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 教案 項目七 電子商務法律責任與糾紛解決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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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課程單元教學設計《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課程第18次課課程單元教學設計單元名稱:區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制定人:《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課程團隊制定時間:2024年4月《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課程單元教學設計一、教案頭單元標題:項目七電子商務法律責任與糾紛解決任務四區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單元教學學時2學時在整體設計中的位置第18次教學目標能力目標知識目標素養目標能夠使學生具有分析和判斷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的能力1.掌握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遵守的相關法律規范2.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培養學生在從事電子商務合同法律實務中應具有的誠信、公正、法治、和諧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責任感。教學重點1.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遵守的相關法律規范2.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教學難點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案例和教學材料1、學銀在線《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課程資源2、PPT課件3、網絡視頻、動畫等課后作業1、學銀在線項目七任務四的隨堂測試2、學銀在線項目七的單元測試3、教材中項目七的同步練習

二、單元教學進度步驟具體內容教師活動學生活動時間1【導入案例】在本案例中,李先生屬于“無照經營”嗎,要承擔法律責任嗎?教師通過導入案例進行提問,引出教學內容學生分組進行討論5分鐘2知識點1: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法律規范【知識拓展】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微課視頻】電商平臺的法律責任【案件直擊】王某與某信息科技公司產品責任糾紛案教師播放微課視頻,講解知識點,并發布真實案件,組織學生進行案例討論學生觀看微課視頻,參與學習知識點,分組進行案件討論35分鐘3知識點2:其他有關服務經營者的特別規定【德法課堂】外賣騎手在平臺接單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教師講解知識點;發布德法課堂的案例討論,組織學生進行“德”與“法”的部分討論學生參與學習知識點,分組進行德法課堂案例討論,并派代表上臺發言25分鐘4知識點3: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課堂討論】請你談一談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行政責任包括哪些方面內容?主要集中體現在哪些方面?教師講解知識點,組織學生進行課堂討論學生參與學習知識點20分鐘5本次課小結教師進行課堂小結、教學反思、布置在線作業學生課后提交在線測試或作業5分鐘三、具體教學內容【導入案例】廣州網民李先生大學學的是計算機專業,畢業后到廣州創業,平時有自己的工作。2022年4月,他根據自己的特長在某網站上開了個網店,主要是利用業余時間在家上網,賣點計算機零配件之類的小商品,有4000多元的營業額。7月12日,李先生家來了三位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他們認為李先生無照經營網上購物店,扣押了李先生用于網上經營的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等物品,并通知李先生要繳罰款500元?!景咐懻摗吭诒景钢?,請問:在本案例中,李先生屬于“無照經營”嗎,要承擔法律責任嗎?李先生如果繼續經營,某網站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解析】1.不屬于“無照經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按照電子商務法的規定,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可以不進行登記。本案中,李先生是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的小額零星交易,可以不進行登記。2.《電子商務法》第27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平臺經營者應當監督平臺內經營者合法經營,對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經營行為,平臺經營者有權要求商戶改正或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管理部門發現平臺內經營者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要求平臺經營者采取措施制止的,平臺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一、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法律規范(一)電子商務平臺的交易管理制度建設交易規則是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運行的基本規定。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交易規則、明確與平臺內經營者共同遵循的守則,并建立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糾紛解決等管理制度。