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專題講座_第1頁
《行政處罰法》專題講座_第2頁
《行政處罰法》專題講座_第3頁
《行政處罰法》專題講座_第4頁
《行政處罰法》專題講座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0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行政處罰法專題講座上課之前的準備一:法的基礎知識(一) 什么是法?怎么認識法?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比如,您早上出門打車,司機把您送到足校來,您支付司機一定車費,這之間就產生了法律關系,那是合同法律關系,進一步說,是運輸合同中的客運合同法律關系。再如,家里買了個電視,抱回家才三天就沒人影了,按照“三包”的規定,商家應當給予相應的修理,在三包期限內兩次修理不好,應當調換,沒有相應的產品時,則應當退貨。可是商家就是不修也不換,這時維護自己權利就要用到法律了,這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又如,一男子醉酒后跟人打架,急了撿起一酒瓶子敲掉半拉后直接插進了對方的身體,將對方打成重傷,則這是這男子可能會涉及到犯罪

2、的問題,要接受刑法的制裁。所以,說起法,我們都不陌生。我們可以說起一大串兒我們知道的法來,比如民法、刑法、行政處罰法等等。如果非得給法下個定義,按照書上的說法就是“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二) 關鍵點 第一,“國家制定”。不必多言,每年我們的人大會都會通過一些修訂或新制定的法律。明年的人大會,很有可能通過已經討論了很久的物權法。第二,“國家認可”,這是指對一些習慣給予法律上的確認。我國婚姻法上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規定。但是,我國西南的少數民族摩梭族還繼續著他們傳統的“走婚制”,保留著母系社會的習俗。從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度來看,這種現象顯然與之

3、相違背。然而,為了尊重這些地區少數民族的習慣,婚姻法允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做變通規定”,從而認可了這種婚姻方式的合法性。第三,“國家強制力”。國家與其他組織的不同在于其具備合法使用暴力工具的權力,比如監獄、警察。一個通緝在逃的犯人,如果警察鳴槍示警的情況下他依舊頑抗,則警察有權將其擊斃而不承擔法律責任。這是強制力的表現。此外,國家強制力還體現在我們常聽說的法院的強制執行上。比如,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10萬元遲遲不還,乙公司訴諸法院。在法院判決甲公司一定期間償付貨款而甲公司依舊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乙公司即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有權采取的措施是:凍結甲公

4、司的銀行帳戶,劃撥資金到乙公司的帳戶;上述資金不足,還可以查封甲公司的財產,拍賣或變賣后用于償付乙公司。上述這么解釋,大家可能覺得太學術化,太理論,恐怕聽得跟坐飛機似的,云里霧里。簡單地說,法就是一種規則。社會中的人跟足球場上的運動員一樣,要形成一個良好的秩序,大家都必須遵守“游戲規則”。比如說,足球場上,運動員在禁區犯規,就有可能被罰點球;同樣,運動員可以頭球攻門,但用頭攻擊對方球員的身體,則犯規了,而且還可能被紅牌罰下。大家一定還記得世界杯中齊達內那令全世界的球迷震驚的舉動。 二: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一)憲法憲法部門在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中,處于中心的、占主導的地位。現行的憲法部

5、門有三個層面。第一層面是1982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1988年、1993年和1999年三次修憲通過的17條修正案。第二層面主要有包括以下憲法性的法律文件和規范:1、國家機關組織法;2、選舉法和代表法;3、國籍法;4、特別行政區基本法;5、民族區域自治法;6、公民基本權利法;7、法官法、檢察官法;8、立法法和授權法;9、其他附屬法律和規范性法律文件等。第三層面是有關憲法的解釋。(二)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有關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形成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具體包括由國務院制定的有關一般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規、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有關行政管理的法律、地方國家機關制定的有關行政管理的地

6、方性法規。行政法部門不像憲法、民法、刑法一樣有一部法典,而是由許多單行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構成。這是由行政管理活動的多樣性、復雜性及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廣泛性決定的。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或稱行政法總則)和特別行政法(或稱行政法分則)兩部分。一般行政法,是指對一般的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規范和調整國家行政機關的組織、任務、職權范圍和活動方式,國家管理活動的任務、原則、方式和方法,國家行政管理人員的地位、相互關系、職權和職責,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行政關系中的地位、權利和義務等,如行政組織法、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程序法等。特別行政法,是指對特別的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

