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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0/89DB31/914.2—2015小型游樂設施安全第2部分:安裝要求IDB31/914.2—2015 Ⅱ 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4場地條件 25設備本體安裝 6附屬設施安裝 67交付 9附錄A(資料性附錄)專用安全標志 附錄B(規范性附錄)安全標志牌的尺寸 附錄C(資料性附錄)游客須知示例 錄C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DB31/914《小型游樂設施安全》分為若干部分: ——第2部分:安裝要求; 本部分為DB31/914系列的第2部分。本部分由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本部分由上海市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部分起草單位: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上海市公園管理事務中心、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上海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上海欽龍工貿有限公司、上海源兒游樂玩具有限公司、南德認證檢測(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市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優力勝邦質量檢測(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動物園、上海長風公園經營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和平公園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俊、張宇光、賈虎、劉曉慶、薛季愛、陶糧民、陳向平、王曉銘、張宇、KellyJohnson、蔡昶、陸衛東、丁宇斌、王曉東、劉曉新、周鳴、孫鳴、王志國、顧玉光、束信元、韋志盛。本部分為首次發布。1DB31/914.2—2015小型游樂設施安全第2部分:安裝要求基本要求。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T4026人機界面標志標識的基本和安全規則設備端子和導體終端的標識GB/T4205人機界面標志標識的基本和安全規則操作規則GB42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5226.1機械電氣安全機械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8408-2008游樂設施安全規范GB16895.3-2004建筑物電氣裝置第5-54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接地配置、保護導體和GB17945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T19215.1電氣安裝用電纜槽管系統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306-2006游樂設施術語GB/T23827-2009道路交通標志板及支撐件GB/T28622-2012無動力類游樂設施術語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202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6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DB31/914.1-2015小型游樂設施安全第1部分:基本要求GB8408-2008、GB50352-2005、GB/T20306-2006、GB/T28安裝installation2按照一定的要求,將游樂設施(含配套的附屬設施)組裝后固定安置在規劃好的場地與空間。3.2為游樂設施配套的,設計用于游客臨時站立(等候)或通行的平臺區域。3.3防止游客直接進入設備運轉區域或限制區域,具有一定強度和承載力的攔擋物。3.4扶手handrail預期用于協助游客保持平衡、可用手抓握的橫桿類設施。3.5供游船停靠、用于游客上下船的場所、區域及相關構筑物。