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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CMC·泓域/建筑建設手冊即裝即用家具公司建筑建設手冊xxx投資管理公司目錄第一章 公司簡介4一、 公司基本信息4二、 公司簡介4第二章 項目簡介6一、 項目名稱及項目單位6二、 項目建設地點6三、 建設規模6四、 項目建設進度6五、 建設投資估算6六、 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7第三章 工程竣工決算9一、 竣工決算編制9第四章 建設工程造價構成12一、 建設工程造價總體構成12二、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12第五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18一、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18第六章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25一、 施工招標策劃25第七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30一、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30第八章

2、國際工程常用合同文本37一、 FIDIC施工合同條件37二、 英國NEC和美國AIA合同文本45第九章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51一、 工程監理工作主要方式51第十章 BIM技術在建設工程全壽命期的應用56一、 BIM技術在規劃設計階段的應用56二、 BIM技術在運營維護階段的應用66第十一章 裝配式建筑特征及發展目標71一、 裝配式建筑特征及實施模式71第十二章 綠色建筑特征及相關政策標準78一、 綠色建筑相關政策及標準78第一章 公司簡介一、 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稱:xxx投資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馮xx3、注冊資本:1310萬元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

3、5、登記機關:xxx市場監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6-207、營業期限:2012-6-20至無固定期限8、注冊地址:xx市xx區xx9、經營范圍:從事即裝即用家具相關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二、 公司簡介未來,在保持健康、穩定、快速、持續發展的同時,公司以“和諧發展”為目標,踐行社會責任,秉承“責任、公平、開放、求實”的企業責任,服務全國。公司注重發揮員工民主管理、民主參與、民主監督的作用,建立了工會組織,并通過明確職工代表大會各項職權、組織制度、工作制

4、度,進一步規范廠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形式,企業民主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圍繞公司戰略和高質量發展,以提高全員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為核心,堅持戰略導向、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持續深化教育培訓改革,精準實施培訓,努力實現員工成長與公司發展的良性互動。第二章 項目簡介一、 項目名稱及項目單位項目名稱:即裝即用家具公司項目單位:xxx投資管理公司二、 項目建設地點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x,占地面積約83.00畝。項目擬定建設區域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規劃電力、給排水、通訊等公用設施條件完備,非常適宜本期項目建設。三、 建設規模該項目總占地面積55333.00(折合約83.00畝),預計場區規劃

5、總建筑面積78127.33。其中:主體工程45954.07,倉儲工程15368.75,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10285.73,公共工程6518.78。四、 項目建設進度結合該項目建設的實際工作情況,xxx投資管理公司將項目工程的建設周期確定為12個月,其工作內容包括:項目前期準備、工程勘察與設計、土建工程施工、設備采購、設備安裝調試、試車投產等。五、 建設投資估算(一)項目總投資構成分析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29643.82萬元,其中:建設投資23501.58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79.28%;建設期利息331.9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

6、12%;流動資金5810.34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9.60%。(二)建設投資構成本期項目建設投資23501.58萬元,包括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預備費,其中:工程費用20464.6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419.30萬元,預備費617.63萬元。六、 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一)財務效益分析根據謹慎財務測算,項目達產后每年營業收入50700.00萬元,綜合總成本費用43439.81萬元,納稅總額3738.57萬元,凈利潤5286.32萬元,財務內部收益率11.56%,財務凈現值2007.75萬元,全部投資回收期6.96年。(二)主要數據及技術指標表主要經濟指標一覽表序號項目單位指標備注

7、1占地面積55333.00約83.00畝1.1總建筑面積78127.33容積率1.411.2基底面積30433.15建筑系數55.00%1.3投資強度萬元/畝272.372總投資萬元29643.822.1建設投資萬元23501.582.1.1工程費用萬元20464.652.1.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萬元2419.302.1.3預備費萬元617.632.2建設期利息萬元331.902.3流動資金萬元5810.343資金籌措萬元29643.823.1自籌資金萬元16096.683.2銀行貸款萬元13547.144營業收入萬元50700.00正常運營年份5總成本費用萬元43439.81"&qu

