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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新建□改建□擴建□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是:表1-1項目專項評價設置情況表專項評價的類設置原則項目情況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不涉及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無需設置。2空氣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本項目工業廢水處理后地表水專項評價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建設項目本項目風險物質存儲量未超過臨界量,因此不設置環境風險專項評價生態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不設置進行生態專項評價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海洋工程建設,因此不設置海洋專項評價注:1.廢氣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納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的污染物(不包括無排放標準的污染物)。2.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區、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3.臨界量及其計算方法可參考《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附錄B、附錄C。審批文件及文號:省政府關于《千燈鎮總體規劃(2013~2030)》的批無3政復〔2018〕49號文批復同意,規劃明確提出了昆山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合理確定用地布局結構和地塊求,組織有序的空間,創造優美的環境,逐步將昆山地區現代制造業發達的工貿城市,具有江南水鄉的衛星城、蘇州的重要板塊,先鋒城市。鞏固既為產業轉型先鋒;立足本土資源,注重接軌上海兩岸合作,積極面向世界,成為對外開放先鋒,開放、服務業開放為引領的全方位開放格局,當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全市整合形成6個工業集中區為制造業發展的主要集聚空間,發展既有主導產業和集中建設區兩個空間層次。城市規劃區范圍為昆山市公路-蘇州東繞城高速公路-婁江-昆山西部市界-機場建設項目位于昆山市千燈鎮季廣北路169規劃(2017~2035)》中的石浦工業集聚區范圍4根據《千燈鎮總體規劃(2013~2030)》,千山市域的中心城鎮之一,以發展第二產業為主,第三文化底蘊的現代化水鄉城鎮。千燈鎮將在現有的基礎路靠近秦峰北路的基礎上向北發展,并將處于原生活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千燈鎮季廣北路169號2號元控制性詳細規劃,所用土地規劃現為工業用地,房感保護目標。本項目屬于機械零部件加工C3484業C3499項目,選址及行業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三區三線”指的是根據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城鎮空間三個區域,分“三區三線”的劃定,對哪里只能種糧、哪里實施生態保護、哪里可以開發建設,在國土全域空間上進行了明確。科學劃定“三區三線”作為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關鍵,更是保障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城鎮集約節約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完成了“三5城鎮開發邊界的空間矢量數據全部上圖落位,成為構建“強富美高”現代化空間格局的重要支撐。昆山市立足“江南水鄉”生態基底,高建生態保護格局、高品質打造生態共享空間,科學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統籌不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內,位于城鎮開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及昆山近的生態功能保護區為淀山湖河蜆翹嘴紅鲌國家級水在項目評價范圍內不涉及昆山市范圍內的國家級生態昆山市轄區內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生態服務功能下近的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為昆山市省級生態公益林,位于本項目西北側,及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不會導致江蘇省生態空間6水污染物減排量達到上級下達要求。全市PM2.5平均濃度達到28微克/立方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上級下達要求,非化石能源利用率達到93%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根據昆山市環境保護局發布的《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公報》,城市大氣超標整改措施:根據《昆山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①推實空氣質量激勵獎補政策,推進實施區鎮空氣質量補償。到2025年,PM2.5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力爭臭氧濃度上升速度大幅降低,甚至實現濃度達峰。②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開展VOCs治理專項行動,組織實施臭氧攻堅行動。開展VOCs排放企業全面詳查評估,建設VOCs排放企業基數庫。加強VOCs治理設施運維管理與監測監控,針對重點區域、中央環保督察和重點排放量大的企業安裝在線監控;加大重點行業清潔原料替代力度,③加強固定源深度治理:系統開展重點企業集群整治,完成涉VOCs企業集顆粒物和VOCs特別排放限值;④推進移動源污染防治:嚴格實行營運車輛車應用,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⑤加強城鄉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揚塵精細化管理,建立責任明確、分工合理、運行高效的道路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體制,加強堆場、碼頭揚塵污染控制。提升餐飲油煙污染治7條主要河流的水質狀況在優~良好之間;全市3個主要湖泊中,陽澄東湖7(昆山境內)水質符合Ⅲ類水標準,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儡湖水質符合Ⅲ類水標準,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46.0,中營養;淀山湖(昆千燈浦口、朱厙港朱厙港口、張家港巴城湖口、婁江正儀鐵路橋、瀏河振東渡口、楊林塘青陽北路橋、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本項目建成后營運期產生的各項污染物通過相應的治理措施處理后均可達標排放,項目建設不會降低項目所在地的環境功能質量,符合環境質量底),本項目無高耗能設備,項目生產過程中消耗目資源消耗量相對區域資源利用總量較少,理念,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規劃等,項目占地表1-2本項目與《昆山市產業發展負面清單(試行)》相符性分析準入指標相符性分析禁止化工園區外(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一切新建、擴建化工項目。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只允許在原有生產產品種類不變、產能規模不變、排放總量不增加的前提下進行安全隱患改造和節能環保設施改本項目主要從事機械零部件加工及其他未列明通用設備制造業,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禁8造。禁止設立化工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的新改擴建化工項目。止類禁止在化工園區外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學品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生產具有爆炸特性的化學品禁止《危險化學品名錄》所列劇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所列化學品生產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不生產化學品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項目周邊無化工企業禁止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新增產能項本項目不涉及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的生產加工禁止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項目,禁止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醫藥和染料中間體禁止不符合行業標準條件的合成氨、對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氫、輪胎等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指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山綜合保稅區、江蘇昆山花橋經濟開發區、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水泥、石灰、瀝青、混凝土、濕拌砂漿生產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水泥、石灰、瀝青、混凝土、濕拌砂漿生產禁止平板玻璃產能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平板玻璃生產禁止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項目禁止染料、染料中間體、有機染料、印染助劑生產項目(不包括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本項目不屬于染料、染料中間體、有機染料、印染助劑生產項目禁止電解鋁項目(產能置換項目除外)。