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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對私理財產品柜臺操作規程

為規范對私理財產品的柜臺操作,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落實個

人人民幣銀行存款賬戶實名制的通知》、《XX銀行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

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XX銀行個人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XX銀行基

金/理財銷售系統業務規則和柜臺操作手冊》等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程。

1.核心系統理財產品

1.1業務介紹

一、基本規定

1、理財產品的銷售模式、認購方式和賬戶類型

⑴我行核心系統理財產品有三種銷售模式:普通理財、套餐理財和預約理

財。

①普通理財銷售使用“4717對私理財產品開戶”交易。

②套餐理財是指投資者將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委托在我行,由我行為投資者

進行組合投資,在到期日按產品實際實現收益率向投資者支付收益的產品。該模

式使用“4724理財套餐開戶”交易。

③預約理財分為預約滾動和預約不滾動兩類,銷售模式分為兩個步驟:預

約和購買。

預約時,柜員使用“4728滾動理財預約”交易辦理,系統檢查客戶卡內活

期賬戶可用資金(活期賬戶可用余額+定存寶或活期寶賬戶資金)是否足額,資金

不足無法預約。預約成功后不扣款,系統控制預約理財資金不可支取。客戶在發

行期內和任意開放期內均可進行預約,包括預約增加和預約減少投資金額。

實際購買由系統按照預約情況在產品收益起始日自動扣劃,到期日將本息

自動劃回卡內活期賬戶。客戶預約多期滾動理財產品時,系統按照“先起息(收

益起始日較早)的理財產品先購買”的原則購買。

⑵理財產品的認購方式:普通理財銷售模式允許客戶使用現金、活期一本

通或卡購買埋財產品;套餐埋財和預約滾動銷售模式客戶只能使用陽xx卡購買。

客戶使用現金購買理財產品時,必須指定收息賬戶(陽xx卡或活期一本通),且

該賬戶對應的客戶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必須與客戶購買時提供的身份證件

一致。

⑶理財產品的賬戶類型支持兩種:陽xx理財計劃權利憑證(以下簡稱“理

財權利憑證”)和卡內賬戶。理財權利憑證支持兩種認購資金來源:現金、活期

一本通;卡內理財賬戶僅支持卡內轉賬開立。套餐理財和預約滾動理財只允許卡

內轉賬購買,也不能進行卡內理財賬戶和權利憑證之間的相互轉換;預約不滾動

的理財產品只允許卡內轉賬購買,可以轉換成權利憑證,具體視產品情況而定。

在理財產品到期前,柜員可使用-403卡定期轉單折”、“1404單折定期

轉卡”交易為客戶進行卡內理財賬戶和權利憑證之間的相互轉換。

2、理財產品的額度管理及額度查詢

⑴核心系統理財產品有總行、分行、支行三級額度管理模式。柜員可使用

“4713理財產品額度查詢”交易查詢額度使用情況,查詢時,按照該期次理財

產品額度管理模式輸入機構號。

⑵客戶持陽xx卡可在全國任意網點購買或預約理財產品,使用開卡行產品

額度,即只有在開卡行有可用額度的情況下,客戶才能購買或預約成功。

⑶柜員操作失誤或客戶提出要求等特殊原因確需將理財賬戶銷戶或取消預

約的,只能在預期收益起始日(不含)前銷戶或預約減少投資金額,系統同步恢

復該期次額度。對于因柜員操作失誤等我行原因需銷戶或取消預約的,柜員應在

《個人XX憑證》或作廢的權利憑證上注明原因及是否重新開戶等后續處理,并

由柜臺經理在憑證上簽字后方可辦理,若重新開戶必須在發行終止日(含)前辦

理。

3、產品風險等級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適合度匹配

柜員在受理客戶認購申請時,對于未評級或需要重新評級的客戶,應提示

客戶先到理財經理處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由理財經理將風險評估結果錄入

OCRM系統(或柜員使用“5960客戶風險等級變更”交易錄入)。在提交理財

產品認購交易時,系統將自動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等級的匹配。如

果客戶投資的產品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系統將做出提示,并退出交易界

面。

柜員審核《客戶投資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填寫內容完整,客戶、理財

經理簽字(單筆投資金額達到600萬元以上的客戶,還需要支行零售業務主管

行長或其授權的業務主管人員審核簽字)齊全后,方可使用5960交易調整客戶

風險評級。

4、理財產品的利息稅

2006年七期以前(K含第七期)的陽xx理財A計劃,基本存款利息部分

我行代扣代繳利息所得稅,理財收益部分我行不負責代扣代繳利息所得稅。其他

產品的期內收益我行均不負責代扣代繳利息所得稅。理財產品發行期內開戶日至

預期收益起始日、理財產品到期日至客戶實際兌付日,理財資金應按照活期存款

正常計息,付息時我行將代扣利息稅。

5、理財產品質押

(1)借款人本人合法持有的總行發行的內部風險評級為三星級以下(含三星)

的理財產品,可辦理質押貸款(可辦理質押的具體產品參見產品發行通知或產品

說明書);

(2)以權利憑證和陽xx卡購買的理財產品均可辦理質押貸款,用卡購買的理

財產品在辦理質押貸款時需先轉成理財權利憑證后方可辦理;

(3)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只能在原開戶行辦理;

(4)短期預約滾動理財產品暫不得辦理質押業務;

