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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DB37/T***-2022Specificationforauxiliaryinspection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andsafetyDB37/T***-202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號:J***-2022主編單位: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山東省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批準部門: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日期:2022年月日2022年2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魯建標字﹝2022﹞號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由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和山東省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主編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規程》業經審定通過,批準為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標號為DB37/T***-2022,現予以發布,自本規程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1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若干意見》(魯建發〔2020〕3號)要求,規范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行為,促進輔助巡查工作的科學化、標準化和信息化,提高輔助巡查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推動落實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主體責任,提升全省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山東省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在總結輔助巡查經驗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參考行業內相關標準,結合工作實踐,編制本規程。本規程主要內容有: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巡查組織;5.巡查內容;6.巡查準備;7.巡查實施;8.巡查資料與信息化應用;9.巡查驗收與監督評價;3個附錄。本規程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請各單位在本規程執行過程中,注意積累資料、總結經驗,及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朝山街25號,郵編:250000,聯系電話:51765319,電子郵箱:sdzjzwp505@)。主編單位: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山東省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參編單位:濟南市工程質量與安全中心煙臺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站山東威仕泰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兆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山東同力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山東恒信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青島高園建設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山東貝特建筑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員:王華杰陳文胡雪晶萬睦嵇飆孫曉冰張新華張毅秦國棟靳楊錢占棟馬炳琦徐愛玲劉蕾韓卿陳剛王鵬張浩天祁延飛周珊苗大成張濟金陳金雙李世鈞李光勇謝永剛許甲君張冬梅張超李中安馬克偉孟慶春蔡繼俊王洋馬桂寧馬明興王志超主要審查人員:張英明王曉張鵬楊杰李虛進孫冰2紀森潘東軍彭強3 2術語 3基本規定 4巡查組織 4.1一般規定 4.2采購 4.3實施 5巡查內容 5.1一般規定 5.2監管行為 5.3主體責任行為 5.4工程質量 5.5施工安全 5.6起重機械 5.7預拌混凝土 5.8質量檢測 6巡查準備 6.1一般規定 6.2組織機構 6.3方案與計劃 6.4培訓與交底 7巡查實施 7.1一般規定 7.2現場巡查 7.3反饋和總結 8巡查資料與信息化應用 8.1資料管理 8.2信息化應用 9巡查驗收與監督評價 9.1一般規定 9.2巡查驗收 9.3監督評價 附錄A委托單位使用 附錄B輔助巡查機構使用 4附錄C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工作流程圖 本規程用詞說明 51GeneralProvision 2Terms 3BasicRegulations 4InspectionOrganization 4.1GeneralRequirement 4.2procurement 4.3implement 5InspectContent 5.1GeneralRequirement 5.2Regulatoryactions 5.3ActofSubjectResponsibility 135.4ConstructionQuality 5.5ConstructionSafety 5.6HoistingMachinery 5.7Readymixedconcrete 5.8QualityInspection 6InspectTo 6.1GeneralRequirement 6.2institutionalframework 6.3ProgramandPlan 6.4Traininganddisclosure 7InspecttheImplementationOf 7.1GeneralRequirement 7.2GeneralRequirement 7.3PatrolFeedbackandSummary 8InspectionDataandInformationApplication 8.1DataManagement 8.2InformationApplication 9InspectionAcceptanceandApplicationofResults 9.1GeneralRequirement 9.2InspecttheAcceptance 9.3SupervisionandEvaluation AppendixAUsebyEntrustedUnit AppendixBForUsebyAuxiliaryInspectionAgencies 6AppendixC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afetyAuxiliaryInspectionFlowChart 53ExplanationofWordsandTerms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71.0.1為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行為,提高輔助巡查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促進輔助巡查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和信息化,結合山東省實際,編制本規程。1.0.2本規程適用于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開展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1.0.3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和山東省現行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的規定。