8、ot;6利潤總額萬元7048.43""7凈利潤萬元5286.32""8所得稅萬元1762.11""9增值稅萬元1764.70""10稅金及附加萬元211.76""11納稅總額萬元3738.57""12工業增加值萬元13547.08""13盈虧平衡點萬元24440.94產值14回收期年6.96含建設期12個月15財務內部收益率11.56%所得稅后16財務凈現值萬元2007.75所得稅后第三章 工程竣工決算一、 竣工決算編制建設工程竣工決算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

9、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竣工決算應包括從籌建到竣工投產全過程實際支出的費用即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等。(一)竣工決算基本要求根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對于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試運行合格后,應當在3個月內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中小型項目不得超過2個月,大型項目不得超過6個月。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大型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以編報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項目

10、全部竣工后應當編報竣工財務總決算。(二)竣工決算內容工程竣工決算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結)算審核情況及相關資料。1、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內容的包括封面、項目概況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資金情況明細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待攤投資明細表、待核銷基建支出明細表、轉出投資明細表2、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概況。(2)會計賬務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3)項目建設資金計劃及到位情況,財政資金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到位情況。(4)項目建設資金使用、項目結余資金分配情況

11、。(5)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及分析,竣工實際完成投資與概算差異及原因分析。(6)尾工工程情況。(7)歷次審計、檢查、審核、稽查等意見及整改落實情況(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9)項目管理經驗、主要問題和建議。(10)預備費動用情況(11)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政府采購情況、合同履行情況。(12)征地拆遷補償情況、移民安置情況(13)需說明的其他事項。3、竣工財務決(結)算審核情況項目竣工決(結)算經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審核的,需附完整的審核報告及審核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審核說明、審核依據、審核結果、意見、建議。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表包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

12、匯總表、資金情況審核明細表、待攤投資審核明細表、交付使用資產審核明細表、轉出投資審核明細表和待核銷基建支出審核明細表。4、相關資料相關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及概算、概算調整批復文件的復印件。(2)項目歷年投資計劃及財政資金預算下達文件的復印件。(3)審計、檢查意見或文件的復印件。(4)其他與項目決算相關的資料。第四章 建設工程造價構成一、 建設工程造價總體構成建設工程造價是建設項目總投資的主要組成部分。生產性建設項目的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三部分,而建設工程造價就是建設投資和建設期利息之和。其中,建設投資又由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

13、用和預備費三部分構成。1、建設投資(1)工程費用。工程費用是指建設期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設備購置及安裝的費用,包括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和建筑安裝工程費用。(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是指建設期發生的與土地使用權取得、整個工程建設以及未來生產經營有關,除工程費用、預備費、增值稅、資金籌措費、流動資金以外的費用。(3)預備費。預備費是指在建設期內因各種不可預見因素變化而預留的可能增加的費用,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2、建設期利息建設期利息是指在建設期內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及其他融資費用。二、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1344號

14、)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可劃分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七個部分。(一)人工費人工費是指按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支付給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生產單位工人的各項費用。人工費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因病假、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二)材料費材料費是措施工過程中耗費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設備的費用。材料費包括材料原價、運

15、雜費、運輸損耗費和采購及保管費等。(三)施工機具使用費施工機具使用費是措施工作業所發生的施工機械使用費、儀器儀表使用費或其租賃費。(1)施工機械使用費。施工機械使用費通常用施工機械臺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表示。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應由以下七項費用組成:折舊費、大修理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人工費、燃料動力費和稅費。(2)儀器儀表使用費。儀器儀表使用費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儀器儀表攤銷及維修費用。其參考儀器儀表使用費=工程使用的儀器儀表攤銷費+維修費(四)企業管理費企業管理費是指建筑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的費用。企業管理費包括以下內容。(1)管理人員工資。管理人員工資是指

16、按規定支付給管理人員的計時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2)辦公費。辦公費是指企業辦公使用的文具、紙張、賬表、印刷、郵電、書報、辦公軟件、現場監控、會議、水電和燒水等費用。(3)差旅交通費。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費用。(4)固定資產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于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5)工具用具使用費。工具用具使用費

17、是指企業在施工生產和管理中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6)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費。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費是指由企業支付的職工退職金、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經費、集體福利費、夏季防暑降溫、冬季取暖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等。(7)勞動保護費。勞動保護費是企業按規定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溫飲料等勞動保護用品的支出以及在有礙身體健康的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8)檢驗試驗費。檢驗試驗費是指建筑企業按照有關標準規定,對建筑及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自設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材料等費