本項目不屬于電解鋁項目禁止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電鍍工藝的項目(電鍍金、銀、銅基合金及鍍銅打底工藝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電鍍工藝的項目禁止互聯網數據服務中的大數據庫項目(PUE值在1.4以下的云計算數據中心除外)。本項目不屬于互聯網數據服務中的大數據庫項目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項目(范圍包括:含有聚乙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類、餐飲具類)本項目不屬于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項目禁止年產7500噸以下的玻璃纖維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玻璃纖維生產項目禁止家具制造項目(利用水性漆工藝除外;使用非溶劑性漆工藝的創意設計家具制造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家具制造項目禁止繅絲、棉、麻、毛紡及一般織造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繅絲、棉、麻、毛紡及一般織造項目禁止中低端印刷項目(書、報刊印刷除外;本冊印制除外;本項目不屬于中低端印9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運行保障等領域且使用非溶劑型油墨和非溶劑型涂料的印刷生產環節除外)刷項目禁止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項目禁止生產、使用產生“三致”物質的項目。本項目不生產、使用產生“三致”物質禁止使用油性噴涂(噴漆)工藝和大量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油性噴涂(噴漆)工藝,也不大量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禁止產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項目(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的除外)。本項目不會排放氮、磷污染物禁止經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屬于高危行業的項目(金屬鑄造企業、涉及爆炸性粉塵的企業、涉氨制冷企業)。本項目不屬于高危行業的項目禁止其他經產業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排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排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項目),表1-3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相符性分析序號管控條款本項目情況1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長江通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碼頭項目,也不屬于過長江通道項目。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由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不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3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消減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水利等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4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由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未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異地擴建排污口,未有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不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項目。本項目不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內,也不在岸線保留區;項目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保護區、保留區內。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利用現有廠房從事生產經營,依托廠區現有污水排污口,不新增、擴大排污口。7禁止長江干流、長江口、34個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他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本項目不屬于捕撈項8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本項目不屬于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9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項目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本項目不屬于《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本項目不屬于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本項目不涉及。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本項目屬于允許類項中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20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項目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規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該方案提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文件,本項目位于重點區域(流域),屬于長江流域與太湖流域。本項目與長江流域與太湖流域生態環境分表1-4與江蘇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的符合性管控類重點管控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長江流域空間布局約束不搞大開發,引導長江流域產業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強生態空間保護,禁止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投資建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3.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或擴建化學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或擴建以大宗進口油氣資源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無機化工、煤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化港口布局優化,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長江干線通道項目。5.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千燈鎮季廣北路169號2號房,不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本項目屬于機械零部件加工C3484與其他未列明通用設備制造業C3499,不涉及禁止建設的行業,滿足要求符合污染物1.