根據商務部《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范》第5.6條的規定,平臺經營者應提供規范化的網上交易服務,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制度:(1)用戶注冊制度;(2)平臺交易規則;(3)信息披露與審核制度;(4)隱私權與商業秘密保護制度;(5)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二)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的查驗實名登記是針對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魚龍混雜情況嚴重,且相關行政監管部門難以取證執法所提出的?!峨娮由虅辗ā返?7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平臺經營者應當監督平臺內經營者合法經營,對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經營行為,平臺經營者有權要求商戶改正或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管理部門發現平臺內經營者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要求平臺經營者采取措施制止的,平臺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三)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商品或服務的查驗我國《電子商務法》第38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電子商務法》第83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本法第38條規定,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臺內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四)平臺經營規則修改與平臺內經營者退出《電子商務法》第34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修改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征求意見,采取合理措施確保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表達意見。修改內容應當至少在實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臺內經營者不接受修改內容,要求退出平臺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承擔相關責任。平臺經營者與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訂立的協議,應當按照原國家工商總局《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24條的規定,明確雙方在平臺進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景讣睋簟客跄撑c某信息科技公司產品責任糾紛案被告甲公司運營某外賣餐飲平臺,提供外賣訂餐服務,并向消費者鄭重承諾:我平臺已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嚴格的實地審查,并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者名稱、經營場所、主體業態、經營項目、有效期等許可信息合法、真實、準確、有效。原告王某在該平臺上一家麻辣燙店鋪購買了一份麻辣燙,后發現該麻辣燙店鋪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王某訴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與該麻辣燙店鋪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審理法院認為,甲公司經營的外賣餐飲平臺屬于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以及甲公司在外賣平臺上作出的承諾,甲公司應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并審查其是否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但甲公司未履行上述義務,使王某購買到了無食品經營資質商家制作的食品,合法權益受損,甲公司應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案件來源:/xinshidai-xiangqing-393481.html最高人民法院《網絡消費典型案例》)【案例討論】甲公司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嗎?《電子商務法》中對于承擔連帶責任是怎么表述的?【解析】甲公司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我國《電子商務法》第38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峨娮由虅辗ā返?3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本法第38條規定,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對平臺內經營者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五)平臺經營者自營業務與其他經營業務的區分《電子商務法》第37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在其平臺上開展自營業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區分標記自營業務和平臺內經營者開展的業務,不得誤導消費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其標記為自營的業務依法承擔商品銷售者或者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在電子商務糾紛調解中,投訴案例來自于自營平臺中非自營業務所占比重較高,許多消費者常?;煜脚_經營者自己銷售的產品和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產品。因此,有必要明確,平臺經營者在自有平臺上開展商品或服務自營業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對自營部分和平臺內其他經營者經營部分進行區分和標識,避免購買者或用戶產生誤解。(六)平臺經營者的服務終止不同于傳統商業機構的影響僅僅在一個城市或一個地區,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所波及的人數和社會面要大得多。因此,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的終止也必須有較高的要求,以免引起社會的動蕩?!