18、用。檢驗試驗費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和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費用,此類檢測產生的費用應當由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列支。(9)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比例計提的工會經費。(10)職工教育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計提,為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職工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定以及根據需要對職工進行各類文化教育所發生的費用。(11)財產保險費。財產保險費是措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等的保險費用。(12)財務費。財務費是指企業為施工生產籌集

19、資金或提供預付款擔保、履約擔保、職工工資支付擔保等所發生的各種費用。(13)稅金。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項稅費。(14)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投標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保險費等。企業管理費應按照相應的計算基礎乘以費率計算。(五)利潤利潤是措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施工企業應根據自身需求并結合建筑市場實際,自主確定該項費用并列入報價中。(六)規費規費是指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省級政府和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或計取的費用。規費主要包括社會保險

20、費和住房公積金。(1)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2)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以定額人工費為計算基礎,根據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費率計算。七)稅金這里的稅金主要是指增值稅。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中的增值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其中,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第五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一、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的主要環節有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

21、投標邀請書,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組織踏勘現場等。(一)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出投標邀請書。1、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招標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招標公告發布媒介;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2、工程勘察設計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

22、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是否參加投標的確認,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二)投標單位資格預審1、資格預審內容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在發售招標文件前需從資質、財務、業績和信譽要求等方面審查投標人資格。(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資質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財務要求。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

23、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在勘察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3)信譽要求。投標人“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人敗訴的勘察/設計合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工程勘察/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如有)。“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項目負責人相關信息。“主要

24、人員簡歷表”中項目負責人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管理過的項目業績應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員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中其他主要人員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有關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6)勘察設備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勘察設備表”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勘察設備。(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予以明確。2、投標人違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違規(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3)與本招標項目

25、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或管理關系。(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

26、法失信企業名單。(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16)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1、招標文件組成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發包人要求;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根據規定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1)招標文件的澄清。

27、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投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出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招標文件的修改。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修改招標文件的,應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3、招標文件的發售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中明確

28、的時間和地點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也可由招標人在接到申請后及時郵寄給有意參加投標者。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的有意參加投標者可通過指定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4、招標文件的異議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人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四)組織踏勘現場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部分投標人未能按時參加,不影響踏勘現場的正常進行。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招標人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

29、亡和財產損失。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第六章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一、 施工招標策劃施工招標策劃是指建設單位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準備招標文件前,根據工程特點及潛在投標人情況等確定招標方案的過程。施工招標策劃的好壞直接影響投標人的投標報份乃至施工合同價。施工招標策劃主要包括施工標段劃分、施工合同計價方式及施工合同類型選擇等內容。(一)施工標段劃分工程施工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影響標段劃分的因素有很多。應根據工程內容、建設規模和專業復雜程度確定招標范圍,合理劃分施工標段。對于工程規模大、專業復

30、雜的工程,建設單位管理能力有限時,應考慮采用施工總承包招標方式選擇施工隊伍。這樣,有利于減少各專業之間因配合不當造成的窩工、返工、索賠風險。但采用這種承包方式,有可能會使工程報價相對較高。對于工藝成熟的一般性工程,涉及專業不多時,可考慮采用平行承包的招標方式,分別選擇各專業承包單位并簽訂施工合同。采用這種承包方式,建設單位一般會得到較為滿意的報價,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劃分施工標段時,應考慮的因素包括工程特點、對工程造價的影響、承包單位專長的發揮工地管理以及其他因素等。1、工程特點如果工程場地集中、工程量不大、工程技術不太復雜,由一家施工單位總承包易于管理,則一般不劃分標段。但如果工程場地不太集

31、中、工程量大,有特殊技術要求,則應考慮劃分為若干標段。2、對工程造價的影響通常情況下,一項工程由一家施工單位總承包易于管理,同時便于勞動力、材料、施工機械設備調配,因而可得到交底造價。但大型復雜工程對承包單位的施工能力、施工經驗、施工機械設備等有較高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劃分標段,就可能使有資格參加投標的承包單位大大減少。競爭對手減少,必然會導致工程報價上漲,反而得不到較為合理的報價。3、承包單位專長的發揮在劃分施工標段時,既要考慮不會產生各承包單位施工的交叉干擾,又要注意各承包單位之間在空間和時間上的銜接。4、工地管理從工地管理角度來看,劃分施工標段時應考慮兩方面問題,一是工程進度的銜接

