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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綜合布線工程驗收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12-2007綜合布線工程驗收規范(含條文說明)Code f0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GB50312-2007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施行日期:2007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第620號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的公告現批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5.2.5條為強制性

2、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T 50312-2000同時廢止。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規范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467號文件關于印發“二00四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修訂計劃”的通知的要求,對原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CBT 503122000工程建設國家標準進行了修訂,由信息產業部作為主編部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會同其他參編單位組成規范編寫組共同編寫完成的。本規范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市場調查并展開了多項專題研究,認真總結了規范執行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

3、,加以補充完善和修改,廣泛吸取國內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同時,參考了國內外相關標準規定的內容。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信息產業部負責日常管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應用過程中如有需要修改與補充的建議,請將有關資料寄送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丹棱街16號,郵編:100080),以供修訂時參考。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編單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參編單位: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現代集團華東建筑設計研究

4、院有限公司五洲工程設計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張宜 張曉微 陳琪 成彥 朱立彤 劉侃 孫蘭 李雪佩 張文才 溫伯銀 趙濟安 瞿二瀾 陳漢民目次1總則2環境檢查3器材及測試儀表工具檢查4設備安裝檢驗5纜線的敷設和保護方式檢驗51纜線的敷設52保護措施6纜線終接7工程電氣測試8管理系統驗收9工程驗收附錄A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檢驗項目及內容附錄B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電氣測試方法及測試內容附錄C光纖鏈路測試方法附錄D綜合布線工程管理系統驗收內容附錄E測試項目和技術指標含義1總則1.0.1為統一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質量檢查、隨工檢驗和竣工驗收等工作的技術要求,特制定本規范。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

5、和改建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驗收。1.0.3綜合布線系統工程實施中采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工程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予本規范規定。10.4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執行本規范有關施工質量檢查的規定。建設單位應通過工地代表或工程監理人員加強工地的隨工質量檢查,及時組織隱蔽工程的檢驗和驗收。1.0.5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應符合設計要求,工程驗收前應進行自檢測試、竣工驗收測試工作。1.0.6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驗收,除應符合本規范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2環境檢查2.0.1工作區、電信間、設備間的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1工作區、電信間、設備間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

6、平整、光潔,門的高度和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2房屋預埋線槽、暗管、孔洞和豎井的位置、數量、尺寸均應符合設計要求。3鋪設活動地板的場所,活動地板防靜電措施及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4電信間、設備間應提供220V帶保護接地的單相電源插座。5電信間、設備間應提供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值及接地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6電信間、設備間的位置、面積、高度、通風、防火及環境溫、濕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2.0.2建筑物進線間及入口設施的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1引入管道與其他設施如電氣、水、煤氣、下水道等的位置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2引入纜線采用的敷設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3管線入口部位的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檢查采取

7、排水及防止氣、水、蟲等進入的措施。4進線間的位置、面積、高度、照明、電源、接地、防火、防水等應符合設計要求。2.0.3有關設施的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文件規定的抗震要求。3器材及測試儀表工具檢查3.0.1器材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所用纜線和器材的品牌、型號、規格、數量、質量應在施工前進行檢查,應符合設計要求并具備相應的質量文件或證書,元出廠檢驗證明材料、質量文件或與設計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2進口設備和材料應具有產地證明和商檢證明。3經檢驗的器材應做好記錄,對不合格的器件應單獨存放,以備核查與處理。4工程中使用的纜線、器材應與訂貨合同或封存的產品在規格、型號、等級上相符。5備品、備件及各類文

8、件資料應齊全。3.0.2配套型材、管材與鐵件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1各種型材的材質、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表面應光滑、平整,不得變形、斷裂。預埋金屬線槽、過線盒、接線盒及橋架等表面涂覆或鍍層應均勻、完整,不得變形、損壞。2室內管材采用金屬管或塑料管時,其管身應光滑、無傷痕,管孔無變形,孔徑、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管槽應根據工程環境要求做鍍鋅或其他防腐處理。塑料管槽必須采用阻燃管槽,外壁應具有阻燃標記。3室外管道應按通信管道工程驗收的相關規定進行檢驗。4各種鐵件的材質、規格均應符合相應質量標準,不得有歪斜、扭曲、飛刺、斷裂或破損。5鐵件的表面處理和鍍層應均勻、完整,表面光潔,無脫落、