根據《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本項目實施污染物總符合排放管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強和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加快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涉及長江入河排污口,符合要求環境風險防控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防控。2.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優化水源保護區劃定,推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本項目屬于機械零部件加工C3484與其他未列明通用設備制造業C3499,不屬于重點企業,符合要求符合資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和重要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涉及符合太湖流域空間布局約束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內,本項目不屬于該區域禁止建設項目,無含磷、氮生產廢水排放。符合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等開發項目以及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本項目不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內符合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項目不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內符合污染物排放管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的污水處理設施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項目不屬于所列行業符合環境風險防控運輸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船舶不得進入太湖。本項目不涉及符合禁止向太湖流域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加強太湖流域生態環境風險應急管控,著力提高防控太湖藍藻水華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資源利用效率要求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制度,推進取用水規范化管理,科學制定用水定額并動態調整,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先期實施節水改造,鼓勵重點用水企業、園區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統。本項目用水量較少;項目所在園區已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符合推進新孟河、新溝河、望虞河、走馬塘等河道聯合調度,科學調控太湖水位。表1-5與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間布局1.按照《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1.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千燈鎮季廣北路169號2約束資發〔2022〕142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督管理的通知》(蘇自然函〔2023〕880號)、《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國函〔2023〕69號),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確保全省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1.82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0.95萬平方千米。2.牢牢把握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導向,對省域范圍內需要重點保護的岸線、河段和區域實行嚴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的產業,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3.大幅壓減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環境敏感區域、城鎮人口密集區、化工園區外和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著力破解“重化圍江”突出問題,高起點同步推進沿江地區戰略性轉型和沿海地區戰略性布局。4.全省鋼鐵行業堅持布局調整和產能整合相結合,堅持企業搬遷與轉型升級相結合,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建設沿海精品鋼基地,做精做優沿江特鋼產業基地,加快推動全省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優化布局。5.對列入國家和省規劃,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相關法定保護區的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等),應優化空間布局(選線)、主動避讓;確實無法避讓的,應采取無害化方式(如無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規履行行政審批手續,強化減緩生態環境影響和生態補償措施。號房,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的要求。2.本項目距離最近生態紅線為距項目地西南側8.44km的淀山湖河蜆翹嘴紅鲌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及淀山湖湖泊水面。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機械零部件加工C3484與其他未列明通用設備制造業C3499,不屬于排放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的產業。3.本項目不屬于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4.本項目不屬于鋼鐵行業。5.本項目不屬于。1.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采用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本項目污染物排放能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1.本項目投產后按要求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2.本項目不屬于化工行業。3.本項目投產后會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污染物排放管控1.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減排完成國家下達任務,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實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協同減排,推進多污染物和關聯區域聯防聯控。環境風險1.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2.強化化工行業環境風險管控。重點加強化學工業園區、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業、貯存和運輸危化品的港口碼頭、尾礦庫、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危廢處理企業的環境風險防控;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和傾倒行為;加強關閉搬遷化工企業及遺留地塊的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3.強化環境事故應急管理。深化跨部門、跨區域環境應急協調聯動,分區域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各級工業園區(集聚區)和企業的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4.強化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按照統一信息平臺、統一監管力度、統一應急等級、協同應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發展帶、沿海發展帶、環太湖等地區構建區域性環境風險預警應急響應機制,實施區域突發環境風險預警聯防聯控。應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4.本項目投產后強化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按要求構建應急響應機制。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水資源利用總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525.9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25。