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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專題15家庭與婚姻

考點鞏固卷

【考點預覽+考點訓練】

考點速覽

考點1走進經濟全球化

考點2經濟全球化與中國

考點1在和睦家庭中成長(1-15限時18分鐘)

一、家和萬事興

1.生活中的親屬關系

(1)內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2)體現:這些關系體現著濃濃的親情與愛情,但親情與愛情的背后,還存在著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

(3)如何處理親屬關系:①民法典等法律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準則。②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既調整夫妻關系,也調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關系。

2.★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1)撫養義務: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更不

得有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2)教育義務:父母應當讓適齡子女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

退學、輟學。

(3)監護職責: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

監護職責時,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

責任。

3.★父母對子女的權利

(1)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義務,也是父母的權利。

(2)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

4.★離婚后父母對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

務。

拓展:父母對子女不履行義務的處理

(1)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2)因迫索撫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對拒絕撫

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一般來說,子女成年獨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以下情況下

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①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

不足以維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讀的;③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5.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兩個“要求”)

(1)贍養父母,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

(2)贍養父母,要求子女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比較:撫養、贍養與扶養的關系

撫養贍養扶養

平輩人之間在

父母為子女的生活、學習等提供物質條子女應該在精神上、生活上給

定義物質上和生活

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予父母關心和照料

區別上相互扶助

適用于平輩之

適用范圍適用于長輩對晚輩適用于晚輩對長輩

三者都是法律規定的家庭成員間應履行的義務,不履行這些義務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聯系

三者都是構建和睦家庭的條件

6.成年意定監護制度

(1)目的: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損。

(2)含義: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

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3)要求: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4)意義: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7.家庭失和現象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失和表現: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現實中還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等侵犯家庭成

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

(2)法律追責:依據法律,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

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需要遵循的原則

(1)依法及時、有效干預。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對已發現的家庭暴力,應當

依法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進行妥善處理,不能以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或者屬于家務事為由

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諉。

(2)保護被害人安全和隱私。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應當首先保護被害人的安全,通過對被害人進行緊

急救治、臨時安置等措施,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再次發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現實侵害和潛在危險。對與案

件有關的個人隱私,應當保密,但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3)尊重被害人意愿。在立案、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提起公訴、判處刑罰、減刑、假釋時,應當充分聽取

被害人意見,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作出合情、合理的處理。

(4)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哺乳期婦女、重病患者特殊保護。

二、薪火相傳有繼承

1.繼承

(1)含義:繼承是指將自然人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

(2)繼承制度的意義:繼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代與代之間愛的延續和傳遞,是代際傳承的重要

保障。

(3)繼承關系:在繼承關系中,死者是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依法

承受遺產的人是繼承人,繼承人享有的財產性權利稱為繼承權。

2.繼承的要求

(1)繼承遺產需要先將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析產以后確定的被繼

承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才是遺產。

(2)民法典強調繼承權男女平等、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繼承權時,如有歧視婦女、非

婚生子女的行為,當事人有權提出異議,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

3.繼承人的權利與義務

(1)繼承人不僅會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還需要承擔被繼承人未償還的債務。

(2)本應由被繼承人償還的債務,應由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超過部分不負清償

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

4.取得繼承權的根據

(1)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稱為法定繼承,即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

(2)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稱為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指定繼承人。

含義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

特點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親疏確定

范圍和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

順序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

原則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

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5.繼承權的喪失與恢復

(1)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

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

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2)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

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3)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6.★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

(1)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

(2)此外,法律也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

繼承人。

7.法定繼承遺產分配的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5)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8.法定繼承的要求和意義

(1)要求: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2)意義:有利于繼承人的和睦團結和整個家庭的安寧幸福,也是在弘揚中華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

義核心價值觀。

【想一想】老益是個企業家,年輕的時候一場車禍,妻子孩子都喪命黃泉,而老益的父親早在他小時候

就去世了。悲痛之余老益開始做生意,在商場里闖蕩幾十年后做出了一番事業,但是因為患有癌癥不幸撒

手人寰,因為死前老益沒有立遺囑,和老益感情很好的大哥站出來,召集兩個弟弟和老母親商量把老益財

產分四份,他們幾個繼承人一人一份。老益的大哥做法合法嗎?

