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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名稱年產晶圓252萬片、影像傳感器960萬顆及各類IC產品12億顆改擴建項目項目代碼2307-320214-89-02-504705建設單位聯系人桑建華聯系方式189****320建設地點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珠江路45號地理坐標(120度22分16.181秒,31度31分7.579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3973集成電路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三十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39,80、電子器件制造397建設性質□新建(遷建)⑦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⑦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新吳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錫新行審投備〔2024〕547號總投資(萬元)20000環保投資(萬環保投資占比(%)0.75施工工期3個月是否開工建設□是:30000m2(現有廠房內)專項評價設置情況1)企業排放廢氣含有氰化物、甲醛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故設置大氣專項2)企業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故設置風險專項規劃情況《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發建設規劃(2022—2035年)》(報批稿)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環評名稱:《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發建設規劃(2022—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機關: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審查文件:《省生態環境廳關于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發建設規劃(2022—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審查文號:蘇環審[2024]9號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與規劃相符性(1)規劃范圍、規劃分區高新區規劃范圍西至京杭運河、滬寧鐵路、滬寧高速公路,北至旺莊路、春豐路,東至伯瀆港、梅育路,南至鴻山路、新十西路、錦鴻路、鴻八路,規劃面積55平方公高新區分為A、B、C三區。其中,A區規劃范圍西至京杭運河、滬寧鐵路,北至旺莊路、春豐路,東至滬寧高速公路,南至312國道,面積33平方公里。B區規劃范圍西至滬寧高速公路,東至伯瀆港、梅育路,南至錫東大道,面積12.5平方公里。C區規劃范圍西至錫東大道、滬寧高速公路,北至伯瀆港,東至鴻山路、新十西路、南至錦鴻路、鴻八路,面積9.5平方公里。本項目位于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珠江路45號,屬于高新A區。(2)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突出科技創新,打造產業雄厚的經濟優勢,突出多重戰略、打造協同發展的區位優勢,突出雙向開放、打造互通有無的市場優勢,突出治理改革、打造文明首善的文化優勢,突出改革創新、打造有利營商的制度優勢,緊緊圍繞“建設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發展要求,將高新區建設成全國領先的科技創新示范區、長三角一流的開放型經濟先行區、無錫市高水平發展的改革創新標桿區。特色現代產業體系和科技創新體系持續鞏固提升,現代化經濟體系更趨完善,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區域競爭力和綜合功能顯著增強。生態環境穩中向好,綠色經濟體系基本構建,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逐漸完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形成,對全市、全區發展的支撐度和貢獻度顯著提升,高質量發展“全能冠軍”的優勢更加明顯,打造國內領先、世界一流的高科技產業園(3)用地布局規劃規劃形成“一心三廊三片”的總體空間結構。“一心”為運河復合中心,定位區域服務中心。通過沿長江路上的軌道交通4號線串聯,相互之間快速便捷聯系,同時通過塑造香涇浜公園帶,與臨空中心、太科園中心之間形成連續的公共開放空間系統。做到功能的分工協作、交通的快速聯系、公共空間的相互連通。“三廊”為運河創新活力廊道、新華路綜合服務廊道、伯瀆港風景人文廊道。運河創新活力廊道是東西向對接滬寧、銜接區域的核心廊道,定位上以承繼大運河人文歷史、塑造公共開放空間、發展科技創新等功能為主。新華路綜合服務廊道是南北向銜接無錫市太湖新城與錫東新城的重點廊道,定位上以發展企業總部、城市中心功能為主。伯瀆港風景人文廊道是無錫市重要的人文廊道之一,是吳文化的典型代表,未來應成為吳文化體驗地,以及理想人居生活的重要載體,定位上以發展居住生活、休閑體驗、風景旅游功能為主。“三片”為新一代信息產創活力片區、高端裝備產創活力片區和生命健康產創活力片區。根據空間和功能,將高新區A、B、C三區分別分為三大產創活力片區。A區新一代信息產創活力片區依托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及傳統制造業集聚的產業優勢,以發展集成電路、汽車零部件、生物醫藥、智能裝備為主;B區高端裝備產創活力片區以現有優勢產業為良好基礎,發展智能裝備、汽車零部件產業,打造智能裝備產業支柱;C區生命健康產創活力片區以跨國醫藥企業集群為優勢,凝聚全球智慧,發展生物醫藥、智能裝備、高端商貿為主,打造生命科學生態圈。根據《無錫新區高新區A區控制性詳細規劃A北-高浪渡管理單元動態更新》(見附圖4),本項目所在地塊用途為工業用地,具備污染集中控制條件,符合當地區域發展規劃。(4)高新區產業定位全面對標國家產業發展導向,充分結合新吳區規劃產業體系,高新區規劃形成“4+2”現代產業體系,重點打造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智能裝備、汽車零部件為核心的四大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高端軟件及數字創意、高端商貿兩大現代服務業。規劃圍繞“4+2”現代產業體系,統籌區域產業要素資源,加強產業集群分工協同,共同構建互動、融合發展的產業布局。高新A區:依托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及傳統制造業集聚的產業優勢,以發展集成電路、汽車零部件、生物醫藥、智能裝備為主,打造完善的制造業創新體系,推動傳統產業智能化發展,為產業升級賦能,成為支撐制造強國建設的高質量載體。高新B區:以現有優勢產業為良好基礎,發展智能裝備、汽車零部件產業,打造智能裝備產業支柱。高新C區:以跨國醫藥企業集群為優勢,凝聚全球智慧,發展生物醫藥、智能裝備、現代服務業為主,打造生命科學生態圈。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不屬于高新區產業發展負面清單內項目,符合無錫高新A區的產業定位。(5)基礎設施規劃及運行情況①供水規劃高新區規劃主要依托于錫東水廠供水,取水水源為太湖。錫東水廠規劃供水能力90萬m3/d,現狀供水能力60萬m3/d。目前地塊周圍供水管道已經鋪設完畢,滿足供水要求。②供電規劃新建500kV無錫南變、2座220kV變電站和3座110kV變電站,增強電網服務保障能力,構建結構完善、技術領先、高效互動、靈活可靠的現代化智能電網。目前地塊周圍電纜管道已經鋪設完畢,滿足供電要求。③供熱高新區規劃實行集中供熱,規劃及現狀公共熱源主要為友聯熱電(高新區內)及藍天燃機(高新區外),區域內熱網聯網聯供,提升熱網供應保障能力。友聯熱電:維持2臺100t/h次高溫次高壓循環流化床鍋爐、2臺150t/h高溫次高壓循環流化床鍋爐、2臺15MW抽凝式汽輪發電機組、1臺24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及1臺12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現狀不變,額定供熱能力400t/h,最大供熱能力430t/h。藍天燃機:現狀擁有2臺200MW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機組,規劃1臺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進行抽改背,2套機組額定供熱能力提高至290t/h,機組最大供熱能力提高至340t/h,配套建設1臺75t/h燃氣應急鍋爐,全廠最大供熱415t/h。本項目使用的蒸汽由協聯熱電廠提供,管網已敷設到位。④供氣高新區的天然氣主要有兩大氣源:一是中石油天然氣有限公司的“西氣”,通過錫東門站從東側給無錫供應天然氣;另一是江蘇省天然氣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川氣”,通過江陰青陽門站從北側給無錫高壓管網,經碩放調壓站、新區調壓站等調壓設施調壓后供應高新區用氣。天然氣輸配系統主要由門站、LNG儲配站、高壓輸氣管道、高中壓調壓站、中壓管網、用戶調壓設施、低壓管網和用戶等組成。近期規劃擬從市區西北側中石油西氣東輸線與如東LNG輸氣線交匯的芙蓉分輸站開口接氣,建設玉祁門站,作為無錫西氣第二氣源,進氣壓力為6.3Mpa;遠期規劃擬從川氣東送金武支線安圩分輸站開口接氣,建設胡埭門站,作為無錫川氣第二氣源,進氣壓力為6.3Mpa。屆時可通過無錫高壓管網向新吳區供氣。近期規劃新建高壓管道7.3千米,其中上游管線遷改5.5千米,特殊用戶專線1.8千米。遠期規劃新建高壓管道28.6千米,上游氣源引入管1.0千米,高壓外環輸氣干線7.3千米,高壓二環5.2千米,特殊用戶專線15.1千米。本項目使用的天然氣由燃氣管道輸送。⑤污水集中處理規劃高新區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體制,污水分片區集中收集處理排放。