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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13.020.01

Z04

備案號:59495-2018DB11

北京市地方標準

DB11/T1539—2018

商場、超市碳排放管理規范

Managementspecificationsforcarbondioxideemissionof

departmentstoreandsupermarket

2018-06-15發布2018-08-01實施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

DB11/T1539—2018

商場、超市碳排放管理規范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商場、超市碳排放的總要求、管理機構要求、管理制度要求、碳排放清單編制、碳排

放數據質量的管理和評估以及碳排放報告的編制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商場、超市的碳排放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標注時間的引用文件,僅標注時間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凡是未標注時間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GB/T213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

GB/T384石油產品熱值測定法

GB17167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T22723天然氣能量的測定

GB/T29149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

GB/T32150—2015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

SB/T10427—2007大型商場、超市空調制冷的節能要求

DB11/T1160商場、超市合理用能指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商場departmentstore

在一個建筑內,經營若干大類商品,實行統一管理,分區銷售,滿足顧客對商品多樣化選擇需求的

零售業態。

注:改寫SB/T10427—2007,定義3.1。

3.2

超市supermarket

在一個建筑內,以開架售貨、集中收款,顧客自選的方式,滿足消費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業態。

3.3

碳排放carbondioxideemission

在特定時間段內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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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碳排放源carbondioxidesource

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碳的物理單元或過程。

3.5

直接排放directemission

商場、超市所擁有或控制的碳排放源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6

間接排放indirectgreenhousegasemission

商場、超市外購電力、熱力、冷量消耗而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7

排放設施emissionfacility

商場、超市擁有或控制的排放二氧化碳的裝置和設施,包括固定設施和移動設施。

3.8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單位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系數。

注:改寫GB/T32150—2015,定義3.13。

3.9

活動數據activitydata

導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產或消費活動量的表征值,如各種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凈購入電量、凈購入

冷量、熱量等。

注:改寫GB/T32150—2015,定義3.12。

3.10

碳排放清單emissioninventory

二氧化碳排放源及排放數據清單。

3.11

碳排放報告greenhousegasreport

用來報告有關商場、超市碳排放信息的專門文件。

3.12

基準年baseyear

用來將不同時期的二氧化碳排放相關信息進行參照比較的特定歷史時段。

3.13

核查verification

根據約定的核查準則對二氧化碳排放報告進行系統的、獨立的評價,并形成文件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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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總要求

4.1商場、超市碳排放管理工作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要求。

4.2商場、超市應持續有效開展碳排放管理工作。

4.3商場、超市應對商場、超市碳排放量化工作進行統一的安排和計劃。

4.4商場、超市管理者應組織實施相關碳排放管理制度,并進行培訓和宣傳。

4.5商場、超市碳排放管理工作內容包括:

a)明確碳排放管理機構、管理職責及人員具備的能力;

b)制定明確的碳排放管理方針,設置科學、合理的碳排放控制目標;

c)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開展碳排放管理活動;

d)編制碳排放清單,清單信息完整、透明、客觀和準確;

e)進行碳排放核算與報告,并開展外部核查。

4.6碳排放管理工作程序依次為:

a)明確碳排放管理機構;

b)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

c)開展碳排放管理活動;

d)編制碳排放清單;

e)編制碳排放報告。

5管理機構要求

5.1商場、超市法人單位應明確碳排放管理機構和執行機構,機構崗位設置和人員任命結果應文件化。

5.2碳排放管理機構管理職責包括:

a)確定碳排放管理執行機構崗位設置和人員安排,明確相應職責和權限;

b)批準確立商場、超市碳排放目標;

c)批準發布商場、超市碳排放管理制度;

d)提供碳排放管理方案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所需的資源。

5.3碳排放執行機構管理職責包括:

a)制定商場、超市低碳發展規劃;

b)制定商場、超市碳排放管理制度;

c)制定商場、超市碳排放控制目標;

d)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碳排放管理活動,確保碳排放目標的實現;

e)組織開展低碳宣傳和培訓,提升全員碳排放管理意識和業務能力;

f)收集內部和外部關于碳排放管理持續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持續改進。

5.4碳排放管理機構人員應具備基于相應教育、培訓、技能或經驗所要求的能力,可有效實施碳排放

管理活動并實現持續改進。

5.5碳排放管理機構人員應充分了解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內容和程序以及自身活動對碳排放核算、報告、

控制等產生的實際或潛在的影響,包括對實現碳排放目標和指標的貢獻,以及偏離規定程序的潛在后果。

6管理制度要求

6.1一般規定

6.1.1碳排放管理制度應內容清晰、程序明確、相互協調、便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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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商場、超市應對所有制度的制定、批準、發布、修訂與廢止作出明確規定。

