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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4年員工處罰制度

員工處罰制度1

處罰過失類別分為輕微過失,中度過失和嚴重過失三類,

輕微過失

1、無故遲到或早退。

2、隨地吐痰活I扔紙屑、雜物及各種不衛生行為。

3、當班時不按規定著裝、修飾、不佩戴胸卡,衣著不整潔。

4、工作時哼歌曲、吹口哨、跺腳,在辦公場所有客戶在場時雙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

整理頭發或衣物、抓癢、挖耳、摳鼻孔、化妝、照鏡子、敲桌子、打響指等有失職業風度的動作。

5、非當班時間,無故在別墅內和工作場所逗留閑逛。

6、因責任心不強失職造成百元以內公共財產損失。

7、不按公司規定著裝,

8、當班時吃東西,不按規定時間就餐。

9、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0、違反安全守則及規定,性質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員工餐廳、宿舍、浴室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按重大或嚴重過失處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戶明顯不悅的。

13、當班時不接受領導的合理安排,不與同事協作、合作共事。

14、輕度違反公司其它規定。

15、輕度違反工作規范的任一條款。

16、工作餐時,浪費糧食,初次違犯者。

17、違反工作守則中的各項條款。

18、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中度過失

1、無故曠工,怠工或拒絕工作。

2、當班時串崗、閑聊、干私事、打私人電話。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

4、拾遺不報占為已有,

5、未經同意更換班次,

6、有意違反公司規定不能服從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臨時性工作。

7、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不管不問或謊報消息。

8、超過工作范圍與賓客過份親近,謀取私利。

9、因工作失職,造成賓客或公司財物被盜、損壞。

10、因維修、保管、供應不善等責任造成工作重大損失和影響。

11、與賓客或同事爭吵,粗言穢語,編造傳播有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謠言,挑撥關系,無事生非。

12、未經批準,私自進入別墅或公寓屋內才亶自使用屋內設施。

13、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五百元以上千元以內的財產損失。

14、重度違反公司其它規定。

15、嚴重違反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則的任一條款。

16、在工作時間外,從事賭博、色情活動,被公安^門任款教育的

17、工作期間偷打聲記信息臺,用電話聊天的,或者參加電臺舉辦的有獎問答等娛樂節目的。

18、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嚴重過失

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公司將按解除勞動合同中第十二項第三十九條辦理,并不給予經濟補償。

1、一個自然年度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

2、提供醫院虛假證明,騙取病假或醫療期,達到3天的。

3、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1天。因不履行法院判決,被法院強制執行拘留3天。

4、觸犯國家法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刑者。

5、以工作之便,利用為客戶提供服務、日常采買或為公司購置物品,私自索要或接受對方現

金回扣、實物饋贈,現金數額達到300元(含)以上,實物價值折合500元(市場零售價)以上。

6、在自己崗位工作的權限之外,承諾并實際對外出租公司的車輛、物品,數額達到300元。

7、私自開具租單,為住戶提供房屋租賃,所收租金或傭金竊為己有,數額達到300元以上。

8、因自己工作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負有管理責任的重大火災、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發

生被上級和相關部門追究責任,財產直接損失在1萬元以上.

9、拒絕自己主管人員的日常工作按排,不能完成當日的工作任務,影響住戶正常生活,對公司

的的聲譽造成嚴重的損害。

10、隱瞞事實真相,在與公司相關業務或自己崗位相關聯系的經濟實體內,并經工商部門批準

注冊,擔任法定代表人。或成為該組織的股東,或從事與自己崗位技能相關的第二職業,并取得一定

的經濟收入。

11、擅離工作崗位,或出現工作失職的其它情形,超越自己的權限范圍,違反操作規程,或遇緊

急情況未采取正當措施,個人負主要責任,給公司直接造成3000元以上的重大損失。

12、詆毀公司內他人聲譽,無中生有,搬弄是非,經民事訴訟,法院裁定事實成立,負有重大責任

者。

13、道德敗壞,品質低下,自己的私欲和不當利益未得到滿足,故意編造謠言,以匿名信的形式

和口頭傳播散布等方式,經相關部門來查,認定查無實據,但卻對公司正常的工作造成惡劣影響,并

對當事人造成事實傷害。

14、當班時有任何在公司內賭博、侮辱、毆打賓客、司事、聚眾斗毆、酗酒滋事行為之一

者。

15、占用、故意毀壞公司財物300元,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100元以上者。

16、上班期間查詢股票價格,買賣交易股票,并已經過部門警告一次,仍繼續不改者。

17、泄漏公司重要機密。

18、涂改公司各種原始記錄、帳單、單據,從中牟利200元以上。

19、違反安全守則及規定性質嚴重的,并造成嚴重后果,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的。