具體參見《XX銀行個人質押貸款管理辦法》。

6、理財產品持有證E月

核心系統支持對普通理財、套餐理財、預約理財賬戶開立理財產品持有證

明,具體某只產品可否開立理財產品持有證明參見產品說明書,由零售業務部通

過參數進行控制,操作程序詳見《個人存款證明及理財產品持有證明業務柜臺操

作規程》。

7、理財產品掛失業務

⑴客戶的理財產品協議書、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或客戶權益須知丟失,

應由客戶持本人身份證件到原購買行辦理掛失補發,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還應

同時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柜臺人員審核《個人業務掛失止付通

知書》、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如有)身份信息無誤后,可通過xx盤系統調閱

原購買日傳票,補打印相應憑證。柜臺人員應在補制的憑證上加蓋“副本”戳記、

經辦人名章及“柜臺業務專用章(對私)”后交客戶。憑證掛失補發不收費,當

時即可補發。辦理完畢后,柜員應在掛失止付通知書第一聯上批注“已于*年*

月*日辦理理財產品協議書(或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掛失

補發”,并加蓋經辦柜員名章。掛失止付通知書第二、三聯、授權書(如有)隨

當日傳票裝訂,第一聯專夾保管、按年裝訂、永久保存。

⑵客戶的理財權利憑證、活期一本通或陽xx卡丟失,應比照一般儲蓄業務

的掛失補發操作規程進行處理。

8、預約滾動理財扣款不成功賬戶的查詢

預約滾動理財的陽xx卡開戶行可于扣款日次日登陸影像業務平臺,進入影

像平臺數據查詢一報表查詢,選擇扣款日期、不分幣種、“U提結息類”報表中

的“未計提清單”,清單中交易碼為9685的記錄即為預約滾動理財扣款不成功

的賬戶清單,“備注”欄為不成功的原因。

各營業網點理財經理應于每期次預約滾動理財產品的扣款日次日查詢該報

表,如有扣款不成功的記錄,應及時通知客戶。

9、到期兌付

⑴對于卡內理財賬戶,到期日理財本金及收益合計金額扣除利息稅(如需

代扣)轉入卡內相應幣種活期賬戶,理財協議自動終止。如到期日陽xx卡狀態

不正常,卡內理財不能自動兌付,客戶可在到期日后到全國任意網點辦理兌付。

⑵對于介質為理財權利憑證的賬戶或上線前發行的產品,客戶應在到期日

后回原開戶行辦理兌付。柜員應使用“4718對私理財產品銷戶”交易(上線前

發行的產品,應使用“IM8對私結構性存款銷戶”交易)兌付,并根據客戶需

要選擇將理財產品本息轉入協議中指定的活期賬戶中或支付現金。

10、預約終止

⑴理財產品預約終止業務只支持在卡內開戶的客戶可預約提前終止的理財

產品。

⑵理財產品在終止預約期內可以接受終止預約或撤銷終止預約。預約時只

在系統中進行登記,不做資金的劃付。資金的實際劃付在提前終止日由系統批量

進行。

⑶可預約終止的產品是否必須全額預約終止,應參照具體產品的產品說明

書執行。

II、理財協議的保管、核對

⑴核心系統對私部分上線(2005年4月18S)前發行的產品由于沒有理

財權利憑證,理財協議留存聯仍需專夾保管,到期兌付時柜員應抽出留存聯與客

戶交回的協議進行核對,無誤后作為傳票附件裝訂。

⑵核心系統對私部分上線后發行的產品,柜員應將理財協議留存聯作為理

財權利憑證或《個人XX憑證》(卡內理財賬戶)的附件,隨當日傳票裝訂,到

期兌付時客戶的理財協議無須收回、核對。

12、核心業務系統對私部分上線前發行的產品到期日系統自動返本、付息

⑴到期日系統將按照該期次參數表中的實際收益寶,從起息日計算至到期

日結計利息,并對指定利需部分代扣稅后將本息合計轉入開戶時的收息賬號,同

時將此部分金額凍結至2050年1月1日。

⑵當理財賬戶處于封閉凍結、只進不出、部分金額凍結狀態或其收息賬戶

處于封閉凍結、只進不出狀態時,系統將不進行自動叵轉。

⑶系統批處理完成后,將按機構生成“XX銀行手工理財產品到期日返本付

息匯總表”、“XX銀行手工理財產品到期日返本付息明細清單”、“未計提清單”,

柜員于到期日次日在XX盤查詢系統中打印匯總表、清單,并對照專夾保管的原

代扣清單與理財協議,核對指定利率利息、應代扣利息稅、理財收益及實際應付

客戶本息合計金額等要素,無誤后在匯總表、返本付息清單上簽字。柜臺經理應

對匯總表、清單再次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

⑷對于未自動回轉賬戶應對照“未計提清單”查明原因,確屬可以解凍并

轉回活期賬戶的,柜員應先解凍,再單戶銷戶,資金去向選擇“轉賬”將本息手

工轉入活期賬戶,并將轉入金額凍結至2050年1月I日。

二、業務辦理范圍

1、客戶持陽xx卡可在全國任意網點購買、預約或預約終止理財產品。

2、客戶使用現金購買理財產品時,指定的收息賬戶可以是在任意機構開戶

的陽xx卡或活期一本通。

3、卡內普通理財、套餐理財、預約理財提前銷戶或到期兌付(卡內理財到

期日未能自動兌付時),可在全國任意網點辦理。

4、理財權利憑證及核心系統對私部分上線前發行的產品只能在原開戶行辦

理提前銷戶或到期兌付。

三、使用的憑證

重要空白憑證:陽xx理財計劃權利憑證

一般憑證:陽xx理財產品協議書、個人XX憑證、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

申請書、綜合簽約業務回執

四、收費

異地購買、兌付理財不收手續費。

1.2業務流程

1.2.1對私理財產品開戶

一、審核、點鈔

1、審核客戶辦理理財所攜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客戶本人的

身份證件(他人代辦還需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客戶已簽字

的兩份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陽XK理財產品協議書(一式

三聯,以下簡稱“理財協議書”)。理財協議書、客戶權益須知已由理財經理簽字

確認,代辦類業務代理人還應在理財協議書上填寫代理人信息。對于特殊類產品,

柜員還需審核產品適合度問卷和產品說明書每頁角簽的完整性。

2、留存客戶及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或影印件,下同)。

3、客戶交存現金購買普通理財和套餐理財時,柜員應查詢客戶所持的卡或

活期一本通是否有相應幣種的賬戶,并查出其對應的系統賬號。若客戶無我行陽

xx卡或活期一本通賬戶,應先按相應規程為客戶新開賬戶。

4、核點現金無誤。代理他人以現金存入的,還應比照一定金額以上一次性

金融服務的規定辦理,單等現金存款金額達到人民幣1萬元以上(含)或者單筆

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含),且當日累計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在《個

人XX憑證》上登記代理人的身份基本信息。

二、錄入、打印

