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555-2008 民用建筑節能現場檢驗標準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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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08-03-28發布2008-07-01實施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主編部門: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驗中心北京中建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施行日期:2008年7月1日京建科教〔2008〕265號各區、縣建委、各局、總公司,各有關單位:根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2006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京質監標發〔2006〕229號)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北京中建建筑科學技術研究院主編的《民用建筑節能現場檢驗標準》已經有關部門審查通過。現批準該規程為北京市地方標準,編號為DB11/T555-2008,自2008年7月1日起實施。原《民用建筑節能現場檢驗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DBJ/T01—44-2000)同時廢止。該規程由北京市建筑委員會和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負責管理,由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北京中建建筑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工作。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建標標備便〔2008〕73號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你單位《關于北京市<市政基礎設施長城杯工程質量評審標準>等三項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申請備案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該三項標準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備案,其備案號為:《市政基礎設施長城杯工程質量評審標準》J11211-2008《墻體內保溫施工技術規程》(膠粉聚苯顆料保溫漿料玻纖網格布抗裂砂漿做法和增粉刷石膏聚苯板做法)J11212-2008《民用建筑節能現場檢驗標準》J11213-2008該三項標準的備案公告,將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設標準化》刊物上。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本標準代替DBJ/T01-44-2000《民用建筑節能現場檢驗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本標準附錄是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提出。本標準由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歸口。為提高標準質量,請各單位在執行本標準過程中.