2.土地資源總量要求:到2025年,江蘇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344萬畝。3.禁燃區要求: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千燈鎮季廣北路169號2號房,位于已建工業廠規劃編制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項目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本項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為水、電能的使用。313號)、《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文件中2號房,屬于石浦工業集聚區,為蘇州市重點管控單元。對照蘇州市重點管控單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和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具體分析見表1-6石浦工業集聚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表管控類重點管控單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間布局約束(1)禁止引進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及能耗限額》淘汰類的產業;禁止引進列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的產業。(2)禁止引進不符合園區產業準入要求的項目。(3)嚴格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的分級保護要求,禁止引進不符合《條例》要求的項目。(4)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未列明通用設備制造業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及能耗限額》淘汰類及規劃環評中提出的空間布局和產業準入要求,符合園區產業定位。(3)本項目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國長江保護法》。(5)禁止引進列入上級生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目。條例》的分級保護要求(4)本項目建成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5)本項目不屬于上級生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目。污染物排放管(1)園區內企業污染物排放應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2)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按照園區總體規劃、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的要求進行管控。(3)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1)本項目污染物排放能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2)本項目投產后污染物排放總量按照園區總體規劃、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的要求進行管控。(3)本項目采用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風險防控構為核心,與地方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機構聯動的應急響應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突(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計劃。(1)本項目投產后會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本項目投產后會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事故(3)本項目投產后會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計劃。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園區內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和綜合能耗應滿足園區總體規劃、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要求。(2)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Ⅲ類”(嚴格),具體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焦炭、蘭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1)本項目清潔生產水平、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和綜合能耗能滿足園區總體規劃、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要求(2)本項目使用的能源為電能。表1-7與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間布局約束(1)按照《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督管理的通知》(蘇自然函(2023)880號)、《蘇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確保全市生態功能不降低、面(1)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千燈鎮季廣北路169號2號房,位于已建廠房內。所在區域用地規劃用途為工業用地,與《昆山市F03規劃編制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用地規劃相符。(2)本項目符合太湖、陽澄湖相關條例。(3)本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相關要求。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2)全市太湖、陽澄湖保護區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蘇州市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等文件要求。(3)嚴格執行《〈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相關要求。(4)禁止引進列入《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類、淘汰類的產業。(4)本項目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類、淘汰類的產業。污染物排放管控(1)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2025年蘇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達到省定要求。(1)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采用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本項目污染物排放能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環境風險(1)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2)落實《蘇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1)本項目投產后按要求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2)本項目投產后會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2025年蘇州市用水總量不得超過103億立方米。(2)2025年,蘇州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國家下達任務。(3)禁燃區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1)全廠所使用的能源主要為電和水,全廠用水量為642.945噸/年,供電量為20萬KWh/年。(2)全廠不占用耕地。(3)全廠所使用的能源主要為水、電能的使用。本項目主要從事機械零部件加工與其他未列與其他未列明通用設備制造業C3499表1-8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序號產業政策本項目情況相符性1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相符2市政府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蘇府〔2022〕51號)本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不涉及燃煤供熱鍋爐,日常營運過程中將采用節能設備。相符3蘇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實施方案本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不涉及淘汰落后產能。