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現狀與完善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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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現狀與完善 目錄目錄 I摘要 IIAbstract II引言 1一、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 1二、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現狀 2(一)法規概述 2(二)法規實施情況 2(三)相關案例分析 31.案例一 32.案例二 4三、現行制度的問題分析 4(一)最低標準的不確定性 4(二)法官主觀判罰的爭議 5(三)可濫用性和法律不確定性 6四、國際經驗比較 7(一)國際相關制度分析 7(二)吸收借鑒國外經驗 9五、完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建議 10(一)設立明確的標準 10(二)強化監管機制 11(三)普法宣傳與教育 11結語 13參考文獻 14致謝 15

摘要:《民法典》基于配偶婚后大多是共同享有財產的現實情況,擴大了經濟補償的請求主體,有助于發揮離婚經濟補償,矯正夫妻收益失衡,維護婚姻穩定以及促進男女雙方實質平等等社會功能。家務勞動在社會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但往往被較少重視。許多家庭中,尤其是在傳統觀念較為濃厚的地方,家務勞動主要由女性承擔。這一現狀也會引發出一系列問題,比如家務勞動的承擔到底是由男性還是女性承擔抑或是一起承擔?在離婚案件中,關于家務勞動這一部分的價值是怎么樣鑒定的?法官自由裁量的限度能否使當事人雙方滿意?包括但不僅限于這些問題。因此,研究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涉及到性別平等、社會公正等社會問題。同時在發現這一系列問題的同時,由于我國缺少大數量的司法判例,所以適當借鑒其他國家的處理方式或者法規條例來完善我國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是必要的。在有相對完善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之后,會對我國的家庭幸福以及男女平等等現實問題中有一個積極的促進作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直接涉及法律領域,是家庭法、婚姻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關鍵詞:民事訴訟;電子送達;訴訟效率;配套措施引言家務勞動,作為社會生活中一項必不可少的勞動形式,涵蓋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清潔、烹飪、照顧家庭成員等。然而,盡管家務勞動對社會的正常運轉至關重要,卻長期以來未能得到應有的重視和補償。在這一背景下,各國開始關注并積極探討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以實現家庭中的平等、公正和尊重。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2021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中顯示,在實現同工同酬方面,全球范圍的平均差距是68%,并且經濟領域中的性別差距在逐步擴大,其中原因之一是家務勞動時間的性別差異,這也在另一層面上印證了承擔家務勞動會導致自身人力資本的減損。李佳蔓.我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研究[D].江南大學,2022.李佳蔓.我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研究[D].江南大學,2022.人力資本(humanCapital)是\t"/item/%E4%BA%BA%E5%8A%9B%E8%B5%84%E6%9C%AC/_blank"西方經濟學概念,亦稱“非物質資本”,與“\t"/item/%E4%BA%BA%E5%8A%9B%E8%B5%84%E6%9C%AC/_blank"物質資本”相對,是體現在勞動者身上的資本。如勞動者的知識技能、文化技術水平與健康狀況等。其主要特點在于它與\t"/item/%E4%BA%BA%E5%8A%9B%E8%B5%84%E6%9C%AC/_blank"人身自由聯系在一起,不隨產品的出賣而轉移。通過\t"/item/%E4%BA%BA%E5%8A%9B%E8%B5%84%E6%9C%AC/_blank"人力投資形成。主要包括:(1)用于教育的支出;(2)用于衛生保健的支出;(3)用于勞動力國內流動的支出;(4)用于移民入境的支出。其中最重要的是\t"/item/%E4%BA%BA%E5%8A%9B%E8%B5%84%E6%9C%AC/_blank"教育支出,教育支出形成教育資本。通過教育可以提高勞動力的質量、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和技術水平,從而提高\t"/item/%E4%BA%BA%E5%8A%9B%E8%B5%84%E6%9C%AC/_blank"勞動生產率。