
17、導發布的一切有關調度業務的指示,必須經調度負責人(或運行科長)傳達給動調值班員。動調值班員在當值內有權拒絕各種非法干預。4.4.8當發生不執行或拖延執行調度指令、破壞調度紀律的行為時,一切后果均由受令者和允許不執行該指令的領導人負責。決不允許無故拒絕執行調度指令,破壞調度紀律,虛報和隱瞞事實真相的現象發生。如一經發現,集團公司生產部應立即組織進行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報生產部主管領導嚴肅處理。4.4.9在倒閘操作(包括事故處理)時,動調值班員與現場值班員在進行有關調度指令的發布、接受、匯報時必須按調度聯系制度,必須使用普通話、巨化電網調度術語和巨化電網操作術語,互報單位、姓名,嚴格執行發令、復誦、
18、錄音、監護、記錄等制度。4.4.10當動調管轄范圍內的設備發生異常情況時,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各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動調值班員,動調值班員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做好記錄并向有關領導匯報。4.4.11動調值班員在值班期間,應嚴肅認真、慎重仔細地工作,自覺遵守調度崗位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和錄音管理制度。4.4.12動調值班員應由具有較高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和職業道德的人員擔任。動調值班員在上崗之前,必須經過調度專業培訓,通過運行部門主持進行的考核、考試,經調度負責人審查合格,生產部領導批準后方可正式上崗值班,并書面通知有關單位。動調值班員分正值、副值、見習值班員三級,副值值班員在正值領
19、導、監護下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見習值班員不能發布和接受任何調度指令,但能受理一般調度業務工作。4.4.13 動調值班員應重視技術管理工作,加強調度崗位培訓,定期組織下現場熟悉系統設備和運行情況,開展與兄弟單位之間的經驗交流,不斷提高調度業務的管理水平,以適應系統日益發展的需要。4.5 熱電廠調度管理4.5.1 巨化動力系統內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調度管理的任務是:在確保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充分發揮熱電廠的綜合經濟效益以及在系統中調頻、調峰和事故備用等作用。4.5.2 并入系統的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發電機組(包括硫酸廠余熱發電機組)必須遵守以下規則:1)服從動力調度的統一調度。在不危及人
20、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準確地執行動調值班員發布的一切調度指令。2)應嚴格按照省調發布的日有功、無功曲線運行。應按照峰期多發滿發,谷期少發的原則進行。3)必須按規定要求向動調上報各種運行數據、發電計劃和檢修計劃。4)必須嚴格執行原電力部和省、市電力部門的各項技術安全規定,熟悉本規程,接受電力部門的技術業務指導。4.5.3動調值班員根據系統情況有權調整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的機組開停和發電機出力,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干涉。5 系統運行方式的編制和管理5.1為了充分發揮系統內發、供電設備能力,滿足生產負荷用電需要,保證電能質量符合規定要求,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生產計劃、設備檢修計劃、新設備投產計劃
21、等,結合系統電網技術要求,編制年度、季度、月度和日運行方式及其它特殊運行方式,以保證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5.2系統正常運行方式的編制要求:5.2.1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及特殊用電和重要用戶的可靠供電;5.2.2滿足繼電保護的技術要求,當系統發生故障時能迅速隔離故障,限制事故擴大;5.2.3滿足系統的短路容量不超過設備允許值,變壓器、線路等的載流量不超過額定限額;5.2.4盡量使系統各處供電質量符合規定標準;5.2.5在保證系統安全可靠運行的前提下,力求達到系統的最大經濟性。 5.3 設備檢修要改變運行方式時應編制設備檢修運行方式。計劃檢修運行方式、特殊運行方式、新建或改建設備投入運行的運行
