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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目錄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3.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4.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5.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

6.安全檢查責任制...................................................

7.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8.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9.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10.安全標志、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辦法.................................

1L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2.應急管理制度....................................................

13.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三、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14.車間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標準.......................................

15.班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標準.......................................

四、專項管理制度

1

16.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危險化學品貯存和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9.乙烘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0.安全生產事故事件調查制度.......................................

21.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22.安全生產方針和職業健康方針管理制度.............................

23.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目標管理制度.................................

24.危險源點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五、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制度

25.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6.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27.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28.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29.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30.職業危害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31.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2

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1

安全生產責任制第1頁共6頁第次修改

安全生產責任制

1.目的

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

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安全法律法規,保證質量檢測中

心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確保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防止發生各

類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安全責任體系的建立。

3.安全生產職責

3.1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3.1.1、對車間(區、隊)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并認真執行上

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決定。

3.1.2、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做到安全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具

體化,保證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生產。

3.1.3、組織制定并實施車間(區、隊)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

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1.4、定期對車間(區、隊)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及時解決各

類隱患,對不能立即解決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并予以上報。

3.1.5、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

3.1.6、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位獨立操作,特

種作業人員要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作業。

3.1.7、督促、檢查職工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

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個體防護用品。

3.1.8.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車間(區、隊)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工

3

具處于完好狀態,搞好工業衛生和文明生產。

3.1.9、發生事故要緊急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組織輕傷事故的

調查、分析、處理,吸取教訓,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復發生。

3.2車間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3.2.1、履行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保障職責,負責抓好黨和國家安全生

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3.2.2、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支部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召開好每月一次

的黨政工團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積極協助行政檢查、落

實黨、政同責齊抓共管安全的具體執行情況,形成黨、政、工、青齊抓共管

安全生產的工作格局,做好記錄。

3.2.3,把搞好本單位的安全,作為每日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抓好職

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為實現安全生產目標鳴鑼開道。

3.2.4、參加對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3.3車間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3.3.1.在車間主任的領導下,對分管方面工作中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3.3.2、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和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決定和

規定,全力協助車間主任具體組織和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3.3.3.及時、準確地向主任反映自己解決不了的安全問題并同時提出

個人的整改處理意見。

3.3.4,對主管工作中的發生的事故及事故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整

改提出自己的意見。

3.3.5、在主任外出期演,生產副主任代行主任職權并對本單位的安全

負第一領導的責任。

3.4車間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職責

3.4.1、把搞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作為日常一項重要工作,結合本車間

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積極配合和監督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通

知》和全總《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暫行條例》。

3.4.2、應積極主動參與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

評比工會工作時,要同時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

3.4.3、結合工會工作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充分組織發揮勞動

保護群眾監督檢查作用,把群眾性的安全監督檢查落實到班組。

3.4.4、積極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

3.4.5、及時檢查、督促各班組對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幫助解決在安全

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4.6、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對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3.5車間團支部書記安全職責

3.5.1、在車間黨支部的領導下,積極配合行政貫徹好黨的安全生產方

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及礦安全生產的決定、規定。

3.5.2、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在青工中形式多樣地開展安全活動,

不斷提高“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素質。

3.5.3、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3.6車間安全員職責

3.6.1、在主任和副主任的領導下,積極協助車間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

產方針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礦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定與

規定在本單位的具體落實。

3.6.2、協助車間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從管理上監督執行情況。

3.6.3、經常深入生產工作現場檢查安全,善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違

章,對重要問題要及時向車間領導報告并同時提出自己的整改意見。

3.6.4、按照公司和礦標準化管理要求,全力協助車間開展創建安全生

產標準化班組和車間的活動。

3.6.5、檢查各種防護設施、保護裝置及個體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完

好和使用情況。

3.6.6.參加對本單位事故的調查與分析,并對事故處理提出自己的意

見,協助車間制定杜絕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7材料保管員安全生產職責

3.7.1,學習安全知識,對所需物料的計劃上報及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的領用與保管等,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性能規范要求。

3.7.2、對各類危險物品,必須嚴密保管,嚴格執行發放制度,做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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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卡”三對口。