3.6游樂設施在完成安裝、調試,正式投入運營、使用前的確認與交接手續。4場地條件4.1一般要求4.1.1游樂設施安置的場地地面應堅實、排水方便,接入的電網電壓、供電容量應符合產品使用要求。4.1.2露天安置的游樂設施應避開輸變電線路,與架空電力線路的凈空距離應滿足電力安全要求。需要向地下打入樁釘的,應確保插入的樁釘不觸碰到地下電纜。4.1.3游樂設施的安置不應對城市公共地下管網的正常使用和維護造成不利影響。4.1.4安置在建筑物內的游樂設施不應占用、改變建筑原防火分區、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確需占用或改變時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4.1.5游客可能觸及的危險運動部件應有適當的安全隔離防護措施。常見的措施有:a)可見標志物:在地面用彩色條紋標記,設置警示桿、隔離柱或類似設施對游客進行提示;b)柔性設施物理隔離:連續設置不受水平力的隔離物,如繩子、鏈條等;c)剛性設施物理隔離:設置可受水平力的隔離物,如安全柵欄、扶手等。注:在部分特殊場合下,可通過種植一些灌木叢作為物理隔離的替代手段。4.1.6游客正常姿態下身體沿運行軌跡形成的包絡線與周邊障礙物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如下要求:a)與喬木樹冠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2m:b)與灌木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1m;c)與建筑物、安全柵欄之間的距離:3DB31/914.2—2015——相對運動速度大于1.0m/s、在沒有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時,應不小于0.5m;或者:且不會發生纏繞現象、經安全評估后,安全距離允許適當縮短。4.1.7小型彈跳設施,彈跳者在跳躍時身體的包絡線與周邊建筑物、喬木樹冠等障礙物間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2m,身體的擺動中心與梁、柱等高出彈跳平臺的物體的距離應不小于1.5m。4.1.8與游客步道平交的小火車軌道,在道口處應設置有效的人車交會安全隔離裝置。4.1.9游樂區內游客可正常進入的區域應有充足的照明。室內采光系數應不小于1/5;當使用人工照明時,地面照度應不小于501x。4.1.10以特殊光影效果作為游樂場景的室內區域不受4.1.9的限制,但應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游客在欠照明條件下的安全。4.2疏散通道4.2.1封閉的游樂區應根據所能容納的游客數量設置一定數量的疏散出口,并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出口、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標識和使用提示。疏散出口在設置時應符合以下要求:a)游客可自由活動與聚集的區域,面積不大于50m2時應有1個及以上的疏散出口,疏散出口的高度應不低于2m、寬度應不小于1m;b)游客可自由活動與聚集的區域,面積大于50m2時應有2個及以上的疏散出口,疏散出口的高度應不低于2m、寬度應不小于2m;d)有2個及以上疏散出口的,步行到達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應不大于30m,并且步行6m后應有注:如果沒有別的限制游客數量的規定,則應按照2人/m2來控制聚集區域的人數。4.2.2游樂區的主疏散走道應直通疏散出口,走道地面應有明顯的疏散方向標識。疏散走道的寬度應符合以下要求:a)對應于4.2.1a)項的場所,主疏散走道的凈寬度應不小于2.5m,其他疏散走道的凈寬度應不小于1.5m;b)對應于4.2.1b)項的場所,主疏散走道的凈寬度應不小于3m,其他疏散走道的凈寬度應不小于1.5m;c)游船碼頭和臨空站臺等可能跌落的場所,疏散走道的凈寬度應不小于2m。4.2.3設置在建筑物內的游樂區,疏散通道應符合GB50016-2014第5.5.17的相關要求。4.2.4疏散走道上不應設置影響疏散的突出物等障礙物。室內疏散走道應設置符合GB17945要求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空間結構應能防止有害煙霧的聚集。4.2.5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疏散出口的門應符合緊急疏散的要求。4.3兒童駕駛車輛的車場4.3.1由兒童駕駛的兒童小賽車、迷你兒童摩托車等在地面行駛的車輛,應劃定專用場地并設置明顯標識。不同類型車輛的車場應分開。