22、方式,需經生產部運方專職人員批準。涉及到衢州地調電網有關運行方式還應經衢州地調同意。5.4 根據系統情況編制雷季運行方式。因特殊原因變更系統接線而不能滿足防雷要求者,應及時通知生產部,以便采取相應的對策。5.5 在節假日,系統接線方式有重大變化時,應編制節日運行方式。節日運行方式的內容包括:主要設備停役計劃和電氣接線的變動情況,有功、無功功率平衡計劃,有關特殊潮流的說明,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調整等。為編制節日運行方式,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和各變(配)電所應把設備檢修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生產部。5.6 系統日運行方式應包括以下內容:5.6.1已批準的設備檢修停、復役申請單,并注明注意事項及繼電
23、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方式,以及薄弱環節的反事故措施;5.6.2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有功出力曲線,機爐運行、檢修開停機時間;5.6.3在日運行方式執行過程中,動調值班員有權根據系統需要修改和調整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計劃出力曲線和設備檢修停役計劃。5.7系統年度運行方式的編制和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5.7.1上一年度系統運行情況的總結;5.7.2巨化公司月最大負荷和用電量預計;5.7.3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分月有功、無功可調出力和發電量預計;5.7.4系統內主要發、供、用電設備大、小修計劃表;5.7.5巨化公司有功出力、電量平衡計劃;5.7.6系統無功功率平衡,電壓水平分析及改進意見;5.7.7
24、新設備投產計劃及系統電氣接線方式的變化;5.7.8系統年度最高負荷、典型低谷負荷、正常腰荷和重大設備檢修方式下的接線方式及潮流、電壓分布圖;5.7.9系統運行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5.7.10系統設備和線路的最大允許負荷限額;5.7.11系統穩定運行規定及安全穩定措施;5.7.12系統低頻率自動減負荷及低頻解列裝置方案;5.7.13系統短路容量表;5.7.14系統事故拉電序位表;5.7.15系統黑啟動方案的實施細則。 上述的某些項目,可以單項專題報告的形式提出。5.8 改變正常運行方式的若干規定:5.8.1因改建、擴建工程的過渡要求,需較長時間局部改變正常運行方式時,應提交運方專職人
25、員審核,經生產部有關領導批準;5.8.2動調值班員遇到特殊情況要臨時改變運行方式時,應充分考慮到系統負荷潮流的變化、繼電保護的配置和有關運行規定,擬定臨時運行方式。但事后應匯報運方專職人員和生產部主管領導;5.9 為了掌握系統潮流和電壓情況,規定每月15日2:00、9:00進行一次系統典型負荷實測,運方專職人員應將負荷實測寄送省調。6設備檢修管理6.1為實現系統的安全、優質、經濟運行,應進一步加強電氣設備的檢修管理,加強各單位、各工種及一、二次設備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提倡綜合檢修。同時,要提高設備的檢修質量,減少重復檢修、重復操作,增強運行操作的安全性,提高供電的可靠性。6.2設備檢修分計劃檢
26、修和臨時檢修。計劃檢修指設備的定期檢修、維修、試驗和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定期維護、試驗等。臨時檢修指非計劃性檢修,如因設備缺陷或其它原因(包括設備故障)而造成的停役檢修等。6.3計劃檢修分年度、季度、月度和節日檢修四種。6.4各單位電氣設備檢修計劃,按月度編制,于上月初十日前報生產部批準。屬省調、衢州地調調度設備,應于上月十日前報生產部匯總上報。6.5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機爐設備年度檢修計劃,于年末前三個月;季度檢修計劃于季末前二十五天;月度檢修計劃于月前十天報送生產部。除臨修外,應按批準的計劃執行。6.6電氣設備停役檢修或試驗,雖有申請并經批準,但在停役(試驗)前仍須得到動調值班員的命令或
