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_第1頁
17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_第2頁
17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_第3頁
17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_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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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GB/T 81962003國家標準局批準 20030901實施 前言本標準修改采用國際標準ISO 14120:2002機械安全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英文版)。本標準根據ISO 14120:2002重新起草,由于我國法律要求和工業的特殊需要,本標準在采用國際標準時進行了修改。這些技術性差異用垂直單線標識在它們所涉及的條款的頁邊空白處。在資料性附錄A中給出了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的一覽表以供參考。本標準與國際標準的文本結構一致,但由于增加了附錄A,因此國際標準中原有的兩個附錄的編號在本標準中依次改為附錄B和附錄C。為了便于使用,對于ISO 14120:2002本

2、標準還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a)“本國際標準”一詞改為“本標準”;b)刪除ISO 14120:2002國際標準的前言,修改了ISO 14120 :2002的引言;c)增加了資料性附錄A,以指導使用:本標準代替GB 8196-1987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和GB 8197-1987防護屏安全要求。本標準與GB 8196-1987和GB 8197-1987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適用范圍擴大,不僅包含防護罩、防護屏,而且包括各類固定和活動式防護裝置,由于結構不同,可以是殼、罩、屏、門、封閉式防護裝置等(GB 8196-1987和GB 8197-1987的導語;本版的1);全部術語和定義均為新增內容,以

3、使其與現有采用ISO標準的其他涉及機械安全的國家標準協調一致(GB 8196-1987的1和GB 8197-1987的1;本版的3);增加了風險評價方面內容(本版的4);設計制造要求方面增加了密封性、抗腐蝕、抗微生物、無毒、機器的觀察、透明性、頻閃影響、靜電特性、熱穩定性、可燃性、降低噪聲與振動、防輻射等方面的要求(GB 8196-1987的2和GB 8197-1987的2:本版的5);增加了防護裝置類型選擇方面的規定(GB 8196-1987的2.4:本版的6);增加了防護裝置的其他設計制造規定:攀登、保留緊固件、抗振、警告信號、顏色、美學等方面的要求(本版的7);增加了防護裝置安全要求的檢

4、驗要求(本版的8);增加了對防護裝置使用信息方面的要求(本版的9)。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附錄B和附錄C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機械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吉林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院。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機械科學研究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肖建民、鄭凡穎、施化文、石俊偉、王亞茹。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 8196-1987;GB 8197-1987。引言GB 8196-1987和GB 8197-1987已發布實施十幾年,由于國際上及國內在這方面的技術發展,上述兩項標準在技術上已經過時,例如:關于防護裝置的術語和定義

5、以及分類方法不但與國際上不對應,而且與國內已發布實施的一些標準如GB/T 15706.1-1995缺乏一致性;一些主要的技術要求如安全距離、結構尺寸等與GB 12265.1、GB 12265.2和GB 12265.3不協調。為適應國內對提高機械設備安全防護性能以及減少傷亡事故、保證操作者的安全與健康、保進安全生產的需要,對這兩項標準進行修訂是十分必要的。本標準是對GB 8196-1987和GB 8197-1987的修訂,修訂后將兩個標準合并為一個標準,不僅可保持與國際上在這一領域的技術發展同步,而且也使本標準與其他涉及機械安全的國家標準(已采用國際標準)保持協調一致。由于本標準采用了國際標準,

6、反映了當前國際上在防護裝置方面的發展及技術進步,按本標準的要求進行設計和生產的機器設備也使其能符合國際上的技術要求,滿足其要求可達到國際貿易及相關國際認證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我國機械產品在安全防護方面的性能,促進國際貿易及交流。本標準采用了最新的國際標準,保證了其與國內現有已采用ISO標準或EN標準的其他機械安全方面的國家標準的協調一致。本標準規定了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的設計和制造的一般原則。本標準可供機械的制造者、設計者、標準制定者、安全監督管理者、企業管理者、機械的操作使用者和其他有關的人員使用。作為機械安全的B-2類標準,本標準旨在為對各類特定的機器作出詳細規定的C類標準的制定提供幫助,