1、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打印內部通用憑證。

2、如客戶在理財協議中填寫了需變更的聯系方式,柜員使用[0302對私客

戶信息維護]交易維護客戶聯系方式(變更聯系方式應由客戶本人辦理,下同),

打印《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

3、普通理財、套餐理財和預約滾動理財銷售模式分別使用【47】7對私理財

產品開戶]、[4724理財套餐開戶]和[4728滾動預約理財]交易辦理。柜員也

可以使用[1499理財易]交易,系統根據柜員選擇的理財產品代碼聯動相應的理

財產品開戶交易。

代理開戶需同時錄入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也可單獨調用[9177

代理人登記/刪除]交易,增加交易流水的代理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4、交易成功,按系統提示打印活期一本通(轉賬開戶時打印)、協議、理

財權利憑證(非卡內賬戶打印)、《個人XX憑證》(或《綜合簽約業務回執》,普通

理財、套餐理財銷售模式客戶轉賬開戶或卡內開戶時打印)。

三、核對、蓋章

1、將理財權利憑證、《個人XX憑證》(或《綜合簽約業務回執》)、《個人客

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如有)與協議書核對,查看打印是否正確。核對無誤

后,柜員應將《個人XX憑證》(或《綜合簽約業務回執》)、理財協議、《個人客

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如有)交客戶,提示客戶認真核對交易類型、金額等

核實行打卬內容,并簽字確認。

2、將一式兩份的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和理財協議第一、

三聯分別打成扇面加蓋“騎縫專用”戳記。

3、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身份證件復印件上加蓋“附件”戳記。

四、憑證傳遞

1、將《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第二聯(如有)、理財權利憑證、

《個人XX憑證》副聯(或《綜合簽約業務回執》第二軼)、產品說明書、協議

第三聯、風險揭示書第二聯、客戶權益須知第二聯和卡(活期一本通)、客戶身

份證件交客戶。

2、將《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第一聯(如有)、產品說明書、協

議第一聯、風險揭示書第一聯、客戶權益須知第一聯、產品適合度問卷(如有)、

授權委托書(如有)、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身份證件復印件作為《個人

XX憑證》正聯(或《綜合簽約業務回執》第一聯)的附件,一并隨當日傳票裝

訂。若為預約滾動理財銷售模式,理財協議直接作憑證。

3、協議第二聯于當日營業結束后交理財經理專夾保管,并在《內部憑證傳

遞簽收登記簿》中登記、簽收(交接時,只需登記憑證類型、理財協議張數,由

交出人、接收人簽字即可,下同)。

1.2.2對私理財產品預約增加/減少

一、審核

在產品預約期內,客戶可持身份證件、陽xx卡到全國任意網點辦理預約增

加/減少投資金額。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柜員審

核理財協議書(一式三聯)是否已經理財經理簽字確認,代辦業務代理人還應在

理財協議書上填寫代理人信息;按照《身份識別操作指引》的規定,對客戶(或

代理人)的人證一致性、以及客戶、代理人(如有)的證件有效性和證件真偽進

行審核。

二、錄入、打印

1、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打印內部通用憑證。

2、如客戶在理財協議中填寫了需變更的聯系方式,柜員使用[0302對私客

戶信息維護]交易維護客戶聯系方式,打印《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

3、使用[4728滾動預約理財]交易增加/減少投資金額,打印理財協議書。

代辦業務,柜員還應調用[9177代理人登記/刪除]交易,增加交易流水的代

理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三、核對、蓋章

1、將《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如有)與協議書核對,查看打印

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后,柜員應將《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如有)、

理財協議交客戶,提示客戶認真核對交易類型、金額等核實行打印內容,并簽字

確認。

2、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上加蓋“附件”戳記。

四、憑證傳遞

1、將《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第二聯(如有)、協議第三聯和卡、

身份證件交客戶。

2、將《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第一聯(如有)、授權委托書(如

有)、內部通用憑證(聯網項查)作為協議第一聯的附件,一并隨當日傳票裝訂。

3、協議第二聯于當日營業結束后交理財經理專夾保管,并在《內部憑證傳

遞簽收登記簿》中登記、簽收。

1.2.3理財產品預期收益起始日對活期利息的處理

通過普通理財、套餐理財模式銷售的理財產品,在預期收益起始日,系統

自動將客戶購買日至預期收益起始日的活期存款利息按照預期收益起始日的掛

牌活期利率代扣利息稅(如有)后劃入客戶指定的收息賬戶。

1.2.4對私理財產品中止

一、審單

1、客戶必須持理財權利憑證(上線前發行產品無權利憑證,應提供理財協

議)、活期一本通或陽xx卡、身份證件辦理,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

授權委托書。柜臺人員應審核身份證件、權利憑證(或理財協議)等是否真實有

效。

2、上線前發行的產品,柜員應取出專夾保管的協汶與客戶提交的協議進行

核對,審核協議中客戶填寫的中止日期是否為我行規定的可選到期日。

3、代理他人單筆現金取款業務,現金取款金額達到《大額資金匯劃和現金

支取業務管理規定》代理八人大額支取業務電話核實標準的,還應按照相關規定

與被代理人進行電話核實。

二、錄入、打印

1、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打印內部通用憑證。代理他人單筆現金取款金額達到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或

