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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名稱: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建設項目: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有限公司編制日期:2015年11月目錄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二、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簡況 4三、環境質量狀況 9四、評價適用標準 11五、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14六、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 16七、環境影響分析 17八、建設項目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 22九、結論與建議 23附圖1、項目地理位置圖2、項目周邊環境狀況圖3、項目平面布局圖附件1、企業營業執照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3、房產證4、租房合同5、危廢合同6、公示證明-PAGE1-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聯系人通訊地址寧波市海曙區縣學街91號聯系電話傳真--郵政編碼315000建設地點寧波市海曙區縣學街91號立項審批部門--批準文號--建設性質新建行業類別及代碼Q8330門診部(所)建筑面積(m2)885綠化面積(m2)--總投資(萬元)100其中:環保投資(萬元)5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5%評價經費(萬元)--預期投產日期2015年12月工程內容及規模:1、項目由來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有限公司租用位于寧波市海曙區縣學街91號的商業店面作為經營場地,建設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建設項目,主要從事醫學驗光配鏡以及激光視力矯正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53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有限公司委托我單位編制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我單位接受委托后進行了現場踏勘,收集相關資料,并征求環保主管部門的意見后,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要求,編制了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項目概況2.1地理位置本項目位于寧波市海曙區縣學街91號。項目東側為新芝大藥房、東伊順店面,南側為縣學街,路對面為中國稅務服務廳;西側為雨緣等服裝店面;北側為居民房;項目部分壓在居民樓正下方。具體地理位置見附圖1,周邊狀況見附圖2。2.2投資和生產規模本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5萬元,占總投資的5%,主要用于醫療廢物的委托處理。項目從事醫學驗光配鏡以及視力矯正。本項目總建筑面積885平方米,為兩層,一層設置眼鏡賣場、候診區、驗光區、病歷室、門診室、治療室、倉庫等;二層設置檢查室、咨詢室、門診室、激光手術室、危險廢物儲藏室、辦公室等。項目從事醫學驗光配鏡以及視力矯正,不設病床位,平面布置見附圖3。3、勞動組織本項目職工定員20人,每日營業時間為8:00-17:00,年運營350天。4、主要生產設備本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見表1-1。表1-1建設項目主要生產設備生產設備數量(臺或套)生產設備數量(臺或套)準分子激光儀1BCICAN消毒鍋1驗光組合臺1MEDMONT角膜地形圖儀1電腦驗光儀2REICHERT非接觸式眼壓計1驗光機1醫用空氣消毒凈化機1蒸汽滅菌器1裂顯燈顯微鏡1裂隙燈顯微鏡檢查儀1裂顯燈顯微鏡1電腦角膜曲率驗光儀1視力表投影儀2光學顯微鏡1近用視力檢查儀1SCICAN蒸汽滅菌器1綜合驗光臺1角膜地形圖儀1角膜測厚儀1數字眼底照影檢查儀1分體空調45、公用工程5.1給水由市政給水管網供應。5.2排水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水質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接入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水質達到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中一級A標準后,最終排入奉化江。5.3供電由項目所在地用電主管部門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本項目為新建項目,無原有污染情況。二、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簡況自然環境簡況:1、地理位置本項目位于寧波市海曙區縣學街91號。海曙區地處寧波市中心,東臨奉化江,北瀕余姚江,西南與鄞縣接壤。區內基礎設施完善,交通便捷。轄區內有鐵路寧波客運站、汽車南站。距海曙8公里的寧波櫟社機場,可直飛國內29個主要城市和港澳地區,并開通了至漢城、曼谷旅游包機航線,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也在1小時公路交通圈內。與寧波港客運站僅一橋之隔;滬杭甬高速公路寧波市區出入口設在海曙區,1.5小時、3小時可分別抵達杭州、上海;所有的市內公交線路和出租汽車幾乎全由海曙輻射市區的四面八方。2、氣象、氣候特征本調查區氣候類型屬于屬亞熱帶季風氣候,溫和濕潤,四季分明。冬季以晴冷干燥為主,春末夏初雨水多,俗稱梅雨季,夏秋七、八月間,天氣晴熱少雨,但有臺風侵入,帶來大風大暴雨災害天氣,對本區影響很大。全年地面主導風向為西北風,次主導風向為東南風,各占全年頻率的11%和10%,冬季盛行西北風,夏季盛行東南風。