20、違反公司上網規定,情節嚴重的。

21、主觀故意丟失或撕毀工作單。

22、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按相近類似的條款處理。

員工處罰制度2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行為規范的管理,提高員工綜合素質的培養,更好的貫徹和實施學校各項規

章制度,使員工自覺遵守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各司其職,提高工作效率。從而營造良好的.工

作環境和氛圍,樹立良好的學校形象,增強學校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全體員工。

三、員工行為規范處罰規定

下列規定發現一次進行群內通告第二次直接進行罰款,各校區主任及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按員工罰款金額的50%進行處罰。

(-)日常行為處罰規定

1、各校區主任每周一之前將校區周排班表上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的調休、

換班管理,若發現員工未經批準擅自調休或換班者,罰款10元;

2、各校區咨詢師、學習管理師、教務專員每周一須將財務所需報表簽字后上交財務部,未

按規定上交者每推遲一天罰款10元;

3、員工上班期間須麒定著工裝、佩戴工牌,未按規定穿工裝或服裝不符合學校形象者,

罰款10元;

4、上班后不得處理私事,如吃東西、玩手機、看視頻、玩游戲、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化

妝等,若發現罰款10元;

(二)衛生制度處罰規定

1、員工應保持辦公桌整潔,保持工作區域環境衛生。辦公桌椅、辦公資料、設備、電源線、

電話線、電腦及網絡連線等應擺放整齊;辦公桌面不得亂擺亂放,雜物應及時處理。未按規定擺

放者,經發現罰款10元;

2、辦公區域地面不干凈、墻壁亂涂亂畫、大廳玻璃門及玻璃墻不干凈、樓梯有雜物的,經

發現罰款10元;

3、廁所不干凈,垃圾筐、垃圾桶滿未傾倒的,經發現罰款10元;

(三)用電處罰規定

1、辦公室燈、教室燈、廁所燈、走廊燈未關,下班后電閘未關的,經發現罰款10元;

2、下班后未關閉空調的,經發現罰款20元;

3、下班后電腦(含顯示器)、打印機、飲水機未關近的,經發現罰款10元;

4、校區室外燈箱、電子屏須及時開關,未按規定開關者,經發現罰款10元;

(四)安全保密處罰期定

1、重要辦公資料、文件應妥善保管,加強保密意識,嚴防泄密。經發現罰款20元;

2、不得將學校機密和學校主要領導的電話及相關信息隨意告訴他人,經發現罰款20元;

3、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工作資料上交,發現遺交漏交的罰款50元;

四、處罰程序

校長和人力資源部負責以上規定的監督檢查工作,以上規定如有違犯,由人力資源部告知本

人并開具罰款單,人力資源部留存T分,交財務部一份,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本制度自xx年xx月一日起實施。

員工處罰制度3

一、目的':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

自理。

2.偷竊、出售公司物品、設備;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

自理“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50元―3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5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10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2)T殳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一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一50元。

2.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3.遇非常事故,故意叵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4.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員工處罰制度4

一、目的‘: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警告和一次性罰金;

2)減薪;

3)留用察看;

4)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

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視級別不同而定)O

(4)泄露公司機密;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一300元、留用察看或辭

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

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開會通狠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

-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開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

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造謠滋事。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一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

元一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開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

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開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開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

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

)L/o

(2)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

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5)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

或留用察看。

(望廣大員工再接再厲勉勵自己,不要觸犯以上相關處罰制度)

員工處罰制度5

1、輕微過失(扣1-5分)

(1)當班時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2)當班時不看工服,儀容不整或工服著裝不規范;

(3)無故遲到、早退;

(4)通過非員工通道進出酒店,不按規定路線行走;

(5)搭客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

(6)擅自進入非職責所需的地區;