3.7.3、要不斷深入生產工作現場,了解和善于發現問題,從計劃、領

料、保管、發放和正確使用等環節提出自己的改進意見,把好安全關。

3.8班組長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3.8.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

面責任。

3.8.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并抽考、檢

查執行情況。對班組成員的抽考每月不少于一次。

3.8.3、開好班前、班后會,根據生產、環境和職工思想情況,具體布

置、檢查、總結安全情況。

3.8.4.堅持每班現場巡回安全檢查,督促職工按規定穿戴、使用個體

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糾正違章和不安全行為,負責監督危險

作業的實施,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3.8.5、對調入的職工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在未熟悉工作前,指定專人

負責其安全。沒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不得安排其獨立從事特種作業。

3.8.6、組織開展每周的安全活動,經常進行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

3.8.7、在班組內定出互保對子,并使其真正發揮作用。

3.8.8、發生事故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積極配合事

故的調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訓,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3.8.9、犒好文明生產。

3.9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職責

3.9.1、在生產與工程設計和組織實施及項目改造、計劃檢修等工作中,

必須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或行業規定充分考慮安全問題,并設計制

定出具體防范措施和實施辦法并對其負責。

3.9.2、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必須考慮和負責會同有關人員

牙究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幫助有關人員掌握。

3.9.3、參加上述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3.9.4.參加事故的調查與分析,并從安全技術角度提出可行的防范措

施。

6

3.10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3.10.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有關

規定,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3.10.2、努力學習并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保護的知識技能,提高自

我保護能力。

3.10.3、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嚴格遵守規章制度,

精心操作,不違章作業,制上他人違章,并有權拒絕服從違章指揮。

3.10.4、自覺接受安全教育,積極參加安全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

作的意見和建議。

3.10.5、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個體防護用品、用具。

3.10.6、正確使用、維護和保養設備,發現隱患及時消除,自己不能解

決的問題要立即上報。

3.10.7、工作要集中精力、嚴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

3.10.8、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除、變更崗位安全防護設施及各類保險

裝置;不得動用其他崗位的設備、工具;不得私自將自己崗位的設備、工具

交于他人使用。

3.10.9、發生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并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介

紹情況。

3.10.10、搞好文明生產,保護工作場所整齊清潔。

3.10.11、自覺接受各級安全檢查。

4.安全履職考核

4.1職能部室履職考核

4.1.1按照職能部室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必須實現“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管理理念。各職能部室每月20日向安全管理部上報

分管業務時查出的安全隱患,做不到考核職能部室相關責任人16分/次。

4.1.2職能部室成員在履職時應查出而沒查出所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

項目,而被其它部門查出,按照履職不到位進行責任追究,考核相關責任人16

分/次。

4.1.3職能部室成員在履職時應查出而沒查出所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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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導致發生險肇事故考核相關責任人16分/次、輕傷事故考核33分/次、

重傷事故考核100分/次、死亡事故考核166分/次。

4.1.4礦級安全檢查,職能部室應自覺指派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不能

推諉,做不到考核責任部室100分/次。

4.1.5每位參檢人員應自覺履行自己的職責,提出業務職能范圍內的專業

性安全隱患項目,并將安全隱患內容如實填寫在《安全隱患排查表》中,由本

人簽字確認。做不到考核參檢人員33分/次。

4.1.6每位參檢人員必須認真對待安全檢查,堅決杜絕走過場的形式,由

于參檢人員玩忽職守沒有檢查出安全隱患而導致發生事故的,按照4.1.3項考

核標準執行。

4.2車間、區(隊)履職考核

4.2.1車間主任、區(隊)長、安全員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自

覺履行“安全生產日檢制度”,隨時掌握所轄區域安全生產動態,及時發現不

安全因素,采取積極有效的安全措施與對策。檢查結果如實填入《安全文明生

產巡回檢查記錄》并簽字確認。做不到考核責任人33分/次。

4.2.2班組長嚴格執行“一班三檢”制,并如實填寫檢查記錄。做不到考

核16分/次。

4.2.3車間、區(隊)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定

措施、定人員,定時間)及時整改,按期期限及時落實整改效率并銷號備案,

做不到考核單位50分/次。

4.2.4車間、區(隊)及時認真整改礦下達的安全隱患項目,對不能及時

整改的安全隱患項目要制定安全措施方案進行監護處理,做不到考核車間主任

50分/次、安全員33分/次。

5.附則

5.1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制度由廠壩鉛鋅礦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5.3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6.相關/支持性文件

