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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前言

為規范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以下簡稱“規劃設計”)工作、提高規劃設計的

科學性以及更好地實施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

律、法規、規章制定本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需要制定本標準的補充規定,報國土

資源部備案。補充規定不得與本標準相抵觸。

本標準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

木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標準協作單位:浙江省國土管理局、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高向軍、范樹印、吳次芳、葉艷妹、葉劍平、胡江、吳昌洋、

童菊兒、梁進社、張占錄、彭群、王愛民。

本標準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部標準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規范TD/T1012—2000

1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的總則、內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

項目設計的原則、內容及技術要求。

1.2本標準適用于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的編制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設計,并作為與設

計有關的概預算、審批等方面的依據。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

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

GBJ7—1989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3838—19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GB5084—1992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T5791-*1993I:50(X)I:1000()地形圖圖式

GB/T7929-19951:500I:1000,1:2000地形圖圖式

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T15772—1995水上保持綜合治理規劃通則

GB/T16453.1—1996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坡耕地治理技術

GB/16453.3—1996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溝壑治理技術

GB/T16453.4—1996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小型蓄排水工程

GB50162—1992道路工程制圖標準

GB50188—1993村鎮規劃標準

GB/T50265—1997泵站設計規范

GB50286—1998堤防工程設計規范

GB50288—1999灌礫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SDJ217—1987水利水電樞紐工程等

級劃分及設計標準(平原、濱海部分)

SL18-1991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范

SL721994水利建設項目經濟評價規范

SL73—1995水利水電工程制圖標準

jT/J021—1989公路涵橋設計通用規范

LY/J002—1987林業工程制圖標準

3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規范規劃

3.1總則

3.1.1本標準所稱土地開發整理包括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

3.1.2規劃的基本原則

a)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

b)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

c)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d)因地制宜。

3.1.3規劃的內容

a)確定項目規劃的目標和任務。

b)評價土地資源的適宜性。

c)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

d)配置工程設施和提出保護生態環境的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

e)項目規劃的可行性論證。

f)項目規劃方案的實施計劃和措施。

3.1.4規劃的依據

根據規劃任務書的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土地開發整

理項目規劃。

3.1.5項目規劃用地分類以全國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分類為基礎。

3.1.6項目規劃除執行本標準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

3.2規劃編制程序

3.2.1規劃準備

規劃準備是指在項目規劃前期所要進行的工作。包括制訂工作計戈I、成立領導小組、成

立規劃工作小組、搜集整理資料等。

3.2.1.1制訂工作計戈I

根據規劃任務書制訂項目規劃工作計劃。包括指導思想、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與方法、

日程安排、人員組成與分工及經費預算等。

3.2.1.2成立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確定工作計劃,協調部門關系,研究解決規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杳碓定規

劃方案,并以領導小組的名義上報規劃。

3.2.1.3成立規劃工作小組

規劃工作小組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組成,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的編制工作。

3.2.1.4搜集整理資料

資料要求具備真實性、完整性、時效性和具有法律效力。

a)項目規劃應搜集以下資料:

I)項目區基本概況。行政轄區、地理位置、四至、總面積、覆蓋范圍、區內人口

等。

2)自然條件。包括項目區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氣候、地質。植被、自然災

害等情況。

3)自然資源。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光熱資源、礦產資源等。

4)社會經濟條件。包括經濟狀況、市場狀況、基礎設施、人民生活水平、民族與

文化等。

5)土地利用現狀。包括各類用地的數量、布局、土地利用的有利及不利因素、土地

權屬狀況等。

6)土地利用潛力狀況。包括待開發整理土地的數晟、質最、生產潛力、開發整理潛

力及布局等。

7)土地政策、法規及相關的規定、標準等資料。包括涉及土地利用的有關行業規劃

資料,涉及城建、林業、環保、水利、交通。能源、牧業、水產等的規定和標準。

b)資料分析整理:

I)原始資料審核。應審查資料的合法性、真實可靠性、計量單位的規范性等。

2)對原始資料按自然環境、社會經濟、土地利用等分類分組。

3)數據資料初步計算、整理、匯總。

3.2.2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及評價

對確定為開發整理項目區的土地進行利用現狀分析,確定土地的適宜用途和適宜程

度。

3.2.3確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目標、任務和要求

根據規劃任務書的要求及項目所在區域的自然條件、土地質量、社會需求、經濟建設需

要、經濟發展水平、技術水平等,確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的目標、任務和要求。

3.2.4確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總體布局

根據項目區的自然條件、資源狀況、社會經濟條件、交通水利設施狀況以及土地適宜性

評價結果,確定主干交通線路和水利干溝渠等重點開發整理工程設施的位置和規模、村鎮的

位置和發展方向等。

3.2.5規劃編制

根據項目規劃目標,當地的社會、經濟、自然和技術條件,以及土地的適宜用途和項目

總體布局,合理確定各類用地的數量、各項工程設施和生物措施的位置和用地規模,并將其

落實到具體地塊。

3.2.6規劃方案評價與確定

3.261技術可行性分析

技術可行性分析包括項目規劃的技術可行性分析和實施項目規劃擬采用技術的可行性

分析。

a)項目規劃的技術可行性分析。對規劃所采用的各項技術參數和指標是否準確可靠,

規劃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要求以及規劃方案能否完成規劃FI標、

任務和要求等方面進行分析。

b)實施項目規劃擬采用技術的可行性分析。對在土地開發整理中投人的人力、物力和

技術保障體系(如道路修筑、土地平整。表土處理、排灌工程及其建(構)筑物修筑、生物

措施等)以及項目規劃目標實現的保障程度等方面進行分析。

3.2,6.2社會效益評價

評價項目規劃對社會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效益指標為:農產品人均占有量、農產品

商品率、城鄉居住和就業條件、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改善程度、單位面積耕地供養人數等。