7、稱。它規范和調整各個行政職能部門的行政關系,其中包括公安行政法、體育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民政行政法、衛生行政法、交通行政法、基建行政法、海關行政法和科技行政法等等。(三)民法和婚姻家庭法民法是指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財產關系的內容很廣,民法主要是調整商品經濟關系,包括財產所有權關系、商品流通關系、遺產繼承關系、知識產權關系等等,它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即橫向的經濟關系。其他經濟關系,如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國家同企業之間以及企業內部的管理等縱向的經濟關系,主要由經濟法或行政法調整。民法還調整屬于民事范圍的人身關系,如婚姻關系

8、、名譽權、肖像權、生命健康權、法人的名稱權等。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較為完整的民法典,現階段民法主要是民法通則以及大量單行的民事法律組成。民法通則于1986年頒布,包括了民事法律、法規共同適用的原則和規定,如民法的基本原則、公民和法人、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民事權利、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適用等方面的規定。單行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四)商法商法是指調整商事法律關系和商業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商法同民法、經濟法的區別,主要在于它調整的是商事關系或者商事行為,即企業組織和商業活動。不屬于商業行為的,不予調整。屬于商法部門的主要規范性法律文

9、件有:1、公司法;2、票據法;3、保險法;4、擔保法;5、期貨交易法;6、海商法;7、破產法;8、貿易法等。 (五)經濟法經濟法是調整國民經濟運行中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所調整的是經濟領域中的縱向關系。作為法律部門的經濟法和作為人們日常生活中泛指的經濟法是不同的。泛指的經濟法,包括一切有關經濟內容的經濟立法和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而作為法律部門的經濟法,則主要是指那些國家在調整國民經濟管理活動中和各種經濟組織之間的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經濟法和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門之間有既往極為密切的聯系,由于其調整對象都是經濟關系,故有關的法律規范之間有所交叉,如經濟合同法,既可以適

10、用于經濟合同,又可以適用于民事合同。 該法律部門沒有一部軸心的法典,由大量的單行的經濟法組合而成。主要有:1、關于預算法、計劃法、基本建設法、財政法、稅法、銀行法、投資法、信貸法、外匯管理法等方面的法律規范;2、有關各類企業管理的法律規范,如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全民所有制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城鄉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各種外資企業等;3、有關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法律規范,如物價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4、有關外經、外貿、商檢、海關等涉外經濟管理的法律規范;5、有關電力、交通(包括公路交通、鐵路交通、航運、民航)、郵電、城市建設、農業、水

11、利發展方面的基本法。(六)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勞動法是指調整勞動關系以及由勞動關系產生的其他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有:勞動合同的訂立與解除、集體勞動合同的簽訂與執行、法定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的制度,勞動報酬、工資制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勞動保護與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勞動保障和生活福利,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職工培訓、工會和職工自主管理,勞動爭議的處理,勞動法的監督與檢查制度,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訴訟制度,等等。該部門主要的法律規范就是1994年的勞動法,以及一些單行的勞動法規范。社會保障法是指調整關于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規范性法律文件有: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

12、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7年),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1993年)保險公司章程(1982年)等。(七)軍事法軍事法是指調整國防建設和軍事方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該法律部門在我國是一個新興的法律部門。組成該法律部門的法律規范有以下三個層次:1、由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現役軍官服役條例、現役士兵服役條例、預備役軍官法、軍官軍銜條例、文職干部暫行條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2、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聯合制定的軍事法規;3、由中央軍委各總部、國防科工委等單獨制定或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的軍事規章。即軍事法律、軍事法規、軍事規章。涉及軍事方面的法律主要有:

13、國防法、兵役法等。像懲治軍人違反職責罪暫行條例既可以屬于軍事法律部門,又屬于刑法部門。(八)環境法環境法是指調整保護人類生存環境和自然資源、污染防治和其他公害方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該法律部門主要包括自然資源法和環境保護法兩大類。自然資源法主要是指對各種自然資源的規劃、合理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范。目前,我國有關自然資源方面的法律規范主要有: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礦產資源法、水法、水土保護法、土地管理法、節約能源管理條例等等。環境保護法主要是指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規范。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規范主要有: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九)刑法刑法是