根據寧波市氣象站多年統計資料,本區主要氣象要素如下:年平均氣溫:16.2℃;多年平均降水量:1414.1mm;年平均蒸發量:1196.55mm;年平均相對濕度:81%;年平均氣壓:1016.5hPa;年平均風速:2.5m/s;年平均雨日:174天。3、地形、地貌、地質寧波市海曙區屬濱海沖積平原,地貌為城市地貌,地勢西南高,東北低。建設項目所在地附近區域地形平坦。寧波海曙區地質狀況較好,地層為第四紀海岸沖積的粘土質土壤及砂質土壤。本地區地震基本烈度為六度。4、水文奉化江為感潮河流,屬不規則半潮型,百年一遇高潮位3.71米,歷史最高水位3.31米,多年平均高潮位1.18米,多年平均低潮-0.51米,平均潮位0.36米,歷史最低潮位-1.72米。常水位為1.13米,漲潮最高流速為0.8m/s,平均流速為0.74m/s;落潮最大流速0.74m/s,平均流速0.47m/s,最大流量151m3/s。奉化江與姚江匯合于寧波三江口成為甬江,其干流自三江口向東北經鄞縣梅虛、江南、鎮海招寶山、外游山,注入東海。甬江流域總面積5544平方公里,集水面積425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水量1400毫米左右,年徑流總量約35億立方米。甬江干流長26公里,江寬130~220米,均深4.4~7.0米。社會環境簡況(社會經濟結構、教育、文化、文物保護等):1、海曙區概況海曙區地處寧波市中心,東臨奉化江,北瀕余姚江,西南與鄞縣接壤。全區面積29.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萬,轄8個街道辦事處。海曙區系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海曙區歷史悠久。境內有始建于唐長慶元年的鼓樓——海曙樓,海曙區因此而得名。區內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天一閣藏書樓,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明末清初大思想家黃宗羲講學舊址白云莊,有建于唐代的天封塔、咸通塔,建于明朝的寧波城隍廟等等。海曙區地處寧波市最繁華的地段。寧波銀泰百貨、新世界百貨新華聯商廈、城隍廟商城等全市規模最大的綜合商場,南苑、新園、華僑、富邦等涉外星級賓館幾乎都集中在區內,一批諸如天一廣場、樂購超市、新一佳、農工商、好又多、歐尚等一批大廣場、大超市和大賣場競相駐入。市主要金融機構及商檢、海關等部門也都設在海曙區。海曙區基礎設施完善,交通便捷。轄區內有鐵路寧波客運站、汽車南站,距寧波櫟社機場僅8公里,與寧波港客運站僅一橋之隔,滬杭甬高速公路寧波市區出入口設在海曙區,所有的市內公交線路和出租汽車幾乎全由海曙輻射市區的四面八方。2、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根據2007年10月寧波市政府發布的《寧波市區生態環境功能區劃》,本項目所在地塊,屬(I3-10203D01)海曙區城市生態環境功能優化區。(1)基本特征海曙區系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江東區地處寧波城市向東發展的前沿,是寧波市重點建設的核心城區。該城區人口密集,部分小型制造企業難以形成規模化的環境整治和集中的能源利用,不利于城區環境效益的發揮,產業需要優化和格局的完善。內河河網污染嚴重。城鄉一體化推進和基礎設施滯后,市政綜合管網配套不全,排污管網尚未覆蓋全區,仍有大量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由于歷史發展原因,區內企業布局分散,不利于環境問題和能源高效利用的集中整治。海曙區有26家重點工業企業,其中三家隸屬鄞州區,CODCr排量為4773902kg,氨氮排量為103996kg。(2)主要生態服務功能發展建設寧波政治文化中心、中心商貿商務區、生態旅游和現代服務區和歷史文化名城核心區和宜居生態城區。(3)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地表水水質控制目標為Ⅳ類,大氣環境質量控制目標為二級,CODCr總量控制目標為3592839kg,氨氮總量控制目標為103996kg。(4)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措施產業準入要求:禁止審批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本)》(修正版)中規定的限制類和《浙江省工業污染項目(產品、工藝)禁止和發展目錄(第一批)》中規定的禁止類和限制類建設項目。禁止破壞歷史文化遺產、遺跡,加強對各歷史文化保護單位的保護,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地方文物保護法規。環保準入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的企業,關停《產業結構調整目錄(2011本)》(修正版)要求淘汰的項目。加強建設項目的審批與管理監督,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的“三同時”制度。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必須由替代削減方案,建立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審請和核定制度。嚴格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制度,加強環境執法力度。加強推廣清潔生產工藝,減排污廢、提高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強用水管理,實施雨污分流,提高水資源的綜合利用。企業廢水必須處理達標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嚴禁未經處理直排內河。調整能源結構,加強餐飲企業的污水和油煙排放管理;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加強城區噪聲污染的管理和監督。運用生物土壤工程結合硬質駁岸工程方法,加快內河水網水體生態系統的修復和建設。加強宣傳河網生態系統的保護,禁止在河網進行攔網、垂釣等捕撈行為。大力提倡和推廣生態建筑、環境綠化、節能節水、綠色消費理念,不斷優化人居環境。