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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1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L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L5事件分級

L6預案體系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2.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2.3現場指揮機構

2.4專家機構

3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

3.1預防

3.2預警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2響應措施

4.3響應終止

5后期處置

5.1損害評估

5.2調查處理

5.3善后處置

5.4保險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6.2資金保障

6.3物資保障

6.4應急車輛保障

6.5通信保障

6.6技術保障

6.7應急資源的管理

6.8宣傳、培訓與演練

7預案管理

7.1預案解釋

7.2預案管理與修訂

7.3本預案用語的含義

7.4預案實施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科學、有序、

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

風險以及危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制

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11);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2015.06);

(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10);

(4)《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06.01);

(5)《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4.12);

(6)《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2011.04);

(7)《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2011.01);

(8)《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

序規定》(2013.08);

(9)《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2012.09);

(10)《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09.07);

(11)《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12.02);

(12)《山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0.04);

(1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指南》(2019.08);

(14)《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19.09)o

1.3適用范圍

1.4.4部門聯動,社會動員。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

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

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充分發

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健全社會應

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4.5依靠科技,規范管理。積極支持鼓勵環境應急相

關科研工作,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科技在

環境應急工作中的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應急機

制,不斷提高應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1.5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由高到

低,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

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

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

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

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

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

后果的。

1.5.2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

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

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

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

水中斷的;

(6)I、n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

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

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

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3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

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

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

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

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

斷的;

(6)in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

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

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L5.4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

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

性群體影響的;

(5)IV、V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

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

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

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

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

下”不含本數。

1.6預案體系

1.6.1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

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屬于市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1.6.2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6.3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

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

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的最高行政領導機

構。

2.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2.2.1市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市政府按照有關規定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簡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實施

統一指揮。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

指揮長由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局

長擔任。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力、、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上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

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市水文局、海事局、

供電公司。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統一指揮較大突發環境事

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研究確定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負

責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指導縣區一般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審議批準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請審議的重要事項;對應急救援工作進

行督查和指導;向國家、省有關部門及市政府報告應急處置

情況;當突發環境事件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時,提請上級

政府啟動更高層次預案,請求國家、省救援支援;協調解決

事故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人員、物資、器材裝備和救援資

金;協調部隊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承擔全市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

局主要領導擔任。主要職責:承擔全市生態環境安全應急日

常管理工作,擬訂生杰環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規劃、制度并

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修訂市級生態環境應急預案,指導縣

區相關工作;負責生態環境應急信息通報,組織開展應急預

警、應急演練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

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縣區較大突發生態環境

事件的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應急監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輿

情收集、研判工作,標調、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應對工作。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

應急聯動處置工作,并接受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指揮。

2.2.2縣區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縣區人民政府為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

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成立本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

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

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工作。

2.3現場指揮機構

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市

環境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工作組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

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建現場指揮

部。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污染處置組、應急監測組、

醫學救援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等應急

工作小組。

對于因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引發的次生突發環境

事件,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現場指揮,生態環境部門配合開

展環境應急監測及現場污染處置等工作。

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總指揮的

統一指揮。工作組設置、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

調整。

2.4專家機構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建突發環境事件應友專家組,為處

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

3.1預防

3.1.1監測和風險分析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按照早發現、早

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市內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

信息、例行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包括

對發生在市外、有可能對本市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

與傳報。

有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

計分析和信息監控工作:

(1)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

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并對相應的預警信息進行監控;

(2)港區水域外非漁業、非軍事船舶,港區水域非軍

事船舶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海

事局負責,并對相應的預警信息進行監控;

(3)市行政區域內陸水域從事客貨運輸的船舶,港口

水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海事

局負責,并對相應的預警信息進行監控;

(4)漁港水域內非軍事船舶和漁港水域外漁業船舶突

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市農業農村

局負責,并對相應的預警信息進行監控;

(5)水體富營養化導致的藻類污染的預防預警由市水

務局負責,并對相應的預警信息進行監控;