326.3經濟效益評價

分析物質技術要素組合和利用的經濟性,分析可能實現的經濟目標和實效性。效益指標

為:土地利用率、耕地面積增加率、投人產出率、技術措施增產率等。3.264生態效益評

評價項目規劃對生態環境的改善程度。效益指標為:森林覆蓋率、水土流失治理面積、

土地沙化治理面積、土地污染治理面積、人均綠地面積等。

3.2.6.5規劃方案確定

水利工程項目規劃是指在對洪、澇、旱、漬、鹽、堿等進行綜合治理和合理利用水

資源的原則下,對水土資源、灌排渠系及其建(構)筑物等進行的統籌安排。

a)排灌工程系統規劃

1)骨干溝渠規劃布置

——對溝渠的灌排面積、渠線、工程量、輸水損失、設施安全等進行綜合考慮和規劃布

置,同時應考慮上下級溝渠的協調配套。

——骨干溝渠用地指標。干支溝渠長度與水源地有關,干支溝渠占地寬度參見附錄A

表AL

2)田間排灌溝渠布置

-平原地區田間溝渠系,可依條件分別采用灌排相鄰、灌排相間、灌排兼用布置。

——丘陵山區田間溝渠系、崗田間農渠垂直于等高線沿旁田短邊布置,可為雙向控制或灌排

兩用。沖田溝渠系布置可隨地形在山坡來水較大的?側沿山腳布置排水溝;山坡來水較小。

地勢較高的一側,布置灌排兩用渠,兼排山坡或+旁田來水。在開闊的沖田地區,可在兩側

旁腳布置排水溝,在沖田中間布置排灌兩用渠,控制兩側沖出。

—田間排灌溝渠用地指標。斗渠、農渠及排水溝用地面積按其控制范圍及占地寬度來確定,

參見附錄A表AZ、表A3、表A4。

3)地下排灌工程

應考慮梁(管)首(泵站)位置適中,柒(管)線最短;干支溝柒相互垂直,各級排灌

設施配套;渠(管)線沿高地布置,路渠(管)結合。布置形式根據地形可分為:兩邊分

水式、一邊分水式。

4)排灌系統的其他工程規劃

-排灌系統的其他工程規劃要求。滿足渠系輸水、分水、蓄水、泄水、排水及防洪等要求,

保證渠系正常運行;建(構)筑物數量、類型在滿足安全運行、便于管理的條件下,做

到數量少、工程量省,應盡量采用聯合布置形式;應使流態穩定、水頭損失小,能控制較大

自流灌溉面積;保證灌區交通順暢,滿足生產、生活需要。

——小型水庫規劃。包括庫址、壩址。壩型選擇,庫容確定以及其他水庫建(構)筑物的規

劃設計。

-小型抽水站規劃。包括抽水站布置與站址選擇,抽水站流量、揚程的確定及機組配套與

選擇等。

——排灌水工建筑物配置,進行水工建筑物規劃,必須保證排灌水順利通過各種天然與人工

的障礙,并能調節水景、聯結工程等。其中包括控制泄水建筑物、交叉建筑物、聯結建筑物

和量水建筑物等的配置。

b)噴滴灌工程規劃

1)噴滴灌系統的選擇。根據地形、土壤、氣象、水源、土地利用規劃及土地利用方式,選

定噴滴灌系統的類型。

2)管(渠)道系統布置。根據水源、地形、作物分區及噴滴灌系統工作特性,對干、支管

進行布置。滴灌系統分干、支、毛三級管道,布置時應用互垂直。

c)堅井工程規劃

1)豎井工程規劃一般與濯排系統配合進行。豎井工程規劃時要進行地下水資源估算.查清

地卜水儲量、可采量及可利用量;計算降雨人滲補給、灌溉回滲補給、河渠引水補給及地卜

徑流補給量;進行水資源采、供平衡計算,確定宜開采水層,合理規劃井位、井距,確定井

的數量。大面枳開采地區.必須進行總體規劃,避兔造成地卜水的惡化和產生地面沉降。

2)豎井工程規劃。包括井型選擇、井數確定、井的平面布局等。

d)排灌電氣工程規劃

確定電力排灌設備總容量、受載系數和同時率,計算負荷量。合理布設變電站,確定主

變容量和電壓等級.確定饋線分布、負荷分配及保護方式,保證經濟、有效、安全供電。

3.3.1.4道路規劃

一般農村道路分干道、支道、田間道和生產路。

項目區內道路網應盡量與水利工程渠系一致,沿水利溝渠布局,并與項目區外已有道路

相連接,路寬選擇參見附錄A表AS。

3.3.1.5田塊規劃

a)規劃要求

整理后的田塊應有利于作物的生長發育,有利于田間機械作業,有利于水土保持,滿

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風要求,便于經營管理。

b)耕作田塊方向

耕作田塊方向的布置應保證耕作田塊長邊方向受光照時間最長,受光熱量最大,宜選

用南北向。在水蝕區,耕作田塊宜平行等高線布置;在風蝕區,應與當地主害風向垂直或與

主害風向垂直線的交角小于30。一45。方向布置。

C)耕作田塊長度

根據耕作機械工作效率、田塊平整度、灌溉均勻程度以及排水暢通度等因素確定耕作

田塊的長度。田塊長度一般為500-80()m,具體可依巨然條件確定。

d)耕作田塊寬度

耕作田塊寬度應考慮田塊面積、機械作業要求、灌溉排水以及防止風害等要求,同時

應考慮地形、地貌的限制,下列為田塊要求寬度參考數據:

機械作業要求寬度200—300m

灌溉排水要求寬度100-3(X)m

防止風害要求寬度200-300m

e)耕作田塊形狀

要求外形規整,長邊與短邊交角以直角或接近直角為好,形狀選擇依次為長方形、正

方形、梯形。其他形狀,長寬比以不小于4:1為宜。f)耕作田塊土壤

耕作田塊土壤的質量,土要取決于土壤結構、土壤質地、土壤理化性質等。各地應因

地制宜,提出符合當地條件的土壤質量改良要求。

g)耕作田塊內部規劃

根據地形、地貌、氣候等自然特征及土壤質量要求,對耕作田塊內部作進一步設計。

I)平原地區

水田宜采用格田形式。格田設計必須保證排灌暢通,灌排調控方便,并滿足水稻作物

不同生長發育階段對水份的需求。格田田面高差應在±3cm以內,長度保持在60—120m為

宜,寬度以20-40m為宜。格田之間以田坡為界,填高以40cm為宜,填頂寬以10—20cm

為宜。旱地出面坡度應限在1:500以內。

2)濱海灘涂區

濱海灘涂區耕作田塊設計應注意降低地下水位,洗鹽排澇,改良土壤,改善生態環境,

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可采用挖溝壘田,培土整地方法。以降低地下水位為主的農田和以洗鹽