(7)當值時偷懶、竄崗或扎堆聊天;

(8)發現問題不及時向二級匯報;

(9)與同事發生工作糾紛在崗位上發泄不滿情緒;

(10)在上司的正確督導下仍未能行使好崗位職責,掌握工作流程;

(11)在店內或當值時行為不檢,如高聲談笑、勾肩搭背、嬉戲、粗口、收看電視或閱看書報;

Q2)下班后或休假期間在酒店內游蕩;

(13)當值時會見親友及閑談;

(14)當值時打私人電話;

(15)當班時嚼口香糖、吃零食,在非指定的地方進食或將食物帶離員工餐廳;

Q6)未能保持本人工作區域內的整潔衛生;

(17)在酒店內言談舉止粗俗不雅;

Q8)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Q9)利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20)未經允許著制服凄開酒店范圍;

(21)服務態度欠佳,工作馬虎、粗心大意,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2)因工作疏忽或不小心,造成酒店或賓客財物損壞或損失,金額在人民幣500元以內(需

同時負賠償責任);

(23)故意浪費酒店財物,不爰護公物、工具及設備等;

(24)不積極配合及接受培訓;

(25)拒絕接受或不配合酒店授權人員的檢查;

(26)違反安全守則或部門規條;

(27)未熟悉掌握本崗位工作職責和操作規程;

(28)對員工培訓不到位,致使員工對自己的職責或操作規程模糊不清;

(29)日常工作中對下屬員工分工不明確;

(30)布置工作模棱兩可,對員工的工作未能加以正確指導或引導;

(31)不及時傳達酒店行政例會、會議、文件精神;

(32)未能認真、及時組織員工學習酒店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

(33)未能按職責要求或酒店管理要求及時呈報工作計劃、方案或總結;

(34)未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未能及時填報崗位報表等;

(35)發現問題不及時向上級匯報;

(36)不關心屬下員工或經常招致屬下員工投訴;

(37)屬下員工之間發生矛盾不及時協調處理引致事態進一步擴大。

2、較嚴重過失(扣10-30分)

Q)委托他人或代人打七;

(2)非職責所需,未得到相關部門負責人準許而擅自進入客房區域;

(3)未經批準,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攜親友或他人進店參觀非開放區域或進行私人探訪等;

(4)未經批準使用酒店對客服務的設施和設備;

(5)未經批準私配酒店營業場所或辦公場所鑰匙;

(6)因服務質量問題而引起顧客投拆;

(7)慫恿客人或同事做出惡作劇行為;

(8)在客人或同事之間刺探隱私及搬弄是非、亂傳閑話、煽動爭執,擾亂酒店正常工作秩序;

(9)散播謠言或惡意中傷其他員工或損害酒店聲譽;

(10)在酒店營業場所或辦公區域吵鬧滋事,擾亂正常秩序;

(11)因工作疏忽或不小心,造成酒店或賓客財物損壞或損失,金額在人民幣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需同時負賠償責任);

(12)在酒店內藏有或意圖攜入酒類;

(13)當班時睡覺、帶醉上班或行為不檢;

(14)當班時擅離工作崗位;

Q5)不尊重上司,不服從管理;

(16)對客人不禮貌及爭辯;

(17)超越職權范圍擅自作主,或無關本職工作事宜隨便作答造成損失或不良后果;

(18)違反崗位操作規程導致不良后果;

(19)工作時間消極怠工,拒絕接受培訓和參加考核,或在培訓期間不認真、不虛心、不刻苦,

達不到崗位要求;

(20)當班期間發現酒店物品丟失、損壞,不上報或謊報;

(21)沒有合理的解釋,不履行酒店指派的加班工作;或在職責范圍內對上級臨時交辦的工作

任務推諉不履行;

(22)未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23)刁難或不配合其他同事的.工作;

(24)帶清緒上崗并在顧客面前表露不滿情緒;

(25)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私自調休或自行換班;

(26)未經許可擅自駕駛酒店的車輛或開動任何機械設備;

(27)故意毀壞公物,例如涂污墻壁、電梯等;

(28)展示不道德的圖片、照片等;

(29)曠工一至兩天(每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30)將員工工作證、制服或飯卡給予他人使用;

(31)在酒店內擅自募集款項;