(6)有可能引起突發環境事件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

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市應急局和市水務局、

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并對

相應的預警信息進行監控。

(7)市水務、氣象、交通運輸、應急、衛生健康、農

業農村、公安等部門單位,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

件的信息通報市生態環境局。

3.1.2風險預防

(1)加強隱患排查

市生態環境局督促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落

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定期排查、

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建立環境風險源數

據庫并實現動態管理與定期更新,建立環境風險等級臺賬,

實施差異化分級監督管理。

(2)加強風險管控

市生態環境局加強重點風險源、重點工業園區等重點領

域環境風險預警與防范。重視污染地塊再開發全過程環境風

險管控,建立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

的信息溝通機制,實行聯動監管。

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區分局負責推進企業、工業園區突發

環境事件風險管控標準化建設,做到有人員、有制度、有演

練、有保障,實現本轄區內各類環境風險源的識別、評估、

監控、預警、處置等全過程動態管理。

市應急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新

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

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受

省應急廳委托,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督指導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職責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經營

許可證辦理情況。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

監督管理,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

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事故現

場的應急環境監測。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

理,核發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指導縣級公安機關依

法開展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

道路運輸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對危險化

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

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資格認定。市市場監

管局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銷售質量不合格危

險化學品的行為;負責對用于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

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實施監督管理和

安全監察。

(3)加強預案管理

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市級突發生態環境

事件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等

專項應急預案。

縣區人民政府應制定相應的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

預案,并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范體系。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企業事業單位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

4號)等相關規定編制或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

開展培訓演練。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應

立即向事發地市生態環境局縣區分局報告。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與發布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

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

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情況危急,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

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

成重大危害的。紅色預警由省政府發布。

橙色預警:情況緊急,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更大危害

的。橙色預警由省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情況比較緊急,可能發生或弓;發較大突發環

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

成較大危害的。黃色預警由市政府發布。

藍色預警: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突

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才大影響范圍,

造成公共危害的。藍色預警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發布。

當一個流域或兩個以上設區的市同時發生或可能發生

自然災害,危及環境安全時,省生態環境廳研判相關信息后,

向省政府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當環境質量超過國家和地方標準,發生嚴重環境污染

時,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密切監測污染狀

況,及時啟動預警系統。

涉及跨省突發環境事件直接由省政府發布預警信息。

3.2.2預警狀態

發布預警進入預警狀態后,市政府、縣區政府及有關部

門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發布黃色預警公告,并啟動HI級響應。事

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發布藍色預警,并啟動IV級響應。

(2)有關部門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

反映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渠道。

(3)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隨

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可

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

的級別;

(4)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環境事件預測信息

和分析評估結果。

(5)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環境

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和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

話。

當省政府發布紅色、橙色預警時,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應

該采取下列措施:

(1)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

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2)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

妥善安置。

(3)發布紅色預警時,市政府可以對排放污染物可能

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企事業單位實行停運、限產、停產等相

應措施,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或限制可能

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4)調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

急保障工作。

依法采取的預警措施所涉及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義務。

3.2.3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政府,應當根據事態發展

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有事實證明不

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危險已經解除的,已發布預警的政

府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并解除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報告時限和程序

企事業單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

境事件時,應立即向事發地生態環境等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因交通運輸事故等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應急管

理、交通運輸等部門接報后應當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盡可能詳細準確地記錄事件發生的

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主要污染物、影響范圍、

事件發展趨勢、已經采取的措施和聯系方式等,及時報告縣

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及應急專家,分析研判

突發環境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

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市

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報告。

市生態環境局必須在2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市

委總值班室、市委辦公室信息調研室、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

同時上報省生態環境廳,并記錄受話人、報告時間等,40分

鐘內必須書面報告初步核實的情況,事發后1小時內必須書

面詳細報告事件的起因、背景、發展、處置、影響和輿情等

情況,嚴禁出現遲報、漏報、瞞報等問題。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

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市生態環

境局應當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

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

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類金屬污染的;

(4)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5)因環境污染引發群體性事件,或社會影響較大的;

(6)事發地市生態環境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

發環境事件。

市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局先于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及縣

區生態環境部門獲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事發地

縣區人民政府及縣區生態環境部門核實并報告相應信息。事

發地縣區人民政府及縣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照相關規定

報告信息。

3.3.2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

類。初報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

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

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1)初報。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

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

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

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

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

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

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突

發環境事件對水、大氣、土壤環境的影響程度、范圍和應對

措施,處理事件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

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

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

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

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

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

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近、相鄰行政區域

的,由市、縣區政府及時通報相近、相鄰行政區域的同級政

府。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分級響應機制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根