其增長,特別是教育支出的增長是經濟增長的源泉之一。在家務勞動中,女性通常承擔著更多的責任,這導致了性別不平等的問題。女性在事業和家庭責任之間常常陷入困境,面臨巨大的社會壓力。缺乏對家務勞動的合理補償,也影響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自主性,阻礙了性別平等的實現。社會的變革需要適應新的家庭結構和價值觀念。現代家庭中,男女在職場上扮演著更為平等的角色,對家務勞動的責任也應更為均衡。因此,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建立成為適應社會變革的迫切需求,有助于構建更為平等和諧的家庭關系。綜合而言,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建立不僅涉及到對家庭勞動的公正對待,更是社會邁向性別平等、家庭和諧的必然趨勢。在這個背景下,我們需要審視并改善現有制度,以確保每一位在家庭中貢獻的人都能夠獲得應有的尊重和補償。一、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建立是性別平等的必然要求。在傳統觀念中,家務勞動被視為女性的天職,導致了社會對女性勞動的低估。通過建立補償制度,能夠打破性別角色的固有觀念,使得男女在家庭勞動上能夠分享更為平等的責任,從而促進性別平等。家務勞動也是社會運轉的基礎,對家庭和社會的健康發展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女性在家務勞動中承擔較大的責任,但這份勞動往往未被適當補償。在家庭中承擔家務勞動較多的一方往往在經濟上處于明顯的劣勢,因此對其而言離婚成本是巨大的,基于生活的壓力和對未來的擔憂,處于弱勢的一方(通常是女性)便不能按照自己的真實意志選擇離婚。建立補償制度能夠提高女性在經濟上的獨立性,使其在婚姻中更具主動性和權利。這對于推動女性在社會各個領域的平等參與具有積極的影響。謝清云.離婚經濟補償制度適用研究[D].廣西師范大學,2023.謝清云.離婚經濟補償制度適用研究[D].廣西師范大學,2023.無論全職還是非全職太太,只要為家庭付出較多義務,承擔了更重的家務勞動責任,甚至為了照顧子女老人或者是成全對方事業,犧牲了自己的個人成長,人力資本受到減損,同樣可以要求補償。楊娜.為婦女婚姻家庭權益提供堅實保障[N].中國婦女報,2023-01-06(001).楊娜.為婦女婚姻家庭權益提供堅實保障[N].中國婦女報,2023-01-06(001).在這個背景下,建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不僅是對家庭勞動公正對待的追求,更是社會進步、性別平等和家庭和諧的關鍵一步。通過對家務勞動的補償,我們有望構建一個更加平等、公正和穩定的社會結構。二、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現狀(一)法規概述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是我國離婚救濟制度的組成部分之一。該制度首次規定于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然而此時該制度尚以夫妻分別財產制為適用前提,這一前提嚴重背離我國婚姻共同財產制的傳統及實際國情。2020年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發布,并定于次年1月正式實施。民法典的通過則給予他們充分的法律關照和人文關懷,尤其是婚姻家庭編第1088條可謂是民法典中最貼心的法律條文之一寧繼清.民法典第1088條:家庭主婦/夫的貼心條款[N].人民政協報,2020-07-21(008).。第一千零八十八條關于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規定,從法律規范來看,這一法律條文不僅規定了適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條件、情形,還規定了適用該條文之后的法律效果,屬于完全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寧繼清.民法典第1088條:家庭主婦/夫的貼心條款[N].人民政協報,2020-07-21(00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曹宇航.《民法典》背景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理解與適用研究[D].南昌大學,2022.(二)法規實施情況從2021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以來,到現在已經有三年的時間,但是從社會各界人士的反應來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普及度以及適用情況并不是很理想。2021年9月14日澎湃新聞發表中提到:“現行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不僅在實現兩性于家庭中經濟地位平等方面尚存在欠缺,亦難改變女性因為承擔更多家務勞動而面臨的境遇。”