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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法律職業資格-客觀卷二-轉移財產權利合同1.【單項選擇題】張某于2017年2月10日將自己的小提琴出售給李某,但二人約定,由張某繼續使用該小提琴直至張某參加完將于2017年3月1日舉行的某國際大賽。2017(江南博哥)年3月1日晚,張某在大賽結束后電話通知李某,要求李某到張某的住所取走該小提琴。但在李某到達前,該小提琴就因張某的住宅發生大火而被燒毀。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張某與李某的買賣合同無效,因為張某不能履行該合同項下交付小提琴的義務B.小提琴的損失應由張某承擔,因為小提琴尚未實際交付C.小提琴的損失應由李某承擔,因為小提琴的所有權已經轉移給李某D.張某和李某都不應承擔小提琴的損失,因為小提琴是因意外事件而損毀的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占有改定和買賣合同中的風險分擔問題。本題中,張某與李某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買賣小提琴,該合同是有效的,故A項說法錯誤。根據《民法典》第228條的規定,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動產的,動產所有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轉移。故本題中小提琴的所有權在2017年2月10日就從張某處轉移到了李某處。又根據《民法典》第604條的規定,標的物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轉移。此處的交付是與物的所有權轉移同義。故C項說法正確。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C。2.【單項選擇題】乙共享單車公司從甲自行車生產公司購買了1000輛自行車,但是其中10輛存在質量問題。乙公司收到甲公司交付的1000輛自行車后的第三天,因存放自行車的倉庫意外失火,導致1000輛自行車全部毀損。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該損失應當由乙公司承擔,因為該批自行車已經交付給乙公司B.該損失應當由甲公司承擔,因為甲公司存在違約行為C.該損失應當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平均分擔,因為雙方都沒有過錯D.因自行車均已滅失,故乙公司無權就10輛自行車的質量問題向甲公司主張違約責任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涉及風險負擔的問題。《民法典》第604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為自行車已經交付給乙公司,故乙公司應當承擔自行車毀損的風險,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選項C錯誤。《民法典》第611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因此,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A。3.【單項選擇題】甲與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其一套房屋出賣給乙,乙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將房屋交付給乙,但是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10日后,甲又與不知情的丙簽訂買賣合同并且辦理了產權變更登記。次日,該房屋被意外焚毀。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甲、乙間的買賣合同有效B.甲、丙間的買賣合同因無權處分而效力待定C.甲、丙間的買賣合同有效D.丙不應承擔房屋被焚毀的風險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涉及一物數賣和風險負擔的問題。《民法典》第2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在甲、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中,因為未給乙辦理過戶登記,不發生物權變動,乙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但是不影響甲、乙買賣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因為甲、乙就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意思表示一致,所以甲、乙買賣合同成立并生效。故選項A正確。因為甲未給乙辦理過戶登記,甲仍然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甲將房屋出賣給丙并不構成無權處分。無權處分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即使甲締約時對房屋沒有處分權,甲、丙之間的買賣合同仍屬有效。故選項B錯誤,選項C正確。《民法典》第604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為該房屋尚未交付給丙,故在甲、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中,因為未完成交付,風險應當由甲承擔,而丙不應當承擔房屋被焚毀的風險,選項D正確。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B。4.【單項選擇題】甲將房屋出租給乙,書面約定租期3年,租金月付。未經甲的同意,乙又擅自將房屋轉租給丙。丙入住后,擅自打通了房屋客廳與陽臺的隔墻。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甲于知道轉租事宜后的第3個月提出異議,甲有權解除甲、乙之間的租賃合同B.甲于知道轉租事宜后的第9個月提出異議,甲有權解除甲、乙之間的租賃合同C.如果甲同意轉租,則就丙打通隔墻的行為,甲有權要求乙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D.無論甲是否同意轉租,就丙打通隔墻的行為,甲有權要求丙承擔侵權責任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房屋轉租的效力問題。《民法典》第716條第2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718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本題中,乙、丙之間的房屋轉租合同為非法轉租,甲于知道后的6個月內提出異議,甲有權解除甲、乙之間的出租合同。故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民法典》第716條第1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乙因第三人丙的行為對甲構成違約,根據《民法典》第593條、第716條第1款的規定,甲有權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故選項C正確。第三人丙損壞房屋,甲作為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請求丙承擔侵權責任,故選項D正確。綜上,本題答案為B。5.【單項選擇題】甲是乙的閨蜜,2018年甲因購買彩票獲得了一筆不菲的獎金,決定送給乙一臺價值2萬元的鋼琴作為禮物,乙欣然接受。對此,下列表述錯誤的是:()A.無論甲是否交付鋼琴,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均已成立B.如果甲尚未交付鋼琴,則甲可以隨時反悔,且不承擔違約責任C.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且甲尚未交付鋼琴,甲仍然可以隨時反悔D.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且甲反悔,則乙有權請求甲交付鋼琴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問題。《民法典》第657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因為乙已經接受甲的贈與意思,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成立。故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即選項A正確。《民法典》第658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本題中,因為鋼琴還未交付,則甲享有任意撤銷權,故選項B正確。但是,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則甲不再享有任意撤銷權,故選項C錯誤。《民法典》第660條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若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甲反悔,則乙有權請求甲交付鋼琴。故選項D正確。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C。6.【單項選擇題】甲欠丙800元到期無力償還,乙替甲還款,并對甲說:“這800元就算給你了。”甲稱將來一定奉還。事后甲還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惡,乙要求甲償還余款300元,甲則以乙已送自己800元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甲應再還300元B.乙應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還乙300元D.乙應退還甲500元及銀行存款同期利息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民法典》第657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據此,贈與是合同,而不是單方法律行為。贈與人就贈與合同的主要條款發出要約,受贈人承諾的,贈與合同才能成立。
