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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工會組織建立概況工會是工人自愿結成的群眾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利益代表者和維護者。作為聯系黨與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工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次課程將全面介紹工會組織的基本概念、歷史發展、組織結構、法律地位以及主要職能,幫助大家深入了解工會組織在維護職工權益、參與企業管理、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學習,希望能提高大家對工會組織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推動基層工會組織建設不斷完善和發展。目錄1認識工會定義、歷史起源與發展歷程2工會職能與結構四大職能與組織體系3工會實務會員管理、經費使用、集體談判4未來發展挑戰、對策與新時代使命本課程共分為十個部分,系統講解工會組織的各個方面。我們將從工會的基本概念開始,逐步深入到工會的職能、組織架構、法律地位,再到具體的工會會員管理、干部培養、經費使用等實務內容,最后探討工會組織面臨的挑戰與發展方向。第一部分:工會的定義和歷史什么是工會?工會的基本概念與內涵起源與發展工會運動的歷史脈絡中國特色中國工會發展的獨特歷程國際視野放眼全球工會運動在第一部分中,我們將探討工會的基本定義,了解工會的歷史起源,追溯中國工會的發展歷程,并簡要介紹國際工會運動的情況。這些內容將幫助我們建立對工會組織的基本認識和歷史框架,為后續內容的學習打下基礎。工會的定義法律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群眾組織,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基本特征工會具有群眾性、階級性、先進性和民主性等基本特征,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職能本質工會的本質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同時也是企業與職工溝通的重要渠道,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工會是職工在生產勞動和工作中的代表者,旨在團結和組織職工參與企業管理、維護自身權益,并推動企業和社會經濟發展。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工會在現代社會制度中扮演著平衡勞資關系、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角色。工會的歷史起源產業革命時期18世紀末-19世紀初,工業革命帶來生產方式變革,大批工人集中在工廠中勞動,面臨惡劣工作條件,促使工人自發組織起來保護自身權益。早期工人運動19世紀中期,歐美各國工人運動蓬勃發展,出現了各種形式的工人組織和罷工活動,要求提高工資、縮短工時、改善工作條件。合法化階段19世紀末-20世紀初,各國政府陸續承認工會的合法地位,工會組織開始獲得集體談判權,工會運動進入新階段。工會的起源與工業革命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形成和發展密切相關。工人階級為了抵抗資本家的剝削和壓迫,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自發組織起來,形成了最早的工會組織。這些早期工會通過集體行動爭取勞動權益,為現代工會制度奠定了基礎。中國工會的發展歷程1萌芽時期(1919-1925)五四運動后,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各地工人開始組織工會。1921年,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成立,開始有計劃地領導工人運動。2第一次高潮(1925-1927)五卅運動引發全國工人大罷工,1925年5月,中華全國總工會在廣州成立,標志著全國統一的工會組織的誕生。3曲折發展(1927-1949)國民黨統治區工會活動被迫轉入地下,而在革命根據地,工會組織得到發展,為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提供了有力支持。4社會主義建設時期(1949至今)新中國成立后,工會組織迅速恢復和發展,逐步形成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中國特色工會制度。中國工會的發展歷程與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歷史緊密相連。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工會走過了近百年的光輝歷程,不斷發展壯大,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力量。國際工會運動簡介國際工會組織國際工會聯合會、世界工會聯合會等國際性工會組織推動全球工人權益保護區域合作歐洲工會聯合會、亞太工會組織等區域性工會組織加強區域內工會合作多邊機制通過國際勞工組織等多邊機構參與國際勞工標準制定雙邊交流各國工會之間開展直接交流與合作,分享經驗與實踐國際工會運動在全球化背景下日益重要。各國工會通過國際組織和雙邊渠道加強合作,共同應對全球化帶來的挑戰,促進國際勞工標準的完善和實施,維護全球工人權益。中國工會積極參與國際工會事務,不斷擴大國際影響力,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力量。第二部分:工會的基本職能維護職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建設職能動員職工參與經濟建設參與職能代表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教育職能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工會的基本職能是工會組織為完成自身使命而承擔的基本職責。這些職能相互聯系、相互支撐,共同構成了工會工作的基本框架。在第二部分中,我們將系統介紹工會的四大基本職能,幫助大家全面理解工會組織的工作內涵和作用機制。工會的四大基本職能概述維護職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包括維護職工經濟權益、民主權利和勞動保障權益。建設職能動員和組織職工參與經濟建設,提高職工素質,推動企業發展和社會進步。參與職能代表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和社會事務管理,實現職工民主權利。教育職能對職工進行思想、文化、技術和法律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職工綜合素質。工會的四大基本職能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有機整體。其中,維護職能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和出發點;建設職能是工會的重要任務和著力點;參與職能是實現維護和建設職能的重要途徑;教育職能則是實現其他職能的基礎和保障。維護職能經濟權益維護參與工資分配制度改革,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協助解決拖欠工資問題,開展送溫暖活動,幫扶困難職工。