27、許可。6.7一般設備的計劃檢修(試驗),應在工作開始前二個工作日向運方專職提出申請,由動調值班員在工作前一天17:00以前通知申請單位。6.8一般設備的計劃檢修(試驗),影響各級用戶停電時,應在工作開始前二個工作日的12:00以前向運方專職提出申請,運方專職根據生產情況,安排批復申請,并由動調通知生產調度、有關單位及用戶停電。6.9已經批準停役檢修的設備,由于某種原因檢修工作不能按計劃開工時,應在停電前三小時通知動調值班員,更改停役時間。設備檢修提前結束,應及時向動調報告復役。設備檢修不能如期完工時,應在原計劃工期未過半前(對當日開工,計劃當日完工又不能按期復役的檢修設備,應在計劃復役時間前三
28、小時)向動調值班員提出延期申請,說明延期原因和時間。重大方式的推遲或延期需經生產部領導的批準。6.10基建單位因施工需要,要求運行設備停役時,應由設備所屬的生產單位負責人提前二個工作日向生產部運方專職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生產部主管領導批準。6.11輸變電設備的帶電作業,不改變系統正常接線,無須預先提出申請,但在帶電作業時,對系統有特殊要求者,應于每次開始工作前征得動調值班員的同意后才能進行。帶電作業結束后應立即向調度匯報。凡需改變系統正常運行方式及系統繼電保護方式的一切帶電作業,均需辦理檢修申請手續,經批準后才能工作。6.12絕對禁止未經申請和動調值班員許可在備用設備上進行工作。6.13屬省調、
29、衢州地調調度的設備計劃檢修(試驗),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運方專職申請,由生產部運方專職人員向省調(或地調)提出申請,省調(或地調)在設備檢修前三天14:00以前批復申請單位。6.14屬省調、衢州地調調度的設備需臨時檢修(試驗),應至少提前二個工作日向運方專職申請,由生產部運方專職人員向省調(或地調)提出申請。6.15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機爐的附屬設備檢修,將影響發電出力,應在檢修前向動調值班員提出申請,由動調值班員向省調進行申請,并說明影響發電出力的額度以及附屬設備檢修時間。6.16臨時檢修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考核、統計。如必須進行臨時檢修時,動調應根據設備情況積極予以安排,但檢修單位應根據
30、應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盡力減少臨修的次數。6.17在運行中發現設備緊急缺陷,需要停役處理,但由于不能按規定時間辦理申請手續時,可隨時向動調值班員提出申請,動調值班員有權批準下列對系統運行方式無明顯影響的臨時檢修:6.17.1當班內完工的設備檢修;6.17.2收到次日調度計劃后,次日可以完工的設備檢修;6.17.3與已批準的計劃檢修相配合的檢修工作(但不能超出計劃檢修設備的停役時間)。6.18“對系統運行方式無明顯影響”主要是指:6.18.1不破壞動調管轄范圍內的系統正常電氣接線方式(如:不改變母線的運行方式,系統的環網運行方式及中性點接地方式等);6.18.2不降低系統的電能質量;6.18
31、.3不破壞系統的穩定性和超出運行限額;6.18.4不影響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的整定配合。6.19運行設備故障跳閘或被迫停止運行須立即前往處理的,可以不向動調辦理申請手續,但必須經動調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進行。6.20設備停役申請的具體規定: 凡屬動調管轄(包括許可)的一切設備,如需停止運行或退出備用進行檢修時均須提前向運方專職提出申請。6.20.1各廠的發、供、用電設備用電話申請,基建施工單位要求有關設備停役的用書面申請;6.20.2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和其他各單位變(配)電所由統一部門電氣專業負責人申請; 6.20.3停役申請一般包括:停役日期、時間、工作內容、停電范圍和設備狀態說