需要與贈與合同相區別的是:(a)捐助,指捐助一筆錢設立財團法人。捐助屬于單方法律行為,且屬于無相對人的單方法律行為。(b)遺贈,指被繼承人通過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也屬于無相對人的單方法律行為。但與捐助屬于生前行為不同,遺贈屬于死因行為,遺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才能生效。(c)遺贈扶養協議,指被繼承人與集體或者與對自己無扶養義務的人達成協議,扶養人履行扶養義務,并于被繼承人死亡時取得其遺產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也是合同。但是與贈與合同屬于單務、無償合同不同,遺贈扶養協議屬于雙務、有償合同;不僅如此,贈與合同屬于生前行為,而遺贈扶養協議兼具生前行為與死因行為。
本題中,乙對甲作出贈與800元的要約,甲拒絕承諾,贈與合同未成立,甲負有清償乙800元的義務,甲已經清償了500元,還應繼續清償300元。故本題唯一正確答案為A選項。
7.【單項選擇題】3月1日,甲將其一套房抵押給丙,辦理了抵押登記。4月1日,甲又將該房屋出租給乙,約定租期5年。第二年,丙(因其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行使抵押權,因丙急需住房結婚,甲、丙為此達成協議約定:"由丙取得房屋所有權,抵押的房屋按照市場價格折抵200萬元債務。"但甲未通知乙。一個月后,乙知情。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哪一個?A.乙有權訴請法院認定甲、丙之間的協議無效B.甲、丙達成該協議前,須經乙同意C.乙有權自知道之日起15日內主張以同等條件優先于丙受讓該房屋D.若乙知道后任由丙取得房屋所有權,乙仍有權主張甲、乙間的租賃合同在剩余租期內對丙繼續有效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①出租人甲與抵押權人丙協議以抵押房屋折抵債務未通知承租人乙的,雖侵犯了承租人乙享有的"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但甲、丙的協議并不因此無效。故A選項錯誤。②根據《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15條之規定,甲、丙達成該協議前,僅需"通知"乙,而不需要經乙"同意"。故B選項錯誤。③《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15條規定:"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民法典》第726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故C選項正確。④《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14條規定:"租賃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本題屬于先抵后租情形,適用該條第(一)項,故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8.【單項選擇題】關于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下列表述錯誤的是哪一個?A.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標的為存在瑕疵的異議,出賣人以買受人已經支付價款為由,主張買受人放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但買受人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買受人仍有權就標的物瑕疵請求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C.買賣標的物存在瑕疵,買受人在約定期間或者法定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后,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自行修理標的物后,買受人有權依照無因管理的規定請求出賣人補償D.買受人未在約定期間或者法定期間內通知出賣人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若買賣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買受人仍有權請求減少價款,法院應當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應減少的價款數額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買賣合同解釋》第13條規定:"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出賣人以買受人已經支付價款、確認欠款數額、使用標的物等為由,主張買受人放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A選項正確。《買賣合同解釋》第24條規定:"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主張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買受人在締約時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的除外。"據此,B選項正確。《買賣合同解釋》第16條規定:"買受人在檢驗期間、質量保證期間、合理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出賣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況緊急,買受人自行或者通過第三人修理標的物后,主張出賣人負擔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據此,C選項正確。《買賣合同解釋》第17條規定:"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減少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主張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差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條規定的減價請求權仍應受檢驗通知期間的約束,若買受人未履行即時檢驗通知義務,視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無瑕疵,買受人就不得主張減價請求權。據此,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9.【單項選擇題】1月1日,甲給乙發短信表示愿意將一輛BMW汽車以28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乙10天內回復有效。1月2日,乙給甲發短信說:"若甲愿意將價格降至22萬元,則自己決定購買。"甲接到短信后未予回復。1月6日,乙又給甲發短信表示:"同意以28萬元的價格購買該車,兩天后即前往付款取車。"甲接到短信后又未予回復。1月9日,乙攜帶錢款前往甲處取車時,才發現甲已于1月8日將車出賣給丙,已經給丙辦理了過戶登記,但尚未交付。乙給甲留下28萬元,強行將車取走。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哪一個?A.甲、乙間的汽車買賣合同成立并生效,價款為22萬元B.甲、乙間的汽車買賣合同成立并生效,價款為28萬元C.丙有權對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D.丙有權請求甲交付汽車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478條第(四)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同時,根據《民法典》第488條的規定,有關合同價款或者報酬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據此,乙于1月2日發給甲的短信構成對甲之要約的實質性變更,甲的要約因此失效,乙自此喪失承諾的資格。
乙于1月2日和1月6日發給甲的短信都是要約,且屬于以對話方式作出且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要約。根據《民法典》第137條的規定,以對話方式作出且未規定承諾期限的,受要約人應即時承諾。同時,《民法典》第478條第(三)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由于甲均未即時承諾,因此,乙于1月2日和1月6日發給甲的要約均已失去效力。甲、乙之間的汽車買賣合同未成立。故A選項錯誤;B選項錯誤。