9、氣泡等缺陷。3.0.3纜線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1工程使用的電纜和光纜型式、規格及纜線的防火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2纜線所附標志、標簽內容應齊全、清晰,外包裝應注明型號和規格。3纜線外包裝和外護套需完整無損,當外包裝損壞嚴重時,應測試合格后再在工程中使用。4電纜應附有本批量的電氣性能檢驗報告,施工前應進行鏈路或信道的電氣性能及纜線長度的抽驗,并做測試記錄。5光纜開盤后應先檢查光纜端頭封裝是否良好。光纜外包裝或光纜護套如有損傷,應對該盤光纜進行光纖性能指標測試,如有斷纖,應進行處理,待檢查合格才允許使用。光纖檢測完畢,光纜端頭應密封固定,恢復外包裝。6光纖接插軟線或光跳線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1)兩

10、端的光纖連接器件端面應裝配合適的保護蓋帽。2)光纖類型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明顯的標記。3.0.4連接器件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1配線模塊、信息插座模塊及其他連接器件的部件應完整,電氣和機械性能等指標符合相應產品生產的質量標準。塑料材質應具有阻燃性能,并應滿足設計要求。2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各項指標應符合有關規定。3光纖連接器件及適配器使用型式和數量、位置應與設計相符。3.0.5配線設備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1光、電纜配線設備的型式、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2光、電纜配線設備的編排及標志名稱應與設計相符。各類標志名稱應統一,標志位置正確、清晰。3.0.6測試儀表和工具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事先對

11、工程中需要使用的儀表和工具進行測試或檢查,纜線測試儀表應附有相應檢測機構的證明文件。2綜合布線系統的測試儀表應能測試相應類別工程的各種電氣性能及傳輸特性,其精度符合相應要求。測試儀表的精度應按相應的鑒定規程和校準方法進行定期檢查和校準,經過相應計量部門校驗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在有效期內使用。3施工工具,如電纜或光纜的接續工具:剝線器、光纜切斷器、光纖熔接機、光纖磨光機、卡接工具等必須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3.0.7現場尚無檢測手段取得屏蔽布線系統所需的相關技術參數時,可將認證檢測機構或生產廠家附有的技術報告作為檢查依據。3.0.8對絞電纜電氣性能、機械特性、光纜傳輸性能及連接器件的具

12、體技術指標和要求,應符合設計要求。經過測試與檢查,性能指標不符合設計要求的設備和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4設備安裝檢驗401機柜、機架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機柜、機架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垂直偏差度不應大于3mm。2機柜、機架上的各種零件不得脫落或碰壞,漆面不應有脫落及劃痕,各種標志應完整、清晰。3機柜、機架、配線設備箱體、電纜橋架及線槽等設備的安裝應牢固,如有抗震要求,應按抗震設計進行加固。4.0.2各類配線部件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各部件應完整,安裝就位,標志齊全。2安裝螺絲必須擰緊,面板應保持在一個平面上。4.0.3信息插座模塊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信息插座模塊、多用戶信息插座、集合點配

13、線模塊安裝位置和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2安裝在活動地板內或地面上時,應固定在接線盒內,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線盒蓋可開啟,并應具有防水、防塵、抗壓功能。接線盒蓋面應與地面齊平。3信息插座底盒同時安裝信息插座模塊和電源插座時,間距及采取的防護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4信息插座模塊明裝底盒的固定方法根據施工現場條件而定。5固定螺絲需擰緊,不應產生松動現象。6各種插座面板應有標識,以顏色、圖形、文字表示所接終端設備業務類型。7工作區內終接光纜的光纖連接器件及適配器安裝底盒應具有足夠的空間,并應符合設計要求。4.0.4電纜橋架及線槽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橋架及線槽的安裝位置應符合施工圖要求,左右