14、指有關犯罪與刑罰方面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是一個最基本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門。采用的調整方法是最為嚴厲的制裁方式即刑罰的方法。該部門是以調整方法作為劃分法律部門的依據的。在我國,凡是以刑罰的方法調整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都屬于刑法部門。該部門最主要的法律規范是1997年通過的刑法,還包括一些散見于經濟法規、行政法規中關于追究刑事法律責任的規定等。 (十)訴訟程序法訴訟程序法是指調整訴訟活動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包括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 訴訟法律部門還有第二層次的部門法。主要規范性法律文件有:律師法、公證法、調解法、仲裁法、監獄法等。行政法學知識體系行政法概述 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淵源

15、、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行政法 行政主體理論行政主體資格、中央行政機關機構、地方行政機關機構、基礎知識行政授權與行政委托 抽象行政行為抽象行為的制定權限與程序、抽象行為的效力與監督具體行政行為具體行為的概念、具體行為的成立與效力行政許可許可的設定、許可的實施、許可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處罰的種類、處罰的設定、處罰的實施與執行 行政行為法 行政強制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 政府采購采購法、采購當事人、采購方式、采購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其它行為行政征收與征用、行政調解與裁決、行政確認、行政應急行政 受案范圍 訴訟受案范圍、復議受案范圍、復議與訴訟關系法 管轄制度 訴訟級別管轄、訴訟地域管轄、復議管轄(復議

16、機關)學 參加人制度訴訟原告與被告;復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第三人等程序制度 一般程序(起訴、受理、一審、二審、再審)復議與訴訟法 特殊程序(撤訴與缺席判決、合并審理、一審期間被告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行政附帶民訴) 證據與法律舉證責任、舉證要求、特殊規則、證據效力、法律適用 結案制度訴訟判決類型、訴訟裁定、訴訟決定、復議決定類型 執行制度訴訟裁判與復議決定的執行、非訴執行 賠償范圍 國家賠償責任、行政賠償范圍、司法賠償范圍 賠償當事人賠償請求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司法賠償義務機關 國家賠償法 賠償程序 行政賠償程序、司法賠償程序 賠償方式 國家賠償的方式與計算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管

17、理時作出的一種重要的具體行政行為。本章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行政處罰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處罰的原則、行政處罰的種類及設立、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及管轄、行政處罰的適用、行政處罰的程序等問題進行了闡述。通過學習本章內容,對于掌握我國行政處罰制度的基本知識,對于明確我國行政主體依法正確、有效地行使行政處罰權具有重要意義。重點問題:行政處罰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處罰的種類 行政處罰的設定 行政處罰的管轄 行政處罰的具體適用 行政處罰的程序第一節 行政處罰的概述 我國行政處罰涉及公安、稅務、工商、海關、金融、資源保護、環境保護、教育、衛生等多個行政管理領域。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

18、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1996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了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處罰的種類和設定、處罰主體的資格、處罰的管轄、處罰的適用、處罰的各種程序以及法律責任等基本問題作了統一的規定。該法于1996年10月1日開始施行。該法的通過和實施,標志著我國的行政制度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為行政主體正確、有效地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活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一、行政處罰的概念行政處罰是指特定的行政主體基于行政職權,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實施的一種行政制裁。對實施處罰的主體來說,行政處罰是一種實施法律制裁的行政執法活動;對受罰對象

19、來說,行政處罰是因其違法行為而承擔懲罰性的法律責任活動。二、行政處罰的特征第一,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是特定的,即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具有法定處罰職權的行政主體。第二,行政處罰是以行政違法事實存在和行政相對人應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為前提。行政違法事實不存在,不會有行政處罰。但行政違法并不是行政處罰的唯一前提,對行政相對人而言,其應受行政處罰除違法行政行為存在外,這一違法行為還應是行政法律規范規定的應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行為輕微、危害后果不大,不需要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就不需要實施行政處罰。對嚴重違法構成犯罪的行為,需要實施的是刑罰,而不是行政處罰。第三,行政處罰的對象是違反行政