摘自北京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摘自北京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2021摘自《中國婦女報》,國內統一刊號:CN11-0003深入研究我國離婚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相關規定,會發現與實務中存在的情形相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的規定過于抽象,且沒有配套的司法解釋吳致瀅.我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司法實證研究[D].山西財經大學,2023.。根據民政部發布的數據顯示,離婚率從2000年的0.96‰上升到2020年的3.1‰,2021年開始實施離婚冷靜期,離婚率下降到2.0‰摘自參考吳致瀅.我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司法實證研究[D].山西財經大學,2023.摘自參考中國婚姻家庭報告2023版_騰訊新聞()王子騫.我國離婚經濟補償制度的司法適用研究[D].吉林大學,2023.(三)相關案例分析1.案例一在2023年3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有關于家務勞動補償的民事二審判決書,案號是(2022)粵01民終22327號摘自中國裁判文書網,案號(2022)粵01民終22327號摘自中國裁判文書網,案號(2022)粵01民終22327號從該案例中可以看出,我國法院對于離婚勞動家務補償制度的適用還是十分謹慎的,對于當事人的上訴請求會考察多個方面綜合決定后再做出判決。該案例的背景是當事人雙方已經有過一次離婚的經歷,但是因為當時是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文簡稱《民法典》)尚未出臺,所以在第一次離婚的時候沒有家務勞動補償制度可以適用。在同年,當事人雙方又復婚并且直至2019年,雙方感情再次出現問題,又開始進行第二次離婚訴訟。在這次離婚訴訟漫長的進程中,剛好《民法典》出臺,所以才有了家務勞動補償費用的爭議。該爭議的源頭就是《民法典》沒有將補償的數額做出明確的規定。綜上所述,從廣州市中院的二審案件判決中,簡單可以概括為五年的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沒有一直全職在家,獲得了50000元的家務勞動補償費用。2.案例二在2021年8月,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做出了案號為(2021)粵0113民初7867號的判決摘自中國裁判文書網,案號(2021)粵0113民初7867號摘自中國裁判文書網,案號(2021)粵0113民初7867號從該案例中可以看出,我國法院對于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適用范圍是十分嚴謹的,每個法院對于條文的解讀可能也會存在不同的爭議,這也就是適用范圍的爭議。從本案中可以看出,單純的家務勞動而主張家務勞動補償的,是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綜上所述,法院一般會支持的家務勞動補償,可能要全職在家并且沒有工作收入的背景。從上面兩個案例中可以看出,我國法院對于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適用是十分謹慎的,無論是適用范圍還是補償金額,不同的法院都會存在不同的見解。造成不統一的原因就是沒有條文的明確規定,給了不同的法官不同的裁量空間,所以才會造成不同的標準。三、現行制度的問題分析(一)最低標準的不確定性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中,最低標準的不確定性是一個引起廣泛關注和深刻討論的問題。缺乏明確、具體的最低標準可能導致不同地區、法庭或個體法官在判決家務勞動補償案件時存在主觀性和不一致性。這種不確定性可能使得家庭成員對于自身權益的合理期望難以實現,同時也增加了法律體系的不透明性。在缺乏最低標準的情況下,法官可能更加依賴主觀判斷,這使得判決結果更容易受到法官個人觀點、價值觀念以及地域性因素的影響。這引發了公平性的擔憂,因為相似的家務勞動情況可能在不同法庭或由不同法官裁定時得到截然不同的結果。法官對經濟補償的數額判決較低的問題逐漸凸顯。相比于協議約定的補償數額,法院在判定離婚經濟補償的金額往往不會很高,法院支持的最高金額僅為5萬元。李納.我國離婚經濟補償制度的適用研究[D].蘭州大學,2023.李納.我國離婚經濟補償制度的適用研究[D].蘭州大學,2023.這種不確定性還給家庭成員、律師和公眾帶來了難以預測的局面。缺乏最低標準,使得當事人難以在法律程序中預知其權利和責任,也增加了訴訟的風險和成本。北京市房山區法院首次適用《民法典》第1088條判決家務勞動補償的離婚案件一經報道便迅速引起了社會大眾的廣泛討論,其中絕大部分認為該補償標準過低。鳳凰周刊針對該判決在自媒體平臺發起網絡投票,此次投票共有42.8萬人參與,其中有40萬人認為“該給,且應該給更多”。李學建.《民法典》背景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研究[D].甘肅政法大學,2022.李學建.《民法典》背景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研究[D].甘肅政法大學,2022.同時從上述案例中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案例一中的廣州中院為五年的婚姻存續期間判決了50000元的家務勞動補償費用,因為標準的不確定性,勢必也會引起各界人士的不滿。