民主權利維護推動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監督勞動法律法規執行,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勞動保障維護參與勞動安全監督,監督改善勞動條件,維護女職工特殊權益,推動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法律援助服務設立職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職工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職工勞動爭議案件,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維護職能是工會最基本、最核心的職能。工會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維護職能的重要性更加凸顯,維護方式和內容也在不斷創新和拓展。建設職能勞動競賽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動競賽和技術比武,激發職工勞動熱情和創造活力,推動企業提質增效。技術創新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活動,搭建職工創新平臺,培育和選樹創新型人才,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技能提升實施職工素質提升工程,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職工崗位技能和綜合素質,助力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模范引領評選表彰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建設職能是工會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的重要體現。工會通過組織動員職工參與經濟建設,既促進了企業發展和經濟增長,也為職工發展提供了廣闊舞臺。在新時代,工會建設職能要更加注重創新引領,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參與職能民主管理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使職工真正成為企業的主人。民主協商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組織職工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項的協商,協調勞動關系,構建和諧企業。社會參與代表職工參與政治協商、社會立法、政策制定和社會治理,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職工在國家和社會事務中的民主權利。參與職能是工會聯系職工、企業和社會的重要紐帶。通過參與企業管理和社會事務,工會既能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也能促進企業發展和社會和諧。在新形勢下,工會要不斷拓展參與的廣度和深度,提高參與的質量和實效。教育職能思想政治教育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和歷史使命感。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傳播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組織職工學習黨的創新理論技能素質教育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需要,大力開展各類職業培訓和技能競賽,提高職工的職業素質和創新能力。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組織技術比武和創新活動建設職工教育培訓基地文化法律教育豐富職工文化生活,提高職工法律意識,培養職工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文明行為習慣。組織職工文化體育活動開展法律知識普及舉辦各類講座和培訓班教育職能是工會其他職能實現的基礎和保障。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工會既能提高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技能水平,也能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在信息化時代,工會教育工作要創新形式和手段,提高教育實效。第三部分:工會組織結構1中華全國總工會全國工會最高領導機構2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承上啟下的中間環節3基層工會組織工會工作的基礎單位4工會小組聯系會員的最小單元中國工會組織結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形成了縱向和橫向相結合的組織體系。縱向上按行政區劃建立全國、省、市、縣等各級地方總工會;橫向上按行業特點建立全國產業工會和各級地方產業工會。這種組織結構有利于工會組織發揮整體合力,有效開展工作。中華全國總工會組織架構全國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常務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主席團和書記處負責日常工作。下設組織、宣傳、經濟技術、勞動保護等職能部門。主要職責代表全國職工制定工會工作方針政策,領導全國工會組織開展工作,積極參與國家重大事務,代表中國工會參加國際工會活動。領導機制實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重大問題由集體討論決定。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帶領全國各級工會和廣大職工群眾開展工作。中華全國總工會成立于1925年5月1日,是中國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為全國工會的最高領導機構,全總在統一領導全國工會工作、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和動員職工參與經濟建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地方工會組織組織層級按行政區劃設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縣(市、區、旗)三級地方總工會,是當地職工的群眾組織。組織關系地方各級總工會對同級產業工會和下一級地方總工會實行雙重領導,以領導工作為主;同時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黨委的領導。工作職責根據上級工會的工作方針和當地實際情況,領導和指導本地區的工會工作,維護當地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創新結合當地特點開展工作創新,打造工會工作品牌,探索解決新問題的有效途徑和方法,為全國工會工作提供經驗。地方工會組織是中國工會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承上啟下的重要角色。近年來,各地方工會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在維權服務、職工文化建設、職工技能提升等方面開展了許多富有成效的工作,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產業工會組織定義與特點產業工會是按照行業或產業設立的工會組織,具有行業特色鮮明、專業性強、覆蓋面廣等特點。