高新區設置3座污水處理廠,分別為新城水處理廠、新城水處理二廠(工業污水廠)、梅村水處理廠,已建成處理總規模為43萬m3/d,規劃處理規模為48萬m3/d。新城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北至太湖大道,北至太湖大道,南至碩放機場(含華友工業園),西至京杭運河,東至滬寧高速(除南站片區和旺莊路片區蘆村污水處理廠收水范圍),包括高新產業A區全部范圍,總服務面積共計65平方公里;現狀規模為17萬m3/d,規劃處理規模為17萬m3/d。新城水處理二廠(工業水處理廠)服務范圍:設置專管收集新城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內的海力士、華虹、華潤等大型工業企業廢水;現狀規模為5萬m3/d,規劃處理規模為10萬m3/d。本項目位于高新區A區,均屬于新城水處理廠一廠、二廠服務范圍內,可將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分別接管至新城水處理廠一廠和新城水處理廠二廠。2、與規劃環評相符性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發建設規劃(2022—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蘇環審[2024]9號相符性表1-1建設項目與規劃環評審查意見對照表規劃環評審查要求建設項目情況相符性(一)《規劃》應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以生態保護和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目標,做好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協調銜接,進一步優化《規劃》布局、產業結構和發展規模,降低區域環境風險,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本項目符合《規劃》中高新A區產業定位同時根據本報告表1-2分析,本項目不屬于國家和地方政策明令禁止、限制或淘汰的項目,也不屬于因產能過剩宏觀調控的項目;本項目環境風險可接受,污染物排放量相符(二)嚴格空間管控,優化空間布局。高新區內綠地及水域在規劃期內禁止開發利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現有環境問題整改措施,加快推進正大萬物城、旺莊南片部分區域鄰近居民區企業退出進程,諾翔新材料、復恩特生物、益明光電等7家企業于2025年底前關閉退出,減緩區內工居混雜矛盾。強化工業企業退出和產業升級過程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修復。嚴格落實企業衛生防護距離要求,企業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規劃布局敏感目標。加強工業區與居住區生活空間的根據土地利用規劃圖(見附圖),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工礦用地”,符合所在地塊的土地利用規劃要求,本項目位于江蘇省無錫新吳區珠江路45號,項目50米衛生防護范圍內無敏感目標。相符防護,推進區內空間隔離帶建設,確保高新區產業布局與生態環境保護、人居環境安全相協調。相符相符符合(三)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實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落實國家和江蘇省關于大氣、水、土壤、噪聲污染防治、區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業園區(集中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關要求,建立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體系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雙管控”。2025年,高新區環境空氣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應達到25微克/立方米;納污水體周涇浜、梅花港應穩定達到Ⅳ類水質標準,京杭運河(江南運河)穩定達到III類水質標準。本項目大氣污染物在新吳區范圍內平衡,新增廢水污染物在新吳區范圍內平衡,滿足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關要求。(四)加強源頭治理,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附件2),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嚴格限制與主導產業不相關且排污負荷大的項目入區,執行最嚴格的廢水、廢氣排放控制要求。強化企業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設施建設,落實精細化管控要求,有效防治集成電路、智能裝備等產業的酸霧、異味污染。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以及單位產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應達到同行業國際先進水平。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動重點行業依法實施強制性審核,引導其他行業自覺自愿開展審核,不斷提高現有企業清潔生產和污染治理水平。根據國家和地方碳減排、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徑要求,推進高新區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等規劃內容,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目標。經后文分析,本項目不屬于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內禁止準入類項目,本項目廢氣治理采用可行技術,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全廠削減酸霧、廢水排放,全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一起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空調系統和純水加熱系統排水回用于生活用水。單位產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資源利用效率可達到同行業國際先進水平。(五)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能。加強對區內污水、雨水管網敷設情況的排查,完善區域雨污水管網建設。加快新城水處理二廠擴建工程和梅村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確保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開展區內入河排污口排查及規范化整治,建立名錄,強化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加強高新區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應依法依規收集處理處置,做到“就地分類收集、就近轉移處置”。針對區內科創平臺、研發基地等小微企業繼續推廣危廢“智能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全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一起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空調系統和純水加熱系統排水回用于生活用水。桶”,提升園區危廢監管智能化水平。(六)建立健全環境監測監控體系。開展包括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環境要素的長期跟蹤監測與管理:結合區域跟蹤監測情況,動態調整高新區開發建設規模和時序進度,優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區域環境質量不惡化。對于企業關閉、搬遷遺留的污染地塊應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治理與修復工作。嚴格落實環境質量監測要求,建立高新區土壤和地下水隱患排查制度并納入監控預警體系。探索開展新污染物環境本底調查監測,依法公開新污染物信息。指導區內企業規范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聯網,推進區內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自動監測全覆蓋;暫不具備安裝在線監測設備條件的企業,應做好委托監測工作。積極推進氟化物污染物排放及水環境質量的監測監控,區內重點涉氟企業雨水、污水排放口應安裝氟化物自動監控系統并聯網本項目建成后將結合項目的特點對項目的污染源進行例行監測,主要對排放口、廠界定期監測,確保本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土壤和地下水等指標滿足限值要求。按要求設置在線監測設備并聯網,擬增設氟化物自動監控系統并聯網。符合(七)健全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環境應急能力。進一步完善高新區突發水污染事件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確保“小事故不出廠區、大事故不出園區”。加強環境應急基礎設施建設,配備充足的應急裝備物資,提高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完善環境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提升應急實戰水平。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建立隱患清單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區域環境安全。重點關注并督促指導涉重金屬企業構筑“風險單元-管網、應急池-廠界”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防涉重金屬突發水污染事件。