32、明,工作負責人等。書面申請應有工作地點簡圖和單位主管審核簽名;6.20.4若設備檢修需根據氣候條件而定,應在停役申請單上提出,并在停役申請單上說明是否雨天取消,順延日期等要求;6.20.5變電設備與線路的停役申請書應分別填寫,不得合用一張申請書;6.20.6不同電壓等級的設備檢修,不得合用一張申請書(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可以使用一張申請書)。6.20.7事故后的搶修工作,可以不辦書面申請手續,但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現場,履行事故搶修單程序。6.21直流電源工作或繼電保護試驗以及其它二次的工作,需影響繼電保護、自動裝置正常運行,應辦理申請手續。6.22設備停役申請書執行流程圖:
33、 6.23設備停役申請一經批準,由動調值班員通知申請負責人。涉及到生產或用戶停電的由動調通知生產調度和用戶。 6.24檢修時間的計算:6.24.1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和其他單位變電所設備檢修時間以設備從系統斷開(拉開開關)或許可退出備用時開始到設備重新投入系統運行(合上開關)或轉入備用時止,設備斷開和投入運行所進行的一切操作時間,均統計為檢修時間間6.24.2電力線路檢修時間,以線路改為檢修狀態許可開始工作時起,到動調值班員接到匯報線路工作結束,現場接地線拆除,檢修人員撤離,可以送電的報告止;6.24.3設備停役檢修需對用戶停電者,則應在申請中說明對用戶停電的時間。6.25動調值班員在許可電
34、氣設備開始檢修和恢復送電時,應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在任何情況下,嚴禁“約時”停送電、“約時”裝、拆接地線和“約時”開始或結束檢修工作(包括帶電作業)。6.26動調值班員在許可線路(包括電纜)工作時,應當面向工作負責人講明許可的線路名稱、停電范圍、安全措施、工作內容、預定結束時間以及許可工作時間,線路工作負責人必須核實上述內容并在工作票上簽名。“許可工作時間”作為現場工作開始的依據。6.27屬不同單位運行維護的同桿架設雙回線或交叉跨越線路,當其中某一單位進行本管轄線路工作時,需停役另一回線或交叉跨越線路,工作單位需與有關單位聯系申請線路停役。現場應分別由各自管轄線路的工作負責人
35、負責安全措施。動調值班員分別許可相應線路的工作負責人。6.28線路檢修結束恢復送電時,動調值班員必須接到線路工作負責人當面或電話匯報,主要內容:線路所做工作內容是否全部結束;設備有無變化及主要缺陷;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離現場;現場工作地點自掛的接地線是否全部拆除;相位有無變動;線路可否送電和匯報時間。線路可先進行復役操作,最后終結線路檢修工作票。 “匯報時間”作為現場工作結束的依據。6.29節日期間一般不安排臨時檢修。若急需臨時檢修,需經生產部主管領導批準,事故處理除外。7 新建、擴建設備投入運行管理7.1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新建、擴建電氣設備加入系統運行前各有關單位能及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以保
36、證設備安全順利地投入運行。7.2屬省調或地調管轄的新并(接)入巨化電網的發電機組和變電所,必須于接入電網前按本規程確定的調度原則與有關省調或衢州地調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和制訂調度管轄范圍劃分細則,未完成上述手續不允許并網運行。7.3涉及省調管轄的新建、擴建工程,在審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通知省調派人員參加,以保證今后系統運行的安全性。設計項目的有關資料應由建設單位于審查前提供給省調。7.4為使涉及衢州地調和省調管轄的新建、擴建工程(包括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和其他各單位變電所、輸電線路)順利地投入系統運行,工程建設單位在批準開工前應與省調簽定新設備投產調度管理協議。建設單位按協議要求提供技術資料及
37、設備參數,由省調度部門完成接入系統運行方式計算、保護整定,安排通訊自動化接入方式,編制新設備投產啟動操作方案。7.5涉及動調管轄的新建、擴建工程在審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通知公司生產部派人參加,進行入網合理性審查,以保證巨化系統網架合理性和運行安全可靠性,設計項目的有關資料應由建設單位于審查前提供。7.6新建、擴建工程建設單位應按規定要求時間向動調提供下列資料:7.6.1主要設備規范、參數(必須經實測的參數,先報設計值,實測后再報實測值);7.6.2電氣一次接線和平面布置竣工圖(包括線路交叉跨越、同桿架設和電纜走向等);7.6.3繼電保護、自動裝置配置圖;7.6.4遠動、通訊原理接線圖等;7.
