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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政府

采購競爭性磋商文件

東莞市黃江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黃江鎮教育路環境品質提升工程

設計

項目編號:441900-19-202012-1921203-0024

采購人:東莞市黃江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

二。二O年十二月

目錄

第一章磋商邀請.........................................................................4

第二章供應商須知.......................................................................7

第三章用戶需求書......................................................................21

第四章合同(樣本)....................................................................29

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36

一、商務技術文件(格式)............................................................37

1.附件1磋商函..................................................................39

2.附件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40

3.附件3法人授權委托書............................................................41

4.附件4承諾書.....................................................................42

5.附件5供應商一般情況表..........................................................43

6.附件6聯合體工作協議(格式自定,滿足磋商文件要求)..........................44

7.附件7技術需求偏離一覽表.....................................................45

8.附件8商務條款偏離一覽表......................................................46

9.附件9重要技術條款偏離表......................................................47

10.附件10擬投入貨物及設備一覽表................................................48

11.附件11招標服務費承諾書......................................................49

12.附件12資格文件...............................................................50

13.附件13關于資格文件聲明的函...................................................51

14.附件14類似項目業績...........................................................52

15.附件15項目負責人及管理技術人員一覽表.........................................53

16.附件16技術方案...............................................................54

17.附件17供應商其它資料.........................................................55

18.附件18中小企業聲明函.........................................................56

19.附件19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57

20.附件20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58

21.附件21政策適用性說明格式....................................................59

22.附件22磋商保證金匯入情況說明................................................60

二、價格文件(格式)................................................................61

23.附件23首次報價一覽表........................................................63

第六章其他文件........................................................................64

24.附件24磋商擔保函格式.........................................................66

25.附件25履約擔保函格式...........................................................68

26.附件26詢問函格式..............................................................70

27.附件27質疑函格式..............................................................71

第七章評標文件........................................................................73

第一章磋商邀請

磋商邀請

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東莞市黃江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以

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東莞市黃江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黃江鎮教育路環境品質提升工程設

it(項目編號:441900-19-202012-1921203-0024)進行國內競爭性磋商,接受合格的國內供應商提

交密封報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概述

采購內容服務期采購預算金額最高限價

服務總工期為40個日歷天(包

東莞市黃江鎮教

含采購人進行圖紙審核、評審

育路環境品質提人民幣966,000.00元人民幣772,800.00元

和審批的時間,不包含施工現

升工程設計

場配合服務的時間)。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商務技術文件(格式)”附

件12的“資格文件”要求的資料);

2、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

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供應商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

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道路與公共交通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

4、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sdf.Ikj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

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

(sdf.Ikj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

間。(以采購代理機構磋商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及

中國政府采購網(sdf.Ikj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

相關證明資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時間、地點及磋商文件售價

1、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0日09:00-12:00;14:30-17:30

(北京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

2、獲取磋商文件地點及聯系方式: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東莞市南城區第一國際百安中心B

座701號,聯系人:陳小姐,電話

3、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0元/套。

4、獲取磋商文件方式:供應商憑以下資料自行到現場領取。

1)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自帶U盤拷貝磋商文件電

子文檔)。

2)領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參加磋商的供應商,請在開標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3)如供應商對磋商文件內的條款有異議的,請于規定時間內磋商截止前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5、供應商注冊登記和建檔入庫的要求:

1)根據廣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關于做好供應商注冊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應商

在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前應通過廣東省政府采購網()進行注冊登記(相關事宜

詳見廣東省政府采購網《關于做好供應商注冊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

2)根據東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供應商建檔入庫的通知》的要求,凡參與

東莞市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通過東莞市政府采購網(sdf.lkj///dggp/)或東莞市

公共資源交易網(sdf.lkj/Z)進行建檔入庫,已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入庫(企業身

份為“政府采購類”)的除外。入庫路徑:1.東莞市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2.東莞市公共資源

