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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的媒介建構            作者:連水興時間:2009-12-1 11:30:00                     論文關鍵詞公民社會第三部門大眾傳媒公共廣播電視論文摘要本文以政治學中的公民社會和

2、“第三部門”理論為基礎,從政治傳播學的角度研究了公民社會背景下大眾傳媒的發展狀況及其功能。文章認為,媒介傳播中的“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導致了公共廣播電視作為公民社會“第三部門”的出現,并對這一現象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此外,本文還對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與“第三部門”媒介建構的缺失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在傳播學領域,關于政治傳播的研究始于20世紀中葉,圍繞著政治傳播的內容、對象、修辭方法和傳播效果等等課題,政治傳播學逐漸形成相對完整的學科體系。本文借助政治學中的公民社會和“第三部門”等相關理論,試圖闡釋大眾傳媒在促進當代社會民主發展和公共表達體系完善中的功能和意義。 一、公民社會與

3、“第三部門”研究的理論契合 從學理層面上看,“公民社會”本身就是一個充滿歧義和爭議的政治學術語,它來源于英文術語civil society,常常又被翻譯為民間社會和市民社會,在中國具體語境下,這3個不同的中文稱謂存在著一定的差別。其中,“公民社會”強調civil society的政治學意義,即對公民的政治參與和對國家權力的制約。由于本研究是從政治傳播學的角度探討公共傳媒在促進公民政治參與和制約國家權力上的功能和意義,因而也選取了“公民社會”這樣一個帶有政治學內涵的翻譯選項。 關于公民社會的定義,學者們眾說紛紜,意見不一,由此形成了種種不同的公民社會定義。這些定義歸納起來可分為兩類:一類建立在國

4、家和社會的二分法基礎上,公民社會在此指獨立于國家但又受到法律保護的社會生活領域及與之相關聯的一系列社會價值或原則;另一類定義則建立在國家經濟公民社會的三分法基礎之上,公民社會在此指介于國家和家庭或個人之間的一個社會相互作用領域及與之相關的價值或原則。20世紀90年代以后,以三分法為基礎的公民社會定義逐漸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其中英國學者戈登·懷特的定義頗具代表性。他指出,“當代使用這個術語的大多數人所公認的公民社會的主要思想是:它是國家和家庭之間的一個中介性的社團領域,這一領域由同國家相分離的組織所占據,這些組織在同國家的關系上享有自主權并由社會成員自愿結合而形成,以保護或增進他們的利

5、益或價值。”“三分法”與“二分法”的區別在于將非國家性質的私人經濟領域從公民社會中剝離出去,從而突出志愿性社團組織在公民社會的中心地位。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公民社會研究與第三部門研究產生了理論研究上的契合點。 “第三部門”的概念最早由美國學者Levitt于1973年提出并使用。從基本結構和運作方式來看,一般認為“第三部門”具備以下5個基本特征:組織性、民間性、非營利性、自治性以及自愿性。同時,“第三部門”以服務公眾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所得不為任何個人牟取私利,其終極目標是在于通過提供公共物品或準公共物品來滿足公共需求,實現公共利益。 中國學者何增科認為,隨著社會的發展,公民社會理論家開始從

6、社會實體的角度對公民社會進行實證研究;而與此同時,第三部門的研究也逐步開始關注諸如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作用及其與國家和市場的關系等更加一般的理論問題。因此,“公民社會理論和第三部門研究的關系也因此越來越密切,這兩種研究出現了合流的趨勢。”而公民社會理論和第三部門研究在理論層面的合流,為我們從政治傳播學的視角研究公共傳媒提供了必要的理論基礎。     二、媒介傳播中的“政府失靈”與“市場失靈” 關于“第三部門”的出現,許多學者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種種理論來證明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理論。這個理論認為,由于公共物品

7、具有不可分割性和排他性,使得購買公共物品的人無法阻止別人享用公共物品;既然“免費搭車”現象存在,那么,愿意花錢購買公共物品的人肯定不多,這樣就會造成公共物品的匱乏。可見,公共物品無法通過市場機制來提供,需要進行政府干預。但由于公眾對公共物品需求差異的存在,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時往往傾向于滿足大多數處于中間狀態的受眾的選擇偏好,可能無法滿足部分對公共物品有特殊需求的人。在這種情況下,第三部門應運而生,它可以為有特別需求的人提供特定的公共物品。 在傳媒領域,政府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有學者指出:由于傳媒屬性及運作的復雜性及其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在對傳媒的經濟性管理與社會性管理中政府可能出現管理過度或不足的