全國設有10個產業工會地方各級設相應產業工會服務特定行業職工群體主要產業工會目前,全國主要的產業工會包括以下幾個:中國教育工會中國能源化學地質工會中國機械冶金建材工會中國金融工會中國鐵路工會中國民航工會主要職責產業工會根據行業特點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研究行業勞動關系特點指導行業基層工會建設維護行業職工特殊權益推動行業職工技能提升參與行業標準制定產業工會是按照行業或產業設立的工會組織,是中國工會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產業工會充分發揮行業優勢,針對行業特點和職工需求,開展特色鮮明的工會活動,有效促進了行業健康發展和職工權益保障。基層工會組織25人建會人數門檻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組織中由25人以上的會員組成的基層工會委員會280萬全國基層工會數量覆蓋各行各業,是中國工會組織的基礎90%國有企業建會率國有及大型企業工會組織較為完善80%+鄉鎮街道建會率城鄉基層工會網絡不斷健全基層工會是工會組織體系中最基本的組織形式,是工會工作的基礎。基層工會與職工群眾直接接觸,是維護職工權益的第一線,也是工會組織的"神經末梢"。基層工會建設的質量和水平,直接關系到工會工作的成效和工會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工會小組設立原則基層工會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照便于組織和開展活動的原則,設立工會小組。通常以生產班組、工作科室為單位建立,一般由7-15人組成。組織架構工會小組設小組長1人,必要時可設副小組長。小組長由民主選舉產生,任期與本單位工會委員會任期相同,可連選連任。主要職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工會工作任務,了解掌握會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反映會員意見和要求,組織會員參加工會活動,做好會員服務工作。工作方法定期召開小組會議,組織會員學習、討論和開展活動,協助解決會員困難,培養和推薦積極分子,做好會費收繳工作。工會小組是工會組織的最基層單位,是聯系會員的"毛細血管"。工會小組工作做得好壞,直接影響工會整體工作的成效。加強工會小組建設,充分發揮工會小組的作用,是增強工會組織活力和凝聚力的重要途徑。第四部分:工會的法律地位法律保障《工會法》確立法律地位法定權利法律賦予工會的職權法定義務工會應履行的責任關系定位與政府企業的法律關系工會的法律地位是工會開展工作的法律基礎和保障。我國通過《工會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工會的性質、地位、權利和義務,為工會依法開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工會的法律地位決定了工會與政府、企業之間的關系,也影響著工會履行職能的效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概述立法歷程195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頒布實施;1992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工會法》;2001年10月和2009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對《工會法》進行了修訂。法律結構現行《工會法》共7章42條,包括總則、工會的組織和機構、工會的權利和義務、基層工會組織、工會的經費和財產、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主要內容明確了工會的性質和地位,規定了工會的組織原則和機構設置,確定了工會的權利和義務,規范了工會經費來源和使用,明確了侵犯工會權益的法律責任。重要意義《工會法》的頒布和修訂,為工會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參與經濟建設和民主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是我國工會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據,是工會依法開展工作的法律保障。該法規定了工會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確立了工會作為職工合法權益代表者和維護者的法律地位。工會的法定權利工會的法定權利是工會履行職責的法律保障。《工會法》明確規定了工會的各項權利,為工會依法維護職工權益、參與企業管理、監督法律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工會應充分行使這些法定權利,依法開展工作,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維護權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支持和協助職工依法提請仲裁、提起訴訟;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協商談判權代表職工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和集體談判;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等;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事項與企業協商。參與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有權參與討論并提出意見;對企業違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行為有權提出糾正意見。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企業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企業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工會有權參加;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情況有權提出解決建議。工會的法定義務1教育職工義務工會應當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職工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職業道德,組織職工學習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2組織動員義務工會應當動員和組織職工參加經濟建設,努力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3參與管理義務工會應當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定和工會章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會應當密切聯系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4維護穩定義務工會應當維護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維護職工的整體利益,引導職工以主人翁態度參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為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工會的法定義務是工會組織應當履行的責任。工會在享有法定權利的同時,也承擔著相應的法定義務。工會應當正確處理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引導職工正確履行義務,促進企業發展和社會和諧。