7、并且在缺少合適的C類標準的情況下為這類機器提供指導。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主要用于保護人員免受機械性危險傷害的防護裝置的設計和制造的一般要求。本標準主要適用于本標準發布后制造的機器。要注意使用防護裝置以使非機械性危險減至最小。本標準的要求適用于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本標準不適用于防護裝置中致動聯鎖裝置的那些部件。聯鎖裝置由GB/T 18831規定。本標準沒有對有移動和提升物料能力的專用系統,如滾翻防護結構(ROPS)和墜落物防護結構(FOPS)提出要求。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

8、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T 5226.1 機械安全 工業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eqv IEC 204-1:1992)GB 12265.1 機械安全 防止上肢觸及危險區的安全距離GB 12265.2 機械安全 防止下肢觸及危險區的安全距離GB 12265.3 機械安全 避免人體各部位擠壓的最小間距GB/T 15706.1-1995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1部分:基本術語、方法學(eqv ISO/TR 12100-1:1992)GB/T 15706.2-1995

9、 機械安全 基本概論與設計通則 第2部分:技術原則與規范(eqv ISO/TR 12100-2:1992)GB/T 16856 機械安全 風險評價的原則GB/T 18831-2002 機械安全 帶防護裝置的聯鎖裝置 設計和選擇原則(ISO 14119,MOD)ISO 14123-1 機械安全 減少由機器排放的危害物質引起的健康風險 第1部分:用于機器制造商的原則和規范EN 292-2:1991/A1:1995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2部分:技術原則與規范EN 1127-1爆炸性氣體 爆炸的預防和防護 第1部分:基本概念和方法EN 1672-2 食品加工機械 基本概念 第2部分:衛生學

10、要求注:其他信息由參考文獻中給出。3 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其中部分術語和定義由GB/T 15706.1確立。3.1防護裝置 guard通過物體障礙方式專門用于提供防護的機器部分。根據其結構,防護裝置可以是殼、罩、屏、門、封閉式防護裝置等。注1:防護裝置的作用可以是:單獨作用:只有當它關閉時才是有效的;與有或無防護鎖定的聯鎖裝置聯合作用,在這種情況下,防護裝置無論在任何位置都能保證防護作用(見3.5)。注2:“關閉”對固定式防護裝置來說是“保持在應有的位置”。GB/T 15706.1-1995,3.223.2固定式防護裝置 fixed guard按以下方式保持在應有位置(即關閉

11、)的防護裝置;永久固定(如焊接的等);或借助緊固件(螺釘、螺栓等)固定,不用工具不可能拆除或打開。GB/T 15706.1-1995,3.2.1封閉式防護裝置 enclosing guard防止從各個方向進入危險區的防護裝置(見圖1)。 圖1 完全防止進入傳動機械的封閉式防護裝置示例3.2.2距離防護裝置 distance guard一種不完全封閉危險區的防護裝置,但它能靠其尺寸的功能和其與危險區的距離防止或減少進入危險區,如周圍柵欄或通道式防護裝置(見圖2和圖3)。 圖2 距離防護裝置示例圖3 距離防護裝置示例:在機器的進料或排料區提供保護的通道式防護裝置3.3活動式防護裝置 movable

12、 guard一般通過機械方法(如鉸鏈、滑道)與機器構架或鄰近的固定元件相連接并且不用工具就可打開的防護裝置。GB/T 15706.1-1995,3.3.1動力操作式防護裝置 power operated guard借助非人力或重力的動力源進行操作的活動式防護裝置。3.2.2自關閉式防護裝置 self closing guard靠機器零件(如移動臺)或工件或機器夾具部件操作的活動式防護裝置,以便讓工件(和夾具)通過,當工件一離開讓其通過的開口,就自動恢復到(借助重力、彈簧、其他外部動力等)關閉位置(見圖4)。 圖4 自關閉式防護裝置示例3.3.3可控防護裝置 control guard具有聯鎖裝