82.0.1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Auxiliaryinspectionofconstructionqualityandsafety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服務能力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對轄域內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履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情況進行評估,對在建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狀況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檢測機構質量行為進行現場檢查、抽查抽測的活動。2.0.2委托單位Entrustunit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2.0.3輔助巡查機構Auxiliaryinspectionagencies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服務能力的工程咨詢、建設監理、檢驗檢測、科研院所等具有法人資格的第三方服務機構。2.0.4巡查項目總監Inspectionprojectdirector由輔助巡查機構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負責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全面主持巡查工作的輔助巡查機構正式聘用人員。2.0.5巡查組長Inspectiongroupleader由輔助巡查機構書面任命,負責某一階段或某一區域輔助巡查工作的輔助巡查機構聘用人員。2.0.6巡查工程師Inspectionengineer由輔助巡查機構書面任命,根據任務分工,承擔巡查工作的輔助巡查機構聘用人員。2.0.7巡查指標體系Patrolindexsystem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由巡查項目總監組織編制,用于客觀記錄被巡查對象質量安全狀況的指標集合。2.0.8階段巡查報告Periodicinspectionreport在輔助巡查實施過程中,對巡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歸類、對比、分析并提出對策建議,形成的階段性情況報告。2.0.9巡查總結報告Inspectionsummaryreport在完成政府采購合同巡查內容后,對巡查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并提出對策建議,形成的總結性情況報告。2.0.10巡查驗收報告Inspectionacceptancereport9在達到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驗收條件后,編制的履約驗收總體情況報告。3基本規定3.0.1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應遵循專業性、獨立性、客觀性和科學性的原則。3.0.2輔助巡查機構應按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在委托范圍內開展輔助巡查,對巡查過程和巡查結果的真實性和保密性負責。3.0.3委托單位應根據監管職責提出委托服務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服務能力的輔助巡查機構,實施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3.0.4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的主要工作依據為:1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文件;2建設工程有關規范、標準、規程;3政府采購合同和其他合同文件。3.0.5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包括巡查組織、巡查準備、巡查實施、巡查驗收和成果應用等。3.0.6出現下列情況時,可中(終)止巡查,并向委托單位書面報告:1巡查對象阻礙巡查活動的;2遇到地震、臺風、洪水、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3.0.7委托單位和輔助巡查機構應當自覺接受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以及服務對象的監督。4巡查組織4.1一般規定4.1.1委托單位應遵循科學合理、厲行節約、規范高效、公開公正的原則,依法依規委托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4.1.2委托單位應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的組織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4.1.3委托單位應按政府采購規定要求,組織合同履約驗收。4.2采購4.2.1委托單位應根據工作職能,結合實際需要,提出政府采購需求計劃,納入年度政府采購清單。4.2.2委托單位應按規定編制并公開采購意向,內容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4.2.3委托單位應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明細表》和《政府采購項目采購需求》。4.2.4委托單位應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制定采購文件,發布采購公告。4.2.5采購公告發布后,委托單位應按規定程序依法組織采購,確定承接主體,發布結果公告,與中標單位簽訂政府采購合同。4.3實施4.3.1委托單位應編制《工作任務清單》,內容包括巡查對象、巡查時間、巡查方式、巡查內容、巡查要求等。《工作任務清單》宜按本規程附錄A.1的規定填寫。4.3.2委托單位應對輔助巡查進行工作交底,審查輔助巡查機構編制的巡查方案,提出工作要求。4.3.3委托單位應將委托巡查在建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情況,納入對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評價體系。4.3.4委托單位應建立在建工程項目庫,完善工程名稱、所在縣市區、詳細地址、形象進度、工程類型、建設、監理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等信息。4.3.5抽取巡查項目時,宜側重城鄉結合部、功能區等區域,臨行前交與輔助巡查機構。下列類型工程宜列為巡查重點:1民生保障工程;2近一年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企業承建的工程;3前序巡查或其他檢查中發現存在突出隱患問題的工程。4.3.6委托單位年委托巡查輪次不宜少于4次。省級每年度安排巡查項目總數不宜少于全省在建項目總數的2%。市級每年度安排巡查項目總數不宜少于全市在建項目總數的30%。縣級每年度安排巡查項目總數不宜少于本轄區在建項目總數的60%。4.3.7對輔助巡查過程中發現的突出隱患問題,委托單位應在收到《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24小時內,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督辦通知,督促其派員現場核查處置。《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宜按本規程附錄B.1的規定填寫。4.3.8對輔助巡查過程中發現的一般隱患問題,委托單位在當輪次輔助巡查結束后應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督辦通知。4.3.9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委托單位反饋核查整改和處理處罰情況。5巡查內容5.1一般規定5.1.1委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全部或部分委托巡查內容。除本規程所列巡查內容外,委托單位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其他委托巡查內容。