14、偏差不應超過50mm。2橋架及線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應超過2mm。3垂直橋架及線槽應與地面保持垂直,垂直度偏差不應超過3mm。4線槽截斷處及兩線槽拼接處應平滑、無毛刺。5吊架和支架安裝應保持垂直,整齊牢固,無歪斜現象。6金屬橋架、線槽及金屬管各段之間應保持連接良好,安裝牢固。7采用吊頂支撐柱布放纜線時,支撐點宜避開地面溝槽和線槽位置,支撐應牢固。4.0.5安裝機柜、機架、配線設備屏蔽層及金屬管、線槽、橋架使用的接地體應符合設計要求,就近接地,并應保持良好的電氣連接。5纜線的敷設和保護方式檢驗5.1纜線的敷設5.1.1纜線敷設應滿足下列要求:1纜線的型式、規格應與設計規定相符。2纜線在各種環境中的

15、敷設方式、布放間距均應符合設計要求。3纜線的布放應自然平直,不得產生扭絞、打圈、接頭等現象,不應受外力的擠壓和損傷。4纜線兩端應貼有標簽,應標明編號,標簽書寫應清晰、端正和正確。標簽應選用不易損壞的材料。5纜線應有余量以適應終接、檢測和變更。對絞電纜預留長度:在工作區宜為36cm,電信間宜為0.52m,設備間宜為35m;光纜布放路由宜盤留,預留長度宜為35m,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預留長度。6纜線的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1)非屏蔽4對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4倍。2)屏蔽4對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8倍。3)主干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10倍。4)2芯或

16、4芯水平光纜的彎曲半徑應大于25mm;其他芯數的水平光纜、主干光纜和室外光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光纜外徑的10倍。7纜線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設計要求:1)電源線、綜合布線系統纜線應分隔布放,并應符合表5.1.1-1的規定。表5.1.1-1對絞電纜與電力電纜最小凈距條件 最小凈距(mm)380V<2kVA 380V25kVA 380V>5kVA對絞電纜與電力電纜平行敷設 130 300 600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屬槽道或鋼管中 70 150 300雙方均在接地的金屬槽道或鋼管中 10 80 150注:當380V電力電纜<2kVA,雙方都在接地的線槽中,且平行長度10m時,最小間距可為1

17、0mm。雙方都在接地的線槽中,系指兩個不同的線槽,也可在同一線槽中用金屬板隔開。2)綜合布線與配電箱、變電室、電梯機房、空調機房之間最小凈距宜符合表5.1.1-2的規定。表5.1.12綜合布線電纜與其他機房最小凈距名稱 最小凈距(m) 名稱 最小凈距(m)配電箱 1 電梯機房 2變電室 2 空調機房 23)建筑物內電、光纜暗管敷設與其他管線最小凈距見表5.1.1-3的規定。表5.1.1-3綜合布線纜線及管線與其他管線的間距管線種類 平行凈距(mm) 垂直交叉凈距(mm)避雷引下線 1000 300保護地線 50 20熱力管(不包封) 500 500熱力管(包封) 300 300給水管 150

18、20煤氣管 300 20壓縮空氣管 150 204)綜合布線纜線宜單獨敷設,與其他弱電系統各子系統纜線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5)對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工程,綜合布線纜線與信號線、電力線、接地線的間距應符合相應的保密規定。對于具有安全保密要求的纜線應采取獨立的金屬管或金屬線槽敷設。8屏蔽電纜的屏蔽層端到端應保持完好的導通性。5.1.2預埋線槽和暗管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定:1敷設線槽和暗管的兩端宜用標志表示出編號等內容。2預埋線槽宜采用金屬線槽,預埋或密封線槽的截面利用率應為3050。3敷設暗管宜采用鋼管或阻燃聚氯乙烯硬質管。布放大對數主干電纜及4芯以上光纜時,直線管道的管徑利用率應為5060,彎管道