本項目建成后將落實環境風險防范等有關要求,并完善修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與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與高新區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機制相聯動,建立健全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本項目含重金屬廢水作為危廢處置,按要求做好三級防控,構筑“風險單元-管網、應急池-廠界”環境風險防控體系。符合(八)高新區應設立專門的環保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的專職環境管理人員,統一對高新區進行環境監督管理,落實環境監測環境管理等工作要求。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規劃》修編時應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本項目不涉及。/經以上分析,本項目符合《省生態環境廳關于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發建設規劃(2022—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中的相關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與產業政策的相符性表1-2本項目與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序號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項目所用設備及工藝均屬于文件中的鼓勵類:“集成電路設計,線寬28納米及以下大規模數字集成電路制造,0.11微米及以下模擬、數模集成電路制造,掩膜版制造,MEMS和化合物半導體集成電路制造及BGA、PGA、CSP、MCM、LGA、SIP、FC、WLP等先進封裝與測試”,不屬于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符合該文件的要求符合2《產業發展與轉移指導目錄(2018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6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不屬于該文件中江蘇省“引導逐步調整退出的產業”和“引導不再承接的產業”符合3《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屬于文件中的鼓勵類“二十八、信息產業:4.集成電路:(含)的邏輯電路、存儲器生產,線寬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藝集成電路生產(含掩模版、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產),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電路生產,和球(PGA)、芯片規模封裝(CSP)、多芯片封裝(MCM)、柵格陣列封裝(LGA)、系統級封(WLP)、傳感器封裝(MEMS)、2.5D、3D等一種或多種技術集成的先進封裝與測試,集成電路裝備及關鍵零部件制造”,符合該文件要求符合4《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不屬于《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禁止準入事項,符合該文件的要求符合5《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C3973集成電路制造,不屬于其中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符合該文件要求。符合2、相關環保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3本項目與相關環保政策相符性分析相關環保法規條款對照分析相符《無錫市水環境保護第十四條實行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等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本項目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項目建成后將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排放水符合條例》(202127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第十八條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排放水污染物。污染物。本項目雨污分流,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全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一起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空調系統和純水加熱系統排水回用于生活用水。屬于間接排放,本項目已設置符合要求的采樣口、標識牌。第二十條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在廠界內和廠界外分別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并設置符合要求的采樣口、標識牌。符合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雨水排放口等雨水設施排放污水。符合第二十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應當實行集中處理。按照規定需要對產生的污水進行預處理的,排污單位應當進行預處理,達到規定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網。符合《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2020年11月27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第二十三條禁止工業企業、賓館、餐飲、洗滌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人使用各類含磷洗滌用品。本項目不涉及含磷洗滌用品的使用,項目位于無錫市新吳區珠江路45號。本項目技改后,全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一起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空調系統和純水加熱系統排水回用于生活用水。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不屬于化工行業,不涉及電鍍工藝,廠區實行雨污分流,并將按照有關規定標識雨水管、污水管的走向,在雨水、污水排放口或者接管口設置標識牌,因此本項目符合《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符合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等要求,合理規劃工業布局,引導現有工業企業入駐工業集聚區,減少工業廢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排放重點水污染物的工業項目原則上進入符合相關規劃的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工業集聚區。逐步減少在工業集聚區以外直接排放工業廢水的工業企業,并將有關工作情況納入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范圍。符合第二十六條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符合預處理,符合國家、省有關標準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接納要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尾水,可以采取生態凈化等方式處理后排放。實行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對不符合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要求的工業廢水,限期退出城鎮污水管網。符合符合符合第二十九條排放工業廢水的工業企業應當逐步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化工、電鍍等企業應當將初期雨水收集處理,不得直接排放。實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工業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標識雨水管、清下水管、污水管的走向,在雨水、污水排放口或者接管口設置標識牌。第三十條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規定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具體范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1824日通過)第四十三條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221號),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全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CIS切割、研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一起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空調系統和純水加熱系統排水回用于生活用水。