6.1《安全生產法》

8

6.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

號)

6.3《甘肅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任責任規定》(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

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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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2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第1頁共3頁第次修改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質量檢測中心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

保護能力,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確保人身安全,杜絕事故的

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規定的要求,結合中心實際,

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應質量檢測中心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3.職責

質量檢測中心負責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各班組負責本班組從業

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新分配人員(包括新職工、合同工、臨時工、勞務工和培訓實習人員

等),必須強制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礦級、車間、班組),并經考試合格方準

上崗作業。

4.2車間安全教育(二級),由車間主任或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

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制

度、事故案例、防塵防毒設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培訓結束經考試合

格,方準分配班組。

4.3班組安全教育(三級),由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組織實施,教育內容

包括:崗位生產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程、

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

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4.4礦級、車間和班組安全教育實行《安全教育傳遞卡》傳遞制度,由礦

10

安全管理部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后,填寫安全教育傳遞卡,依次傳遞至

車間、班組分別教育后,傳遞卡返回安全管理部,并存于職工健康監護檔案。

4.5安全教育的內容及教育時間分別按《礦山、車間、班組安全文明生產

管理標準》中規定的時間執行。

4.6車間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動日),

實現安全教育常態化。

4.7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

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進行獨立上崗

作業。

4.8普通改換工種人員,改換工種前應重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9工傷復工人員上崗前,應對其進行專門安全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

格后,方準上崗作業。

4.10職工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必須記入個人檔案,并經受教育者本人

簽字認可。未經安全教育私自上崗或安排上崗者,一律按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友待,并嚴肅追究其責任。

4.11、為了使職工在思想上重視安全生產,在工作中自覺地嚴格執行安

全操作規程,堅持安全標準化作業,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的生命

安全與健康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4.12、安全教育的人員包括在生產崗位上和與之有關的民工、臨時工、

待業青年、家屬工、代培人員和現場參觀人員等。按照不同情況有的放矢進

行教育。

4.13.教育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安全思想教育與安全操作技術培

訓并重,在不斷強化職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同時,有計劃、有目的進行安全操

作技術的培訓,把“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

4.14、堅持和不斷完善黨、政、工、團齊心協力抓教育、管安全的教育

管理網絡。

4.15.除日常的安全教育外,對新上崗各類人員必須逐級進行不同教育

內容的三級安全教育,并按規定要求作出記錄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一)車間教育:由主任或安全員進行,時間為兩天,教育內容:1、

11

本車間的安全生產特點;2、危險區域及歷年各類事故和教訓以及預防;3、

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及車間安全規章制度;4、勞動紀律等。

(二)班組教育:由工段或班組進行,時間為三天,教育內容:1、規

程本崗位“三危”點及歷年發生的事故教訓與責任;2、本崗位的安全操作

規程和操作程序與動作標準;3、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性能和安全防護裝置的

正確使用;4、正確佩帶防護用品;5、其它管理制度和安全必須注意事項。

(三)車間或班組之間職工調轉或調換工種,要分別按上述要求進行教

育。

(四)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必須重新修訂或制定新的安全管

理辦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程序與動作標準,并對操作人員和有關人員進

行相應的培訓和教育。

(五)車間領導和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各自安全責任區參加每周的安全活

動日,活動形式多樣,要緊密聯系安全生產實際,內容豐富、生動、具體,

做到人員、時間、內容、效果“四落實”,并認真做好活動記錄。

5.附則

5.1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制度由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負責解釋。

5.3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6.相關/支持性文件

6.1《安全生產法》

6.2《礦山安全法》

6.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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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03

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第1頁共3頁第次修改

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目的

為了有計劃、有目的的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生產過程中人的

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條件,確保從業人員身心健康和

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安全檢查內容

3.1查隱患:查生產作業現場、生產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和系統。

3.2查思想: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

3.3查紀律:查作業紀律、勞動紀律是否嚴格執行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4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基礎資料填寫是否規范。