提示:我國《民法典》對法定繼承的順序是這樣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

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

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案中,因為老益的母親還健在,而且屬于第一順

序繼承人,所以在繼承的時候輪不到老益的哥哥弟弟們。所以老益的財產應當全部由老母親繼承。

9.遺囑

(1)含義: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依法律規定處分其個人合法財產及與此相關的事務,并于其死亡時發生

效力的單方意思表示。

(2)★要求: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遺贈,都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

遺產份額。

(3)意義:通過遺囑處分財產,既是對遺囑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減少繼承人之間的分歧,有利于

整個家庭的和睦。

(4)形式:遺囑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

(5)★遺囑的生效: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

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提醒: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其遺產的繼承方式。

遺囑繼承是由設立遺囑和遺囑人死亡兩個法律事實所構成,它分別具有設立效力和執行效力。遺囑繼承有

四個特點,一是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和立遺囑人死亡是遺囑繼承的事實構成;二是遺囑繼承

直接體現著被繼承人的遺愿;三是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相同,但遺囑繼承不受法定繼承順序和

應繼份額的限制;四是遺囑繼承的效力優于法定繼承的效力。

10.遺贈

(1)遺贈的含義: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法律上稱之為遺贈。遺贈不屬于繼承。

(2)遺贈扶養協議: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②含義: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

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

利。

11.遺囑繼承

(1)含義:遺囑繼承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

(2)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

拓展: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的關系

(1)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的補充。繼承開始后,先適用遺囑繼承,只有在不適用遺囑繼承時才適用法定繼

承。

(2)法定繼承是對遺囑繼承的限制。我國法律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

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3)遺囑繼承能改變法定繼承關系。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按

法定繼承方式繼承。

(4)遺囑繼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繼承權的人,但享有法定繼承權的人不一定是遺囑繼承人。

提醒:遺囑繼承是否有效要從兩個方面判斷,一是在內容上看四點:立遺囑人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本

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內容、形式合法;遵循養老育幼的原則。二是在形式上看兩點:時間上最后一份有效,

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均需有見證人。

考點2珍惜婚姻關系(16-30限時18分鐘)

一、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1.結婚的含義

結婚是夫妻關系的起點,是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2)民法典還規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等基本

原則。

3.正確對待婚姻

(1)要求:結婚建立的是一種長期的身份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還有相互

扶養的義務。

(2)態度:嚴肅對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對自己負責、對配偶和子女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

4.★結婚的法定條件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2)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5.結婚登記程序

(1)原因:①必要性:結婚會對男女雙方的人身和財產產生強制約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結婚必須履

行登記程序。②重要性:進行結婚登記是確立婚姻關系、明確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必經的法律程序。

(2)程序:①申請: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②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齊全,當事人是否具

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③登記: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6.離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發生矛盾,但雙方都應彼此忠誠,珍惜夫妻感情,對家庭負責,對

社會負責。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但反對輕率離婚。

7.離婚自由

(1)離婚條件: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當事人可以離婚。

(2)離婚限制:①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②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

除外;③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8.離婚方式

(1)協議離婚。協議離婚要求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

割等問題達成協議。申請離婚登記后三十日屆滿,當事人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時起,解除夫妻關系。

(2)裁判離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轄和處理的離婚都是裁判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

解。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

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當事人違反告知另行登記結婚的,構成重婚。

9.離婚后關于撫養和探望孩子的權利

(1)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2)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

當恢復探望。

提醒:生活中,不少夫妻在處理家庭瑣事時,常常容易“沖動爭吵或者分居,甚至是提起離婚訴訟,

急不可耐!當然,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堅持以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大化為原則,不輕易作出離婚判

決。為了使雙方都能冷靜下來。《民法典》為“沖動離婚”的夫妻一人,設置了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

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讓他們能回想起對方的付出和不易,反思自身的缺點和不

足;珍惜緣分、修復感情,對婚姻和家庭不輕言放棄:待冷靜期結束后,再遵從內心真正的想法作出決定。

二、夫妻地位平等

1.夫妻關系

(1)確立:登記結婚,意味著男女雙方在婚姻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正式確立。

(2)內容:夫妻關系包括夫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

(4)夫妻平等的表現:夫妻平等意味著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

社會的責任。

2.夫妻人身關系平等

(1)含義: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

(2)重要體現:人格獨立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不因婚姻生活

的具體環境,雙方的職業、收入和彼此的扶養關系而發生變化。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3)★重要標志: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

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

(4)意義:只有夫妻雙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賞、互諒互讓,才能成就美滿婚姻,構建和諧家庭。

提醒:夫妻人身關系需要禁止的行為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遺棄。

(2)禁止夫妻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對方的身體或精神方面造成一

定傷害后果的暴力行為。

(3)禁止構成虐待的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養義務的一方不盡扶養義務的違法行為。