(32)在規定的非吸煙區域吸煙;

(33)糾纏醫生索取病假或自行索藥;

(34)不配合酒店一年一度的體格檢直

(35)拒絕按酒店要求提供個人資料;

(36)將食物、飲品或其它酒店物品放在更衣柜內;

(37)變相賭博;

(38)工作缺乏計劃性,管理混亂;

(39)因服務質量引起顧客投拆;

(40)打罵員工有辱員工人格;

(41)不月版上級管理人員工作分配或頂撞上級管理人員;

(42)不能按時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且無合理解釋;

(43)未能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且無合理解釋;

(44)對職責范圍的工作相互推諉,拒不履行;

(45)應當請示的工作未經清示擅自作主,存在越權行為的;

(46)在各種會議場合被總經理公開點名批評。

(34)侮辱、打罵上級管理人員;

(35)因工作失職、失杳,導致酒店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

員工處罰制度6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

本條例。

一、獎勵類別.

1、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三種和年終評獎。

2、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懲罰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門經理經理簽發《職工獎罰審批表》生效。

獎罰事件在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在調杳核實后,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

三、《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登記在《職二獎懲記錄表》中。

以備存查,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四、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L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6、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六、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擔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七、職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八、職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中國軍者。

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6、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9、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間中午非工作需要飲酒者。

十、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7、職務下所保險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十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連續曠工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天以上者。

10、盜竊同彳二或公司財物者。

11、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3、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4、年度內累計十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5、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16、其它應給予除名。

十二、職工獎懲經領導后生效,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10元,小功獎勵50元,大功獎勵

100元;大過罰扣1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

十三、職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員工處罰制度7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固。

(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

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

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

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

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

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I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

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

考勤原始報表。

(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

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

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

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

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

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

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

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

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

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

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

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

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

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

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

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

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

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

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

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

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

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

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

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

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

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

事部門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①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②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

假日召開會議的.

③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④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

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①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

工作時間。

②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莒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③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④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⑤因公差旅期間。

⑥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⑦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6)加班工資計算:

①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

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②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

放200%的基本工資。

③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

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④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柜抵觸者,以此為準。

員工處罰制度8

1.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各項規章的正常執行,健全處罰機制,規范違規、違法員工行為完善機制,增

進處罰透明度,樹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圍,鼓勵和引導員工忠于職守;考核員工績效,以提

供薪資調整的參考依據。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3權責

3.1由各部門負責處罰提報,但是跨部門處罰由人力資源部提報。

3.2人力資源部負責全廠員工的處罰審核、呈報和統計記錄工作。

3.3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重大處罰建議的審批。

4.定義(略)

5.內容

5.1處罰實施要求:

5.1.1各級管理人員對員工的處罰,應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適度,做到賞罰分明。

5.1.2各級管理人員對員工的處罰,應對事不對人,不因親緣關系而處理結果不同,否則人

力資源部有權不執行或退件處理。如果有親緣關系,相關管理人員應采取回避。

5.1.3各級管理人員對員工的處罰,應有依據,不得隨便處罰,否則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執行

或退件處理。

5.2處罰類別:

5.2.2懲罰類別:A、口頭警告B、警告C、小過D、大過E、開除/辭退

523兩次口頭警告記警告一次,兩次警告記小過一次,依此類推,員工可以功過相抵。

5.3處罰辦法如下:

類別

懲罰辦法

口頭警告

一次處罰20元并且當月考核予以扣1分

警告

一次處罰50元、當月績效考核扣3分、扣發25%年終獎

小過

一次處罰100元、當月績效考核扣5分、扣發50%年終獎

大過

一次處罰200元、當月績效考核扣8分、扣發年終獎

開除/辭退

立刻解除,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5.4處罰事項:

5.4.1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記口頭警告:

5.4.1.1無故不參加早會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褲或赤腳等上崗操作或進入工作現場者。

5.4.1.3在廠區/車間/辦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絕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飯不依秩序排隊者,不遵守飯堂衛生,殘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點者。

5.4,1.5因工作失誤、不足以記警告但需進行批評教育者.