交易網-企業信息登記-公共資源交易企業庫。各供應商在入庫過程中遇到問題的,請及時與市公

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入庫信息管理聯系人:楊琳,聯系電話

3)因供應商未及時按上述要求注冊登記和建檔入庫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承擔。

四、磋商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遞交響應文件時間:2021年1月5日9:00~9:30(北京時間)

2、磋商截止及開標時間:2021年1月5日9:30(北京時間)

3、遞交響應文件地點及開標地點:東莞市南城區第一國際百安中心B座701號。

五、有關此次招標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查詢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東莞市南城區第一國際百安中心B座701號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陳小姐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真/p>

E-mail:winlander@163.com

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二月

第二章供應商須知

供應商須知

1.總體說明

1.1.資金來源

財政性資金。

1.2.適用范圍

本招標標的為東莞市黃江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黃江鎮教育路環境品質提升工程設計,詳細要

求見《用戶需求書》。

1.3.關于合格供應商

1.3.1.具有磋商邀請供應商資格要求中所述資質的供應商均為合格的供應商。

1.3.2.供應商必須在采購代理機構領取了磋商文件并登記報名。

1.3.3.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1.3.4.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供應商串通磋商,其磋商無效:

1、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2、不同供應商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4、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磋商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

6、不同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1.3.6.聯合體磋商的供應商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3.6.1.以聯合體形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

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

擔的工作和義務,并將共同聯合體協議連同響應文件一并提交。

1.3.6.2.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

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1.3.6.3.以聯合體進行磋商的,可以由聯合體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證金,以一方名義提交的

磋商保證金的,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

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1.4.關于分支機構投標

1.4.1.分公司或分支機構作為供應商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須由總公司出具授權書,授權書須寫

明授權投標及處理投標相關事宜的權限,總公司只能授權一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參加投標;

由總公司投標的,則不接受該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投標;沒有按上述要求進行投標的將被認

定為投標無效。

1.5.定義及解釋

1.5.1.“采購人/業主單位”系指東莞市黃江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1.5.2.“采購代理機構”系指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

1.5.3.“供應商”系指響應招標、參加磋商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

人。

1.5.4,“甲方”系指采購人。

1.5.5.“乙方”系指成交供應商。

1.5.6.響應文件:是指供應商根據本項目文件要求,編制包含報價、技術和商務等內容的實質性響

應文件。

1.5.7.貨物:供應商按磋商文件規定,向采購人提供的貨物、產品、工具等。

1.5.8.日期:指公歷日。

1.5.9.時間:24小時制北京時間。

1.5.10.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

1.5.11.書面形式:以文字形成書面文件的方式所制作的通知(包括信件、電報、電傳、傳真)。

1.5.12.蓋章:一般情況指蓋供應商的法定公章,除磋商文件特別說明外,使用財務專用章、合同

章、磋商專用章等非公章的蓋章,均作無效蓋章處理。

1.5.13.簽署:一般情況指親筆簽字或使用蓋私章方式,除磋商文件特別說明外,其他方式均作無

效簽署處理。

1.6.合格的貨物和服務

1.6.1.供應商提供的所有貨物和服務,其質量、技術等特征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現行的標準及用戶

需求。

1.6.2.采購人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貨物和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相關后果均由供應商自行

承擔。

1.6.3.供應商應保證本項目下提供的貨物、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不會產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專利

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如果供應商不擁有相應的知識產權,則須在報價中包括合法獲

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并在響應文件中附有相關證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專利權、

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侵權之訴,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供應商承擔。

1.6.4.如采購人擬采購產品屬于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

的通知》(財庫(2019)19號)強制采購清單品目范圍內的(通知附件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

清單中打星號部分產品),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

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并提供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的截圖(查詢的證書編

號與響應文件提供的認證證書編號應一致)。

1.7.采購信息發布媒體

1.7.1.中國政府采購網(sdf.lkj//sdf.Ikjccgp.gov.cn)。

1.7.2.廣東省政府采購網(sdf.lk_j〃gdgpo.gov.cn/)。

1.7.3.東莞市政府采購網(sdf.lkj〃dggp.dg.gov.cn/)。

1.7.4,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網址(sdf.lkj〃sdf.Ikjgdwldzb.com/)。