20、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第四,行政處罰在處罰性質上屬于行政制裁。三、行政處罰與相近概念的區別1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是十分相似的行政法術語,它們都屬于行政法性質的法律制裁,都由法定行政主體予以實施。但是,兩者仍是不同的。 (1)所針對的對象不同。(2)制裁的方法與手段不同。(3)制裁的依據不同。(4)救濟途徑不同。 2行政處罰與刑罰的區別。(1)權力歸屬不沒。(2)實施懲罰的主體不同。(3)實施處罰的對象不同。(4)所依程序不同。(5)種類不同。3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執行的區別。(1)性質不同。(2)目的不同。(3)實施的機關不盡相同。4行政處罰中的罰款與執行罰。行政處

21、罰中的罰款與執行罰在外部形態上比較相似,它們都由行政主體實施,都是罰沒款項,因而較容易混淆。但兩者是不同的。執行罰是行政主體對負有行政法義務而無正當理由不予履行的相對人,加以罰款,以迫使義務人盡快履行義務的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由此,它與行政處罰有下列區別:(1)兩者的屬性不同。行政處罰中的罰款是制裁、懲罰性的措施,針對違法行為;執行罰是執行性、督促性的措施,針對沒有按期履行義務的行為。(2)兩者的目的不同。(3)運用的方法不同。(4)兩者發生的時間不同。四、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是指由法律規定的實施行政處罰時必須遵守的準則。它貫穿于行政處罰的全過程,對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提出了原則

22、性的要求,具有普遍性的指導意義。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有參見王連昌主編:行政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第188189頁。: 1處罰法定原則。2公正、公開原則。 3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 4保障被處罰人合法權益的原則。5行政處罰不能取代其他法律責任原則。第二節 行政處罰的種類及其設定一、行政處罰的種類據統計我國行政處罰的種類多達120余種,各種行政處罰按其性質可分為四類參見王連昌主編:行政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第190頁。:1申誡罰。亦稱聲譽罰是行政處罰機關向相對人發出警告,申明其具有違法行為,通過對其名聲、信譽等施加影響,引起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在違法。申誡罰屬于行政處

23、罰中最輕的處罰種類。具體包括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檢討、責令悔過等,其中以警告最為典型和常用。2財產罰。財產罰是對違法者剝奪一定財產或者科以財產給付義務的處罰類型,即剝奪其某種財產權的處罰。經常使用的有罰款、沒收非法財產或非法所得等。3行為能力罰。亦稱資格罰,是一種取消或限制某種行為能力或資格的處罰類型,一般來說,該行為能力或資格是個人、組織賴以從事某種活動的條件,不具備該行為能力或資格,就無法從事某種活動。主要有吊扣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等。4人身罰。又稱人身自由罰,是指短期內限制或剝奪違法者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屬于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種類,典型的人身罰就是行政拘留。人身罰只能由法律規定

24、,由公安機關行使,以防人身罰的濫用。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種類,我國行政處罰法明確列舉了警告、罰款、沒收非法財物和非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拘留這六種行政處罰的基本種類,下面僅對這六種行政處罰作以簡要說明。(1)警告。(2)罰款。(3)沒收非法財物和非法所得。(4)責令停產停業。(5)暫扣許可證和執照。(6)拘留,也稱行政拘留。除上述行政處罰種類之外,我國行政處罰法還確認,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都屬于合法有效的處罰種類,如對外國人違法的驅逐出境處罰。二、行政處罰的設定 行政處罰的設定,是指國家機關依照職權和實際需要,在有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中,創制或設立行政

25、處罰的權力。我國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處罰權設定作了以下規定:1法律設定的行政處罰種類。2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處罰種類。3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處罰種類。4規章設定的行政處罰種類。行政處罰法規定,在法律、法規已作行政處罰規定的情況下,規章只能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規章可以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的罰款這兩種行政處罰。此外,國務院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直屬機構雖無規章制定權,但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在國務院授權的情況下,也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的罰款這兩種行政處罰。對于規章規定的罰款數額有兩種情況:其中部門規章規定的罰款由

26、國務院限額。國務院對此作出的規定是,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規章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1000元,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設定罰款不得超過違法所得的3倍,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設定罰款不得超過10000元。超過上述限額的,應當報國務院批準。地方規章設定的罰款限額,由省級人大常委會規定,可以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除上述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可設定行政處罰以外,其他任何規范性文件都不得設定。第三節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及管轄一、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也就是有權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它不等同行政主體。在我國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包括以下