積累資料,認真總結經驗,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包饋給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和北京中建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本標準起草單位:主編單位: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北京中建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參編單位: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一檢測所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二檢測所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四檢測所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六檢測所有限公司北京建都宏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所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北京市勞保所科技發展公司北京鑒衡興業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元勃、段愷、白建紅、胡耀林、王志勇、梁晶、劉博、司天森、郝彥瓊、曲洪波、王棟、劉玉瓊、吳月華、蔣志強 12術語、符號 23建筑物室內外空氣溫度 3.1一般規定 33.2測試 33.3結果判定 44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 64.1一般規定 64.2熱流計法 64.3熱箱法 84.4結果判定 5房間氣密性 5.1一般規定 5.2氣壓法 5.3示蹤氣體法 6圍護結構熱工缺陷 6.1一般規定 6.2測試 6.3結果判定 7建筑物單位耗熱量 7.1一般規定 7.2超聲波熱流量計法 7.3超聲波流量計法 7.4間接計算法 7.5結果判定 附表A儀器儀表的性能要求 附表B常用外墻飾面材料輻射率 22條文說明 23DB11/T555—20081.0.1為了貫徹國家節能政策,檢驗民用建筑工程的節能效果,規范節能檢驗工作,制訂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于北京地區民用建筑工程節能效果現場檢驗。既有建筑的節能效果檢驗可參照執行。1.0.3北京地區民用建筑節能效果檢驗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122.0.1房間氣密性airtightnessofroom數N表示。2.0.2換氣次數(N)rateofventilation2.0.3建筑體積(Vo)architect建筑物外圍護結構中具有以下熱工特征的部位,稱為熱橋。在室內采暖條件下,該部位內表面溫度比主2.0.5熱工缺陷thermalirregular結構存在空氣滲透的部位,稱該圍護結構在此部位存在熱工缺3室內外空氣溫度3.1一般規定3.1.1三層及以下的民用建筑,應逐層布置測點;三層以上的民用建筑,首層、頂層和中間部位均應布置測點;每層至少選取3個有代表性的房間布置測點。3.1.2測試房間面積之和不應少于總建筑面積的0.5%,并不少于200m2。小于200m2的民用建筑應全部測試。3.2測試3.2.1采用溫度自動采集記錄器進行測試。3.2.2被測房間門窗關閉,室內溫度穩定后進行測試。3.2.3室內空氣溫度測試點宜設在被測房間中央,靠近層高1/2處,并安防輻射罩,應避開冷熱源。3.2.4室外空氣溫度測試點宜設置在中間層,距墻面不小于0.3m的陰影下,并安防輻射罩;或放置在百葉箱內,將百葉箱置于建筑物附近的陰影下,布置兩個點。3.2.5數據采集的時間間隔不應大于1h,測試總時間不應少于72h(且為24小時的整數倍)。3.2.6室內外平均空氣溫度計算:室內平均空氣溫度T;與室外平均空氣溫度T應按下式計式中:Tin——每次實測室內空氣溫度(℃)Ten——每次實測室外空氣溫度(℃)n-—采集有效次數343.3結果判定3.3.1建筑物室內平均溫度應滿足設計要求。3.3.2建筑物室內平均溫度無設計指標時,應符合以下要求。