19、應為4050。暗管布放4對對絞電纜或4芯及以下光纜時,管道的截面利用率應為2530。5.1.3設置纜線橋架和線槽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定:1密封線槽內纜線布放應順直,盡量不交叉,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轉彎處應綁扎固定。2纜線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1.5m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設時,在纜線的首、尾、轉彎及每間隔5l0m處進行固定。3在水平、垂直橋架中敷設纜線時,應對纜線進行綁扎。對絞電纜、光纜及其他信號電纜應根據纜線的類別、數量、纜徑、纜線芯數分束綁扎。綁扎間距不宜大于1.5m,間距應均勻,不宜綁扎過緊或使纜線受到擠壓。4樓內光纜在橋架敞開敷設時應在綁扎固定段加裝墊套。5

20、.1.4采用吊頂支撐柱作為線槽在頂棚內敷設纜線時,每根支撐柱所轄范圍內的纜線可以不設置密封線槽進行布放,但應分束綁扎,纜線應阻燃,纜線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5.1.5建筑群子系統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墻壁及暗管敷設電、光纜的施工技術要求應按照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的相關規定執行。5.2保護措施5.2.1配線子系統纜線敷設保護應符合下列要求:1預埋金屬線槽保護要求:1)在建筑物中預埋線槽,宜按單層設置,每一路由進出同一過路盒的預埋線槽均不應超過3根,線槽截面高度不宜超過25mm,總寬度不宜超過300mm。線槽路由中若包括過線盒和出線盒,截面高度宜在70l00mm范圍內。2)線槽直埋長度超過30m或

21、在線槽路由交叉、轉彎時,宜設置過線盒,以便于布放纜線和維修。3)過線盒蓋能開啟,并與地面齊平,盒蓋處應具有防灰與防水功能。4)過線盒和接線盒盒蓋應能抗壓。5)從金屬線槽至信息插座模塊接線盒間或金屬線槽與金屬鋼管之間相連接時的纜線宜采用金屬軟管敷設。2預埋暗管保護要求:1)預埋在墻體中間暗管的最大管外徑不宜超過50 mm,樓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外徑不宜超過25mm,室外管道進入建筑物的最大管外徑不宜超過l00mrn。2)直線布管每30m處應設置過線盒裝置。3)暗管的轉彎角度應大于90。,在路徑上每根暗管的轉彎角不得多于2個,并不應有S彎出現,有轉彎的管段長度超過20m時,應設置管線過線盒裝置;有2個

22、彎時,不超過15m應設置過線盒。4)暗管管口應光滑,并加有護口保護,管口伸出部位宜為2550mm。5)至樓層電信間暗管的管口應排列有序,便于識別與布放纜線。6)暗管內應安置牽引線或拉線。7)金屬管明敷時,在距接線盒300mm處,彎頭處的兩端,每隔3m處應采用管卡固定。8)管路轉彎的曲半徑不應小于所穿入纜線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并且不應小于該管外徑的6倍,如暗管外徑大于50mm時,不應小于10倍。3設置纜線橋架和線槽保護要求:1)纜線橋架底部應高于地面2.2m及以上,頂部距建筑物樓板不宜小于300mm,與梁及其他障礙物交叉處間的距離不宜小于50 mm。2)纜線橋架水平敷設時,支撐間距宜為1.53m

23、。垂直敷設時固定在建筑物結構體上的間距宜小于2m,距地1.8m以下部分應加金屬蓋板保護,或采用金屬走線柜包封,門應可開啟。3)直線段纜線橋架每超過1530m或跨越建筑物變形縫時,應設置伸縮補償裝置。4)金屬線槽敷設時,在下列情況下應設置支架或吊架:線槽接頭處;每間距3m處;離開線槽兩端出口0.5m處;轉彎處。5)塑料線槽槽底固定點間距宜為lm。6)纜線橋架和纜線線槽轉彎半徑不應小于槽內線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線槽直角彎處最小彎曲半徑不應小于槽內最粗纜線外徑的10倍。7)橋架和線槽穿過防火墻體或樓板時,纜線布放完成后應采取防火封堵措施。4網絡地板纜線敷設保護要求:1)線槽之間應溝通。5)至樓層電