3.夫妻財產關系平等

(1)特點:夫妻財產關系與夫妻人身關系密不可分。

(2)內容: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財產的確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

4.★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

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

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5.★夫妻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

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約定財產制

(1)含義: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

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債務處理: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

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拓展:正確認識夫妻財產的內容

(1)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具有只歸一方情

形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提示: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應當理解為:

①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

均有權決定。

②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7.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的關鍵

“相互坦蕩,遇事商量”是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的關鍵。

拓展: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

(1)男女平等。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分割時雙方也處于平等地位。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并視女方的經濟狀

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

(3)尊重當事人的意愿。這是尊重公民財產權利的一種表現。

(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分割時不應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價值,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

(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考點訓薛

考點01?在和睦家庭中成長

1.(2024?安徽?高考真題)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無法自理,在居委會的關心和協調下,與鄰居明某簽

訂協議,約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護、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負責,文某死后的全部遺產歸明某

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顧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為其操辦了喪葬事宜,并獲得文某遺產。該案例中,明

某獲得文某遺產的依據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遺囑繼承人

②明某對文某履行了贍養義務

③雙方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

④明某對文某履行了扶養義務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D

【詳解】①:明某為文某的鄰居,其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疇,明某不是文某的遺囑繼承人,①不選。

②:明某與文某并非贍養關系,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選。

③:遺贈扶養協議是公民與扶養人之間簽訂的關于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權利的

協議,所以明某獲得文某遺產的依據是雙方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③正確。

④:明某對文某履行了扶養義務。明某悉心照顧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為其操辦了喪葬事宜,履行了協

議中的扶養義務,因此可以獲取其遺產,④正確。

故本題選D。

2.(2023?福建?高考真題)某日,韋某不慎墜河,陳某跳河施救。韋某獲救,但陳某不幸溺亡。陳某家屬

因陳某死亡的賠償等問題將韋某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韋某給予陳某家屬適當補償。以下說法符合

法律規定的是()

①韋某沒有過錯,應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②該判決貫徹民法典倡導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則

③陳某的行為屬于見義勇為,而韋某是該行為的受益人

④陳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應依法獲得補償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C

【詳解】①:陳某跳河施救是見義勇為的行為,韋某沒有實施侵權行為,因此不適用侵權中的無過錯責任

原則,①排除。

②③:韋某對于陳某的死亡沒有過錯,也沒有實施侵權行為,但韋某作為見義勇為行為的受益人,應當給

予陳某家屬適當補償,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則,②③符合題意。

④:陳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順序繼承人,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主體

應當首先是第一順序繼承人,④排除。

故本題選C。

3.(2023?江蘇?高考真題)趙某與荀某育有一子趙甲,一女趙乙。荀某去世后,因趙甲長期在外地工作,

趙乙照順趙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趙某自己寫了一份遺囑,內容為房子留給趙甲,存款留給趙乙。

2018年5月,趙某又讓人代寫了一份遺囑,并請鄰居張某、李某擔任見證人,遺囑載明房子、存款均由趙

乙繼承。2022年11月,趙某去世。按法律規定,趙某遺產的分配應該是()

A.按照法定繼承平均分配

B.趙甲、趙乙通過協商分配

C.房子給趙甲,存款給趙乙

D.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

【答案】D

【詳解】A:代書遺囑,需要有兩個以上的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2018年5月,趙某又讓人代寫了一份

遺囑,并請鄰居張某、李某擔任見證人,該遺囑有效,所以應該按照遺囑繼承,A不選。

B:趙某的代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應該按照遺囑繼承,而不是趙甲、趙乙協商分配,B不選。

CD:趙某的代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所以按照趙某的

遺囑,房子、存款均由趙乙繼承,C不選,D入選。

故本題選D。

4.(2022.浙江.高考真題)錢某與妻子周某離婚,女兒小錢被判給周某。錢某后來與劉某再婚,劉某有一

在外地獨立生活的成年兒子小劉。錢某年邁去世,留下一處房產和數十萬存款,未立遺囑。可以繼承錢某

遺產的有()

①妻子劉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兒小錢

④繼子小劉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B

【詳解】①③:題中,錢某未立遺囑,因此遺產按法定順序繼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因此,錢某的再婚妻子劉某和自己女兒小錢可以繼承錢某遺產,①③符合題意。

②:錢某的前妻不屬于法定繼承人,②不符合題意。

④:繼子小劉已經成年,與錢某沒有扶養關系,所以不能繼承遺產,④不符合題意。

故本題選B。

5.(2024.河北.模擬預測)林大爺晚年得到保姆李阿姨的細心照料。他去世后,李阿姨出示其遺贈信,表

明林大爺將一處房產贈予她。此舉引發家族爭議。下列觀點正確的是()