甲、丙買賣合同已經成立并生效,因未交付,丙尚未取得汽車所有權,故C選項錯誤。但丙對甲享有請求甲交付汽車并移轉汽車所有權的債權,故D選項正確。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16.【多項選擇題】牛某在大學畢業后選擇下海創業,并取得了巨大成功。為了回報母校北京大學對其多年的培養,牛某對北京大學表示,將從甲公司購置100臺夢想牌電腦贈與北京大學。該批電腦由甲公司負責運輸。甲公司遂與乙運輸公司簽訂合同,并在合同中載明北京大學為收貨人,收貨地點為北京大學昌平校區。運輸途中,因乙公司駕駛員丙的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導致100臺電腦被毀壞,無法使用。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牛某有權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B.牛某有權要求乙公司承擔侵權責任C.北京大學有權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D.北京大學無權要求乙公司承擔侵權責任正確答案:A,D參考解析:本題考查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問題。依據《民法典》第598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據《民法典》第603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地點或約定不明確,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時視為交付。本案中,由于牛某和甲公司約定由甲公司辦理運輸,并約定了明確的交貨地點,在動產交付中,如果約定交付地點的,風險在約定地點完成交付時轉移。本題中,由于運輸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導致該批電腦無法實際交付給北京大學,甲公司構成違約,應當向合同相對人牛某承擔違約責任。因此選項A正確、C錯誤。同時,北京大學并未現實受領該批電腦,對該電腦不享有所有權,無權向乙公司主張侵權責任。選項D正確,B錯誤。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D。17.【多項選擇題】甲的女兒考入某市的一所大學,甲托朋友乙抽空代為照顧,乙非常盡心,甲感動之余決定將珍藏的兩瓶葡萄酒贈與乙,乙欣然應允。就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如果甲不交付葡萄酒,乙有權要求其交付B.贈與合同屬于單務法律行為,故甲可以在葡萄酒尚未交付前撤銷贈與C.如果后來乙并沒有盡心照顧甲的女兒,無論葡萄酒是否交付,甲均可以撤銷贈與D.如果甲已交付一瓶葡萄酒,則甲撤銷贈與時有權請求乙返還該瓶葡萄酒正確答案:A,B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贈與合同的效力問題。根據《民法典》第657條的規定,本案情形并屬于657條規定的贈與合同類型。因此,若甲不交付葡萄酒,乙有權請求甲交付。故A選項正確。《民法典》第658條規定,贈與人在財產的權利移交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故選項B正確。本題中,甲在決定贈與乙葡萄酒時并未聲明乙在接受贈與的同時必須對甲的女兒盡到照顧義務,乙對甲的女兒的照顧是基于甲之前的委托,故本贈與合同并非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在贈與物權利移交后,甲無法定事由,不得撤銷贈與合同。故選項C錯誤。《民法典》第665條規定,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但是本案并非663條規定的存在法定撤銷事由的情形,甲撤銷贈與時無權請求乙返還已交付的葡萄酒。故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答案為AB。18.【多項選擇題】2021年1月1日,甲借給乙100萬元,約定:借期1年,借期內年利率為12%,借款合同成立時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為3.85%。后借期屆滿后,乙逾期4個月未還款。關于逾期利息的支付,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如果借款合同未約定逾期利率,甲僅有權向乙主張逾期利息2萬元B.如果借款合同未約定逾期利率,甲有權向乙主張逾期利息4萬元。C.如果約定逾期利率為月息1.5%,并約定違約金10萬元,甲有權主張違約金10萬元D.如果約定逾期利率為月息1.5%,并約定違約金10萬元,乙有權一并主張14.5萬元正確答案:A,C,D參考解析:《民間借貸規定》第28條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題中,如果借款合同未約定逾期利率,因為借款合同已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且12%的年利率并未超過借款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15.4%,故借款人甲有權主張按照12%的借期利率請求乙支付逾期利息:100萬元×12%/12×4=4萬元。故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民間借貸規定》第29條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甲得對乙主張的上限為:100萬元×15.4%=154000元,154000元/12個月×4個月=51333元。因此甲向乙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51333元,故選項C錯誤,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ACD。19.【多項選擇題】周某搬家時,見鄰居鄭某家因經濟一直比較困難沒有冰箱,于是搬家前將自己家的舊冰箱送給鄭某,并告訴鄭某該冰箱用了11年了,但沒出過毛病,如不嫌棄就留下使用。鄭某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該冰箱因故障起火,燒毀了鄭某的大部分財產。就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周某贈送的冰箱發生故障導致鄭某財產損失,周某應賠償鄭某損失B.周末已明確告知冰箱的實際情況,周某無需承擔責任C.周某贈送冰箱時未要求鄭某承擔義務,周某無需承擔責任D.如果周某明知冰箱有問題而故意不告知,周某應當賠償鄭某損失正確答案:B,C,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贈與合同的效力問題。《民法典》第662條規定: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贈與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周某送鄭某冰箱時沒有要求鄭某承擔任何義務,所以,周某贈與的財產即使有瑕疵也不需要承擔責任。周某在送冰箱時告知鄭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1年,鄭某在接受冰箱時對冰箱的現有品質是知悉的,所以不存在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況。故本題答案為BCD。20.【多項選擇題】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購買乙公司看中的某型號的醫療檢查設備,并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租期為20年,總租金為2億元,乙公司于每年1月1日支付1000萬元。合同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下列表述中,甲公司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有:()A.該設備因雷擊失火而毀損,后乙公司將該租賃物修復完好B.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第3期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C.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第3期、第4期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D.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第3期、第4期、第5期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正確答案:C,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融資租賃合同解除的問題。《民法典》第75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2)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本題中。因租賃設備已經被修復完好,故選項A不當選。《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合同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本題中,合同對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故選項C、D當選,選項B中欠付租金期數既未達到兩期,欠付租金數額亦未達到全部租金的15%,故選項B不當選。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C、D。21.【多項選擇題】甲與乙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約定:乙借給甲1000萬元,借期一年,假設借款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6%。借期屆滿時,甲向乙返還本金1000萬元,關于利息的支付,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如果約定年利率為28%,且甲支付利息240萬元,則乙有權請求甲繼續支付40萬元B.如果約定年利率為28%,且甲支付利息280萬元,則甲有權請求乙返還40萬元C.如果約定年利率為40%,且甲支付利息360萬元,則乙有權請求甲繼續支付40萬元D.如果約定年利率為40%,且甲支付利息400萬元,則甲有權請求乙返還40萬元正確答案:A,C,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借款合同利息支付的問題。