8、低效,便可能導致傳媒調控中的“政府失靈”。傳媒領域的“政府失靈”具體表現為:未能消除傳媒市場壟斷集中的負面影響;無法保證傳媒產品的公平、多元供給;甚至干擾傳媒信息來源,借傳媒之手發布虛假信息等等。在傳媒領域,市場是當代傳媒運行的制度環境,對傳媒資源的配置和協調管理機制發生著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傳媒運作中的市場失靈,可能導致傳媒市場資源配置的無效率,進而造成傳媒產品的供給需求失衡及收益成本失衡。傳媒領域的“市場失靈”具體主要表現為:傳媒的壟斷與集中限制了傳媒市場的完全競爭;傳媒市場的利潤導向使傳媒產品供需失衡;傳媒運作的負外部性阻礙了社會總收益的最大化等等。 如何使大眾傳播媒介擺脫“政府失靈”和“

9、市場失靈”所導致的不利境況,已經成為政治傳播學研究中重要課題。而公民社會思想的提出,恰恰為這一問題的研究提供了最為直接有效的理論支持。恰如戈登·懷特所說,“公民社會思想提出了社會力量在限定、控制國家權力并使之合法化方面所發揮的作用這一主要的問題。”而“發展公民社會以促進第三部門的健康成長是克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重要途徑。”那么,在傳媒領域如何建立所謂的“第三部門”呢?在這方面,歐美國家的公共廣播電視事業為我們指明了一條具有現實意義的出路。 三、公共廣播電視事業作為公民社會的“第三部門” 我們前面說過,所謂的“第三部門”具備以下5個基本特征:組織性、民間性、非營利性、自治性以及自愿性

10、。它是以服務公眾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所得不為任何個人牟取私利,其終極目標在于通過提供公共物品或準公共物品來滿足公共需求,實現公共利益。那么,歐美國家所謂的公共廣播電視事業是否具備公民社會“第三部門”的這些特征,是判斷其屬性的重要依據。在這里,我們將有必要對歐美國家公共廣播電視的發展歷程、組織形態和社會功能等進行深入的研究。 美國的公共廣播電視系統開始于20世紀上半葉,是在美國聯邦政府、福特基金會和卡內基基金會等的推動下成長起來的。到了20世紀60-70年代,美國實現了由教育電視臺向公共廣播電視體制的轉型,公共廣播電視公司(cPB)、公共電視網(PBS)和公共廣播網(NPR)先后成立。CP

11、B負責聯邦政府撥款的分配和使用,其主要功能是為了防止政府因撥款而控制公共廣播電視,但本身不能制作和發行節目。NPR和PBS則是各公共廣播電視臺的會員組織,其會員廣播電視臺由州政府、地方教育部門、高等院校、社會團體等創辦,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以服務公眾為宗旨,經費主要來自經辦部門的籌集、企業和個人捐款,輔之以國會撥款等。 在英國,英國廣播公司(BBC)被譽為國有社會公營型廣播電視的典范。為了避免政府直接控制大眾廣播,BBC設立了由社會賢達組成委員會管理,并通過郵局代收執照稅作為資金來源的基本制度。BBC的節目一向以其質量、人文關懷和對公共議題的關注被世人稱贊。而在德國,公共廣播電視是地方聯合型的典

12、型代表。各州所辦公共廣播電視臺是地區公有,并不隸屬于州政府,而是各自由一個依照聯邦憲法院條例組成的、體現社會各界利益的理事會統領。該理事會會員一般由議會、政黨、工商、勞工、農場主、體育、婦女代表、文化學術等階層推選代表組成,其主要責任是制訂規章,選舉廣播電視臺管理委員會,決定總經理任免,審核年度財務預算和開支狀況,監督總經理的日常工作,而廣播電視臺管理委員會則是業務監督機構。公共廣播電視臺的經費以視聽費為主,輔之以廣告收入。另外,德國所有廣播電視臺接受獨立于聯邦政府的國家廣播電視行政委員會的行業管理,但后者并不能影響前者的人事和財政,而且依照聯邦法院規定,其成員也是由議會和社會各界代表組成。因