13、置(有或無防護鎖定)的防護裝置(見GB/T 15706.1-1995,3.23.1),由此:在防護裝置關閉前,被其“抑制”的危險的機器功能不能執行;關閉防護裝置,危險機器功能開始運行。GB/T 15706.1-1995,3.22.6注:可控防護裝置的使用應符合一定的條件,見本標準的5.4.9。3.4可調式防護裝置 adjustable guard整個裝置可調或帶有可調部分的固定式或活動式防護裝置。在特定操作期間調整件保持固定(見圖5)。GB/T 15706.1-1995,3.22.33.5聯鎖防護裝置 inter locking guard與聯鎖裝置(見GB/T 15706.1-1995,3.

14、23.1和GB/T 18831)聯用的防護裝置,由此:在防護裝置關閉前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不能執行;當危險機器功能在執行時,如果防護裝置被打開,就給出停機指令;當防護裝置關閉時,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可以執行,但防護裝置關閉的自身不能啟動它們的運行(見圖6、圖7)。GB/T 15706.1-1995,3.22.43.6帶防護鎖定的聯鎖防護裝置 interlocking guard with guard locking具有聯鎖裝置(見GB/T 15706.1-1995,3.23.1、圖8和GB/T 18831)和防護鎖緊裝置的防護裝置,由此:在防護裝置關閉和鎖定前,被其“抑制”的危險機

15、器功能不能執行;防護裝置在危險機器功能傷害風險通過前,一直保持關閉和鎖定;當防護裝置關閉和鎖定時,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可以執行,但防護裝置關閉和鎖定的自身不能啟動它們的運行。GB/T 15706.1-1995,3.22.53.7防護裝置的關閉狀態 guard closed pos ition防護裝置執行其功能時處于關閉狀態,設計這些功能是為了預防或減少進入危險區和(或)減少暴露于一些危險,如噪聲、輻射等。3.8防護裝置的打開 guard open當防護裝置不關閉時,它是打開的。3.9工具 tool為進行緊固操作而設計的器具,如鑰匙或扳手。臨時性器具如硬幣或尖銼不能被認為是工具。3.10工

16、具的使用 use of a tool工具要由被受權的人在已知和預定的情況下作為工作的安全系統的一部分使用。3.11進入頻次 frequency of access單位時間內要求的或可預見的進入防護區域的次數。 圖5 搖臂鉆床或臺式鉆床上的可調式防護裝置示例 防護裝置為伸縮式以快速調整工作表面,其它裝為鉸鏈結合以便接近主軸更換鉆頭。圖6 鉸鏈型聯鎖防護裝置示例;當關閉時,危險區被封閉圖7 滑動型聯鎖防護裝置示例圖8 使用帶防護鎖定的聯鎖防護裝置和固定式防護裝置的鉆床安全防護示例a 聯鎖防護裝置在打開狀態;b 防護裝置的鎖定裝置示例。4 風險評價在為特定的機器選擇和設計合適的防護裝置類型

17、時,對存在于該類機器的各種危險帶來的風險以及可預見的人員所承受風險類型(見GB/T 15706.1-1995第6章和GB/T 16856)進行評價是非常重要的。5 防護裝置的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5.1 機器方面 通則在設計和應用防護裝置時,應適當考慮在機器整個預期壽命期間的運行和可預見的機器環境方面的因素。對這些方面的考慮不當可能導致不安全或機器不能運行,以致人為的使防護裝置失效,從而使人員暴露在更大的風險中。 危險區的進入為盡可能減少進入危險區,防護裝置和機器的設計應使其能不用打開或拆卸防護裝置就可進行例行的調整、潤滑和維護。在要求進入的防護區域,應盡可能方便及無障礙地進入。下面是進入的原因舉