《民間借貸規定》第25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因此本題中法定利率保護上限為6%×4=24%,超過24%的部分一律無效,則法定利息為24%×1000萬元=240萬元。故選項A、C、D錯誤,選項B正確。22.【多項選擇題】甲公司與乙兒童福利院簽訂贈與合同,約定甲公司捐贈價值5萬元的書籍給乙兒童福利院。但在合同簽訂后,甲公司實際控制人趙某作出決定不再履行合同。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贈與合同屬于單務法律行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擔違約責任B.甲公司尚未交付書籍,故可撤銷贈與C.乙兒童福利院有權要求甲交付書籍D.乙兒童福利院有權請求趙某承擔違約責任正確答案:A,B,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具有公益性質的贈與合同的撤銷問題。依《民法典》第658條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本題中,甲公司與兒童福利院的贈與合同具有社會公益性質,贈與人不具有任意撤銷權,兒童福利院有權要求甲公司交付書籍,以履行贈與合同。依《民法典》第666條的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但本題中,甲公司不存在經營困難,不存在不履行的法定理由。同時,與福利兒童院簽訂合同的是甲公司而不是趙某,因此基于合同相對性,趙某不負違約責任。故本題正確選項為ABD。23.【多項選擇題】甲3月28日向乙出售自己的汽車,約定甲于5月2日向乙交付并辦理過戶手續,乙完成過戶當天向甲付款。4月1日,甲又同丙簽訂合同將該汽車出售予丙,當場將該汽車交給丙,但尚未辦理汽車過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下列表述錯誤的是:()A.在5月2日前,因為履行期沒有屆滿,乙不得向甲主張違約責任B.在5月2日后,乙可以向甲主張締約過失責任,因為合同因標的不能而無效C.在5月2日前乙不得向甲主張違約責任,因為汽車尚未辦理過戶,甲仍得履行D.在5月2日前,乙可以向甲主張默示預期違約的責任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一物二賣及預期違約的問題。甲與乙之間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應無疑問。故選項B錯誤。但在將汽車交付轉讓之前,甲仍為該汽車的所有權人,故甲仍可與丙簽訂買賣合同,甲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也是有效的。甲將汽車轉讓于丙后,其行為對與乙的合同而言構成預期違約,故乙可向甲主張預期違約的責任。因此,選項A錯誤,選項D正確。根據《民法典》第214條的規定,汽車屬于特殊不動產,所有權仍自交付時轉移,未登記不發生對抗效力。故選項C錯誤。因此本題答案為ABC。24.【多項選擇題】村民張某向村民王某購買一輛二手自行車,雙方約定1個月后付款。在購買該車后的第20天,張某騎車外出,遇上鄭某。鄭某說該車是他的,1個月前,因王某到他家辦事,借給王某的。鄭某要求張某返還該車,張某詢問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張某向其付款,且說他與鄭某之間的事他們自己解決,為此引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張某有權中止支付車款B.張某無權中止支付車款C.鄭某有權向張某要回該車D.鄭某無權向張某要回該車正確答案:A,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權利瑕疵擔保問題。《民法典》第612條規定: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對該標的物不享有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614條規定: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對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本題中王某把不屬于自己的自行車賣給不知情的張某,因此王某應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不知情的張某可以中止支付相應價款。同時,根據善意取得制度,鄭某無權向張某要回該車。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D。25.【多項選擇題】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購買乙公司看中的某大型設備,并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租期10年,總租金為2億元,租金于每年1月1日支付2000萬元。后乙公司未支付到期的第三年、第四年租金,經甲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對此,以下選項說法正確的是:()A.甲公司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B.甲公司有權請求乙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C.甲公司有權請求乙公司繼續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未付租金D.甲有權請求乙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并要求解除合同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問題。《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合同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15%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本題中,因為乙欠付租金為2期,數額為全部租金的20%,符合《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5條第3項的規定,故甲有權請求法院解除融資租賃合同,選項A正確。《民法典》第721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民法典》第722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組人逾期不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本題中,因為乙經催告后仍然未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故甲有權請求乙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即租金加速到期,選項B正確。當然,甲亦有權選擇繼續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未付租金,故選項C正確。《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10條規定:出租人既請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其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的規定作出選擇。即解除合同和請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這兩個權利,出租人只能擇一行使。故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答案為ABC。26.【多項選擇題】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丙公司購買一臺大型醫療設備,出租給乙使用。租期為10年,總租金10億元人民幣,乙公司首付2億元,剩余8億元于每年1月1日支付8000萬元。租賃的第四年元旦,因強烈地震,該醫療設備全毀,乙不能修復,也不能尋找替代物。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公司與乙公司均有權請求法院解除融資租賃合同B.如果合同未被解除,甲有權請求乙繼續支付租金C.如果合同未被解除,因為標的物滅失不可歸責于雙方,故甲無權請求乙繼續支付租金D.若合同被解除,甲有權請求乙按照該設備的折舊情況給予補償正確答案:A,B,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融資租賃合同的問題。根據《民法典》第75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2)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選項A正確。《民法典》第751條規定: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選項B正確,選項C錯誤。《民法典》第756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因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毀損、滅失等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按照租賃物折舊情況給予補償。故選項D正確。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D。27.【多項選擇題】甲將一輛汽車出賣給乙,合同約定價款40萬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將汽車交付給乙,但是明確約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項之前,甲保留對該汽車的所有權。