4.3.2車場內車輛的數量不大于5輛時,車場的面積應不小于30m2/車;數量大于5輛時,超出部分應按不小于20m2/車相應增加面積。4.3.3車場四周設置的隔離柵欄不宜使用彈性支撐。4DDB31/914.2—20154.4.4在有限水域面積內同時運行的游船數量應符合以下要求(碰碰船不受此限制):a)最高時速不大于5km/h的游船,每艘船只占用的水域面積應不小于15m2;b)最高時速大于5km/h的游船,每艘船只占用的水域面積應不小于20m2。4.4.5游船碼頭應根據其規模配備適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器材,大于10000m2水域的游船碼頭滅火器,或者根據起火物質特性配備用于隔離的措施(如干砂覆蓋)。a)頂棚結構應有防止氫氣聚集的設計,或者有符合GB3836.1-2010中規定的IIC防爆等級要求的強制排風措施;d)應在人員作業區域設有洗眼器(或者自來水管)和排水溝。5.1一般要求5.1.2安裝過程應嚴格按照制造商提供的安裝說明(或指南)展開。機械零部件在裝配時還應符合以a)應正確選用適用的工(器)具,高處作業還應有安全可靠的登高及防護措施;5b)涉及安全的重要螺栓連接,應采用A級精度(≤M24時)、強度等級不低于8.8級的螺栓,并配以相應精度、強度等級的螺母;c)涉及安全的重要螺栓連接,彈性墊圈、鋸齒形鎖緊墊圈、錐形鋸齒鎖緊墊圈及類似鎖緊元件不得與強度等級為8.8級以上的螺栓聯接配合使用。5.1.5機械結構與傳動系統應符合GB50231和DB31/914.1的相關要求。液壓(氣動)管路、油箱在安裝時應考慮整個管道線路和油箱的可檢修性,應能徹底清潔油箱。5.1.6木結構的施工質量應符合GB50206的相關要求。與木質材料連接的金屬件應防止木材防腐處5.2基礎與地面5.2.1有基礎的固定式游樂設施,土建基礎或建筑物應按設計圖樣和技術文件施工,基礎的施工質量應符合GB50202的相關要求,應在經過土建驗收合格后方能開始機械結構的安裝。5.2.2基礎尺寸和位置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要求。設備基座、軌道支承、塔架等鋼結構與基礎連接施工時,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出現對鋼結構本體實施火焰切割孔、現場搭焊等變更原設計的行為。表1基礎允許偏差允許偏差/mm坐標位置(縱、橫軸線)不同平面的標高平面外形尺寸平面的水平度每米5全長垂直度每米5全長預埋地腳螺栓標高(頂端)中心距(在根部和頂端測量)5.2.3基礎表面和地腳螺栓預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積水等應清除干凈,地腳螺栓的螺紋和螺母應保護完好,放置墊鐵部位的表面應處理平。5.2.4無基礎的移動式游樂設施,安置時載荷點所處位置的地面應能可靠承受由游樂設施帶來的各種載荷,不應有影響穩定的沉降。需要預壓的地面應預壓合格,并應有預壓沉降記錄。5.2.5基礎與設備連接處、木制零部件與地面接觸處,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5.3.1電源進線的顏色應符合GB/T4026的相關要求,進入電氣柜后應直接連接到進線開關的輸入端。進線開關應按照GB/T4205要求的操作方向安裝。5.3.2地面布置的電纜線應沿防護槽內敷設,且應符合GB/T19215.1的相關要求。5.3.3設備重復接地裝置的施工應符合GB16895.3-2004的542.2~542.3的要求。5.3.4電氣柜應有良好的通風和散熱條件,置于地下室時還應有保持干燥的措施。電氣柜的柜門應能完全打開,所有控制設備的安裝、調整、維修都應易于操作。5.3.5電氣柜內應附存用于線路檢修的電氣接線圖紙。若采用熔斷器作為過流保護,熔斷器的位置和參數應在圖紙上有明確標記。5.3.6所有端子都應按照GB/T4026的相關要求進行標記,中性線應使用標有N的單用絕緣端子。65.3.7安裝在潮濕場所的電氣設備應正確裝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5.3.8安裝在室外及室內潮濕場所的照明燈具,應采用不低于GB4208規定的IP54等級的防水燈具。5.3.9通過插頭接入電網的,應符合以下要求:a)電源插座應定置,插座的供電回路應單獨設開關,并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剩余電流保護器;b)引入電源線應采用插頭不可拆除或調換的插頭電纜;c)插頭電纜應采用雙層絕緣電纜,內外層絕緣材料均應為無鹵、低煙阻燃型;5.3.10軟導線管和電纜的敷設應使液體能排離該裝置。5.3.11除5.3.1~5.3.10的要求外,還應符合GB5226.1和DB31/914.1的相關要求。5.4操作臺5.4.1主操作臺(或操作面板)應固定設置,置于室外時應有良好的防雨措施。