峨娮由虅辗ā返?6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自行終止從事電子商務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有關信息。平臺經營者擅自關閉平臺服務,造成用戶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镜路ㄕn堂】外賣騎手在平臺接單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王某是某供應鏈管理公司所管理的某外賣平臺“專賣騎手”。“專賣騎手”每天上班前需要在某外賣平臺App上線打卡,隨后即可接受App系統派單,請假需在App上線請假。騎手每月在平臺提出服務傭金結算申請,某供應鏈管理公司在每月15日結算,結算后將費用支付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核算后將費用支付至騎手賬戶,騎手工資多少與接單量相關。2022年5月,王某在送餐途中,被張某駕駛的轎車撞傷。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王某無責任。事故發生一小時后,王某步行至醫院就診,經診斷為左鎖骨骨折。王某自事故發生后未再返崗送餐,隨后以與某供應鏈管理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為由,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仲裁部門的仲裁裁決書確認王某與某供應鏈管理公司之間自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存在勞動關系。某供應鏈管理公司對仲裁裁決書不服,認為其與王某在平等、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網約送餐員配送服務協議》,協議約定雙方并非勞動關系,于是向許昌市建安區法院提起訴訟。建安區法院經審理認為,網約配送員屬于新就業形態,認定雙方是否形成勞動關系,要根據用工事實和勞動管理程度,綜合考慮從業者對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的自主決定程度、勞動過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勞動者是否需要遵守有關工作規則、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勞動工作的持續性、勞動者能否決定和改變交易價格等因素予以認定?!景咐懻摗拷ò矃^法院最終如何判定?依據是什么?【要點提示】引導學生實事求是、緊跟時代步伐、經世濟民,密切關注電子商務發展的現狀。 【解析】2023年12月26日,建安區法院判決某供應鏈管理公司與王某不存在勞動關系。本案中,雙方簽訂的《網約送餐員配送服務協議》首部加粗加黑提示該協議為勞務協議,且載明了相關權利,該協議從標題和內容上均明確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為勞務關系,不適用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協議證明雙方達成了建立勞務關系的合意,在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情形下,應當認定有效。王某在某外賣平臺注冊成為送餐員,通過外賣平臺系統接單,每天上班前必須登錄App簽到,請假也需登錄App進行,這些屬于外賣平臺統一規范管理,目的在于促進網約送餐員更好地進行配送工作,保障雙方協議履行,并不構成勞動法意義上的規章制度管理。從報酬的支付情況看,騎手報酬根據送單數量計算,多送多得,以量計酬,與其付出的勞動具有對價性,與用人單位固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在性質上并不相同。因此,不能認定王某與某供應鏈管理公司之間存在緊密的人身和經濟從屬性,缺乏勞動關系長期、持續、穩定的職業性特征,故王某在《網約送餐員配送服務協議》簽訂后,與某供應鏈管理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二、其他有關服務經營者的特別規定(1)為網絡商品交易提供網絡接入、服務器托管、虛擬空間租用、網站網頁設計制作等服務的有關服務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者提供經營資格證明和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簽訂服務合同,依法記錄其上網信息。申請者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等信息記錄備份保存時間自服務合同終止或者履行完畢之日起不少于兩年。(2)為網絡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評價服務的有關服務經營者,應當通過合法途徑采集信用信息,堅持中立、公正、客觀原則,不得任意調整用戶的信用級別或者相關信息,不得將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3)為網絡商品交易提供宣傳推廣服務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載體提供宣傳推廣服務、評論商品或者服務并因此取得酬勞的,應當如實披露其性質,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4)為網絡商品交易提供網絡接入、支付結算、物流、快遞等服務的有關服務經營者,應當積極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網絡商品交易相關違法行為,提供涉嫌違法經營的網絡商品經營者的登記信息、聯系方式、地址等相關數據資料,不得隱瞞真實情況。三、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一)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民事責任《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钡?166條規定:“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1.電子商務經營者民事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2.電子商務經營者承擔侵權責任主要形式(1)停止傷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賠償損失。(6)消除影響,恢復名譽。(7)賠禮道歉。3.《電子商務法》中關于電子商務經營者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電子商務法》第74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條,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二)電子商務經營者的刑事責任(1)犯罪目的性強。