541.6在宿舍內不講文明,私自換床位者。

5.4.1.7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破壞環境衛生者。

5.4.1.8因管理、督導不夠,致使部屬在行為、工作上氾錯之干部。

5.4.1.9因個人行為舉止不當情節輕微不足以記警告但需進行批評教育者。

5.4.1.10不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廠牌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者。

5.4.1.11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者。

5.4.1.12經公司認定有違反其它管理要求,情節輕微者。

5.4.2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記警告:

5.4.2.1執行力差,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

者。

5.422無故不參或其它會議者。

5A2.3在工作時間內望離職守、串崗、私自換崗或代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做與工作

無關的事。

5.4.2.4不服從現場工作調動或工作分配,不服從指揮,消極怠工者。

5A2.5妨礙現場工作秩序,違反操作規程或工藝,阻延工作進度,情節較輕微者。

5A2.6因工作失職或指揮失誤導致生產(工作)延誤、返工等損失輕微者。

5.4.27在工作期間聊天、嬉戲,疏忽工作者。

5A2.8違反和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不愛護公共衛生,如涂寫墻壁、損害公物、亂

丟垃圾和隨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責,相互推諉,不能配合相關部門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監督職責者。

5.6211利用公司設氤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費公物(如水、電、辦公用品、材料等),情

節較輕者。

542.12工作不力、未盡職責、積壓文件、延誤時效致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5.4.2.13未經允許,擅自作業,對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響者。

5.4214換班時,未經許可不待接班人到達,擅自先行離去者。

5.4.2.15調職時,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財物損失無影響工作進程者。

5.4.2.16故意踐踏或坐臥在產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傷發生后一小時內,未在兩天內提交書面工傷報告的直屬干35。

5.4.2.18言、行不禮貌,造成一定不良影響者。

5.4219超越自己權限,獨斷專行而招致財物損失者。

5.4.2.20浪費水、電等資源者;無故倒掉飯、菜浪費糧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經查一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佩戴廠牌及工作證者。

5.4222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5A2.23未做好客戶接待工作者,客戶來訪來電未做好詳細登記者。

5.4.2.24經公司認定有其他情節較輕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i己h過:

5.4.3.1未經核準,擅自翻閱公司技術、營業秘密者。

5.43.2未經允許,擅自作業,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損失者。

5A3.3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導致安全事故者。

5.43.4緩報安全事故導致不良后果之直屬干部。

5.43.5毀壞我公司公告、標志、重要文書或財物者(需照價賠償損失)

5A3.6故意損壞公物、丟失機具、工具、儀器者(需照價賠償)。

5.437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經制止不服者.

5A3.8對于盜竊、火災或其它災害發生防范不力或處理不當者。

5A3.9維護人員不及時進行電機安裝、,造成生產受阻者。

5.4.3.10各級主管因管理、督導不當,造成生產延誤或安全事故者。

5.43.11各級主管未能做好單位間聯系,或錯誤傳遞迅息,致使生產中斷或使公司蒙受損失,

后果較輕者。

5.4.3.12無正當理由,不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造成不良后果者。

5.4.3.13上班時間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覺者;違反宿舍、餐廳管理規范者。

5.4.3.14違反工業安全衛生條例者。

5.4.3.15工作時間內睡覺、偷閑怠工、打牌打麻將或做與工作無關之事且影響他人者。

543.16在廠內行為粗暴、卑劣、污言穢語、侮辱他人,隱瞞、捏造、謊報事實以圖利自己

或制造事端、偽證,惡言中傷同仁者。

5.4.3.17因個人失職或監督不善造成較大或災害事故者。

5.4.3.18違反宿舍管理規章,亂接電源開關及未經人力資源部同意而帶外來人員住宿者。

5.4.3.19因工作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損失1000元或以上3000元

以下者。

543.20經公司認定有其它情節較重且須記小過之事件者。

5.4.4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記大過:

5.4.4.1有意欺騙、蒙蔽上司情節嚴重者。

5.442弄虛作假、虛報產量、虛報加班加點者或偽造考勤記錄。

5.4.43借廠牌與非本公司員工使用,將其帶入宿舍或工作區內逗留者。

5.4.4.4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

5.44.5未經允許,擅自使用機器設備、儀器者,造成公司財物嚴重受損時.