18、例:加載或卸載;刀具更換和調整;測量,校準和采樣;過程觀察;維護和修理;潤滑;廢料清除(例如:廢屑、切屑、濺出物等);排除障礙;清潔和衛生。 射出零部件的容納當存在可預見的由機器射出零部件(如,破裂的刀具、工件)的風險時,防護裝置的設計應盡可能選擇適當的材料制造以容納這些射出零部件。 危險物質的容納當存在可預見的由機器排出的危害性物質(如,冷卻劑、蒸汽、氣體、切屑、火花、熱的或熔融材料,粉塵)的風險時,防護裝置應設計成能盡可能容納這些物質且需要適當的抽取設備(見ISO 14123-1)。如果防護裝置構成抽取系統的一部分,應在防護裝置的設計,材料選擇、制造和安裝時考慮這種功能。 噪聲在要求減少機

19、器的噪聲時,防護裝置的設計和制造應使其不僅能防護機器存在的其他危險(見“參考文獻”中CEN/TC 211的參考文件),而且還應給出要求的降噪量。作為隔聲罩的防護裝置應正確密封連接,以減少發出的噪聲。 輻射當存在可預見的危害性輻射的風險時,應正確設計防護裝置和選擇材料,使其保護人員不受這類危險的傷害。例如使用暗色玻璃以防護電焊弧光或消除激光器周圍防護裝置中的縫隙。 爆炸當存在可預見的爆炸風險時,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使其能以安全的方式和方向(如,通過使用“爆炸釋放”屏)容納或耗散所釋放的能量(見EN 1127-1)。5.2 人員方面 通則在設計和制造防護裝置時,應對可預見的人員與機器的相互作用(如加載

20、、維護或潤滑)給予適當地考慮。 安全距離用于防止進入危險區的防護裝置,其設計,制造和安裝應能防止身體的各部位觸及危險區(見GB 12265.1和GB12265.3)。 進入危險區的控制活動式防護裝置的設計、安裝應盡可能防止在正常運轉期間當人員留在危險區內時防護裝置關閉。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則應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處于危險區的人員不被發現。 觀察防護裝置的設計和制造應使其有對工藝過程進行適當地觀察措施,以使移除防護裝置的需要減至最小。 人類工效學方面防護裝置的設計和制造應考慮人類工效學的大原理(見GB/T 15706.2-1995,3.6.1和3.6.2)。.1 尺寸和質量防護裝置的可移除部分應設計

21、得具有合適的尺寸和質量以易于裝卸。不易用手移動和搬運的防護裝置應裝有或能安裝適于由升降設備運送的輔助裝置。這些輔助裝置或結構可以是:具有吊環、吊鉤、吊環螺栓的標準吊裝附件,或供安裝這種附件的簡易螺栓孔;當不能由地面可靠吊起時,應有帶起吊鉤的自動卡緊裝置;與防護裝置一體的起吊機構和裝置;標識,在防護裝置本身和它的一些可移除部件上或在使用說明書中標明防護裝置的質量,單位,千克(kg)。.2 操作力活動式防護裝置或其中可移除部分應設計得便于操作。在防護裝置的設計中遵循人類工效學的原則,通過減少操作者的緊張和體力消耗有助于提高安全性。這樣會改善操作的效能和可靠性,從而減少機器使用的各個階段的操作錯誤的

22、概率(見GB/T 15706.1-1995,3.11)。操作力的減少可通過使用如彈簧、平衡塊或氣體支撐等裝置來實現。當防護裝置由動力操作時,防護裝置不應由諸如接觸壓力、力、速度、銳邊引起的傷害。當防護裝置裝有能自動啟動防護裝置再打開的保護機構時,防止防護裝置關閉的力不應大于150N,防護裝置的動能不應大于10J。在沒有安裝這種保護機構的情況下,這些值應分別減少到75N和4J。 預期的使用防護裝置的設計應盡可能考慮可預見的使用,適當考慮可預見的誤用(見GB/T 15706.1-1995,3.12)。5.3 防護裝置的設計方面 通則所有防護裝置的可預見操作的各方面都應在設計階段給予適當的考慮,以保