32、,二是工地現場的布置和干擾。工程進度的銜接很重要,特別是工程網絡計劃中關鍵線路上的工程-定要選擇施工水平高、能力強、信譽好的承包單位,以防止影響其他承包單位的進度。從現場布置角度來看,承包單位越少越好。劃分標段時要對幾個承包單位在現場的施工場地進行細致周密的安排5、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外,還有許多其他因素影響施工標段劃分,如建設資金、設計圖紙供應等。資金不足、圖紙分期供應時,可先進行部分招標。總之,施工標段劃分是選擇招標方式和編制招標文件前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考慮上述因素綜合分析后再確定。(二)施工合同計價方式施工合同計價方式可分為三種,即總價方式、單價方式和成本加酬金方式。相應地,施工同

33、也被稱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成本加酬金的計價方式又可根據酬金的計取方式不同,分為百分比酬金、固定酬金、浮動酬金和目標成本加獎罰四種計價方式。不同計價方式的特點比較見(三)施工合同類型選擇施工合同有多種類型。合同類型不同,則合同雙方的義務和責任也不同,各自承擔的風險也不盡相同。建設單位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來選擇合適的合同類型1、工程復雜程度建設規模大且技術復雜的工程,承包風險較大,各項費用不易準確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最好是對有把握的部分采用固定總價合同,估算不準的部分采用單價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時,在同一施工合同中采用不同的計價方式,是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合

34、理分擔施工風險的有效辦法。2、工程設計深度工程設計深度是選擇合同類型的重要因素。如果施工圖設計已完成,工程量清單詳細而明確,則可選擇總價合同;如果實際工程量與預計工程量可能有較大出入,應優先選擇單價合同;如果只完成工程初步設計,工程量清單不夠明確,則可選擇單價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3、施工技術先進程度如果在工程施工中有較大部分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建設單位和施工承包單位對此缺乏經驗,又無國家標準時,為了避免投標單位盲目提高承包價款,或由于對施工難度估計不足而導致承包虧損,不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應選用成本加酬金合同。4、施工工期緊迫程度對于一些緊急工程(如災后恢復工程等)要求盡快開工且工期較緊時

35、,可能僅有實施方案,還沒有施工圖紙,施工承包單位不可能報出合理的價格,則選擇成本加酬金合同較為合適總之,對于一個工程項目而言,究竟采用何種合同類型不是固定不變的。在同一個工程項目中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的階段,均可采用不同類型的合同。在進行招標策劃時,必須依據實際情況,權衡各種利弊,然后再作出最佳決策。第七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一、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工程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設計單位為完成工程設計任務,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設計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工程設計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一)工程設計

36、合同訂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工程設計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設計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工程設計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建設工程)(GF-2015-0210)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設計招標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確了設計合同條款及格式。設計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1、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一般

37、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理、設計人義務、設計要求、開始設計和完成設計、暫停設計、設計文件、設計責任與保險、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2、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談判、協商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3、發包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

38、換發包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報告、設計任務書等)交給設計人。(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給設計人。(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設計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日向設計人發出開始設計通知。設計服務期限自開始設計通知中載明的開始設計日期起計算。(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發

39、包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設計文件。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時,應向設計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圖紙名稱、圖紙內容、圖紙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審查的具體

40、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設計文件的審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設計人的設計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給設計人。發包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11)發包人應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會,由設計人向發包人、監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設計交底,對工程設計意圖、設計文件和施工要求等進行系統說明和解釋。4、設計人

41、主要義務(1)設計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設計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2)設計人應在接到開始設計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設計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要設計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設計人員應相對穩定,更換主要設計人員的,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設計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審

42、定人等,其他人員包括各專業的設計人員、管理人員等。(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設計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設計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足額、有效。(4)設計人應做好設計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設計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設計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5)設計人應按合同約定對設計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設計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6)設計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

43、方的規范和標準完成設計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7)設計服務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保證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并在設計文件中予以注明。(8)設計人完成設計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編制設計文件。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對應階段的規范要求。(9)設計文件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10)設計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設計配合服務,包括并不限于設計技術交底、施工現場

44、服務、參與施工過程驗收、參與投產試車(試運行)、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5、違約責任(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停止。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設計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設計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設計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設計人損失等。(2)設計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設計人違約:1)設計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設計人