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的,還應留存客戶及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2、使用[4718對私理財產品銷戶]交易(上線前發行的產品,應使用[1118

對私結構性存款銷戶]交易)為客戶提前銷戶。代辦業務需同時錄入代理人的身

份信息、聯系方式,也可單獨調用代理人登記/刪除]交易,增加交易流水

的代理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3、交易成功后按系統提示打印原理財權利憑證背面(移植類賬戶、卡內理

財賬戶無原理財權利憑證的,應打印內部通用憑證)、《個人XX憑證》。

三、核對、蓋章

1、審核《個人XX憑證》打印內容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后,柜員應將憑證

交客戶,提示客戶認真核對交易類型、金額等核實行打印內容,并請客戶在《個

人XX憑證》、理財協議(上線前發行產品,下同)中止條款處簽字確認。

2、理財協議中止日期處加蓋“柜臺業務專用章(對私)”,并手工注明《個

人XX憑證》上打印的實際收益率,原留存協議上注明中止日期。

3、理財協議、理財權利憑證(或內部通用憑證)上加蓋“結清”戳記。

4、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身份證件復印件(如

有)上加蓋“附件”戳記。

四、憑證傳遞

1、將《個人XX憑正》副聯交客戶。

2、將兩份理財協議、理財權利憑證(或內部通用憑證)、內部通用憑證(聯

網核查)、身份證件復印件(如有)、授權委托書(如有)做《個人XX憑證》正

聯的附件隨當日傳票裝訂。

1.2.5對私理財產品鐺戶

一、由于柜員操作失誤或客戶提出要求等特殊原因在發售終止日(含)前

提前銷戶,以及按照《個人客戶單筆提前終止理財產品業務暫行規定》,客戶在

到期日(不含)前單筆提前終止。客戶必須持理財權利憑證、活期一本通或陽

xx卡、身份證件辦理提前銷戶,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授權委托

書。

(-)審單

1、對于因柜員操作矢誤等我行原因需銷戶的,柜員應在需要作廢的理財權

利憑證上注明原因及是否重新開戶等后續處理情況,請柜臺經理審核并在憑證上

簽字。

2、客戶提出銷戶的,柜員應審核理財權利憑證是否真實、客戶身份證件與

核心系統中客戶信息是否一致,按照《身份識別操作指引》的規定,對客戶(或

代理人)的人證一致性、以及客戶、代理人(如有)的證件有效性和證件真偽進

行審核。。

代理他人單筆現金取款業務,現金取款金額達到《大額資金匯劃和現金支

取業務管理規定》代理個人大額支取業務電話核實標準的,還應按照相關規定與

被代理人進行電話核實。

(二)錄入、打印

1、客戶提出銷戶的,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

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打印內部通用憑證。代理他人單筆現金取款金額達到人民

幣5萬元以上(含)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的,還應留存客戶及代理人

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2、使用[4718對私理財產品銷戶]交易錄入各要素。代辦業務需同時錄入代

理人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也可單獨調用[9177代理人登記/刪除]交易,增加

交易流水的代理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3、交易成功,按系統提示依次打印原權利憑證背面、《個人XX憑證》。

(三)核對、蓋章

1、核對《個人XX憑證》打印是否正確,核對無浜后,柜員應將憑證交客

戶,提示客戶認真核對交易類型、金額等核實行打印底容,并簽字確認。

2、原理財權利憑證加蓋“結清”戳記。

3、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身份證件復印件(如

有)上加蓋“附件”戳記。

(四)憑證傳遞

1、將《個人XX憑證》副聯交客戶。

2、將原權利憑證、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身份

證件復印件(如有)做《個人XX憑證》正聯的附件隨當日傳票裝訂。

二、對私理財產品到期兌付

(―)審單

對于介質為理財權利憑證的賬戶及到期日未能自動兌付的卡內理財,在到

期日后客戶需持理財權利憑證、身份證件、活期一本通或陽XX卡辦理理財兌付

手續,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柜員應審核理財權利憑

證是否真實,按照《身份識別操作指引》的規定,對客戶(或代理人)的人證一

致性、以及客戶、代理人(如有)的證件有效性和證件真偽進行審核。身份證件

與核心系統中客戶信息是否一致。

代理他人單筆現金取款業務,現金取款金額達到《大額資金匯劃和現金支

取業務管理規定》代理個人大額支取業務電話核實標準的,還應按照相關規定與

被代理人進行電話核實。

(二)錄入、打印

1、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打印內部通用憑證。代理他人單筆現金取款金額達到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或

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的,還應留存客戶及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2、使用[4718對私理財產品銷戶]交易錄入各要素。代辦業務需同時錄入代

理人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也可單獨調用[9177代理人登記/刪除]交易,增加

交易流水的代理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3、交易成功,按系統提示打印原理財權利憑證背面、《個人XX憑證》。