①李阿姨不能通過遺囑繼承獲得該房產

②遺贈和遺囑繼承不同,李阿姨可以通過遺贈獲得遺產

③雖非法定繼承人但李阿姨可通過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

④李阿姨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A

【詳解】①②:遺贈和遺囑繼承不同,遺囑繼承是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保姆李阿

姨不是林大爺的法定繼承人,因此,李阿姨不能通過遺囑繼承獲得該房產,但根據材料“李阿姨出示其遺贈

信,表明林大爺將一處房產贈予她“,說明李阿姨可以通過遺贈獲得遺產,①②正確;

③:林大爺和李阿姨不存在扶養關系,③錯誤;

④:法律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李阿

姨不符合上述規定,④錯誤。

故本題選A

6.(2024.山東泰安?模擬預測)張大爺老伴去世多年,是阿爾茨海默癥患者,育有二男一女,但因工作原

因與張大爺在不同城市生活,平時張大爺由鄰居王先生照顧,張大爺在患病前指定王先生為自己的監護人。

下列認識正確的有()

①只有通過書面形式意定監護簽訂協議才能確保法律效力

②張大爺的兒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張大爺的財產

③遺贈撫養協議效力優于法定繼承,王先生應繼承張大爺的遺產

④張大爺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協議無效

A.①②B.①③C.②③D.③④

【答案】A

【詳解】①②:根據中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張大爺的兒女作為第

一順序繼承人,張大爺的兒女有權繼承張大爺的財產。平時張大爺由鄰居王先生照顧,張大爺在患病前指

定王先生為自己的監護人,需要有書面形式的意定監護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①②正確。

③:有效的遺贈扶養協議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③排除。

④:對于張大爺來說,立遺囑的有效性取決于張大爺在立遺囑時的認知能力狀態。如果病人還能清楚表達

自己的意愿,那么他們可以依法訂立遺囑。如果病人的認知能力已經受到影響,那么可能需要通過法律程

序來確定如何處理他們的遺產事宜,所以應考慮到患者的病情變化,及時評估其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才能

考慮是否可以簽訂協議,④排除。

故本題選A。

7.(2024?海南?模擬預測)為更好地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讓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民法典

專門為老年人制定了遺贈撫養協議。對此,下面說法正確的是()

A.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公證形式也可書面形式

B.受遺贈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之內的人

C.遺贈撫養協議屬于遺囑繼承,有法律效力

D.遺贈撫養協議一般按第一順序確立繼承人

【答案】A

【詳解】A: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

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公證形式也可書面形式,A

正確。

B:受遺贈人不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之內的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B錯誤。

CD: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法律上稱之為遺贈。

遺贈不屬于繼承,CD錯誤。

故本題選Ao

8.(2024.廣東?三模)李某與孫某為夫妻,育有一兒子李小某。婚后李某用經營所得購入房產一套。2010

年起李小某前往外地工作,期間并未贍養過李某與孫某。2020年李某去世,孫某欲將房產變賣,房款捐給

慈善機構。李小某表示不同意孫某的決定,并出示了李某生前訂立的自書遺囑,遺囑顯示:“李某去世后,

房產由孫某和李小某共同繼承。”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李小某未盡贍養義務,但并沒有喪失繼承權

②李小某可以依法繼承二分之一套房產

③孫某無權未經李小某同意變賣房產

④該遺囑需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見證人見證方可生效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A

【詳解】①:材料表明李小某未盡贍養義務,但并沒有喪失繼承權,①正確。

②:李某和孫某共同擁有該房產,雙方各占1/2。李某死后,孫某、李小某作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可繼承

其1/2的房產份額,即各繼承1/4,因此李小某可以依法繼承四分之一套房產,②排除。

③:根據規定,孫某繼承四分之三的房產,李小某繼承四分之一的房產,孫某無權未經李小某同意變賣房

產,③正確。

④:民法典規定,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

見證才能生效,符合條件的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不需要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就能生效,

④排除。

故本題選A。

9.(2024?湖南長沙.三模)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守民法原則。以下體現材料要求的是()

A.小李認為交警處罰太嚴厲,將交警部門告上法庭

B.小張因不滿商品的款式材質,在評論區辱罵商家

C.小趙在自己經營的商場播放熱門歌手的代表作品

D.老孫將自己的大部分財產通過遺贈的方式給表弟

【答案】D

【詳解】A:小李與交警部門此時是非平等的主體,不適用于民法,故A不符合題意;

