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投資融資決策2_第1頁
項目投資融資決策2_第2頁
項目投資融資決策2_第3頁
項目投資融資決策2_第4頁
項目投資融資決策2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8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二部分 項目融資 一、項目融資概述 項目融資的概念 項目融資的作用 項目融資的特點 項目融資的參與者 項目融資步驟 項目融資的結構 項目融資的概念 傳統的融資方式是一個公司主要利用自身的資信能力安排融資。外部資金擁有者在決定是否投資或是否提供貸款時的主要依據是公司作為一個整體的資產負債、利潤及現金流量狀況,對具體項目的考慮是次要的。 項目融資是為一個特定項目所安排的融資,貸款人在最初考慮安排貸款時,以該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以該項目資產抵押作為貸款的安全保障。如果項目的經濟強度不足以保障貸款安全,則貸款人可能需求借款人以直接擔保、間接擔保或其它形式給予項目附加的信用支持。 項目融資的特點 項目導向 主要依賴于項目的現金流量和資產而不是依賴于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 有限追索 風險分擔 非公司負債型融資 ( off-balance finance) 貸款的信用支持結構多樣化 利用蔽稅收益降低融資成本 融資結構復雜 , 融資成本較高 項目融資的作用 為超過投資者自身籌資能力的大型項目融資 。 為政府建設項目提供形式靈活多樣的融資,滿足政府在資金安排方面的特殊需要。 為跨國公司海外投資項目安排有限追索權融資,以限制項目風險。 利用財務杠桿實現公司的目標收益率。 在一定程度上隔離項目風險與投資者的風險。 項目融資的參與者 直接主辦者(通常是項目公司) 實際投資者 貸款銀行 (通常是多家銀行組成的國際銀團 ) 產品購買者或設施使用者 工程承包商 設備、材料、能源供應商 融資顧問 有關政府機構 法律與稅務顧問 項目融資參與者之間的基本合同關系 融資顧問 項目投資者 法律 / 稅務顧問項目公司管理公司銀行租賃公司其它金融機構設備、能源、原材料供應商項目產品購買者工程公司工 程 建 設 合 同產品銷售或設 施 使 用 合 同供應合同擔保 股本資金貸款 / 租賃項目管理合同完成項目融資的階段與步驟 投資決策分析 項目可行性研究 , 投資決策 融資決策分析 融資方式 、 融資目標 、 融資顧問選擇 融資結構分析 設計項目投資結構 、 融資結構和資金結構 融資談判 選擇銀行 、 發出項目融資建議書 、 組織貸款銀團 、 起草融資法律文件 、 融資談判 項目融資的執行 簽署融資文件 、 執行投資計劃 、 控制與管理項目風險 項目融資成功的條件 認真完成項目的評價和風險分析工作 確保項目融資法律結構嚴謹無誤 及早確定項目的主要資金來源 保證項目管理結構的合理性 建立相應的平衡制約機制,明確規定項目的決策程序,妥善處理項目投資 (或參與 )各方的利益沖突 保證項目的主要投資者投入足夠的資源,并承擔起項目的管理責任 組織一支有經驗的盡職的項目管理隊伍 充分利用各項目參與方對項目利益的追求和熱情 項目融資的基本要素 項目權益投資結構 項目資產所有權結構,即投資者對項目資產權益的法律擁有形式 項目融資結構 融資方式及其組合 , 常用的融資方式包括:投資者直接融資 、 通過項目公司融資 、 利用 “ 設施使用協議 ” 融資 、 生產貸款 、 杠桿租賃 、 BOT方式等 項目資金結構 股本資金 、 準股本資金 (無擔保貸款 、 可轉換債券 、貸款擔保存款 、 備用信用證等 )和債務資金的形式 、比例及來源 項目的信用保證結構 二、項目投資結構 項目投資結構指 項目資產所有權結構,主要的投資結構有: 公司型合資結構 合伙制結構 契約型合資結構 信托基金結構 投資結構設計考慮的主要因素 項目資產的擁有形式 擁有公司股份或直接擁有部分項目資產 項目產品的分配形式 分配產品或分配利潤 項目管理的決策方式與程序 不同投資者的決策和管理權、實際參與管理的形式及程度、決策機制 債務責任 項目現金流量的控制 稅務安排 會計處理 考慮投資比例、財務策略、法律法規 投資的可轉讓性 轉讓程序、轉讓成本、借款人違約的處理 項目類型 資金投入量、產品類型、市場狀況 投資者的長期發展計劃 資本運作、資源控制 公司型合資結構 公司是獨立于其投資者的法律實體。 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是由國家有關法律以及公司章程所決定的。 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擁有并有權處置所有公司資產,同時承擔一切有關的債務。