冬季:臥室、起居室181.辦公樓:2.影劇院:3.銀行:百貨倉庫5.圖書館:6.餐飲:廚房熱加工間587.交通:民航候機廳、辦公室比賽廳、練習廳運動員、教練員更衣、(續)9.旅館:10.學校:教室、試驗、教研室、11.醫療及療養建筑:消毒、污物、解剖12.其他:走道、洗手間、門廳、5一般房間56DB11/T555-20084圍護結構傳熱系數4.1.1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檢驗宜在被測部位保溫工程完成604.1.2測試部位應按驗收規范的規定抽取。驗收規范沒有規定4.1.3建筑面積20000m2以下的單體工程外墻應抽取不少于3室頂板等圍護結構應抽取不少于1個測試部位。建筑面積20000m2以上的單體工程外墻應抽取不少于5個測試部位,屋構應抽取不少于1個測試部位。500m2以下的單體別墅,應對建頂板等有限值規定的圍護結構,每種抽取不少于1個測試部位。4.1.4檢驗前宜使用紅外熱像儀對預選的被測圍護結構進行普4.2.1采用可自動記錄數據的熱流計式傳熱系數檢測儀進行檢4.2.2采暖期,風力應小于5級,在連續采暖至少7天的房間。測試時室內空氣溫度的波動范圍在±3℃之內。熱流計周圍溫度穩定后,測試時間至少連續檢測96h(4天),溫度不穩定時應連續測試不少于168h(7天)。4.2.3非采暖期測試時,室內外空氣平均溫差應≥10℃,可以采用人工加熱或制冷方式達到所需的室內外溫差,應保證室內空氣溫度的波動范圍在±3℃之內。熱流計周圍溫度穩定后,測試時間至少連續檢測96h(4天)。4.2.4圍護結構被測區域的外表面應避免雨雪和陽光直射,否則需臨時遮擋;測試期間應封閉被測圍護結構所在的房間。4.2.5熱流計測點應設在圍護結構內表面上,熱流計表面與被測表面應充分接觸;測點位置不應靠近熱橋、裂縫和有空氣滲透的部位;距離熱橋部位應不少于構件厚度的1.5倍;不應受陽光直射、不應受加熱、制冷裝置和風扇的直接影響。一個測試面應設置不少于5個熱流計測點;非勻質材料圍護結構測點總數應大于5個。4.2.6溫度傳感器應在被測部位內外表面安裝,同側表面溫度傳感器應靠近熱流計安裝,對應表面溫度傳感器應在與熱流計相對應的位置安裝。溫度傳感器連同0.1m長的引線應與被測表面緊密接觸。用一對溫度傳感器直接測量溫差時,測量誤差應小于4.2.7熱流和溫度測量應采用自動化數據記錄儀表,數據存儲方式應適用于計算機分析。應采用連續測量方式,宜每30min記錄一次測試數據。4.2.8應測試圍護結構的熱流密度、室內外空氣溫度,圍護結構的內、外表面溫度等。4.2.9傳熱系數計算:1算術平均法:在采暖期所測數據可以采用算術平均法進行數據整理和分圍護結構熱流密度平均值q(W/m2)應按下式計算:78式中:qin——-每次時間間隔的圍護結構實測熱流密度(W/n——測試次數。室內(外)空氣溫度平均值Tn(Ten)(℃):圍護結構熱阻Rt[(m2·K)/WI:式中:TB-圍護結構內表面溫度算術平均值(℃)TB——圍護結構外表面溫度算術平均值(℃)圍護結構傳熱系數K[W/(m2·K)I:式中:a;——內表面換熱系數[W/(m2·K)]ae——外表面換熱系數[W/(m2·K)]在非采暖期所測數據應采用動態分析法進行數據整理和分采用動態分析法的計算軟件進行數據分析,相關的計算軟件應采用經過權威機構鑒定的程序。具體計算方法詳見JGJ132《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檢驗標準》中相關規定。4.3.1采用自動記錄數據的熱箱式傳熱系數檢測儀進行檢驗。4.3.2測試時,室外平均空氣溫度≤20℃,相對濕度RH≤60%,控制室內外平均溫差在10℃以上,熱箱內空氣溫度應大于室外最高溫度8℃。圍護結構被測區域的外表面應避免陽光直射,否則需有臨時遮擋。4.3.3應連續測試72h(3天),測試時封閉被測房間。DB11/T4.3.4用紅外溫度計測試被測圍護結構內表面溫度場分布情況,并作記錄。4.3.5選擇測試區域,布設溫度測點。4.3.6室內外空氣溫度應按本標準第3.2節的規定測試。4.3.7安置熱箱使熱箱周邊與被測表面緊密接觸,熱箱邊緣應距被測圍護結構邊緣60cm以上;若室外平均空氣溫度>20℃,應在室外表面安置冷箱,冷箱應大于熱箱周邊30cm以上,以降低被測墻體室外的溫度。