6.1.3商場、超市應在規定時間間隔內評審碳排放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6.1.4碳排放管理制度應文件化并有效執行。

6.2碳排放計量與統計

商場、超市應制定與碳排放核算相關的能源計量與統計制度,制度內容包括:

a)計量與統計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b)計量器具配置、維護、檢定或校準等要求,應符合GB17167、GB/T29149的規定;

c)數據統計原則、內容和方法;

d)統計記錄、臺賬存檔管理要求,應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和完整,并有可溯源的原始記錄。

6.3碳排放核算與報告

6.3.1商場、超市應建立碳排放核算和報告制度,制度內容包括:

a)核算和報告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b)核算和報告應遵守的相關技術標準要求;

c)數據質量控制要求,包括對活動數據、排放因子等的收集、記錄、傳遞、匯總和報告的要求;

d)活動數據、排放因子等有關的監測設備的使用、維護和校準要求;

e)數據缺失、邊界變化以及方法變更等的應對措施。

6.3.2商場、超市應按制度要求定期開展碳排放核算與報告,編制碳排放清單和碳排放報告。

6.4碳排放目標

6.4.1商場、超市應結合發展規劃和碳排放特點,制定碳排放年度目標和規劃目標,目標設置原則如

下:

a)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相關管理要求;

b)年度目標應包含碳排放控制具體量化指標,如碳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碳排放強度控制指標,應

與規劃目標保持一致,科學、合理并可實現;

c)規劃目標可分為近期、中期和遠期,近期宜以1~2年為期,中期宜以3~5年為期,遠期宜以

6~10年為期;

6.4.2碳排放目標設置后應文件化,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確保目標能夠實現。

6.5碳排放管控措施

6.5.1碳排放分析

商場超市應對碳排放報告相關活動數據進行分析,挖掘節能減碳潛力,確定合理、科學的減少二氧

碳排放措施。碳排放分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a)年碳排放量的逐年數據對比分析;

b)分析各碳排放源排放量所占的比例是否合理;

c)針對排放比例大的碳排放源進一步分析,分析各用能系統碳排放量及能耗比例,分析各用能系

統能耗合理性;

d)針對不合理用能及碳排放環節,通過現場檢查、測試、記錄分析等手段查找不合理用能的原因,

并尋找解決措施;

e)節能減碳措施應全面考慮管理、技術改造、用能行為等方面。

6.5.2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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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碳排放分析結果確定合理有效的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完善節能低碳管理體制;

b)對員工進行節能減碳宣傳和培訓;

c)節能減碳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d)根據DB11/T1160要求優化用能系統節能運行;

e)采用再生能源、節能改造、能源系統優化運行等技術措施。

6.6信息交流與管理

6.6.1信息交流

商場、超市宜建立關于碳排放管理活動的內、外部溝通機制,開展與碳排放管理活動有關的信息交

流,獲取碳排放管理活動的改進建議和意見。

6.6.2信息管理

6.6.2.1商場、超市應制定碳排放信息管理制度,內容包括:

a)碳排放信息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b)碳排放信息管理程序,管理程序應滿足:

1)確保與碳排放清單、碳排放報告的用途相符;

2)提供常規、配套的檢查以確保碳排放信息的準確性與完整性;

3)識別并處理誤差與遺漏;

4)將有關碳排放信息的記錄,包括信息管理活動形成文件并存檔。

c)碳排放信息管理人員的培訓計劃與實施;

d)碳排放管理邊界確定、排放源識別和評審;

e)碳排放量化包括的活動數據、排放因子的確定和評審;

f)碳排放量化涉及的計量設備的使用、維護及檢定或校準。

6.6.2.2商場、超市應建立并保持有效的碳排放信息收集系統,定期進行信息準確性檢查,以及信息

內部審核與技術評審。

6.6.2.3商場、超市應定期評審信息管理過程的改進機會并持續改進。

6.7文件和記錄

6.7.1商場、超市應制定碳排放管理相關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內容包括:

a)文件和記錄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

b)文件和記錄管理的方式、方法;

c)文件提交的程序和方式。

6.7.2商場、超市應保存和維持用于碳排放管理的相關證明文件和記錄,以便進行核查。

6.8宣傳與培訓

6.8.1商場、超市應制定碳排放管理相關的宣傳與培訓制度,內容包括:

a)宣傳與培訓管理人員的職責;

b)宣傳與培訓的對象;

c)宣傳與培訓的內容、方法和形式;

d)宣傳與培訓的效果要求、考核方式。

6.8.2商場、超市應根據管理需求,進行與碳排放有關的宣傳和培訓,并保存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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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539—2018