5.1.2巡查內容應包括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工程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行為、工程質量、施工安全、起重機械安全狀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條件、原材料管理、試驗管理、配合比管理、生產管理情況;檢測機構資質與人員、設備設施與環境條件、樣品管理、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與合同管理、檔案管理、檢測行為情況等。5.1.3輔助巡查機構應根據采購需求和合同約定,結合本規程規定要求,制定詳細的巡查方案,建立巡查指標體系。5.2監管行為5.2.1主管部門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情況。5.2.2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省要求,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專項部署、階段性專項行動情況。5.2.3主管部門對工程實體質量、安全生產和參建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行為實施監督管理的情況。5.2.4主管部門對前序輔助巡查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5.2.5主管部門對輔助巡查發現項目隱患問題的實地督辦、整改復核和依法依規處理處罰情況。5.3主體責任行為5.3.1建設單位的主要責任應包括以下內容:1依法依規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的情況;2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落實情況;3按規定向相關單位提供工程相關資料的情況;4按規定計取和撥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情況;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和設計變更審批程序的執行情況;6按規定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危大工程方案審批的情況;7按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工作的情況;8按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危大工程和結構工程進行監測的情況;9對工程監理單位報告的現場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及時組織相關單位整改的情況;10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的情況;11未委托工程監理的,履行監理單位主體責任的情況;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5.3.2施工單位應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企業資質是否與工程等級相符;2企業對該工程項目開展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排查和落實整改的情況;3項目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4項目部開展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情況;5項目部處理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情況;6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建立與運行情況;7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審程序、內容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與工程實際相符;8技術交底的情況;9與各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的情況;10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情況;11教育、培訓制度落實情況;12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組織演練情況;13危大工程清單制定、危險源辨識和運行控制情況;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5.3.3監理單位應落實質量安全監理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企業資質是否與工程等級相符;2總監理工程師任職資格、任命、質量終身責任和到崗履職情況;3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審程序、內容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與工程實際相符;4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情況;5對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投入使用或安裝前的審查情況;6分包單位資格審核情況;7旁站、平行檢驗、見證取樣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8開展質量、安全巡視及記錄情況;9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的處理和監督落實整改以及報告情況;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5.4工程質量5.4.1工程質量的巡查應包括對施工資料、工程實體質量和執行強制性條文情況的抽測檢查。5.4.2施工資料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設計變更資料;2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資料;3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4施工記錄資料;5質量驗收資料。5.4.3工程實體質量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主要建筑材料規格、型號、加工質量;2作業面施工質量;3工程實體觀感質量和結構構件尺寸偏差;4試件留置情況和現場質量保證條件;5工程實體檢測檢驗。5.5施工安全5.5.1施工安全巡查應包括對安全管理資料、工程現場施工安全和執行強制性條文情況的檢查。5.5.2安全管理資料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材料、構配件、設備、設施進場驗收、檢驗檢測資料;2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資料;3分項工程監測、檢測資料;4危大工程實施過程現場監督、安全巡視資料;5分項工程驗收資料。5.5.3工程現場施工安全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2主要材料、構配件質量;3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4分項工程安全狀況;5施工現場和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6施工現場消防措施;7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5.6起重機械5.6.1起重機械安全巡查應包括對安全管理資料、起重機械安全運行狀況和執行強制性條文情況的檢5.6.2安全管理資料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設備及構(零)配件進場驗收資料;2設備安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資料;3設備檢測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資料;4設備產權備案、檢驗檢測、安拆告知、安裝驗收、使用登記資料;5專項施工方案及交底資料;6設備安拆、頂升加節、附著安裝過程監督、巡視、驗收資料;7設備使用過程現場監督、安全巡視資料;8設備月檢、維護保養、定期檢測資料。