相符4蘇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要點本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不涉及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不涉及10萬千瓦及以下純凝發電機組等,符相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等相關產業政策。5《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目錄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類項目相符第八條:禁止在太湖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要求,現有的企業尚未達到清潔生產要求的,應當按照清潔生產規劃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兩省一周邊2000米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一)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已經設置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設施的,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第三十四條:太湖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建設公共污水管網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實現雨水、在城鎮和重點建制鎮的生活污水應當全部納入公共污水管網并經污水集中處本項目不在太湖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本項目不屬于太湖流域禁止建設的項目;本項目生產廢水經廢水蒸發系統處理后冷凝水回用于清洗,無廢水外排;不在太湖、淀山湖岸線、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及其他主(2)與《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正)的相符性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兩側各一公里范圍為一級保護區;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兩側各一公里范圍為二級保護區;其他地(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項目工業廢水主要污染物為pH、COD、SS、石油類、氨氮、總氮,本項目生產廢水經廢水蒸發系統處理后冷凝水回用于生產線,無廢水外排,非《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正)禁止、限制類項目,符合條表1-9與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相符性分析情形存在的突出問題排查檢查重點相符性分項目無儲罐項目原輔料采用桶裝,運輸過程不會泄漏項目不含VOCs廢水項目不涉及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儲罐和浮盤邊緣密封選型不符合標準要求,呼吸閥泄漏排放突出,采樣口和人孔等儲罐附件、泡沫發生器、浮盤邊緣密封管理不到位,儲罐呼吸氣收集處理效率低以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有機化工、合成樹脂、合成纖維、合成橡膠、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煤化工、焦化、制藥、農藥、涂料等行業以及儲油庫、港口碼頭為重點,逐一排查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含中間罐)罐型、存儲介質、容積、存儲溫度、浮盤邊緣密封類型及治理設施建設情況、工藝類型和運行情況,建立儲罐排查清單;檢查檢測儲罐附件、浮盤附件、呼吸閥等泄漏情況和治理設施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去除效率。發性有機液體裝卸數采用“冷凝+吸附”工藝處理,由于運行維護不到位,難以穩定達標排放;罐車、裝車有機廢氣回收管線接口泄漏嚴重;部分港口碼頭已建油氣回收設施由于船舶未配備油氣回收接口或接口不匹配等原因閑置。以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有機化工、煤化工、焦化等行業以及儲油庫、港口碼頭為重點,重點排查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原油、石腦油及苯、甲苯、二甲苯等裝卸的物料類型、裝載量、油氣回收量,裝載方式、密封型式、壓緊方式及治理設施建設情況、工藝類型和運行情況,建立裝卸排查清單;檢查檢測罐車人孔蓋、油氣回收耦合閥,底部裝載有機廢氣回收快速接頭、頂部浸沒式裝載密封罩、油氣回收管線法蘭等密封點泄漏情況,及治理設施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去除效率。開液面逸散含VOCs廢水集輸、儲存和處理過程未按照標準要求密閉或密閉不嚴,敞開液面逸散VOCs排放未得到有效收集;高、低濃度VOCs廢氣未分質收集;治理設施簡易低效,無法實現穩定達標排放。以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合成樹脂、煤化工、焦化、制藥、農藥等行業為重點,排查含VOCs廢水產生節點、產生量、廢水集輸儲存處理設施加蓋密閉情況、治理設施建設情況、工藝類型和運行情況,及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泄漏檢測修復情況,建立敞開液面排查清單。檢查裝置區含VOCs廢水收集提升池、輸送溝渠、儲存、處理設施及污泥、浮渣儲罐等廢氣密閉收集情況,檢測治理設施排放濃度。漏檢測與修復應開展而未開展LDAR,未按標準要求的時間、頻次開展LDAR,密封點覆蓋不全,檢測操作、臺賬記錄等不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有機化工、合成樹脂、煤化工、焦化、制藥、農藥、涂料等行業檢查企業密封點全覆蓋情況,重點關注儲罐、裝載、生產工藝廢氣收集輸送管道、治理設施密封點的覆蓋情況;檢查LDAR頻次、泄漏點修復情況和電子臺賬記錄、LDAR信息系統數據LDAR檢測數據質量差甚至弄虛作假。錄入情況等;重點針對泄壓設備、閥、泵等動密封點開展隨機抽測,可使用紅外成像儀等輔助手段進行篩查。未按規定時間、頻次開展LDAR工作的,在檢測不超過100個密封點的情況下發現有2個以上(不含)密封點超過泄漏認定濃度的,密封點覆蓋不全、臺賬記錄缺失、儀器操作不符合規范的,出現可見滲液、滴液、管道破損等明顯泄漏的,建立治理臺賬,加快整改。項目使用金屬清洗劑VOC含無廢氣產項目周邊無旁路,管線等項目使用金屬清洗劑VOC含無廢氣產項目無加油站氣收集設施敞開式生產未配備收集設施,未對VOCs廢氣進行分質收集,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集氣罩)控制風速達不到標準要求,廢氣收集系統輸送管道破損、泄漏嚴重,生產設備密閉不嚴等。檢查車間和設備密閉情況、有機廢氣是否“應收盡收”、高低濃度廢氣是否分質收集處理等,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的設計是否符合標準要求,并采用風速儀等設備開展現場抽測;檢查廢氣收集系統輸送管道是否有可見的破損情況;檢查廢氣收集系統是否在負壓狀態下運行,若處于正壓狀態,應對輸送管道組件的密封點進行泄漏檢測。機廢氣旁路生產設施和治理設施旁路數量多、管線設置隱蔽,未將旁路納入日常監管,旁路煙道、閥門漏風嚴重,部分企業以安全為由通過末端治理設施應急排口、治理設施中間工序直排管線、焦爐熱備煙囪等直排、偷排,部分企業偽造旁路管理臺賬或篡改中控系統旁路開啟參以生產車間頂部、生產裝置頂部、備用煙囪、廢棄煙囪、應急排放口、治理設施(含承擔廢氣處置功能的鍋爐、爐窯等)等為重點,排查可不通過治理設施直接排放有機廢氣的旁路,逐一登記造冊;檢查企業旁路管理臺賬記錄情況,旁路安裝流量計、自動監測設備情況,旁路鉛封情況,旁路閥門開啟方式,中控系統旁路開啟信號參數保存情況,旁路備用治理設施建設情況等,建立有機廢氣旁路排查清單;采用便攜式設備對旁路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檢測。機廢氣治理設施治理設施設計不規范、與生產系統不匹低溫等離子等低效技術使用占比大、治理效果差;治理設施建設質量良莠不齊,應付治理、無效治理等現象突出;治理設施運行不規范,定期維護不到位。對治理設施建設情況、工藝類型、處理能力、運行時間、運行參數、耗材或藥劑更換情況、能源消耗情況和廢過濾棉、廢催化劑、廢吸附劑、廢吸收劑、廢有機溶劑等二次污染物規范化處置情況進行檢查,建立VOCs治理設施清單;檢查檢測企業VOCs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治理設施去除效率。油站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建設不滿足標準要求,操作運行不規范導致油氣人為泄漏,油氣回收系統運行指標不達標,油氣回收以加油站卸油油氣回收系統建設和操作方式、儲油區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情況以及加油油氣回收系統運行狀況為重點,利用現場檢查和視頻錄像查看等方式檢查卸油管、油氣回收管建設以及卸油油氣回收操作是否滿足《加油站大氣污染系統部分密閉點位油氣泄漏嚴重,加油站整體VOCs排放濃度物排放標準》要求;采用便攜式檢測儀器檢測卸油口、油氣回收口、人工量油口端蓋、集液罐(如有)口、排放管壓力/真空閥(P/V閥,關閉狀態時)、油氣回收管線、油罐車油氣回收系統、耦合閥門等油氣回收密閉點位油氣濃度是否低于500umol/mol;定期檢測加油槍氣液比、油氣處理裝置排放口濃度、加油站邊界無組織油氣濃度達標情況。