23、證防護裝置的設計和制造本身不產生進一步的危險。 擠壓區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使其不能與機器或其他防護裝置的零、部件構成危險的擠壓區(見GB 12265.3)。 耐久性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保證在機器的整個可預見的使用壽命期內能良好地執行其功能或能夠更換性能下降的零、部件。 衛生防護裝置的設計應盡可能使其通過裝存物質或材料(如食品顆粒、污液)的方式不產生衛生方面的危險(見EN 1672-2)。 清洗在某些應用場合,尤其是在食品和藥品加工中使用的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使其不僅使用安全而且便于清洗。 排污在某些有工藝要求的場合,諸如食品、藥品、電子及相關工業中,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使其能排出加工過程中的污物。5.4 防

24、護裝置的制造方面在確定防護裝置的制造方法時應考慮以下方面的問題。 銳邊等危險突出物防護裝置的制造不應使其暴露銳邊和尖角或其他的危險突出物。 連接的牢固性焊接、粘接或機械式緊固連接應有足夠的強度,以承受正常的可預見的載荷。在使用粘接劑的場合,應使其與所采用的工藝和使用的材料相匹配。在使用機械緊固件的場合,其強度、數量和位置應足以保證防護裝置的穩定性和剛度。 只能用工具拆卸防護裝置的可拆卸部件應只能借助工具才可以拆卸(見3.9和3.10)。可拆卸防護裝置的可靠定位在可能的情況下,未安裝定位件時可拆卸防護裝置不應保持在應有位置。 活動式防護裝置的可靠關閉活動式防護裝置的關閉位置應可靠確定。防護裝置應

25、借助于重力、彈簧、卡扣、防護鎖定或其他的方法保持在限定的位置。 自關閉防護裝置自關閉防護裝置的開口應限制在不大于工件的通道要求的尺寸。它不應使防護裝置被鎖定在打開位置。這些防護裝置可與固定式距離防護裝置聯合使用。 可調式防護裝置可調的部件應使其開口在與物料通道相匹配的前提下,被限制得最小,且不使用工具也能方便地調整。 活動式防護裝置活動式防護裝置的打開應要求確定的操作,而且在可能的情況下,活動式防護裝置應借助鉸鏈或滑道與機器或相鄰的固定零件相連接,以使其即使在打開時也能被保持在某一位置,上述連接只有借助工具才可拆卸。(見3.9和3.10)。 可控防護裝置可控防護裝置(見3.3.3和GB/T 1

26、5706.2-1995的4.2.2.5)只有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時才可以作用:在防護裝置關閉時,操作者或其身體的某一部位不可能處于危險區或危險區與防護裝置之間;機器的尺寸和形狀允許操作者或任何人員到達機器上以環視整個機器和(或)加工過程;進入危險區的唯一方式是打開可控防護裝置或聯鎖防護裝置;與可控防護裝置相連的聯鎖裝置具有能達到的最高的可靠性(其失效可導致非預期和(或)非預見的起動);在由可控防護裝置啟動機器是機器的可能控制模式之一的場合,模式的選擇應確保符合EN 292-2:1991/A1:1995,附錄A,1.2.5的要求。注:上面考慮的危險區是由可控防護裝置的關閉就會啟動危險元件運行的任何

27、區域。5.5 材料的選擇 通則在選擇制造防護裝置合適的材料時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特性。在防護裝置的整個預期的壽命期內,材料應始終保持這些特性。 抗沖擊性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使其能正常地承受可預見的來自機器部件、工件、破碎的刀具、噴射的固體或流體物質的沖擊,以及由操作者引起的沖擊等。在防護裝置裝有觀察板的場合,應對這些觀察板的材料選擇及其裝配方法予以特別地關注。這些材料的選擇應使其具有適合承受噴射的物體或材料的質量和速度的特性。 剛性支柱、防護裝置的框架和填充材料的選擇和裝配應具有剛性和穩定的結構,以抵抗變形。這一點在材料的變形會危及到保持安全距離時尤為重要。 可靠的固定防護裝置或其部件應借助具備適