工會與政府的關系法律定位《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建立與工會的聯系制度,健全溝通機制。工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參與社會治理。支持而非干預合作而非隸屬參與而非替代互動機制工會與政府建立了多種常態化互動機制:工會參加政府有關會議政府與工會聯席會議制度政府領導與工會定期溝通機制重大決策征求工會意見制度工會參與政府專項工作機制合作領域工會與政府在多個領域開展合作:就業促進與職業培訓勞動關系協調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精準扶貧與鄉村振興和諧社會建設工會與政府的關系是一種既相互獨立又相互支持的關系。工會不是政府的附屬機構,而是依法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社會組織。政府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而工會則協助政府做好相關工作。工會與政府的良性互動,有利于維護職工權益,促進社會和諧。工會與企業的關系法律關系《工會法》規定,企業應當依法支持工會工作,為工會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活動場所,不得干涉工會依法開展活動。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平等協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同時也要關心企業生存與發展。利益關系工會與企業既有利益一致的一面,也有利益博弈的一面。在促進企業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利益一致;在勞動報酬、工作條件等方面可能存在利益分歧。工會要處理好維護職工權益與促進企業發展的關系。合作關系工會與企業通過多種機制開展合作: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通過這些制度化渠道,工會與企業在民主管理、集體協商、爭議調處等方面建立合作關系。發展關系工會與企業的關系應當與時俱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管理模式的變化。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中,工會應當創新工作方式,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會與企業的關系是一種既相互制約又相互促進的關系。工會代表職工利益,監督企業行為,但也要關心企業發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應尊重工會獨立性,支持工會工作,同時也可通過工會加強與職工溝通,提高管理效能。第五部分:工會會員工會會員是工會組織的基礎。沒有會員,就沒有工會組織。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會員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質量。加強會員工作,不斷擴大工會組織覆蓋面,是工會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會員資格依法制定的入會條件和標準入會程序成為會員的規范流程權利與義務會員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會員管理對會員的日常管理與服務工會會員資格法律規定《工會法》規定: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均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入會條件凡年滿16周歲,以工資、薪金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在中國境內企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及社會團體工作、并承認工會章程的勞動者,均可按照自愿原則申請加入工會。特殊群體工會組織應當適應就業形態的變化,吸收非公有制企業職工、農民工、勞務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等群體加入工會,擴大工會組織覆蓋面,增強工會組織代表性。限制情形違反國家法律、破壞工會團結、嚴重損害工會利益的人員,暫不吸收加入工會。對已經入會的這類會員,經教育仍不改正的,按照程序予以除名。工會會員資格是工會會員身份的法律認定。工會組織應當嚴格按照《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確定會員資格,規范會員入會、退會程序。工會組織要堅持開放、包容的原則,不斷擴大覆蓋面,把更多職工群體吸收到工會組織中來。會員入會程序申請職工本人向工作單位的基層工會組織提出入會申請,填寫《工會會員登記表》。申請書應當包含對工會章程的認可、對工會組織的信任以及加入工會的自愿意愿等內容。審核基層工會組織收到入會申請后,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會員條件進行審核,必要時可召開工會委員會或工會小組會議進行討論。審核內容主要包括申請人的身份信息、工作情況和是否符合入會條件等。批準基層工會委員會或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后,批準申請人入會。一般而言,自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基層工會組織應當作出是否批準入會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反饋結果。登記注冊對批準入會的人員,工會組織應當及時做好會員登記注冊工作,建立會員檔案,發放會員證。同時,向會員宣講工會章程,使新會員了解工會組織和會員的權利義務。會員入會程序是保證工會會員資格合法有效的重要環節。工會組織應當簡化入會程序,為職工入會提供便利,同時也要確保入會程序規范有序,體現工會組織的嚴肅性和規范性。基層工會組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采取多種形式組織職工入會。會員權利民主權利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權參加工會組織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會員有權對工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有權在工會會議上享有發言權。參與權利會員有權參加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活動、技能培訓、勞動競賽等。會員有權通過工會參與本單位民主管理,對涉及會員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有權發表意見。維權權利會員有權要求工會維護其合法權益,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請求工會給予保護和幫助。會員在勞動爭議中有權獲得工會的法律援助和支持。幫扶權利會員有權享受工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和福利,包括困難幫扶、醫療互助、法律咨詢等。會員遇到困難和問題時,有權向工會反映和尋求幫助。會員權利是工會會員在工會組織中享有的各項法定權利。這些權利是會員身份的法律體現,也是工會組織吸引職工加入的重要因素。工會組織應當尊重會員權利,為會員行使權利提供必要條件,不斷豐富會員權利的內涵,提高會員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會員義務遵守章程會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工會章程,執行工會決議,履行會員義務,完成工會交辦的工作。