5.4.4.6未經允許,擅自作業,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較大損失者。

5.4.47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導致較大安全事故者。

544.8進出公司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不接受門衛正當檢查而強行出入公司者。

5.4.4.9干部發覺部屬違反公司重大規定,未做處理及呈報者。

544.10隱瞞或謊報安全事故之相關人員和直屬干部。

5.4.4.11不服從或拒絕聽從主管職務內之正常指揮或無故拒絕上級指派之任務,經領導勸導

仍不改正者。

5.4.4.12公司內拉幫結派,對工作或管理造成障礙者。

544.13在公司內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嚴重者。

544.14私自散發刊物,張貼標語,非法組織,擅自涂改撕毀公告者。

5.4.4.15不遵守上級命令或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4.4.16泄露公司生產或事務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5.4.4.17因故意或嚴重過失,造成公司重大損失或人員傷害損失3000元或以上者。

5.4.4.18未經許可,擅自攜帶違禁品入廠區及宿舍者。

5.4.4.19擅自動用器材、嚴重違反生產安全操作規程者。

5.4.4.20當月內曠工2次(含)或連續曠工2天(含)者或遲到、早退累計達6次(含)

者。

5.4.4.21如有偽造事實,騙取獎勵,查實后撤消其獎勵,同時給予記大過處分。

544.22經公司認定有其它情節較大或損害較重需記大過之事件者。

5.4.5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予以開除褥退,即刻解除合同,公司不給予經濟補償金:

5.451偽造個人主要經歷或填寫不真實資料而欺騙廠方被錄用者。

5.45.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5.453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治理規定、勞動合同和嚴重違反公司各項管理規定者。

5A5.4對公司負責人,各級主管或其它員工及其家屬,有恐嚇、強暴脅迫或重大侮辱,并

產生不良后果者。

5A5.5受通緝在案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吸食毒品或代用品者。

5A5.6故意破壞安全設施,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導致重大安全事故者

或是重大責任事故者。

5.4.57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它公物;故意泄漏技術與營業秘密或協助同

類公司,使我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6.5.8造謠惑眾,破壞團結,煽動或要脅他人鬧事怠工、罷工或參與非法罷工、怠工者;

或聚眾要脅,妨害生產秩序進度者。

545.9在廠區內散布謠言或張貼傳發煽動性之文字及宣傳單,破壞勞資關系者。

545.10貪污或侵占、挪用公款、收受賄賂達1000元及以上者、營私舞弊者。

5.4.5.11盜用公司或私人物品者。

545.12在廠內賭博、酗酒、詐騙、搗亂等情節嚴重者。

545.13私自攜帶刀槍、化學品等危險物品出入工廠者。

545.1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或其它有損我公司信譽行為者。

5.4.5.15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他人簽章并損害公司利益者。

5.4.5.16未經核準,而在其它公司工作者;或在外從事與我公司利益沖突之工作,損害公司

利益,情節嚴重者。

5.4.5.17頑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者。

5.4.5.18員工被合理調動工作,無故拒絕接受合理調派工作三次或不服從管理三次者。

5.4,5.19經人事部資料顯示無故曠工連續3天(含)或一年內累計10天(含)以上者.

5.4520在廠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或不當行為造成對方身體造成嚴重傷害者。

5.4,5.21故意毀壞公司財產,銷毀資料,或使公司遭受損失1000元或以上者。

5.4.5.22品性頑劣、行為不良、屢誡不改,年度累計三次大過且未有記功相抵者。

5.4.5.23自己或教唆他人威脅上級或其它同事者。

545.24上班時間內睡覺或擅自離崗一個月累計達三次者。

5.4525其他不正當之行為,妨害生產及生活秩序,或足以破壞員工與公司關系者。

5.4526嚴重違反公司各種安全管制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

5.4.5.27其它嚴重違反公司或法律的'行為。

5.5連帶責任處罰:

551對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造成不良聲譽的事情的直屬主管或相關人員做連帶責任

處罰,連帶處罰為經濟處罰手段,不納入行政處罰。

5.5.1.1因個人工作失誤,導致公司造成損失金額上萬的,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2報價有誤,金頷上萬,復核人負連帶責任,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3倉庫人員在發貨時出貨有誤,給公司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4在盤點工作時,發現倉庫貨物與實物嚴重不符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5司機因私借用公車外出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6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7廠內發生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盜竊,人員明知而不制止時,保安隊長負連帶責任。