生產廢水中涉及磷、氮污(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染物,全廠新增氨氮、總氮年排放總量、削減總磷年排放總量,根據無錫高新區(新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的《關于認定敦南科技(無錫)有限公司年產晶圓252萬片、影像傳感器960萬顆及各類IC產品12億顆改擴建項目屬于江蘇省太湖流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類別的復函》,認定本項目中產品屬于《江蘇省太湖流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類別目錄類—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中第10條‘MEMS傳感器芯片、功率控制電路及半導體電力電子器件’”,本項目不要求氮磷零排放,項目廢水處理至新城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接管污水管網排放,本項目的氮、磷指標將從新吳區范圍內通過產業置換、淘汰、關閉等方式獲得的指標中取得,且不低于本項目新增年排放總量的1.1倍實施減量替代。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要求。符合符合第四十六條太湖流域二、三級保護區內,在工業集聚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和改建印染項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現有企業在不增加產能的前提下實施提升環保標準的技術改造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在實現國家和省減排目標的基礎上,實施區域磷、氮等重點水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減量替代。其中,戰略性新興產業新建、擴建項目新增的磷、氮等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應當從本區域通過產業置換、淘汰、關閉等方式獲得的指標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該項目新增年排放總量的1.1倍實施減量替代;戰略性新興產業改建項目應當實現項目磷、氮等重點水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減少,印染改建項目應當按照不低于該項目磷、氮等重點水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指標的二倍實行減量替代。關于印發《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三、VOCs污染治理達標行動各地全面梳理VOCs治理設施臺賬,分析治理技術、處理能力與VOCs廢氣排放特征、組分等匹配性,對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廢氣采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且無法穩定達標的,加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油墨,使用的膠粘劑屬于本體型膠粘劑、清洗劑屬于水基型清洗劑和有機溶劑型清洗劑,具體合規性分析見第二章。由于本項目屬于電子行業,需要使用有機溶劑型清洗劑才能去除干凈異物,達到產品標準,因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2]68快推進升級改造,嚴把工程質量,確保達標排放。此這部分清洗劑目前還無法使代。具體見附件不可替代說明意見。本項目酸性廢氣通過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后排放、堿性廢氣通過酸液噴淋塔后處理后排放、重工間擦拭廢氣通過水噴淋+化學過濾器后排放、晶圓生產線有機廢氣通過干式過濾+分子篩轉輪濃縮(RC)+蓄熱氧化(RTO)處理后排放、CIS生產線焊接廢氣和有機廢氣通過過濾器+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熱廢氣經過化學過濾器收集后排放、IC產品生產線焊接廢氣和有機廢氣通過水噴淋+化學過濾器后排放、危廢倉庫產生的揮發廢氣通過活性炭后排放。故本項目符合《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2]68號)的要求。符合符合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以及工藝過程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開展整治。石化、現代煤化工、制藥、農藥行業重點治理儲罐配安通失效、裝載和污水處理密閉收集效果差、裝置區廢水預處理和廢水儲罐廢氣未收集、LDAR不符合標準規范等問題;焦化行業重點治理酚氰廢水處理未密閉、煤氣管線及焦化爐等裝置泄漏等問題;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重點治理集VOCs原輔材料和廢料儲存環節無組織排放等問題。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無法實現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的工序,宜在密閉設備、密閉空間作業或安裝二次密閉設施。《太湖流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42011年11起施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要求,現有的企業尚未達到清潔生產要求的,應當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221號),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本項目距離太湖5.6km,距離淀山湖、太浦河、新孟河>20km,距離望虞河8.4km。電路制造,不屬于《太湖流域管理條例》中禁止行為,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全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按照清潔生產規劃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檢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一起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空調系統和純水加熱系統排水回用于生活用水。項目固廢或外賣,或委外處置,或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故本項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要符合符合/第二十九條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萬m上溯至5萬m河道岸線內及其岸(一)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二)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擴大水產養殖規模。第三十條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2000m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兩側各1000m范圍內,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萬m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m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已經設置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設施的,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拆除或者關閉。《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四、分類管理,完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管理制推行企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依法將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對于實施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企業,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種類、許可本項目不涉及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環固體〕17度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到2025年,企業排污許可證環境管理臺賬、自行監測和執行報告數據基本實現完整、可信,有效支撐重點行業企業排放量管理。/五、嚴格準入,優化涉重金屬產業結構和布局嚴格重點行業企業準入管理。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符合“三線一單”、產業政策、區域環評、規劃環評和行業環境準入管控要求。重點區域的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原則,減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其他區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則。建設單位在提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明確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及來源。無明確具體總量來源的,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得批準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總量來源原則上應是同一重點行業內企業削減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當同一重點行業內企業削減量無法滿足時可從其他重點行業調劑。