27、幾類:(一)具有法定處罰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具有法定處罰權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指法律、法規明確賦予行政處罰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將治安管理的處罰權明確賦予給了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就屬于具有治安管理處罰方面法定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二)經特別決定而獲得行政處罰權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指某一行政機關經過國務院決定或者經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后,可以行使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這種行政處罰權來自有關機關的特別決定,其目的是為了實施綜合執法,精簡機構,提高效率,減少職權糾紛。(三)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性質上都不是國家行政機關,但因國家行政管理的需要,有些

28、法律、法規規定專門賦予這類組織行使一定的行政處罰權。如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就賦予衛生防疫站在食品衛生管理方面的處罰權,根據這種授權,該類組織就成為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四)行政機關依法委托的組織 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在性質上也不是國家行政機關,但因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將自己具有的行政處罰權委托其行使,受委托的組織成為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受委托的組織只能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代替該行政機關實施處罰,處罰的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處罰法第19條對這種受委托的組織應當符合的條件作了規定。 二、行政處罰的管轄行政處罰的管轄,是指行政機關之間對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的權限分工

29、。行政處罰的管轄包括職能管轄、地域管轄、級別管轄和指定管轄等幾種情況。(一)職能管轄。這是由依法管理不同事項的行政主體依據各自的法定職權在實施行政處罰上所作的分工。職能管轄通常由各種行業性的行政法律、法規作出具體規定。如工商法律、法規規定稅務行政機關稅收違法案件實施稅務處罰等等。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行政處罰由“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這就明確了行政處罰的職能管轄問題。(二)地域管轄。(三)級別管轄。(四)指定管轄。除以上四種管轄以外,對法律、行政法規另有管轄規定的,按規定的情況實施管轄。如在有些情況下,單行的法律、行政法規對某個具體的行政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管轄權已作出了特別規定,行政機關

30、就按照這一特別規定執行。第四節 行政處罰的適用一、行政處罰適用的概念行政處罰的適用,是指行政處罰主體對應罰對象具體運用行政處罰法規范、實施行政處罰的活動。行政處罰適用要對行政處罰的法律原則、方法、程序等進行具體運用,因而它是行政處罰過程中具有決定意義的環節。二、行政處罰適用的條件行政處罰適用的條件亦即在什么情況或狀態下能夠進行處罰,在什么情況或狀態下不能進行處罰。行政處罰適用的條件包括事實條件、主體條件、對象條件、程度條件和時效條件。1行政處罰適用的客觀事實條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違法行為的事實存在。2行政處罰適用的主體須符合條件,即行政處罰必須由法定的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資格主體實施。3受

31、罰對象必須是違犯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違法者,并且達到責任年齡,具備責任能力。4違法行為應達到依法該受處罰的程度。三、行政處罰適用的原則1行政處罰與責令糾正并行原則。行政處罰法第23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只是手段,其目的不是為罰而罰,而是在于糾正違法和防范違法。因此,行政處罰主體在行使行政處罰權時,同時有權責令受罰對象糾正其違法行為,改正其違法行為。如果行政處罰主體對違法行為只是一罰了之,對違法行為及其后果不令其糾正而任其存在,這樣并不能達到行政處罰的目的,反而會產生以處罰認可違法的不良后果。行政處罰和責令糾正是針對同一違法行為同時采取

32、的兩種手段,兩者不能替代,不能只罰不管,也不能管而不罰。2一事不兩次以上罰款原則。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即“一事不再罰款”的原則,對此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1)“同一個違法行為”即同一個違法事實,包括一個行為(或事實)違反一個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即同一性質的一個違法行為;也包括一個行為違反幾個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即不同性質的一個違法行為。“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包括多個違法行為,也不包括“同一類違法行為”。“同一類違法行為”是指當事人在一個違法行為結束后,又實施了相同的違法行為,該違法行為處于連續狀態,表明當事人實施了多個違法行

33、為。對于這兩種違法行為可以分別予以處罰。(2)當事人的一個行為同時違反了兩個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給予兩次處罰,如果處罰是罰款的則只能適用一次,另一次處罰可以吊銷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或責令停止停業等形式,但不能再罰款。(3)同一性質的同一個違法行為,可以依法給予罰款以及其他處罰形式的并處,但不能罰款兩次。當事人的一個違法行為違反了一個法律法規,如果法律法規規定處罰實施機關可以并處處罰的,可以并處,如沒收并處罰款、罰款并處吊銷執照等。(4)行政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同時構成犯罪的,在被追究刑事責任后依法還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仍可適用行政處罰。3行政處罰折抵刑罰的原則。行政處罰法第