38、6.5啟動投產日期的建議和啟動時的各種試驗方案;7.6.6批準的運行人員名單,工作負責人名單;7.6.7通訊聯系方式一般不少于二個通道(動調直撥電話和外線電話)和遠動設備;7.6.8新設備有關技術資料,現場運行規程和典型操作票。7.7動調調度或許可的新建、擴建工程在加入系統運行前各單位應向生產部提交新設備加入系統運行申請書。7.8生產部在新設備啟動前批復新設備投入運行的申請,并附以下內容:7.8.1新設備的正式命名、編號(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命名);7.8.2調度關系劃分;7.8.3新設備投入運行的調度操作啟動方案;7.8.4確證主變分接頭(包括消弧線圈分接頭)位置;7.8.5新設備投入運行
39、后的運行方式及注意事項;7.8.6對現場運行規程、典型操作票有關方面的意見;7.8.7有關繼電保護、自動裝置運行操作注意事項。7.9凡屬省調、衢州地調管轄的設備均由省調、衢州地調統一命名、編號。由動調管轄的設備由動調統一命名、編號。由各單位自己管轄的設備由各單位統一命名、編號。7.10新設備投入運行前,應由公司生產部派有關專業人員參加驗收,并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7.10.1設備驗收工作結束,質量符合規定;7.10.2參數測試完畢;7.10.3生產準備工作就緒;7.10.4現場新設備已命名,調度關系明確,標志明顯;7.10.5已按投產要求完成系統繼電保護配置及整定值調整;7.10.6調度通訊、自
40、動化設備良好,電話暢通;7.10.7運行人員名單已上報動調。7.11新設備投入系統運行前,有關調度應做好下列工作:7.11.1修改調度模擬盤;7.11.2修改系統一次接線圖;7.11.3修改二次回路圖和繼電保護配置圖;7.11.4修改參數資料;7.11.5建立和修改設備專檔;7.11.6修改繼電保護整定方案和運行規程。7.12新設備投入運行前,動調人員應熟悉現場設備、熟悉現場運行規程和運行方式,并進行事故預想。8系統運行管理8.1 負荷管理8.1.1 為保障系統的安全、優質和事故情況下的穩定運行,防止事故擴大,減少系統損失,凡系統內的一切用戶均應服從動力調度的統一管理。8.1.2 動調管轄范圍
41、內的各用戶應嚴格按照動調所發布的調度計劃、用電指標和負荷曲線以及輸變電設備的載荷容量進行負荷管理。8.1.3 動調負責下達本系統內各用戶的日有功負荷曲線,執行省調的拉、限電命令。8.1.4 系統事故時的拉電原則:1)動調在系統事故時對用戶進行拉電的依據是經省調批準的事故拉電序位表(見表8.1.41),并根據事故地點、性質和通訊條件靈活執行,不受事故拉電序位表所列順序限制;2)事故拉電序位表是作為事故處理的緊急措施,在系統超計劃用電、限電時不得啟用;表8.1.41事故拉電序位表單 位線 路 名 稱負 荷(MW)電石廠35kV電石一線#2電石爐20.035kV電石二線#1電石爐18.0合成氨6kV
42、高壓機(二臺)7.0電化廠離子膜24.0注:在巨化電網發生事故后,采用事故拉電序位表進行拉電后,電網仍然處于超負荷運行,為防止巨化電網瓦解,由動調值班員立即下令其它線路或裝置進行限負荷。3)事故拉電是調度在系統事故時為防止事故擴大,減少系統損失所采取的特殊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干涉。8.1.5 各用戶如根據發展建設規劃預計將有新增負荷加入系統的,應在該負荷加入系統前向集團公司生產部提出書面申請。8.2 電壓管理8.2.1 為了保證系統各級電壓質量,便于各運行值班員進行監視、調控和管理,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總變電所和園區變電所確定為系統電壓控制點和電壓監視點。電壓監視點的設置應能較全面地反
43、映系統實際運行電壓水平,并隨系統擴展變更而及時調整。8.2.2動調值班員根據電壓控制、監視點的各點實際電壓、有功及無功平衡等,及時調節發電機出力,特別注意在低谷負荷時變電所不應向系統倒送無功。8.2.3為滿足系統各級電壓質量要求和無功功率合理分布,確保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系統各級運行電壓的調整和監視由動調和各級運行值班員分工負責。8.2.4 動調對所屬調度范圍內的各級系統電壓實行統一管理,內容包括:1)確定系統無功功率的分布,及時調節發電機無功出力;2)確定動調管轄范圍內主變無載調壓分接頭的運行位置;3)確定動調管轄范圍內主變有載調壓分接頭的運行位置;4)確定動調管轄范圍內無功補償裝置的