繳納會費會員應當按時足額繳納會費。會費標準為本人每月工資收入的0.5%,特殊情況可適當減免。維護團結會員應當維護工會組織的團結統一,積極參加工會活動,努力完成工會交給的任務,關心工會事業的發展。遵守勞動紀律會員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做好本職工作,促進企業發展。會員義務是工會會員應當履行的法定責任和義務。會員權利與義務是相輔相成的,權利的實現以履行義務為前提,義務的履行為權利的實現創造條件。工會組織應當教育引導會員正確認識和履行義務,在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中促進工會組織的健康發展。會員管理會員檔案管理基層工會應當建立健全會員檔案,包括會員登記表、基本信息和變動情況等。檔案管理應當規范化、信息化,確保會員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建立電子檔案定期更新信息保護會員隱私會員會籍管理基層工會應當做好會員的轉會、退會和除名等會籍變動管理。會員跨單位、跨地區流動時,應當及時辦理會籍轉移手續,保持會員身份的連續性。簡化轉會程序規范退會手續慎重處理除名會員關系管理基層工會應當加強與會員的聯系,了解會員需求,回應會員關切,提高會員滿意度和忠誠度。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增強會員對工會組織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建立聯系制度開展走訪慰問提供個性化服務會員管理是工會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好會員管理工作,有利于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提高工會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在信息化時代,工會組織應當創新會員管理方式,利用現代技術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不斷提升會員服務質量。第六部分:工會干部干部選拔選好配強工會干部隊伍干部培訓提升干部能力素質干部職責明確工作任務與要求干部考核評價工作績效與成效工會干部是工會工作的組織者和實施者,是聯系工會組織和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工會干部隊伍建設直接關系到工會組織的活力和工會工作的成效。在新時代,加強工會干部隊伍建設,是推動工會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本部分將系統介紹工會干部的選拔、培訓、職責和考核等內容。工會干部的選拔1選拔原則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群眾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選拔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職工群眾信任的干部充實工會干部隊伍。2選拔條件工會干部應當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熟悉工會工作和相關法律法規,具有開展工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密切聯系職工群眾,具有較強的群眾工作能力。3選拔方式工會干部的選拔主要通過民主選舉、組織推薦、公開選拔等方式進行。基層工會主席和委員會成員應當通過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體現工會組織的群眾性和民主性。4選拔程序工會干部選拔程序包括提名推薦、組織考察、民主測評、集體研究決定等環節。各級工會應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選拔工會干部,確保選拔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工會干部選拔是工會組織建設的重要環節。選好配強工會干部隊伍,是提高工會工作質量和水平的關鍵。各級工會組織應當高度重視干部選拔工作,通過科學規范的選拔程序,把優秀人才吸收到工會干部隊伍中來,為工會事業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工會干部的培訓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實務技能綜合素養工會干部培訓是提高干部隊伍素質的重要途徑。培訓內容涵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實務技能和綜合素養等方面,其中政治理論培訓占比最大,達到30%,體現了對工會干部政治素質的高度重視。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分別占20%和25%,是工會干部履職的基本要求。實務技能和綜合素養培訓分別占15%和10%,旨在提高工會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工會干部的職責代表職工代表職工群眾利益,反映職工意見和要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服務職工關心職工生活,幫助解決實際困難,開展送溫暖活動2組織職工組織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和各項活動,動員職工建功立業教育職工開展思想政治、技能培訓、文化法律等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工會干部職責是工會干部應當履行的工作任務和職業要求。工會干部是工會組織的骨干力量,在實現工會職能、開展工會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工會干部應當忠于職守,恪盡職責,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推動工會工作深入開展。工會干部的考核考核內容工會干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表現、工作實績、作風形象、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核工會干部履行工會職能、開展工會活動、服務職工群眾、參與企業管理、遵守工會紀律等情況。考核方式工會干部考核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包括工作述職、民主測評、組織考核、實地考察等。考核過程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廣泛聽取職工群眾意見,全面客觀評價工會干部工作。考核周期工會干部考核一般按年度進行,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進行專項考核和臨時考核。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進行,全面總結評價工會干部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和表現。考核運用考核結果是工會干部獎懲、晉升、培訓的重要依據。對考核優秀的工會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工會干部進行教育幫助,必要時調整崗位或免職。工會干部考核是工會干部管理的重要環節。