除堿為主的灘涂田塊田面寬宜為30—50m,長宜為300-400mo

3)丘陵山區

丘陵山區以修筑梯田為主,根據地形、地面坡度。土層厚度的不同可將其修筑成水平

梯田、隔坡梯田、坡式梯田等。具體規劃要求如下:

——梯田規格及墳坎形態應因地制宜,視地形、地面坡度、機耕條件、土壤的性質和

干旱程度而定。梯田應盡量集中,并考慮防沖措施。

-梯田田面長邊應沿等高線布設,梯田形狀呈長條形或帶形。若自然條件允許,梯

田田面長度一般不小于100m,以150—200m為宜。

—田面寬度應考慮灌溉和機耕作業要求,陡坡區田面寬度一般為5-15m,緩坡區

一般為20—40m。

3.3.1.6防護林規劃

包括整理過程中涉及的農田防護林、水土保持林、護岸固灘林、固沙林、海防林、防

岸林、護路林和保護草等規劃。

a)農田防護林規劃

根據自然條件和土地利用的要求又上休帶配置方向、林帶防護間距進行規劃。規劃應

參照林業行政管理部門頒布的相關標準。

b)其他防護林規劃

水土保持林、護岸固灘林、固沙林、海防林、防岸林、護路林等其他防護林規劃,應

參照林業行政管理部門頒布的相關標準。

C)保護草規劃

在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的地區,在種樹的同時種植草本植物,恢復草被,增加覆蓋率,

蓄水保土,防風固沙,減少徑流和沙移。草場根據項目區地形、土壤、草被情況及固坡要求,

與林業的工程措施配合進行規劃。

3.3.1.7生態環境保擰工程規劃

a)治坡工程規劃

1)坡地梯田規劃。包括水平梯田、隔坡梯田和坡式梯田規劃。

2)魚鱗坑與水簸箕工程規劃。魚鱗坑一般布置在坡地上部,上下兩排呈“品”字形分布;

水簸箕布置在較緩的坡地、集水凹地,根據集水面積、地面坡度等確定其大小和間距。

3)坡地蓄水工程規劃。指對截留溝、蓄水池、水窖等工程設施的布局安排。具體規定參照GB

/T16453.!<.

b)治溝工程規劃

1)溝頭防護工程。包括修筑土鬼樹樁珠截水溝里及造林護溝。主要布局于溝頭。

2)谷坊工程。布局在溝谷比降較大,溝谷狹窄、切割較深,一般難以耕作的山區。

3)淤地壩。布局在溝谷較寬、比降較小的溝谷中下游。

具體規定參照GB/T16453.3。

C)治灘工程規劃

主要是通過人工墊土、水力沖土辦法,治理河灘地、淤地造田,包括修堤、改河

道、引洪淤灘工程等規劃。

d)防洪防潮工程規劃

根據洪潮特點,合理確定堤圍位置。按防洪、防潮標準,設計堤頂高程和堤線。

聯圍筑堤工程,要合理進行聯圍布局,縮短防洪堤線,應對上下游、左右岸進行統籌安

排,合理規劃干、支流的聯圍和分流,并要進行聯國水利計算。

e)潮排工程規劃

包括潮排與機電排工程規劃。通過潮位頻率計算及圍內水位推算決定排水方式,

確定排水面積、潮排、抽排范圍及配合方式,進行潮排工程布局。

f)引淡防咸工程規劃

包括防咸標準、成田淡水壓咸用水量確定、淡潮期“偷淡”工程、筑閘拒咸工程及蓄

淡工程等規劃。蓄淡工程包括海灘地圍海蓄淡、海港堵港蓄淡、擋潮堤蓄淡、圍墾區內

港道蓄淡及低洼灘地蓄淡等規劃。

g)防護草規劃

確定草被種類和密度,并根據地形、土壤、草破情況及固坡的要求進行布局。

3.3.2園地整理項目規劃

332.1目標確定

根據社會需求與項目區的區位條件、技術水平以及土地的適宜用途和水資源條件,

確定園地整理項目規劃目標。

3.3.2.2園地種類的確定

根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要求確定園地的種類。

3.3.2.3園地小區規劃

a)面積。根據地形條件、田間排灌工程、生產管理和機械操作的需要確定。

b)形狀。平原地區以正方形為宜,丘陵山區以沿等高線走向等寬彎曲形狀為宜,

其他地區以長方形為宜。

C)方向。平原地區以南北向為宜,長邊應與主害風向垂直。

3.3.2.4排灌渠系、防護林網規劃可參照耕地整理項目規劃的相關內容進行。

3.3.2.5道路規劃

項目區一般布設干道、支道、田間道和生產路。干道設在中部,呈十字形或井字形布局,

外與村鎮、公路相通,內與支道相接;支道一般垂直于干道,設于小區邊界上;小區內設置

田間道和生產路,供人畜行走和作業。

3.3.2.6生態環境保持工程規劃可參照耕地整理項目規劃相關內容進行。

3.3.3林地整理項目規劃

3.3.3.1目標確定

根據社會需求與項H區的地形、氣候、土壤、水文、植被等自然條件和區位條件以及周

邊土地的用途,確定林地整理項目規劃目標。

3.3,3.2林地種類確定根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要求確定林地的種類。

3.3.3.3樹種的選擇和配置

根據已確定的整理目的,按不同樹種的生態習性,結合適地適樹的原則選擇和配置樹種。

3.3o3.4道路規劃

根據采伐、集材、營林、護林的要求規劃道路網,井與林外的道路網相連接。

3.3.4牧草地整理項目規劃

3.3.4.1目標確定

根據社會需求、項目區牧草地資源調查和評價結果以及地形和氣候條件,確定牧卓地整

理項目規劃目標。

3.3.4.2放牧地規劃

根據草地生產力和牲畜習性及便于管理的要求,劃分季節牧地,合理配置各畜牧群固定

放牧地段。在各放牧地段內劃分輪牧小區,確定輪牧小區的數目、面積、位置及配置。

3,3.4.3割草地規劃

選擇割草地,劃分輪割區,制定輪割制度,確定貯草場的位置.、面積及內部配置

3.3.5水面用地整理項目規劃

3.3.5.I目標確定

根據社會需求、項目區地形、水文和水域生態系統的特點,確定水面用地整理項目規劃

目標。

3.3.5.2水源地保護規劃

根據當地需水量、地形和水源地的來水條件,確定水源地的整治方式和保護范圍。

3.3.5.3水產用地規劃

根據氣候和水域生態系統的特點,選擇和確定水產養殖的種類和布局。

3.3.6村鎮用地整理項目規劃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項目區內村鎮人口預測、服務半徑、土地適宜性、社會經濟