(2)非法獲利性。(3)犯罪的高智能性。(4)犯罪的無現場性。(5)犯罪被舉報的少。(6)犯罪的低風險性。(7)防控難度大。(三)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行政責任1.電子商務中的稅收行政責任(1)對于違反稅收管理程序的違法行為,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可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2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2)對于電子商務中的偷稅、抗稅違法行為,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對于偷稅違法行為還要并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于抗稅違法行為則要并處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外,還會報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2.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行政責任(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罰款。(3)吊銷營業執照。3.電子商務中觸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行政責任對企業經營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根據該法第五十條追究其行政責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菊n堂討論】請你談一談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行政責任包括哪些方面內容?主要集中體現在哪些方面?解析:電子商務中的行政責任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參與方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由于出現了行政違法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它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電子商務活動中因違法或行為不當而應承擔的行政責任;二是電子商務參與方在電子商務活動中違反相應的行政法規或不履行相應的行政義務所應承擔的行政責任。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行政責任,主要集中在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等行政相對人違反相應的行政法規或不履行相應的行政義務所應承相的法律責任方面?!颈敬握n小結】本次課通過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的介紹,能夠使學生具有分析和判斷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的能力,并為合理解決電子商務糾紛打下基礎?!峨娮由虅辗煞ㄒ帉崉铡氛n程第19次課課程單元教學設計單元名稱:合理解決電子商務糾紛制定人:《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課程團隊制定時間:2024年4月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課程單元教學設計一、教案頭單元標題:項目七電子商務法律責任與糾紛解決任務二合理解決電子商務糾紛單元教學學時2學時在整體設計中的位置第19次教學目標能力目標知識目標素養目標能夠使學生遇到電子商務糾紛時,能夠根據所學知識選擇合適、高效的爭議解決方式來解決問題1.了解電子商務糾紛與解決的基本知識2.掌握電子商務在線爭議解決方式培養學生緊跟時代步伐、經世濟民、密切關注電子商務發展的現狀教學重點1、電子商務糾紛的特點2、電子商務在線爭議解決方式教學難點網絡糾紛的管轄權案例和教學材料1、學銀在線《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實務》課程資源2、PPT課件3、網絡視頻、動畫等課后作業1、學銀在線項目七任務二的隨堂測試2、學銀在線項目七的單元測試3、教材中項目七的同步練習

二、單元教學進度步驟具體內容教師活動學生活動時間1【導入案例】電子商務糾紛解決的原則是什么?電子商務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教師通過導入案例進行提問,引出教學內容學生分組進行討論5分鐘2知識點1:電子商務糾紛與解決的基本知識【案件直擊】商家因“差評”擅自公布消費者個人信息構成侵權教師講解知識點,并發布真實案件,組織學生進行案例討論學生參與學習知識點,分組進行案件討論15分鐘3知識點2:電子商務糾紛的解決方式【微課視頻】電子商務在線爭議解決機制教師播放微課視頻,講解知識點學生觀看微課視頻,參與學習知識點20分鐘4【德法課堂】互聯網在線爭議解決機制的屬性及評價標準【課堂討論】你認為在線爭議解決方式與傳統的訴訟方式相比有哪些不同?有何優點,又可能有哪些不足?教師發布德法課堂的案例討論,組織學生進行“德”與“法”的部分討論;組織學生進行課堂討論學生分組進行德法課堂案例討論,并派代表上臺發言30分鐘5知識點3:網絡糾紛的管轄權教師講解知識點學生學習知識點15分鐘7本次課小結教師進行課堂小結、教學反思、布置在線作業學生課后提交在線測試或作業5分鐘三、具體教學內容【導入案例】某電商平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糾紛背景某品牌商家在電商平臺上發現有其他賣家銷售侵犯其商標權的商品,遂向平臺投訴并要求處理。法律分析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侵權行為。平臺在接到投訴后,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權行為繼續發生。糾紛解決平臺在接到投訴后,立即對侵權商品進行下架處理,并對侵權賣家進行處罰。品牌商家與侵權賣家達成和解協議,侵權賣家承諾不再銷售侵權商品并賠償品牌商家經濟損失?!景咐懻摗侩娮由虅占m紛解決的原則是什么?電子商務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解析】1.電子商務糾紛解決的原則是應遵循保護交易、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的原則,公正、高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2.