據預警級別的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I級、n

級、m級和w級四個等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

境事件,分別啟動I級、n級響應,由省政府組織實施;初

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啟動ni級響應,由市政府組織實

施;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啟動w級響應,由事發地

縣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

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

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

度。

4.1.2分級響應啟動

(1)I級、II級響應

初步認定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省政

府決定啟動I級或n級應急響應,發布啟動應急程序的命

令。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國家級應急指揮機構、省級應急指

揮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織

營救、救治和轉移、疏散受災人員;調集和配置轄區內各類

應急資源參與應急處置;組織搶修突發環境事件損壞的基礎

設施;為公眾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維護社會正常生

產生活秩序等。

(2)III級響應

初步認定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政府啟動HI級應

急響應。

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

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并及時向省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

報告事件處理工作進展情況。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現場指揮部總

指揮,現場指揮部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并建立運行工作制

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必要時可商

請部隊和武警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經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可以視情況請求省生態環

境廳支援。

(3)W級響應

初步認定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區人民政府啟動

IV級應急響應。

縣區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

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事件

處理工作進展情況。根據縣區人民政府請求和實際需要,市

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啟動部門預案配合、指導處置一般突

發環境事件。省、市生態環境部門保持與事發地縣區突發環

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

機構的通信聯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情況,并提供技術支持。

4.2響應措施

4.2.1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突

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

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

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

處置工作,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按規定向

事發地生態環境和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應及時了解涉事單位及周邊環境

的基本狀況,通報相關事件信息;協助涉事單位、相關救援

力量開展先期處置;并按照上級部門的指導和指揮,組織開

展應急救援、控制事件態勢。

4.2.2現場應急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

置工作。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依法及時公布應對

突發環境事件的決定、命令;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處置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

防護區域;

(6)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通過報紙、廣

播、電視、網絡和通訊等方式告知單位和公民應采取的安全

防護措施;

(7)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

等,確定受到威脅人員疏散和撤離的時間和方式;

(8)按照本預案規定及時報告信息。

4.2.3分類處置

(1)水體污染控制措施

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立

即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

水務局及有關部門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市水文局、市

水務局提供的水文和泵閘水利工程調度信息,以及市有關職

能部門提供的氣象、土地測繪等信息開展水體污染擴散趨勢

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關

閘關泵等方式,防止水體污染的擴大;采取中和、沉淀、分

解、吸附、打撈、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等方式,消除水體

污染,并防止消防廢水引起二次污染。涉及飲用水水源地水

質污染的,市水務局及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要積極做好飲用

水安全保障工作。

(2)大氣污染控制措施

大氣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立

即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

氣象局及有關部門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市氣象局提供

的氣象信息,開展大氣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

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關閉、封堵、噴淋等措施減輕大氣污染,

并防止事故廢水引起二次污染。必要時,事發地縣區人民政

府會同市公安局等及時組織疏散受到大氣污染物影響的人

員。

(3)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

土壤、地下水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人

民政府立即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應

急局、市農業農村局及有關部門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采取

措施切斷可能引發污染耕地、地下水的途徑,采取隔離、吸

附、去污洗消、臨時收儲、轉移異地安置或臨時建設污染處

置工程等措施,盡快消除污染源。污染源消除后,根據市自

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的土地測繪資料、市農業農村局提供的

土地信息,由相關責任單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確定

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開展污染地塊風險評估,分析土

壤、地下水污染擴散趨勢,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

制定土壤風險防控或修復措施。

(4)生態破壞控制措施

生態破壞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立

即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

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查明原因,開展損害調查和評

估等工作,提出生態修復方案,并開展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4.2.4環境應急監測

4.2.4.1監測組織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周邊

環境的應急監測工作。

4.2.4.2監測方式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情況和事發地的氣象、

水文和地域特點,制定應急環境監測方案,確定污染物擴散

的范圍和濃度。在此范圍內按照規范布設監測點位。事件發

生初期,根據事發地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按照從多從密的原

則進行監測,同時應隨著污染物的擴散情況、監測結果的變

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2)優先選用污染物現場快速檢測方法和檢測儀器,

當不具備快速檢測條件、檢測技術或需對污染程度、污染范

圍進行精確判斷時,應盡快送至實驗室內進行分析檢測。

(3)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

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環境

事件的發展情況、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以及對人群和生態系統

的影響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的技術支撐。

4.2.5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1)信息發布

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

全面的原則。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

信息,隨后適時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

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

布工作。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對外統一發

布工作,在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前,報送市委辦公

室、市政府辦公室,確保報送信息及時同步。通過政府授權

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

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

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

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

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

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

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2)輿論引導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相關信息的核