3.5查領導:查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

4.日常檢查

4.1車間、班組負責人在日常生產管理中,嚴格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的原則,經常性地檢查安全工作情況,督促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2車間主任實行“日”檢制,即每天檢查一次車間安全情況,隨時掌握

安全生產動態,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采取積極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對策。

4.3班組長實行“三檢”制,即班前、班中、班后分別檢查一次。安全檢

查的內容:

4.3.1班前安全會是否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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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勞動防護用品是否按要求穿戴齊全。

4.3.3交接班雙方是否在交接地點共同進行。不能共同進行的,必須口頭

交接清楚,并將交接事項記入交接班記錄,互相簽字。

4.3.4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一般應在當班解決,如當班確有困難不能解決

的,必須詳細交代給下一班,由下一班解決。未解決前,應及時報告車間領導,

采取臨時防范措施,并將結果詳細記入交接班記錄內。

4.3.5所用的設備、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4.3.6所用的工具是否做了檢查。

4.3.7工作現場是否有安全事故隱患、違章現象。

4.4車間安全員,每日應進行一次巡回安全檢查。

5.季節性與定期性檢查

5.1車間每月兩次,班組每班一次。

5.2根據季節特點,開展下列安全檢查:

5.2.1春季以防塌陷、防火等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5.2.2夏季以防暑降溫、防洪、防雷電等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5.2.3秋冬季以防寒、防凍、防火、防爆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5.3車間、班組停產兩日以上,或因其他原因停產后恢復生產的,須組織

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再行生產。

6.專業檢查和臨時檢查

車間要根據本單位事故發生發展規律,認真開展如節假日、重大活動時的

臨時性安全檢查。

7.事故隱患整改

7.1查出的隱患嚴格執行“三定四不推”的原則。“三定”:定整改措施、

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四不推”:凡個人能解決的不推給班組,班組

能解決的不推給工段,工段能解決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給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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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班組應建立安全隱患月報制度,每月30日前上報本班組無法整改需要

車間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由車間管理組負責整理歸類通報。暫時無法治理的

安全隱患應制定臨時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因隱患未整改導致事故發生的,

追究整改負責人責任。

8.附則

8.1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8.2本制度由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負責解釋。

8.3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9.相關/支持性文件

9.1《安全生產法》

9.2《礦山安全法》

9.3《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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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04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第1頁共6頁第次修改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所有員工。

3.獎懲原則

3.1教育為主,懲教結合。

3.2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3.3運用經濟杠桿強化安全管理,獎懲結合。

3.4強化追究,以責論處,同級黨政領導同獎同罰。

4.表彰與獎勵

4.1、獎勵

1、被礦驗收命名表彰的安全標準化班組(安全生產先進班組),按班

組實有人數給予人均50元的獎勵。

2、對在事故現場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生命、財

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酌情給予50-200元的獎勵。

3、在危急關頭帶頭排除險情,避免了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酌

情給予100-200元的獎勵。

4.2、處罰

4.2.1、對發生的各類人身傷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

的調查結論,按事故責任的劃分,對事故責任人、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礦

經濟責任制考核結果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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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未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行為人

罰款50T00元,對班組長(或安全值日人員)視情節進行批評或對等處罰:

(1)生產現場或操作間內穿高跟鞋、涼鞋、拖鞋的;

(2)生產現場或操作間內穿背心、短褲、裙褲、裙子、寬松衫,戴頭

巾、圍巾、領帶或敞開衣襟、打赤膊、打赤腳等及其他安全著裝的;

(3)留有超過頸根的長發或發辮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將頭發置于帽內進

入生產現場的;

(4)加工組在作業時有顆粒物飛濺,未采取防護措施的;

(5)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等作業場所穿化纖服裝操作的;

(6)在加工礦石、石灰等作業時未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的。

4.2.3,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給予行

為人罰款100-200元,對班組長或安全值日人員視情節進行批評或對等處

罰。

4.2.4、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行為人罰款

100-300元,對班組長或安全值日人員視情節進行批評或對等處罰:

(1)在化驗操作間、加工室等有毒、粉塵作業場所進餐、飲水的;

(2)在化驗操作間或乙塊室吸煙的;

(3)發現隱患未排除、報告而冒險作業的;

(4)造成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5.附則

5.1本辦法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辦法由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負責解釋。