B:小張可對商家的商品服務作出客觀真實的評價,但辱罵可能會侵犯商家名譽權,故B不符合題意;

C:小趙未經許可在經營場所播放熱門歌手的作品會侵犯歌手的著作權,故C不符合題意;

D:表弟不屬于法定繼承人,遺贈是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組織,遵守了民法原則,故D符合題意;

故本題選D。

10.(2024?廣西桂林?三模)某校開展“法律知識大講堂”,同學們有如下發言。下列合理的是()

A.小張擅自將自家門由內開改為外開,妨礙鄰居出行,這侵犯了鄰居的用益物權

B.小丁在商店發現了自己創作但已丟棄的樂譜,他對該樂譜仍享有著作權

C.老金打算立遺囑,須本人親筆書寫且應當有兩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D.老趙因洪水毀路不能如期履行運輸合同,其所收定金無需退還

【答案】B

【詳解】B:雖然樂譜丟棄,但權利人并未轉移,小丁對該樂譜仍享有著作權,B正確。

A:用益物權是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

宅基地使用權、建設用地。妨礙鄰居出行,這侵犯了鄰居的相鄰權,A錯誤。

C:民法典規定,遺囑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代書

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符合條

件的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不需要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就能能生效,C錯誤。

D:因洪水屬于不可抗力,老趙可以因不可抗力條款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但所收定金需要退還,D錯

誤。

故本題選B。

H.(2024?浙江?模擬預測)77歲的劉某以自己身患疾病,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兩名子

女(均已成年)向其支付贍養費。兩名子女認為劉某有醫保且其退休金足夠支付醫療及生活費用,不同意

劉某的訴訟請求。后經法院調解,兒子(養子)以自己無收入仍然拒絕,女兒同意每月向劉某支付900元

贍養費。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①基于平等原則,劉某兒子應當每月支付900元贍養費

②包括養子女、繼子女在內的成年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義務

③劉某去世后,女兒可能獨立繼承其全部遺產

④因兒子拒絕法院調解,本案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詳解】①: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但法院在審理贍養糾紛時將酌情考量被贍養人的身體情況、日

常生活水平、當地消費水平、贍養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等情況對贍養費數額予以酌定,劉某的兒子可以根

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支付贍養費,故①排除。

②: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里的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

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故②正確。

③:養子女對養父母生前的合法個人財產,享有與親生子女同樣的繼承權利,因此兒子享有繼承權,故③

排除。

④:贍養矛盾可以去法院調解,也可以向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訴,故

④正確。

故本題選C。

12.(2024.河北.模擬預測)李某無夫無子,25年前收養了郭某,含辛茹苦將郭某撫養成人。郭某成家有了

兒子,此時李某已70歲高齡,無經濟來源。郭某某日外出發生意外,臨終前立下遺囑,將個人全部財產歸

其子繼承。李某在大家的幫助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郭某的遺產。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李某和郭某兒子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各繼承郭某遺產的一半

B.郭某與李某沒有血緣關系,李某沒有繼承權

C.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郭某的遺產應由其子全部繼承

D.郭某的遺囑應當為李某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答案】D

【詳解】A:郭某臨終前立下遺囑,將個人全部財產歸其子繼承,所以雖然李某也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但

遺囑繼承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所以不能各繼承郭某遺產的一半,A不符合題意。

B:郭某與李某沒有血緣關系,但是李某25年前收養了郭某,含辛茹苦將郭某撫養成人,李某是郭某的養

父,養父母也屬于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李某有繼承權,B不符合題意。

CD: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遺贈,都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

的遺產份額,李某已70歲高齡,無經濟來源,所以郭某的遺囑應當為李某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C不符合

題意,D符合題意。

故本題選D。

13.(2024?安徽合肥?模擬預測)2022年6月,董某因工作繁忙將年邁的母親楊某(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送進養老院,口頭承諾養老院按月交寄養費2400元。董某只交了一個月的費用,楊某其他子女也不愿意承

擔費用。2023年2月,養老院將楊某、董某及其另外兩個子女一并告上法庭,索要他們拖欠的寄養費16800

元。下面對此案例分析正確的是()

A.母親楊某是被寄養人,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B.董某與養老院沒有簽訂書面寄養合同,因而寄養無效

C.董某及其他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三個子女都應承擔寄養費

D.董某與養老院就寄養關系達成一致意見,應由董某一人承擔責任

【答案】C

【詳解】C: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故董某及其他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三個子女都應該承擔