通過科學規范的考核機制,既能激勵工會干部積極工作、認真履職,也能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工會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各級工會組織應當重視干部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第七部分:工會經費和財產經費來源工會經費的多渠道籌集經費使用工會經費的規范管理資產管理工會資產的保值增值經費審查工會經費的監督檢查工會經費和財產是工會開展活動的物質基礎。做好工會經費和財產工作,對于保障工會有效履行職能、開展各項活動具有重要意義。本部分將系統介紹工會經費的來源、使用、管理和監督等內容,幫助大家了解工會經費和財產工作的基本情況和規范要求。工會經費來源工會經費來源主要包括會員繳納的會費、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撥繳的經費、行政撥款和補助,以及工會所屬的企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單位撥繳的經費是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占比約65%;行政補助約占15%;事業收入約占10%;會費和其他收入各占約5%。根據《工會法》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應當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工會經費使用職工活動工會經費主要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化、體育活動,舉辦職工技能比賽,組織職工療休養和開展其他職工活動。經費使用應當突出服務職工的宗旨,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幫扶救助工會經費應當用于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救助和慰問,包括春節送溫暖、金秋助學、大病救助等活動。在職工遭遇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情況下,工會應當及時提供幫助和支持。組織運轉工會經費用于保障工會組織的日常運轉,包括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等基本支出。工會組織應當厲行節約,嚴格控制行政性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表彰獎勵工會經費用于對優秀職工和先進集體的表彰獎勵,激勵職工崗位建功、技術創新。工會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獎勵機制,發揮獎勵的激勵導向作用。工會經費使用原則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工會組織應當嚴格遵守《工會法》和《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規范經費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工會經費使用應當堅持服務職工、服務基層的原則,重點向基層傾斜、向職工傾斜,不斷增強職工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工會資產管理資產范圍工會資產是指工會所有的用于開展工會活動的各種財產、財產權利和其他經濟權益。主要包括:工會經費形成的資產國家和社會捐贈的財產工會所屬企事業單位資產工會所有的不動產和設備設施工會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無形資產管理原則工會資產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民主管理、科學決策專款專用、保值增值規范高效、公開透明分級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制度工會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包括:資產登記和統計制度資產使用和處置制度資產清查和評估制度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制度資產安全責任制度工會資產管理是工會經濟工作的重要內容。工會組織應當依法依規加強對工會資產的管理,確保工會資產安全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各級工會應當加強資產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產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現代化。工會經費審查1審查機構各級工會建立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對工會經費收支和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經費審查委員會向同級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2審查內容工會經費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經費收入情況,工會經費支出情況,工會資產管理情況,工會經費管理制度建設情況,以及與工會經費和資產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3審查方式工會經費審查采取定期審查和專項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審查一般每年進行一次,主要審查年度工會經費收支和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審查根據工作需要,針對特定事項或問題進行。4審查程序工會經費審查程序包括制定審查計劃、組織實施審查、撰寫審查報告、反饋審查結果、整改落實和復查驗收等環節。審查工作應當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確保審查結果真實可靠。工會經費審查是工會內部監督的重要形式。加強工會經費審查工作,有利于規范工會經費使用,提高工會經費使用效益,防范經濟風險,保障工會事業健康發展。各級工會應當支持經費審查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建立健全經費審查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經費審查工作質量和水平。第八部分:工會與集體談判集體談判概念理解集體談判的本質與內涵談判程序掌握談判的規范流程合同簽訂明確集體合同的形成過程履行與監督確保集體合同的有效實施集體談判是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的重要方式,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有效途徑。工會在集體談判中發揮著主導作用,通過談判爭取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本部分將系統介紹集體談判的基本概念、程序、集體合同的簽訂以及履行監督等內容,幫助大家全面了解工會在集體談判中的作用和職責。集體談判的概念定義與本質集體談判是指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方代表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的過程。其本質是勞資雙方通過平等對話,尋求利益平衡點的機制。法律依據《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明確了集體談判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規則,為集體談判提供了法律保障。談判主體集體談判的主體是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或企業代表組織。