此后,甲又將該車以35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所有權保留期間,乙對汽車的占有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權占有B.因汽車已經交付給乙。乙即取得汽車的所有權C.丙對甲、乙之間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據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車所有權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車所有權正確答案:B,C,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問題。甲已將汽車交付給乙,乙直接對該汽車進行事實上的管領和控制。故乙對汽車的占有為直接占有。又因甲與乙約定的汽車買賣合同為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在乙付清全部款項之前,汽車的所有權仍歸甲享有。故乙對汽車的占有為他主占有。乙對汽車的占有是基于買賣合同的占有,故乙對汽車的占有是有權占有。因此,選項A正確。因為甲仍保留該汽車的所有權,甲、丙之間的買賣合同為有權處分,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故選項B、選項C錯誤。依據《民法典》第227條,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故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BCD。28.【多項選擇題】甲將一套房屋出租給乙,約定租期為5年,租金每年1萬元。未經甲同意,乙將該房出租給丙,約定租期為4年,租金每年15000元。甲于知道后的第9個月對乙、丙之間的轉租合同表示異議。丙入住后,因與女友吵架,摔東西砸壞了房屋的地板。就此,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A.乙、丙之間的轉租合同有效B.甲有權主張解除甲、乙之間的租賃合同C.甲有權要求乙返還其基于轉租合同取得的租金差額D.甲有權要求乙賠償地板損壞所造成的損失正確答案:B,C參考解析:依據《民法典》第718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本題中,甲在知道乙轉租后的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轉租,乙、丙間的轉租合同有效。故選項A正確,B選項錯誤。依據《民法典》第720條,在租賃期限內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乙轉租收取的租金,對出租人不構成不當得利。故選項C錯誤。依據《民法典》第716條第1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故選項D正確。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BC。29.【多項選擇題】在不動產多重買賣、多重租賃和動產多重買賣中,下列表述正確的有:()A.甲的一套房屋分別與乙、丙、丁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乙的合同簽訂在先,丙占有了該套房屋,丁辦理了過戶登記,則應支持丁的所有權B.甲的一輛汽車分別賣給了乙、丙、丁,乙簽訂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該車,丁已辦理登記過戶,則應支持丁對該車的所有權C.甲的一套房屋分別與乙、丙、丁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乙簽訂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該房屋,丁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則應支持丁的承租權D.甲的一頭耕牛分別賣給了乙、丙、丁,乙簽訂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耕牛,丁已付款,則應支持丙對耕牛的所有權正確答案:A,D參考解析:本題A選項屬于房屋所有權買賣,依照房屋所有權買賣規則,以登記過戶為所有權轉移標志,故A選項正確。本題B選項屬于特殊動產買賣,依據特殊動產買賣規則,應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權,故B選項錯誤。本題C選項屬于房屋租賃,依據房屋租賃規則,應支持占有承租人的承租權,故C選項錯誤。本題D選項屬于一般動產買賣,依據一般動產買賣規則,應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權,故D選項正確。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AD。30.【多項選擇題】2018年5月1日,甲商場與乙簽訂試用買賣合同,約定:甲商場將一臺空調出賣給乙,價款2萬元,試用期20天。5月10日,乙將該空調贈與給其弟弟丙。5月15日,該空調因意外失火被焚毀。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甲、乙之間的買賣合同于2018年5月10日生效B.甲、乙間的買賣合同于2018年5月20日生效C.甲有權請求乙支付2萬元價金D.因試用期尚未屆滿,試用買賣合同尚未生效,甲無權請求乙支付2萬元價金正確答案:B,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試用買賣問題。試用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于買賣合同成立時,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試用,若買受人在試用期內認可該買賣,買賣合同自認可時生效的特殊買賣。《民法典》第638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已經支付部分價款或者對標的物實施出賣、出租、設立擔保物權等行為的,視為同意購買。因此,2018年5月10日,乙將試用的空調贈與丙時,乙對買賣予以認可。甲、乙買賣合同所附條件成就,甲、乙買賣合同自2018年5月10日生效。故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民法典》第604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018年5月10日,在甲、乙之間的試用買賣合同生效后,甲向乙交付了該空調,風險應當由乙承擔,故乙仍負向甲支付約定價款的義務。故選項C正確,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BD。31.【多項選擇題】甲、乙簽訂合同約定:"甲出2億元,向丙購買一設備,出租給乙使用。租期10年,租金3億元,分十期(每期3千萬元)支付,租期每滿12月時支付一次。租期內設備所有權歸甲。"未作其他約定。租賃第6年剛開始,該設備因不可抗力毀損,不能修復且不能確定替代物,此時該設備經折舊后的價值為1億元。此種情況下,關于甲、乙的權利、義務,下列表述正確的是哪些?A.若甲、乙均未解除合同,甲有權請求乙繼續按照約定支付剩余5年租期內的租金B.甲有權通知乙解除合同,并請求乙繼續按照約定支付剩余5年租期內的租金C.甲有權通知乙解除合同,并請求乙一次性向自己補償1億元,但無權請求乙繼續按照約定支付剩余5年租期內的租金D.乙有權通知甲解除合同,但乙有義務一次性向甲補償1億元,但乙不再負擔繼續按照約定支付剩余5年租期內的租金的義務正確答案:A,C,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756條規定:"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A選項正確。《民法典》第754條第(二)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民法典》第756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因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毀損、滅失等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按照租賃物折舊情況給予補償。"據此,在融資租賃合同存續期間,若租賃物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不能確定替代物的,構成"履行不能",出租人甲和承租人均享有法定解除權。若雙方均未行使法定解除權解除合同,因租金風險由承租人乙承擔,乙仍負有繼續按照約定向甲支付剩余5年租期內租金的義務。若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權解除合同,則合同解除后,乙不再承擔租金風險,乙僅承擔按照租賃物毀損滅失時折舊后的價值對甲負擔補償義務。故B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D選項正確。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CD。32.【多項選擇題】甲將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給乙住,乙又擅自將房屋租給丙住。丙是個飛鏢愛好者,因練飛鏢將房屋的墻面損壞。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有權要求解除與乙的租賃合同B.甲有權要求乙賠償墻面損壞造成的損失C.甲有權要求丙搬出房屋D.甲有權要求丙支付租金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民法典》第716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據此,承租人非法轉租的,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權,有權解除自己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故A選項正確。