1.8.踏勘現場

1.8.1.供應商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自理。供應商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時發生的人員傷亡、人身

傷害、財產損失、損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損失和損害;供應商因上述情形受到的損失和損害所

發生的費用自理。

1.8.2.采購人向供應商提供的有關現場資料和數據(如有),僅供供應商在編制響應文件時參考,

采購人不對供應商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1.9.關于定標方式

1.9.1.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

1.10.關于磋商費用

1.10.1.供應商應承擔與參加本次項目有關的所有費用,無論磋商的結果如何,采購人、采購代理機

構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1.11.重要說明

1.11.1.磋商文件中帶“★”號的條款是重要條款,供應商必須響應,否則當作無效磋商處理。

1.12.磋商文件解釋權

1.12.1.如供應商對磋商文件存在異議,磋商文件的最終解釋權歸采購代理機構所有。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組成

(1)磋商邀請

(2)供應商須知

(3)用戶需求書

(4)合同(樣本)

(5)響應文件格式

(6)其他文件

(7)評標文件

2.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2.1.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磋商小組可以對已發出的磋商文

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

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至少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不足5日的,采購人、采購代理

機構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2.2.2.潛在供應商收到上述通知后,應在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加蓋供應商公章)向采購代理

機構確認,否則將視為收悉澄清內容并有責任履行相應的義務。

2.2.3.磋商過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補充文件一旦確認后與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應商有

責任履行相應的義務。

2.3.磋商文件的詢問、質疑與投訴

2.3.1.詢問

231.1.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磋商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或

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

出答復。

2.3.2.質疑、投訴

.供應商對磋商文件有質疑時,應當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紙質質疑書原件,逾期質疑無效。供應商以電話、

傳真或電郵形式提交的質疑屬于無效質疑。

,供應商對招標結果有質疑時,應當在應知道成交結果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

代理機構提交紙質質疑書原件,逾期質疑無效。供應商以電話、傳真或電郵形式提交的質疑

屬于無效質疑。

2.323.質疑內容不得含有虛假、惡意成分。依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質疑者提供的質疑書應

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及相關確鑿的證明材料和注明事實

的確切來源、質疑人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與聯系電話、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提出

質疑時間,質疑書應當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詳見磋商文

件附件質疑函格式)【供應商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

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采購代理機構受理書面質疑書原件之日起,在規定的期

限內做出答復。對于捏造事實、濫用維權擾亂采購秩序的惡意投訴者或舉證不全查無實據被

駁回次數在一年內達三次以上,將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3.24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供應商的有效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

容不涉及商業秘密。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或采

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財政部門提出

投訴。

3.響應文件

3.1.響應文件的編寫

3.1.1.供應商應仔細閱讀磋商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遞交響應文件,并保證所

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以確保其磋商對磋商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否則,將作

為無效標處理。供應商在磋商中提供不真實的材料,無論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將直接導致響

應文件無效,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3.1.2.磋商語言和計量單位

響應文件和來往函件應用中文書寫,供應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術資料和印刷的文獻可以用

其它語言,但相應內容應附有中文翻譯本(經公證處公證),以中文為準,計量單位應使用

國際公制單位。

3.1.3.響應文件須裝訂成冊,不能采用活頁裝訂,否則后果自負。

3.1.4.★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應按磋商文件格式規定蓋章、要求簽署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署,并在響應文件騎縫處加蓋供應商公章。

3.1.5.響應文件副本的所有資料都可以用響應文件的正本復印而成,并應在響應文件封面清楚地注

明“正本”或“副本”。

3.1.6.供應商必須以人民幣報價,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1.7.供應商對磋商文件中多個包組(本條款適用于多個包組的項目)進行磋商的,其響應文件的