從這個角度分析,也就是一年的家務勞動平均下來就是10000元,這個金額會有人覺得過于少的同時也會有人覺得過于多,一方面會有“一年的家務勞動做這么多事,才換來一個月不到1000元的費用,實在是廉價勞動力。”;而另一方面又會有“婚姻存續期間肯定會有一方對家務勞動的照顧比較多一點,用金錢衡量就變質了。”最低標準的不確定性不僅對法律體系的正義性構成挑戰,同時也對社會中家庭成員的生活產生深遠影響。在缺乏具體標準的情況下,個體可能難以明確自己在家務勞動中的權利和應得的補償。這使得一些家庭成員可能無法獲得應有的經濟支持,導致其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地位進一步弱化,特別是對于那些在婚姻關系中相對弱勢的一方。因此,解決最低標準的不確定性問題是建立一個公正、透明且可行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重要一環。這需要法律體系在制定相關法規時明確家務勞動的最低標準,以確保判決的一致性和公正性,從而為社會提供清晰而可信的法律指引。(二)法官主觀判罰的爭議法官主觀判罰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中引起的爭議是顯而易見的。在確定離婚賠償數額時,不僅沒有一個清晰的衡量標準,而且還沒有一個可供法官自由裁量的尺度,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往往會根據自己的主觀想法而做出判斷趙世紀.離婚糾紛中女性家庭勞務補償實施研究[D].長江大學,2023.。這引發了社會對判決公正性和一致性的質疑。趙世紀.離婚糾紛中女性家庭勞務補償實施研究[D].長江大學,2023.首先,法官主觀判罰可能受到個體觀念和經驗的影響,導致在相似案件中出現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這種差異可能源于法官對家務勞動價值的不同看法,也可能受到其個人的文化或社會背景的影響。這給法律的可預測性帶來了挑戰,使得家庭成員難以預測法院對于其案件的判決。其次,法官主觀判罰容易引發爭議和不滿。當事人可能對法官的判斷感到不公正,因為其缺乏對判決的理解和信任。這可能導致家庭成員對法律體系的失望和對公正司法的質疑,削弱了法律的權威性和社會的法治基礎。法官主觀性的判罰不止在于金額上的不同判罰,還有對于是否能夠適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在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的過程中,筆者就發現了很多法官駁回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適用請求。我們探究其原因,一是真的不能適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二可能是不敢適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雖然現在我國的司法環境正在變好,但是還是存在地域間審判水平差距過大的問題,以致于有些地方的法院不敢適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擔心關于金額的補償會引起更大的不滿。當然不同的法官肯定有不同的判案標準和判案方式,還是要歸結于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沒有明確的適用標準和金額標準,才會導致不同的法官對于同一個案件的判斷會有稍微的出入。(三)可濫用性和法律不確定性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中,可濫用性和法律不確定性是兩個值得深刻關注的問題。缺乏具體的最低標準和清晰的界定可能導致制度的濫用,同時也增加了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給法律體系的穩定性帶來挑戰。首先,可濫用性主要就是指沒有明確的適用主體,就會導致法院以及當事人無法確定是否可以適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我國法律目前尚未對同居關系是否適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進行明確規定,這引發了一系列關于法律適用范圍的爭議和疑慮。在傳統法律觀念中,家庭的定義通常與婚姻關系緊密相連,而忽略了越來越普遍的同居關系。然而,隨著社會觀念的變革和家庭結構的多樣化,同居關系在社會中的存在越來越普遍,使得是否適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成為一個迫切需要回應的問題。同居關系的法律地位未被確切規定可能導致家庭成員在法律面前的權益不明確,特別是在涉及家務勞動補償的情境中。缺乏明確規定可能使得同居伴侶在分手或其他家庭糾紛情況下難以得到合理的法律保護,這也使得法律體系未能及時跟上社會變革的步伐。其次,法律不確定性主要是指補償范圍的不明確。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中補償范圍不明確和家務概念難以明確定義的問題是當前制度亟待解決的重要挑戰。缺乏對補償范圍的明確規定可能導致法律執行的不確定性,使得個體在家務勞動的貢獻得到適當補償變得模糊不清。同時,家務概念的模糊性也增加了制度的執行難度,使得家務勞動的評估和補償變得主觀而缺乏標準。補償范圍的不明確可能導致家務勞動的某些方面未被充分考慮。