5.3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7

6.相關/支持文件

6.1《安全生產法》

6.2《礦山安全法》

6.3《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

6.4《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導則》

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

18

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05

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第1頁共8頁第次修改

1.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及時報告、分析、調查和處理安全生產事故,

落實事故責任,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

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

工作。

3.術語、定義

3.1本辦法所稱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是指造成人員傷亡或者

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L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

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L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

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事故報告

4.1事故報告內容

4.1.1事故發生班組基本情況。

4.L2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19

4.1.3事故的簡要經過。

4.1.4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

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1.5已經采取的措施。

4.1.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發生輕傷事故,由車間負責將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報礦安全管理部。

4.3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在立即組織搶救的同時,由車間負責人立即

向礦安全管理部口頭報告,12小時內向礦安全管理部書面報告。

4.4發生傷亡事故的班組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

貶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傷者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

須作出標志和拍照,并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5.事故調查

5.1事故調查原則

對發生的責任事故按國家規定程序和“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

根據事故發生的事實和對事故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間接責任

者,再按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和地位,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重要責

任者、次要責任者,按事故的后果和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5.2發生輕傷事故,由礦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5.3發生重傷事故,由礦報告集團公司安全主管部門組織調查。

5.4發生死亡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5.5事故調查組要對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如實計算,并逐級上

報。

5.6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5.6.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5.6.2與所發生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20

5.7事故調查組職責

5.7.1查明事故發生原因、經過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5.7.2確定事故責任者。

5.7.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5.7.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8事故調查報告內容

5.8.1事故發生車間基本情況。

5.8.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5.8.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5.8.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8.5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8.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事故處理

6.1事故責任的確定原則

6.1.1因設計上的錯誤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設計者負責。

6.L2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施工、

制造、安裝和檢修者負責。

6.1.3因工藝條件、技術操作方法上的錯誤或缺陷而造成的事故,由工藝

條件、技術操作方法的確定者負責°

6.1.4因缺少安全管理制度,職工無章可循,或因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導

致事故隱患及重大危險源點未能及時解決、控制或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

育和技術培訓而造成事故的,由礦領導負責。

6.1.5因生產現場缺少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安全信號、警告標志而造成

事故的,由車間領導負責。

6.1.6不按規定發給職工勞保用品而造成事故的,由礦領導負責。

21

6.1.7因設備、設施嚴重失修,嚴重超期、超負荷運轉(使用)而造成事

故的,由車間領導負責。

6.1.8因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而造成事故的,由拆除決定者負責。

6.1.9因違反安全規定、冒險作業或操作錯誤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負責。

6.1.10明知存在事故隱患,未及時消除而造成事故的,由車間領導負責;

事故隱患已經上報有關部門,能夠解決而未及時解決造成事故的,由貽誤部門

負責。

6.1.11曾經發生過事故,而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的,由車間領導負責。

6.1.12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的,由當事者負責。

6.L13由于安全機構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不足,致使現場安全監督檢查

不力,事故不斷發生的,由礦領導負責。

6.2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單位

負責落實,安全管理部監督落實情況。

6.3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包括: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及建議司

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留廠

查看、解除勞動合同。

6.4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別給予事故責任者100—

1000元罰款及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4.1不聽勸阻、違章作業、冒險蠻干造成輕傷事故的。

6.4.2強迫他人冒險作業,造成輕傷事故的。

6.4.3違章指揮或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輕傷事

故的。

6.4.4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造成輕傷事故的;

6.4.5明知他人違章作業,不勸阻、不制止,以致造成輕傷事故的。

22

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6

安全檢查責任制第1頁共5頁第次修改

6.4.6安全投入不足或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而造成輕

傷事故的。

6.4.7因設計、制造、安裝、檢修錯誤或缺陷,造成人員輕傷事故的。

6.4.8因采購假、冒、偽劣勞動保護用品、工具、原料、材料、備品備件,

造成人員輕傷事故的。

以上情形除給予責任者經濟處罰外,造成重傷事故的,給予責任者記過以

上處分;造成死亡事故的,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

6.5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人員進行打擊報復,造成嚴重后果

的,給予當事人1000-2000元罰款并記過以上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

關追究法律責任。

6.6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

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給予有關單位負

責人和直接負責人相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本辦法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7.2本辦法由廠壩鉛鋅礦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7.3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8.相關/支持文件