公司對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擁有和處置權不受其股東變化的影響。 投資者通過持股擁有公司,通過選舉任命董事會成員對公司的運作進行管理。 公司型合資結構的優缺點 優點: 有限責任 融資安排比較容易 投資轉讓比較容易 股東之間關系清楚 可以安排非公司負債型融資結構 缺點: 對現金流量難以直接控制 稅務靈活性差 簡單的公司型合資結構 投資者 A 投資者 B 投資者 C合資公司貸款銀行抵押 + 擔保貸款持股收購新西蘭鋼鐵聯合企業的合資公司結構 合資協議B 公司 C 公司 D 公司A 公司2 億新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控股公司新西蘭鋼鐵聯合企業100 新元普通股票管理公司( A 公司的子公司 )貸款協議國際銀團抵押 + 擔保貸款50% 10%10%30%100%100%收購新西蘭鋼鐵聯合企業的合資公司出資比例 單位:百萬元 公司持股比例( % )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稅務虧損總計實際投資占總投資比例 ( % )A 公司 50 75 75 3 7 . 5D 公司 30 45 50 95 4 7 . 5B 公司 10 15 15 7 . 5C 公司 10 15 15 7 . 5合計 100 150 50 200 100普通合伙制結構 普通合伙制結構中的合伙人稱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s)。普通合伙制中所有的合伙人對于合伙制結構的經營、債務、以及其它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負有連帶的無限責任。 普通合伙制結構一般被用來組成一些專業化的工作組合,例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及作為一些小型項目開發的投資結構。 普通合伙制結構中投資者 (合伙人 )以合伙的形式共同擁有資產,進行生產經營,并以合伙制結構的名義共同安排融資。 合伙制結構的特點 合伙制的資產是由合伙人所擁有 合伙人對普通合伙制項目的債務承擔個人責任; 每個合伙人均可以要求以所有合伙人的名義去執行合伙制項目的權利; 在合伙制解散時 , 合伙人給予合伙制的貸款要在所有外部債權人收回債務之后才能收回; 合伙制結構的法律權益轉讓必須要得到其它合伙人的同意; 普通合伙制結構中 , 每個合伙人都有權參與合伙制的經營管理; 合伙制結構中對合伙人數目一般有所限制 。 采用普通合伙制的項目投資結構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合伙項目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合伙協議融資安排通過項目子公司建立的普通合伙制 投資者合伙制項目項目子公司項目子公司項目子公司投資者 投資者合伙協議采用合伙制結構進行項目融資的優缺點 優點: 稅務安排具有靈活性 : 合伙人可將從合伙制結構中獲取的收益(或虧損)與其它來源的收入進行稅務合并。 缺點: 無限責任 每個合伙人都具有約束合伙制的能力 融資安排相對比較復雜 有限合伙制結構 有限合伙制結構需要包括至少一個普通合伙人和一個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 普通合伙人負責合伙制項目的組織和經營管理,并承擔對合伙項目債務的無限責任;而有限合伙人不參與項目日常管理,對合伙項目的債務責任限于已投入和承諾投入的資本。 有限合伙制結構是通過有限合伙制協議組織起來的,在協議中對合伙各方的資本投入、項目管理、風險分擔、利潤及虧損分配的比例和原則等均需要有具體的規定。 有限合伙制項目投資結構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協議有限合伙制項目有限合伙協議有限合伙人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融資協議擔保管理協議有限合伙制結構的吸引力所在 有限合伙制具備普通合伙制在稅務安排上的優點,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責任連帶問題。 在有限合伙制項目中,普通合伙人一般是在該項目領域具有技術管理特長的公司。出于資金、風險、投資成本等多方面的考慮,吸收有限合伙人參與投資,分擔風險并分享利潤。 有限合伙人可以利用項目前期虧損和投資優惠獲得稅務上的好處。并可借參與有限合伙制項目進入某贏利前景較好而自身不具備技術和管理能力的投資領域。 契約型合資結構 契約型合資結構根據投資者間的合資協議建立 。 