寄養費,C正確。

B:寄養協議滿足有效合同的構成要件,不因口頭、書面形式而影響其法律效力,B說法錯誤。

AD:董某口頭承諾寄養協議時其母親楊某在場,楊某對協議內容知情且認可,且楊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人,應視為合同當事人,未按時支付寄養費構成違約,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AD排除。

故本題選C。

14.(2024?全國?模擬預測)87歲的張大爺,老伴去世多年,膝下無子女。張大爺身體狀況不佳,生活也多

有不便。平時生活、生病住院等事項,一直是鄰居小王在幫忙、照顧。為了感謝小王的精心照顧,張大爺

想在自己過世后將其個人的一大部分遺產贈與小王。下列選項中張大爺可選的做法是()

①通過法定繼承人的方式,將小王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②與小王簽訂成年意定監護協議完成合理訴求

③通過公證遺囑的形式將其個人合法遺產大部分贈與小王

④與小王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小王盡到扶養義務后可獲得協議中的遺產數額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D

【詳解】①:小王是張大爺的的鄰居,不是張大爺的直系親屬,不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①不選。

②:張大爺想將其個人的部分遺產贈與小王,但成年意定監護制度不涉及遺產處理,②不選。

③④:張大爺平時生活、生病住院等事項,一直是鄰居小王在幫忙和照顧,張大爺想在自己過世后將其個

人的一大部分遺產贈與小王,張大爺可通過通過公證遺囑的形式將其個人合法遺產大部分贈與小王,也可

以與小王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小王盡到扶養義務后可獲得協議中的遺產數額,③④正確。

故本題選D。

15.(2024.江蘇蘇州?三模)父親去世后,30歲的小趙不愿贍養有扶養關系的繼母江某。經鄉政府協調,小

趙、小趙堂弟趙小華與江某達成書面供養協議。協議約定:小趙放棄繼承權;由趙小華擔任江某的監護人,

負擔其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間舊房由趙小華繼承。達成協議后,江某與趙小華一家

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確的是()

A.趙小華與江某簽署成年意定監護協議后,小趙的贍養義務自然免除

B.遺贈扶養協議對于發揚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有重要意義

C.成年意定監護人應該在被監護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D.書面供養協議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

【答案】B

【詳解】A: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小趙的贍養義務不能免除,A排除。

B:30歲的小趙不愿贍養有扶養關系的繼母江某。經鄉政府協調,小趙、小趙堂弟趙小華與江某達成書面供

養協議,遺贈扶養協議對于發揚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有重要意義,B正確。

C:成年意定監護人應該在被監護人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C排除。

D:書面供養協議不是遺囑,不必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D錯誤。

故本題選B。

16.(2024?湖南衡陽?三模)王某養有一兒一女,退休后跟兒子生活。2018年王某立了一份遺囑并作了公證,

將全部存款歸女兒,房屋由兒子繼承。后因與兒子不和,到公立養老院居住,女兒照顧,兒子沒有去探望。

2023年王某病重,在去世前神志尚且清楚之時,在三位醫務人員在場時立下口頭遺囑,將其房屋留給女兒

繼承,50萬存款贈送給養老院。王某去世后,對其財產的處理,下列觀點正確的是()

①遺囑繼承法律效力優于法定繼承,王某遺產應按遺囑辦理

②口頭遺囑沒有經過公證,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養老院可以根據王某的口頭遺囑,繼承王某50萬元存款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見證情況下的口頭遺囑是最后有效的遺囑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答案】C

【詳解】①:遺囑繼承法律效力優于法定繼承,王某遺產應按遺囑辦理,①正確。

②:有完全行為能力且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的遺囑屬于有效遺囑。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上

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神志清楚的李某在三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立下的口頭遺囑

是有效的,②錯誤。

③:遺贈不屬于繼承。王某遺囑有效,養老院可以根據王某的口頭遺囑,接受王某50萬元存款的遺贈,但

不屬于繼承,③錯誤。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見證情況下的口頭遺囑是最后有效的遺囑,④正確。

故本題選C。

考點02?珍惜婚姻關系

17.(2024?湖北?高考真題)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登記在夫妻名下),還有以個人名義借

的購房款10萬元未還。此時,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媽媽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遺囑,要給其寵物犬旺

財1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遺囑是真實的,旺財就可以繼承1萬元

③李四借的10萬元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④李小四可以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B

【詳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確。

②:在中國,寵物不能繼承遺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

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

織、個人。因此,遺囑繼承的繼承人,只能是個人、國家、集體、組織,動物植物都沒有繼承權。②錯誤。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