5.4.2操作人員所處的位置應視野開闊、能看到游客的全部情況。若存在視線盲區,應相應設置有效的遠程實時監控系統或響應措施。視頻監控系統顯示屏幕的設置高度、俯仰角、視角等應符合人機工程學的要求,應方便操作人員查看,不影響其正常操作。5.5充氣設施5.5.1選定安置地點時除應符合4.1中相關條款的要求外,還應注意由于風的作用導致充氣物上升或者漂移的可能性,必要時應進行試驗確認。應避免由于上升、漂移導致的充氣物底面與粗糙地面產生沖撞、摩擦現象。5.5.2應按照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將充氣物正確錨定,若無相關說明應按照下列最低要求錨定:a)應根據充氣物面積和最大風力狀況確定有效錨定點的分布以獲得最大的固定效果;b)將充氣物安置于室外硬化地面時,應首選穩固的永久固定結構物拴牢錨定點,且應使充氣物的每一側面都被錨定,若無固定結構物可用,應使用與充氣物尺寸和類型相匹配的壓艙物;c)將充氣物安置于草地、室外未硬化地面等場所時,可使用b)項中以壓艙物的方式錨定,也可通過插入錨銷來錨定,錨銷不應出現影響錨定的松動或移動,必要時還應在某些錨定點處增加錨銷和拉緊繩索的數量;d)將充氣物安置在室內時,應有可靠的定位措施以防止充氣物的擺動幅度過大。5.5.3鼓風機、錨定物、拉緊繩索和其他隨附裝置應有隔離措施以防止游客接近。鼓風機的電氣接入還應符合5.3.9的要求。6附屬設施安裝6.1一般要求6.1.1應按照6.2的要求設置安全柵欄。游客的出入口應分開設置。6.1.2站臺、游船碼頭、走廊、斜坡、臺階及樓梯等游客行走區域的地板表面應采用防滑材料,或者采取附加的有效的防滑措施。地板表面不應出現絆倒點,且應符合DB31/914.1-2015第8.3.1、8.3.2的要求。站臺水平位置發生任何改變處應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6.1.3站臺、走廊、斜坡、臺階及樓梯的布局應能避免積水,有利于垃圾或其他細碎雜物的清除。7DDB31/914.2—20156.1.4臺階設置應符合GB50352-2005第6.6.1的要求。樓梯的梯級高度、坡度應保持一致,梯級高度應不大于150mm,梯級縱向寬度(深度)應不小于260mm,踏步平面與水平面間允許有±3°的夾角,樓梯的其他要求應符合GB50352-2005第6.7的規定。6.1.5走廊或進出口斜坡的斜度應不大于1:10。如果整個斜坡表面采用高摩擦系數材料(如:地毯等)敷設,則斜度可以增大到1:6。6.1.6樓梯的兩側應設置用于行人輔助支撐的連續扶手(或等效裝置),在已有保護屏障的地方只需要在另一側設置扶手。扶手(或等效裝置)應在第一步臺階開始時即可被使用。注:如果沒有為樓梯設置專門的安全柵欄,扶手需要起到安全柵欄的作用。6.1.7應根據游樂設施的特點及場地環境條件合理設置安全標志,安全標志應符合6.3的要求。6.1.8運轉時可能因纏繞、沖擊或擠壓,或其他可預見的因素會造成游客受傷害的區域,除采取必要的防護與隔離措施外,還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應符合6.3的要求。6.1.9應按6.4的要求正確設置游客須知,使游客在乘玩前能夠正確理解游樂規則。6.1.10游客須知中若對乘玩者身高有要求,應在入口處、排隊等候區等設置醒目的身高標尺。同一游樂場內所有的身高標尺應保持統一的風格樣式。6.2安全柵欄6.2.1室外安全柵欄應高于站立面1100mm,并應符合DB31/914.1-2015第8.1、8.2的擠夾防護要求。常見以下三種類型的安全柵欄:a)帶豎向設置腹桿的柵欄(如圖1)。腹桿與水平面的夾角α應不小于75°,相鄰兩腹桿的間距應不大于100mm,下端橫擋距離地面應不大于100mm。圖1傳統柵欄示例(單位:mm)b)帶網狀腹桿的柵欄(如圖2)。網格間距應不大于30mm,腹桿邊緣與側面樁桿的間距應不大于100mm,腹桿底端距離地面應不大于100mm。8XVIc)帶裝飾性腹桿的藝術柵欄。腹桿的造型應避免出現可被用于攀爬的結構。6.2.2室內安全柵欄應高于站立面650mm,腹桿不應出現可被用于攀爬的結構。6.2.3安全柵欄與地面的連接應有足夠的強度,其側向承載力應符合以下要求:a)作用點在柵欄上端高點處的水平推力可承受值應不小于0.75kN/m;b)作用點在柵欄一半高度處的水平推力可承受值應不小于0.125kN/m。6.2.4設置在安全柵欄進口處的引導柵欄,柵欄進、出口門的開啟方向應與行進方向一致,且門的開合機構應符合DB31/914.1-2015第8.4.4的要求。6.3安全標識6.3.1通用型安全標志應從GB2894中選擇。6.3.2專用安全標志參見附錄A。6.3.3標志牌應圖形清楚,無毛刺、孔洞和影響使用的任何瑕疵,標志牌的尺寸規格應按照附錄B的要求。游客可直接觸及的標志牌,其表層材料應符合DB31/914.1-2015第4.3的要求。6.3.4設置在黑暗區域及光線較暗場所的安全標志應為反光型標志牌。