編制應按每個包組的要求分別裝訂和封裝。供應商應當對響應文件進行裝訂,對未經裝訂的

響應文件可能發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損,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責任由供應商承擔。

3.2.響應文件的組成

3.2.1.供應商準備的響應文件應包括以下部分:

唱標信封:(為方便唱標,單獨用一個信封包裝)

(1)首次報價一覽表

商務技術文件部分: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法人授權委托書

(4)承諾書

(5)供應商一般情況表

(6)聯合體工作協議(格式自定,滿足磋商文件要求)

(7)技術需求偏離一覽表

(8)商務條款偏離一覽表

(9)重要技術條款偏離表

(10)擬投入貨物及設備一覽表

(11)招標服務費承諾書

(12)資格文件

(13)關于資格文件聲明的函

(14)類似項目業績

(15)項目負責人及管理技術人員一覽表

(16)技術方案

(17)供應商其它資料

(18)中小企業聲明函(若有)

(19)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若有)

(20)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若有)

(21)政策適用性說明(若有)

(22)磋商保證金匯入情況說明

價格文件部分:

(1)報價一覽表

3.2.2.供應商應編制完整的響應文件,并按上述順序編制目錄及注明頁碼。

3.2.3.供應商必須自行承擔因其響應文件的任何錯漏而導致的一切后果。

3.3.磋商的修改和撤回

3.3.1.在磋商截止時間前供應商可以修改和撤回其響應文件,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磋商截止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其響應文件。

4.磋商總則

4.1.磋商響應

4.1.1.響應文件一式①份。正本,份(內裝響應文件正本,份,響應文件電子版」_份,限光盤或

U盤,不留密碼,無病毒,內容應與供應商打印產生的紙質響應文件內容一致,如有不同,

以紙質響應文件為準),副本生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與副本不符,應

以正本為準。同時參與多個包(如有)磋商的,必須按包分開制作響應文件,否則將作無效

響應處理。

4.1.2.★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任何更改(如有)必須由簽署

人簽署,涉及報價的修改,必須在修改處加蓋供應商公章。

4.1.3.所有響應文件應在磋商截止時間前送達投標、開標地點,交予采購代理機構專職負責人,任

何遲于這個時間的投標將被拒絕。

4.1.4.供應商將響應文件、樣品(如有)密封于不透明的信封或包裝,加蓋供應商公章,不符合此

要求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4.1.5.響應文件正本密封包封為1包(內含商務技術文件、價格文件正本L份,響應文件電子文件

L份);

響應文件副本密封包封為1包(內含商務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副本份);

唱標信封密封包封為1包(內含唱標信封1份);

樣品密封包裝(如有)

4.1.6.在響應文件密封袋上均應標明以下內容:

正本/副本/唱標信封/樣品;

收件人名稱: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聯系電話:

并注明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不得開封

4.1.7.采購代理機構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響應文件的損壞、丟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4.1.8.采購代理機構不接受電報、電話、電傳、傳真投標。

4.2.磋商有效期

4.2.1.從磋商截止日起,磋商有效期為90天。在特殊情況下,采購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日滿之前要

求供應商同意延長有效日期,要求與答復均應以書面形式。供應商可以拒絕上述要求而其磋

商保證金不被沒收,同意延期的供應商根據原截止日期應負之權利及責任相應也延至新的截

止日期。

4.3.★磋商保證金

4.3.1.供應商應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磋商保證金,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證金的金額:

采購內容保證金

¥8,000.00元

東莞市黃江鎮教育路環境品質提升工程設計

(人民幣捌仟元整)

4.3.2.供應商應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證金,供應商可采用銀行轉賬、電匯或《政府采購磋商擔保函》

形式繳交,磋商供應商與交款人名稱必須一致,非磋商供應商繳納的磋商保證金無效。

4.3,2.1.磋商保證金以銀行劃賬形式提交,應符合下列規定:

(1)收款單位: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營業部

賬號:769904557010966

(2)供應商必須保證資金以其供應商的名稱(以分公司或子公司匯款無效)在本項目開標截

止前匯入到保證金專用賬戶(以銀行到帳為準),可采用銀行轉帳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

交磋商保證金的將導致廢標。

(3)如項目出現分包情況的,供應商必須按包號分別提交磋商保證金;不能將兩個包或多個包

的保證金匯在一起,否則將會被當作無效標處理。

注:磋商供應商在匯出磋商保證金時,應在備注或用途中注明本此參加項目的項目編號:

441900-19-202012-1921203-0024等填寫完整的收款單位的名稱。供應商如在匯磋商保證

金時匯錯賬號或未按上述要求辦理的作廢標處理。

432.2.采用《政府采購磋商擔保函》提交的,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由金融機構或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函形成提交;

(2)磋商擔保函有效期應與磋商有效期一致;

(3)磋商擔保金額不得少于本項目的磋商保證金;

(4)《政府采購磋商擔保函》必須在開標截止前提交到采購代理機構,以采購代理機構收到《政

府采購磋商擔保函》的簽收時間為準,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證金的將導致廢標。

4.3.3.在遞交響應文件時請將銀行匯款單復印件(加蓋公章,并附上磋商保證金匯入情況說明,

格式詳見“響應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在磋商時單獨遞交給采購代理機構、

4.3.4.如供應商未按上述規定提交磋商保證金,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4.3.5.磋商保證金退回方式;

(1)未成交的供應商磋商保證金將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原匯入的賬戶,

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

(2)成交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自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原匯入的賬戶,因成交

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

4.3.6,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金不予退換:

(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的;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響應文件認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應商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4)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5.磋商、評審與成交

5.1.首次報價

5.1.1.采購代理機構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競爭性磋商,并邀請所有供應商代表參加。

5.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準時參加開標會,在現場遞交響應文

件并簽名報到。供應商未參加開標的,視同認可開標結果。

5.1.3.先由供應商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

封,宣讀供應商名稱、首次報價等主要內容。

5.1.4.宣讀報價后,如屬于讀錯或讀漏的,可重新再讀,如屬供應商即時修改報價或承諾的,一律

拒絕。記錄表由記錄人、唱標人、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關人員簽字確認。

5.2.評審

5.2.1.磋商小組

(1)依法組建磋商小組。磋商小組由三人或三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采購人代表一名,其余的評

標委員均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

(2)磋商小組將只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即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檢查的磋

商進行評價和比較,響應的依據是磋商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其它證據。實質上響應的

磋商應該是與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條款、條件和規格相符。

5.2.2.評審原則

(1)評審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2)確定成交供應商的評標準則是:能夠最大限度滿足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磋

商小組沒有義務必須接受最低報價的磋商。

(3)磋商小組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否決所有磋商。

5.2.3.評標過程的保密性

(1)公開開標后,直至向成交的供應商授予合同時止,凡與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磋商有關的

資料以及授標意見等,均不得向供應商及與評標無關的其他人透露。

(2)在評標過程中,如果供應商試圖在響應文件審查、澄清、比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購人施加

任何影響,其磋商將被拒絕。

5.2.4.響應文件的澄清

(1)除磋商小組主動要求澄清外,從開標后至授予合同期間,任何供應商均不得就與其磋商相關

的任何問題與磋商小組聯系。

(2)為有利評標,磋商小組對于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

計算錯誤的內容,磋商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3)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表簽字。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

質性內容。

5.2.5.響應文件報價出現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規定修正:(1)響應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報價表)

內容與響應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報價表)為準;(2)響應文件的大寫

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

以開標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

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

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磋商無效。對不同文字文本響應文件的解

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5.2.6.評標程序及方法(詳見評標文件)

評標分三個階段進行: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磋商和響應文件詳細評審。

(一)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

磋商小組根據《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表》(附表1)的內容逐條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

1)資格性審查:審查每份響應文件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是否齊全有效。不通過資格性審查