嚴格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審慎下放審批權限,不得以改革試點為名降低審批要求。優化重點行業企業布局。推動涉重金屬產業集中優化發展,禁止低端落后產能向長江、黃河中上游地區轉移。禁止新建用汞的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工藝。新建、擴建的有色金屬冶煉、電鍍、制革企業優先選擇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本項目不涉及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六、突點,深化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加強涉重金屬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加強重點行業企業廢渣場環境管理,完善防滲漏、防流失、防揚散等措施。推動鋅濕法冶煉工藝按有關規定配套建設浸出渣無害化處理系統及硫渣處理設施。加強尾礦污染防控,開展長江經濟帶尾礦庫污染治理“回頭看”和黃河流域、嘉陵江上游尾礦庫污染治理。嚴格廢鉛蓄電池、冶煉灰渣、鋼廠煙灰等含重金屬固體廢物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過程的環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本項目涉重金屬固體廢物為含鎳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外排。企業內部已按要求建設危廢暫存庫,有防滲漏、防流失、防揚散等措施,不會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符合《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蘇環辦[2022]二、工作重點(一)重點行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銅、鉛鋅、鎳鈷、錫、錦和汞礦采選),重有色金屬冶煉業煉),鉛蓄電池制造業,電鍍行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鉻鹽制造、以工業固體廢物為原料的鋅無機化合物工業),皮革制加工業等6個行業。(二)重點區域。依據各地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狀況、環境質量改善和環境風險防控需求,劃定我省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32個(附件(三)重點污染物。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是鉛、汞、鎘、鉻、砷、鉈和銻,對鉛、汞、鎘、鉻和砷五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三、重點任務(一)完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2.分解落實減排指標和措施。各設區市依據“十三五”生態環境部核定的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基數(附件2),統籌區域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減排潛力,制定減排計劃,將減排目標任務落實到具體企業,以結構調整、升級改造和本項目位于蘇環辦[2022]155號文附件1“江蘇省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中“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不屬于重點行業,不涉及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涉重金屬固體廢物為含鎳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外排。企業內部已按要求建設危廢暫存庫,有防滲漏、防流失、防揚散等措施,不會造成二次污染。深度治理為主要手段,推動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工程,持續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3.推行企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依法將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對實施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企業,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等。重點行業企業適用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發生變化,需要對排污許可證進行變更的,審批部門應依法對排污許可證相應事項進行變更,并載明削減措施、減排量,作為總量替代來源的還應載明出讓量和出讓去向。到2025年,企業排污許可證環境管理臺賬、自行監測和執行報告數據基本實現完整可信,有效支撐重點行業企業排放量管理。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22015第三十一條......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各類在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應當在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停止使用,或者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等其他清潔能源。電路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煤炭,不屬于高污染工業項目名錄,產生的廢氣經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符合要求。第三十二條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每小時十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第三十三條......禁止新建、擴建列入名錄的高污染工業項目。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備。......第三十八條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排污單位應當安裝收集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其他相關要求。禁止直接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運輸、裝卸、貯存可能散發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物料,應當采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符合符合符合第三十九條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設置廢氣收集和處理系統等污染防治設施,保持其正常使用;造船等無法在密閉空間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產和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應當建立泄漏檢測與修復制度,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及時收集處理泄漏物料。省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重點控制的揮發性有機物名錄。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實施全過程污染物治理。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推動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深化石化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對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實施改造,對浮頂罐推廣采用全接液浮盤和高效雙重密封技術,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加強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油墨,使用的膠粘劑、清洗劑均符合相關標準,具體見第二章合規性分析,由于本項目屬于電子行業,需要使用有機溶劑型清洗劑才能去除干凈異物,達到產品標準,因此這部分清洗劑目前還無法使用低VOC含量的清洗劑替代。具體見附件不可替代說明意見。生產工藝均采取各類措施提高廢氣捕集效率,經有效處理后達標排放,嚴格控制各類廢氣無組織排放。因此本項目符合要求。《江蘇一、總(一)所有產生有機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指南》體要求廢氣污染的企業,應優先采用環保型原輔料、生產工藝和裝備,對相應生產單元或設施進行密閉,從源頭控制VOCs的產生,減少廢氣污染物排放。VOCs進行回收利用,并優先在生產系統內回用。對濃度、性狀差異較大的廢氣應分類收集,并采用適宜的方式進行有效處理,確保VOCs總去除率滿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機化工、醫藥化工、橡膠和塑料制品(有溶劑、浸膠工藝)、溶劑型涂料表面VOCs總收集、凈化處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業原則上不低于75%。