倡導健康文明、有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活和消費方式,創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區。3、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概況即原江東南區污水處理廠,位于寧波市鄞州區嵩江西路,杭甬高速公路南側約75米,奉化江東側約100米,設計污水處理總體規模(40萬噸/日)。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建成后,將成為寧波最大的污水處理廠,主要處理海曙區大部、江東區一半、鄞州區中心城區以及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的污水。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的服務管網客分為六個子系統,即寧中片子系統,五洞閘片子系統、西外環路子系統、環城南路字系統、鄞州中心區子系統。管網建設分已有合流管道改造和污水管道新建兩部分,河流管道改造的管段有:靈橋路主干管及寧中片和五洞閘片所有雨污合流支管。新建部分路段有:寧中合流泵站過江管、江東南路干管、西外環路干管、白云路次干管、鄞奉路干管、環城南路污水泵站過江管、環城南路干管及排至污水處理站排污總管。一期工程占地面積11.32ha,處理水量16萬m3/d。服務范圍包括寧波市三江片西南部、鄞州中心區、慈城鎮及東錢湖地區,其中鄞縣中心區子系統主要服務于中公廟鎮、石矸鎮及下應鎮,服務面積約30km2(建成區面積約10km2)。污水處理采用A/O法除磷工藝,處理后尾水排入奉化江澄浪堰~三江口段。二期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日處理能力8萬m3/d(其中土建工程規模為16萬m3/d)污水處理廠一座、日處理能力2萬m3/d(其中土建工程規模為4萬m3/d)再生回用水處理工程及DN2200尾水排放管200m。二期工程建成后,污水處理總規模達到24萬噸/日。中水回用裝置處理能力提高到4萬噸/日。目前,二期工程已建成運行,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一、二期工程出水水質統一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執行。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甬政辦發〔2011〕112號)《關于印發寧波市“十二五”污染減排重點工程(第一批)的通知》,2013年底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提標工程,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12)一級A標準。三、環境質量狀況建設項目所在地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及主要環境問題:1、環境空氣為了解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本環評引用寧波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于2015年03月在市環境監測中心監測點位的大氣常規污染物監測結果統計數據,監測結果見表3-1。表3-1寧波市區空氣質量監測結果單位:mg/m3監測日期日平均值(mg/m3)SO2NO2PM102015年3月11日0.020.0280.1322015年3月12日0.0130.0670.0492015年3月13日0.0230.0350.0522015年3月14日0.0230.0240.0892015年3月15日0.0240.0280.1322015年3月16日0.0350.0750.0842015年3月17日0.0510.0550.085標準值0.150.080.10由表3-1可知,該監測點位常規監測指標SO2、NO2、PM10監測結果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表明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較好,能夠滿足環境空氣質量劃分區功能要求。2、地表水本項目最終納污水體為奉化江,其水質保護目標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標準。本項目引用寧波市環境監測站2014年對翻石渡斷面、三江口斷面的環境現狀監測,監測結果見下表:表3-22014年奉化江水質監測和評價結果斷面名稱項目DOCODMnBOD5氨氮揮發酚翻石渡平均值3.317.774.361.340.0032Ⅳ類標準值≥3≤30≤6≤1.5≤0.01均值類別ⅣⅢⅣⅣⅢ三江口平均值4.0221.725.481.440.0039Ⅳ類標準值≥3≤30≤6≤1.5≤0.01均值類別ⅣⅣⅣⅣⅢ可見目前翻石渡斷面、三江口斷面污染物均達到Ⅳ類水質,達到地表水功能區的劃分要求。3、聲環境本項目位于寧波市海曙區縣學街91號,根據寧波市中心城區三江片“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適用區域劃分圖,項目所在地屬“2-A海曙中部2類標準適用區”,項目區域聲環境功能劃分為2類,聲環境質量執行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的2類標準,即晝間噪聲≤60dB(A),夜間噪聲≤50dB(A)。為了解項目所在地聲環境質量現狀,在項目擬建地四周各選取1個測點進行監測,監測結果統計見表3-3:表3-3環境噪聲現狀監測結果統計表單位:dB(A)測點位置晝間(晝間)標準備注東側50.5≤60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南側53.5西側51.2北側50.3由監測結果可知,本項目晝間噪聲監測值均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主要環境保護目標: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環境狀況,本項目的主要環境保護目標為項目樓上的居民樓。