45、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設計任務。3)設計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設計,從而造成工程損失。4)設計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設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設計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設計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設計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設計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第八章 國際工程常用合同文本一、 FIDIC施工合同條件FIDIC自1957年發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第1版)以來,陸續出版了一系列合同條件,這些合同條件共同構成了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不僅應用于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

46、、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項目,一些國家的國際工程也常采用FIDIC合同條件。這里主要介紹FIDIC施工合同條件(紅皮書)有關內容。(一)FIDIC施工合同條件組成及解釋順序FIDIC施工合同條件適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單價合同形式,由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兩部分組成,并附有合同協議書、投標函和爭端仲裁協議書格式。1、通用條件通用條件包括21個方面:一般規定,業主,工程師,承包商,分包商,職員與勞工,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開工、延誤及暫停,竣工檢驗,業主接收,接收后缺陷,計量與估價,變更與調整,合同價格與支付,業主提出終止,承包商提出暫停與終止,工程照管與保障,例外事件,保險,業主和承包商索賠

47、,爭端和仲裁。2、專用條件專用條件將結合工程具體特點和所在地區情況對通用條件進行補充、細化。FIDIC施工合同條件提出了專用條件起草的五項黃金原則:0合同所有參與方的職責、權利、義務角色及責任一般都在通用條件中默示,并適應項目需求。專用條件的起草必須明確和清晰。專用條件不允許改變通用條件中風險與回報分配的平衡。合同規定的各參與方履行義務的時間必須合理。3、合同文件解釋順序構成FIDIC施工合同文件的各個組成部分應能互相說明、互相補充,合同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如下合同協議書。中標函。投標書。專用條件。通用條件。(二)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各方主體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涉及的主體包括業主、(咨

48、詢)工程師、承包商、指定分包商。1、業主業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義務和權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1)應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給予承包商進入現場、占有現場各部分的權利。此項進入和占有權不可為承包商獨享。(2)應根據承包商請求,提供以下合理協助:取得與合同有關但不易得到的工程所在國的法律文本;協助承包商申請工程所在國要求的許可、執照或批準。(3)應負責保證在現場的業主人員和其他承包商做到與承包商的各項努力進行合作。(4)應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28日內,提出其已做并將維持的資金安排的合理證明說明業主能夠按規定支付合同價款。(5)如果根據合同條款或合同有關的另外事項,業主認為有權得到任何支付和(或)

49、對缺陷責任期限的延長,業主或者咨詢工程師應當向承包商發出通知,說明具體情況。2、(咨詢)工程師(咨詢)工程師是指由業主所聘請的咨詢公司委派的、直接對業主負責的咨詢機構。(咨詢)工程師根據施工合同,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和費用進行控制和監督,力求工程施工滿足合.同要求。FIDIC施工合同條件基于以(咨詢)工程師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條款中明示的(咨詢)工程師的權限較大。(咨詢)工程師的權力可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1)工程質量控制。工程質量控制主要表現在:對運抵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質量進行檢查和檢驗;對承包商施工過程中的工藝操作進行監督;對已完工程的質量進行確認或拒收;發布指令要求對不合格工程

50、部位采取補救措施等。(2)工程進度控制。工程進度控制主要表現在:審查批準承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指示承包商修改施工進度計劃;發布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復工令和趕工令。(3)工程付款控制。工程付款控制主要表現在:對變更工程進行估價;批準使用暫定金額和計日工;簽發各種付款證書等。(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表現在:解釋合同文件中的矛盾和歧義;批準分包工程(除勞務分包、采購分包及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分包);發布工程變更令;簽發工程接收證書和缺陷責任證書;審核承包商的索賠;行使合同內引申的權利等。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5)承包商的一般義務

51、。1)應按照合同約定及(咨詢)工程師的指示,設計(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實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應提供合同規定的生產設備和承包商文件,以及此項設計、施工、竣工和修補缺陷所需的所有臨時性或永久性的承包商人員、貨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務3)應對所有現場作業、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商對所有承包文件、臨時工程及按照合同要求的每項生產設備和材料的設計承擔責任,不應對其他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范負責。4)當(咨詢)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承包商應提交其建議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細節。(6)承包商提供履約擔保。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后28