的供應商,不需進行符合性審查。

2)符合性審查:審查每份響應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滿足符合性

審查表所列各項要求之一的,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不進入下一階段磋商。

3)對響應有效性認定意見不一致的,磋商小組按小數服從多數原則表決決定。

(二)磋商

1)磋商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并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

的磋商機會。

2)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

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

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3)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簽名并附身份證明。

4)最終報價:磋商結束后,作出實質性響應的有效供應商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密封提交最終

報價(最終報價時間視磋商進程由磋商小組決定)。

5)拒絕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權利

a)采購人經過法定程序,有權在授標之前任何時候取消本次磋商活動,對受影響的磋商

響應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無義務向受影響的磋商響應人解釋采取這一行動的理由。

b)如果被選定的成交供應商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響應文件的承諾簽訂成交合同,或

經核定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與事實不符,從而影響公平、公正及影響成交合同執行時,采

購人有權取消該供應商的成交資格。采購人將依法重新采購或更改采購形式,對受影響的供

應商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詳細評審

(1)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進行商務、技術和

價格的評審。

(2)評審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價格部分權重分配及評標評審方法詳見評

標文件。磋商小組根據供應商綜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并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第一名、第二名、

第三名。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供應商放棄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資格,可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

選供應商成交。

5.2.7.相關注意事項

(1)評標是招標工作的重要環節,評標工作在磋商小組內獨立進行。磋商小組將遵照評標原則,

公正、平等的對待所有供應商。

(2)在開標、評標期間,供應商不得向評委詢問評標情況,不得進行旨在影響評標結果的活動。

(3)為保證定標的公正性,在評標過程中,評委不得與供應商私下交換意見。在招標工作結束后,

凡與評標過程有接觸的任何人,不得將評標情況擴散出與評標無關的人員。

(4)磋商小組不直接向落標方解釋落標原因,不退回響應文件。

5.3.定標

5.3.1.磋商小組提出評標書面報告和推薦成交意見報采購人確認,采購代理機構根據采購人確認的

結果發出結果公示。

5.3.2.評標結束后,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將在東莞市政府采購網(sdf.lkj//dggp.dg.gov.cn)>

廣東省政府采購網(sdf.lkj//gdgpo.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

(sdf.lkj//sdf.Ikjccgp.gov.cn)、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網址

(sdf.lkj//sdf.Ikjgdwldzb.com/)公示評標結果。

5.3.3.成交供應商應按磋商文件規定向采購人提交相應文件,并在規定時間內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5.4.履約保證金

5.4.1.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后十日內須遞交履約保證金(如提交履約保函的,時間延至合同

簽訂之前),履約保證金擔保金額為成交價的10%,否則采購人可拒簽采購合同,并沒收其

磋商保證金。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超過磋商擔保數額的,還應當由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并依法追究其責任。成交供應商應在匯入履約保證金時在匯款單備注中注明:成交通知書編

號。

5.4.2.履約保證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種形式:

.履約保函應是合法經營的銀行機構出具的銀行保函,非東莞行政區域內銀行出具的履約保

函要附上當地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文件。履約保函的內容,應符合磋商文件、響應文件和

采購合同的要求。履約保函應在采購合同有效期及期滿后28天內繼續有效。

5.4.3.履約保證金退回:成交供應商在依法履行完畢采購合同后,中標(成交)供應商可向采購

人提交退回履約保證金申請,連同驗收報告原件、成交通知書復印件和履約保證金匯款憑證

復印件前往采購人處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退回手續。

5.4.4,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

(1)成交供應商將本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響應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招采購人同意,將成

交項目分包給他人的,采購人可依法沒收其履約保證金。

(2)成交供應商在履行采購合同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條款,損害了采

購人的利益,采購代理機構可依法沒收其履約保證金。

5.5.融資擔保政策

5.5.1.為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作用,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效緩解企業資金短缺壓