電路制造,項目涉及VOCs產生的生產單元或設施均采取密閉措施,產生有機廢氣的工位均進行了收集,采用技術先進合理的廢氣處理技術治理有機廢氣,收集和處理效率均可達90%以上,根據現有項目2020年新建化學品倉庫驗收項目中有機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吸附脫附+RTO)運行過程中,去除率達到了96.12~99.08%,后于2023年將活性炭吸附脫附變更為沸石轉輪吸附,能夠滿足相關排放標準。因此,本項目有機廢氣治理與《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江蘇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指南》要求相符。符合符合《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第二十一條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生產場所、生產設備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要求設計、安裝和有效運行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或者凈化設施;固體廢物、廢水、廢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廢氣應當收集和處理;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裝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無法在密閉空間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關于<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將全面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和政府綠色采購清單。企業應建立原輔材料臺賬,記錄VOCs原輔材料名稱、成分、VOCs含量、采購量、使用量、庫存電路制造,企業已建立原料的臺賬并記錄信息,且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油墨,使用的膠粘劑、清洗劑均符合相關標準,具體見第二章合規性分析,由于本項目屬于電子行業,需要使用有機溶劑型清洗劑才能去除干凈異物,達到產品標準,因此這部分清洗劑目前還無法[2020]33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關證明材料。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和處理措施。推進政府綠色采購,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優先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鼓勵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將低VOCs含量產品納入政府采購名錄,并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優先使用;引導將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膠粘劑等納入政府采購裝修合同環保條款。使用低VOC含量的清洗劑替代。具體見附件不可替代說明意見。項目采用技術先進合理的廢氣處理技術治理有機廢氣,收集和處理效率均可達90%以上,能夠滿足相關排放標準。因此,本項目符合《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要求。符合《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三、控制思路與要求(一)大力推進源頭替代。......企業應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車輛涂料、機械設備涂料、集裝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構筑物防護涂料等,在技術成熟的行業,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膠粘劑,重點區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勵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等研發和生產。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電路制造,企業對于原料的儲存、轉移和輸送以及工藝過程已實施管控,項目采用技術先進合理的廢氣處理技術治理有機廢氣,收集和處理效率均可達90%以上,能夠滿足相關排放標準。因此,本項目符合《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要收集等措施,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三)推進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企業新建治污設施或對現有治污設施實施改造,應依據排放廢氣的濃度、組分、風量,溫度、濕度、壓力,以及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鼓勵企業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濃度、大風量廢氣,宜采用沸石轉輪吸附、活性炭吸附、減風增濃等濃縮技術,提高VOCs濃度后凈化處理;高濃度廢氣,優先進行溶劑回收,難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溫焚燒、催化燃燒等技術。符合符合《關于印發<無錫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錫大氣辦[2020]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推進工業企業源頭替代。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各市(縣)、區要結合實際,加快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染等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源頭替代進度。包裝印刷行業重點推廣使用植物油基油墨、輻射固化油墨、水性、高固體分、輻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劑型涂料,按照《涂料中揮發性有機物限量》中VOCs含量限值要求,盡快完成涂裝行業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對有機溶劑年用量小于10噸且無法完成替代的企業實施兼并重組、關停轉移。電路制造,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油墨,使用的膠粘劑、清洗劑均符合相關標準,具體見第二章合規性分析,由于本項目屬于電子行業,需要使用有機溶劑型清洗劑才能去除干凈異物,達到產品標準,因此這部分清洗劑目前還無法使用低VOC含量的清洗劑替代。具體見附件不可替代說明意見。項目采用技術先進合理的廢氣處理技術治理有機廢氣,收集和處理效率均可達90%以上,能夠滿足相關排放標準。因此本項目符合《關于印發<無錫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錫大氣辦[2020]3號)的要求。《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明確替代要求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木材加工等行業為重點,按照源頭替代具體要求(附件2),推進167家重點企業清潔原料替代工作。實施替代的企業要使用符合《低揮發電路制造,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油墨,使用的膠粘劑、清洗劑均符合相關標準,具體見第二章合規性分析,由于本項目屬于電子行業,需要使用有方案》(蘇大氣辦[2021]《無錫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錫大氣辦[2021]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GB/T38597-2020)規定的粉末、水性、無溶劑、輻射固化涂料產品;符合《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規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產品;符合《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規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劑產品;符合《膠粘劑揮發(GB33372-2020)規定的水基型、本體型膠粘劑產品。若確實無法達到上述要求,應提供相應的論證說明,相關涂料、油墨、清洗劑、膠粘劑等產品應符合相關標準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機溶劑型清洗劑才能去除干凈異物,達到產品標準,因此這部分清洗劑目前還無法使用低VOC含量的清洗劑替代。具體見附件不可替代說明意見。符合規范,符合《無錫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2021]11號)的要求。符合符合嚴格準入條件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2021年起,全市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木材加工等行業以及涂料、油墨等生產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需滿足低(無)VOCs含量限值要求。市場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執行國家《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關于在環評審批階段開展“源頭管控行動”的工作意生產工藝、裝備、原料、環境四替代藝、裝備、低揮發水性溶劑等環境友好型原材料、先進高效的污染治理設施替代傳統工藝、普通裝備、高揮發性原料、落后的污染治理設施,從場址選取、廠區布局、廠房設計、設備選型等方面充分考慮環境保護的需求,從本項目不使用涂料,使用的清洗劑、膠粘劑符合相關規范,產生的有機廢氣采用技術先進合理的廢氣處理技術治理有機廢氣,收集和處理效率均可達90%以上,能夠滿足相關排放標準。