52、日內向業主提交履約擔保,并向(咨詢)工程師報送副本一份。履約擔保可分為企業法人提供的保證書和金融機構提供的你函兩類。履約擔保一般為不需承包商確認違約的無條件擔保形式。履約保函應擔保承包商圓滿完成施工和保修的義務,而不是到(咨詢)工程師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為止。但工程接收證書的頒發是對承包商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施工義務的證明,承包商還應承擔的義務僅為保修義務。如果雙方有約定的話,允許頒發整個工程的接收證書后將履約保函的擔保金額減少一定的百分比。業主應在收到履約證書副本后21日內,將履約擔保退還承包商。3、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指由業主指定完成某項特定工作內容,并與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業主有

53、權將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務或涉及提供材料、設備、服務等的工作內容發包給指定分包商實施。由于指定分包商與承包商簽訂的是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關系方面與一般分包商處于同等地位,對指定分包商施工過程的監督、協調工作應納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為了不損害承包商利益,給指定分包商的付款應從暫定金額中開支。承包商在每月末報送工程進度款支付報表時,(咨詢)工程師有權要求其出示以前已按指定分包合同給指定分包商付款的證明。如果承包商沒有合法理由而扣押指定分包商上個月應得的工程款,業主有權按(咨詢)工程師出具的證明從本月應得工程款中扣除相應金額直接付給指定分包商。(三)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爭端解決在FIDIC施工合同

54、條件實施過程中,爭端解決方式有裁決、友好協商、仲裁等。1、裁決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DAAB是一個常設機構,在工程開工后要盡快成立DAABDAAB要定期與各方會面并進行現場考察。合同爭端應提交DAAB裁決。(1)DAAB的委任。DAAB是根據投標書附錄中的規定由合同雙方共同設立的。DAAB由1人或3人組成。如果投標書附錄中沒有注明成員數量,且合同雙方沒有其他協議,則DAAB應包含3名成員。若DAAB成員為3人,則由合同雙方各提名一位成員供對方認可,雙方共同確定第三位成員作為主席。如果合同中有DAAB成員的意向性名單,則必須從該名單中進行選擇,除非被選擇的成員不能或不愿接受DAAB的委任。

55、合同雙方應當共同商定對DAAB成員的支付條件,并由雙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任何成員的委任只有在合同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終止,業主或承包商各自的行動將不能終止此類委任。(2)DAAB對爭端的裁決。DAAB可應合同雙方的共同要求,非正式地參與或嘗試進行合同雙方潛在問題或分歧的處理。如果在合同雙方之間產生起因于合同或實施過程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端(任何種類)包括對(咨詢)工程師的任何證書的簽發、決定、指示、意見或估價的任何爭端,任何一方可以將此類爭端事宜以書面形式提交DAAB,供其裁決,并將副本送交另一方和(咨詢)工程師。DAAB在收到書面報告后84日內對爭端作出裁決,并說明理由。如果合同一方對DAAB

56、的裁決不滿,則應在收到裁決后的28日內向合同對方發出表示不滿的通知,并說明理由,表明準備提請仲裁。如果DAAB未在84日內對爭端作出裁決,則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84日期滿后的28日內向對方發出要求仲裁的通知。如果雙方接受DAAB的裁決,或者沒有按規定發出表示不滿的通知,則該裁決將成為最終的決定并對合同雙方均具有約束力。DAAB的裁決作出后,在未通過友好協商或仲裁改變該裁決之前,雙方應當執行該裁決。2、友好協商當發生合同爭端時,如果雙方能夠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要比通過仲裁、訴訟程序解決爭端好得多。這樣既能節省時間和費用,又不會傷害雙方的感情。事實上,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中產生的爭端大多可通過友好協商得到解決。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發出表示對裁決不滿的通知后,合同雙方在仲裁開始前應盡力以友好的方式解決爭端。除非合同雙方另有協議,否則,仲裁將在表示不滿的通知發出后的第56日或此后開始執行,即使雙方未曾做過友好解決的努力。3、仲裁仲裁不僅在于尋找一條解決爭端的途徑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仲裁條款的出現使當事人雙方失去了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合同爭端的權利。因為當事人在仲裁與訴訟中只能選擇一種解決方式,因此,該規定實際上決定了合同當事人只能將提交仲裁作為解決爭端的最后辦法。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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