4.3.8安裝冷箱,使用卷尺測量出熱箱在被測圍護結構的位置,在室外熱箱對應的圍護結構位置中心部位粘貼室外墻表溫度傳感器,將室外空氣溫度傳感器固定在冷箱的中心位置,將冷箱固定在被測圍護結構室外表面,使冷箱和熱箱中心軸線基本重合。4.3.9根據室外空氣溫度設定室內空氣溫度和熱箱內空氣溫度,二者溫度設定一致,測試時控制室內空氣溫度和熱箱內空氣溫度之間平均溫差不大于0.5℃,室內外平均溫差在10℃以上,熱箱內空氣溫度(室內空氣溫度)應大于室外最高溫度8℃以上。4.3.10傳熱系數檢測儀宜每30min記錄一次;取傳熱系數測試值基本穩定后的數據,采用算術平均法進行分析、計算。4.3.11測試室內、外空氣溫度,圍護結構內、外表面溫度,熱箱內空氣溫度,冷箱內的圍護結構表面溫度和冷箱內的空氣溫度(使用冷箱時),熱箱消耗的功率。4.3.12傳熱系數計算:圍護結構傳熱系數K[W/(m2·K)]應按下式計算:9K——第n次測出的傳熱系數值[W/(m2·K)]n——數據采集的有效次數(n≥48)Tin——室內空氣溫度(℃)Ten——室外空氣溫度(℃)4.4結果判定4.4.1建筑物圍護結構傳熱系數應滿足設計要求。4.4.2建筑物圍護結構傳熱系數無設計指標時,應不大于以下4.4.3當熱流計法與熱箱法測試的檢測結果有差別時,取兩種檢測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最終檢測結果。單位:W/(m2·K)外墻(平均傳熱系數)不采暖樓梯間隔墻戶門外空氣不采暖空間內保溫的不采用表4.4.2-3建筑圍護結構傳熱系數限值(乙類公共建筑)圍護結構項目非采暖空調房間與采暖空調表4.4.2-4建筑圍護結構傳熱系數限值(甲類公共建筑)圍護結構項目外墻(甲類包括非透明幕墻)5.1.1每個單體工程抽檢房間應位于不同的樓層,每個戶型應抽檢一套房間,首層、頂層不得少于1套。抽檢總數量不應少于3套房間。5.1.2測試時室外風力小于3級,風速儀測試風速小于3m/s。5.1.3測試時關閉房間門窗,密封所有洞口。5.2.1采用鼓風門檢測儀進行檢驗。5.2.2安裝固定活動門,安裝風機和儀表盤。5.2.3接通電源,調節風速控制器,對室內加壓(減壓),當室內外壓差達到60Pa并穩定后,停止加壓(減壓),記錄流量。5.2.4壓差每遞減5Pa時,記錄流量。5.2.5換氣次數計算:當壓差為50Pa時,計算換氣次數Ns。(1/h)。換氣次數應按下式計算:Ns=L/VV——被測房間換氣體積(m3)自然條件下的房間換氣次數N(1/h)(換算系數為17)應按下式計算:N=Nso/175.3示蹤氣體法5.3.1采用SF6等示蹤氣體、氣體分析儀、電扇、風速儀等進行檢驗。可用的示蹤氣體:SF?、CO?、六氟環丁烷、三氟溴甲烷等。示蹤氣體本底水平和安全性資料見標準GB/T18204.18附錄A。5.3.3接通電源,打開紅外氣體分析儀開關,調整零點;5.3.4向室內釋放示蹤氣體,使其分散均勻;待分析儀讀數穩定后,每分鐘記錄一次氣體濃度;穩定后獲得不少于50組數據,t—測試時間(h)6.1.1建筑物圍護結構熱工缺陷主要分為外表面熱工缺陷、內表面熱工缺陷。6.1.2民用建筑節能檢驗,宜首先進行建筑物圍護結構熱工缺陷測試。6.1.3測試期間的室外空氣平均溫度與開始測試時相比,變化不應超過5℃。室內空氣溫度逐時值變化不應超過2℃。6.1.4當1小時內,室外風速變化超過2級,最大風力大于5級時不宜進行外表面熱工缺陷測試。6.1.5外圍護結構外表面熱工缺陷檢驗開始前至少6h內,受檢的外圍護結構表面不應受到太陽直接照射,外圍護結構內表面熱工缺陷檢驗時要避開燈光的直射。6.2.1圍護結構熱工缺陷采用紅外熱像儀進行檢驗,紅外熱像儀及其溫度測量范圍應符合現場檢驗要求。6.2.3調整紅外熱像儀的發射率,使紅外熱像儀的測定結果等于參照溫度;應在不同方位相等距離下掃描同一個被測部位,檢查臨近物體是否對被測的圍護結構表面造成影響,必要時可采取遮擋措施或者關閉室內輻射源。常見外墻飾面材料輻射率見附表6.2.4應先對圍護結構進行普測,然后對異常部位進行詳細測6.2.5建筑圍護結構同一個部位的紅外熱像圖拍攝應不少于2張;如果所拍攝的紅外熱像圖,整體區域過小,應單獨拍攝1張以上主體部位熱像圖;所檢驗部位熱像圖,應用草圖說明其所在位置,并附上可見光照片;紅外熱像圖上應標明參照溫度的位置6.2.6實測熱像圖中出現的異常,如果不是圍護結構設計或熱(冷)源、測試方法等原因造成,則可認為是缺陷。6.2.7熱像圖中的異常部位,宜通過將實測熱像圖與被測部分的預期溫度分布進行比較確定。