13、此,有學者認為:“德國公共廣播電視獨立性比英國BBC獲得了更加強有力的體制保障。”    除了英國和德國,歐洲其他的一些國家,比如法國、荷蘭、丹麥等國家都有類似的公共廣播電視組織和制度。甚至在歐盟成立之后,他們仍然對公共廣播電視的保持著一如既往的重視。J·哈里森和L·M·伍茲在定義歐洲公共廣播一文中指出:“歐盟把公共廣播視為公共領域存在和運作的一個重要因素,也就說他們認為公共廣播在教育大眾、提高大眾智識、提供全面詳盡的信息,也許最終形成整個歐洲的公共領域方面占據著特殊的地位。歐洲議會認為公共廣播有助于形成明智和博學的公民性格

14、,不但具有社會凝聚力,還可以通過向大眾提供信息來激起普遍的討論對話,從而形成社會輿論。歐洲的公共廣播超出了純政治的范圍,包括了教育、社會和文化功能。” 有學者對歐美國家公共廣播電視的運作模式進行了這樣的歸納:“通過一定的制度設計,以公共視聽費、或社會資助為主,國家財政補貼為輔,以此消除商業營利的驅動力,在非商業主義、民主政治和中立自主的基礎上,建立服務于公共利益和對社會負責的廣播電視體制,從而促進言論的自由傳播、文化的多元發展、信息的可選擇性、教育的繁榮和高質量節目的制作。”顯然,從歐美國家公共廣播電視的組織性質和運作方式來看,可以將其看作是“公民社會”的一種重要形式,或者說是“第三部門”的一

15、種典型形態。 四、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與“第三部門”媒介建構的缺失 “公民社會”概念引起中國學術界的重視。但是,“公民社會”這一概念在中國語境中的運用,面臨著更大的困難。許多學者對中國是否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持懷疑態度。比如德國學者托馬斯·海貝勒和諾拉·紹斯米卡特就在西方公民社會觀適合中國嗎?一文中認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盡管中國出現了社會分化、利益重組以及利益代表的重構,但是公民社會以獨立于國家的自治和獨立于傳統結構如家族、單位或家庭的自治為前提,涉及公民結構及其思維模式的形成等諸多因素,其形成條件在中國才顯露征兆,中國現在還沒有產生公民社會,把西方語境中的公民

16、社會觀援引到中國,可能會出現根本不適用的情況。當然,更多的學者傾向于認為,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中國社會外部開始漸漸地生長出一個相對獨立的非政治領域,這也正是我們實證意義上客觀認識到的公民社會雛形。” 與此同時,中國的“第三部門”組織有了很大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發布的數據,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有民間組織35.4萬個,比上年增長10.6。其范圍涉及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勞動、民政、體育、環境保護、法律服務、社會中介服務、農村專業經濟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但在目前中國具體的國情和語境下,媒體屬于國家所有,缺乏所謂的“公共廣播電視系統”,因而在如此眾多的“第三部門組織”中,卻

17、很難看到大眾傳媒的身影。盡管如此,隨著網絡等新媒體的迅速發展,在網絡空間廣泛存在的“網絡社群”,它們正形成某種意義上的媒介“公共領域”,對當代中國面臨的種種公共問題發出了不可忽視的聲音。在筆者看來,這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一種虛擬形態的媒介“第三部門”。另外,2008年1月,中國公益傳媒聯盟成立,中國公益傳媒聯盟是在中國公益記者聯盟松散基礎上設立的執行性委員會。聯盟的成立,一方面可以加深媒體參與公益事業的程度,另一方面也將在實踐中建立完整的組織構架和工作體系。應該說,這也是中國公民社會語境下傳媒進行“第三部門”建構的一種努力。 中國學者馬俊鋒、袁祖社在中國“公民社會”的生成與民眾“公共精神”品質的培養與化育一文提出培養“公民社會”、民眾“公共精神”的意義和途徑。他們認為,“公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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