24、信間暗管的管口應排列有序,便于識別與布放纜線。6)暗管內應安置牽引線或拉線。7)金屬管明敷時,在距接線盒300mm處,彎頭處的兩端,每隔3m處應采用管卡固定。8)管路轉彎的曲半徑不應小于所穿入纜線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并且不應小于該管外徑的6倍,如暗管外徑大于50mm時,不應小于10倍。3設置纜線橋架和線槽保護要求:1)纜線橋架底部應高于地面2.2m及以上,頂部距建筑物樓板不宜小于300mm,與梁及其他障礙物交叉處間的距離不宜小于50 mm。2)纜線橋架水平敷設時,支撐間距宜為1.53m。垂直敷設時固定在建筑物結構體上的間距宜小于2m,距地1.8m以下部分應加金屬蓋板保護,或采用金屬走線柜包封,

25、門應可開啟。3)直線段纜線橋架每超過1530m或跨越建筑物變形縫時,應設置伸縮補償裝置。4)金屬線槽敷設時,在下列情況下應設置支架或吊架:線槽接頭處;每間距3m處;離開線槽兩端出口0.5m處;轉彎處。5)塑料線槽槽底固定點間距宜為lm。6)纜線橋架和纜線線槽轉彎半徑不應小于槽內線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線槽直角彎處最小彎曲半徑不應小于槽內最粗纜線外徑的10倍。7)橋架和線槽穿過防火墻體或樓板時,纜線布放完成后應采取防火封堵措施。4網絡地板纜線敷設保護要求:1)線槽之間應溝通。2)線槽蓋板應可開啟。3)主線槽的寬度宜在200400mm,支線槽寬度不宜小于70mm。4)可開啟的線槽蓋板與明裝插座底盒

26、間應采用金屬軟管連接。5)地板塊與線槽蓋板應抗壓、抗沖擊和阻燃。6)當網絡地板具有防靜電功能時,地板整體應接地。7)網絡地板板塊間的金屬線槽段與段之間應保持良好導通并接地。5在架空活動地板下敷設纜線時,地板內凈空應為150300mm。若空調采用下送風方式則地板內凈高應為300500mm。6吊頂支撐柱中電力線和綜合布線纜線合一布放時,中間應有金屬板隔開,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5.2.2當綜合布線纜線與大樓弱電系統纜線采用同一線槽或橋架敷設時,子系統之間應采用金屬板隔開,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5.2.3干線子系統纜線敷設保護方式應符合下列要求:1纜線不得布放在電梯或供水、供氣、供暖管道豎井中,纜線不應

27、布放在強電豎井中。.2電信間、設備間、進線間之間干線通道應溝通。5.2.4建筑群子系統纜線敷設保護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5.2.5當電纜從建筑物外面進入建筑物時,應選用適配的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應符合設計要求。6纜線終接6.0.1纜線終接應符合下列要求:1纜線在終接前,必須核對纜線標識內容是否正確。2纜線中間不應有接頭。3纜線終接處必須牢固、接觸良好。4對絞電纜與連接器件連接應認準線號、線位色標,不得顛倒和錯接。6.0.2對絞電纜終接應符合下列要求:1終接時,每對對絞線應保持扭絞狀態,扭絞松開長度對于3類電纜不應大于75mm;對于5類電纜不應大于13mm;對于6類電纜應盡量保持