必要時可采用內窺鏡、取樣等方法進行確定。6.2.8圍護結構熱工缺陷計算:1受檢外表面的熱工缺陷等級采用相對面積亞評價,受檢內表面的熱工缺陷等級采用能耗增加比β評價。業和β應根據下式計式中ψ——缺陷區域面積與受檢表面主體區域面積之比β——受檢內表面由于熱工缺陷所帶來的能耗增加T?——不包括缺陷區域的受檢表面平均溫度(℃);T?——受檢表面缺陷區域平均溫度(℃);T?——環境溫度(℃)A?——缺陷區域面積,指與T1的溫度差大于等于A?—受檢表面主體區域的面積,指受檢部位所在樓層房間的外墻墻面(不包括門窗)或受檢屋面主6.3.1受檢圍護結構外表面缺陷區域與主體區域表面面積的比值應小于20%,且單塊缺陷面積應小于0.5m2,判定為被測區6.3.2受檢圍護結構內表面因缺陷區域導致的能耗增加比應小于5%,且單塊缺陷面積應小于0.5m2,判定為被測區域合格。7建筑物單位耗熱量7.1一般規定7.1.1測試工作應在正常供暖情況下,測試期間應保持外門窗關閉,有效連續觀測時間不少于7天。7.2超聲波熱流量計法7.2.1采用超聲波熱流量計進行測試。7.2.2測試室內外空氣溫度、供回水熱流量和溫度。7.2.3安裝超聲波熱流量計和室內外空氣溫度傳感器,每小時記錄測試數據。7.2.4建筑物單位耗熱量計算:1室內外平均溫差△T(K)應按下式計算:2建筑物單位耗熱量q。(W/m2)應按下式計算:式中:Q-—測試期采暖消耗總熱量(W·h)t-—檢驗時間(h)A?——被測建筑面積(m2)3標準條件下建筑物單位耗熱量q;(W/m2)應按下式計式中:△T標——標準規定的室內外計算溫差(K)4正常居住條件下建筑物單位耗熱量q'H(W/m2)應按下5無人居住的條件下建筑物單位耗熱量q'a(W/m2)應按下式計算:q'H=q-q?H式中:q?H——單位建筑面積的建筑物內部得熱,按JGJ26-95取3.80W/m2。7.3超聲波流量計法7.3.1采用超聲波流量計進行測試。7.3.2安裝溫度和流量測試儀表、數據采集儀,每1小時記錄數據。7.3.3應測試室內外空氣溫度、供回水溫度、流量等內容。7.3.4建筑物單位耗熱量計算:測試期建筑物單位時間供熱量Q(W)應按下式計算:式中:C——水的比熱容(取4186.8J/(kg·℃))G;-——每小時的供水流量(kg/h)Tgn——每小時的平均供水溫度(℃)Thm——每小時的平均回水溫度(℃)n——測試期訪錄數據次數實測建筑物單位耗熱量q,(W/m2)應按下式計算:計算標準條件下建筑物單位耗熱量q(W/m2)應按下式計7.4間接計算法7.4.1間接計算法計算建筑物單位耗熱量是通過實測建筑物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和房間的氣密性,計算建筑物傳熱耗熱量與空氣滲透耗熱量,再計算建筑物單位耗熱量。7.4.2建筑物單位耗熱量計算:式中:QH.T——單位建筑面積通過圍護結構傳熱耗熱量K;——圍護結構各部分的平均傳熱系數[W/(m2·K)],計算方法見JGJ26-95附錄CF——圍護結構各部分的面積(m2),按JGJ26-95附錄D的規定定e——圍護結構傳熱系數的修正系數,見JGJ26-95附錄B7.4.3建筑物空氣滲透耗熱量應按下式計算:Cp——空氣比熱容,取0.28W·h/(kg·K)p——空氣密度(kg/m3),取室外計算溫度下的值N——換氣次數,當測得值小于0.51/h時,取標準值0.51/h;當測得值大于0.51/h時,取實測值V——換氣體積(m3),應按JGJ26-95附錄D的規定計算7.4.4建筑物單位耗熱量應按下式計算:標準分享網www.bzfxw.7.5結果判定7.5.1建筑物單位耗熱量應滿足設計要求。7.5.2建筑物單位耗熱量無設計指標時,應不大于以下限值。參照建筑(14.65)1自動溫度記錄儀2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儀精確度≤0.5℃—熱系電功率精確度≤0.5%FS溫度精確度≤0.3℃一一壁熱阻≥1.0(m2·K)/W;有效面積≥1.2m2有效面積≥2.88m2;制冷功率≥500W,溫度波動<3℃3房間氣密性測定壓力100Pa,分辨率5Pa;丁烷、三氟溴甲烷等。示電扇—4—不確定度應小于0.5℃,紅外熱像儀的像素不應少于320×240。5熱量超聲波熱流量計法流量準確度為±5%,溫度精確度≤0.5℃。溫度精確度≤0.5℃。