力,根據政府采購信用擔保相關政策的精神,本項目歡迎供應商使用融資擔保手段,并由試

點地區的專業擔保機構作為成交供應商向當地金融機構融資授信的承辦機構。

5.5.2.供應商可以自愿選擇是否采取融資擔保的形式為政府采購履約進行融資。

5.6.簽約

5.6.1.成交供應商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5.6.2.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

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5.6.3.成交供應商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送交到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備案。

6.招標服務費

成交供應商須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的招標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國家計委頒布的《招標代理服

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及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15R99號]《國家發展改革

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并下浮20%,以成交通知

書中確定的成交總金額作為收費的計算依據執行:

(1)以成交通知中確定的成交總金額作為收費的計算基數。

(2)招標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3)招標服務費幣種與《成交通知書》的幣種相同。

(4)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必須按規定向采購代理機構直接繳交招標服務費。

服務類型

貨物招標服務招標工程招標

成交金額(萬元)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以上0.01%0.01%0.01%

注: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貨物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1000

萬元,計算招標服務費額如下:

100萬元xl.5%=1.5萬元

(500—100)萬元xl.l%=4.4萬元

(1000—500)萬元x0.8%=4萬元

合計收費=1.5+4.4+4=99(萬元)

第三章用戶需求書

第一部分商務需求書

I.商務用戶需求:

需求名稱需求說明

★資格標準詳見第一章“磋商邀請”中“供應商資格要求”

服務總工期為40個日歷天(包含采購人進行圖紙審核、評審和審批的時間,

★服務期限

不包含施工現場配合服務的時間)。

1、初步設計: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天內提交初步設計文件送審稿,送

審稿評審通過后5個日歷天內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設計文件報批稿(含概

算書),并按要求配合采購人向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初步設計審批手

續;

2、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審批后20個日歷天內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送

★進度要求

審稿,送審稿評審通過后5個日歷天內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圖設計文件報

批稿(含預算書),并按要求配合采購人向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施工

圖設計審查手續;

3、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自辦理好施工圖審查備案手續之日起,至項目

范圍內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合同簽訂后,提交所有施工圖設計文件并通過施工圖審查后,支付至以

經東莞市黃江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定的工程招標控制價作為計費基數(計

費額)的工程實際設計費的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后支付至工程實

★付款方法和條件

際設計費的100%。

注:本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相關付款程序嚴格遵守東莞市(或項

目所在鎮街)政府財政資金支付程序規定。

(1)設計費總額:預算金額為¥966,000.00元(本項目最高限價:¥772,800.00

元),最終結算金額不能超過¥772,800.00元。

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的收費基準價X服

務收費系數計算,最終以經東莞市黃江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定的工程招標

★定價方式控制價為工程設計收費基價的計費額,進行分項加權收費;其中專業調整系

數」—(市政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為(市政工程),附加調整系數分

別為U.(市政工程)。

注:①上述收費計費已包括本工程勘察設計各階段中所需的專家評審勞

務費、專家食宿及交通補貼費、會務費、項目申請書編制費、電子報批所產

生的費用、成交供應商人員的差旅費等,采購人不再另行向成交供應商支付

費用,結算時不作調整。

②采購人可根據實際工程規模的變化而調整上述系數,并最終以東莞

市黃江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定的系數、工程概算、各子項工程概算所占的

比例及工程招標控制價作為結算依據,并以東莞市黃江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

審定的結算價為準。

(2)設計費總額構成

①工程設計基本服務費用:

工程設計費: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的收費

基準價X服務收費系數(0.80)計算。

其中: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設計收費基價X專業系數(1)