34、二十八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給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這是對行政處罰折抵刑罰原則的規定,也是“一事不再罰”原則的重要體現。行政處罰可以折抵刑罰僅限于違法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而不是兩個或多個違法行為;僅限于已經執行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已經判處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已經執行的罰款可以折抵已經判處的罰金,其它行政處罰則不能折抵刑罰。4行政處罰追責限時原則。追責限時是指對違法行為予以追究的有效期限。如果超過這個期限,就不再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規定,違

35、法行為在2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這就是追責時效的規定。對2年的計算方法是: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2年時效,如果違法行為有連續狀態或者繼續狀態的,則要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2年時效。此外,其它法律針對某類行政處罰的特點,專門另行規定了追責時效,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追究治安違法行為的時效為6個月,海關法規定追究走私行為的時效為3年。對于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應按專門規定執行。四、行政處罰的適用方法行政處罰的適用方法是行政處罰運用于各種行政違法案件和違法者的方式或方法。行政處罰主體在行政處罰適用中,應針對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處罰方法,下面僅介紹幾種主要的處罰方法。1不予處罰。不予處罰是對某

36、些具有違法行為的人因有特定情形而不實施處罰,以正確實現行政處罰的適用目的。行政處罰法規定有下列情況者不予處罰:(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2)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3)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超過追責時效的,也不再予以處罰。 2從輕或減輕處罰。從輕處罰,是指對違法當事人在法定的處罰幅度內就輕、就低予以處罰,但不能低于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度。減輕處罰,是指對違法當事人在法定處罰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給予處罰。從輕或減輕處罰針對以下幾種情況:(1)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脅迫

37、有違法行為的;(4)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5)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3從重處罰。從重處罰,是指對違法當事人在法定處罰方式或幅度內,適用嚴厲的處罰方式或就高、就重予以處罰。從重處罰主要針對以下幾種情況:(1)違法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2)在結伙實施違法中起主要作用的;(3)多次違法,屢教不改的;(4)脅迫誘騙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違法的;(5)抗拒、妨礙執法人員查處其違法行為的;(6)對檢舉人、證人打擊報復的;(7)隱匿、銷毀、偽造有關證據,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的。 4分別處罰。分別處罰,是指對同一違法行為中的多個當事人或者對同一當事人不同種類的多個違法行為分別加以確定

38、,并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分別處罰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對兩人以上共同實施同一違法行為,處罰實施機關應根據他們各自在違法活動中的情節及危害后果,分別給予處罰并分別執行;(2)對一人同時實施了兩個以上不同種類的違法行為,由同一個處罰實施機關管轄的,處罰機關應對其多個違法行為分別處罰,然后合并執行;(3)法人、其他組織等團體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應對單位、單位的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罰并分別執行。第五節 行政處罰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指處罰實施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步驟、過程和方式。行政處罰程序屬于行政程序中的一種。行政處罰程序包括簡易程序、一般程序、聽證程序和執行程序。一、行政處罰程序共同適用的原

39、則 行政處罰法第30、31、32條分別規定了行政處罰程序共同適用的原則,是簡易程序、一般程序、聽證程序和執行程序都必須遵守的原則。(1)查明事實后,才決定處罰。(2)告知當事人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3)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申辯權。二、簡易程序1簡易程序是當場實施處罰的一種簡便程序。這種程序手續簡單、時間快、效率高,但只能針對案情簡單、清楚,處罰較輕的違法案件。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處罰的違法案件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案情方面,違法事實確鑿、清楚;(2)在處罰依據方面,有法定的依據;(3)在處罰程序上,對公民是處以5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處罰、對

40、單位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2簡易程序的主要過程(1) 執法人員應表明身份,向當事人出示身份證件,讓當事人知道執法人員的身份 (2) 確認違法事實,告知處罰的理由、依據,告知當事人有陳述權、申辯權。(3)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4)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將交付當事人,告知當事人可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5)執法人員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三、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也稱普通程序,是對一般違法案件實施處罰的基本程序。這種程序手續相對嚴格、完整,適用廣泛,在適用范圍上可與適用聽證程序的案件相重合。主要過程有:1立案。立案是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對所發現的、應當追究法律責任違法活動,將