8.1《安全生產法》

8.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知調查處理條例》

8.3《工傷保險條例》

8.4《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8.5《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23

安全檢查責任制

1.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現場安全檢查質量,明確各級安全檢查人員的職責,制定

檢查計劃,有目的地進行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理,有

效落實安全檢查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提升質量檢測

中心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管理更加專業化、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及各班組。

3.術語、定義

安全檢查責任制:規定各級安全人員現場安全檢查的內容、形式、方法和

要求,明確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包括臨時抽調人員)安全職責的制度。

安全檢查:指對生產安全的檢查和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檢查。

4.安全檢查的類別及內容

4.1日常檢查

4.1.1車間主任實行“日檢”制。即每天檢查一次車間安全情況,隨時掌

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采取積極有效的安全措施與對策。檢

查結果如實填入《安全文明生產巡回檢查記錄》并簽字確認。

4.1.2班組長實行“三檢”制。即班前、班中、班后分別檢查一次。安全

檢查的內容:

①班前安全會是否堅持。

②防護用品是否按要求正確佩戴和佩戴齊全。

③交接班雙方是否在工作地點共同進行。不能共同進行的,必須口頭交接

清楚,并將交接事項記入交接班記錄內,互相簽字。

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在當班解決,如當班確有困難不能解決的,必須

詳細交待給下一班,由下一班解決c未解決前,應及時報告車間領導,采取臨

24

時防范措施,并將結果詳細記入交接班記錄內。

⑤所用機電設備是否進行了檢查。

⑥所用工具是否齊全、完好。

⑦所用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⑧工作現場是否有安全事故隱患。

⑨班前是否有飲酒者。

⑩有無違章現象。

檢查結束后,將檢查情況如實填入《班組安全管理手冊》并簽字確認。

4.1.3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每日應進行一次既全面又有重點的巡回安

全檢查。檢查結束后按照檢查情況認真填寫《安全文明生產巡回檢查記錄》并

簽字確認。

4.2季節性與定期性檢查

4.2.1車間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檢查;班組每班一次定期檢查。

4.2.2根據季節特點,需進行下列檢查:

①春季以防塌陷、防火等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②夏季以防暑降溫、防洪、防雷電等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③秋冬季以防寒、防凍、防火、防爆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④車間、班組停工兩日以上,在開工前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確認安

全后再行生產。

4.3臨時檢查

車間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可分別決定進行臨時性安全檢查。如節假日、

重大活動等臨時性安全檢查。

5.安全檢查的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安全檢查的一般要求

25

①車間級安全檢查由車間領導負責組織。

②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負責組織。

5.2安全檢查的原則要求:

5.2.1各種安全檢查都要根據檢查性質配備相應專業人員。特別是大范圍、

全面性的車間級安全大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選調專業人員,明確分工、

檢查內容、標準等要求。各班組要全力支持、配合安全檢查工作,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絕安檢人員抽調。

5.2.2各種安全檢查都要有明確的檢查目的、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特

殊過程、關鍵部位應重點檢查,各種檢查均要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由相應

檢查人員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

5.2.3各級安全參檢人員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參加檢查活動,對照《安

全檢查表》進行認真檢查,要對自身承擔的檢查內容及檢查結果負全責,檢查

結束后,認真填寫《安全隱患排查表》,并在本人負責的《安全隱患排查表》

上簽字予以確認,礦級《安全隱患排查表》由礦安全管理部存檔備案審查。因

檜查不認真負責使事故隱患沒有排查徹底而導致發生事故的,由承擔相應檢查

內容的參檢人員負主要責任。

5.2.4《安全檢查表》內容要包括被檢查類型、檢查標準及內容、檢查方法

等相關項目。

6.事故隱患整改

6.1事故隱患整改:

6.1.1查出隱患應嚴格執行“三定四不推”原則,即凡個人能解決的不推

給班組,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工段,工段能解決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解決的

不推給廠(礦);

6.1.2查出的隱患要列入本單位安全生產計劃,定措施、定人員、定期限

逐項落實整改;