44、運行方式;5)分析系統運行中無功電壓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8.2.5 運行值班員應認真監視母線電壓,按電壓規定值及時調整,保證母線電壓符合電壓規定值要求,當變電所經調壓后運行電壓仍超過規定范圍時,應及時報告動調值班員。8.2.6 主變分接頭的管理1)總變電所110千伏主變有載調壓分接頭調整由動調管轄;2)園區變電所110千伏主變有載調壓分接頭調整由動調管轄;3)熱電廠35千伏啟備變有載調壓分接頭調整由動調許可;4)35千伏離子膜高配、35千伏離子膜二配、35千伏PVC變、35千伏合成變、35千伏氟化變、35千伏制氧變、35千伏建化變、35千伏甲醇變和35千伏錦綸變主變有載調壓分接
45、頭調整由動調許可。8.2.7 系統電壓的異常處理:1)當系統電壓高于監視點電壓允許偏差范圍上限時,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運行值班員應立即自行降低發電機的無功出力,同時匯報動調值班員。必要時動調值班員可以采取調整系統潮流、改變運行接線、調整主變分接頭等,直至供電電壓恢復到允許偏差范圍以內;2)當系統監視點電壓低于最低允許運行電壓值時,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值班人員應盡快增加發電機的無功,使母線電壓恢復至最低允許運行電壓以上,并匯報動調值班員。當發電機已帶滿無功,而母線電壓仍低于最低允許運行電壓時,應立即報告動調值班員處理; 動調值班員為盡快使監視點電壓恢復至最低允許電壓以上,可采取降低發電機有功
46、、增加無功出力以及限制部分生產負荷等方法;8.3 低頻減載裝置管理8.3.1 在電力系統發生事故時,為防止系統各部分功率缺額擴大,引起系統瓦解,保證對重要用戶的連續供電,系統內必須裝設足夠數量的低頻減載自動裝置。 根據省調頒發的低頻減載方案所提出的要求,結合巨化動力系統的具體情況負責編制本系統的低頻減載方案,經集團公司電氣副總工程師批準,并報省調審核備案后執行。8.3.2 當系統和衢州電網解列時,動調值班員應配合地調做好調頻及負荷控制工作。8.3.3 在編制系統低頻減載方案時,應根據部頒電力系統自動低頻減負荷技術規定要求及省調要求安排各輪次減負荷容量。8.3.4 動調應建立低頻減載裝置運行臺帳
47、。運方專職人員每月15日5:00及10:00應按低頻減載裝置所控制的實際負荷數值進行統計并于當月20日前書面報省調。8.3.5 低頻減載裝置,各有關單位不得擅自停用,如需校驗、維護或更改定值而臨時停用時,必須得到動調值班員的發令后方可進行。8.3.6 系統發生事故后,巨化熱電廠和其他各單位變電所低頻減載裝置應動而未動者,應報告動調值班員,并通知檢修單位查找原因,及時處理。8.4 系統穩定管理8.4.1 巨化電網110千伏系統穩定由省調歸口管理。省調的任務是按照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要求,對巨化110千伏電網的穩定性進行全面分析、計算,并編制管轄范圍內正常運行、檢修運行方式下的穩定運行限額表,及時
48、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穩定措施,包括新建項目安全自動化的配置和實施。8.4.2為確保110千伏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省調可對110千伏系統輸送限額、運行方式、繼電保護、穩定措施等提出要求,巨化動調應遵照實施。8.4.3巨化動調負責35千伏及以下電網的穩定管理,對電網進行穩定計算,分析電網存在的問題,提出并落實提高電網穩定運行的具體措施,在計算中加以校核,并對電網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等提出要求。8.4.4動調值班員和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總變電所運行值班人員,應根據本規程中系統主要輸電線路限額表運行限額監視聯絡線潮流,聯絡線一般不得超過暫態穩定限額運行。8.4.5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總變電所和
49、園區變電所母線的母差保護均應正常投入運行,特殊檢修方式不能滿足穩定運行規定時必須得到省局或巨化生產部負責人批準。母差保護因故停用時,其后備保護切除故障時間應滿足穩定要求,并遵照有關規定執行。8.4.6為保持巨化電網穩定運行,防止電網瓦解和大面積停電,線路的低頻減載、低頻解列、自動重合閘裝置、機組失磁保護、自動電壓調整裝置和強行勵磁等安全自動裝置,未經動調值班員同意,不得隨意停用。8.4.7巨化電網110千伏系統發生事故后,必要時省調需組織有關地調及時進行事故仿真計算,并提出相應對策。8.4.8 系統中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和總變電所在適當地點設置解列點,并裝設自動解列裝置。巨化動力系統所設解列