41、其登記并確立為應受到調查處理的案件的活動。立案的條件是:行政機關經審查認為有違法行為發生;違法行為是應受行政處罰的行為;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且歸本機關管轄;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立案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應當填寫專門格式的立案報告表,立案后應指派承辦人員負責案件的調查工作。2調查取證。3決定處理。4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于決定給予行政處罰的,必須制作符合法律形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2)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3)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4)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

42、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6)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5決定書的送達。四、聽證程序聽證程序是指對重大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前,在違法案件調查承辦人員一方和當事人一方的參加下,由行政機關專門人員主持聽取當事人申辯、質證和意見,進一步核實證據和查清事實,以保證處理結果合法、公正的程序。1聽證程序的特征。(1)聽證是行政機關主持的并由利害關系人參加的程序,行政機關在聽證程序中既是調查者、主持者,又是行使處罰裁決或決定的主體;(2)聽證具有公開性,可以有效防止行政人員的腐敗和權力濫用,從而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3)聽證

43、程序的適用以當事人的申請為前提;(4)聽證程序只適用行政處罰的特定案件,并非所有的行政處罰案件都適用聽證程序;(5)組織聽證是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2聽證程序的適用范圍。行政處罰法規定,對幾種較重大的行政處罰適用聽證程序。這幾種行政處罰是:(1)責令停產停業的處罰;(2)吊銷許可證或執照的處罰;(3)較大數額罰款的處罰等。屬于聽證適用范圍的較大數額的罰款,其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權力機關或者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于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作出具體規定,這類規定一律應予以公布。行政機關在作出上述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

44、機關應當組織聽證。3聽證主持人員。為了正常有效地進行聽證活動,行政機關應確定主持聽證的工作人員。一般應指定法制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主持聽證,行政機關未設立法制工作機構的,則可以指定其內部非承辦違法案件部門的工作人員主持聽證,以避免聽證主持人本身就是違法案件承辦人或者與違法案件承辦人有利害關系。4聽證的舉行。聽證活動的進行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3日內提出。(2)行政機關應在聽證的7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3)聽證應公開舉行,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的除外。(4)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委托1至2人(包括律師)代理。如認為聽證

45、主持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權申請其回避。(5)聽證的步驟主要分為:由聽證主持人核對參加者的身份,并宣布聽證會開始;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予以行政處罰的理由;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雙方辯論和當事人作最后的陳述。(6)聽證應制作聽證筆錄,交當事人審閱無誤后簽字或蓋章。4經聽證后,行政機關根據聽證的情況及聽證筆錄,作出是否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的最后決定。五、執行程序執行程序,是行政機關對受罰人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處罰決定的程序活動。對于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行政處罰法規定,對于罰款處罰,實行決定處罰機關與收繳罰款機構相分離制度,即作出罰款處罰決

46、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能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銀行繳款。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當場收繳:1依法給予20元以下罰款的。 2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3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當事人向指定銀行繳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自己提出,可以實施當場收繳罰款。對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0%加處罰款。2依法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一時難以繳清罰款的,經申請并由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六、違法實

47、施行政處罰及其法律責任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依法公正地實施行政處罰。六、行政機關在適用行政處罰過程中常見錯誤或失誤1、程序方面示證;處罰后補證;不告知或告知時間顛倒,或告知錯誤(如復議、起訴時間沒有統一到復議法和行政訴訟的規定上來);證據保全不經批準或不登記或登記不細致明確;不執行罰、繳分離制度;等等等等。2、證據方面不確實。用傳來證據或大量言詞證據定性;語義不通邏輯混亂;使得客觀事實真相產生合理懷疑。不充分。六合要素五大情節缺乏,形成不了完整的證據鏈。3、適用法律方面不引用或只引用違法及處罰法條中之一;引用不具體;引用作廢的法條;引用的法條與查明的違法事實不對應;4、法律文書表