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廠區布局合理,不屬于“兩高”項目。(錫環辦號)源頭控制無組織排放、初期雨水收集、環境風險防范等問題。生產工藝選用的各種涂料、廠房建筑用涂料、工業設備防護涂料等,除有特殊要求外,必須選用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兩高”項目(當前按煤電、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界定)要嚴格環境準入,滿足總量控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規劃環評及行業建設環境準入條件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全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一起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空調系統和純水加熱系統排水回用于生活用水。產生的固廢或外賣,或委外處置,或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本項目治污設施滿足《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電子求。本項目無新建鍋爐,因此,本項目符合《關于在環評審批階段開展“源頭管控行動”的工作意見》(錫環辦〔2021〕142號)相關要求。符合生產過程中水回用、物料回收強化項目的節水設率,新建、改建項目的中水回用水平必須高于行業平均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規定,非戰略性新興產業,不得新增含磷、氮的生產廢水。用水量較大的印染、電子等行業必須大幅提高中水回用率。冷卻水強排水、反滲透(RO)尾水等“清凈下水”必須按照生產廢水接管,不得接入雨水口排放。強化生產過程中的物料回收利用,鼓勵有條件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如印刷、包裝類企業)通過冷凝、吸附、吸收等技術實現物料回用,強化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配套的回收利用設施必須達到主生產裝置同樣的設計水平和環保要求,提升回收效率,需外送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在本市應具有穩定可靠的承接單位治污設施提高標準、提高效率項目審批階段必須征求水、氣、固體等要素部門意見,審核項目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已達到目前上級要求的最先進水平,未達最嚴標準、最新要求的一律不得審批。要按照所屬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要求,選擇采用可行性技術,提高治污設施的標準和要求,對于未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的項目不予受理;鼓勵采用具備應用案例或中試數據等條件的新型污染防治技術。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項目,必須嚴格落實國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對揮發性有機物要有效收集、提高效率,鼓勵采用吸附、吸收、生物凈化、催化燃燒、蓄熱燃燒等多種治理技術聯合應用的工藝路線,確保穩定達標并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的相關要求。對于無組織排放點多、難以有效收集的情況,要整體建設負壓車間,對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廢氣進行全收集和治理。對涉水、涉氣重點項目,必須要求安裝用電工況和自動在線監控設備設施并聯網。新建天然氣鍋爐必須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工業爐窯達到深度治理要求。符合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大運河江蘇段核心監控國土空間管控第十四條建成區(城市、建制鎮)內,嚴禁實施不符合產業政策、規劃和管制要求的建設項目。城市建成區老城改造應加強建筑高度管控,開展建筑高度影響分析,按照高層禁建區管理,落實項目位于江蘇省無錫新吳區珠江路45號,距離京杭運河1.002km,屬于核心監控區建成區(城市/建制鎮)。本項目屬于C3973集成電路制造,廢氣排放量少,對周邊環境影響很小,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全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暫行辦法的通(蘇政發[2021]20限高、限密度的具體要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大型的工商業、商務辦公、住宅商品房、倉儲物流設施等項目用地。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一起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空調系統和純水加熱系統排水回用于生活用水,不會對大運河沿線生態環境產生較大影響或景觀破壞。項目所在地塊用途為工業用地,不屬于禁止準入項目。故本項目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大運河江蘇段核心監控國土空間管控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21]20號)的要求。符合符合《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錫政發〕15強化空間布局管控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行業企業;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加快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化解過剩產能等,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加快推進廢棄物集中處置,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工業生產過程協同處理城市及產業廢棄物。合理確定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電路制造,不屬于有色金屬冶煉、焦化行業。本項目位于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珠江路45號,項目周圍100米范圍內無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項目固廢或外賣,或委外處置,或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因此,本項目符合《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錫政發〔2017〕15號)相關要求。《江蘇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優化產業布局統籌有序設立光伏、電子、硅材料等涉氟產業園,引導涉氟產業向重點園區集聚,打造江蘇高科技氟化學工業園、蘇州高新區光伏產業園等示范性本項目位于新吳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定位為以光通訊產品為主的光電產業集群,以太陽能產品、節能產品為主的新能源產業集群和以軟件動漫為主的創意產業集作方案(2023—2025年)》 (蘇污防攻堅指辦[2023]2號)園區。積極推動和引導涉氟企業入園進區,對現有區外企業依法依規實施環保整治提升,保障區域經濟、生態環境協同高質量發展。群,本項目符合該產業定位,且周邊聚集有多個半導體行業、電子行業等企業。符合符合符合嚴格項強化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的“三掛鉤”機制,新建涉氟企業原則上不得設置入河入海排污口,應進入具備產業定位的工業園區。存在國省考斷面氟化物超標的區域,要針對性提出相應的氟化物區域削減措施,新、改、擴建項目應嚴格遵守“增產不增污”原則。優先選擇涉氟重點區域開展氟化物排放總量控制試點工作。本項目為技改擴建項目,現有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相符,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相關聯;目前企業已針對現有廠內污水處理站廢水處理工藝進行提標改造,削減氟化物排放量,實現“增產不增污”。完善基礎設施涉氟企業應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鼓勵企業采用“一企一管,明管(專管)輸送”的收集方式。加快推進含氟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新建企業含氟廢水不得接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現有企業已接管城鎮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的須組織排查評估,認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認定可以接入的須經預處理達標后方可接入。企業現有項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次技改擴建后,將采用“一企一管,明管(專管)輸送”的收集方式,將含氟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接管至新城水處理二廠,分質處理含氟工業廢水,不與生活污水混排進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強化排污許可完善申報及核發要求,將氟化物納入總量許可范圍。