5.6.3起重機械安全運行狀況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2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3設備結構、構(零)配件實體和安裝質量;4設備基礎和地基承載力情況;5安全保護裝置靈敏、有效情況;6設備安裝、頂升加節、附著安裝質量;7設備作業環境及防碰撞措施;8設備電氣系統;9作業現場和人員安全防護措施。5.7預拌混凝土5.7.1預拌混凝土巡查包括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條件、原材料管理、試驗管理、配合比管理、生產管理和執行強制性標準情況的檢查。5.7.2資質條件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混凝土生產企業的生產資質;2混凝土生產企業裝備、人員的實際配備情況,分站點的技術裝備、人員、試驗室情況,是否能夠獨立實現生產和質量控制。5.7.3原材料管理的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混凝土原材料的采購、使用管理制度;2存檔的采購合同(協議)、原材料使用臺賬;3進場原材料的驗收記錄;4進場原材料的檢測試驗臺賬;5有無使用違規海砂等不合格原材料的行為;6原材料分類存放及標識情況。5.7.4試驗管理的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技術文件、技術標準管理制度;2試驗室的場所布局、面積、環境條件和儀器設備配備;3試驗儀器設備檔案及校準證書;4試驗工作場所溫濕度等環境條件控制記錄;5檢驗原始記錄;6力學性能試驗數據的采集和處理、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管理的信息化系統應用;7原始記錄、試驗報告、樣品、試件等的唯一性標識管理;8定期對混凝土強度進行數理統計評定的記錄;9定期進行比對試驗,對人員、設備進行能力驗證的記錄;10混凝土強度異常或達不到規定要求時的相應處理措施。5.7.5配合比管理的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混凝土配合比設計配制強度、拌合物工作性能及其耐久性能是否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及合同約定;2礦物摻合料的摻量是否符合現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等國家、行業相關標準3配合比設計及調整是否經技術負責人或試驗室主任書面批準。5.7.6生產質量管理的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和設備檔案;2主要生產設備使用和維修保養記錄;3混凝土攪拌系統設備檔案;4攪拌系統計量設備校準證書及自行標定記錄;5計算機控制系統生產配合比儲存備份記錄;6核對實際生產的混凝土配合比與向使用單位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資料是否一致;7核查實際生產中原材料計量有無超差現象;8出廠檢驗試件取樣及檢驗臺賬、檢驗記錄;9運送混凝土時隨車簽發的《預拌混凝土運輸單》;10混凝土出廠合格證;11大批量、連續生產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的基本性能檢驗報告及記錄。5.8質量檢測5.8.1質量檢測的巡查應包括資質與人員、設備設施與環境條件、樣品管理、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與合同管理、檔案管理、檢測行為和執行強制性條文情況的檢查。5.8.2資質與人員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證書;2計量認證證書及附件;3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情況、注冊執業資格人員情況,在冊人員勞動合同簽訂及社保繳納情況;4辦公、生產場所情況。5.8.3設備設施與環境條件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材料類力學性能試驗數據自動采集和處理系統軟件,地基與基礎載荷試驗具備數據自動采集、處理及傳輸系統軟件,檢測報告管理系統軟件;2儀器設備、設施、配件、輔助工具、耗材、標準物質等的實物、管理臺賬及檔案;3對環境條件有要求的檢測項目,設施配備,環境條件控制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4設施及場所布局與工作量、檢測項目參數的匹配性,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的相關要求,是否存在消防和安全生產隱患。5.8.4樣品管理的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見證取樣人員身份自動識別確認系統配備及使用情況;2已受理委托留存資料編號的唯一性及年度流水編制情況;3樣品收發、標識、流轉、養護或狀態調節、制備、留樣等各環節的管理記錄。5.8.5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與合同管理的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檢測報告的可追溯性;2與檢測工作相關的耗材、標準物質的購置、使用記錄;3現場人員及與記錄中簽字的一致性,檢測報告簽章是否符合規定;4檢測合同臺賬及在主管部門備案的情況。5.8.6檔案管理的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報告及記錄存檔的完整性、連續性、可追溯性;2檢測報告及相關記錄的存檔期限;3檔案存放場所是否滿足安全和長期保存要求。5.8.7檢測行為的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有無超出資質核準范圍檢測的行為;2是否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報告;3有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資質證書的行為;4適用檢測方法標準是否正確,是否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5有無違規轉包檢測業務的行為;6是否單獨建立檢測結果不合格項目臺賬;涉及結構安全檢測結果不合格情況是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6巡查準備6.1一般規定6.1.1輔助巡查機構應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設立專門的輔助巡查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輔助巡查工作。6.1.2輔助巡查機構應編制完整、科學、可行的巡查方案和巡查計劃,填寫《巡查方案/計劃報審表》,報委托單位審查后實施。《巡查方案/計劃報審表》宜按本規程附錄B.2的規定填寫。6.2組織機構6.2.1輔助巡查機構應建立完善巡查組織機構,明確一名巡查項目總監,并根據巡查工作需求設立若干巡查組,巡查組由巡查組長、巡查工程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組成,且須滿足輔助巡查任務要求。涉及建筑材料現場取樣送檢、起重機械專項檢驗檢測時,應按規定配備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檢測人員。6.2.2輔助巡查機構相關人員資格應具備以下條件:1巡查項目總監應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和15年以上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從業經歷。2巡查組長應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10年以上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從業經歷。3巡查工程師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8年以上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從業經歷。6.2.3輔助巡查機構可根據政府采購合同和輔助巡查任務需求,在委托單位認可的專家庫中補充巡查人員,巡查人員名單須報委托單位同意。6.2.4巡查項目總監由輔助巡查機構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巡查組長、巡查工程師由輔助巡查機構書面授權委托。《巡查項目總監任命書》宜按本規程附錄B.3.1的規定填寫。《巡查組長任命書》宜按本規程附錄B.3.2的規定填寫。《巡查工程師任命書》宜按本規程附錄B.3.3的規定填寫。6.2.5巡查項目總監不得隨意更換,確需變更時,應提出書面報告,委托單位同意后方可更換。