(三)核對、蓋章

1、核對《個人XX憑證》打印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后,柜員應將憑證交客

戶,提示客戶認真核對交易類型、金額等核實行打印底容,并簽字確認。

2、原理財權利憑證上加蓋“結清”戳記。

3、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身份證件復印件(如

有)上加蓋“附件”戳記。

(四)憑證傳遞

1、將《個人XX憑正》副聯和配好的現金交客戶。

2、將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理財權利憑證、身

份證件復印件(如有)做《個人XX憑證》正聯的附件一并隨傳票裝訂。

三、核心業務系統對私部分上線前發行的產品到期核對、兌付

1、柜員在到期日次日須做的處理

對于核心系統對私部分上線前發行的產品,核心系統已在產品到期日按照

該期次參數表中的實際收益率,從起息日計算至到期日結計利息,并對指定利率

部分代扣稅后將本息合計轉入開戶時的收息賬號,同時將此部分金額凍結至

2050年1月1曰。對于理財賬戶或收息賬戶狀態不正常的,系統不自動回轉,

需要柜臺人員根據“未計提清單”查明原因,確屬可以解凍并轉回活期賬戶的,

柜員應先解凍,再單戶銷戶,資金去向選擇“轉賬”將本息手工轉入活期賬戶,

并將轉入金額凍結至2050年1月1日。因此,在到期日次日,柜員需做以下處

理:

(1)核對

①在XX盤查詢系統口打印“XX銀行手工理財產品到期日返本付息匯總表”、

“XX銀行手工理財產品到期日返本付息明細清單”、“未計提清單”,與原代扣清

單、理財協議進行核對。

②核對記賬科目以進行手工賬務調整。

(2)記賬、打印

①對于須手工回轉的賬戶,柜員應使用[4317賬戶凍結查詢修改解凍]、

[1118對私結構性存款銷戶]、[4316賬戶凍結]交易進行銷戶和凍結。

②單戶銷戶打印內部通用憑證(要求插入原開戶憑證背面時)、《個人XX

憑證》。

(3)核對、蓋章

①核對記賬科目無誤,憑證打印齊全。

②內部通用憑證加蓋“結清”戳記。

(4)憑證傳遞

①“xx銀行手工理貶產品到期日返本付息匯總表晨“xx銀行手工理財產品

到期日返本付息明細清單':、“未計提清單”裝訂在到期日次日傳票的最后。

②將內部通用憑證、《個人XX憑證》(正、副聯)按柜員賬務流水號裝訂。

③柜員還應填寫代保管品出庫單,由柜臺經理簽批后將入庫封存保管的代

扣清單取出,與專夾保管的代扣清單一并隨傳票裝訂。

2、兌付

由于在產品到期日次日,理財本息已轉至客戶收息賬戶,客戶申請兌付時,

只需審核客戶相關手續無誤后辦理資金解凍,并再按正常活期存折或活期一本通、

陽xx卡中的資金支取手續為客戶辦理取款即可(取款手續略)。

(1)審核

在到期日后客戶需持協議書、身份證件及活期一本通或陽xx卡到開戶行辦

理理財資金及收益的支取手續。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

柜臺人員審核協議書、存折等是否真實;按照《身份識別操作指引》的規定,對

客戶(或代理人)的人證一致性、以及客戶、代理人(如有)的證件有效性和證

件真偽進行審核;,取出專夾保管的協議書與客戶所持協議書核對相符,客戶身

份證件無誤,活期存折或活期一本通、陽XX卡與協議書中的賬號一致后,按到

期日的“批量返本付息明細表”,將其活期賬戶解凍。

(2)錄入、打印

①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打印內部通用憑證。

②兌付時使用[431/賬戶凍結查詢修改解凍]交易錄入各要素,打印內部通

用憑證。

代辦業務,柜員還應調用[9177代理人登記/刪除]交易,增加交易流水的代

理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3)核對、蓋章

①核對內部通用憑證中的解凍賬號是否正確。

②理財協議上應加蓋“結清”戳記。

③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上加蓋“附件”戳記。

(4)憑證裝訂

兩份理財協議、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作為內部

通用憑證(賬戶解凍)的附件隨當日傳票一并裝訂。

1.2.6對私理財產品預約終止

一、審單

在預約終止期內,客戶可持身份證件、陽xx卡到全國任意網點辦理預約終

止登記。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柜員審核《個人特

殊業務申請書》是否填寫陽xx卡卡號、預約產品代碼、交易金額等要素,按照

《身份識別操作指引》的規定,對客戶(或代理人)的人證一致性、以及客戶、

代理人(如有)的證件有效性和證件真偽進行審核。

二、錄入、打印

1、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打印內部通用憑證。

2、使用[4732理財預約終止]交易進行產品預約終止登記,打印《個人特殊

業務申請書》。

代辦業務,柜員還應調用[9177代理人登記/刪除]交易,增加交易流水的代

理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三、核對

核對《個人特殊業務申請書》打印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后,柜員應將憑證

交客戶,提示客戶認真核對交易類型、金額等核實行打印內容,并簽字確認。

四、憑證傳遞

1、將《個人特殊業務申請書》第二聯交客戶。

2、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作為《個人特殊業務

申請書》第一聯的附件隨當日傳票裝訂。

2.BTA系統理財產品(通過理財產品銷售系統銷售)

2.1業務介紹

一、基本規定

1、業務類型

(1)分類

BTA系統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包括資金賬戶簽約類業務、賬戶類業務、交易

類業務、TA發起類業務。

資金賬戶簽約業務包括簽約、解約。

賬戶類業務包括理財賬戶開戶、理財賬戶銷戶、登記理財賬戶、取消登記

理財賬戶、修改客戶資料、換卡。

交易類業務包括認購、申購、快速購買、預約購買、贖回、預約贖回、指

定贖回、預贖回、轉換、選擇分紅方式、撤單。

TA發起業務指由注冊登記人發起的業務,主要有理財成立(認購結果)、

分紅、強制贖回、強增強減、賬戶凍結、賬戶解凍、份額凍結、份額解凍、非交

易過戶、拆分、比例配售。TA發起的業務暫不允許從柜臺發起。

(2)是否需要注冊登記機構確認及交易確認日

以上業務中,簽約、解約、換卡、定期定額開通/修改/關閉無需注冊登記

機構確認,是否交易成功以當時交易結果為準;其他業務通過我行各銷售渠道成

功受理的客戶申請不代表交易成功,成功與否以注冊登記人的確認結果為準,客

戶需于交易確認后打印或查詢交易確認情況。

交易確認日:

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投資者在工作日交易時間提交的非預約類交易申請,

我行系統在當日予以確認;在產品允許的預約期限內提交的預約交易申請,我行

系統在開放日予以確認,在交易確認日的下一工作日可通過我行柜臺、網上銀行、

電話銀行等渠道查詢交易確認情況。

凈值類理財產品:投資者在工作日交易時間提交的非預約類交易申請,與

凈值無關的業務(包括:開戶、銷戶等賬戶類交易、認購、變更分紅方式等)我

行系統在當日予以確認,與凈值相關的業務(包括申購、贖回、轉換等)由于無

法在當日完成估值,根據產品說明書在交易后第2個或第3個工作日系統對交易

予以確認;在產品允許的預約期限內提交的預約交易申請,在產品開放日后第2

個或第3個工作日系統對交易予以確認,在交易確認日的下一工作日可通過我行

柜臺、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渠道查詢交易確認情況。

(3)是否可以撤單

以上業務中,賬戶類業務(修改客戶資料、換卡除外)和交易類業務(實

時贖回、選擇分紅方式、撤單除外)允許撤單,其他業務均不允許撤單。

2、理財產品交易時間

理財產品工作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理財產品

開放日為允許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理財業務的產品工作日;工作日的交易時

間為9:30至15:00。投資者可在產品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遞交業務申請的,申

請當日轉為受理(無需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的交易和預約交易除外)。投資者在非

工作日和工作日的非交易時間可以辦理預約申購交易、在非工作日和工作日的非

交易時間及非批處理時間可以辦理預約贖回交易,本行以“預約中”狀態接受,

預約日若為產品開放日則交易可轉為受理。無需注冊登汜機構確認的交易和預約

交易不受工作日和交易時間限制。具體理財產品以相應產品說明書及臨時公告為

準。

(1)理財產品銷售渠道的業務辦理時間如下:

營業網點:除理財產品工作日的日終系統批量處理時間外的所有柜臺營業

時間([5925基金/理財預約購買]交易、[5923滾動理財指定贖回]交易辦理“實

時贖回”為準7X24小時);

網上銀行:除理財產品工作日的日終系統批量處理時間外的所有時間(準7

X24小時);

通常日終系統批量處理時間為交易日15:00-17:30。

(2)客戶在預約發起日之前的產品工作日、產品非工作日均可辦理預約交

易,還可以在開市前當天預約當天。預約交易的撤單不受工作日時間限制,客戶

在預約發起曰之前的工作日、非工作日均可辦理,也可以在預約發起曰當天閉市

前對當日發起的交易撤單。

3、資金清算交收處理原則

(1)我行接受交易時間內提交的認購和申購委托時,實時從客戶賬戶足額

扣劃申請金額,若委托失敗不扣款;

(2)預約購買交易,在客戶辦理時不扣款,系統控制預約理財資金不可支

取,在交易發起時對客戶資金進行批量解控、扣劃。預約購買交易在辦理時會判

定客戶可用資金余額是否滿足預約金額,如余額不足見預約失敗。

(3)交易確認日收到TA確認后,對失敗的認購、申購在日終處理時給予

退款處理;對成功的認購、申購款項,則按約定的清算規則,劃付至對應的清算

專戶。

(4)對贖回、現金紅利或比例配售等回款,則在收到確認數據和足額資金

后,在約定時間內按確認金額將資金劃至投資人在我行開立的銀行賬戶內。XX

盈等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在交易確認日當日晚上資金到賬,次日可使用資金,辦

理了“實時贖回”的產品,贖回份額的本金實時到賬,收益按照份額實際持有天

數計算并在交易確認日當日晚上到賬;凈值類理財產品根據產品說明書在約定到

賬日資金到賬。

4、理財產品申購贖回原則

⑴資產管理類產品:“已知價”原則,始終按單位凈值為“1”進行申購、

贖回的份額計算。

凈值類產品:“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的理財產品份

額資產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如為預約申購或預約贖回,則以實際申購或贖回日

凈值為準。

⑵“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金額申購指投資者以投資金額為單位進

行申購申請,份額贖回指投資者以持有的理財產品份額為單位進行贖回申請。

5、產品風險等級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適合度匹配

柜員在受理客戶交易申請時,對于未評級或需要重新評級的客戶,應提示

客戶先到理財經理處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由理財經理將風險評估結果錄入

OCRM系統(或柜員使用“5960客戶風險等級變更”交易錄入)。在提交理財

產品認購、申購等交易時,系統將自動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等級的

匹配。如果客戶投資的產品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系統將做出提示,并退

出交易。

柜員審核《客戶投資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填寫內容完整,客戶、理J

經理簽字(單筆投資金額達到600萬元以上的客戶,還需要支行零售業務主唱

行長或其授權的業務主管人員審核簽字)齊全后,方可使用5960交易調整客

風險評級。

6、簽約類和賬戶類業務辦理時對客戶資料的錄入要求:

(1)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客戶名稱、郵政編碼、通訊地址為必填項,不

能為空,也不能全為空格;

(2)郵政編碼必須為6位數字;

(3)地址信息必須為5個漢字以上(含);