正常工況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停工、檢維修、設備調試、生產異常等非正常工況VOCs管控不到位;部分企業清洗、退料、吹掃、放空、晾干等環節敞開式作業,VOCs直排;部分企業火炬系統監控不到位,有機廢氣未充分燃燒,VOCs大量排放。檢查企業開停工、檢維修、設備調試、生產異常等非正常工況VOCs管控規程制定情況、管控措施是否合理有效、非正常工況臺賬記錄和報備情況,以及非正常工況VOCs排放收集、治理、監測監控情況。檢查火炬監控系統安裝情況、引燃設施和火炬工作狀態臺賬記錄。項目車間密閉,檢查企業開停工、檢維修、設備調試、生產異常等非正常工況按要求進行管控VOCs含量清洗劑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仍執行不到位,市場仍存在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替代比例較低。排查使用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含VOCs原輔材料的企業,督促企業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的產品名稱、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建立管理臺賬。定期對含VOCs產品生產、銷售、進口、使用企業開展抽檢抽查,檢查產品VOCs含量檢測報告,并抽測部分批次產品。項目不涉及表1-10與《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相符性分析序號要求本項目情況判定1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堅持源頭控制、綜合治理、損害擔責、公眾參與的原則,重點防治工業源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強化生活源、農業源等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項目使用清洗劑VOC含量未檢出,無廢氣產生。符合2新建、改建、搬遷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新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指標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關規定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本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新增的有機廢氣將向地方生態環境局申請總量平衡,按照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符合3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生產場所、生產設備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要求設計、安裝和有效運行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或凈化設施;固體廢物、廢水、廢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廢氣應當收集和處理;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裝卸、項目使用金屬清洗劑VOC含量未檢出,無廢氣產生。一般固廢外售相關單位,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清運。符合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無法在密閉空間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4醫院、學校和幼托機構等公共場所的環境敏感區域內,禁止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產品。項目周邊不含有醫院、學校和幼托機構等公共場所的環境敏感區域。符合表1-11項目與環大氣〔2019〕53號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項目情況判定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重點對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含VOCs物料生產和使用過程,應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項目使用金屬清洗劑VOC符合推進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實行重點排放源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重控制。車間或生產設施收集排放的廢氣,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時、重點區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時的,應加大控制力度,除確保排放濃度穩定達標外,還應實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輔材料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除外,有行業排放標準的按其相關規定執本項目不屬于重點行業,項目區域為大氣重點控制區,本項目位于昆山市千燈鎮季廣北路169號2號房,為機械零部件加工與其他未列明通用設備制造業項目。項目使用金屬清洗劑VOC含量未檢出,無廢氣產生。符合深入實施精細化管控加強企業運行管理。企業應系統梳理VOCs排放主要環節和工序,包括啟停機、檢維修作業等,制定具體操作規程,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健全內部考核制度。加強人員能力培訓和技術交流。建立管理臺賬,記錄企業生產和治污設施運行的關鍵參數,在線監控參數要確保能夠實時調取,相關臺賬記錄至少保存三年。本項目產生無廢氣排放,項目安排環保專員負責相關具體工作,并根據相關規定實行臺賬制度。符合表1-12項目與環大氣〔2020〕33號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項目情況判定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有效減少VOCs產生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企業應建立原輔材料臺賬,記錄VOCs原輔材料名稱、成分、VOCs含量、采購量、使用量、庫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關證明材料。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項目使用金屬清洗劑VOC含量未檢出,無廢氣產生。符合全面落實標準要求,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企業在無組織排放排查整治過程中,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儲存環節應采用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裝卸、轉移和輸送環節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生產和使用環節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廢氣,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非取用狀態時容器應密閉。處置環節應將盛裝過VOCs物料的包裝容器、含VOCs廢料(渣、液)、廢吸附劑等通過加蓋、封裝等方式密閉,妥善存放,不得隨意丟棄項目使用金屬清洗劑VOC含量未檢出,無廢氣產生。一般固廢外售相關單位,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清運。符合聚焦治污設施“三提升綜合治理效率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提升廢氣收集率。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對于采用局部集氣罩的,應根據廢氣排放特點合理選擇收集點位,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低于0.3米/秒;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在處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VOCs廢氣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處理設施。VOCs廢氣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企業新建治污設施或對現有治污設施實施改造,應依據排放廢氣特征、VOCs組分及濃度、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選擇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設計要求足量添加、及時更換項目使用金屬清洗劑VOC含量未檢出,無廢氣產生。符合文件要求一)明確替代要求。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材加工、《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產品;符合《清洗劑揮若確實無法達到上述要求,應提供相應的論證說明,劑、膠粘劑等產品應符合相關標準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二)嚴格準入條件。