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PAGE2—附件山東省“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征求意見稿)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加快解決全省人民群眾關心的噪聲污染問題,推進“十四五”期間聲環境質量改善。到2025年,16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二、提高聲環境管理水平,推動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一)推動噪聲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設。制定山東省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和修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機場凈空管理、文化娛樂市場管理等規定時,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有效銜接。(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民航山東監管局、民航青島監管局按職責負責)(二)定期發布聲環境質量狀況信息。2025年起,各市及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發布本行政區域內的聲環境質量狀況信息。(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三)開展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評估。各市、縣(市、區)及時劃分、調整聲環境功能區,同步開展聲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布設、調整工作。2023年6月底前,濟南、青島市完成評估和整改方案制定工作,2023年年底前,其他城市完成相應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四)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2024年年底前,青島、東營、煙臺市完成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定試點工作。逐步推動全省其他城市開展劃定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三、加強噪聲源頭管控,落實新增污染源防治要求(一)完善相關規劃。制定或修改國土空間、交通運輸等相關規劃時,應當統籌考慮項目所產生的噪聲對周邊生活環境的影響,預留噪聲防治距離,提出相應規劃設計要求。編制、修改城市建設和交通有關專項規劃時,應依法開展規劃環評。(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民航山東監管局、民航青島監管局按職責負責)(二)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要求。新、改、擴建工業企業、線性工程等各類項目時,應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各類建設項目的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三)科學規劃噪聲敏感建筑物布局。噪聲敏感建筑物隔聲設計、檢測、驗收等應符合建筑環境通用規范、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等相關標準要求。科學規劃住宅、學校等噪聲敏感建筑物位置,明確相應噪聲防治要求,降低對敏感人群的影響。中小學校合理設置校內廣播時間,降低對周邊生活環境的影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按職責負責)(四)加強產品質量監管。根據國家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組織對生產、銷售、使用有噪聲限值國家標準的重點產品進行監督抽查,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四、明確聲環境質量改善責任,凝聚噪聲污染防治合力(一)落實聲環境質量改善責任。以文明城市創建為抓手,推動聲環境質量改善。未達到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編制聲環境質量改善規劃及實施方案。(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二)凝聚噪聲污染防治合力。各市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24年年底前,各市明確各部門噪聲監管職責,厘清權責邊界,并向社會公開。(各有關部門按職責負責)五、加強工業噪聲污染防治,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一)加強工業企業噪聲治理。排放噪聲的工業企業應采取可靠的減振、降噪措施,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要求。(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二)加強工業園區噪聲管控。優化園區內企業布局,合理設計物流運輸路線,盡量繞避噪聲敏感建筑物,采用低噪聲設備和運輸工具。嚴控噪聲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向鄉村居住區域轉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負責)(三)將工業噪聲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按照國家排污許可管理要求,依法將工業噪聲相關管理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結合本行政區域噪聲污染防治情況、聲環境質量改善需求、聲環境管理需求等,各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時完成噪聲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編制,并及時發布或更新。(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四)推動噪聲污染源自動監測。推動噪聲重點排污單位安裝、使用噪聲自動監測設備,依法開展自動監測,及時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六、加強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嚴控施工噪聲排放(一)落實建筑施工噪聲管控要求。明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噪聲污染防治責任和任務措施要求。建設單位應將噪聲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監督施工單位編制落實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設、施工單位要優先使用低噪聲設備、工藝,并加強與周邊居民溝通,有效減少居民反復投訴、持續投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二)嚴格施工管理。限制或禁用易產生噪聲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藝和設備。施工場地應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加強進出場地運輸車輛管理。建設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設置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并與監督管理部門聯網。規范夜間施工證明管理要求,依法落實夜間施工公示公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七、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推動各領域逐步治理(一)科學選線布線。新建交通干線應盡量繞避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改建、擴建經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快速路、軌道交通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制定噪聲污染防治方案,在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的路段設置聲屏障或采取減振、降噪等措施。(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國鐵濟南局按職責負責)(二)減少交通噪聲排放。