6.2.6巡查項目總監的崗位職責應包括:1負責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2綜合協調各巡查組工作,對巡查項目進行全面管理;3組織編制巡查方案和巡查計劃;4組織巡查方案交底;5監督檢查巡查人員的行為及工作質量;6指導和檢查巡查文件資料的管理和信息化應用;7組織編制階段巡查報告、巡查總結報告和巡查驗收報告。6.2.7巡查組長的崗位職責應包括:1參與編制巡查方案和巡查計劃;2參與組織巡查方案交底;3安排組員分工,進行組內交底;4按照巡查方案組織開展本組巡查工作;5組織收集、整理、審簽、報送巡查組文件資料;6參與編制階段巡查報告、巡查總結報告和巡查驗收報告。6.2.8巡查工程師的崗位職責應包括:1參與編制巡查方案;2按照組內分工,開展巡查工作并做好記錄;3及時、準確、完整地整理報送本崗位巡查文件資料。6.2.9輔助巡查機構應按政府采購合同約定,配備滿足巡查工作需要的檢測設備和工器具,并定期按規定進行檢定、校準。6.2.10檢測設備和工器具由委托單位提供的,輔助巡查機構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巡查服務結束后及時交還委托單位。6.3方案與計劃6.3.1巡查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概況;2巡查工作目標、范圍、內容、期限;3巡查工作依據;4巡查組織機構、崗位職責;5巡查工作流程;6巡查工作方式、方法;7巡查工作制度;8突出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的處置;9巡查頻次和數量;10工作紀律;11后勤保障和應急措施;12配合巡查要求。6.3.2巡查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1巡查任務清單;2巡查任務劃分;3巡查區域劃分;4巡查時間安排;5巡查資源配備。6.4培訓與交底6.4.1輔助巡查工作開始前,輔助巡查機構應對所有巡查人員進行培訓,統一巡查內容、流程、標準和尺度。6.4.2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1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文件、法規;2相關標準;3巡查指標體系組成;4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的判定標準和記錄格式;5巡查系統的使用;6紀律要求。6.4.3輔助巡查工作開始前,輔助巡查機構應對巡查人員進行方案交底培訓。6.4.4方案交底應包括以下內容:1本次巡查工作范圍、內容;2巡查機構組成、崗位職責劃分;3本次巡查計劃安排;4巡查工作流程;5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的處置流程;6其他注意事項。6.4.5輔助巡查機構在方案交底培訓時,組織巡查人員簽訂《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承諾書》和《保密承諾書》。《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承諾書》宜按本規程附錄B.4.1的規定填寫。《保密承諾書》宜按本規程附錄B.4.2的規定填寫。7巡查實施7.1一般規定7.1.1輔助巡查方式可采用暗訪或明查方式,具體形式根據委托單位任務清單工作需求確定。7.1.2委托單位應將巡查時間、內容、配合事項,告知巡查對象。7.1.3巡查組到達巡查現場,應佩戴并開啟視頻記錄設備,出示巡查工作證件和《巡查告知書》;進入現場后,巡查組長應召集巡查對象主要管理人員,宣讀《巡查告知書》,講解巡查目的、內容、程序、人員分工和配合要求。《巡查告知書》宜按本規程附錄A.2的規定填寫。7.1.4巡查組應聽取巡查對象情況介紹后,按照巡查方案分工開展巡查工作,巡查對象應及時提供有關資料,積極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巡查對象不配合時,巡查組應及時向委托單位報告并提供相關視頻影像資料。7.1.5巡查組應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和委托單位要求,記錄并留存巡查過程影像資料。7.2現場巡查7.2.1巡查組可采取查閱資料、現場檢查、實體檢測、抽樣檢驗、現場詢問、對比核實等方法,對巡查對象質量安全行為、質量實體、安全生產狀況等進行巡查。7.2.2巡查組應按照巡查方案開展巡查,不得隨意增加巡查內容,不得干預正常工作、生產經營和作業活動。7.2.3對發現存在突出隱患問題的,巡查組應在《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中進行寫實性記錄,由巡查對象相關單位簽字確認后立即報委托單位。對發現的易導致施工安全事故的突出隱患問題,輔助巡查機構應立即報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7.2.4對發現的一般隱患問題,巡查組應在《巡查記錄表》中進行寫實性記錄。《巡查記錄表》宜按本規程附錄B.5的規定填寫。7.2.5巡查組應將當日巡查工作形成《巡查日報》或通過巡查系統上傳當日巡查工作情況。《巡查日報》宜按本規程附錄B.6的規定填寫。7.3反饋和總結7.3.1現場巡查結束后,巡查組應向巡查對象反饋發現的問題。7.3.2區域巡查結束后,巡查組根據巡查方案,可將巡查情況和發現的主要問題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反饋。7.3.3每輪巡查結束后,輔助巡查機構應總結形成階段巡查報告,報委托單位。7.3.4階段巡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巡查工作概況;2巡查發現的突出問題;3巡查成果統計整理及數據分析;4主要建筑材料、結構實體檢測檢驗結果;5工作建議。7.3.5政府采購合同內容全部完成后,輔助巡查機構應對合同履約情況和輔助巡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巡查總結報告報委托單位。7.3.6巡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巡查工作概況;2巡查發現的突出問題;3巡查成果統計、分析、評價;4工作建議。8巡查資料與信息化應用8.1資料管理8.1.1輔助巡查機構應建立完善輔助巡查文件資料管理制度,明確文件資料管理人員,及時、準確、完整地收集、整理、匯總、歸檔,并按照合同約定報委托單位。8.1.2輔助巡查機構成果資料分為巡查準備階段、巡查實施階段、巡查驗收階段資料。8.1.3巡查準備階段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1招標、投標文件;2中標通知書;3政府采購合同;4工作任務清單;5巡查方案;6巡查計劃;7巡查任命書;8承諾書。8.1.4巡查實施階段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1巡查告知書;2項目(企業、機構)巡查資料:1)巡查信息確認單;《巡查信息確認單》宜按本規程附錄B.7的規定填寫。2)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3)材料取樣單、試驗報告;4)巡查記錄表;5)隱患問題圖片、影像資料。3巡查日報;4巡查臺賬;《巡查臺賬》宜按本規程附錄B.8的規定填寫。5監管行為巡查資料:1)巡查記錄表;2)問題圖片、影像資料。6階段巡查報告、巡查總結報告。8.1.5巡查驗收階段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驗收建議;《項目驗收建議》宜按本規程附錄B.9的規定填寫。2巡查驗收報告;8.1.6政府采購驗收通知單;《政府采購驗收通知單》宜按本規程附錄A.0.3的要求填寫。巡查驗收方案;履約驗收意見書。《履約驗收意見書》宜按本規程附錄A.4的規定填寫。巡查文件資料宜采用信息化技術管理。8.2信息化應用8.2.1輔助巡查機構應借助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輔助巡查工作的流程化、信息化和信息的共享、可追溯。8.2.2輔助巡查機構應按照合同約定,應用輔助巡查系統,配備工作終端,實現巡查數據的實時采集、存儲、統計、傳輸和保存,確保巡查成果和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時效性。8.2.3委托單位宜將巡查系統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系統,提高質量安全監管效能。9巡查驗收與監督評價9.1一般規定9.1.1輔助巡查機構應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完成全部服務內容且達到驗收條件。9.1.2委托單位應按規定對輔助巡查工作完成情況組織驗收。9.1.3委托單位應加強輔助巡查的監督評價,對委托服務的成效進行綜合評估。