發展要求、區位條件等,確定村鎮數最、用地規模、布局工程規劃。

3.3.6.1村鎮數量和規模確定

a)按村鎮地位和職能將其劃分為村莊和集鎮兩個層次,并按規模劃分為大、中、小三個

等級,參見附錄A表A6。

b)預測各層次、各級別村鎮數量及人口數量。根據各層次。各級別村鎮的服務半徑及

經營半徑,結合項目區內現有村鎮規模。布局情況,確定各層次、各級別村鎮數量及人口數

量。

C)各村鎮用地規模按公式(I)確定:

S―=n-S人均XI0-6..............................(1)式中:

S村懷——村鎮用地規模,km2

n——村鎮人口,人;

SAHJ一人均建設用地,nf/人。

人均建設用地指標根據GB50188(見附錄A表A7)確定。同時,應根據建設用地構

成比例,進行人均建設用地的控制(見附錄A表AS)。

3.3.6.2村鎮用地評價

根據氣候、水文、地質、地形、地貌等條件和農村居民點用地的建設要求,對村鎮用地

進行評價:

a)適用修建用地:是指地形平坦、坡度適宜、地質條件良好。沒有水災等危害的地段。

若是擴建原村鎮,一般應要求村鎮基礎設施良好、建筑物布局合理。

b)基本適用修建用地:是指必須采取一些工程準備措施才能修建的用地。

C)不適用修建川地:是指農業生產價值很高的豐產田或土地承載力低或地形坡度陡、

常受自然災害侵襲等用地,

3.3.6.3村鎮用地布局

綜合考慮當地的生產力水平、自然條件、生活習慣、生態環境、經營半徑、服務半徑、

社會經濟發展態勢及村鎮用地現狀等因素,確定村鎮用地布局。

當涉及多個村鎮合并時,應征求相關村鎮居民、單位與政府的意見,簽署具有法律效力

的村鎮歸并協議,并得到上級人民政府的批準。

3.3.6.4村鎮內部用地整理規劃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進行村鎮內部用地整理規劃。供水、道路。供電、

通訊、災害防治工程等用地規劃參照GB50188。

3.3.6.5村鎮用地的復墾規劃

按照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要求需要搬遷的村鎮,根據土地的適宜性實施村鎮用地的復墾規

劃,以達到滿足農業生產對用地的要求。

3.4建設用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

3.4.1目標確定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項目區土地的適宜用途、當地的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依據土

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確定城市建設用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目標。

a)完善城市土地功能分區和布局;

b)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土地資產效益;

C)增加綠地面積、改善生態環境。

3.4.2開發整理類

a)新增城市建設用地開發整理;

b)低容積率、高建筑密度、無規則、雜亂地區的城市建設用地開發整理;

C)閑置和廢棄城市建設用地開發整理。

3.4.3原則

建設用地開發整理應以集約用地、因地制宜、統籌兼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

流通、繁榮經濟、推進科學文化事業建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為原則。

3.4.4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和布局

a)項目區建設用地構成按城市現劃對該區的要求確定;

b)城市建設用地開發整理以提供適宜的城市建設用地為目標,同時根據城市規劃對該

區的規劃要求.布局各類用地。

3.4.5基礎設施用地規劃

以有利于生產、生活,建設和美化環境為原則,項目區按城市規劃要求布局道路、供

水、排水、供電、通訊等系統,并制定保護環境的工程措施。

3.5土地開發項目規劃

土地開發項目規劃是指對荒山、荒地、荒水、荒灘涂等未利用的土地,采取工程或其

他措施,使宜農荒地改造為可利用的農用地所做的統籌安排和具體部署。

3.5.1目標確定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當地的技術水平和經濟實力以及待開發土地資源的適宜用途,

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確定土地開發項目規劃目標。

a)增加有效耕地面積;

b)改善生態環境2C)提高土地利用率;

d)增加土地收益。

3.5.2待開發土地適宜用途確定

以滿足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對土地條件的最低要求為標準,根據土壤侵蝕程度、

地形坡度、土層厚度、土堞質地、水文與排水條件、鹽堿化改良條件、微地形起伏程度、溫

度條件和水分條件等,確定待開發土地適宜用途。

3.5.3原則

a)遵循自然規律,合理開發土地資源,實現良性生態循環;

b)充分發揮當地資源優勢,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C)有利于促進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滿足人民生活和社會日益增

長的需求。

3.5.4土地利用結構確定

根據待開發土地的空間特性、區位因素、土地適宜用途、各業之間的相互關系及農業

和農村現代化的要求,確定開發用地結構(具體參見農用地及村鎮用地整理項目規劃),合

理布局各類用地。大型的土地開發項目應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用地、居民

點用地的合理配置以及溝渠、道路等基礎設施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用地的綜合配套。

3.5.5配套設施規劃

土地開發的主要配套設施有道路、灌排水、防洪、防澇、水土保持、防止風沙、改良鹽

堿、引水蓄淡等設施,各配套設施的規劃參見耕地整理項目規劃的具體要求。

3.6土地復墾項目規劃

土地復墾項目規劃是指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

根據其可恢復能力的適宜用途,對其復墾后土地利用方向及配套設施作出的具體安排。

土地復墾類型包括水災、地質災害及其他自然災害引起的災后土地復墾、礦山開采引

起的礦地復墾、各種污染引起的污染土地復墾、交通水利等已廢棄的建設用地復墾。

3.6.1目標確定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當地的技術水平和經濟實力以及待復墾上地資源的適宜用途,

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確定土地復墾項目規劃目標。

a)重建永久景觀地形;

b)恢復土地生產能力;

c)提高土地利用率

d)增加土地效益

e)改善生態環境

f)增加有效耕地面積。

3.6.2待復墾土地適宜用途確定

以滿足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對?土地性質的最低要求為標準,根據土壤侵蝕程度、

地形坡度、土層厚度、土壤質地、水文與排水條件、鹽堿化改良條件、微地形起伏程度、溫

度條件和水分條件等確定待復墾土地的適宜用途。

3.6.3原則

a)遵循自然規律,合理復墾土地資源,實現良性生態循環;

b)充分發揮資源優勢,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C)有利于促迸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滿足人民生活和社會日益增長的