嚴厲打擊機動車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以瞬間提速、轟鳴疾駛等方式制造噪聲行為。加強對渣土車、重型貨車等易產生噪聲污染交通工具的管控。及時養護道路,鼓勵鋪設低噪聲路面。在可能造成嚴重噪聲污染路段,采取安裝聲屏障、隔聲窗等降噪措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要開展噪聲監測和故障診斷,保持良好減振、降噪效果。(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負責)(三)合理設置禁行措施。根據聲環境保護需要,劃定禁止機動車行駛和使用喇叭等聲響裝置的路段、時間并向社會公告,設置標線、標志,通過安裝違法鳴笛抓拍、車輛限行等方式降低交通噪聲負荷。(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按職責負責)(四)推動船舶噪聲污染防治。加強內河、港口船舶行駛噪聲監管,行駛船舶應符合《內河船舶噪聲級規定》《海洋船舶噪聲級規定》等要求。(省交通運輸廳、山東海事局按職責負責)(五)細化鐵路噪聲污染防治要求。落實鐵路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強化部門聯動和行業監管。開展鐵路列車鳴笛噪聲污染綜合整治,推進市區鐵路道口平面改立交。鐵路運營單位應按規定開展噪聲監測。(省交通運輸廳、國鐵濟南局按職責負責)(六)強化民用機場周邊噪聲污染防治。落實民用機場周邊噪聲敏感建筑物禁建和限建區域劃定工作。完善民用機場選址及機場周邊區域相關規劃編制的協調工作。2025年年底前,濟南遙墻國際機場、青島膠東國際機場、煙臺蓬萊國際機場等年旅客吞吐量500萬人次以上機場基本具備民用航空器噪聲事件實時監測能力。(省自然資源廳、民航山東監管局、民航青島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負責)八、統籌社會生活噪聲管控,鼓勵社區居民自治(一)加強營業場所噪聲管控。采取優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使用空調器、冷卻塔、水泵、油煙凈化器、風機、發電機、變壓器、鍋爐、裝卸設備等可能產生噪聲污染設備、設施的,要做好減振、降噪措施。(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負責)(二)加強公共場所噪聲整治。針對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中容易引發噪聲擾民問題的廣場舞、健身、促銷、體育鍛煉等文體活動,督促落實公共場所管理者責任。公共場所管理者應明確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管控要求,鼓勵采取設置噪聲自動監測等方式加強管理。(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負責)(三)加強住宅區噪聲監管。居民住宅安裝電梯、水泵、變壓器等共用設施設備的,建設單位應采取減振、降噪等措施。住宅建筑分戶墻、分戶樓板的隔聲性能應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相關標準要求。組織對電梯等特種設備使用時發生的噪聲進行檢測。合理設置室內裝修活動時間,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按職責負責)(四)鼓勵社區居民自治。鼓勵社區居委會開展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設置環境管理委員會,制定社區居民自治管理規約,抵制不文明行為。對社區工作者加強相關培訓,增強調解處理噪聲糾紛的能力。(省民政廳負責)(五)開展“寧靜小區”創建活動。號召居民自發組織創建“寧靜小區”,引導并推動群眾自我管理和約束,促進區域聲環境質量改善。(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配合)九、提升噪聲監管能力,加強噪聲污染防治隊伍建設(一)嚴格落實聲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布設、調整和備案要求。編制全省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監測站(點)清單,統一納入國家聲環境管理系統。2023年6月底前,濟南、青島市完成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規范性評估核定工作,2023年年底前,其他城市完成相應工作。逐步推動縣級城市開展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監測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二)推進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2023年年底前,濟南、青島市完成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工作,并與國家和省監測系統聯網;2024年6月底前,其他城市完成相應工作。鼓勵縣級城市開展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2025年年底前,濟南、德州市開展城市噪聲地圖應用試點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三)加強噪聲污染防治領域執法。創新監管手段和機制,嚴格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將噪聲污染防治相關執法活動納入執法檢查計劃,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配備便攜式噪聲監測設備,提升基層一線裝備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按職責負責)(四)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和技術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培訓力度,加強監測人員資格管理。鼓勵能力強、信用好的社會化服務機構參與各類噪聲試點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資金統籌,加大噪聲污染防治支持力度。(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負責)十、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宣傳引導,促進全民共管共治(一)強化科學研究。支持噪聲污染防治“產學研”結合,提升噪聲污染防治技術創新能力。鼓勵環保產業技術進步和成果轉化,提升噪聲污染防治科學化水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負責)(二)健全“綠色護考”制度。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監督管理,發揮部門合力,強化各類噪聲污染源排查整治,為考生營造安靜的學習、備考環境。(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負責)(三)營造社會文明氛圍。將廣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版事業單位員工聘用合同模板
- 2025年度人力資源事務代理服務合同
- 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化學教學測量與評價》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云南省保山市重點達標名校2025屆初三寒假延長作業數學試題含解析
- 閩西職業技術學院《建筑力學Ⅱ》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風景園林建筑設計1》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中小企業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條款2025
- 天津體育學院《生物技術設計》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園藝生物技術》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遼寧石化職業技術學院《隨機過程》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北京市海淀區2024年七年級下學期語文期中試卷(附答案)
- 多傳感器數據融合1
- 2024年河南省水務規劃設計研究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筆試參考題庫附帶答案詳解
- 母乳與牛奶:近代中國母親角色的重塑
- 市政工程驗收規范-工程管道驗收
- CNC設備日常點檢表
- 優化溝通效果提升業務價值
- 薄抹灰與傳統的工藝對比分析
- 《胎兒脊柱異常的超聲診斷》課件
- 汽車美容內部管理制度
- 濕地養護服務投標方案(技術標)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