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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際貿易中的陷阱

對于很多中小企業來說,雖然想在國際貿易中分到一杯羹,但往往又怕上

當受騙,在外貿出口過程中,有哪些可能踩中的陷阱,企業如何去識破并避開這些陷阱

呢?

一、對于國內企業與國外買家做生意時可能踩中的陷阱有很多:

陷阱一:國外買家要求賒貨

現在由于生產力過剩,很多企業一見到外商要貨便頭腦發熱,沒有留意到付款方式隱藏的風

險。例如,有些買家讓企業賒貨品,貨品賣得出再給錢,賣不出就枳壓著,把風險轉嫁到企業身

上。

建議:付款方式最好采用L/C信用證,而且要有聲譽的銀行開出的信用證,因為在南美、中美

洲等國家,甚至3元、10元就可以開銀行。更次之為D/P(付款交單),D/A(承兌交單),即使

是關系比較密切的客戶,也盡量不要采用賒貨的方式。

陷阱二:買家隱瞞申請破產保護的事實

有些買家已經申請破產保護,但企業已經把貨物運出,追討不到貨款,經過調查才發現買家

根本無還款能力。但由于買家已經申請破產保護,企業根本無法控告這樣的買家。

建議:調查買家的信用狀況,可以通過律師或信用評級機構調查、評估買家評級。

陷阱三:企業需小心有部分買家會在簽訂合同后,更改信用證的條款,比如貨物數量、差額、

質量等,例如,把產品質量要求改變,企業在發貨后,可能沒法符合信用證條款,因而無法收回

款項

建議:企業必須小心所有合約,信用證條款的修訂,有需要時,需要尋求法律意見。

陷阱四:買家在沒有正本提單的情況下把貨物提走

建議:企業不要以為手持正本提單不會有問題,因為買家不用正本提單也可能拿到貨物,因

為根據企業采用FOB的方式,運輸由買家負貨,外國的貨運代理只顧及利益,聽命于付錢的人。上

述信泰的案例就是這樣,美國買家買通了貨運代理,在沒有正本提單的情況下就把貨物提走。

當地貨運代理經常會耍花招的幾個黑點:南美、中美、墨西哥、中東、馬來西亞等。

隨著自身的實力和國際視野的擴展,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都成立了自己的國際貿易部從事出

口業務,逐漸減少對貿易公司的依賴。然而由于缺乏經驗,往往很難識破國外買家或者貨運代理的

欺詐手段,從而上當受騙。希望能夠幫助國內企業在從事出口貿易的過程中,洞悉潛在的陷阱和風

險,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的利益。

二、怎樣識別陷阱

外經貿企業在開展進出口業務的過程中,無處不存在著風險和〃陷阱〃。若要防止進

出口業務經營中的失誤,首先應該了解在進出口業務中有哪些〃陷阱〃,這些〃陷阱”的特點是什么,

這樣我們才能學會怎樣識別,進而達到防范的目的。

1.進出口業務開始前的“陷阱”

①.熟人〃陷阱”

許多外經貿企業,在資金缺乏、人才外流、信息不靈的情況下,往往通過熟人和朋友介紹業

務,而這些業務乂在沒有證實其真實性的情況下,偏聽偏信,把可靠度和可信度寄托在“熟人”和〃

友情”上,這些熟人往往以XX高干的親戚,XX外商的朋友,并以委托書相迷惑,而盡管有些熟

人無有意詐騙,但卻被第三者欺騙,而牽連外經貿企業。

②.代理“陷阱〃

在業務經營中,代理方式是目前欺詐風險“高發領域”,許多借權經營、掛靠經營,都是用代

理方式來獲得外經貿企業的合法認可。其表現形式是:在代理進口中.委托人利用代理進口合同騙

取信用證項下貨物;在即期信用證中,騙取開證行付款,或在遠期信用證中,承兌匯票后進行貼

現。在代理出I」中,委托人與外商相互串通,在信用證中設置軟條款,騙取外經貿企業信用證項下

打包貸款。在代理進料加工復出口中,委托人與外商以委托出口為誘餌,騙取外貿公司申領進料加

工登記手冊等。在上述業務中,外貿公司因不能全程跟蹤,外商與委托人串通一氣也全然不知,最

后,詐騙頻頻得手,而在案發后,受處罰的卻是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公司。

③.客戶"陷阱"

現在各經營企業都在急切尋找客戶,正因為如此,有些根本就沒有生產能力的中間人和生

產廠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他們抓住外貿公司這一心理,串通在一起,進行聯合詐騙,向外貿公