實、審查和管理,組度和管理輿情監測網絡,做好輿情分析

和輿論引導工作。輿情監測對象為報刊、廣播、電視、網絡、

兩微一端(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等傳播渠道。

對可能引發的重大輿情,要及時搜集掌握有關真實信

息,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重點加

強對群眾關注的重點媒體的實時監測,及時了解社情民意,

監測輿情發展動向。

按照“快、準、穩”的原則,堅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

輿情處置同步安排、同步實施、同步落實,做到第一時間發

現、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發聲、第一時

間引導輿論。

(1)及時報告輿情。突發環境事件引發輿情后,市環

境應急指揮部要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2)快速處置輿情。要堅持效果優先原則,對輿情發

酵傳播速度快的要邊處置邊報告。

(3)正面引導輿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作為突發輿情

應對主體,要及時快速正面回應。

(4)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有關部

門要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

應對工作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

導社會輿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事態

發展或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4.2.6安全防護

4.2.6.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配備相

應的專業防護裝備,嚴格執行環境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

程序。

4.2.6.2受威脅群眾的安全防護

受威脅人員的安全防護由組織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政

府統一規劃,設立緊急避險場所。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

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組織

群眾安全撤離和妥善安置。

4.3響應終止

4.3.1響應終止的條件

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在突發環境事件的

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應當終止。

4.3.2響應終止的程序

(1)現場指揮部上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決定

終止應急;

(2)現場指揮部向組織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各專業應

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成部門應

根據市政府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進行環境應

急監測和評價工作。

5后期處置

5.1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

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和《突發環境事件

調查處理辦法》,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當地生

態環境及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

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

修復費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5.2調查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突發環境事

件調查處理辦法》相關規定組成調查組,及時對起因、性質、

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

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

事發地縣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

部署下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環境影響和損失等評估工作,

并依法向有關人民政府報告。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受影響地區的范

圍進行科學評估,制定補助、補償、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

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受害人員的安置等善后處

置工作。

5.4保險

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單位,應按規定參加工傷

保險。可能引起突發環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相

關責任險或其他險種。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先環境應急工作

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加強核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充分吸

收生態環境、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等相關部匚單位以及大型

企業的應急救援力量,推動政企共建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

加強綜合性、區域性、重點行業領域專業應急隊伍建設,必

要時通過市場化方式委托有應急處置能力的技術服務單位

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術支持;加強水體、大氣、土壤監

測人才隊伍建設,定期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監管技術人員技

能培訓。

縣區人民政府負責開展以有班子、有機制、有預案、有

隊伍、有物資、有培訓演練等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環境應急管

理能力標準化建設,推進基層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強化基層

風險評估、隱患排查、預警信息傳播、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

能力。

6.2資金保障

6.2.1預防與應急準備

(1)應急管理制度建設

將市和各縣區研究制定應急救援領域地方性法規、規

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技術規范,區域性應急救援規劃編

制、應急預案編制,以及市和各縣區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演

練等,確認為市和各縣區財政事權,由市和各縣區按照現行

財政體制與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2)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將市和各縣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應急

避難設施建設,確認為市和各縣區財政事權,由市和各縣區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與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3)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將市和各縣區本級信息系統軟硬件配備及維護,確認為

市和各縣區財政事權,由市和各縣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與職

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4)應急宣傳教育培訓

將市和各縣區組織開展的應急普法及宣傳教育培訓工

作,確認為市和各縣區財政事權,由市和各縣區按照現行財

政體制與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6.2.2風險隱患調查及監測預警

(1)風險隱患調查

市和各縣區主要負責本行政區內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

估和隱患排查、數據質量核查、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編制相

關支出,以及市和各縣區為國家災害風險事故隱患基礎數據

庫提供數據支撐的相關支出。

(2)事故監測預警

市和各縣區主要負責本行政區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及

火災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急信息員隊伍建設支出。

6.2.3應急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

承擔。

因自然災害、不明原因等因素造成的,以及無法查明肇

事責任人的突發環境事件,由市和各縣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

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

6.3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專門儲備、企業代儲備等多種形式的環境

應急物資儲備模式,提高區域綜合保障能力;推動建設重點

區域應急物資儲備中心,根據水體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

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風險程度儲備相應的應急物資。

企事業單位作為環境應急物資儲備的主體,要對照預案

要求儲備應急物資,芳及時更新,使用后和過期失效的環境

應急物資必須按規定進行處置。

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對應急物資的動態管理,確保

隨時找得到、調得動、用得上、效果好。

市級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

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

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6.4應急車輛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至少裝備1輛環境應急指揮車和1輛環境