28、扭絞狀態,減小扭絞松開長度。2對絞線與8位模塊式通用插座相連時,必須按色標和線對順序進行卡接。插座類型、色標和編號應符合圖6.0.2的規定。兩種連接方式均可采用,但在同一布線工程中兩種連接方式不應混合使用。3 7類布線系統采用非RJ45方式終接時,連接圖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4屏蔽對絞電纜的屏蔽層與連接器件終接處屏蔽罩應通過緊固器件可靠接觸,纜線屏蔽層應與連接器件屏蔽罩360圓周接觸,接觸長度不宜小于l0mm。屏蔽層不應用于受力的場合。5對不同的屏蔽對絞線或屏蔽電纜,屏蔽層應采用不同的端接方法。應對編織層或金屬箔與匯流導線進行有效的端接。6每個2口86面板底盒宜終接2條對絞電纜或1根2芯4芯光纜

29、,不宜兼做過路盒使用。6.0.3光纜終接與接續應采用下列方式:1光纖與連接器件連接可采用尾纖熔接、現場研磨和機械連接方式。2光纖與光纖接續可采用熔接和光連接子(機械)連接方式。6.0.4光纜芯線終接應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光纖連接盤對光纖進行連接、保護,在連接盤中光纖的彎曲半徑應符合安裝工藝要求。2光纖熔接處應加以保護和固定。3光纖連接盤面板應有標志。4光纖連接損耗值,應符合表6.0.4的規定。表6.0.4光纖連接損耗值(dB)連接類別 多模 單模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大值熔接 0.15 0.3 0.15 0.3機械連接0.30.36.0.5各類跳線的終接應符合下列規定:1各類跳線纜線和連接

30、器件間接觸應良好,接線無誤,標志齊全。跳線選用類型應符合系統設計要求。2各類跳線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7工程電氣測試7.0.1綜合布線工程電氣測試包括電纜系統電氣性能測試及光纖系統性能測試。電纜系統電氣性能測試項目應根據布線信道或鏈路的設計等級和布線系統的類別要求制定。各項測試結果應有詳細記錄,作為竣工資料的一部分。測試記錄內容和形式宜符合表7.0.11和表7.0.12的要求。表7.0.1-1綜合布線系統rll電纜(ftEtt信道)性能指標測試記錄工程項目名稱 序號 編號 內容 備注電纜系統 地址號 纜線號 設備號 長度 接線圖 衰減 近端串音電纜屏蔽層連通情況 其他項目 測試日期、人員及測試儀

31、表型號測試儀表精度 處理情況 表7.0.1-I綜合布線系統工程光纖(鏈路信道)性能指標測試記錄工程項171名稱 序號 編號 光纜系統 備注多模 單模 地址號 纜線號 設備號 850nm 1300nm 13l0nm 1550nm 衰減(插入損耗) 長度 衰減(插人損耗) 長度 衰減(插入損耗) 長度衰減(插入損耗) 長度 測試日期、人員及測試儀表型號測試儀表精度 處理情況 7.0.2對絞電纜及光纖布線系統的現場測試儀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能測試信道與鏈路的性能指標。2應具有針對不同布線系統等級的相應精度,應考慮測試儀的功能、電源、使用方法等因素。3測試儀精度應定期檢測,每次現場測試前儀表廠家應出示

32、測試儀的精度有效期限證明。7.0.3測試儀表應具有測試結果的保存功能并提供輸出端口,將所有存貯的測試數據輸出至計算機和打印機,測試數據必須不被修改,并進行維護和文檔管理。測試儀表應提供所有測試項目、概要和詳細的報告。測試儀表宜提供漢化的通用人機界面。8管理系統驗收8.0.1綜合布線管理系統宜滿足下列要求:1管理系統級別的選擇應符合設計要求。2需要管理的每個組成部分均設置標簽,并由唯一的標識符進行表示,標識符與標簽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3管理系統的記錄文檔應詳細完整并漢化,包括每個標識符相關信息、記錄、報告、圖紙等。4不同級別的管理系統可采用通用電子表格、專用管理軟件或電子配線設備等進行維護管理