X復雜程度調整系數(DX附加調整系數(1」),以經東莞市黃江鎮財政

投資審核中心審定的工程招標控制價為工程設計收費基價的計費額,進行分

項加權收費。

其他費用:本工程勘察設計各階段中所需的專家評審勞務費、專家食宿

及交通補貼費、會務費、項目申請書編制費、電子報批所產生的費用、成交

供應商人員的差旅費等,采購人不再另行向成交供應商支付費用,結算時不

作調整。

采購人可根據實際工程規模的變化而調整上述系數,并最終以東莞市黃

江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定的系數、工程概算、各子項工程概算所占的比例

及工程招標控制價作為結算依據,并以東莞市黃江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定

的結算價為準。

②工程設計其他服務費用:無。

③合同簽訂前成交供應商已完成工作的費用:無。

④特別約定

工程設計基本服務費用包含成交供應商人員赴工地現場的旅差費0元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7天;不含長期駐現場的設計工地代表和現場服務費。

(1)供應商以東莞市黃江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定最高限價的八折進行下

浮率報價。成交后設計服務費用以招標文件定價方式計取,結合成交下浮率

按實結算。

★報價要求

備注:實際結算費用為東莞市黃江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審定的最高限價

的八折再結合成交下浮率計算。

(2)報價包含完成本項目所有工作任務(出具成果文件)所需的一切費用

(含完成項目過程中所需的勞務、資料收集、運輸、評審、咨詢、會務、管

理、保險、稅費、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中不可預見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

般風險等的一切費用),采購人不再另行向成交供應商支付費用,結算時不

作調整。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90個日歷日

合同條款供應商實質響應合同條款

本項目是否需要交納履約保證金:是。

履約保證金

(本項目只接受銀行履約保函。)

現場考察和磋商前答

本項目不舉行現場考察和磋商前答疑會。

疑會

服務地點東莞市黃江鎮(如有變化另行確定)。

n.技術用戶需求:

一、項目概況

教育路全長約1217m,是連接黃江大道與創業路通行的南北通道,承擔南北通行車流量需求的

主要道路。為解決教育路路面劃線不清晰、存有裂縫,交通擁堵嚴重,周邊學校、公園停車需求量

大,停車設施供給不足等問題。現擬對教育路進行改造,項目位于東莞市黃江鎮教育路,北至黃江

大道,東至創業一路。改造內容主要包括道路改造工程、景觀提升工程和建筑提升工程。

道路改造包括局部市政道路縮窄式道路、道路白改黑、道路停車優化等;景觀提升內容為道路

兩側人行道路、周邊退縮空間、綠化景觀提升建設;建筑提升為建筑立面整治、廣告牌提升設計。

教育路環境品質提升工程。項目改造總面積約為74671平方米,其中道路改造提升面積約為45571

平方米,景觀提升設計面積約為10717平方米,建筑設計面積約為18384平方米。

教育路環境品質提升工程項目總投資費用約3579.11萬元,其中建安費約2713.47萬元。

二、總體服務要求

1、根據相關規范編制并完成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初步設計評審等)、施工圖設計、施工現

場配合服務等。工程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改造工程、景觀提升工程和建筑提升工程等。

2、成交供應商需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施工圖等相關資料并協助采購人辦理政府方面的立項、審批、

備案、驗收等手續(含政府相關部門要求的電子報批等)。

三、技術需求明細

1、初步設計階段技術要求

(1)基本要求

①初步設計報告文件的文字說明、圖紙準確清晰,整個文件必須經過嚴格校審,內容、深度要

符合國家的規定。

②在文件編制前,應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弄清與工程設計有關的邊界條件和基本要求,收集

必要的設計基本資料,進行認真分析。

③基本資料:如地震烈度、社會資料、水文資料、氣象資料、地形資料、水文地質資料、施工

條件等達到初步設計階段深度要求所必須的資料,供應商都必須自行調研清楚,并體現在文件中。

④依據的規程、規范及相關文件:針對項目的實際情況,列出應遵循的標準、規程和規范,以

及供應商擁有的可研、試驗成果等相關資料,同時列出開展設計所依據的文件。

⑤成交供應商需配合采購人進行各有關項目報批、項目審查工作,提供用于報批審查的技術資

料,并根據審查意見做出合理的修改補充,直至滿足工程建設需要。

⑥服從采購人的安排,確保工程初步設計的編制進度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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