28、當強度、間隔及數量的安裝點固定,以使其在可預見的載荷下保持可靠的定位。安裝固定借助于機械緊固件或夾緊件,焊接件、粘接件或其他適用的方法。 活動部件的可靠性活動部件如鉸鏈、滑軌、手柄、卡扣的選擇應確保其在可預見的使用和工作環境下可靠的工作。5.6 密封性正常可預見的有害的物質,如:流體、切屑、粉塵、煙氣應能借助合適的不滲透的材料密封在防護裝置內。5.7 抗腐蝕選擇的材料應能抗可預見的來自產品、工藝或環境因素的氧化和腐蝕,如來自機器運行中的切削液或在食品加工機械中的清洗劑和消毒劑。這種性能可借助采用適當的保護層來實現。5.8 抗微生物在存在可預見的來自細菌和毒菌生長影響健康的風險的場合,如食品、藥

29、品及相關的工業中,選擇用于制造防護裝置的材料應能抑制細菌和霉菌生長,同時當需要殺菌時,要易于清洗。5.9 無毒使用的材料和涂層在所有可預見的使用狀態下應是無毒的,且應與所涉及的工業,尤其是食品、藥品和相關的工業中所涉及的工藝相匹配。5.10 機器的觀察在要求通過防護裝置觀察機器運行的場合,選擇的材料應具備適當的特性,如,若采用穿孔材料或金屬網,其宜有大小合適的開口和適當的顏色以便于觀察。若穿孔材料的顏色比要觀察的區域暗,則會增強觀察的效果。5.11 透明性為便于觀察機器運行狀況,應盡可能選擇那些隨著使用和老化仍能保持其透明性的材料。防護裝置的設計應使其能更換失效材料。在有些應用場合,可能要求選

30、擇某些特殊材料或復合材料,這些材料應能耐磨,抗化學腐蝕,抗紫外線輻射引起的老化、抗靜電荷吸收粉塵或抗由于液體引起的表面潮濕,這些因素均可破壞透明性。5.12 頻閃影響在存在可預見的來自頻閃影響的危險的場合,選擇的材料應能使這種影響減至最小。5.13 靜電特性在有些應用場合,可能要求選擇的材料要具有不保持靜電荷的特性,以避免由于突然放電引起的火災或爆炸產生的風險以及粉塵和微粒積聚。防護裝置要能接地,以避免靜電荷積累達到危險水平(見GB/T 5226.1)。5.14 熱穩定性應選擇性能不易老化的材料,如,當其暴露在可預見的溫度變化范圍中或溫度突然改變時不易脆裂、過度變形或釋放有毒氣體或可燃氣體。選

31、擇的材料在可預見的氣候和工作場所的條件下,應能保持其性能不變。5.15 可燃性在存在可預見的火災風險的場合,選擇的材料應具有抗火花和阻燃特性,而且不應吸收或釋放可燃液體、氣體等。5.16 降低噪聲與振動在有要求的場合,應選擇能降低噪聲和振動的材料。這可通過隔聲(在噪聲的傳播途徑上設置聲屏障)和(或)吸聲(用適當的吸聲材料作為防護裝置的內襯)或上述兩者聯合使用。防護裝置的壁板也要具備適當阻尼特性以使共振效應減到最小,這種共振可傳遞或放大噪聲(見“參考文獻”中CEN/TC 211和CEN/TC 231的參考文件)。5.17 防輻射在某些應用場合,如焊接或應用激光時,選擇的材料應保護人員不受輻射的傷

32、害。在焊接的場合,可借助適當的有色透明屏板作為防護裝置的材料,這樣既可以觀察又能消除有害的輻射(見“參考文獻”中CEN/TC 123、CEN/TC 169的參考文件和IEC關于激光防護的標準)。6 防護裝置類型的選擇根據GB/T 15706.1-1995和GB 15706.2-1995中的要求:機器的設計者在考慮安全防護技術之前應識別機器存在的危險,進行風險評價并通過設計來降低風險。風險評價之后,如果確定需要防護裝置,則應按以下各條及附錄B(見GB/T 15706.2-1995,4.1)進行選擇。在選擇適當的防護裝置時應考慮機器壽命(如GB/T 15706.1-1995,3.11中的定義)的相