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李四借的10萬元購房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③錯誤。

④:李四離世后留有價值210萬元的房產,去除10萬元的債務,價值共計200萬元,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析產后,李四留有的遺產價值共計10。萬元,李小四與其母親各繼承價值50萬元的財產,④正確。

故本題選B。

18.(2022?浙江?高考真題)2019年1月,張某在H市購買一處房產。2021年5月,張某與王某結婚,雙

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不動產歸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2021年9月,

王某在N市購買一處房產。2022年3月,張某發表小說作品獲稿酬5萬元,王某獲得其父母贈與小車一輛。

關于財產的歸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H市和N市房產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產歸張某所有,N市房產歸王某所有

C.稿酬5萬元和小車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小車歸王某所有

【答案】D

【詳解】A:H市的房產是婚前張某所購財產,應歸張某所有;N市房產是婚后財產,應歸張某、王某共同

所有,A錯誤。

B:N市房產是婚后財產,應歸張某、王某所有,B錯誤。

C:按雙方約定財產的規定,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C錯誤。

D: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王某獲得的父母贈與的小車歸王某所有,D正確。

故本題選D。

19.(2024.湖南長沙.三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其中雙方具有平等財產關系。

小美在婚前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結婚后和小帥一起住進了小帥全款婚前買的房子(市值100萬),同時兩

人決定將小美的住房用于出租,租金每月5000元,租房整一年后,小美的房子被拆遷,獲得200萬拆遷款。

小帥在婚前將20萬存款存進銀行,結婚整一年后,獲得利息4000元。以上案例中,夫妻共同財產共()

A.64000元B.120萬元C.206萬元D.60000元

【答案】D

【詳解】ABCD:婚前財產、銀行存款利息、一方婚前的房子在婚后拆遷獲得的拆遷款都是個人財產,只有

雙方決定用于出租的房屋租金才屬于共同經營所得,所以共同財產是12x5000元=60000元,故ABC不選,

D正確。

故本題選D。

20.(2024?河北承德?模擬預測)王某和楊某經自由戀愛登記結婚,雙方各有穩定工作,感情深厚,婚后育

有一對龍鳳胎。后,丈夫王某查出患有疾病,陸續住院治療將近兩年,妻子楊某起訴要求離婚。當地人民

經審理依法駁回了楊某的離婚請求。法院判決的依據是()

①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②結婚建立的是長期身份關系

③離婚案件必需經過調解程序

④法治和德治是有機統一的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B

【詳解】①④:夫妻之間具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楊某因王某生病起訴離婚,違反了夫妻之間的義務,也有

違中華傳統美德,這是法院駁回楊某離婚訴訟請求的原因,①④入選。

②:結婚建立的是長期身份關系,這與題干不構成因果關系,不是當地人民駁回楊某離婚請求的依據,②

排除。

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而不是必需經過調解程序,③錯誤。

故本題選B。

21.(2024?浙江?模擬預測)魯某因癌癥晚期無力回天,他立下自書遺囑把婚前個人財產平分給妻子唐某和

兒子魯小某,但前提是妻子不得再婚,兒子要贍養母親,否則財產將歸另一方所有。幾年后,唐某遇到了

令她心動的男子后結婚,結果魯小某拿著遺囑把母親告上法庭,要求歸還另一半財產。對于本案,下列說

法正確的是()

A.魯小某違反了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B.唐某違反遺囑要求不能繼承魯某遺產

C.唐某仍可按自書遺囑繼承魯某一半遺產D.唐某因遺囑無效可按法定繼承分得遺產

【答案】C

【詳解】A:根據材料信息,是魯某在遺囑中要求妻子繼承其遺產的前提是妻子不得再婚,而不是魯小某違

背了婚姻制度的原則,A不選。

BC:魯某關于對唐某婚姻狀況的約束違背了婚姻自由,屬于無效內容,唐某仍可按自書遺囑繼承魯某一半

遺產,B不選,C入選。

D:遺囑中關于限制婚姻自由的條款是無效的,其他都是有效的,遺囑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D不選。

故本題選C。

22.(2024?甘肅張掖?模擬預測)王女士和丈夫趙先生簽署了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無論房產證登記在誰名

下,王女士按揭購買的期房歸她個人所有,與趙先生無關。協議簽署后,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房屋登記

在兩人名下。婚后,趙先生欠小張200萬債務,小張(對其婚前財產協議并不知情)要求法院查封房屋,

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要求解除對房屋的查封。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該房屋屬于王女士的個人財產②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③該婚前財產協議可以對抗小張的主張④該婚前財產協議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D