結合排污許可管理有關要求,督促企業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或填寫排污登記表,并在其中載明執行的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將按《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重新申領排污許可證。加強監測監控結合工業園區限值限量管理,逐步實行氟化物排放濃度和總量“雙控”。積極推進涉氟污水處理廠及涉氟企業雨水污水排放口、部分重點國省考斷面安裝氟化物自動監控系統,并與省、市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聯網,實時監控。強化對重點時期、重點區域、重點斷面的加密監測,一旦發現異常,及時調查處置。到2023年底,涉氟污水處理廠和部分重點國省考斷面試點安裝氟化物在線監控裝置并聯網;到2024年底,涉氟重點企業全面安裝氟化物在線監控裝置并聯網。本項目技改擴建后,將按文件要求安裝氟化物自動監控系統,并與省、市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聯網,實時監控。符合符合符合《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2]42強化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加快推進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等工業企業排放含重金屬、難降解廢水、高鹽廢水的,不得排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已接管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的工業企業組織全面排查評估,認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認定可以接入的須經預處理達標后方可接入。接管企業應依法取得排污許可和排水許可,出水應與污水處理廠聯網實時監控。出現接管超標的,污水處理廠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企業不從事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等生產活動,本項目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接管的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廢氣洗滌廢水、冷卻系統排水、初期雨水中不含重金屬、難降解廢水和高鹽廢水,CIS切割、研磨、清洗廢水、IC切割廢水、蒸汽冷凝水、晶圓生產清洗廢水、制純設備反沖洗廢水、RO濃水、初期雨水與廢氣洗滌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和冷卻系統排水混合,混合水質達到《半導體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747-2020)中表1間接排放限值及新城水處理二廠接管要求后接入新城水處理二廠。企業已取得排污許可,將按照后續要求安裝監控,并與污水處理廠聯網實時監控。《江蘇(二)1.可生化優先原則:以下制造業工業企業,生本項目不屬于(1)發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省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工作推進方案》現有企業現有納管工業企業按照以下七項基本原則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允許接入”“整改后接入”“限期退出”三種類型,作為分類整治管理的依據。產廢水可生化性較好,有利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提高處理效能,與城鎮污水處理廠約定納管標準限值、簽訂書面合同、變更排污及排水許可證內容、完成備案手續后可優先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1)發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工業(依據行業標準修改單和排污許可證技術規范,排放濃度可協商);(2)淀粉、酵母、檸檬酸工業(依據行業標準修改單征求意見稿,排放濃度可協商(3)肉類加工工業(依據行業標準,BOD濃度可放寬至6005mg/L,COD濃度可放寬至1000mg/L)。糖工業2)淀粉、酵母、檸檬酸工業3)肉類加工工業。2.納管濃度達標原則:工業企業排放的常規和特征污染物濃度均需達到相應的納管標準和協議要求,其中部分行業污染物按照行業排放標準要求須達到直接排放限值,方可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本項目生產廢水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生活污水和食堂廢水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排放的常規和特征污染物濃度均可達到相應的納管標準和協議要求。達到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分質處理要求。3.總量達標雙控原則:納管工業企業其排放的廢水和污染物總量,不得高于環評報告及批復、排污及排水許可證等核定的納管總量控制限值;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某一項特征污染物的總量不得高于所有納管工業企業按照相應標準直接排放限值核算的該項特征污染物排放總量之和。本項目排放的廢水和污染物總量不高于環評報告及批復、排污及排水許可證等核定的納管總量控制限值,總量均在新吳區范圍內平衡。4.工業廢水限量納管原則:工業廢水總量超過1萬噸/日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或者工業廢水納管量占比超過40%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區域,原則上應配套專業的工業廢水本項目生產廢水接管新城水處理二廠,生活污水和食堂廢水接管新城水處理一廠,達到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分質處理要求。處理廠。5.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原則:納管的工業企業廢水不得影響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污水處理廠出現受納管工業廢水沖擊負荷影響導致排水超標或者進水可生化污染物濃度過低時,應強化納管企業的退出管控力度。本項目排放的常規和特征污染物濃度均可達到相應的納管標準和協議要求,不會影響新城水處理廠的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關于印發太湖流域涉磷企業專項整治方案(試行)的(蘇太辦[2023]30表面處理行業表面處理行業電鍍/化學鍍工段所使用的除油劑/脫脂劑、除銹劑、鈍化劑等,酌情使用無磷或低磷的助劑;陽極氧化工段化學拋光槽所使用的磷酸,酌情使用其他酸進行替代;磷化工藝,酌情用硅烷化、鋯化工藝替代。本項目參照表面處理行業,化學鍍工段不使用含磷清洗劑和磷酸,采用次亞磷酸鈉作為反應助劑,屬于低磷助劑;磷酸僅用于去光阻工段,不屬于化學鍍和表面處理工序,符合要求。符合公共工程和環保工程鍋爐及循環冷卻水的加藥系統中所使用的緩蝕劑和阻垢劑,建議酌情使用無磷或低磷的產品進行替代;廢水及中水處理中RO膜處理系統所使用的含磷營養劑、阻垢劑、清潔劑等,要嚴格控制含磷營養劑的使用量,阻垢劑和清潔劑可以使用無磷或低磷的產品進行替代。本項目循環冷卻水的加藥系統中所使用的阻垢劑不含磷,純水制備中RO膜處理系統所使用的阻垢劑、清潔劑等均為無磷產品,符合要求。符合3、與“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①生態保護紅線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生態紅線區域實行分級管理和分類管理,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以生態保護為重點,原則上不得開展有損主導生態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不得隨意占用和調整。本項目位于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珠江路45號,經查閱《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本項目選址不在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范圍內,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紅線區域為貢湖錫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5.5km;經查閱《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本項目不在生態紅線區域范圍內,距離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望虞河(無錫市區)清水通道維護區約8.4km。因此,本項目的建設不會導致無錫市轄區內生態紅線區域服務功能下降,符合生態紅線保護的要求。②環境質量底線大氣質量狀況:本項目所在地大氣環境為環境空氣質量功能二類地區,根據《2023年度無錫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的無錫市區基本污染物質量監測數據,建設項目周邊大氣環境監測因子中除O3外,其余因子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二級標準;無錫市已制定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按照規劃實施結果,近期、遠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均可以得到有效的改善。全部監測點位的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氫、氨、硫酸霧、異丙醇、總揮發性有機物、非甲烷總烴、苯系物、錫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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