-附表B常用外墻飾面材料的輻射率溫度(℃)陶瓷白色、發光磚民用建筑節能現場檢驗標準編號:DB11/T555-20081.0.1北京市標準DBJ01-602《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是節能65%標準,居全國領先水平,但在施工過程中,還存在一定問題,為了保證北京地區建筑節能工程質量和節能效果,制訂1.0.2本標準適用于北京地區新建、改建、擴建節能工程的竣工驗收,既有建筑也參照執行。1.0.3民用建筑檢測標準涉及到多個方面,因此按本標準進行檢測和評定時,還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和規范的規定。2.0.1本標準中術語、符號的規定是本標準常用的術語、符號。3室內外空氣溫度用。本標準的抽樣方法參考JGJ132《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檢驗標器,高度為1/2層高,均勻布置;對于形狀不規則的房間,布置度傳感器在現場應有不少于30min的環境適應時間。3.3.2表3.3.2-1采暖居住建筑室內溫度內的溫度數值引用自行業標準JGJ26-86和地方標準DBJ01-602-1997和DBJ01-602-2004,表3.3.2-2公共建筑集中采暖系統室內溫度和表3.3.2-3公共建筑空調系統室內溫度引用自地方標準DBJ01-621-2005北京市相關規定的要求。在一維傳熱的狀態下,用不同的測試儀器測本標準抽樣參考北京市地標DBJ01-97-2005和DBJ01-602,對圍護結構節能驗收和設計指標確定的抽樣方法。4.1.1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檢驗宜在被測部位保溫工程完成604.1.2對于有爭議的圍護結構部位,可只抽取爭議部位進行檢具有客觀性,盡量避免太陽輻射、室內熱源、熱橋等因素的影4.2.2熱流計周圍溫度波動不大于2℃時,可以認為進入穩定4.2.5被測圍護結構朝向宜北向或東向。不應選擇南向;檢測可布5個測點,非勻質保溫材料應布大于5個測點;所有測點要DB11/T555—2008筑節能設計規范》選取。2動態分析法使用動態分析法對結果的判定,標準中兩點值得注意:當時間常數的數值<p△t/2時,所得結果可靠;置信區間小于熱傳導率的5%時,計算值與實際值很接近,當上述條件不滿足時,可能是測試數據少,或測試數據穩定性差。一般通過增加測試數據量,刪除開頭變動比較大的測試數據;同時還應注意“重型圍護結構”和“輕型圍護結構”的選擇。其原理是人工制造一個一維傳熱環境,被測部位的內側用熱箱,模擬采暖建筑室內條件,另一側為室外(自然條件)。通過測量熱箱的發熱量得到被測部位的傳熱量,計算得到該被測部位的傳熱系數。熱箱法的特點是測量結果為代表“面”的值,所以適合測試材質均勻的和有拼縫的空心砌塊等復合結構墻體。對室內外溫差的規定是為了保證得到一唯傳熱的條件,當室內溫度與熱箱內溫度相差1℃以內時可以用熱箱的散熱/得熱給予修正;當室內與熱箱內溫差相差1℃以上時應重新調整設置進RX-ⅡB型傳熱系數檢測儀檢測原理見圖4.1和圖4.2:4.3.2當室外平均空氣溫度>20℃,應使用冷箱降低被測墻體室外的溫度。4.3.5測點位置應具有代表性,即測點位置能代表被測部位的構造,不應靠近熱橋、裂縫和有空氣滲透的部位;避開太陽輻射影響大的部位,一般情況宜采用北向墻;測試部位(熱箱的邊緣)距熱橋的距離應是被測圍護結構厚度的5倍以上,如果做不到,至少保證60cm的距離。a--圍護結構1b加熱器c一室內加熱控制器d—冷箱水浴e--圍護結構2f—控制儀T?-A箱室外空氣溫度T?-A箱室外墻表溫度T3-A箱箱內空氣溫度T?-A箱室內墻表溫度T?一室內空氣Tg-B箱室外空氣溫度T?-B圖4.1檢測原理示意圖(采用兩個熱箱一個冷箱同時檢測)4.3.9當熱箱的發熱量并不是單向地朝一個方向改變視為傳熱穩定期,穩定時間至少24h。4.3.10傳熱系數測試值基本穩定即為前后相鄰兩組傳之差與兩個數的平均值之間的偏差不大于5%。4.4.2建筑物圍護結構傳熱系數限值數據中表4.4.2-1圍護結構傳熱系數限值(采暖居住建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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