傳統上,家務勞動主要集中在清理、烹飪和照顧家庭成員等方面,但現代社會中,家務勞動的范圍已經不斷擴大,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管理、子女教育、購物、社交活動等。缺乏對這些新型家務勞動的明確補償規定,可能使得家庭成員在這些方面的勞動貢獻未被充分認可。家務的概念難以明確定義,使得評估和補償變得主觀且缺乏一致性。現代家庭結構的多樣性使得家務勞動不再局限于傳統的性別分工,卻也讓家務的概念更加復雜。例如,家務勞動是否包括家庭經濟的管理,是否應該將照顧寵物和維護社交關系等活動納入考慮或者是說最基本的洗衣做飯和照顧田里的莊稼等,都需要更為清晰的法律定義。缺乏這種明確性可能導致家務勞動的評估變得主觀,法官在判決中可能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使得判決結果難以預測和統一。四、國際經驗比較(一)國際相關制度分析德國作為大陸法系國家的代表,在家務勞動補償方面體現了其典型特征。《德國民法典》中的第1356條和第1360條明確鼓勵夫妻共同從事家務勞動,肯定了家務的價值,并規定了雙方有扶養家庭的義務。如果一方承擔了所有家務,則可以認定該方已經履行了通過參與社會勞動獲取收入來扶養家庭的義務。陳衛佐譯注:《德國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439頁陳衛佐譯注:《德國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439頁然而,與某些國家不同的是,德國并未直接確立離婚經濟補償制度。相反,德國通過多項婚姻制度來肯定夫妻家務勞動的價值。例如,在夫妻財產制度中,德國法律會考慮夫妻共同財產的產生與分配;在離婚后的扶養制度中,法律會考慮一方可能需要在離婚后得到一定的經濟支持;而在供給均衡制度中,法律會考慮夫妻之間的財務平衡,以確保雙方在婚姻關系結束后都能夠得到公平對待。這種綜合考慮家務勞動價值的方式體現了德國法律制度的成熟和靈活性。雖然沒有單獨的離婚經濟補償制度,但德國法律通過其他途徑來確保夫妻在婚姻關系結束后能夠公平分享家庭財產和財務責任,以體現家務勞動的價值。這種做法對于維護家庭成員的權益,促進家庭穩定具有重要意義。瑞士是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之一,其也有我們國家可以參考的制度。在離婚后設立扶助制度,旨在為離婚后的弱勢一方提供救濟措施。然而,在確定是否有必要提供扶助以及扶助金額時,瑞士法律會充分考慮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狀態。根據《瑞士民法典》第125條第2款規定,法律將考慮以下八種要素:婚姻存續期間家庭任務的分配、雙方的生活水平、年齡、健康及收入、財產狀況以及可期待的利益分割等。同時,《瑞士民法典》第125條第3款規定了嚴重違反家庭供養義務將成為限制性規定,即違反該義務的一方在離婚后將受到扶助的限制。于海涌、趙希璇譯:《瑞士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59頁。這種制度設計體現了瑞士法律對于離婚后的公平和合理性的關注。通過綜合考慮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情況和權益,法律能夠更加準確地評估離婚后的經濟支持需求,確保扶助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時,將嚴重違反家庭供養義務作為限制性規定,有助于約束可能存在的濫用行為,保障離婚后雙方的權益和利益。這種制度設計為其他國家在制定離婚后扶助制度時提供了有益的借鑒。通過充分考慮雙方在婚姻期間的貢獻和權益,制定合理的扶助標準和限制性規定,能夠更好地平衡離婚后雙方的利益,促進社會穩定和家庭和諧。日本在家務勞動視角上的法律觀念相對傳統,長期以來主要強調女性在家庭中的責任。然而,隨著社會變革和家庭結構的多樣化,一些聲音開始提倡建立更為平等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這引發了社會對于性別平等和家庭公正的深刻思考,使得相關的法規和政策逐步發生變革。這些國際案例和觀點顯示,家務勞動補償制度在國際上得到了廣泛的討論和嘗試。各國都在努力尋找適合本國社會文化和家庭結構的解決方案,以確保家務勞動的公正對待,并促進性別平等。這也為國內的相關討論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和啟示,強調了制度的適應性和社會參與的重要性。(二)吸收參考國外經驗國際上關于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經驗為我國在這一領域的探索提供了有益的借鑒。適用情形應作區分處理,婚姻家庭生活既有共性也有特性,若忽視特殊情形,僅追求形式平等,將有損法律的公平正義。周雪飛.論我國離婚經濟補償制度[D].青島大學,2021.周雪飛.論我國離婚經濟補償制度[D].青島大學,2021.首先,德國的家務勞動報酬制度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值得學習的樣本。德國的法律明確肯定了家務勞動的價值,并鼓勵夫妻共同從事家務。這種價值認同是推動家庭成員在家務勞動方面更加平等分工的基礎,也有助于提升社會對于家務勞動的重視程度。德國雖然沒有單獨的離婚經濟補償制度,但通過夫妻財產制度、離婚后的扶養制度、供給均衡制度等多項婚姻制度來綜合考量家庭情況,確保在婚姻關系結束后夫妻雙方能夠得到公平對待。這種綜合考量能夠更好地適應不同家庭的實際情況,確保家庭成員的權益。德國的制度同時也體現了對夫妻平等和家庭公正的追求。