工會作為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在集體談判中發揮主導作用,代表全體職工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談判內容集體談判的內容主要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特殊保護、職工培訓等與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集體談判是現代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的重要形式,是工會維護職工權益的重要途徑。通過集體談判,可以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訴求,規范勞動關系,減少勞動爭議,促進企業和諧發展。各級工會應當積極推動集體談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斷提高集體談判的質量和實效。集體談判的程序準備階段提出談判要求,確定談判代表,組建談判小組,收集相關信息,制定談判策略,擬定談判方案。工會應當廣泛征求職工意見,充分了解職工訴求,為談判做好充分準備。磋商階段談判雙方就談判時間、地點、議題、程序等進行協商,達成一致后開展正式談判。談判過程中,雙方代表圍繞議題充分表達各自立場和觀點,通過溝通、討論、妥協等方式尋求共識。形成草案談判雙方就各項議題達成一致后,形成集體合同草案。草案應當包括合同期限、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內容,以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審查批準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同意后方可簽訂。同時,集體合同草案還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審查期為15日。集體談判是一個規范有序的過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規則。工會在集體談判中應當充分發揮代表職工的作用,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和發展需要,尋求雙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基層工會集體談判工作的指導和支持,提高集體談判的質量和實效。集體合同的簽訂1簽訂主體集體合同由工會主席或工會主席委托的代表作為職工一方代表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簽訂。未建立工會的,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代表簽訂。2簽訂形式集體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一式多份,由雙方代表簽名或蓋章,注明簽訂日期。合同文本應當分發至工會、企業和職工代表,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3合同類型集體合同包括綜合性集體合同和專項集體合同。綜合性集體合同涵蓋勞動關系的各個方面;專項集體合同針對某一特定事項,如工資集體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等。4生效條件集體合同自雙方簽訂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之日起生效,除非合同中另有約定。集體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合同期滿前3個月,雙方可以提出續訂或終止。集體合同的簽訂是集體談判的最終成果,是規范勞動關系的重要法律文件。集體合同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和職工應當嚴格履行集體合同規定的義務。工會應當重視集體合同的簽訂工作,確保合同內容全面、具體、可操作,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集體合同的履行和監督履行責任企業和職工應當嚴格履行集體合同的約定。企業不得違反集體合同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職工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完成工作任務,不得違反集體合同約定的義務。1監督檢查工會負責監督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企業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企業應當配合工會的監督檢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評估考核工會應當建立集體合同履行情況評估考核機制,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估,考核結果向職工公開,并作為續簽集體合同的重要參考。爭議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集體合同的履行和監督是集體談判工作的重要環節。集體合同只有得到有效履行,才能真正發揮規范勞動關系、維護職工權益的作用。工會應當加強對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同時也要引導職工履行自身義務,促進集體合同各項條款的落實。第九部分:工會與勞動爭議處理司法訴訟法院裁決解決爭議勞動仲裁專業機構裁決處理調解程序協商一致解決分歧爭議發生識別勞動爭議類型勞動爭議是勞動關系中不可避免的現象。工會作為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本部分將系統介紹勞動爭議的類型、工會在勞動爭議中的角色,以及調解、仲裁、訴訟等爭議解決程序,幫助大家全面了解工會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職責和作用。勞動爭議的類型合同爭議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而發生的爭議,如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導致的雙倍工資爭議等。報酬爭議因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勞動報酬發生的爭議,如拖欠工資、克扣工資、加班費計算不足等爭議。社保爭議因社會保險待遇、福利、培訓和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如未繳納社會保險、工傷認定、工傷賠償等爭議。權益爭議因其他勞動權益發生的爭議,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等爭議。勞動爭議類型多樣,涉及勞動關系的各個方面。不同類型的勞動爭議,其處理方式和解決途徑也有所不同。工會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應當根據爭議類型采取針對性的措施,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了解勞動爭議的類型,有助于工會更好地開展維權工作,預防和處理勞動爭議。工會在勞動爭議中的角色代表者工會代表職工利益,幫助職工表達訴求,與企業進行溝通協商。在集體勞動爭議中,工會是職工的法定代表,有權代表職工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尋求解決方案。調解者工會協助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開展工作,促進爭議雙方平等對話,尋求共識。