《民法典》第716條第一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本題中,乙非法轉租,次承租人丙損壞房屋,甲有權請求丙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但不能對丙主張違約責任。合同的相對性!);甲也有權請求乙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或者違約責任,乙對甲承擔責任后有權向丙追償(丙承擔最終責任)。故B選項正確。C選項考《民法典》第235條的返還原物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二:(a)請求人為物權人;(b)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本題中,甲為房屋的所有權人,丙是非法轉租的次承租人,相對于甲屬于無權占有人。甲對丙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C選項正確。須注意:甲是否行使解除權,與甲應如何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具有關聯。具體而言:(a)若甲已經解除了與乙的租賃合同,甲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時,可以請求丙將房屋返還給自己;(b)若甲尚未解除與乙的租賃合同,甲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時,只能請求丙將房屋返還給乙(若直接請求丙返還給自己,就侵害了乙的承租權)。無論是合法轉租還是非法轉租,出租人與次承租人間均不存在合同關系,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出租人不得要求次承租人對自己支付租金,也不得要求次承租人對自己承擔違約責任。故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33.【多項選擇題】關于甲、乙間買賣合同的風險負擔,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北京的甲將10噸綠豆出賣給海口的乙,約定由甲代辦托運,但未約定交付地點。甲于是與丙簽訂運輸合同,由丙運交乙。自甲將綠豆交付給丙時,風險由乙承擔B.北京的甲將10噸綠豆出賣給海口的乙,約定:"由甲代辦托運,運輸至天津后交付給承運人海路運輸給乙"。甲于是與丙簽訂運輸合同,由丙運至天津后交給海運承運人丁運交乙。自甲將綠豆交付給丙時,風險由乙承擔C.紐約的鐘某將100噸綠豆出售給甲,甲委托國安運輸公司從紐約運至上海(散貨運輸,5月1日發運,預計6月1日運到)。5月10日,甲、乙訂立買賣合同,甲將運輸中的10噸綠豆出賣給乙。但甲沒有通知承運人國安運輸公司。5月15日,因不可抗力,國安公司運輸的100噸綠豆全部毀損、滅失。該風險應由乙承擔D.甲向乙出售綠豆10噸,因乙下落不明,甲于6月1日將綠豆提存。6月15日,因雷擊失火導致提存機關保管的10噸綠豆被全部燒毀。應由乙承擔風險正確答案:A,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6003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故A選項正確。
《買賣合同解釋》第9條規定:"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若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出賣人須在約定的交付地點貨交承運人,那么在此之前,出賣人貨交第一承運人時,風險尚未移轉,必待出賣人在約定的交付地點交付給承運人時,風險才發生移轉。故B選項錯誤。
《民法典》第606條:“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是,《買賣合同解釋》第11條規定:"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為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于買賣合同,買受人主張不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C選項錯誤。
《民法典》第573條規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民法典》第57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二)債權人下落不明;(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法定監護人;(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據此,D選項正確。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34.【多項選擇題】2013年3月1日,甲、乙簽訂試用買賣合同約定:"甲將一輛汽車出賣給乙,價款9萬元,試用期3個月。"甲當日向乙交付汽車。2013年4月1日,乙、丙訂立租賃合同約定:"乙將該車出租給丙,租期6個月,月租金3000元。"2013年4月30日,該汽車因遭雷擊焚毀。2013年5月1日,乙通知甲拒絕購買。關于甲、乙、丙三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甲有權請求乙支付9萬元價金B.甲無權請求乙支付9萬元價金C.乙有權請求丙支付租金18000元D.乙無權請求丙支付租金18000元正確答案:A,D參考解析:在試用買賣期間,乙以出租方式試用買賣的汽車的,應當認定為乙以"推定的方式"認可了試用買賣合同,甲、乙間的汽車買賣合同因此生效。根據《民法典》第640條,在甲、乙的試用買賣合同生效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車,風險應由乙承擔,汽車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的,乙仍負向甲支付約定價款的義務。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對于租賃合同中租金風險的負擔,根據理論通說,租賃合同中的租金風險由出租人承擔。故租賃的汽車在租賃一個月后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的,乙只能請求丙支付一個月的租金,剩余的租金風險由乙承擔,乙無權請求丙支付。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35.【多項選擇題】2012年3月1日,甲、乙簽訂試用買賣合同,約定甲于3月1日將一旅行箱交給乙試用,價款4000元,試用期1個月。3月15日,乙將該旅行箱作為生日禮物贈與給丙。3月31日,乙通知甲同意購買。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有哪些?A.甲、乙間的買賣合同于2012年3月1日生效B.甲、乙間的買賣合同于2012年3月15日生效C.若該旅行箱于2012年3月19日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甲仍有權請求乙支付4000元價款D.若甲于2013年4月1日請求乙支付價款被拒絕,甲有權請求丙返還旅行箱正確答案:B,C參考解析:《民法典》第638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已經支付部分價款或者對標的物實施出賣、出租、設立擔保物權等行為的,視為同意購買。"據此,2012年3月15日,乙將試用的旅行箱贈與丙時,乙對買賣予以認可,甲、乙買賣合同所附條件成就,甲、乙買賣合同自2012年3月15日生效。根據通說觀點,試用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認可不具有溯及力,甲、乙間的買賣合同不是溯及3月1日生效,而是自3月15日生效。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民法典》第604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3月15日甲、乙間完成了簡易交付,自此時起,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應由買受人乙承擔。故C選項正確。3月15日,乙認可后將旅行箱贈與丙,丙已經取得所有權,甲對旅行箱的所有權已經消滅。因此,若甲請求乙支付價款被拒絕,甲對丙也不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36.【多項選擇題】甲從"北大倉"公司購買100噸大豆后,委托"九頭鳥"運輸公司從大連運輸至上海(散貨運輸。5月1日發運,預計5月15日運到)。5月2日,甲、乙約定:"甲將運輸中的10噸大豆出賣給乙。"甲未通知"九頭鳥"公司。5月4日,運輸的大豆全部(因不可抗力)被海水浸泡。5月6日,甲、丙約定:"甲將運輸中的100噸大豆出賣給丙。"但甲未告知丙大豆被海水浸泡的事實。關于這兩個買賣合同的風險負擔,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些?A.甲、乙的買賣合同,風險由甲承擔B.甲、乙的買賣合同,風險由乙承擔C.甲、丙的買賣合同,風險由甲承擔D.甲、丙的買賣合同,風險由丙承擔正確答案:A,C參考解析:《買賣合同解釋》第11條規定:"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為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于買賣合同,買受人主張不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甲、乙的在途貨物買賣系種類物買賣,未特定化,風險由出賣人甲承擔。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買賣合同解釋》第10條規定:"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已經毀損、滅失卻未告知買受人,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甲、乙的在途貨物買賣中,風險應由甲承擔。故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C。37.【多項選擇題】甲根據乙的選擇,向丙購買了1臺大型設備,出租給乙使用,并達成乙可向丙行使索賠權的約定。乙在該設備安裝完畢后,發現不能正常運行。下列哪些判斷是正確的?A.乙可以基于設備質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賠B.甲不對乙承擔違約責任C.乙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D.租賃期滿后由乙取得該設備的所有權正確答案:A,B,C參考解析:融資租賃合同名為租賃合同,實為融資合同,故表現出若干不同于租賃合同的特征。