1、大氣環境:保護目標:項目周圍空氣環境質量保護級別: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二級標準2、水環境:保護目標:項目納污奉化江水域保護級別: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Ⅳ類標準3、聲環境:保護目標:項目周邊聲環境質量保護級別: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2類標準四、評價適用標準環境質量標準1、環境空氣根據寧波市環境空氣質量劃分圖,當地環境空氣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具體見表4-1:表4-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污染物名稱濃度限值(mg/m3)依據1小時平均日平均年平均SO20.500.150.0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NO20.200.080.04TSP/0.300.20PM10/0.150.072、地表水項目納污水體為奉化江,水質目標執行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規定的Ⅳ類標準。表4-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單位:除pH外為mg/L類別pHCODBOD5DOTPNH3-NⅣ類6~930630.31.53、聲環境項目所在地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主要指標見表4-3:表4-3聲環境質量標準單位:Leq[dB(A)]類別晝間dB(A)夜間dB(A)適用區域2類6050適用于工業、商用、居住混雜區污染物排放標準1、廢氣本項目運營過程中無廢氣產生。2、廢水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水質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水質達到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排放標準后排入奉化江。項目排水水質標準如下:表4-4污水水質進管標準單位:mg/L項目名稱pHBOD5CODCrSS數值6~9≤300≤500≤400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表4-5污水水質出管標準單位:mg/L項目名稱pHBOD5CODSS氨氮總磷數值6~9≤10≤50≤10≤8≤0.5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3、噪聲執行《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表4-6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單位:Leq[dB(A)]類別晝間夜間適用區域2類6050適用于工業、商用、居住混雜區4、固體廢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的有關規定、《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GBl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修改單)、《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0號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6號)。總量控制指標“十二五”期間國家總量控制指標為COD、NH3-N、SO2、NOX等,同時,寧波市將重金屬作為總量控制指標之一。本項目列入總量控制主要為CODcr、NH3-N,外排廢水均為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后,納入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污水總量為560m3/a,COD排放量0.028t/a,NH3-N排放量0.004t/a,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在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內調配,生活污水不計入總量控制。依據浙環發[2012]10號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總量準入審批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的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僅源自廠區內獨立生活區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兩項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進行區域代替削減”,因此本項目不需申請總量控制指標。五、建設項目工程分析工藝簡述:本項目主要從事醫學驗光配鏡以及激光視力矯正服務,工藝流程見圖5-1。病人病人檢驗配鏡顧客視力矯正復查圖5-1病診療工藝流程圖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污染工序本項目現正在進行內部裝修。施工期污染主要是油漆廢氣、裝修粉塵和噪聲造成的,由于裝修期是短期的,因此其影響也是短期的,在施工結束后影響也隨之消失,但必須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2、營運期污染工序本項目主要從事醫學驗光配鏡以及激光視力矯正服務,本項目無電離輻射產生。主要污染源和污染因子識別見表5-1。表5-1建設項目污染源和污染因子識別表污染源分類污染來源主要污染因子廢氣污水員工生活、顧客生活污水噪聲空調室外機、人員活動設備運行噪聲、營業噪聲固廢員工生活、診療生活垃圾、醫療垃圾2.1廢水本項目營運后定員20人,預計日平均顧客為50人次。按GB50015-2003《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所制定的用水定額核算本項目排水量,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計,核算結果見表5-2:表5-2建設項目用排水量核算表來源用水定額人數或人次用水量m3/d排水量m3/d年排水量t/a員工50L/人·日20人1.00.8280.0顧客20L/人·日50人1.00.8280.0合計2.01.6560.0則本項目生活污水產生排放情況詳見表5-3。