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本項目原輔料中涉及金屬清洗劑為水基清洗表1-13本項目清洗劑VOC含量的要求相符性分析使用原料標準檢測限制要符合性金屬清洗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清洗劑VOC含量特定揮發性有機物限值要求VOC含量--水基清洗劑N.D≤50g/L符合根據《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著力建設綠色制造體系,實施綠色發展戰略,推行產品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示范企業。積極發展再制造產業,加強再制造產品認證源綜合利用基地,促進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評價工作,更好地發揮綠色評價指標正向激勵和反向倒工業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管理,落實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統處理后冷凝水回用于清洗,無廢水外排;產生表1-14與《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的實施意見》(蘇環辦字〔2024〕71號)相符性分析實施意見內容本項目情況一、注重源頭預防規范項目環評審批。建設項目環評要將產生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論述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合理性納入評價范圍,提出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所有產物要按照以下五類屬性給予明確并規范表述:目標產物(產品、副產品)、鑒別屬于產品(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產品管理(如符合團體標準)、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不得將不符合《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和《固體廢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導則》(HJ1091-2020)等標準的產物認定為“再生產品”,不得出現“中間產物”“再生產物”等不規范表述,嚴禁以“副產品”名義逃避監管。符合。本項目環評已將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論述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合理性納入評價范圍;所有產物已按照要求明確屬性。落實排污許可制度。企業要在排污許可管理系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和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實際產生、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對照項目環評發生變動的,要根據變動情況及時采取重新報批環評、納入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等手續,并依法及時變更排污許可。符合。本項目通過審批后將按照要求進行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手續;將在排污許可管理系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并依法及時填報排污許嚴格過程控制規范貯存管理要求。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貯存點兩類方式進行貯存,符合相應的污染控制標準;不具備建設貯存設施條件、選用貯存點方式的,除符合國家關于貯存點控制要求外,還要執行《江蘇省危險廢物集290號)中關于貯存周期和貯存量的要求,I級、Ⅱ級、Ⅲ級危險廢物貯存時間分別不得超過30天、60天、90天,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1噸。符合。本項目采用危廢貯存倉庫進行危險廢物的將按照《江蘇省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蘇環辦〔2021〕290號)中要求進行。強化轉移過程管理。全面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實行全域掃描“二維碼”轉移。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須依法核實經營單位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直接簽訂委托合同,并向經營單位提供相關危險廢物產生工藝、具體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違法委托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受托方承擔連帶責任。符合。本項目建成后將全面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實行全域掃描“二維碼”轉移。將依法核實經營單位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后簽訂委托合同。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要在出入口、設施內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通道等關鍵位置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通過設立公開欄、標志牌等方式,主動公開危險廢物產生和利用處置等有關信息。集中焚燒處置單位及有自建危廢焚燒處置設施的單位要依法及時公開工況運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并聯網至屬地生態環境部門。符合。本項目不屬于《2024年蘇州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中企業,企業會在危險廢物貯存點出入口、設施內部設置視頻監控,并設立標志牌。本項目不涉及集中焚燒處置及自建危廢焚燒處置設施。三、強化末端管理規范一般工業固廢管理。企業需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2021年第82號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業固廢臺賬,污泥、礦渣等同時還需在江蘇省固廢管理信息符合。本項目將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態環境部2021年第82系統申報,電子臺賬已有內容,不再另外制作紙質工業固廢臺賬。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相關產業政策、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2020-320583-34-03-559513所包含的建設內容)進行技術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的有關要求,本項目屬表2-1主要產品及產量工程名稱產品名稱年設計能力年運行時數h備注技改前技改后變化量生產車間機械配件+0萬件7200--自動化設備20臺20臺+0臺--表2-2項目主要生產原輔材料一覽表名稱指標年耗量最大儲存量儲存方式備注技改前技改后變化量鐵材—40噸40噸+0噸2噸堆放--鋁材—2噸2噸+0噸0.2噸堆放--鋼材 +0噸0.5噸堆放--塑料板 0.5噸0.5噸+0噸0.2噸堆放--潤滑油200L/桶0.4噸0.4噸+0噸0.2噸桶裝--切削液200L/桶2噸2噸+0噸0.5噸桶裝--氬氣40L/瓶+0瓶瓶裝--切削油200L/桶0.4噸0.4噸+0噸0.2噸桶裝--金屬清洗劑 桶裝--表2-3主要原輔材料理化特性一覽表名稱理化性質炸性毒性毒由多種極壓添加劑、油性劑、防銹劑、精制礦油和助劑等適用于鋁及其合金的鉆孔、攻絲、拉削及切、磨等加工。安全可靠,不污染環境,連續使用不失效。不可燃 潤滑油是復雜的碳氫化合物的混合物,是減少摩擦,保護機械及加工件的液體或半固體潤滑劑,主要起潤滑、輔助冷卻、防銹、清潔、密封和緩沖等作用(Roab)。 無Ar(氬氣)分子式Ar,分子量39.95,無色無臭的惰性氣體;蒸汽壓202.64kPa(-179℃);熔點-189.2℃;沸點-185.7℃溶解性:微溶于水;密度:相對密度(水=1)1.40(-186℃);相對密度(空氣=1)1.38;穩定性:穩定;危險標記5(不燃氣體);主要用途:用于燈泡充氣和對不銹鋼、鎂、鋁等的電弧焊接。 無金屬清洗劑半透明液體,任意比例溶于水,沸點≥98℃,5%溶液pH脂肪胺10-15%、苯駢三氮唑3-5%、添加劑3-5%。不可燃 表2-4項目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型號數量(臺/套/個)備注技改前技改后變化量1數控車床 +0 2普通車床 33+0 3銑床 33+0 4CNC +0 5攻牙機 11+0 7—33+0—8倒角機 11+0修磨9磨刀機—22+0修磨2.5次元—11+0檢測氬焊機 11+0修磨空壓機 22+0 激光打標機 11+0檢測線切割—11+0—切割機—11+0—中絲機 11+0 磨床 11+0干式烤箱 11+0實驗用自動清洗機 01+1含三個槽體,每個槽體尺寸為1m*0.35m*0.25m20烘箱—01+1—21廢水蒸發系統 01+1 備注: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一批)、《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二批)、《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三批),《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四批),本項目無淘汰和落后設備。