【詳解】①②: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案涉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該產權

登記具有法律效力,案涉房屋應歸王女士、趙先生共同共有。故①表述錯誤,②符合題意。

③:小張對王女士與趙先生簽訂的《婚前財產約定》并不知情。該協議不能對小張產生對抗效力,故③表

述錯誤。

④:依據法律規定,該婚前財產協議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故④符合題意。

故本題選D。

23.(2024.廣西梧州?模擬預測)2020年6月,李某與林某登記結婚,婚前李某有存款200萬元,并購買了

一套價值100萬元的房子,結婚后房子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婚后李某以其全部存款進行投資創業,因經

營有方,公司資產不斷地增長。2022年3月,林某舅舅因病去世,留下遺囑指定將其名下的房子贈予林某。

2023年11月,李某與林某因感情不和協商離婚,此時李某公司資產已增值到600萬元。忽略其他條件不計,

以下關于李某和林某的財產分配方式合理的是()

①李某婚前購買的房子歸李某個人所有

②林某獲得遺贈的房子歸林某個人所有

③李某公司資產應平均分配

④李某婚前存款歸李某個人所有

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詳解】①:婚前購買的房產,屬于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但是房產以登記發生效力,婚后房產證加名的行

為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該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本案中,李某在結婚后把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

夫妻雙方名下,因此,應為夫妻共有財產,①錯誤。

②:下列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

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林某舅舅因病去

世,留下遺囑指定將其名下的房子贈予林某。林某獲得的房子屬于林某個人所有,②正確。

③:婚前投資的錢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婚前李某有存款200萬元,婚后李某以其全部

存款進行投資創業,可見,這部分屬于李某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平均分配,③錯誤。

④:李某婚前存款屬于李某的婚前財產,歸李某個人所有,④正確。

故本題選C。

24.(2024?浙江?模擬預測)1993年1月,老王與趙某登記結婚。兩人婚后一直共同生活在老王婚前購買的

房子里,并育有一子小丁、一女小丙。2022年,老王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因意外死亡未留下遺囑。其留

下婚前房屋一套,婚后版權收入180萬元。此案中()

①老王留下的遺產有房屋一套,版權收入90萬元

②趙某享有房屋份額的2/3

③婚前房產和版權收入180萬元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④小丁有權繼承房屋的1/3和30萬元版權收入

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

【答案】C

【詳解】①③: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婚后收入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本案中老王留下的遺產有房屋

一套,版權收入90萬元,①正確,③錯誤。

②:房屋是老王留下的遺產,并且老王未留有遺囑,所以按法定繼承處理,趙某、小丁、小丙平均分配,

趙某享有房屋的1/3,②錯誤。

④:老王留下的遺產有房屋一套,版權收入90萬元,按法定繼承處理,趙某、小丁、小丙平均分配,小丁

有權繼承房屋的1/3和30萬元版權收入,④正確。

故本題選C。

25.(2024?安徽安慶?三模)劉某因車禍意外去世,獲得死亡賠償金30萬元,生前未立遺囑,留下婚前全

款購買的房產、婚后60萬元存款和購買股票獲利20萬元。妻子蔣某與劉某的父母、哥哥因劉某遺產問題

爭論不休。對此,以下說法正確的有()

①蔣某、劉某的父母、劉某的哥哥均有權繼承劉某遺產

②該遺產分配糾紛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

③劉某留下的遺產有婚前房產和40萬元

④死亡賠償金不是劉某死亡時遺留的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

【答案】D

【詳解】①:蔣某、劉某的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劉某遺產,劉某的哥哥屬于第二順序繼承人,

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的情況下,無權繼承劉某遺產,①排除。

②:遺產分配糾紛不能通過仲裁解決,②錯誤。

③: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婚前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的,因此劉某的遺產應為房產存款以及股票的一半,即40萬元,故③正確。

④:死亡賠償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產生的,是對死者近親屬的專屬賠償,因此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故

④正確。

故本題選D。

26.(2024?湖北?三模)梁某在其妻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向同事蔡某借款34萬元用于炒股、投資。不久,

梁某與唐某離婚,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進行確認,協議明確梁某因炒股所負49萬元債務由梁某負責償

還(不含向蔡某的借款)。在唐某要求下,梁某還出具了沒有其他債務的保證,但沒提欠蔡某的借款。后蔡某

向法院提起訴訟,提出34萬元借款系梁某與前夫唐某婚姻關系存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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