電子商務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傳統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如協商、調解、仲裁、訴訟也同樣適用于電子商務糾紛的解決。一方面需要通過立法或者法律修改,使得傳統解決機制與電子商務糾紛解決相銜接、協調。另一方面需要積極探索新型的服務于電子商務糾紛的解決模式: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在線處理糾紛是當前各大交易平臺解決糾紛的主要手段;通過在線爭端解決機制(ODR)解決糾紛也是當前在國際上受到普遍歡迎的方式;除此之外,通過向行政部門、行業協會投訴來解決糾紛,在我國當前糾紛解決機制中也占有一定地位,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一、電子商務糾紛與解決的基本知識(一)電子商務糾紛的概念和解決原則電子商務糾紛是指當事人通過互聯網進行在線交易的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電子商務糾紛從性質上來看是一種民事糾紛,其交易主體具有平等地位;雙方的交易雖然在網上進行,但交易的內容與傳統的民事交易并無不同;電子商務糾紛一般以合同糾紛、侵權糾紛等民事糾紛的形式出現,同一般的民事糾紛并無差異。因此,電子商務糾紛解決機制也應當是一種民事糾紛解決機制。爭議解決的機構和爭議當事人應遵循保護交易、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的原則,公正、高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案件直擊】商家因“差評”擅自公布消費者個人信息構成侵權原告張某等人因不滿被告某商家的“劇本殺”游戲服務,上網發布“差評”,該商家遂在微信公眾號發布與張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記錄、游戲包廂監控視頻錄像片段、微信個人賬號信息,還稱“可向公眾提供全程監控錄像”。張某等人認為商家上述行為侵害其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益,起訴要求商家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及賠償精神損失等。審理法院認為,消費者在經營者提供的包間內的活動具有私密性,商家為了澄清“差評”通過微信公眾號公開消費者包間內監控錄像并稱可提供全程錄像,構成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侵害;商家未經張某等人同意公布其微信個人賬號信息,侵害了張某等人的個人信息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第一千零三十三條、第一千零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條、第十三條規定,判令商家立即停止公開監控錄像,刪除公眾號文章中“可向公眾提供全程監控錄像”表述及張某等人的微信個人賬號信息,在微信公眾號發布致歉聲明,并向張某等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案件來源:/xinshidai-xiangqing-393481.html最高人民法院《網絡消費典型案例》)【案例討論】消費者在網上進行評價受法律保護嗎?法律依據是什么?【解析】評價機制在網絡消費領域中的作用日益明顯,消費者提出批評意見的權利應予保護?!峨娮由虅辗ā返谌艞l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第八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第三十九條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二)電子商務糾紛的特點1.范圍廣,跨區域互聯網是一個全球性的網絡,全球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只要有一臺計算機,能夠順利接通網絡,就可以與其他地方的任何人進行信息的交流和貿易的往來。2.數量多,以小額為主當前電子商務糾紛主要以小額糾紛為主。3.虛擬性,取證困難虛擬性包括交易主體的虛化和證據的電子化。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交易雙方通過虛擬的身份僅靠聊天、圖片等數字化的信息達成交易,買賣雙方對彼此的了解甚少,在完全數字化的狀況下,一旦發生糾紛,交易主體的虛化與證據的電子化將會導致相關事實的證明存在較大困難:一是雙方當事人身份的查明;二是對買賣雙方訂立的合同,包括標的、質量、數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及售后服務等約定的證明;三是貨款支付憑證等重要證明的獲取,因為銷售商通常不隨產品開具收款憑證給消費者。4.地位不平等,維權艱難盡管從民事法律關系角度講,交易雙方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實際生活中,為滿足個人生活需要而以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等方式進行消費的消費者通常是以個體的形式出現的,個體的消費者討價還價的地位明顯低于生產商和服務商,所以在消費法律關系中,雙方當事人的地位在實質上是不平等的。在網絡交易環境下,這種不平等性顯得尤為嚴重并集中體現在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二、電子商務糾紛的解決方式(一)電子商務糾紛解決現狀電子商務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傳統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如協商、調解、仲裁、訴訟也同樣適用于電子商務糾紛的解決。但由于電子商務糾紛具備了與傳統民事糾紛不同的一些新特點,對糾紛解決的效率、成本、便利性和保密性等方面都提出了較高要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傳統方式常常不能滿足電子商務糾紛解決的要求。面對傳統解決方式的疲軟,一方面需要通過立法或者法律修改,使得傳統解決機制與電子商務糾紛解決相銜接、協調。另一方面需要積極探索新型的服務于電子商務糾紛的解決模式: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在線處理糾紛是當前各大交易平臺解決糾紛的主要手段;通過在線爭端解決機制(ODR)解決糾紛也是當前在國際上受到普遍歡迎的方式;除此之外,通過向行政部門、行業協會投訴來解決糾紛,在我國當前糾紛解決機制中也占有一定地位,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線下解決方式中的協商、調解、仲裁、投訴與訴訟屬于傳統的解決方式,在這里不再贅述。(二)電子商務在線爭議解決方式1.電子商務在線爭議解決方式的定義在線爭議解決方式,是指利用互聯網虐圳性,全殘性進行的爭議解決方式,包括在線調解、在線投訴、在線仲裁、在線訴訟等方式?!