表5-3項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污染物名稱廢水量BOD5CODCrSS氨氮總磷產生濃度(mg/L)--200350100353產生量560.0t/a0.112t/a0.196t/a0.056t/a0.020t/a0.002t/a出水水質(mg/L)--10501081排環境量560.0t/a0.006t/a0.028t/a0.006t/a0.004t/a0.0006t/a生活污水先經過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接至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處理達標后排入奉化江。2.2噪聲本項目主要噪聲為空調室外機運行噪聲和人員活動的營業噪聲,正常運轉時空調室外機噪聲值約為65dB(A),營業噪聲噪聲值約為55-65dB(A)。2.3固體廢物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其排放系數與排放量的核算見表5-4。醫療廢棄物包括一次性醫療用品、報廢的藥品、過期藥品等。表5-4固體廢物產生情況估算表序號垃圾來源排放系數(kg/人?d)數量(人次)日排放量(kg/d)年排放量(t/a)生活垃圾員工生活0.52010.03.5就診人員0.25010.03.5小計20.07.0醫療垃圾醫療服務0.5六、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內容類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稱處理前產生濃度及產生量(單位)排放濃度及總排放量(單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廢水總量560.0m3/a560.0m3/aCODcrBOD5SS氨氮350mg/L,0.196t/a200mg/L,0.112t/a100mg/L,0.056t/a35mg/L,0.020t/a50mg/L,0.028t/a10mg/L,0.006t/a10mg/L,0.006t/a8mg/L,0.004t/a固體廢物員工顧客生活垃圾7.0t/a交由環衛部門處理顧客醫療垃圾0.5t/a委托寧波市第一醫院清運,后統一交由寧波楓林特種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處理噪聲空調室外機運行噪聲約65dB(A),營業噪聲噪聲值約為55-65dB(A)經距離衰減后噪聲值在60dB(A)以下其他本項目無電離輻射產生主要生態影響項目不會改變土地的利用現狀,對生態環境基本不產生影響七、環境影響分析施工期環境影響簡要分析:本項目利用原有商業用房裝修而成,因此施工期較短,其施工期主要污染是油漆廢氣、裝修粉塵和噪聲。1、油漆廢氣根據市場調查,每100m2住宅裝修時需耗油漆10組左右(包括地板漆、墻面漆、家俱漆等)、公建需5組左右,每組油漆約10千克。在油漆過程中約有10%溶劑揮發形成廢氣。油漆廢氣的主要污染因子為二甲苯和甲苯等有機溶劑(約20%),此外還有極少量的汽油、丁醇、丙醇、乙酸乙酯等有機溶劑。本項目建筑總面積為885m2,裝修要求一般,按公建裝修計,則共需消耗油漆0.4t,向周圍大氣環境排放廢氣0.04t。其中甲苯和二甲苯約0.008t。揮發需要一定時間,受影響的空間范圍一般只局限于油漆面的附近,且量較少,對建筑物外的大氣環境不會造成很大影響。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室內的通風,防止局部空間污染物濃度過高,影響施工人員的健康。2、噪聲主要為裝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間歇性人為噪聲及少量磨、鋸、割等機械噪聲。機械噪聲對聲環境影響較大,夜間應禁止使用高噪聲設備,禁止22:00后施工,施工單位在施工安排上需提高重視,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3、裝修粉塵裝飾材料加工過程中將產生大量粉塵,應用隔離網將項目與街面隔開,避免在自然風作用下對外界產生影響;地面需經常實施灑水抑塵,有效地控制粉塵,盡可能減少對施工人員健康的影響。4、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會有不少廢建筑材料。建設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不要隨意傾倒建筑垃圾,應集中妥善處置。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1、廢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在運營期間,無廢氣產生。2、廢水影響分析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水質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水質達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奉化江。綜上,項目產生的廢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3、聲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主要噪聲為空調室外機運行噪聲和人員活動的營業噪聲,正常運轉時空調室外機噪聲值約為65dB(A),營業噪聲噪聲值約為55-65dB(A),經距離衰減后噪聲值可降至60dB(A)以下。為進一步減少本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必須執行如下:(1)必須選購低噪聲,環保型設備;空調室外機靠墻設置。(2)空調室外機于靠墻設置,必須正確安裝,構建減震基礎,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平穩運行。(3)加強人員管理,文明經營,禁止大聲喧嘩。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項目區域噪聲可達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2類標準。