(4)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校驗時,需要校驗是否15位或18位,

18位需要檢查最后一位校驗位是否正確,如果為X,必須為半角大寫字符。

由于我行核心系統和BTA等外圍外掛系統信息無法自動同步,對于購買

BTA系統理財產品的客戶,柜員在維護客戶信息資料后,須同時操作[5902個人

客戶信息同步]交易。

7、換卡

⑴客戶因卡片丟失或磁條損壞等原因辦理補卡或換卡后,需要到柜臺通過

[5963基金/理財系統換卡]交易(如舊卡信息在核心系統查詢無記錄,應使用

[7976特殊換卡]交易)變更BTA系統中簽約的陽xx卡,原卡所有基金/理財業

務和權益方能轉入新卡,換卡成功后客戶只能使用新卡辦理基金/理財業務。換

卡業務必須由客戶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辦理,不得代辦。

⑵新舊卡必須在同一客戶號下,且新卡尚未簽約BTA系統。

⑶換卡業務即時生效,不能撤單。如需撤消,可通過換卡交易換為舊卡。

⑷如舊卡中存在BTA理財的有效預約記錄,則需要先辦理核心系統換卡,

否則不允許辦理基金/理財系統換卡。

8、理財協議掛失補發業務,比照核心系統理財產品掛失業務的相關規定執

行。

9、BTA系統理財產品凈值一律以總行對外公布數據為準,而不以核心系統

查詢凈值為準。

10、通過BTA銷售的理財產品可開立理財產品持有時點證明。

11、允許質押的BTA系統理財產品范圍參見產品發行通知或產品說明書。

二、業務辦理范圍

客戶可在全國任意網點提交委托申請、查詢交易的確認情況、打卬交割單。

三、使用的憑證

《XX銀行資產管理業務資金賬戶簽約/解約申請書》、《XX銀行資產管理賬

戶業務申請書》、《XX銀行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協議書》及《XX銀行資產管理業

務投資人信息變更申請書(個人)》、《綜合簽約業務回執》

四、認(申)購費、贖回費

投資人進行理財產品交易的收費以理財產品說明書或相關費率調整公告為

準,由注冊登記人計算并確認相關費用。

2.2業務流程

2.2.1理財產品購買

一、審單

1、柜員審核客戶提供的本人身份證件(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

授權委托書)是否真實有效。

2、客戶簽字的兩份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一式三聯的

《xx銀行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協議書》等資料是否齊全,在認購期或申購期購

買應勾選“購買(快速購買)。預約在未來某日認購或申購理財產品應勾選“預

約購買”。理財協議書、客戶權益須知已由理財經理簽字確認,代辦類業務代理

人還應在理財協議書上填寫代理人信息。對于特殊類產品,柜員還需審核產品適

合度問卷和產品說明書每頁角簽的完整性。

3、客戶在辦理購買業務前,須為我行理財銷售系統的簽約客戶。未辦理過

基金/理財簽約的客戶,還應填寫一式三聯《xx銀行資產管理業務資金賬戶簽約

/解約申請書》,柜員應審核申請書各要素與協議書、身份證件是否一致。

二、錄入、打印

1、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打印內部通用憑證。

2、如客戶在理財產品協議書中填寫了需變更的信息,柜員使用【0302對私

客戶信息維護]交易維護客戶聯系方式,打印《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

再使用[5902個人客戶信息同步]交易將信息同步到BTA系統,打印《XX銀行資

產管理業務投資者信息變更申請書(個人)》。

3、在認購期或申購期的產品,柜員應使用[5880基金/理財快速購買]交易

辦理,該交易能判斷客戶是否己在我行開立或登記以CB為注冊登記人的理財賬

戶來自動完成開戶,并根據理財當前狀態是否為募集期或開放申購期來提交認購

或申購,打印《XX銀行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協議書》。對于未辦理過賬戶簽約的

客戶,柜員應先使用[5900個人客戶簽約]辦理賬戶簽約,打印《xx銀行資產管

理業務資金賬戶簽約/解約申請書》。

在產品允許的預約期限內,預約在未來某日認購或申購理財產品,柜員應

使用[5925基金/理財預約購買]交易辦理,打印《XX銀行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協

議書》,約定的預約購買日是否必須是產品工作日,以具體產品的說明書為準。

預約時檢查客戶卡內活期賬戶可用資金(活期賬戶可用余額+定存寶或活期寶賬

戶資金)是否足額,資金不足無法預約。預約成功后不扣款,系統控制預約理財

資金不可支取。對于未通過BTA系統辦理過賬戶簽約的客戶,柜員應先使用[5900

個人客戶簽約]、[5904基金/理財賬戶開戶](或[5906基金/理財賬戶登記])(TA

代碼輸入EB)交易為客戶辦理賬戶簽約、理財賬戶開戶,分別打印《xx銀行資

產管理業務資金賬戶簽約/解約申請書》、《xx銀行資產管理賬戶業務申請書》。

柜員也可以使用[1499理財易]交易,系統根據客戶簽約狀態、是否已開立

或登記EB理財賬戶,依次聯動[5900個人客戶簽約]交易簽約賬戶、[5904基金/

理財賬戶開戶](或[5906基金/理財賬戶登記])(TA代碼輸入EB)交易開立(或

登記)EB理財賬戶、[5925基金/理財預約購買](或[5909基金/理財賬戶申購])

交易購買理財產品,打印《綜合簽約業務回執》、《XX銀行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

協議書》。

上述交易如為代辦業務需同時錄入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4、如為客戶辦理了EB理財賬戶開戶,還應留存客戶及代理人(如有)的