司介紹XX客戶是如何的可靠,并拿出準備好的證明客戶如何有實力的復印件(事實上很多是偽造

的或是借用別的廠商的)進行欺騙。外貿公司在未作任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為抓客戶擴展業務,

輕信而致上當。

◎.高利〃陷阱”

在許多業務信息源的傳播中,最誘人的當然是獲得高利,取得豐厚的經濟效益,不論是來自

哪個方面,設陷者總是將利漁提得很高,同時又提出一些看似十分合理的要求和一些給對方可以

讓步的條件,讓你一步一步進人設置的陷阱。比如:①在出口業務上,稱每美元可賺2-3元人民幣:

②在進口業務中稱每美元可賺5-6元人民幣;③在出口退稅上,稱退稅全給外貿公司;④在代理進

出口上往往以高達3%-5%左右的代理費作籌碼。外貿公司在急功近利思想驅動下,無論怎樣也不愿

舍棄這筆難得的生意,放松了警惕性。

⑤.好處〃陷阱〃

有許多業務信息本身經各種渠道引人外貿公司,一些推銷商和中間人,在外貿公司確定做該項業

務前,為盡快達到成交和掌握主動權之目的,往往對其業務人員以〃好處作為誘餌,這些〃好處〃包

括給百分之多少的回扣,或許諾另外的酬勞和待遇等,當這些承諾得到外貿公司業務人員的同意

后,〃業務〃即告成交。一旦你掉人其〃好處陷阱后,在美麗的諾言后面并不可能兌現等待的卻是另

一場”惡夢〃。

.資金”陷阱〃隨著銀行的商業化改制外貿公司的融資變得越來越困難,因比,許多

企業一般在捕捉業務信息上,追求的是不動資金的業務。而設陷者正是抓住了這一心態,而稱不需

要動資金,只需出具全套單據,資金由對方墊付,用簡單的條件而誘使外貿公司上當。

2.在業務運作中的〃陷阱”

在國際貿易中,當事人五花八門,既有世界跨國公司,也有中小企業,還伴有無主體騙子,

在外表上難以識別。許多業務一旦得到雙方認可,第一步即告完成,但一些設陷者,一般開始隱藏

得比較深,在業務前不露破綻,而在業務進行中設陷,他們手法不斷翻新,不斷變化,主要表現

在:

①、合同”陷阱〃

合同陷阱是最常見的一種,設陷者往往利用合同并以‘法律”的招牌來引誘對方上當,其表現

形式為:①名片(騙)主體:合同當事人一方沒有注冊資本,不能提供營業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僅

只有個人名片(標有公司、職務、通信地址、電話等),這種商人無法人資格,常以東南亞、港澳

臺等地公司名片出現,并以中間商自居收取傭金。②變更條款:如變更合同主體條款,詐騙者稱因

各種原因建議由第三方代替自己履約,受騙方往往輕易答應而上當;變更合同運輸條款,改班輪運

輸為租船運輸;變更支付條款,改信用證支付為托收或匯付;變更檢驗條款,要求改為外方檢驗機

構。③不簽書面合同:設陷者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11條為由,并振振有詞提出,

外貿公司可不必擔心沒有書面合同,只要雙方認同即可。④利用條款:在國際貿易實踐中,許多設

陷者,都是利用有些條款不完善或制造不完善條款進行欺詐,主要表現在下列條款方面:如品質

條款、索賠條款、擔保條款、違約金條款等等,設置陷阱。

②、信用證〃陷阱〃

信用證結算方式是國際貿易結算的主要方式,有些國外客戶為了蒙蔽外貿公司常常以可開立信用

證來獲取信任,而有部分外貿公司往往在未了解對方信譽情況下,被信用證所"信任",忽視采取防

范措施。在信用證的內容上設陷者在其信用證中規定一種條款,這種條款能否實現完全取決于開證

人,受益人無論進行何種努力都不可避免地被拒付。這就是利用信用證”軟條款〃進行詐騙的〃陷阱

常見軟條款有以下幾種類型:①暫不生效信用證,待進口許可證簽發后通知生效或待貨樣經

開證人確認后再通知信用證生效;②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運港或驗貨人、裝船日期須待開證

人通知或征得開證人同意,開證行將以修改書的形式另行通知:③貨到目的港后通過進口商檢驗

后才履行付款責任;④指定受益人必須提交國外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或由申請人指定代表出具