綜上,本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4、固體廢物影響分析4.1生活垃圾本項目生活垃圾應做到分類收集,有回收價值的回收,無回收利用價值的全部委托環衛部門負責清運處理,并配合環衛部門及時清運,以確保周圍環境的整潔。4.2醫療垃圾本項目產生的醫療垃圾包括一次性醫療用品、報廢的藥品、過期藥品等,其屬于危險廢物,編號為HW01(醫院臨床廢物)、HW02(醫藥廢物)和HW03(廢藥物藥品),委托寧波市第一醫院清運,最終送往寧波楓林特種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進行處置。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本項目醫療垃圾產生量約為0.5t/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規定:對于危險廢物,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申報登記,執行聯單制度;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儲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采取密閉運輸等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為減小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必須執行如下:(1)項目產生的醫療垃圾應嚴格遵守危險廢物貯存、轉移的各項規定,在醫療垃圾收集處理過程中,做到統一收集,將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嚴格分開,以利于廢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理,醫療垃圾委托寧波市第一醫院清運,最終送往寧波楓林特種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進行處置(2)生活垃圾堆放地應做好防滲處理,防止滲瀝液污染地下水;醫療垃圾收集容器、堆放地應做好定期消毒處理。在嚴格落實上述建議措施后,本項目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八、建設項目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內容類型排放源(編號)污染物名稱防治措施預期防治效果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員工生活CODcBOD5SS氨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接入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排入奉化江滿足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一級A標準固體廢物員工生活顧客生活垃圾分類放置,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及時清運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的有關規定顧客醫療垃圾將醫療垃圾統一收集并存放于醫療垃圾收集容器,醫療垃圾收集容器放于室內固定堆放點并定期對醫療垃圾收堆放點進行消毒,委托寧波市第一醫院清運,后統一交由寧波楓林特種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處理滿足《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GBl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修改單)、《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0號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36號)中的有關規定噪聲采取合理布局、選購低噪聲設備、進行消聲、隔聲防震等措施使項目噪聲達標其它本項目不設X光機等,無電離輻射產生生態保護措施及預期效果:本項目周圍環境無生態敏感因素,不產生明顯影響。九、結論與建議結論:1、項目概況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有限公司租用位于寧波市海曙區縣學街91號的商業店面作為經營場地,建設寧波海曙太學眼科門診部建設項目,主要從事醫學驗光配鏡以及激光視力矯正服務。本項目職工定員20人,每日營業時間為8:00-17:00,年運營350天。2、施工期評價結論本項目目前正在裝修,裝修期污染主要是油漆廢氣、裝修粉塵和噪聲造成,由于裝修期污染是短期的,因此影響也是短期的,在施工結束后也隨之消失,但必須做好該時期污染防治工作,在做好本環評給出的防治措施后,預計本項目施工期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3、營運期評價結論3.1廢氣影響分析本項目在運營過程中無廢氣產生。3.2廢水影響分析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水質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寧波南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一級A標準后,排入奉化江。在嚴格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項目廢水對周邊環境影響很小。3.3聲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主要噪聲為空調室外機運行噪聲和人員活動的營業噪聲,正常運轉時空調室外機噪聲值約為65dB(A),營業噪聲噪聲值約為55-65dB(A),經距離衰減后噪聲值可降至60dB(A)以下。此外項目必須選購低噪聲,環保型設備,空調室外機必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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