在契約型合資項目中 , 每個投資者直接擁有全部項目資產的一部分; 根據項目投資計劃 , 每個投資者投入一定比例的資金 , 并有權獨立處置相應比例的最終產品; 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是合作關系而非合伙關系 , 每個投資者都不能代表其它投資者 , 對其它投資者的債務或民事責任也不負共同和連帶責任 。 由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重大決策 , 項目管理委員會指定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日常管理 。 項目管理委員會的組成 、 其決策方式與程序 , 項目經理的責任 、 權利和義務 , 由合資協議或者單獨的管理協議規定 。 契約型合資結構的優缺點 (適用于產品“可分割”的項目) 優點: 投資者不承擔連帶責任和共同責任 稅務安排靈活 融資安排靈活 投資結構設計靈活: 可在合同法的規范下,按照投資者的目標通過合資協議安排投資結構。 缺點: 結構設計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因素 投資轉讓程序比較復雜 管理程序比較復雜 缺乏現成的法律規范管理行為,投資者權益要依賴合資協議來保護 簡單的契約型合資結構 貸款銀行 貸款銀行 貸款銀行融資安排 融資安排 融資安排投資者 投資者 投資者合資協議契約型合資項目項目產品投資者 投資者 投資者信托基金結構 信托基金結構是一種投資基金管理結構,在投資方式上屬于間接投資形式。 信托基金的參與者包括: 信托單位持有人( Unitholders) 信托基金受托管理人( Trustee) 代表信托單位持有人持有信托基金結構的一切資產和權益,代表信托基金簽署法律文件。受托管理人一般由銀行或受托管理公司( Trust Company)擔任。 信托基金經理( Manager) 由受托管理人任命,負責信托基金及其投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 信托基金結構的特征 信托基金通過信托契約( Trust Deed)建立,信托契約是規范信托單位持有人、信托基金受托管理人和基金經理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基本協議。 信托基金在法律上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受托管理人承擔信托基金的起訴和被起訴的責任。 受托管理人受信托單位持有人的委托持有資產,信托單位持有人對信托基金資產按比例擁有直接的法律權益。 受托管理人作為信托基金的法定代表,其所代表的責任與個人責任不能分割。但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同意受托管理人的債務責任限于信托基金資產。 典型的信托基金投資結構 信托單位持有人信托單位持有人協議信托基金信托協議信托基金受托管理人管理協議信托基金經理項目銀行融資安排信托基金結構的優缺點 優點: 有限責任 融資安排比較容易 項目現金流量的控制相對比較容易 缺點: 稅務安排靈活性差 投資結構比較復雜 項目融資中信用保證包含的新內容 銀行對項目現金流量的控制 項目經營收入必須進入指定的專門銀行帳戶 融資協議中要規定該帳戶資金的用途、使用范圍、使用手續、以及使用的優先序列。典型的優先序列是:生產成本;項目再投資;債務還本;項目擴建及發展;投資者的利潤分配。 銀行對項目決策程序的控制 保證涉及資金的決策不損害貸款銀行的利益。 銀行對項目資產處置權的控制 超過一定金額的資產處置須經貸款銀行批準。 投資結構對項目融資安排的影響 貸款的分割 公司型合資結構作為一個整體有利于銀行對項目現金流量、決策權和資產處置權的監控; 非公司型合資結構由于貸款分割增加增加了銀行對項目監控的難度。 交叉擔保及其優先序列 非公司型合資結構中若某一投資者同時 交叉違約 和 融資違約 ,會涉及違約處理的優先序問題 對債務追索權的限制 對項目資產的控制 合資協議中的一些關鍵性條款 合資項目的經營范圍 投資者在合資項目中的權益 項目的管理和控制 項目預算的審批程序 違約行為的處理 融資安排 優先購買權 決策僵局的處理方法 三、主要的項目融資模式 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融資模式 投資者通過項目公司安排項目融資模式 以“設施使用協議”為基礎的項目融資 以“杠桿租賃”為基礎的項目融資 以“生產支付”為基礎的項目融資 BOT模式 項目融資模式設計考慮的因素 實現有限追索 分擔項目風險 通過稅務安排降低投資成本和融資成本 有效地利用財務杠桿 項目融資與市場安排之間的關系 近期和遠期融資戰略的綜合考慮 實現非公司負債型融資 項目融資風險分擔的典型安排 擔保銀行 工程公司 項目投資者項目公司( 借款人 )貸款銀行信用保證: 工程合同的權益轉讓 工程擔保的權益轉讓工程履約擔保建設費用 