通過強調夫妻共同承擔家務責任、平等分配財產等原則,確保了家庭成員在婚姻關系結束后的平等權益。這種追求平等與公正的理念是推動社會進步和家庭穩定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們可以從德國的制度中參考到,在建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時,需要充分肯定家務勞動的價值,綜合考慮家庭情況,保持制度的靈活性和實用性,以及追求夫妻平等和家庭公正。這些經驗對于制定和完善我國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我國也可以試著參考瑞士的做法,綜合考慮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家庭任務分配、生活水平、年齡、健康、收入、財產等因素。這有助于更準確地評估離婚后的經濟支持需求,確保扶助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我們可以從中參考到如何綜合考慮雙方情況、設立限制性規定、強調公平與合理以及加強對家庭供養義務的約束等方面的經驗和做法,以完善我國的離婚后扶助制度,促進社會穩定和家庭和諧。盡管日本的法律觀念相對保守,但隨著社會結構的變化,日本也開始關注家務勞動的公平對待。這體現在一些法律改革的初步嘗試中,尤其是關注女性在家庭中的責任與權益。這為我國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中更好地融入現代社會背景提供了參考。綜合來看,國際上的經驗表明,建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需要全面考慮不同家庭形態、性別平等以及社會公正的因素。從以上三個國家的制度中,我們可以學習到一個共同點,就是肯定家務勞動的價值是第一位的。這在我國當今社會中也是一個日趨成熟的思想,家務勞動也是家庭組成的一部分,同時也是維持家庭幸福的紐帶。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是日漸向這些發達國家積極靠攏的,這是一個值得肯定的點,同時也是我國完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思想基礎。有一個良好基礎的存在,我國在法律層面上完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在制度設計上,需要確保制度的全面性,同時加強對家庭勞動貢獻的明確認定。同時,通過法律框架的完善,確保對于家務勞動的公正補償,有助于構建更加平等和穩定的社會結構。同時我國也應當在離婚后的扶助工作上多下功夫,確保能夠最大化地促進家庭穩定與和諧。五、完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建議(一)設立明確的標準為了完善我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首要的建議是設立明確的標準。在當前法律體系中,家務勞動的補償標準仍然相對模糊和主觀,這導致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不公正。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應當明確家務勞動的補償標準,并建立一套全面而具體的評估體系。同時我們要考慮實際的男女差別問題,忽略夫妻之間個人自然的與社會原因形成的差異,過度依賴離婚救濟制度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將女性就業能力低、就業難歸結于家務勞動進而全部由婚姻負擔的救濟理念,不僅會引發夫妻間的情緒對立,而且也不利于男女平等的全面實現。楊森.離婚經濟補償制度法律適用問題研究[D].遼寧大學,2023.楊森.離婚經濟補償制度法律適用問題研究[D].遼寧大學,2023.對于家務勞動補償的具體數額,不宜以計算公式的方法直接規定,因為現實生活復雜多樣,一刀切的計 算公式也許并不科學。法官應當結合當地的經濟生活水平、婚姻關系存續時間、一方對家庭所作的貢獻、另一方的經濟能力等因素,盡量公平合理地進行裁決。吳曉芳.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新增和修改條文的解讀[J].人民司法,2020,(19):29-33+39.吳曉芳.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新增和修改條文的解讀[J].人民司法,2020,(19):29-33+39.首先,明確的標準需要考慮到家務勞動的多樣性。傳統的家務勞動主要涉及到清理、烹飪和照顧家庭成員等方面,然而,隨著社會結構的變化,現代家務勞動的范圍已經大幅擴展,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管理、子女教育、購物、社交活動等。因此,設立明確的標準需要充分考慮到這些新型家務勞動的貢獻,確保其在制度中得到合理的體現。其次,標準的設立還需要綜合考慮勞動的時間、強度、技能等因素。家務勞動的復雜性使得簡單的勞動量難以反映其真實的價值,因此,評估標準應當更為全面。通過綜合考慮勞動的時間分配、勞動的強度以及從事勞動所需要的技能,我們可以建立一個更為客觀、全面的評估標準,確保家務勞動的補償更加公正。此外,對于不同家庭和地區的差異性,也需要制定相應的差異化標準。因為不同的家庭結構、生活方式和地域差異,導致了家務勞動的情境各異。因此,制定明確的標準,以考慮到這些差異性,是制度設立的一個必要考慮。