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核對、蓋章

1、核對《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如有)、申請書(或《綜合簽

約業務回執》)(如有)、協議書打印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后,柜員應將憑證交客

戶,提示客戶認真核對交易類型、金額等核實行打印底容,并簽字確認。

2、將一式兩份的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和理財協議第一、

三聯分別打成扇面加蓋“騎縫專用”戳記。

3、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身份證件復印件(如

有)、上加蓋“附件”戳記。

四、憑證傳遞

1、將協議書第三聯、申請書第三聯(或《綜合簽約業務回執》第二聯)(如

有)、《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第二聯(如有)、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

書第二聯、客戶權益須知第二聯、卡和身份證件交客戶。柜員應提示客戶,辦理

理財產品的購買、預約購買等交易后,需在我行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點、網上銀

行、電話銀行等渠道查詢相關交易的確認情況,最終以我行確認的產品購買金額

作為《XX銀行資產管理交易業務協議書》和當期理財產品說明書構成不可分割

的理財合同的生效依據。

2、將《個人客戶信息建立/修改申請書》第一聯(如有)、產品說明書、風

險揭示書第一聯、客戶權益須知第一聯、產品適合度問卷(如有)、授權委托書

(如有)、身份證件復印件(如有)和內部通用憑證(E關網核查)作為協議書第

一聯的附件與申請書第一聯(或《綜合簽約業務回執》第一聯)(如有)一并隨

當日傳票裝訂。

3、協議第二聯于當日營業結束后交理財經理專夾保管,并在《內部憑證傳

遞簽收登記簿》中登記、簽收。

2.2.2理財產品贖回

一、審單

1、客戶可在產品贖回期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池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

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一式三聯的《XX銀行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協議書》辦

理產品贖回。

2、柜員應審核理財協議書已由理財經理簽字確認,代辦類業務代理人還應

在理財協議書上填寫代理人信息;按照《身份識別操作指引》的規定,對客戶(或

代理人)的人證一致性、以及客戶、代理人(如有)的證件有效性和證件真偽進

行審核,,信息各要素與身份證件是否一致。

二、錄入、打印

1、使用[5566單筆核對身份證信息附照片]聯網核查客戶及代理人身份信息,

打印內部通用憑證。

2、凈值類產品:在理財開放期內(允許贖回)贖回,柜員應使用[5910理

財產品贖回]辦理。在產品允許的預約期限內,預定在天來某個日期對理財產品

贖回,柜員應使用[5911基金/理財預約贖回]交易辦理,約定的預約贖回日是否

必須是產品工作日,以具體產品的說明書為準。

資產管理類產品:在客戶份額確認后,指定對XX盈等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

的某筆份額明細進行贖回,柜員應使用[5923滾動理財指定贖回]交易辦理;在

客戶份額尚未確認時,對XX盈等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預約贖回,柜員應使用

[7978理財產品預贖回]交易辦理(只允許客戶全部贖回產品份額,不能部分贖

回),贖回日期必須滿足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的完整周期。

上述交易如為代辦業務需同時錄入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3、交易成功后打印《XX銀行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協議書》。

三、核對、蓋章

】、核對協議書打印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后,柜員應將憑證交客戶,提示客

戶認真核對交易類型、金額等核實行打印內容,并簽字確認。

2、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上加蓋“附件”戳記。

四、憑證傳遞

1、將協議書第三聯、卡和身份證件交客戶。柜員應提示客戶,辦理理財產

品的贖回、預約贖回等交易后,需在我行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點、網上銀行、電

話銀行等渠道查詢相關交易的確認情況,最終以我行確認的贖回份額作為《XX

銀行資產管理交易業務協議書》和當期理財產品說明書構成不可分割的理財合同

的生效依據。

2、將內部通用憑證(聯網核查)、授權委托書(如有)作為協議書第一聯

的附件一并隨當日傳票裝訂。

3、協議書第二聯于當日營業結束后交理財經理專夾保管,并在《內部憑證

傳遞簽收登記簿》中登記、簽收。

3.陽xx理財活期寶

3.1業務介紹

一、基本規定

1、陽XX理財活期寶1以下簡稱活期寶),是一款現金管理類短期理財產品,

在保證較高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通過投資為客戶實現高于活期存款的收益。

目前僅限在陽XX卡內辦理,不支持卡內理財賬戶和理財權利憑證的互相轉換,

幣種只能為人民市。投資者辦理活期寶簽約,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網點簽訂

理財協議,指定相聯接的同名資金賬戶,設定活期主賬戶內最低保留金額(活期

寶A不得低于1000元,活期寶B、活期寶C不得低于10萬元)。系統將于簽約

當日起,根據陽xx卡主賬戶資金情況,自動為投資者在每個交易日辦理理財產

品的購買或贖回。投資者可以部分或全額贖回產品,贖回本金實時入賬,利息在

下一收益分配曰il入活期主賬戶。

2、若投資者“活期寶”理財賬戶余額或扣除最低受留金額后的卡內活期余

額大于等于簽約產品的起點金額(活期寶A起點金額5萬元,活期寶B起點金額

10萬元,活期寶C起點金額500萬元)時,系統會在保證最低保留金額的前提

下,以1萬元的整倍數扣劃卡內余額;若“活期寶”理財賬戶余額和扣除最低保

留金額后的卡內活期余額均小于簽約產品的起點金額時,系統將不進行扣款,當

日購買不成功。

3、投資人可根據本人活期寶賬戶、活期賬戶及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活期寶

As活期寶B、活期寶C之間的轉換,轉換交易當日生效,即活期寶賬戶中的投

資資金按修改后的產品規則進行資金劃轉并計算當日收益,活期賬戶的資金當日

日終進行扣劃。

4、投資者可選擇部分或全額贖回,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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