融資租賃合同整合了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出賣人和承租人)。但融資租賃合同仍被視為一個合同,且為有名合同。
《民法典》第747條規定:“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據此,除非例外情形,出租人不承擔租賃物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故B選項正確。
《民法典》第741條規定:“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故A選項正確。
《民法典》第721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須注意:融資租賃合同中,名義上承租人支付的是“租金”,實質上是借款本金加上利息的分期償還。因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義務具有特別之處:(a)租賃物具有瑕疵的,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義務不受影響;(b)租賃物意外毀損、滅失的,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義務也不受影響(風險由承租人承擔)。故C選項正確。
《民法典》第757條:“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故D選項錯誤。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38.【多項選擇題】李四找張三借款20萬元,雙方約定:"李四應支付利息,利息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3倍"。但雙方未約定李四還款的期限,亦未約定李四支付利息的期限。后張三向李四交付了借款20萬元。關于這一借款合同,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借款合同自張三向李四提供借款時生效B.如按照法律規定無法確定還款期限,則張三可以催告李四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的本金20萬元C.張三有權隨時請求李四支付借款的利息,但應給李四必要的準備時間D.若李四不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張三有權要求李四返還借款正確答案:A,B,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679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據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故A選項正確。
《民法典》第675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因此B正確。
《民法典》674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故C選項錯誤。
《民法典》第673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D選項正確。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D。39.【多項選擇題】甲、乙于2008年12月1日達成口頭約定,甲向乙出售綠豆10萬斤,交付日期為2009年10月1日,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現交付日期已到,甲、乙依然未能就價格達成一致意見。下列表述正確的有哪些?A.甲、乙之間的合同已成立,但尚未生效B.甲、乙之間的合同已成立,且已生效C.乙應當依照2008年12月1日甲方所在地的市場價格支付價款D.乙應當依照2009年10月1日乙方所在地的市場價格支付價款正確答案:B,C參考解析:根據《民法典》第510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可知,當事人就價款沒有沒約定的,可以補充約定,確實價款條款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511條第(二)項:(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甲乙之間的買賣合同于2008年12月1日已成立,故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40.【多項選擇題】甲、乙簽訂合同約定:"乙將其所有的一設備以2億元出賣給甲。甲將該設備出租給乙使用。租期10年,租金3億元,分十期(每期3千萬元)支付,租期每滿12月時支付一次。租期內設備所有權歸甲。"在下述情形中,甲有權通知乙解除合同的是哪些?A.租賃設備因不可歸責于甲、乙的原因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B.乙未經甲同意,將租賃設備轉讓,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C.乙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假設甲、乙另有約定),經甲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D.合同對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乙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甲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正確答案:A,B,C,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754條第(二)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故A選項當選。《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二)合同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三)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故B選項當選;C選項當選;D選項當選。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41.【多項選擇題】7月1日,甲向乙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一輛汽車,總價是18萬元,分六期付款,半年付清。雙方約定,在剩余款項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汽車的所有權,但并未辦理登記。7月3日,汽車運送到甲處完成交付。甲使用數月后,一直未按期還款。某日汽車停放在路邊,一場意外火災將汽車燒毀(該汽車未買任何保險)。甲與乙公司產生糾紛。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乙公司對該汽車的所有權具有絕對的物權效力B.若甲未還款項總計達到5萬元,乙可以直接解除合同C.若甲已付清15萬元,乙不可以取回汽車D.該汽車的毀損風險由甲承擔正確答案:C,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641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對標的物保留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本題中所有權保留并未辦理登記,故并不具有絕對的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選項A錯誤。《民法典》第634條第1款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數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到期價款的,出賣人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本題中,甲乙就動產汽車買賣約定分期付款,甲未還款項總計達到全部價款的1/5,乙需要經過催告程序,才能解除合同。選項B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6條第1款規定,買受人已經支付標的物總價款的75%以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題中的汽車總價18萬元,已支付15萬元,達到83%,故出賣人不得取回該車。選項C正確。《民法典》第604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該汽車買賣在7月3日完成交付,所以風險自交付時起轉移給甲,選項D正確。材料題根據下面資料,回答47-50題甲、乙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甲為借款人,乙為出借人,借款數額為500萬元,借款期限為2年。丙、丁為該借款合同進行保證擔保,擔保條款約定,如果不能如期還款,丙、丁承擔保證責任。