9.2巡查驗收9.2.1輔助巡查機構應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在達到驗收條件后,向委托單位提出項目驗收建議。9.2.2輔助巡查機構應編制巡查驗收報告報委托單位。9.2.3巡查驗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合同履約情況;2巡查實施情況;3巡查成果分析;4改進提升措施;5工作建議。9.2.4委托單位應在收到輔助巡查機構的驗收建議后,編制履約驗收方案,發出《政府采購驗收通知單》,召開驗收會,對履約情況進行驗收。9.2.5委托單位應組建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驗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人數不少于3人且為單數,驗收組人員須熟悉項目需求與標的。9.2.6履約驗收通過后,驗收小組出具《履約驗收意見書》,委托單位應整理驗收資料并歸檔。9.2.7履約驗收未通過的,輔助巡查機構完善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后,委托單位應重新組織驗收。9.3監督評價9.3.1委托單位可采取督導、抽查、問卷等方式,對輔助巡查機構的巡查方案執行、檢測設備和工器具的配備及使用、成果文檔管理情況以及巡查人員的專業能力、作風紀律情況等進行監督指導。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責成改正。9.3.2委托單位可將輔助巡查成果作為質量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據和質量區域評價的參考。9.3.3委托單位應結合巡查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建議,健全完善質量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效能。9.3.4委托單位應按政府采購績效自評有關要求進行評價,績效評價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履約執行情況;2產出指標(數量、質量、時效、成本);3效益指標(經濟、社會、生態、可持續影響);4滿意度指標。附錄A委托單位使用表A.1工作任務清單表A.2巡查告知書表A.3政府采購驗收通知單表A.4履約驗收意見書附錄B輔助巡查機構使用表B.1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表B.2巡查方案/計劃報審表表B.3巡查任命書表B.4承諾書表B.5巡查記錄表表B.6巡查日報表B.7巡查信息確認單表B.8巡查臺賬表B.9項目驗收建議附錄C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工作流程圖圖C.1巡查實施階段工作流程圖圖C.2輔助巡查工作流程圖委托單位使用表A.1工作任務清單輔助巡查機構:..............................委托單位:負責人:注:本表一式兩份,委托單位、輔助巡查機構各一份。表A.2巡查告知書 (巡查對象) 委托單位委托第三方機構,自年月至年月開展委托項目名稱輔助巡查。采取訪談、調研資料等方式,巡查市(縣、區)主管部門關于等情況;通過隨機抽查其所轄區域內在建建筑工程(或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檢測機構)的情況印證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現場輔助巡查正式開始前,輔助巡查人員要亮明身份,告知巡查內容、程序和注意事項,請巡查對象及時提供有關資料,積極做好相關配合工作。發現故意阻撓、妨礙、干擾巡查工作的,輔助巡查人員將如實記錄并書面報告委托單位,委托單位將公開通報。輔助巡查人員巡查過程要做到客觀公正、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歡迎巡查對象全程監督,發現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的行為,可實名書面向委托單位反映,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受理通信地址來信請注明“輔助巡查舉報”。委托單位(蓋章)注:告知書由委托單位留存,并結合開展輔助巡查實際需要,抄送輔助巡查機構。表A.3政府采購驗收通知單供應商:項目名稱合同名稱合同編號合同金額驗收時間驗收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驗收方案及工作要求一、驗收會人員二、驗收依據三、供應商需提供資料四、驗收會程序…….五、其他要求委托單位(蓋章)注:本表一式四份,采購單位三份、供應商一份。表A.4履約驗收意見書項目名稱合同編號供應商合同金額分期驗收是□否□分期情況驗收時間驗收地點驗收組織形式□自行簡易驗收□驗收小組驗收驗收內容服務質量服務進度人員、設備配備情況安全標準服務承諾實現合同履約時間、地點、方式合格□不合格□不按時□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存在問題和改進意見最終結論合格□不合格□驗收小組成員簽字采購單位意見: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字(公章):供應商確認: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字(公章):注:本表一式四份,采購單位三份、供應商一份。輔助巡查機構使用表B.1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表B.1.1建筑工程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工程名稱所在地市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輔助巡查組受委托單位委托,對市(縣、區)在建建筑工程進行巡查,經巡查發現本工程存在以下突出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正文)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總監: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巡查工程師:巡查組長:表B.1.2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檢測機構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企業名稱 所在地市 企業負責人質量安全輔助巡查組受委托單位委托,對市(縣、區)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檢測機構進行巡查,經巡查發現存在以下突出隱患問題:(正文)企業負責人:巡查工程師:巡查組長:表B.2巡查方案/計劃報審表致委托單位)我單位已完成項目巡查方案/巡查計劃的編制工作,請予審查。附:□巡查方案□巡查計劃輔助巡查機構(蓋章)巡查項目總監(簽字)注:本表一式兩份,委托單位、輔助巡查機構各一份。表B.3巡查任命書表B.3.1巡查項目總監任命書致委托單位)茲任命(資格及證書編號:)為我單位委托項目名稱項目總監,負責履行政府采購合同,全面主持輔助巡查工作。附: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輔助巡查機構(蓋章)注:本表一式兩份,委托單位、輔助巡查機構各一份。表B.3.2巡查組長任命書致委托單位)茲任命(資格/證書編號:)為我單位委托項目名稱、第X巡查組巡查組長,負責第X巡查組輔助巡查工作。附: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輔助巡查機構(蓋章)注:本表一式兩份,委托單位、輔助巡查機構各一份。表B.3.3巡查工程師任命書致委托單位)茲任命(資格/證書編號:)為我單位委托項目名稱、專業巡查工程師,負責專業輔助巡查工作。附: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輔助巡查機構(蓋章)注:本表一式兩份,委托單位、輔助巡查機構各一份。表B.4承諾書表B.4.1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承諾書我作為巡查小組的一員,為約束自身的職業道德行為和紀律,防止違法、違規、違紀的現象發生,我鄭重做出以下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的承諾:1、巡查期間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操守,做到“十嚴禁”: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嚴禁私自參加巡查對象組織的任何娛樂活動;嚴禁安排介紹親朋好友在自己巡查的工作范圍內承包工程或供應物資;嚴禁在巡查對象的單位兼職和其發生經濟往來,不收受巡查對象的任何禮金;嚴禁在巡查期間,接收巡查對象的補貼和吃請玩樂;嚴禁私自借用巡查對象的交通工具;嚴禁未經允許在巡查對象食堂就餐;嚴禁泄露委托單位保密事項;嚴禁巡查期間不聽指揮單獨外出,必須服從組長安排;嚴禁巡查期間違反禁酒令。