26

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07

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第1頁共6頁第次修改

6.1.3礦級安全檢查出的隱患要按照“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進行整改,

檢查結束后,安全管理部要對《安全隱患排查表》進行統計和梳理,對一時整

改不了的安全隱患下發《限城整改通知書》。

6.1.4安全隱患治理采取銷號形式,凡已整改結束的隱患項目,由相應車

間以書面形式上報礦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負責對整改情況予以復查驗收,

驗收合格即可銷號。嚴禁虛報、假報隱患整改情況,一經查實按照礦經濟責任

制相關考核辦法嚴肅考核。

6.1.5對暫時無力整改的重大隱患項目,要制定整改時限并納入大中修、

技措計劃解決,未整改前要制定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上報礦有關部門。

6.2對安全檢查出來的同題整改不力、隱患超時限仍未解決的,按有關規

定追究責任,造成事故的嚴肅加倍處理。

7.附則

7.1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7.2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和修改權歸礦安全管理部。

8.相關/支持性文件

8.1《安全生產法》

8.2《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27

1.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質

量檢測中心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

業病防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各班組。

3.術語、定義

3.1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

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職業病防治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

類管理、綜合治理。

4.職業病種類

4.1塵肺

4.2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4.3職業中毒

4.4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4.5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

4.6職業性皮膚病

4.7職業性眼病

4.8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4.9職業性腫瘤

4.10其他職業病

5.職業病防治職責劃分

車間是職業危害防治的責任主體,主任對本單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

工作全面負責,必須依法對員工健康承擔法律責任,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健康權

28

益。

6.職業病防治工作場所建設標準

6.1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其危害因素強度和濃度應符合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6.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6.3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6.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等衛生設施。

6.5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

6.6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員工生理、心里健康的要求。

6.7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其他規定。

7.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7.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

7.1.1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7.1.2建立健全職業危害告知、申報制度和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7.1.3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7.1.4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7.1.5制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7.1.6建立健全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7.1.7制定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7.1.8制定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7.1.9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L10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職業衛生管

理人員,負責本班組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7.2凡是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新工人,上崗前進行通風防塵防毒知識教

育,講明塵毒危害及預防辦法。

29

7.3生產作業崗位上的職工必須按規定佩戴防塵、防毒、防噪聲等勞動防

護用品,否則,一律按違章作業對待并進行處理。不熟悉掌握防護用品用途和

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7.4每年對接觸塵毒作業的人員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監護

檔案。發現有職業危害的員工應及時進行有效的治療,并及時上報公司人力資

源部。對不適合接觸塵毒崗位的作業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崗位。

7.5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在醒目的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

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對產生嚴重職業

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告知產生職業

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7.6對可能產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配

備現場急救用品和沖洗設備。

7.7職業病防護設備、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

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防護效果,確保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7.8各班組不得使用國家命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

粒。

8.職業病防治技術措施

8.1各班組的產塵點在工藝條件允許下,除采取安裝除塵設施外,還應盡

量采用噴霧灑水,并采取凈化排塵措施,避免二次揚塵,污染環境。

8.2各班組的一切通風設施必須經常保持良好;所有的通風防塵設備、設

施的安裝、改造、拆除等必須由設備、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同意,才能進行,

不得自行其事。

8.38.4有毒物質作業單位,要對有毒作業場所采取密閉、通風排氣,凈化

吸塵措施。毒物較嚴重的崗位,必須加強個體防護,配備過濾防毒面具、面罩

或呼吸器。

30

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8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第1頁共5頁第次修改

8.5塵毒危害單位必須加強通風防塵防毒設備的維護保養,消除“跑、冒、

滴、漏”,做到文明生產,凡有人作業的場所,粉塵濃度要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次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

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作業人員的健康。

8.6對隨意損壞通風設施、設備、盜竊工具儀器,隨意改裝防塵設施造成

塵毒濃度回升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嚴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或紀律處分,

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9.附則

9.1本辦法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9.2本辦法由廠壩鉛鋅礦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9.3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0.相關/支持性文件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0.2《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31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1.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強

化職業危害防治各項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長效機制,減少職

業危害事故,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把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各項措施落到

實處,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規定了質量檢測中心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范圍及標準。