50、點:熱電廠35千伏聯絡一、二、三、四、五線開關;總變電所化衢1761線、衢化1762和衢總1765線110千伏開關;#1、#2、#3主變110千伏開關。8.5 網損管理8.5.1 動調應經常保持系統在經濟合理的正常方式下運行。正常方式是以安全為前提,并經理論計算,通過經濟比較而得出的較佳運行方式。隨著系統負荷增長,新設備投運等,要及時進行多種新方式的潮流、線損計算比較,及時調整運行方式。8.5.2 凡影響計算供售電量的壓變、流變二次接線變動和特殊運行方式而影響電度計量時,巨化熱電廠、巨宏熱電廠和總變電所及用戶值班員應作好記錄并及時通知有關專業人員及時處理。8.5.3 動調值班員配合有關部門進行
51、各廠的有功、無功負荷實測。經常分析主變、線路的經濟運行情況,及時停用空載、輕載變壓器。9 黑啟動方案編制原則9.1電網黑啟動定義:系統全部停電后(不排除有單位柴油機帶低壓部分負荷運行),迅速恢復供電的方式。其內容包括系統內部分發電機利用自身的動力資源或利用外來電源使發電機組啟動達到額定轉速和建立正常電壓,有步驟地恢復電壓運行和用戶供電。9.2按照電網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巨化電網黑啟動方案編制確定為:巨化熱電廠和巨宏熱電廠負責本單位110千伏及以下系統恢復計劃的編制;各單位變(配)電所負責本單位系統全部停電后的快速恢復方案;動調負責整個巨化電網在系統全部停電后的恢復,并根據熱電廠內部具有黑
52、啟動電源,編制內部黑啟動電源開啟后自行恢復6千伏廠用電以及開啟發電機,并在合適地點與總變電所同期并列的方案。9.3電網全停后的恢復方案,應適合巨化電網的實際情況,以便能快速、有序地實現電網的重建和對用戶恢復供電。恢復方案中應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恢復步驟和恢復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保護、通訊、遠動、開關及安全自動裝置均應滿足自啟動和逐步恢復其它線路和負荷供電的特殊要求。9.4黑啟動方案的制定,需考慮巨化電網各種設備性能、操作和管理能力以及相應措施,電網恢復方案的程序必須保持與電網一次接線方式對應,為此根據巨化電網的發展每年應對黑啟動方案進行檢查修訂一次。9.5巨化電網全停后,根據電網的具體情況
53、,將電網分為若干個獨立的子電網(巨化熱電廠或巨宏熱電廠),巨化熱電廠利用自己的啟動電源進行恢復操作,總變電所和園區變電所利用衢州電網進行恢復操作,任何一個子電網如因某些不可預料的因素導致恢復失敗,并不影響其它子電網的恢復進程。9.6電網瓦解和崩潰事故表現在全部熱電廠、變電所母線失電,廠用電和所用電失去。電網全停事故后,在直流電源消失前,在確認設備正常后,具有黑啟動電源的巨化熱電廠拉開35千伏出線開關,其它失電的各單位變電所應拉開母聯或母分開關,并在每一組母線上保留一個可能來電的電源開關,并保留一臺可恢復所用電的主變,其它開關全部拉開。9.7巨化熱電廠具有自啟動能力的機組啟動后,為確保穩定運行和
54、控制母線電壓在規定范圍,需及時地接入一定容量的負荷,并盡快向巨化熱電廠供電的單位送電,以加速全電網的恢復。9.8巨化熱電廠具有自啟動能力的機組恢復發電后,應創造條件盡快帶動其它機組啟動。根據機組性能合理安排機組恢復順序,盡快完成各機組之間的同期并列運行。9.9巨化熱電廠和總變電所之間在事先確定的同期點實現同期并列,逐步完成巨化電網的恢復。9.10黑啟動過程中線路所有保護正常投入,一般也不進行保護定值更改,此時后備保護可能失配,保護也有可能因靈敏度不足而拒動。9.11電網恢復過程中控制頻率涉及負荷恢復速度以及機組調速器。為了保持電網穩定,需保證非自啟動機組獲得最多的啟動功率,同時必須恢復電網負荷以保證功率平衡。考慮首先恢復小的直配負荷,而后逐步帶較大的直配負荷和電網負荷,增加負荷的速度必須在電網恢復時間和機組頻率穩定兩者之間兼顧。9.12電網恢復過程中電壓控制可采取的措施有:發電機提高有功功率降低無功功率,切除電容器,調整變壓器分接頭,增帶具有滯后功率因素的負荷。電壓波動應可能控制在0.951.052額定值之間。10 倒閘操作制度 10.1 一般原則10.1.1系統內的倒閘操作,應根據動調管轄范圍劃分,實行分級管理。10.1.2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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