7碳排放清單編制

7.1基本原則

7.1.1相關性

選擇符合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工作要求的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數據與方法。

7.1.2完整性

碳排放清單中應包括量化邊界內全部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直接排放,電力、熱力、冷熱量消耗產生

的間接碳排放。

7.1.3一致性

碳排放清單應能夠對有關碳排放信息進行有意義的比較,明確記錄數據、邊界、方法等在不同時間

點的變化,采取的量化方法、計算因子要保持縱向和橫向的一致性。

7.1.4準確性

碳排放清單編制過程中,應盡可能減少估算猜測,根據實際情況做合理判斷和記錄,二氧化碳排放

核算應盡可能減少誤差和不確定性。

7.1.5透明性

碳排放主體應以透明的方式獲得、記錄、分析碳排放相關數據,包括活動數據、排放因子數據等,

從而確保核查人員和主管機構能夠復原碳排放的計算。

7.2碳排放量核算

7.2.1確定碳排放量化邊界

7.2.1.1組織邊界確定

以法人單位確定北京市行政轄區內所有與商場、超市運營有關的場所為碳排放組織邊界。

7.2.1.2運營邊界確定

商場、超市應對運營邊界進行文件規定,確定運營邊界包括:識別與組織邊界運營有關的碳排放源、

并按范疇進行分類,將排放源分為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

直接排放:邊界內固定設施(如鍋爐、灶具等)消耗化石燃料燃燒導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間接排放:邊界內固定設施消耗的外購電力所隱含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外購空調冷

量、熱量、熱力所隱含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獨立核算。

7.2.2基準年設定

7.2.2.1為參照比較不同時期的碳排放信息,體現碳排放控制措施,商場、超市應規定碳排放量化的

基準年,編制基準年碳排放清單。

7.2.2.2基準年的設定原則如下:

a)選擇具有代表性且可供查證完整資料的年份作為基準年,可以基于一個典型年的數據,或多年

平均值。如果不能得到足夠的關于碳排放的歷史信息,可將編制第一份碳排放清單的時間規定

為基準年;

b)碳排放清單中應對基準年的選擇作出說明;

c)商場、超市可對基準年進行變更,但應對其中的任何改變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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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3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商場、超市應重新編制基準年碳排放清單:

a)碳排放量化邊界發生變化;

b)碳排放源的所有權或控制權發生轉移;

c)碳排放量化方法變更,從而使已量化的碳排放量產生重大變化。

7.2.3識別碳排放源

商場、超市應全面、準確識別直接碳排放源和間接碳排放源。對外購電力、熱力、冷量、熱量等供

應商應有書面文件,當商場、超市運營邊界發生變化,應對排放源識別相關文件進行完善和更新,排放

源識別和設備設施清單格式參見附錄A。

7.2.4選擇核算方法

商場、超市應選擇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工作采用的相關標準或指南等文件規定的核算方法進行碳排

放量核算。

如果采用其他核算方法或對核算方法改變,應在碳排放清單中加以說明,并解釋變化原因。

7.2.5收集活動數據

商場、超市應收集和記錄與排放源有關的活動數據,原則如下:

a)活動數據的來源分為連續計量數據(如電表、燃氣表數據)、間歇計量數據(如采購量數據)

和估算值三種,數據質量逐次遞減,應優選質量較高的數據;

b)化石燃料消耗量可根據能源消耗抄表統計臺賬或報表獲得,也可根據購買結算憑證獲取;

c)電力、熱力購入量可通過電表和熱計量表統計獲得,也可根據電力、熱力供應部門結算憑證獲

取;

d)化石燃料低位發熱量宜優先采用實測值,具備條件的商場、超市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

檢測,也可采用與相關方結算憑證中提供的檢測值。如選擇實測,化石燃料低位發熱量檢測應

遵循GB/T213、GB/T384、GB/T22723等相關標準要求。如不具備實測條件,應與北京市碳

排放權交易工作采用的相關標準或指南等文件規定的數據保持一致。活動數據收集格式參見附

錄A。

7.2.6確定排放因子

排放因子宜優先采用實測值,具備條件的商場、超市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檢測。如不具備

實測條件,則應與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工作采用的相關標準或指南等文件規定的缺省值保持一致,商場、

超市外購冷量、熱量排放因子依據供冷單位數據計算,并附有相關計算依據。

7.2.7核算碳排放量

商場、超市應根據所選擇的核算方法對量化邊界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進行計算,商場、超市碳排放

總量為運營邊界內直接二氧化碳排放和間接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法人單位二氧化碳排放量為組織邊界