需求。3.6.4土地利用結構確定

根據待復墾土地的空間特性、區位因素、土地適宜用途、各業之間的相互關系及農業和

農村現代化的要求,確定豆墾用地結構(具體參見農用地及村鎮用地整理項目規劃),合理

布局各類用地。大型的土地復墾項目應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用地、居民點

用地的合理配置以及溝渠、道路等基礎設施和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用地的綜合配套。

3.6.5配套設施規劃

土地復墾的主要配套設施有道路、灌排水、防洪、防澇、水土保持、改良鹽堿等設施,

各配套設施的規劃參見耕地整理項目規劃的具體要求。

3.7因大型工程建設,使部分土地破碎零亂,為合理、高效地利用土地,必須對其進行整

理,若涉及到農用地及村鎮用地整理,則按農用地及村鎮用地整理項目規劃要求迸行,若涉

及建設用地整理,則按建設用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要求進行。

3.8規劃成果

3.8.I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成果包括規劃文本、規劃說明、規劃圖件和規劃附件。3。8.1.I

規劃文本的主要內容

a)前言。簡述規劃的目的、任務、依據和規劃期限3

b)項目區概況

1)項目區基本概況。

2)自然條件。

3)自然資源。

4)社會經濟條件。

5)土地利用現狀。

6)土地利用潛力狀況。

7)土地政策、法規及相關的規定、標準。

c)規劃目標與方針。簡述規劃目標和開發整理的方針。

d)規劃方案

1)規劃標準。

2)項目的總體布局及各項工程規劃。

3)各類用地指標調整計算。

e)規劃方案評價

對規劃方案進行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評價,論證規劃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f)實施規劃的措施。根據項目區實際情況和存在問題,為了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可

提出在組織領導、機構、經費、政策、科學研究、技術培訓等方面需要采取的具體措施。所

提出的措施應具有針對性、現實性和可操作性。

3.8.1.2規劃說明的主要內容

a)編制規劃的簡要過程。

b)規劃的指導思想、原則和任務。

C)規劃中若干具體何題的說明。規劃的有關技術亙題、規劃的協調情況及其他必要問

題的說明。

3.8.1.3規劃圖件

a)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圖件包括主件和附件。1)主件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現狀圖。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圖。

2)附件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圖。

b)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現狀圖編制要求

1)比例尺:不小于I:10000。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現狀圖應分幅編制。

2)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現狀圖的主要內容:

——境界線、土地權屬界線。

——地類界及符號,線狀地物,明顯或重要地物點。

—現狀圖例應符合《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技術規程》及GB/T7929、GB/T579K

c)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圖編制要求

1)比例尺:不小于1:ito)(。

2)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圖應以上地開發整理項目現狀圖為基礎進行編制。

3)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圖的主要內容:

——必要的地理要素。

----設計高程。

——水流方向。

——溝、路、林、渠及建(構)筑物等的位置C

—居民點及工礦用地布局。

—權屬界線。

4)圖面配置內容應包括:圖名、圖廓、方位坐標、坐標系統、指北針、鄰區名稱

界線、圖簽欄等。圖簽欄應包括圖名、圖號、核定人、審查人、校核人、規劃單位、

制圖單位、制圖者、比例尺、制圖時間等內容。

5)圖例

圖例應符合規范(見附錄D)。

3.8.1.4規劃附傷

a)規劃方案審議及重要會議紀要。

b)規劃數據、圖表等基礎資料。

C)涉及到村鎮用地整理的項目區,應附上村鎮建設規劃圖。

4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規范設計

4.I基本規定

4.1.1設計依據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以項目規劃和設計任務書為依據。

4.1.2設計原則

a)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的要求。

b)工程技術可行。經濟合理。

C)因地制宜。

d)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兼顧。

4.1.3項目設計的類型

a)耕地整理工程設計。

1)農田平整工程設計。

2)農田水利設施工程設計。3)排灌電氣工程設計。

4)農村道路工程設計。

5)農田生態防護林設計。

b)園地整理工程設計。

C)牧草地整理工程設計。

d)養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設計。

e)林地整理工程設計。

f)水土保持工程設計。

g)城市、村鎮用地整理工程設計。

h)土地復墾工程設計。

i)土地開發工程設計。

4.1.4項FH殳計應由項FI提出者委托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

4.1.5項目設計應由具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批準權的單位審查批準。

4.1.6項目設計除執行本標準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

4.2農田平整工程設計

4.2.1農田田面高程設計

4.2.1.1農田田面高程設計原則

a)因地制宜。

b)確保農田旱澇保收。

c)填挖土方量最小。

d)與農田水利工程設計相結合。

4.2.1.2農田田面高程設計

a)地形起伏小、土層厚的早澇保收農田田面設計高程根據上方挖填量確定。

b)以防澇為主的農田,田面設計高程應高于常年澇水位0.2m以上。

c)地形起伏大、土層薄的坡地的田面高程設計應因地制宜。

d)地下水位較高的農田,田面設計高程應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in以上。

4.2.2梯田田坎設計

4.2.2.1梯田田坎設計原則

a)安全穩定。

b)占地少。

c)用工省。

d)因地制宜選擇田坎材料。

4.2.2.2梯田出面寬B,由坎外側坡度a,原地面坡度0,田坎高H(見圖1),從圖中可推算

出各要素間關系式:

Bm=HctgO

Bn=Helga

B=Bm-Bn=H(ctgO-Ctga)

H=B/(ctg9-ctga)

Bi=H/Sin0

式中:o—原地面坡度,(。)

a——坡坎坡度,(。)

H——展坎高度,m;

B——田面凈寬,m;Bn——埃坎占地,m;

Bm-----田面毛寬,m;

Bi——原坡面斜寬,m°

圖I梯田斷面要素

4.2.2.3梯田田坎設計

土質粘著力愈小或田坎愈高,田坎外側應愈緩。田坎高度在3m以下的外側坡,一股可

選用450—800,田坎內側坡可選用450—600。田坎穩定性要求按土力學方法進行計算。

4.3農田水利設施工程設計

4.3.1目的

保證適時適量提供,并滿足作物不同生長發育階段需要的人工補充水量。農田水利設施

工程有兩類,一是水源工程,其作用是將適宜的水(量)從灌溉水源中取引出來,該項工程

有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和蓄、引、提相結合的工程等。二是輸配水工程和田間工

程,輸配水工程的作用是洛適宜的水(量)逐級輸送并分配到田間,這類工程包括渠道或管

道系統,以及系統上的建(構)筑物等,田間工程包括排灌溝渠、畦、格田工程以及土地平

整工程等。

4.3.2設計標準

4.3.2.1堤防工程的級別及設計標準

a)堤防工程的防洪標準及級別

1)堤防工程防護對象的防洪標準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確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標準應根