的證書等等,此類欺詐常發生于CFR/C1F合同。

、單證〃陷阱〃目前,在進出口貿易的各個環節中:單證是經營過程中的主要依據和憑據,

正是這種特性,設陷者挖空心思,大做文章,真真假假,以假亂真,在外經貿實踐中,設電入一

般在下列單據中制假較多:一是出口報關單;二是外匯水單;三是合同;四是匯票、本票;五是提

單.還有的偽造全套單據和信用證要求相符,使銀行因表面上單證相符無條件付款,從而達到欺詐

目的,這是?種出現機率較高的欺詐方式。根據《UCP500》規定,受益人要提交商業發票、匯票、

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鐵路運輸提單、航空運單、承運貨物的收據)等,其中,海運提單是最

主要的單據,還有我國進出口管理中的報關單、外匯水單、核銷單等,均是重要單據。詐騙者偽造

內容,設定假公司開具假單證,有的甚至通過剪接,涂改偽造信用證等。這種偽造單證,如外貿公

司不能識別往往受騙上當,掉人單證”陷阱〃,后悔莫及。

、運輸”陷阱〃進出口貿易運輸環節的〃陷阱”,是最不易讓人識破的,因為海洋運輸和多

式聯運環節多、周期長、手續繁雜,所以一些設陷者,大多以中國進口大宗原材料或大宗國內急需

商品為名勾結信譽不好的小船東或運輸代理商偽造運輸提單騙取國內貨款,而后逃之夭夭,還有的

通過倒簽提單和預借提單欺詐、租船合同欺詐、轉航欺詐、船東濫用免責條款欺詐、海,保險欺詐

等。他們欺詐的共同特點是具有國際性、復雜性和敏感性。由于運輸環節多,涉及到復雜的法律和

專業技術知識,有的公司不請教律師就僥幸決策,或輕信一些信譽不好的運輸代理商,往往受騙

上當。

、結算"陷阱”在出口方面:現在許多不法商人,往往打著市場行情不好,需要時間

推銷等幌子,并采用改證手法來拖延結算時間,如L/C出了幾批貨后改D/P、D/A,而一旦出口方接

受了D/P、D/A遠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后,雖然對方聲稱自愿支付延期利息,實質上不法商人等

待貨物到港后,如市場不好,即申請拒付。還有的稱可開立信用證,但遲遲不開出,幾經外貿公司

催促,才告知〃證己開出,可先發貨,此時船期臨近,待收到信用證后又發現多處條款不符,只好

改匯付(匯付僅屬商業信用),此時設陷者收回未寄出的正本匯票,給外貿公司造成錢、貨兩空的

損失。

、退稅〃陷阱〃在進出口業務中,退稅已是設陷的高發環節,設陷者往往抓住退稅率

較高的出口商品,以不要退稅款為誘餌,蒙蔽外貿公司,使不少外貿公司上當,還有的提出退稅

要快或只要一半稅款,并要求外貿公司先墊付稅款,同時表示單據齊全沒有問題。因為詐編人一般

能提供增值稅發票(但是虛開的,手法使人難以識別)、繳款書等,所以使得外貿公司在心理上降

低了防范意識。當然退稅陷阱由設陷人設置有配套的機構,如專門的〃銷售公司〃、專門的,'提供增

值稅發票的機構"、專門的"人員”,并聯成一片,一環套一環,使人難以識別。

3.識別陷阱的方法

在進出口業務的經營中出現的這些陷阱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詐騙錢財,這些詐騙手

段盡管高明,但總會露出一些破綻,能做到天衣無縫的可能性不多,只要我們外貿公司和企.業提

高警惕性,掌握識別陷阱的方法,完全是可以避免誤入陷阱的,下面從進出口經營的實踐中總結

出7種識別方法,供大家借鑒。

①、業務真實性識別

這種識別是進出口業務中最重要的識別。〃真實性”審核就是排除〃四自三不見”業務,排除誤入

虛假業務陷阱。如何把住真實性呢?筆者認為:①應具備〃五有“,即在出口業務中,有賣主、有

買主、有對應產品、有生產產品的工廠、有運輸方;在進口業務中:有賣方、有買方、有產品、有

運輸方、有最終用戶;代理進口項下有正本代理進口協議。②在業務操作中,一般具有規范的操作

程序和規則,并有銀行參與。此類業務以自營業務為多。③不是同一人(即便是代理業務也不是買

方、賣方、運輸方為同一人)。

②、合同識別

在進出I」業為中,如在真實性的識別中難以如愿,對方幾方面串通?氣,互相配合,并多次反復

強調真實性,而外貿公司又想嘗試的情況下,可采取簽訂嚴謹的合同來識別對方,如在合同里面

訂立品質條款、認證條款、價格條款、檢驗條款、索賠條款、支付條款、運輸條款、定出詳盡的規

格、要求等。并要求對方具有法人代表或委托書簽字的文書。特別要強調簽約地在本地區,

在進口合同中,強調證明進口商品質量標準、評估條款、保護性條款、檢驗條款、運輸要

求等。在出II合同中要訂有嚴格的仲裁條款;規定出II國為解決爭議、糾紛的仲裁地點。注意在進

出口中一定要采取簽訂書面合同,因為書面合同具有確定性、告誡性和公開性,并具有證據的作

用。有一些欺詐在書面合同中肯定會露出破綻,外貿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可及時識別。