內所有店面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總和。

7.2.8不確定性分析

商場超市應對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的不確定性進行分析,包括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數據不確定性。

7.3碳排放清單

商場、超市二氧化碳排放量化后,應將下列內容文件化形成排放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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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539—2018

a)法人單位信息;

b)組織邊界內所有商場、超市基本信息;

c)運營邊界信息;

d)碳排放源識別信息;

e)化石燃料活動數據及數據來源;

f)購入電力、熱力、冷量活動數據及數據來源;

g)化石燃料排放因子數據及來源;

h)電力、熱力、冷量排放因子數據及來源;

i)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

j)二氧化碳間接排放信息;

1)外購電力二氧化碳間接排放量;

2)外購熱力二氧化碳間接排放量;

3)外購冷量二氧化碳間接排放量。

k)二氧化碳排放總量。

8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和評估

8.1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

商場、超市宜定期對碳排放數據進行質量檢查和校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活動數據收集、上報、處理是否符合管理程序;

b)活動數據的獲得方法;

c)計算過程及計算軟件;

d)表格處理過程。

8.2碳排放數據質量評估

商場、超市宜對已完成的數據質量進行評估,確保數據的收集、輸入和處理符合管理程序;活動數

據統計完整、正確且經過交叉核對;排放因子選取合理、轉換過程正確及時效性。

8.3商場、超市應識別和處理碳排放管理實際或潛在的不符合,包括:

a)評審實際或潛在不符合;

b)分析確定不符合的原因;

c)評估采取措施的需求,確保不符合不重復發生或不會發生;

d)制定和實施所需適宜的措施;

e)保留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記錄;

f)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9碳排放報告編制

9.1報告要求

9.1.1商場、超市應以自然年為單位開展碳排放量化活動,并組織編寫年度碳排放報告,以便核查碳

排放清單、參與碳排放管理,或者向內、外部用戶提供信息,碳排放報告應具有完整性、一致性、準確

性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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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539—2018

9.1.2商場、超市應每年委托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第三方核查機構,對碳排放報告進行外部核

查,用以對碳排放報告進行公正與客觀地評審。

9.2報告內容

9.2.1商場、超市應闡述碳排放清單,并報告以下內容:

a)碳排放主體描述和介紹,包括報告年度、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填報負責人等內容;

b)碳排放組織邊界和運營邊界;

c)碳排放管理現狀,包括組織機構、管理制度、計量統計、配額履約等內容;

d)碳排放量化邊界和碳排放源,以及重點排放設備信息,包括設備名稱、型號、物理位置、測量

設備等內容;

e)二氧化碳管理目標和管控措施;

f)碳排放量核算方法、活動數據及來源、排放因子及來源說明;

g)碳排放量計算過程及結果,包括化石燃料燃燒碳排放、電力消耗碳排放、熱力消耗碳排放、冷

量消耗碳排放、碳排放總量;

h)新增店面和排放設施情況,描述本報告年度與上一年度或基準年相比新增店面和排放設施信

息,包括新增店面的位置、規模信息,新增設施名稱、型號、數量、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數據

及來源、二氧化碳排放量數據;

i)退出店面和排放設施情況,描述本報告年度與上一年度或基準年相比退出店面信息,退出排放

設備信息;

j)碳排放控制措施,包括報告年度和未來計劃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碳排放控制措施的實施計劃

和保障方案;

k)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9.2.2商場、超市碳排放報告模板參見附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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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

(資料性附錄)

碳排放量化用表格

表A.1~表A.9給出了碳排放量化常用表格。

表A.1排放源識別表

范疇類別排放源對應主要設施

天然氣

直接排放源固定設施燃燒無煙煤

……

電力

間接排放源外購熱力

冷量

表A.2重要排放設施清單

類別設備名稱主要參數數量

直接排放

間接排放

表A.3連鎖商場、超市信息清單

序號地址營業面積(m2)能源形式備注

表A.4計量儀表清單

儀表名稱精度編號校準信息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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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5活動數據統計表—電量

計費起止日期耗電量

序號月份依據文件備注

起--止(kWh)

表A.6活動數據統計表—天然氣

計費起止日期天然氣

序號月份依據文件備注

起--止用量(m3)

表A.7活動數據統計表—冷(熱)量

計費起止日期

序號月份冷量(熱量)(GJ)依據文件備注

起--止

表A.8活動數據統計表—液化石油氣

序號購買日期購買數量/瓶單瓶重量(kg)總購買量(kg)依據文件備注

表A.9碳排放匯總表

范疇排放源消耗數量單位排放因子二氧化碳排放量

直接排放

間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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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

(資料性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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