據防護區內防洪標準較高于防護對象的防洪標準確定。堤防工程的級別應符合附錄B表BI

的規定。

2)遭受洪災或失事后損失巨大,影響十分嚴重的堤防工程,其級別可適當提高;遭受

洪災或失事后損失及影響較小或使用期限較短的臨時堤防工程,其級別可適當降低。采用高

于或低于規定級別的堤防工程應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當影響公共防洪安全時,應同時報

有批準權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3)海堤的鄉村防護區,當人口密集、鄉鎮企業較發達。農作物高產或水產養殖產值較

高時,其防洪標準可適當梃高,海堤的級別亦相應提高。

4)蓄、滯洪區堤防工程的防洪標準應根據批準的流域防洪規劃或區域防洪規劃的要求

專門確定。

5)堤防工程上的閘、涵、泵站等建筑物及其他構筑物的設計防洪標準,不應低于堤防

工程的防洪標準,并應留有適當的安全裕度。

b)安全加高值及穩定安全系數

1)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應根據堤防工程的級別和防浪要求按附錄B表B2的規定確

定。1級堤防重要堤段的安全加高值,經過論證可適當加大,但不得大于1.5m。

2)無粘性土防止滲透變形的允許坡降應以土的臨界坡降除以安全系數確定,安全系數

宜取I.5?2。無試驗資料時,無粘性土的允許坡降可按附錄B表B3選取,有濾層時可適

當提高。特別重要的堤段,其允許坡降應根據試驗的臨界坡降確定。

3)土堤的抗滑穩定安全系數不應小于附錄B表B4的規定。

4)濱海軟弱堤基上的土堤的抗滑穩定安全系數,當難以達到規定數值時,經過論證,

并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適當降低。

5)防洪墻抗滑穩定安全系數,不應小于附錄B表B5的規定。

6)防洪墻抗傾穩定安全系數不應小于附錄B表B6的規定。

4.3.2.2灌溉標準

a)設計灌溉工程時應首先確定灌溉設計保證率。南方小型水稻灌區的灌溉工程也可按

抗旱天數進行設計。

b)灌溉設計保證率可根據水文氣象、水土資源、作物組成。灌區規模、灌水方法及經

濟效益等因素,按照附錄B表B7確定。

4.3.2.3排水標準

a)排澇標準的設計暴雨重現期應根據排水區的自然條件、澇災的嚴重程度及影響大小

等因素,經技術經濟論證確定,一般可采用5—10年,或參照經國家或相關權威部門批準過

的地區性提法。經濟條件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區,可適當提高標準;經濟條件H前尚差的

地區,可分期達到標準。

b)設計暴雨歷時和排除時間應根據排澇面積、地面坡度、植被條件、暴雨特性和暴

雨量、河網和湖泊的調蓄情況,以及農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歷時等條件,經論證確定。旱

作區一般可采用L3d暴雨從作物受淹起I—3d排至卬面無積水;水稻區一般可采用l-3d

暴雨3-5d排至耐淹水深,具有調蓄容枳的排水系統,瓦根據調蓄容枳的大小采用較長歷

時的設計暴雨或一定間歇期的前后兩次暴雨作為設計標準;排空調蓄容積的時間,可根據

當地暴雨特性,統計分析兩次暴雨的間歇天數確定,一般可采用7—15d

C)農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歷時,應根據當地或鄰近地區有關試驗或調查資料分析。

無試驗或調查資料時,可按附錄B表B8選取。

d)設計排澇模數應根據當地或鄰近地區的實測資料分析確定。無實測資料時,可根據

排水區的自然經濟條件和生產發展水平等,選用經過論證的方法計算。

e)設計排漬深度、耐漬深度、耐漬時間和水稻田適宜日滲漏量,應根據當地或鄰近地

區農作物試驗或種植經驗調程資料分析確定。無試驗資料或調存資料時,旱田設計排流深度

可取0.8-1.3m,水稻田設計排漬深度可取0.4-0.6m:旱作物耐漬深度可取0.3—

0.6m,耐漬時間3—4九水稻田適宜日滲漏量可取2—8mm/d(粘性土取較小值,沙

性土取較大值)。

f)有漬害的旱作區,農作物生長期地下水位應以設計排漬深度作為控制標準,但在設

計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應在旱作物耐漬時間內將地下水位降至耐漬深度。水稻區應能

在曬田期內3—5d將地卜水位降至設計排漬深度。土壤滲漏量過小的水稻田,應采取地下水

排水措施使其淹水期的滲漏量達到適宜標準。

g)適于使用農業機械作業的設計排漬深度,應根據各地區農業機械耕作的具體要求確

定,一般可采用。石一0.sin。

h)設計排漬模數應采用當地或鄰近地區的實測資料確定;無實測資料時,可

采用公式(2):IO^IH

qh=---------

86.4T

(2)式中:qh—設計排漬模數,m3/s.km?;

P——土壤給水度(釋放水量與土壤體積的比值);

H——地下水位設計降低深度,m;

T—排漬歷時,(1。

i)改良鹽堿上或防治上壤次生鹽堿化的地區,其排水標注除應執行上述各條規定外,

還應在返鹽季節前將地下水控制在臨界深度以下,地下水臨界深度應根據各地區試驗或調查

資料確定。無試驗或調查資料時,可按經驗值確定,其數值可查附錄B表B9。

4.3.2.4防洪標準

a)蓄水樞紐工程建筑物的防洪標準,應根據其級別按附錄B表BIO確定。

b)引水、提水樞紐工程建筑物的防洪標準,應根據其級別按附錄B表B11確定。

c)灌排建筑物、灌溉渠道的防洪標準,應根據其級別按附錄B表BI2確定。

d)潮汐河口灌排]兼擋潮)建筑物的防洪標準,應根據其級別按附錄B表B13確

e)灌區內必須修建的排洪溝(撇洪溝),其防洪標準可根據其洪流量的大小,按重現

期5—10年確定。

0灌區內防洪堤或擋潮堤的防洪標準,應根據防護對象的重要程度和受災后損失的

大小,按GB50286的規定確定。

4.3.2.5灌排水質標準

a)以地面水、地下水或處理后的城市污水與工業廢水作為灌溉水源時,其水質均

應符合GB5084的規定。

b)在作物生育期內,灌溉時的灌溉水溫與農田地溫之差宜小于10C。水稻田灌溉

水溫宜為15-35℃o

C)灌區內外農田、城鎮及工礦企業排人灌排渠溝的地面水和污水水質必須符合

GB3838和GB8978的規定;回灌地下水的水質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該符合GD