③、資信調查識別

在進出口貿易時選擇交易對象非常重要,一定要慎重考察對方身份的真實性,查清對方的資信情

況。如看營業執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時對正本、副本的真實性進行驗證,并通過合法途徑到其所在

地的工商行政機關和稅務機關進行了解、核實其經營活動情況和現在是否仍在合法地進行經營活

動。還有貨物情況/注冊資本/法定地址等。還要考察對方資產信用的真實性和履約能力,了解其開

設的基本帳戶和經營活動情況。如生產加工能力、出口許可、原材料供應、貨源等。當事人的資信

情況關系到其有無承擔債務責任的能力和有無履約誠意。在資信調查識別時,要對主體資格識別清

楚。如對方以自然人身份出現,或者是以法人或非法人經濟組織身份出。現、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的

身份,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現。識別方法還可采取:①銀行查詢;②海外機構查詢;③行業

查詢;④進出口商會查詢;⑤有關機構查詢等。

、高科技識別高科技主要運用電子技術檢測分析,一是識別欺詐者所偽造的各類重

要單據如偽造的單據一般特點是:色澤濃淡不均,細密的線條不完整、不清晰,圖案、花紋、線條

變形,粗細不勻,或出現差異,復雜的圖案容易模糊。有些偽造單據盡管也使用一些精密儀器制成,

在肉眼上難辨真假,但通過電子技術分析,在細密線條上容易出現圖文不著墨的“漏白',現象。

在對水印的鑒別上,偽造單據對著光看時,看不出圖象的層次,真單證水印透視時清晰自然有層

次;在紫外線下檢驗偽單證水卬發瑩光,真單證水卬不發光等。二是在進出口貿易電子網絡條件下,

能迅速反饋當事人的各種情況和數據,由工商、海關、稅務、外匯、銀行等部門掌握,并進行識別。

⑥、規避風險識別

運用規避風險手段在進出口貿易實踐中非常重要,如在金額巨大的成套設備買賣中、在分批交

貨的貿易中,進口商應力爭使用循環信用證,用此方法規避風險。一般情況,欺詐者當然會反對使

用循環信用證,因為這種方式可使最終的付款發生在設備妥善安裝或各批貨物交完之后因而可保

證出口商提供貨物的質量達到信用證的要求。在信用證開立上,不開可轉讓信用證,避免使用自由

議付信用證。要明確訂立信用證條款的內容。出11商可考慮盡量使用保兌信用證,正確選擇國際貿

易術語。為防止信用證欺詐,作為出口商應盡量使用c組貿易術語(如:CFR、CIF、CPT、CIP等),

作為進口商應盡量使用F組貿易術語(如:FCA.FAS、FOB等)。在交易租船訂艙中,避免與"皮包

公司〃性質的方便旗船船東打交道,同時要注意不租訂老船、舊船,選用適宜于貨物特性的船型,

以便確保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另外,要嚴格審核單證,加強對假冒信用證、〃軟條款〃信用證的

識別,一旦發現,應提出修改信用證。

⑥、心理識別

在實際業多中,在設陷入與受騙人之間,也進行著?種心理戰,這就需要我們外貿公司的業

務人員,能把握住自己的心理活動,并通過自己的心理來識別或引出對方的實際心理。因為在進出

口經營活動中外貿公司的一些業務人員往往存在一種求勝心理、利益驅動心理、只要不動資金就無

風險心理、求全心理、名人就是資信心理等等。這些心理,往往為設陷入所掌握并施以各種手段迷

惑外貿公司的業務人員,并牽住心理走。那么外貿公司的業務人員要知道自己的心理,也要了解對

方的心理,做到"知己知彼”設陷人心理一般為不露破綻、制造懸念、表白自己、張冠李戴、移花結

木、偽造自己等心理。外貿公司的業務人員在進行識別時可提出,是否可以反擔保,以試探對方,

如對方提出不同意見則可以反測對方,如遇對方要求改信用證條款或合同條款,如改付款條件、改

合同主體、改運輸人、改主要條款等,外貿公司要及時回復:表明自己的意見,堅持不改,并說明

不能改的理由。這樣可察顏觀色看對力的反應,這叫心理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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