峨娮由虅辗ā返诹龡l規定,電子商條平臺經營者可以建立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制定并公示爭議解決規則,根據自愿原則,公平、公正地解決當事人的爭議。在線爭議解決方式適用于電子商務糾紛及包括傳統商務活動在內的各種爭議,電子商務糾紛也可以通過傳統的爭議解決方式來解決,究竟選擇哪種解決方式,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德法課堂】互聯網在線爭議解決機制的屬性及評價標準被告A公司系A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以下簡稱“A平臺”),為第三方入駐商家與消費者達成交易提供網頁空間、虛擬經營場所、交易規則等平臺服務。原告東莞市廣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系A平臺內經營者,在A平臺開設網店。2020年4月6日,案外人消費者朱某(以下簡稱“消費者”)在原告開設在A平臺的店鋪購買電瓶車鋰電池,支付貨款1,898元(免運費),收貨地為北京。該商品詳情頁面描述有“品質保證售后無憂”、“退貨包運費”、“15天免費試用”、“30天免費換新”、“3年免費質?!钡葍热?。消費者收貨后,向原告反饋電池質量存在問題,原告未持異議,向消費者表示可選擇補貼消費者200元或退貨。消費者選擇退貨,并通過A平臺以“商品質量問題”為由提交退貨申請,但同日原告以“商品不存在質量問題”為由駁回消費者的退貨申請。后被告介入雙方退貨糾紛,通過A平臺操作批準消費者退貨申請,并通知消費者先行墊付退貨運費,如屆時原告未能處理該筆運費,可聯系被告客服處理。因鋰電池屬特殊物品,消費者就退貨事宜先后聯系當地多家快遞公司及物流公司咨詢,得到的答復為快遞公司拒絕收寄,物流公司同意承運但運費高昂。2020年4月16日—20日,消費者將此情況向原告反饋,原告要求消費者聯系被告客服協助處理。后在消費者再次就物流運費350元征求其意見時,原告要求消費者隱瞞交寄商品為電池并設法逃避拆箱檢查,在消費者解釋客觀上無法照此操作后,原告表示“如果不聽我的,你就自己處理吧!……提前給你講清楚,寄回來運費自己承擔”。后消費者委托該物流企業承運退回商品,實際支付運費300元,并將運費憑證上傳A平臺,備注說明運費情況。原告則通過A平臺留言“嚴重超過正常物流費用”,“消費者通過A退貨詐騙快遞費”,并表示“我公司會直接拒收商品,不會簽收此商品”。2020年4月27日,消費者退回商品運達原告所在地,但原告拒絕提貨,要求消費者自行承擔300元運費并安排車輛將貨物送至其公司地址。后因原告向物流公司表示拒收,消費者只得聯系車輛將商品運送至原告指定的退貨地址,為此支付運費357元。但商品送至該地址后,原告仍然拒收,后商品被退回物流公司北京倉庫。2020年5月至6月,被告經消費者申請,從原告貨款賬戶劃扣357元和300元,劃扣理由為退運費,同時將貨款1,898元操作返還至消費者賬戶。原告因不滿被告對本次糾紛的處理,遂涉訴。裁判結果: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5日作出(2020)滬0105民初15710號民事判決:駁回原告東莞市廣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原告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8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景咐懻摗勘桓鎻脑娴赇伌Y算資金中直接劃扣款項賠付消費者,合法嗎?國家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建立爭議在線解決機制的要求是什么?【要點提示】列出相關法條,“嚴格公正司法。公證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币龑W生具備公正、法治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電子商務在線爭議解決方式的類別(1)在線調解調解,是指中立第三方為雙方當事人調停疏導,幫助交換意見,提出解決建議,促成雙方化解矛盾的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在線調解,是指中立第三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為雙方當事人調停疏導,幫助交換意見,提出解決建議,促成雙方化解矛盾的一種在線爭議解決方式。(2)在線投訴在線投訴,是指消費者通過互聯網中的投訴系統,向有關組織或部門提出訴求,維護合法權益的一種在線爭議解決方式。(3)在線仲裁在線仲裁中,仲裁機構、仲裁員、當事人之間的信息傳遞,如仲裁文書、證據提交等都是通過互聯網進行的,同時還可以通過視頻會議等方式實現網上虛擬庭審、網上虛擬合議等事項。(4)在線訴訟在線訴訟的程序與法院庭審的程序是相同的,原告應準備起訴狀、證據等材料,在線立案。被告會收到法院送達的應訴短信通知,在線接收起訴狀、提交答辯狀或提起反訴。庭審過程也通過網絡進行,并在線接收裁判結果。【課堂討論】你認為在線爭議解決方式與傳統的訴訟方式相比有哪些不同?【解析】由于電子商務糾紛具備了與傳統民事糾紛不同的一些新特點,對糾紛解決的效率、成本、便利性和保密性等方面都提出了較高要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傳統方式常常不能滿足電子商務糾紛解決的要求。1.電子商務爭議在線解決方式的優點(1)快速便宜。電子商務交易發生在網上,當事人雙方不在一地,且互不見面,當出現爭議和糾紛時,解決的在線替代方式與傳統方式的程序相比,更加迅速、便宜。(2)方式多樣。電子商務爭議解決的在線夢代方式靈活多樣,在第三方協助下進行談判到正式的仲裁,當事人可以根測爭議的性質選擇不同類型的替代解決方式。選擇余地大,靈活多樣。既能夠充分體現當事人選擇解決爭議的意思。又可以通過確定最適合的爭議解決方式獲得最滿意的結果。(3)實現雙贏。電子商務爭議解決的在線替代方式,最大限度地解決爭議。而雙方或者多方都能夠接受,實現雙贏。所以電子商務爭議的在線解決的替代方式,又稱“雙贏的解決辦法”,備受電子商務各方歡迎。(4)維護聲譽。電子商務爭議解決的在線替代方式,突出的優勢是維護爭議雙方或者多方的個人或組織的聲譽。因為發生電子商務爭議后。當事人協商選擇一種替代傳統爭議的解決方式,就能夠將問題解決,不用公之于眾,所以能夠維護當事人的名譽。(5)解決跨國爭議。電子商務爭議的在線解決方式,能夠有效地協調和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的爭議和到紛,因為。路境電子商務涉及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電子商務經營程、代理人、消費者等,處于不同的國家、地區、生產、經營地址和國格不同,電子商務爭議所適用的法律存在差異。在線爭議的解決方式,通過網絡爭議解決系統,可以有效地協調。2.電子商務爭議在線解決方式的問題(1)缺乏廣泛性。電子商務爭議在線解決方式,在解決爭議和糾紛問題上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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