5084的規定。

4.3.3蓄水工程設計

蓄水工程是指通過人工修筑工程的方法攔蓄天然降水或利用地下水,以供灌溉用。

本項工程應由具有資質的水利工程設計部門專門負責。

4.3.3.1設計要求

a)灌溉供水水庫工程設計,應以項目規劃和灌區灌溉設計標準為依據。

b)大、中型灌溉供水水庫工程設計規模應根據灌溉設計保證率、水資源的可利用

條件?、灌溉用水量和其他用水量等,經調節計算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c)以灌溉水稻為主的水庫,應采用分層取水的方式。取水口的分層及底部高層應

根據當地或相鄰地區水庫的水溫與水深相關關系及其季節性變化的特點等分析確定。

大、中型水庫可采用塔式取水建筑物,小型水庫可采用臥管式取水設施。

4.3.3.2用作農田水利設施的水庫,蓄水量在曠一l''d范圍內,筑壩材料應因地制宜,

采用當地材料,如上料、砂礫、石料以及混凝土。

4.3.3.3水庫工程包括擋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和溢洪道。擋水建筑物即蓄水壩,

是水庫的主體工程,按建筑材料分,蓄水壩分土壩、堆石壩、土石混合壩,習慣上還包

括漿砌石壩。

4.3.3.4水庫位置應充分利用天然地形,根據經濟與安全原則考慮。壩址盡可能選

擇河谷較窄、庫內地形平坦、地質可靠、不漏水、不坍塌、不滑動、水源可靠、有足夠

來水量的地段,集雨面積應是灌溉面積的1.5倍以.上;壩址附近有足夠的適宜筑壩材

料。壩址盡可能接近灌區,縮短渠道線路長度,減少渠系建筑物數量和沿途滲漏及蒸發

損失;要注意保護庫區內的山林綠化,防止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水庫淤積。

4.3.3.5設計內容包括水庫容積、來水量、用水量計算和水庫建筑物設計。

4.3.4引水工程

4.3.4.1渠首引水工程設計應根據河(湖)水位、河(湖)岸地形。地質條件和灌

溉對引水高程、引水流量的要求,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后選擇采用無壩引水或有壩(閘)

引水方式。

4.3.4.2當河(湖)岸地形較陡。岸坡穩定時,渠首工程宜采用岸邊式布置.;當河

(湖)岸地形較緩、岸坡不穩定時,可采用引渠式布置。

4.3.4.3元壩引水的渠首的引水角度宜取300—60。。引水角前沿寬度不宜小于進水

口寬度的2倍。

4.3.5灌溉泵站設計

4.3.5.1灌溉泵站設計應對揚程、流量、泵的數量進行計算,泵址應根據地形、地

質、水流、動力源等條件確定。

4.3.5.2泵站應進行泵房、泵房機電設備、進水管系、出水管系及配套設施的設計

計算。

4.3.5.3灌溉泵站設計詳見GB/T50265和GB50288。

4.3.6機井設計

4.3.6.1機井設i-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和地卜.水資源可利用情況進行設計,并進行

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4.3.6.2機井設i-應計算機井最大可能出水量、最大可能水位降落值、單井群井影

響半徑、機井數量及井距。詳見GB50288。

4.3.7灌溉輸配水工程

a)輸配水工程的作用是將適宜的水(量)逐級輸送并分配到田間。這類工程包括

渠道或管道系統及相應的建(構)筑物等。4.3.7.1灌溉渠道系統設計幻輸配

水渠道系統通常分為干、支、斗、農渠四級。各級渠道上可根據需要修建渠系建筑物,

包括分水閘、節制閘、渡槽、跌水、陡坡、倒虹吸、橋梁、涵洞、涵管和量水建筑物等。

b)灌溉渠道系統設計包括橫斷面設計和縱斷面設計。灌溉渠道設計流量計算及渠

道橫斷面、縱斷面設計具體方法參見附錄C中Cl、C2、C3。

4.3.7.2灌溉管道系統設計

a)灌溉管道系統組成及配置

1)灌溉管道系統可根據地形、水源和用戶用水情況,采用環狀管網或樹枝狀管

網。

2)各用水單位應設置獨立的配水口。配水口的位置、給水栓的型式和規格尺寸,

必須與相應的灌溉方法和移動管道連接方式一致。

3)各級管道進口必須設置節制閥,分水口較多的輸配水管道,每隔3—5個分水

口應設置一個節制閥;管道最低處應設置排水閥。

4)水泵出口逆止閥或壓力池放水閥下游,以及可能產生水錘負壓或水柱分離的

地方安裝進氣閥。

5)管道的駝峰處或長度大于3km但無明顯駝峰的管道中段安裝排氣閥。

6)水泵出口史(逆止閥下游或閘閥上游)安裝水錘防護裝置。

7)在適當位置設置壓力、流量計量裝置。

b)地下灌溉管道斷面形狀

1)圓形管,以預制混凝土管套接埋設或現場澆制。

2)馬蹄形管,上圓下方\可以預制構件裝配,也可現場澆制。

3)橢圓形管,宜現場澆筑。

c)灌溉管道系統設計

1)系統進口設計流量應根據全系統同時工作的各配水口所需要設計流量之和確

定,設計壓力應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如局部地區水壓不足,提高全系統

工作壓力乂不經濟時,可另行增壓;部分地區水壓過高時,應安裝調減壓裝

置。

2)管道沿程水頭損失和局部水頭損失計算可詳見附錄C中C4的有關部分。

3)管道設計流速應控制在經濟流速0.9—1.5m/s,超出此范圍時

應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4)管道的縱、橫斷面應通過水力計算確定,并應驗算輸水管道產生水錘的可能