應急監測車,確保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市生態環境局應急

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事件現場。

6.5通信保障

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熱線和應急指揮平臺作用,

做好系統運行維護,確保信息暢通;各級通信管理機構要及

時組織有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

中通信暢通,必要時在現場開通應急通訊設施。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至少保證1部專用值班

電話,并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信暢通。

6.6技術保障

加快引進水體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

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使用無人機等先

進設備與物聯網技術,通過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數據傳輸、應

急監測、遠程監控等應用,為應急指揮部現場科學決策、有

效處置環境事件提供參考依據;加快配置先進的土壤監測分

析儀器設備,全面提高土壤特征污染物監測能力與土壤監測

分析水平。

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預警能力建設,提高重點河流和區域

大氣環境突發污染事件的預警能力。

利用環境保護大數據技術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網絡輿論

熱點的信息化預警能力,掌握環境風險源、環境應急處置方

式、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情況、流域和區域環境敏感點位等信

息,實現環境應急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智

能化和數字化,提高環境應急決策的科學性。

加強環境應急專家信息庫的建設,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

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提供技術支撐,提高應急處

置能力。

6.7應急資源的管理

建立環境應急通信網絡及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

緊急配送體系,保障應急處置和生態恢復工作的需要。按照

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各地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分發揮

社會各方面在突發環境應急物資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實

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

資源儲備制度,在對現有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資源普查和

有效整合的基礎上,統籌規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

料、裝備、通訊器材等物資,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

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

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資源管理

基礎數據庫建設和對有關技術資料、歷史資料等的收集管

理,實現資源共享。

6.8宣傳、培訓與演練

(1)預案演練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圍繞重

點環境風險地區、環境敏感目標模擬構建有針對性的演練方

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提

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演練應

邀請專家參與,充分發揮應急專家技術支撐作用,并做好演

練量化指標評估。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

估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每2年至少舉行一次應急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實際

需要和形勢變化按照有關規定適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2)宣教培訓

市生態環境局應結合每年的世界環境日和環境安全教

育月等活動,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發放手冊等

手段,廣泛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和相關的應急法律法規的宣傳

教育,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

置知識,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市生態環境局要很據職責組織開展環境應急管理教育

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培訓機制,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形勢

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教育培訓工作,使環境應急救援

及管理人員熟練掌握環境應急知識、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

措施,提高專業技能及應急處置能力,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

能迅速參與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救援處置工作。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適時開展應急專家座談會,提高應

急專家、應急指揮人員的應急響應能力。

(3)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

個人,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

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預案管理

7.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7.2預案管理與修訂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本預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據經濟社會

發展情況、相關法律法規和省政府預案要求,及時修訂和完

善本預案。

7.3本預案用語的含義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

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

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

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

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

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

環境污染事件。

環境應急,是指為避免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或減輕突發

環境事件的后果,所進行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

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行動。

先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在事發地第一時間

內所采取的緊急措施。

后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和影響得到基本控

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恢復正

常狀態,在事件后期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動。

經濟損失,包括環境污染行為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

賬面價值,為防止污染擴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

合理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環境應急監測,是指環境應急情況下,先發現和查明環

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

動態監測。

應急演練,是指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

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

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

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

本預案中對數量的表達,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

不含本數。

7.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

2.現場應急工作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附件1附件2

附件1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

序號單位名稱分工職責

市委宣傳梆按照指揮部要求做好新聞報遭、信息發布等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協說新聞媒體開展環境應急宣傳.

1

市委網信辦做好突發環境事件典情管控工作;組織網絡媒體做好宣傳.

2

負責銜援協調將全市環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會同相關拓門保障應急救文

市發展改堇委

3物資的日常收儲、輪換和管理工作.

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處邦突發環境事件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若主要工業品生產協調.

4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依法檢查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諛韻(特種設備源外),材科的安全生盧管理

5市應急局工作:監督檢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中有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

環境事件應急處珞和調查工作.