工會可以作為中立第三方,幫助當事人分析問題,提出解決建議,促成調解協議的達成。援助者工會為職工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協助舉證等服務,幫助職工維護合法權益。工會可以設立法律援助中心,為職工提供專業的法律支持,降低職工維權成本。監督者工會監督企業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督促履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預防勞動爭議發生。工會通過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工會在勞動爭議中扮演著多重角色,既是職工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也是勞動關系的協調者和監督者。工會應當充分發揮這些角色作用,在預防和處理勞動爭議中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同時也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調解程序成立調解組織企業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工會應當積極推動調解委員會的建立,并參與調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提出調解申請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申請應當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爭議事實、理由和請求等內容。工會可以協助職工提出調解申請,幫助完善申請材料。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委員會接到申請后,應當及時開展調解工作,了解爭議事實,分析爭議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工會代表應當秉持公正立場,促進雙方達成共識。達成調解協議調解成功的,雙方應當簽訂調解協議,協議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工會應當監督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確保協議得到有效執行。調解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首要途徑,具有程序簡便、成本低、效率高的特點。工會在調解程序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既代表職工利益,又協助調解工作,促進爭議的和解。各級工會應當重視調解工作,加強調解組織建設,提高調解工作質量,促進勞動爭議的妥善解決。仲裁程序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并提供相應證據材料。2受理與答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受理后,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內提交答辯書。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仲裁庭對勞動爭議進行調查,開庭審理,聽取當事人陳述,進行辯論,最后依法作出裁決。4作出裁決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特殊情況下可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法定程序,也是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前置程序。工會在仲裁程序中可以為職工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協助收集證據、代理申請仲裁、出席仲裁庭審等。工會應當加強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溝通合作,共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訴訟程序提起訴訟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應當提交起訴狀、仲裁裁決書和相關證據材料。某些特殊類型的勞動爭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將進行立案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法院將組織開庭審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論,審查證據,查明事實,適用法律,最終作出判決。判決執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當事人應當遵照執行。判決生效后,如果當事人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審和再審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如果發現確有錯誤,可以依法申請再審。訴訟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最終途徑。工會在訴訟程序中可以為職工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協助起草訴訟文書、代理出庭、參與庭審等。工會應當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提高法律援助質量,為職工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第十部分:工會組織建設的挑戰與對策面臨的挑戰經濟形勢復雜多變就業形態不斷變化職工隊伍結構調整互聯網新技術影響工會工作創新不足發展的對策提高組織吸引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推進工會改革創新明確新時代使命強化工會重要性認識未來的方向數字化轉型精準化服務法治化維權專業化發展國際化視野工會組織建設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在經濟全球化、產業結構調整、就業形態多樣化的背景下,工會組織如何適應變化、應對挑戰,是一個重要課題。本部分將探討工會組織建設面臨的主要挑戰,提出提高工會組織吸引力、加強基層工會建設、推進工會改革創新的對策,并展望工會組織在新時代的使命和未來發展方向。當前工會組織面臨的主要挑戰產業結構調整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快速發展,職工隊伍結構和就業形態發生變化經濟全球化跨國企業增多,勞動關系復雜化,給工會組織工作帶來新挑戰數字化浪潮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廣泛應用,傳統工會工作方式面臨沖擊職工需求多元職工權益訴求和服務需求日益多樣化,工會工作內容和方式需要創新當前,工會組織面臨著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一系列挑戰。產業結構調整導致傳統產業工人減少,新興產業工人增加,職工隊伍結構發生變化;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跨國企業增多,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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