2、公正、公平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職責;恪守從業道德,廉潔自律自覺抵制各種賄賂和腐敗;3、若違反上述的承諾,自愿接受輔助巡查機構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本承諾自簽字后生效,適用于本次巡查活動期間。有效期內發生的違約事實,有效期后發現的仍適用本承諾書。本承諾書一式兩份,輔助巡查機構及承諾人各執一份。承諾人:年月日表B.4.2保密承諾書作為巡查小組的一員,我將嚴格履行保密義務,約束自身行為,保證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現鄭重承諾如下:1.巡查期間內,不向巡查對象泄露巡查活動的專家信息和行程安排。2.巡查期間內,不擅自復印、抄錄、留存任何形式的巡查項目的工程資料文件。3.未經批準,不擅自對外提供巡查組檢查過程中所形成的內部文件或信息。4.巡查所發現的問題,未經批準不向與本次巡查活動無關的人員透露。5.若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接受輔助巡查機構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本承諾自簽字后生效,適用于本次巡查活動。本承諾書一式兩份,輔助巡查機構及承諾人各執一份。承諾人:年月日表B.5巡查記錄表表B.5.1監管行為評估記錄表主管部門:巡查日期:年月日序號評估項評估內容評估方法情況說明12…巡查人員(簽字):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表B.5.2工程建設有關責任主體質量安全行為巡查記錄表項目名稱:所在市(縣、區):序號檢查項目檢查內容評價檢查情況說明建設單位1□符合□不符合2…監理單位12…施工單位12…巡查人員(簽字):巡查日期:年月日表B.5.3工程質量巡查記錄表項目名稱:所在市(縣、區):檢查項目序號檢查內容評價檢查情況說明施工資料記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設計變更資料1□符合□不符合…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資料1……1…工程實體質量主要建筑材料規格、型號、加工質量1…作業面施工質量1……1…巡查人員(簽字):巡查日期:年月日表B.5.4施工安全巡查記錄表項目名稱:所在市(縣、區):檢查項目序號檢查內容評價檢查情況說明安全管理資料基坑工程1□不符合…模板工程1…腳手架工程1……工程現場施工安全基坑工程1…模板工程1…腳手架工程1……巡查人員(簽字):巡查日期:年月日表B.5.5起重機械巡查記錄表項目名稱:所在市(縣、區):序號檢查項目檢查內容評價檢查情況說明安全管理資料1設備及構(零)配件進場驗收資料□不符合2設備安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資料…起重機械安全運行狀況1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2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巡查人員(簽字):巡查日期:年月日表B.5.6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巡查記錄表企業名稱:所在市(縣、區):序號檢查內容評價檢查情況說明資質條件1□符合□不符合...原材料管理1...1...巡查人員(簽字):巡查日期:年月日表B.5.7檢測機構巡查記錄表機構名稱:所在市(縣、區):序號檢查內容評價檢查情況說明資質與人員1□符合□不符合...設備設施與環境條件1...1...巡查人員(簽字):巡查日期:年月日表B.6巡查日報 年月日,輔助巡查機構第巡查組對市(縣、區)項目(企業、機構)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問題項,其中突出隱患問題項,記錄《巡查發現突出隱患問題記錄單》份。一、XX工程項目(企業、機構)(一)基本情況(二)巡查發現的突出隱患問題(三)巡查發現的一般隱患問題二、XX工程項目(企業、機構)(一)基本情況(二)巡查發現的突出隱患問題(三)巡查發現的一般隱患問題表B.7巡查信息確認單表B.7.1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巡查信息確認單工程所在市(區、縣):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巡查建設規模□房屋建筑工程:單位工程數量:層數:/總建筑面積:結構類型(框架/框剪/框筒/剪力墻/鋼結構/裝配式/磚混……)建筑類型(公建/商品住宅/保障房……)□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長度:面積:寬度:工程類型(城市道路/橋梁/給排水……)開竣工日期形象進度聯系人聯系方式主要參建單位信息單位單位名稱資質等級項目負責人簽字資格及聯系電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主要分包單位監理表B.7.2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巡查信息確認單所在市(區、縣):單位名稱:地址:企業資質:技術負責人:聯系人:聯系電話:巡查日期:企業負責人(簽字)表B.7.3檢測機構巡查信息確認單所在市(區、縣):單位名稱:地址:企業資質證書編號:檢測資質范圍:□見證取樣檢測資質:□見證6□見證7□見證8□專項檢測資質:□主體結構□地基基礎□鋼結構□建筑幕墻聯系人:聯系電話:巡查日期:企業負責人(簽字)表B.8巡查臺賬縣市、區)(項(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檢測機構建筑類型(相應位置填“1”)建筑面積)形象進度檢查日期檢查起重機械的數量檢查內容XXXX共發現隱題數量突出隱患問題督辦通知突出隱患問題督辦通知數量(份)市、(縣、區)跟蹤整改閉環及處理處罰情況單位名稱資質等級項目負責人單位名稱資質等級項目負責人單位名稱資質等級項目負責人單位名稱資質等級企業負責人單位名稱檢測資質機構負責人商品住宅保障房塔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一般隱患問題描述立即轉辦的突出問題數量立即轉辦的突出問題描述是否整改主管部門是否閉環復核經濟處罰元)信用懲戒宗)企業資質處罰起)(人員資格處罰人次)123表B.9項目驗收建議致委托單位)我單位承接的委托項目名稱(實施時間為:年月至年月現已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限完成全部服務內容且達到驗收條件,根據驗收依據等政府采購規定和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現申請對該項目進行履約驗收。請予審批!輔助巡查機構(蓋章)注:驗收建議一式四份,委托單位三份、輔助巡查機構一份。44本規程用詞說明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1)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2)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表示允許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2條文中指定應按其他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規定”或“應符合……要求”。 2術語 3基本規定 4巡查組織 604.2采購 604.3實施 605巡查內容 615.1一般規定 615.2監管行為 615.3主體責任行為 615.4工程質量 615.5施工安全 645.6起重機械 655.7預拌混凝土 656巡查準備 666.2組織機構 667巡查實施 677.2現場巡查 678巡查資料與信息化應用 688.1資料管理 688.2信息化應用 689巡查驗收與監督評價 699.2巡查驗收 699.3監督評價 691.0.1本條說明了編制目的和意義。當前,省內部分地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開展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工作,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各地主管部門對輔助巡查的要求不同、標準不一、方法各異、深度不同,帶來輔助巡查服務水平和質量參差不齊,不能較好地滿足政府購買服務需求,達不到輔助巡查客觀公正專業的良好效果。