承擔全市生杰環境安全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規劃、制層并組織實施。組織編

制.修訂市級生態環境應急預案,指導縣區相關工作.負貴生態環境應急信息逋報.組織開展應急預警.應

6

市生態環境局急演陳工作.組織標調金市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於理,指導、齡調各縣區較大突發生態

環境事件的底息工作.

負貴指導做好危險化學物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指導人員疏做和事故現場警戒工作;事故現場

區域周邊道期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暢通:維護事發地治安秩序和社會制電: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調麥處

7市公安局理。

序號地位名稱分工職責

8市消防敕慣支隊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人員搜救、搶險作業和火災撲救,配合做好臾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珞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卷與國公路交通事故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路:負賁協調運的企業調集應急響應所需應急運力.

參與涉及土值環境污染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按測與續珞工作,提供現場地理信息相關數據;負貴涉及陸生野

市百然資源和圭動物、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處絡二作: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林業貴源損失選行評估.開展

10規劃局系統修復.

市住房城電協助做好時皂設工地泥漿、松塵、嚎聲、振動等污央事故的處理工作:協調應急處將所需的工程機械設備、

II管理局人員及相關工板技術支持:組織實鑫全市應急避災疏散場所的專設與管理.

負責配合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路和調查工作:組織協調并監督實施重至江河刈摩及跨流域環境應急水

12市水務局量調度;配合制定市重點流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頸案;季與影響城歲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玷工作

市水文局負責梃候水文等應急處珞工作相關苛料。

13

負青杵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納入公艮普法的量要內容:督導市關部門廣泛宣傳相關法律如設:做好受嶷響人

14市司法局員與涉事單位,政府及有關梯門矛盾糾濟化施和法律眼務工作,時止出現軒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員責市皴環境史發事件應急所需責會保障工作,配合市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始妻演算修制.

并對費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和結效評價;配合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所屬企業清除環境穩患,制定災

15市財政局度環境事件應急措施,并配合監警檢查。

序號單位名稱分工職責

16市民政局接受和管理社會各界捐贈:對因災導致生活困難的群眾.符合救助條件的實施救助.

負責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中件、國家重點保護動植物物種資源破壞、農生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處珞:狙

紈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費源破壞評估,開展農業生態修復;善與涉及農用地環境污染的突發環境串住

17市農業農村局應急,測與處耕工作。

負責確定治療與敕護受傷人員的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恁敕藥品;培訓岳護人員;

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敕護車朝、醫療B材、急救藥品的調配,菜立救護綠色通道.姐織現場救護及傷員

18市衛生韓康委轉移;負責事件發生區域的疫情監測和防治工作;擾計收治傷亡人員情況。

市國資委配合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所屬企業消除環境隱患、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措苑.井配合宦警檢查.

19

負責監督管理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消費環節的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對食品藥品透行抽會檢測.防止受污染食

品藥品等進入市場流通:負責對用于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轉種設番(《特種設備目錄》范國內的)實施置

20市市場監管局督管理和安全監察:參與與*職工作職貴范國有關事件的調查處理.

21市商務局魚貴有效監刑.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

負責微供有關的、象監測參報服務,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氣象資料收集,報告,續建,分析和懵報等工

22市氣象局作.根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要求,對突發環境事件區域述行加密氣象曲測.提供現場氣象慎報信息.

負青所轄港區水域內非軍事船舶和港區水域外非漁業.啡零事船舶突發環境事件的調喪處理工作,按期本頸

23海事局案觀定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處輅。

供電公司負責組織所轄區域應急電力保障工作.

24

附件2

現場應急工作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應急工作

序號小組名稱奉頭單位參與坡位主要職責

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皆判.開展本態分析;迅速組織切蜥污染源.

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

分析污染雉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做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

消防救援支隊、市交通運輸

事發地縣區人或忒輕建造成的污柒:明確不同情玩下的現場處珞人員須聚取的個人

12

污染處珞沮民政府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防護糖旌;緞統速立里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更點防弁區域,

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角確定受威脅人員前做的方式和途徑,葭散轉慘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道

局、市自然費源和規劃局險場所.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法.社會

市氣象局、市水務局、市水文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稱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愛物擴

2應急監測組市生態環境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做范圍,明喻監測的布點和裝次.做好大氣.水體.土以等應怨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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