表2-5工程內容組成一覽表類別建設名稱技改前設計能技改后設計變化量備注主體工程生產車間1350m2依托原有不變共三層輔助工程原料倉庫依托主體依托原有不變--貯運工程成品倉庫依托主體依托原有不變--公用工程給水建設項目用水量640t/a(生活用水600t/a,切削液兌水40t/a)建設項目用水量活用水600t/a,切削清洗用水2.945t/a)+2.945t/a清洗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網供給排水生活污水480t/a生活污水480t/a不變依托租賃方現有污水管網,經污水管網接管排入昆山市千燈琨澄水質凈化有限公司供電15萬kWh/a20萬kWh/a+5萬kWh/a依托現有供電設政供電電網供給綠化--依托現有綠化環保工程廢水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市千燈琨澄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處理接管至昆山市千燈琨澄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處理不變達標排放生產廢水清洗廢水0t/a清洗廢水經廢水蒸發系統后17.955t/a冷凝水回用于生產線,1.995t/a作為濃縮液委外+清洗廢水損耗1.05t/a,17.955t/a冷凝水回用于生產作為濃縮液委外清洗廢水經廢水蒸發系統處理后冷凝水回用于生產線,其余作為濃縮液委外廢氣無組織切削液(油非甲烷總烴)加強車間通風后無組織排放加強車間通風后無組織排放不變達標排放磨床加工(顆粒物)加強車間通風后無組織排放加強車間通風后無組織排放不變達標排放廠房隔聲、距離衰減達標排放固廢一般工業固廢2m2固廢倉庫2m2固廢倉庫不變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危險固廢6m2危廢貯存倉庫6m2危廢貯存倉庫不變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若干垃圾箱若干垃圾箱不變委托環衛部門處理表2-6項目所在廠區廠房及租賃情況一覽表樓棟編號規劃用途承租情況承租公司經營項目建筑面積層高廠房性質耐火等級2號廠房工業廠房蘇州爍辰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機械加工1185.964.3混磚二級2號廠房2F工業廠房空置/4.3混磚二級2號廠房3F工業廠房空置/334.84.3混磚二級),表2-7清洗工序用水情況一覽表序號水槽類型單個水槽容積有效容積單個水槽水添加量單個水槽清洗劑添加量更換頻次單個水槽總用水量清洗劑總用量廢水產生量回用量新鮮水補充量1清洗劑0.0875m30.07m0.069t0.001t6.9t95t55t2.945t2水洗10.0875m30.07m0.07t0t7t0t3水洗20.0875m30.07m0.07t0t7t0t圖2-1現有項目水平衡圖(t/a)圖2-2本項目建成后全廠水平衡圖(t/a)圖2-3機械配件產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表面油污。將裝配好的半成品送入清洗機,噴據企業提供的msds及VOC檢測報告(見附件揮發的有機廢氣可忽略表2-8項目主要污染工序一覽表污染物類別來源編號污染物種類廢氣清洗G1非甲烷總烴清洗廢水清洗W1總氮自動清洗機、烘箱等N固體廢物清洗廢包裝桶廢水處理濃縮液車間清潔廢含油抹布);表2-9企業歷次建設項目情況序號項目名稱建設內容環保批復情況1蘇州爍辰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項目(報告表)年生產機械配件12萬件、自動化設備20臺過環保審批,昆環建[2004]42165號2020年圖2-4機械配件產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的型號及樣式進行原料的初加工。設備運行過程中以切削液為冷廢切削液經設備下方收集系統收集后,離心將金屬顆粒物和切削通過車間通風系統排出,以無組織形式達標排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衰減后,項目廠界外噪聲值能達到《工業企業表2-10無組織廢氣檢測結果采樣日期氣溫(℃)濕度(%)風速(m/s)風向20-5.8481.7-1.8西南風采樣日期測點位置非甲烷總烴(mg/m3)第四次均值2025.1.16上風向0.440.480.440.470.46下風向0.580.560.570.530.56下風向0.530.570.550.570.56下風向0.560.580.570.560.57南側門外1米0.630.630.650.660.64最大濃度廠界0.58、廠區內0.66采樣日期測點位置顆粒物(mg/m3)2025.1.16上風向0.1250.1270.128下風向0.1520.1540.156下風向0.1470.1490.151下風向0.1450.143最大濃度0.156(DB32/1072-2018其中未規定的其他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2-11噪聲監測結果單位:dB(A)監測日期監測位置晝間夜間標準2024年6月7日—2024年6N1項目東側584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夜間≤55dB;敏感點執行2類標準即晝間≤60dB,夜間≤50dBN2項目南側5748N3項目西側5748N4項目北側58502024年9月N5項目東北側25m敏感點5646表2-12原項目固廢產生及處置情況表序號固廢名稱屬性環評產生量實際產生量利用處置方式1金屬邊角料及碎屑一般固廢0.50.4委托蘇州福順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2廢包裝桶危險廢物0.10.05委托蘇州步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3廢含油抹布0.010.014廢潤滑油0.40.25廢切削液0.66生活垃圾生活垃圾33委托環衛清運表2-13企業原項目污染物排放核算表污染物環評批復量t/a實際排放量/固危廢實際產生量t/a生活污水污水量480480COD0.0240.0240.00480.0048氨氮0.001920.00192TP0.000240.00024廢氣非甲烷總烴0.028/顆粒物微量/金屬邊角料及碎屑0.50.4廢包裝桶0.10.05廢含油抹布0.010.01廢潤滑油0.40.3廢切削液(油)0.6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和29微克表3-1區域空氣質量現狀評價表污染物年評價標準單位標準值現狀濃度超標倍數達標情況SO2年均值μg/m3609--達標NO2年均值μg/m34034--達標PM10年均值μg/m37052--達標PM2.5年均值μg/m33529--達標CO日平均第9百分位mg/m34--達標O3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第90百分位μg/m30.06不達標):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公報》數據可設施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加大重點行業清潔原料替代力度,全VOCs含量的涂料、膠黏劑、清洗劑、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機溶劑實施電工、石化、塑膠制品及其他對臭氧生成貢獻突出行業監管力度。深化石化、VOCs達標區和重點化工企業VOCs達標示范工程,逐步取消石任到人,適時推進整治成效后評估。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公報》,昆山市水環境質量現狀如下:2023年,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能達到《地表水14.4萬噸/日。因地制宜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末端人工濕地本次評價選取2023年作為評價基準年,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好”。表3-2廠界噪聲監測結果匯總表dB(A)監測日期監測位置晝間夜間標準2024年6月7N1項目東側584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夜間≤55dB;敏感點執行2類標準即晝間≤60dB,夜間≤50dBN2項目南側5748N3項目西側5748N4項目北側58502024年9月N5項目東北側25m敏感點5646項目所在地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即晝間≤65dB,夜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要求,項目無需開展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表3-3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表序號名稱UTM坐標保護對象保護內環境功能區規模戶數/人數相對廠址方位相對距離/mXY1西陳巷村20居民區人群《環境空氣質量標中二類區30戶東北側25表3-4聲環境敏感保護目標一覽表名稱保護對象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位置相對廠界距離(m)西陳巷村30戶2類東北側25m準表3-5項目回用水執行標準(單位:pH無量綱,其余mg/L)序號控制項目標準限值執行標準1pH6.0-9.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表12COD503 4石油類15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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