為了規范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活動,切實提高輔助巡查質量,編制本規程。1.0.3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活動應以現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標準和有關政策為依據。2.0.7巡查指標體系巡查指標體系主要包括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履行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和巡查項目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參建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行為等內容。3基本規定3.0.1受委托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活動,應不受外界因素影響,保持輔助巡查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以科學嚴謹專業的態度和方法開展工作,參加輔助巡查的人員應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3.0.4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的主要工作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有關政策文件;2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手冊》、《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建設工程有關規范、標準、規程;3政府采購合同、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補充協議書等合同文件。3.0.7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活動應由委托單位和輔助巡查機構共同組織實施完成,委托單位和輔助巡查機構自覺接受各方監督。4巡查組織4.2采購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活動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開展的,組織實施過程應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4.3實施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根據監管職責確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對象,對輔助巡查活動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并對輔助巡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置。5巡查內容5.1一般規定5.1.1~5.1.2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根據監管職責和服務需求確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的內容、方式。5.2監管行為5.2.1~5.2.3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執行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履行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5.2.4~5.2.5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針對上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委托質量安全輔助巡查和其他質量安全監管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落實整改、督辦復核和實施處罰。5.3主體責任行為5.3.2施工單位應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2對照企業相關規定,對是否按規定對項目進行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排查,以及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落實整改核實的情況進行檢查。4對施工項目部是否按規定進行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排查,以及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落實整改情況進行檢查。5.3.3監理單位應落實質量安全監理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7旁站、平行檢驗、見證取樣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應主要包括:1)旁站方案的編制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實施旁站及記錄是否符合方案要求。2)檢驗批、隱蔽工程的平行檢驗是否進行實測檢驗,并形成獨立的書面驗收記錄;是否對需進行試驗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進行核實。3)用于工程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是否均按規定進行進場驗收,檢驗批劃分、驗收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與現場實際相符。8是否按規定的頻次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進行巡視,是否對危大工程的實施過程進行巡視。9重點檢查監理通知單及回復單中記錄的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的發現、整改、復查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5.4工程質量5.4.2施工資料檢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2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資料應主要包括:1)鋼筋原材、鋼筋連接件;2)預拌商品混凝土;3)裝配式結構構件;4)鋼結構構件;5)幕墻金屬結構構件;6)承重結構的砌筑材料;7)防水、保溫、防火材料。除上述所列主要內容,還應包括規范規定應進行進場驗收的其他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資料。3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應主要包括:1)地基試驗;2)樁基試驗;3)鋼筋連接試驗;4)混凝土強度試驗;5)混凝土工程結構實體檢驗;6)砌筑砂漿強度試驗;7)鋼結構焊接試驗;8)裝配式結構連接性能試驗;9)鋼結構結構性能試驗;10)結構后置連接件后錨固承載力檢測試驗;11)防水工程抗滲試驗;輔助巡查機構應根據質量安全輔助巡查委托的內容,在巡查方案中選擇確定包括上述所列內容及國家、地方標準、規范規定的其他試驗項目。4施工記錄資料應主要包括:1)施工日志;2)地基驗槽記錄;3)樁基試樁、成樁施工記錄;4)沉降觀測記錄;5)施工測量記錄;6)混凝土澆筑、拆模、養護、測溫記錄;7)預應力鋼筋張拉、安裝和灌漿施工記錄;8)鋼結構施工、吊裝記錄;9)防水工程試水檢查記錄;10)隱蔽工程驗收記錄。5質量驗收資料應主要包括:1)檢驗批驗收;2)分項工程驗收;3)分部(子分部)驗收。5.4.3工程實體質量檢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應特別關注5.4.2條第2款所列影響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質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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