性及水錘壓力值。管道轉角不應小于90。。

5)輸水管道的強度可按下列各種荷載組合情況進行計算。

—填土和運輸工具對放空管道的壓力。

一管道中水的工作壓力、土壓力和運輸工具壓力。

—管道中產生水錘時的水壓力和土壓力。

d)管材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所選管材的工作壓力應大于或等于灌溉管道系統分區或分段的設計工作壓

力。

2)固定管道宜優先選用硬塑料管、鋼絲網水泥管或鋼筋混凝土管,選用鋼管、

鑄鐵管時,應進行防腐蝕處理。

3)所選管材外形、規格、尺寸、公差配合和技術性能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

準的規定,管材使用年限應符合SL72的規定。

4)所選管材必須經國家計量認證的質檢機構抽檢合格。

c)千畝以上連片農田的灌溉管道系統,宜采用優化方法進行設計。4.3.7.3渠道防

滲工程設計

a)渠道防滲工程是節約用水、保護水土資源、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

b)渠道防滲工程設計應結合當地的自然條件、灌區規模、水資源豐缺情況以及社

會、經濟、生態環境等諸因素綜合評價,經論證確定,優選符合當地具體條件的防滲工

程。

c)防滲材料的運用應堅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力而行和符合生態環境保護的

原則。可選用土料、砌石、塑膜材料、瀝青混凝土、混凝土等材料。各種材料的防滲性

能應經過科學試驗,材料配合比應經過試驗確定。詳見SL18。

4.3.7.4噴灌、滴灌系統設計

噴灌系統一般包括水源、動力、水泵、管道系統及噴頭等部分。噴灌系統設計包括

灌水定額和灌水周期的設計及計算噴頭數。支管數、管道系統的水頭損失及水泵選擇動

力功率。

滴灌系統一般包括壓力源、輸配水管路、滴頭等部分。滴灌系統設計包括確定系統

用水率、確定系統面積及進行滴灌系統布置設計、滴灌系統水力設計。

具體方法參見附錄C中C4、CSo

4.3.8農田排水工程設計

農田排水工程,根據排水的目標基本分為除澇降低地卜水位和洗鹽除堿兩種類型。

4.3.8.1排水方法有明溝排水、暗溝排水、豎井排水以及生物排水法。按照排水在

地面水水位與承泄區水位之間垂直距離,也可分為自流排水和機電抽排水。

4.3.8.2排水系統由HI間排水集水溝、各級輸排水溝道、承泄區以及附屬其上的控

制建筑物(水閘)、交叉建筑物(涵洞、渡槽。倒虹吸、橋梁等)、聯接建筑物(跌

水、陡坡)組成。

4.3.8.3農田排水工程應進行排水溝縱斷面和橫斷面設計。

排水溝設計流量、排水溝設計水位計算及排水溝縱斷面、橫斷面設計具體方法參見

附錄C中C6o

排水暗管埋深、間距、設計流量、管徑及比降的具體計算方法參見附錄C中C7。

4.4排灌電氣工程設計

4.4.1根據電力排灌站的特點、重要性,確定電動機的額定電壓、單機容量及合數。

200kw以下的電動機額定電壓一般采用380V,20:)kw及以上的電動機額定電壓一般

采用6kVo

4.4.2電氣主接線的設計

4.4.2.1電氣主接線設計的原則

a)滿足電動機起動要求。

b)盡可能與成套設備標準方案相符合。

c)不影響近區農村用電安全。

4.4,2.2電氣主接線設計

根據電力排灌站安裝的電動機額定電壓、單機容量、臺數及供電電網情況確定電氣

主接線、供電電網、輸送容量及輸送距離的關系,一般可參考附錄B表B14。

a)一般排灌站在非排灌季節短時停電對排灌影響不大時,其主接線可以比較簡單,

可采用一回路電源進線,一臺主變壓器,單母線接線。

b)短時停電對排灌站排灌影響較大時,其主接線的可靠性要求相應提高,可尋找

二個電源,采用二回進線,母線分段等。

c)排灌站專用變電站的電壓多為35/6kV、35/0.4kV、10/0.4kVo變電所

一般為露天布置,電動機配電裝置放在機房內。

4.4.3配電裝置設計

4.4.3.1配電裝置組成:低壓配電屏、動力照明配電箱、高壓開關箱。

4.4.3.2配電裝置的確定。根據額定電流、內部電器設備要求及安裝要求確定低壓配

電屏,動力照明配電箱和高壓開關箱的型號,500V以下低壓動力系統中,多采用BDL

-1.IK;1.型配電屏,其主要技術數據見附錄B表B15;動力照明配電箱普遍采用XL

(F)一14、XL(F)-15型,其主要技術參數見附錄B表B16;高壓開關箱大多采用固

定式GC-1A(F)型。

4.4.3,3室內配電裝置布置

a)室內配也裝置布置的尺寸,馬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操作元件的型式以及載流部

分兩側是否有廊道等因素有關。不同相帶電部分之間,帶電部分與接地部分之間,帶電部

分與建筑物其他部分之間的最小距離見附錄B表B17,設計尺寸要略為放大,以便安裝

和檢修。配電裝置前面的走廊寬度,應保證設備搬運和維護方便,但不應小于下列數值:

設備一面布置時1.0m

設備兩面布置時L2m

對于有開關及隔離開關操作裝置的走廊,其寬度應為:

設備一面布置時1.5in

設備兩面布置時2.0m

b)高低壓母線空墻安裝,載流母線的布置距地面應有2.5m以上的高度。

C)電纜與導線敷設,排灌站采用的電纜和絕緣導線,在數量較少時,?般穿管敷設。

1)管內穿一根電纜時、電纜管內徑為電纜外徑的I.5倍。

2)一根管子內穿過多根絕緣導線時,導線的總截面一般不大于管子截面的40%。

3)電纜彎曲半徑一殷為15d(d是電纜外徑)。

4.5農村道路工程設計

農村道路是鄉鎮道珞網的延伸.溝通鄉鎮、村莊與田塊之間的聯系。設計應參考交通

管理部門和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道路設計的標準。

4.5.1項目區內的農村道路,按主要功能和使用特點可分為干道、支道、田間道和生產

路。

4.5,2干道、支道技術要求

4.5.2.1交通最:根據旺季交通運輸及生產運輸車流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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