5.5.1.8因管理不善,廠內任何部門或生產車間發生火災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9因生產管理不善,造成車間產生大量廢品或重大品質事故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0車間發生工傷事故,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如需相關部門人員幫忙,而故意不予配

合時,相關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1前臺接待客戶時,嚴重怠慢客戶,讓客戶投訴到副總經理,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2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人力資源部人員知情不處理者,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如需相

關部門人員幫助,而故意不予配合時,其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3因工作交接不力,造成嚴重損失,交接方負連帶責任。

5.5.1.14因請假交接不力,代理人需致電請假人咨詢詳細情況,而請假人故意多次拒接電話

或故意關機(如有電話回復說明情況除外),導致重大工作嚴重延誤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清

假人負連帶責任。

5.5.1.15上班時間在廠內聚賭、打牌、打麻將,在禁止吸煙區或易燃物品區抽煙或點火時,

直屬部門主管在場而不制止時,直屬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6業務員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營業)機密,其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2連帶處理方式:

5.5.2.1影響后果輕微時,處罰20元。

5.5.2.2影響后果一般時,處罰50元。

5.5.23影響后果較嚴重,處罰100元。

5.5.2.4影響后果很嚴重,處罰150元。

5.5.2.5影響后果很惡劣,處罰200元,并降薪(依實際情況扣50-200元)1個月處罰。

員工處罰制度9

一、為樹立優質服務、窗口商場形象,加強超市管理,進一步完善管理規范,提高超級市

場服務質量,特制定本條例;

二、考核內容:

1、考勤制度

1.1.遲^一次、早退一次扣2分;

1.2、替人打卡、發現一次扣5分;

1.3、私自調班、調休扣2分;

1.4、不準時參加每天例會扣2分;

15請假、調休每月超過三次者扣5分;

2、區域衛生

2.1.柜臺貨架、商品衛生不合格扣5分;

2.2、衛生區不清潔扣5分;

23、每周不定期檢查不合格5分;

3、服務態度

3.1,不禮貌待客、不文明用語扣5分;

3.2、頂撞顧客扣5分;

3.3、與顧客爭吵扣5分;

4、獎罰情況

4.1,被主管扣分、罰款扣5分;

4.2、受顧客、商場領導口頭表揚加2分、反之扣2分;

5、規章制度

5.1.爰護公物、保管好各自柜臺的設備、辦公用品等2分;

5.2、交接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不上報,否則扣2分;

5.3、交接完畢、前班營業員才可以下班,否則扣2分

5.4、銷售單報表亂畫、丟失扣2分;

5.5、銷售時價格弄錯扣2分;

5.6、商品丟失(按原售價賠款后再扣分)2分;

5.7、商品出現一物二價扣2分;

5.8、商品無價格簽扣2分;

5.9、各個崗位拒絕商品上柜扣2分;

5.10.不定時抽查商品陳列是否豐滿整齊,如出現雜亂或空檔扣2分

5.11.上班站立姿勢不規范、倚靠貨架、雙手抱胸或插口袋等2分;

5.12、竄柜、聚集聊天、看書報、干私活、吃零食、會客長談各2分;

5.13、儀容儀表不符合規定(佩工卡號2分、制服2分、披頭散發2分、每涂口紅2分、穿

厚底鞋2分);

5.14、上班時間購買物品,帶走商場廣告紙、包裝袋扣2分;

5.15.不因公事而隨意離崗無叫代看造成空崗扣2分;

5.16.上下班帶包扣2分。

三、考核:

以上考核內容由領班或店長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評比;

四、處罰:

每違紀一次扣罰當事人10元人民幣,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檢查發現的.除扣罰當事人外,加

倍扣罰分管負責人員。違紀罰款由領班或店長填寫"違紀處罰通知單",當事人及分管負責人簽

字后于月底將罰款上繳財務部,罰沒款應專款用,獎勵表現突出的及個別工作人員。

員工處罰制度10

一、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天工作制:上午下午。

159:00——12:C0o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工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保潔員:

47:30o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

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

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

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

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

理。

3、曠工:

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

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

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

月全勤獎.

1、病假:

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

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

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

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清的假別;

4、年假:

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

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5、工傷假:

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省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

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

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

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

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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