3.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

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

4,勞保用品發放范圍

5.1防護單工作服:發紿有強烈輻射熱或有燒灼危害的作業,有鉤掛磨損

衣服可能引起傷害的作業,接觸有塵毒危害或對皮服有感染的作業,經常接觸

腐蝕性物質或特別骯臟的作業。

5.2防護棉工作服:包括棉衫、棉長短大衣及皮衫。發給經常從事露天而

通常自備棉衣仍不足御寒的工種及經常從事低溫工種的作業人員使用。

5.3防護手套:包括帆布、線、皮、帶膠手套。發紿在操作中易燒手、燙

手和嚴重磨手、腐蝕手的工種的作業人員使用。

5.4防護鞋:包括高溫鞋、防砸鞋、防水和防腐蝕膠堆(靴)、防寒棉鞋、

絕緣靴。發給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燙、防凍、防刺割、防觸電、防砸、防水或

防腐蝕的工種的作業人員使用。

5.5防護面具:包括防塵口罩、防噪音耳罩(塞)。發給在操作中面部需

防燒灼危險和噴刺傷害或從事有塵毒、噪音危害的工種的作業人員使用。

5.6其它防護用品:包括套袖、肥皂。

32

6.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6.1勞保用品按2007年甘肅省勞動局頒發的《甘肅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

準(暫行)》所規定的品種、使用年限發放。

6.2對于勞動條件相同的同類工種應發相同的勞保用品;雖然工作相同,

但勞動條件不同,應發放不同的勞保用品;如果一個人從事多工種作業的,應

根據基本工種發放勞保用品。

6.3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人員,嚴禁發放和使

用化纖防護用品。

7.勞保用品管理

7.1勞保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輔助設施及防護用品,應按

國家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保質保量發放。

7.2各工種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經集團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實

行統一計劃,集中供應。

7.3新入礦員工、改換工種員工以及員工內部調動,由安全管理部和車間、

班組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持由安全管理部開具的安全教育證明、勞動

保護用品發放通知單,物耗部發放新工種人員勞動保護用品。

7.4質檢中心勞保用品要經常性聯系物耗管理部,保證及時足量領回員工

麻需的勞保用品,做好發放記錄。

8.附則

8.1本辦法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8.2本辦法由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負責解釋。

8.3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9.相關/支持性文件

9.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9.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3

甘肅成縣廠壩鉛鋅礦質量檢測中心GSCBNMC-CBK-ZJ-09

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第1頁共5頁第次修改

9.3《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

9.4《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9.5《甘肅省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34

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1.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人身及設備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質量檢測中心各類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質量檢測中心及所屬各班組必須重視和加強設備安全管理,堅持“預

防為主”的方針,嚴格貫徹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防止設備事故

的發生。

3.2各班組必須定期召開設備無事故安全運轉活動。及時消除設備隱患和

缺陷,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3.3車間管理組設備管理人員應結合設備實際,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和

設備管理制度,確定設備管理責任人,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設備技術教育和設

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3.4設備事故的定義和分類:

3.4.1凡是正式投入生產的設備,不論何種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以致不

能運行者,皆稱為設備事故。

3.4.2設備事故的分類,按其影響生產時間和損失大小分為特大事故、重

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①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特大設備事故:

⑴設備發生事故造成車間及相關班組停產十天及以上者;

⑵設備損壞嚴重,修復費用在30萬元及以上者。

②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重大設備事故:

⑴設備發生事故,造成生產系統停產16小時及其以上者;

⑵事故設備修復費用在1萬元及其以上者;

35

⑶設備事故損失費在10萬元及其以上者;

⑷設備事故造成的動力中斷,使車間生產停頓達16小時以上或設備損壞,

其損失達到修復費用在1萬元以上或損失費在10萬元以二;

⑸主要設備發生事故,使設備技術狀況惡化,精度降低,壽命縮短等性質

惡劣,情況嚴重者;

(6)因設備事故直接引起的其它重大損失,如火災、水災、爆炸、建筑物倒

塌或使人身中毒、重傷致殘、死亡等。

③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事故:

⑴設備發生事故造成生產系統停產4小時以上,16小時以下,主要設備單

機停產12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一般設備單機停產16小時及以上者;

⑵事故設備修復費用在1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者;

⑶設備事故損失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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