48、述及制作、送達方面語義不通,邏輯混亂;漏項;送達時間及方式上自相矛盾本章小結行政處罰是指具有法定處罰管轄權的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實施的一種行政制裁。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民事制裁有明顯不同,也不同于行政處分和執行罰。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是指由法律規定的實施行政處罰時必須遵守的準則。這些基本原則包括;處罰法定原則;公正、公開原則;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一事不兩次以上罰款的原則;行政處罰不能取代其他法律責任原則。行政處罰的種類很多,按其性質可以分為申誡罰、財產罰、能力罰和人身罰四類。行政處罰是由有權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機關之間在對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

49、時要有明確的權限分工。行政處罰的管轄包括職能管轄、地域管轄、級別管轄和指定管轄等幾種情況。行政處罰的適用是指行政處罰主體對應受罰的對象具體運用行政處罰法規范,實施行政處罰的活動。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應把握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從重處罰、分別處罰、追責時效的具體運用。行政處罰的程序是指處罰實施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步驟、過程和方式。行政處罰的程序有簡易程序、一般程序、聽證程序和執行程序。聽證程序是指重大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前,在違法案件調查承辦人員一方和當事人一方的參加下,由行政機關專門人員主持聽取當事人申辯、質證和意見,進一步核實證據和查清事實,以保證處理結果合法、公正的程序。 關鍵術語

50、行政處罰 行政處分 處罰法定原則 一事不再罰原則 人身罰(人身自由罰) 行政拘留 行為罰(又稱資格罰、能力罰) 財產罰 申誡罰(聲譽罰) 執行罰核心練習 一、填空題1行政處罰的前提是行政相對方 。2行政處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對其系統內部 的公務實施的一種 。3按行政處罰的性質為標準,行政處罰可分為 、 、 、 四類。4目前,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人身罰有兩種形式,即 和 。5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 以外的行政處罰。6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 、 以外的行政處罰。7對行政處罰的管轄發生爭議的,報請 指定管轄。8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 的行政處罰。9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應當向當事

51、人出示 證件。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 。10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 日內提出。11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 的機構分離。12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13財產罰的具體形式主要有 、 。14行政處罰法規定,違法在 年內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作為例外,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時效 。15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 、 等行政處罰,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二、選擇題1下列行為中,屬于行政處罰行為的是( )。 a、行政征收 b、行政沒收 c、行政征用 d、查封扣押2下列行為中屬于非行政處罰的是( )。 a、沒收財物

52、 b、開除公職 c、行政拘留 d、罰款3下列行政處罰中屬于行為罰的有( )。 a、責令停產停業 b、行政拘留 c、勞動教養 d、吊銷營業執照4下列屬于申誡罰(聲譽罰)的有( )。 a、警告 b、記過 c、通報批評 d、公布開除5行政機關作出( )行政處罰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a、責令停產停業 b、吊銷營業執 c、行政拘留 d、數額較大的罰款6行政處罰的聽證程序為( )。 a、聽證提出 b、聽證通知 c、作出處罰決 d、舉行聽證會,制作聽證筆錄7行政處罰法定原則的含義有( )。 a、處罰的主體是法定的主體 b、處罰的程序是法定的 c、處罰的依據是法定的 d、處罰的對象是法定

53、的8行政處罰應遵循的最主要的原則有( )。 a、處罰法定原則 b、公正公開原則 c、一事不再罰原則 d、過罰相當原則9一般說來,有( )情形之一的,對行為者不處罰。 a、無責任能力者違法的 b、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致違法的 c、因意外事故而致違法的 d、醉酒后沒有故意違法的10行政處罰只能( )。 a、對有行政隸屬關系的人實施 b、由公安機關執行 c、處罰公務員或公民個人,而不能處罰單位或組織 d、是國家特定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的個人或組織依法實施的懲戒措施11對顯失公正的行政決定,人民法院可以判決( )。 a、撤銷 b、被告履行 c、變更 d、部分撤銷12對偷、漏關稅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哪一個機關給予處罰( )。 a、海關 b、稅務機關 c、財政機關 d、工商管理機關13行政處罰決定屬于( )。 a、抽象行政行為 b、具體行政行為 c、要式行政行為 d、應申請的行政行為14對受罰人無故拒不執行已生效的罰款決定,行政機關可依法予以( )。 a、執行罰 b、行政處罰 c、代執行 d、適當減免15行政機關吊銷任職資格證書的行為,屬于( )。 a、人身罰 b、行為罰 c、執行罰 d、行政處分三、判斷題1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都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者實施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