通過設立明確的標準,我們能夠更好地確保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使其更好地服務于家庭成員的權益保障。這也有助于提升社會對于家務勞動的價值認知,構建一個更加平等和穩定的社會環境。家務勞動補償的意義不只在于從經濟層面保障女性在婚姻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在社會層面明確一種共識。辛莉芳.離婚救濟制度之家務勞動補償[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21,34(04):43-45.辛莉芳.離婚救濟制度之家務勞動補償[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21,34(04):43-45.(二)強化監管機制作為完善我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第二步,強化監管機制是至關重要的。明確的標準雖然是制度的基石,但只有通過有效的監管機制,才能確保這一制度的落地執行,并防范潛在的濫用和不當行為。首先,強化監管機制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執行體系。這包括確保相關政府部門有足夠的人力資源和技術支持,以監督和執行家務勞動補償制度。設立專門的監管機構或加強現有機構的職能,能夠提高對于家務勞動補償的監管效能,確保標準的執行能夠得到及時而有效的推動。其次,建立有效的投訴和申訴機制是強化監管機制的關鍵。為家庭成員提供一個安全、便捷的途徑,使其能夠對于不公正待遇提出申訴,有助于監管機制更加敏銳地捕捉到潛在的問題。這不僅促進了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透明度,也增強了家庭成員對于法律保護的信任感。另外,借鑒先進國家的監管經驗,可以引入科技手段,建立信息化的監管系統。通過建立電子化的檔案系統,能夠更精準、高效地記錄家務勞動的情況,并便于監管機構進行實時監控。這不僅提高了監管效率,也有助于預防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濫用行為。強化監管機制也需要定期進行評估和改進。建立監管效果的定期評估機制,收集家庭成員和監管機構的反饋意見,及時調整和完善制度。這有助于在制度執行過程中不斷提高監管的水平,更好地應對社會的變化和制度實施中的挑戰。通過這一步驟,我們能夠構建一個更為有力和有效的監管體系,確保我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良性運行,真正達到維護家庭成員權益和促進社會公正的目標。這也將為制度的長期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三)普法宣傳與教育作為完善我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最后一步,加強法律宣傳與教育是至關重要的環節。從上文的國際經驗參考中,筆者得出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肯定家務勞動的價值。所以在普法宣傳與教育的第一步,就是要教育更多人懂得家務勞動的價值,在家庭中明確肯定家務勞動的價值是首位重要的事情。在肯定家務勞動價值后,才是宣傳家務勞動補償制度。明確的標準和強化監管機制雖然是制度的支柱,但只有通過廣泛而深入的普法宣傳與教育,才能夠在社會層面推動制度的認知和接受,確保其長期的有效實施。首先,加強法律宣傳與教育需要以多樣化的方式普及相關法規。通過制作易于理解的宣傳材料,例如手冊、宣傳冊、短視頻等,向社會公眾傳遞關于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信息。這些材料應當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以吸引更多人關注和了解相關法規,使其更好地理解制度的內涵和目的。其次,加強普法宣傳與教育需要運用多媒體手段,提高宣傳的覆蓋面和深度。通過電視、廣播、社交媒體等多種渠道,將相關法規和制度的信息傳遞給更廣泛的受眾。借助圖文并茂的方式,向公眾演示家務勞動的多樣性和制度的公正性,從而增強公眾對于制度的認同感和信任度。另外,開展面向不同群體的法律培訓和講座也是加強法律宣傳與教育的重要手段。通過面對面的交流和互動,能夠更加深入地解釋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相關條款和執行流程,解答公眾疑問,確保信息傳遞的準確性和權威性。此外,應當加大對法官、律師等法律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使其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家務勞動補償制度。通過提高法律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能夠更好地保障制度的公正性和一致性,防止因法律適用不當而導致的爭議和糾紛。最后,建立健全的咨詢服務體系,為公眾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詢渠道,以解答他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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