33、應階段。最重要的選擇準則是:由風險評價得出的任何傷害的概率及可預見的嚴重程度;GB/T 15706.1-1995,3.12中定義的機器的預定使用;機器存在的危險(見GB/T 15706.1-1995第4章和本標準的第5章);進入的性質及頻次。6.2 不同類型的防護裝置的組合或防護裝置與其他裝置的組合有時使用不同類型的防護裝置的組合是適當的。例如:如果機器有若干危險區域,且在運行階段內需要進入其中的一個,則防護裝置可以由一個固定式防護裝置與一個帶聯鎖的活動式防護裝置組成。同樣,有時也要求將保護裝置和防護裝置組合使用。例如:用于將工件送人機器的送料裝置與一固定式防護裝置連接時(因而消除了進入危險區

34、域的需要),需要一個自動停機裝置(見GB/T 15706.1-1995,),以防止機器的進給裝置和固定式防護裝置之間發生再次夾住或剪切危險(見圖9和圖10)。6.3 根據危險的數量和位置選擇防護裝置防護裝置宜按下面給出的優先順序進行選擇:a)如果需防護的危險區域的數量少,可采用局部防護裝置封閉單個危險區。這樣遺留的風險可以接受,并允許接近機器的無危險部件,以便于維修和調整等;b) 如果危險區的范圍大或數量多,可采用防護裝置封閉所有危險區。這種情況下,調整和維修點宜位于防護區域之外;c)如果封閉式防護裝置不可行,且需防護的危險區的數量少,可采用局部距離防護裝置;d)如果封閉式防護裝置不可行,且危

35、險區的范圍大或數量多,可采用全環繞距離防護裝置。附錄C給出了說明此方法的流程圖。將防護區劃分為不同的部分,使得在某一部分進行的操作(例如檢查、調整)不影響另一部分機器的運轉,這樣對生產過程很有益處。在這種情況下,對每一部分的防護都應符合本標準的全部要求。6.4 根據要求進入的性質和頻次選擇防護裝置根據要求進入的性質和頻次選擇防護裝置的一般原則見附錄B。 運動傳遞部件對運動傳遞部件,如皮帶輪、皮帶、齒輪、導軌、齒桿、傳動軸產生的危險的防護,應采用固定式防護裝置(見圖1)或活動式聯鎖防護裝置。 圖9 不同類型的防護裝置的組合及防護裝置與其他保護裝置組合示例1a 光電防護簾;b 聯鎖防護裝置;c 電

36、氣柜;d 僅允許部分進入的內部柵欄;e壓敏墊;f 雙手操縱裝置;g 復位致動器;h 距離防護裝置。 使用期間不要求進入的場合基于簡易性和可靠性,宜采用固定式防護裝置。 使用期間要求進入的場合宜采用下列形式的防護裝置:a)如果可預見的進入頻次高(例如每班超過一次),或拆卸和更換固定式防護裝置很困難,則采用活動式防護裝置。活動式防護裝置應與聯鎖裝置或帶防護鎖定的聯鎖裝置(見GB/T 18831)組合使用:b)只有當可預見的進入頻次低,且防護裝置容易更換,拆卸和更換均可在工作的安全系統下進行時,才能采用固定式防護裝置。.2 在工作周期內要求進入的場合宜采用下列類型的防護裝置:a)帶有聯鎖裝置或帶有防