6.3.5安全標志的顏色應符合GB2893的要求。6.3.6正方形、三角形標志牌的角宜處理為圓角。6.3.7反光型標志牌的板面結構參見GB/T23827-2009第5.1.3的要求。6.4游客須知6.4.1應通過告示板、平板顯示器或電子幕墻等方式,向游客公示乘玩該游樂設施的注意事項。6.4.2應設置在游客通道入口等顯見處,且高度應位于游客們的正常視線范圍內。6.4.3應明確公示使用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允許乘玩游客的最小年齡、最小(或最大)身高。6.4.4應根據不同游樂設施的特點確定需要明示的內容,且不應與制造商所提供的使用信息相矛盾。a)正確的乘坐姿勢和位置(如在運行期間不向外傾斜、伸手或伸腿、或站起等);b)對兒童游客家長(監護人)的看護要求;9c)不允許同時擺臂和有節奏地跺腳;d)不允許坐、蹲和站在欄桿和側墻上;e)身體過度疲倦、病患等時不應乘坐。6.4.5游客須知的內容編排應簡潔明了、突出重點,盡量多用短語、少用長句,允許圖文混排。游客須知示例參見附錄C。7交付7.1設備本體安裝完成后,制造方應對安裝作業質量進行檢查和評價,確認裝配完成后的設備本體符合制造商的設計要求并出具報告。裝配后需要進一步調試的,檢查確認工作可與調試過程同步進行,調7.2附屬設施安裝完成后,安裝方應按照DB31/914.1-2015第8、9章和本部分第6章的相關要求進行自檢并出具報告。7.3全部安裝工作結束后,制造方應進行調試運行并出具報告。調試運行前應仔細清查現場,確認無任何工(器)具遺留在作業點、所有的臨時措施均已正確復位或清除,游客可觸及處不應有危險突出物,不應有毛刺、銳邊、銳角。7.4游樂設施在交付使用前,應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全面檢查與測試,在確定其技術性能參數及安全狀況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交付運營使用方。7.5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查與測試的項目應根據DB31/914.1和本部分的要求,并結合游樂設施的具體結構形式確定。以下資料應經過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審查后交由運營使用方歸檔:a)由制造方出具的對設備本體的檢查確認報告,以及調試記錄(如果有);b)由安裝方出具的對附屬設施的自檢報告;c)由制造方出具的調試運行報告。7.6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應詳細記錄檢測項目、檢測內容及檢測結果。檢測報告應由運營7.7制造商、安裝方在交付的同時應將所有的技術資料移交給運營使用方。DB31/914.2—2015(資料性附錄)專用安全標志A.1禁止標志禁止標志參見表A.1。表A.1禁止標志編號名稱說明設置范圍和區域A1-1禁止伸出艙外Nostretching乘客不得將頭和四肢等伸出座艙外。適用于運行過程中與固定設施間有安全距離要求、非封閉座艙的游樂設施,如小海盜船等。粘貼設置于乘客落座時(或落座后)正常視線范圍內;單個座艙若有多排座椅,應保證每排座椅的乘客在視線范圍內都能注意到。A1-2禁止離座Noleavingseatduringoperation運行期間,乘客不得站立和離座。適用于在地面運行、由乘客自行操控的游樂設施,如碰碰車、小賽車等。粘貼設置于乘客落座后正常視線范圍內。A1-3禁止翻越Nocrossing游客不得翻越柵欄設置于運行區域與周圍環境隔離開的安全柵欄中上部,多邊形柵欄應在每個面至少設置1處,且最大間隔不大于10m;圓形或曲線柵欄應沿法向分布設置,且最大圓周間隔不大于10m。A1-4禁止穿鞋入內Noshoesallowed游客必須脫鞋后進入設置于穿鞋進去會影響安全、全體人員都必須光腳進入的兒童娛樂區,如充氣城堡等。粘帖設置于進入通道的入口處。DB31/914.2—2015警告標志參見表A.2。表A.2警告標志編號圖形標志名稱說明設置范圍和區域A2-1當心傷手Warninghand注意此區域可能會使手指受擠壓致傷適用于座艙內的乘客易觸及區域內設有鎖緊裝置(或相關的機械結構),并有可能使乘客的手指因擠壓而受傷的游樂項目。粘貼設置于手指禁入區域點最近的座艙表面,且應處于乘客落座后正常視線范圍內。A2-2當心站臺間隙Warningstationgap進出座艙、上下游船時應注意站臺、船岸平臺的間隙適用于座艙與站臺之間的間隙較大(大于30mm)的游樂項目、游船碼頭等。粘貼設置于乘客上下的座艙、游船的舷表面;站臺地面、船岸平臺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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