擔保建設階段項目融資風險分擔的典型安排 債務償還項目公司 貸款銀行產品購買者信用保證: 銷 售 合 同 ( 及 擔 保 ) 的 權 益 轉 讓 建 立 銀 行 監 控 帳 戶 接 收 銷 售 收 入項目投資者盈 余 資 金銷 售 收 入產品擔保經營階段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融資 (一 ) 根據合資協議,投資者分別投入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統一安排項目融資,由各投資者獨立與貸款銀行簽協議; 投資者按投資比例合資組建一個項目管理公司,負責項目建設,代表投資者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監督項目建設,支付項目建設費用; 項目建成后,項目管理公司負責項目的經營與管理,并作為投資者的代理人銷售項目產品; 項目的銷售收入進入貸款銀行監控下的賬戶,按融資協議中規定的資金使用的優先序列用于支付生產費用、再投資,到期債務及盈余資金分配。 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融資的結構之一 項目投資者盈余資金自有資金合資項目管理公司工程公司合資項目產品產品購買者貸款資金生產費用資本再投入銷售收入貸款銀團銀行監控帳戶債務償還合資協議銷售代理協議項目工程合同銷售合同融資協議管理協議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融資 (二 ) 投資者按照投資比例,直接支付項目的建設費用和生產費用,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自行安排融資; 項目投資者根據合資協議組建合資項目,任命項目管理公司負責項目的建設和生產管理 項目管理公司代表投資者安排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組織原材料供應,并根據投資比例將項目產品分配給項目投資者; 投資者按協議規定的價格購買產品,銷售收入根據與貸款銀行之間簽訂的現金流量管理協議進入貸款銀行監控帳戶,并按照資金使用優先序列進行分配。 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融資的結構之二 貸款銀行 貸款銀行項目投資者 項目投資者建設、生產費用建設、生產費用項目管理公司銷售收入合資項目銷售收入產品 產品工程公司債務償還債務償還盈余資金盈余資金生產費用生產費用融資安排 融資安排現金流量管理合資協議產品購買協議 產品購買協議項目工程合同現金流量管理產品購買者產品購買者供應商供應合同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融資的優點 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投資戰略需要較靈活地安排融資結構 不同投資者可以根據需要在多種融資方式和資金來源中進行自主選擇和組合 投資者可以根據項目現金流和自身資金狀況較靈活地安排債務比例 信譽好的投資者可以充分利用其商業信譽得到優惠的貸款條件 投資者直接擁有項目資產并控制現金流量,有利于作靈活的稅務安排 投資者直接安排項目融資缺點 貸款由投資者安排并直接承擔債務責任,實現有限追索在法律上相對較復雜 若不同投資者在信譽、財務狀況、營銷和管理能力等方面不一致,以現金流量及項目資產作為融資擔保和抵押在法律上就較為復雜; 在安排融資時需要劃清投資者在項目中所承擔的融資責任和其它業務責任之間的界限。 較難安排成為非公司負債型融資 通過項目公司安排項目融資 兩種基本形式: 通過項目子公司安排融資 建立項目子公司,以該子公司的名義與其它投資者組成合資結構安排融資。由于項目子公司缺乏必要的信用記錄,可能需要投資者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和保證。 通過項目公司安排融資 由投資者共同投資組建一個項目公司,以項目公司的名義建設、擁有、經營項目和安排有限追索融資。項目建設期間,投資者為貸款銀行提供完工擔保。 投資者通過項目公司安排融資 股東協議 項目投資者股本資金 完工擔保項目工程合同工程公司建設費用紅利項目公司貸款資金融資安排貸款銀行債務償還市場安排銷售收入產品投資產品購買者項目投資者直接安投資者通過合伙制項目安排融資 項目投資者 項目投資者 項目投資者合伙制項目建設費用工程公司貸款資金貸款銀行資產抵押產品承購合同轉讓生產費用債務償還現金流量管理盈余資金產品銷售收入合伙協議產品承購合同 *項 目 工程合同融資協議產品承購安排通過項目公司安排項目融資的優點 法律關系較簡單, 便于銀行就項目資產設定抵押擔保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