37、護鎖定的聯鎖裝置的活動式防護裝置(見GB/T 18831),如果在很短的工作周期內要求進入時,最好采用動力操作的活動式防護裝置;b)特殊條件下采用可控防護裝置以滿足使用要求(見5.4.9)。 圖10 不同類型的防護裝置的組合及防護裝置與其他保護裝置組合示例2a 插入式鑰匙系統;b 雙手操縱裝置;c 兩個位置之間的屏;d 聯鎖防護裝置;e 防護裝置鎖緊裝置;f 壓敏邊。.3 由于操作性質,不能完全禁止進入危險區刀具如鋸片需要部分地暴露時,下列防護裝置較為合適:a) 自關閉式防護裝置(見5.4.6);b) 可調式防護裝置(見5.4.7和GB/T 15706.2-1995,4.2.2.4)。7 其他

38、設計與制造方面的考慮7.1 攀登在設計上應盡可能做到禁止攀登到防護裝置上,在制造和選擇材料及形狀時,對這種可能性應給予考慮。例如:消除水平結構件,防護裝置的外表面采用網眼結構的水平部件,使其更難以攀登。7.2 保留緊固件防護裝置緊固件應盡可能保留在與之連接的防護裝置上,以減少丟失的可能及保證其不被代替。(見圖11)。 圖11 保留緊固件示例7.3 抗振防護裝置的緊固件盡可能采用鎖緊螺母、螺簧墊圈等,以保持其與防護裝置的可靠連接。7.4 警告標志若操作者進入可暴露于遺留風險的防護區域,例如輻射,則應在進入點設置相應的警告標志。7.5 顏色可使用合適的顏色以引起對危險的注意,例如:如果防護裝置與機

39、器涂刷相同的顏色,而危險部件涂刷鮮明的對比顏色,當防護裝置打開或卸下時,會引起對危險的注意。7.6 美學防護裝置設計應盡可能使有害的心理影響降至最小。8 防護裝置安全要求的檢驗8.1 通則防護裝置設計和制造的某些方面應通過測試、檢查、試驗或計算等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應盡可能在防護裝置工作狀態下進行。注:對C類標準規定的某些機器,防護裝置的型式試驗是強制性的。有些情況下,試驗可能需要遠離機器進行,例如動力彈開防護裝置和砂輪的防護裝置的試驗。8.2 沖擊強度可要求對防護裝置的抗沖擊性進行檢驗,這種沖擊來自人體、刀具碎片、高壓流體等。在進行檢驗之前,應對防護裝置承受的可預見的沖擊危險(如來自人本低速沖

40、擊,來自刀具碎片的高速沖擊以及高壓流體的沖擊)進行識別。檢驗防護裝置的沖擊強度時應考慮制造防護裝置時使用的材料特性,包括將防護裝置連接在機器或其他結構上使用的連接件的強度,固定點的強度以及滑軌的強度等等。在使用C類標準的場合,這些標準應規定采用的檢驗方法。8.3 安全距離對滿足安全距離要求的防護裝置應通過測量進行檢驗(見GB 12265.1和GB 12265.2)。8.4 密封性對設計用于容納危險物質(見)的防護裝置,這種功能的特性應進行檢驗。對容易看見泄漏的場合,目視檢查即可,對不易于看見的泄漏,如氣體或蒸汽的泄漏,則應采用其他檢驗的方法,如氣體采樣(見ISO 14123-1)。8.5 噪聲

41、對設計用于降低噪聲的防護裝置,其聲學特性應用噪聲測量儀進行檢驗。8.6 防護裝置的操作力防護裝置正常使用時涉及到施加體力時,例如:打開活動式防護裝置,拆卸固定式防護裝置,應對這些力進行檢驗,使其不超過規定的值(見“參考文獻”中pr EN 1005-3)。8.7 可視性在通過防護裝置觀察進行維護是防護裝置的正常功能要求時,這種功能應能在機器正常運轉時進行目測檢驗。9 使用信息9.1 通則使用說明書應包含有關防護裝置及其功能所要求的信息,包括安裝和維修的信息(見GB/T 15706.2-1995,第5章)。9.2 防護裝置的危險應提供與防護裝置本身有關的危險的信息,例如:材料的可燃性。9.3 安裝應提供正確安裝防護裝置及附屬設備的說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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