33、。8.0.2綜合布線管理系統的標識符與標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標識符應包括安裝場地、纜線終端位置、纜線管道、水平鏈路、主干纜線、連接器件、接地等類型的專用標識,系統中每一組件應指定一個唯一標識符。2電信間、設備間、進線間所設置配線設備及信息點處均應設置標簽。3每根纜線應指定專用標識符,標在纜線的護套上或在距每一端護套300mm內設置標簽,纜線的終接點應設置標簽標記指定的專用標識符。4接地體和接地導線應指定專用標識符,標簽應設置在靠近導線和接地體的連接處的明顯部位。5根據設置的部位不同,可使用粘貼型、插入型或其他類型標簽。標簽表示內容應清晰,材質應符合工程應用環境要求,具有耐磨、抗惡劣環境、

34、附著力強等性能。6終接色標應符合纜線的布放要求,纜線兩端終接點的色標顏色應一致。8.0.3綜合布線系統各個組成部分的管理信息記錄和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1記錄應包括管道、纜線、連接器件及連接位置、接地等內容,各部分記錄中應包括相應的標識符、類型、狀態、位置等信息。2報告應包括管道、安裝場地、纜線、接地系統等內容,各部分報告中應包括相應的記錄。8.0.4綜合布線系統工程如采用布線工程管理軟件和電子配線設備組成的系統進行管理和維護工作,應按專項系統工程進行驗收。9工程驗收9.0.1竣工技術文件應按下列要求進行編制:1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在工程驗收以前,將工程竣工技術資料交給建設單位。2綜合布線系

35、統工程的竣工技術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1)安裝工程量。2)工程說明。3)設備、器材明細表。4)竣工圖紙。5)測試記錄(宜采用中文表示)。6)工程變更、檢查記錄及施工過程中,需更改設計或采取相關措施,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之間的雙方洽商記錄。7)隨工驗收記錄。.8)隱蔽工程簽證。9)工程決算。3竣工技術文件要保證質量,做到外觀整潔,內容齊全,數據準確。9.0.2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應按本規范附錄A所列項目、內容進行檢驗。檢測結論作為工程竣工資料的組成部分及工程驗收的依據之一。1系統工程安裝質量檢查,各項指標符合設計要求,則被檢項目檢查結果為合格;被檢項目的合格率為100,則工程安裝質量判為合格。2系

36、統性能檢測中,對絞電纜布線鏈路、光纖信道應全部檢測,竣工驗收需要抽驗時,抽樣比例不低于10,抽樣點應包括最遠布線點。3系統性能檢測單項合格判定:1)如果一個被測項目的技術參數測試結果不合格,則該項目判為不合格。如果某一被測項目的檢測結果與相應規定的差值在儀表準確度范圍內,則該被測項目應判為合格。2)按本規范附錄B的指標要求,采用4對對絞電纜作為水平電纜或主干電纜,所組成的鏈路或信道有一項指標測試結果不合格,則該水平鏈路、信道或主干鏈路判為不合格。3)主干布線大對數電纜中按4對對絞線對測試,指標有一項不合格,則判為不合格。4)如果光纖信道測試結果不滿足本規范附錄C的指標要求,則該光纖信道判為不合

37、格。5)未通過檢測的鏈路、信道的電纜線對或光纖信道可在修復后復檢。4竣工檢測綜合合格判定:1)對絞電纜布線全部檢測時,無法修復的鏈路、信道或不合格線對數量有一項超過被測總數的1,則判為不合格。光纜布線檢測時,如果系統中有一條光纖信道無法修復,則判為不合格。2)對絞電纜布線抽樣檢測時,被抽樣檢測點(線對)不合格比例不大于被測總數的1,則視為抽樣檢測通過,不合格點(線對)應予以修復并復檢。被抽樣檢測點(線對)不合格比例如果大于1,則視為一次抽樣檢測未通過,應進行加倍抽樣,加倍抽樣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則視為抽樣檢測通過。若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則視為抽樣檢測不通過,應進行全部檢測,并按全部檢測要求進行判定。3)全部檢測或抽樣檢測的結論為合格,則竣工檢測的最后結論為合格;全部檢測的結論為不合格,則竣工檢測的最后結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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