戊對甲、乙的借款合同進行了抵押擔保,擔保物為一批布匹(價值300萬元),未約定擔保范圍。47.【不定項選擇題】設甲、乙均為生產性企業,下列表述正確的有:()A.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有效B.丙、丁與乙之間的保證合同亦有效C.戊與乙之間的抵押合同有效,因為該抵押合同辦理了抵押登記,具有公信效力D.如甲不能如期還款,丙、丁、戊如有過錯,仍應對乙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正確答案:A,B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0條規定,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C項題干沒有提及辦理過抵押登記,D項丙丁應承擔保證責任,戊應在擔保的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故本題正確選項應為A、B。48.【不定項選擇題】設甲與乙決定推遲還款期限1年,并將推遲還款協議內容通知了丙、丁和,征得戊書面同意,丙、丁、戊是否承擔擔保責任?()A.丙、丁不應承擔擔保責任B.丙、丁、戊均不承擔擔保責任C.丙、丁應按原保證期間承擔保證責任D.戊仍應承擔抵押擔保責任正確答案:C,D參考解析:本題是關于保證責任的承擔問題。依《民法典》第695條的規定:“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由此可知,債權人乙與債務人甲未經保證人丙、丁的書面同意,協商將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增加1年,加重了保證人丙、丁的債務,因此保證人丙丁的保證期間不變,并對加重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本題中甲乙推遲還款期限1年已經征得抵押人戊的書面同意,因此戊應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故本題正確選項為CD。49.【不定項選擇題】設甲到期不能還款,乙申請法院對戊的布匹進行拍賣,拍賣價款為550萬元,扣除費用后得款520萬元,足以償還乙的本金、利息和費用。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乙可直接從戊的布匹拍賣款中清償自己的全部債權B.乙只能從戊的布匹拍賣款中清償自己的債權300萬元,余下的債權應向丙、丁追償C.乙從戊處清償了自己的全部債權后,戊可向丙、丁追償其應承擔的份額D.乙從戊處清償了自己的全部債權后,戊對甲享有追償權正確答案:A,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抵押擔保的范圍及抵押設定人的權利問題。依《民法典》的規定,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700條的規定,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故選擇AD。50.【不定項選擇題】設戊有布匹因不可抗力滅失:丙被宣告失蹤,其財產已由庚代管。現甲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丁償還了乙的全部債權,丁的追償權可向誰行使?()A.可向甲行使B.可向庚行使C.可向戊行使D.可向甲、庚、戊行使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追償權問題。依《民法典》第700條的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權利。同時依據《民法典》第43條的規定,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本題正確選項應為A。材料題根據下面資料,回答51-57題某年4月,甲租賃公司與乙工廠達成融資租賃協議,約定甲租賃公司按照乙工廠的選擇和要求從設備生產廠商丙公司購買淀粉加工設備3臺。租給乙工廠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購買后,設備生產產商丙公司貨交承運人,設備到達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廠提貨。乙工廠提取設備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請回答下列問題:51.【不定項選擇題】假設甲租賃公司與乙工廠之間系口頭約定融資租賃協議,那么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該合同未成立B.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該合同雖成立但未生效C.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該合同雖成立但效力待定D.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因此合同已成立且已生效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融資租賃合同的成立問題。《民法典》第490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民法典》第736條第2款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題中,甲租賃公司已購買并交付該設備,乙工廠已使用并支付租金,雙方當事人均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且為對方接受,應認為該合同成立。《民法典》第502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故自合同成立時即生效。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D。52.【不定項選擇題】假設由于購買人是甲租賃公司,設備生產廠商丙公司貨交承運人時運單上載明的收貨人是甲租賃公司,因此甲租賃公司通知乙工廠前去提貨時,遭到拒絕。乙工廠急忙電告甲租賃公司解決,但甲租賃公司以承租人為租賃物的接受人為由未派人前往,后來乙工廠通過別的辦法提取了設備,但因此產生額外倉儲費用2萬元。就此,以下選項正確的是:()A.承租人為租賃物的接受人,因此該2萬元應由乙工廠承擔B.系甲延誤提貨期限導致產生額外倉儲費用,該2萬元應由甲租賃公司承擔C.該2萬元應由乙工廠向丙設備生產商主張D.應由甲租賃公司與乙工廠各自承擔1萬元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問題。《民法典》第708條的規定: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限內保證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本案中造成乙工廠多支付2萬元倉儲費用的主要責任在甲租賃公司,應由甲租賃公司承擔責任。由于運單上寫明收貨人是甲租賃公司,導致乙工廠無法提出設備。而甲租賃公司在知道情況后未及時派人前去處理導致延期提貨,甲租賃公司未保證承租人乙工廠及時提取租賃物,乙工廠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享有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權,所以過錯在甲租賃公司,應由甲租賃公司承擔責任,即向乙工廠賠償2萬元。故本題答案為B。53.【不定項選擇題】如租賃期間因設備自身原因停機,造成乙工廠損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租賃公司應減少租金B.應由設備生產商丙修理并賠償損失C.乙工廠向設備生產商丙請求承擔責任時,甲租賃公司有協助義務D.甲租賃公司與設備生產商丙承擔連帶責任正確答案:B,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融資租賃合同修理義務的承擔問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有瑕疵,出租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承租人應當向出賣人索賠,出租人有協助義務。所以,本題答案為BC。54.【不定項選擇題】假設融資租賃協議約定租期屆滿后該三臺設備歸甲租賃公司所有。某日該3臺淀粉加工設備所在的乙工廠廠房發生地震。導致廠房坍塌,3臺設備全部損毀,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租賃公司仍有權要求乙工廠支付租金B.甲租賃公司無權要求其支付租金,只能要求乙工廠賠償損失C.因乙工廠無法在租期屆滿后返還設備給甲租賃公司,甲租賃公司有權要求合理補償D.因設備的滅失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廠有權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并無需支付任何租金正確答案:A,C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問題。根據《民法典》第751條的規定,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當約定租期屆滿租賃物歸出租人所有時,如果租賃物毀損滅失的,出租人還有權要求適當補償,C項正確。《民法典》第75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一)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第756條:融資租賃合同因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毀損、滅失等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按照租賃物折舊情況給予補償。故若乙工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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