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AQXXXX—202X
化工企業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區安全管理規范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區安全管理的總體要求、規劃布局與總圖布置、設計要求、
施工質量管理、投料試車、運行管理、檢維修管理、應急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新建、擴建或改建化工企業(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等)的儲存可
燃液體常壓儲罐區及在役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區。
本文件不適用于石油庫、石油儲備庫、液體化工品庫,以及全冷凍式儲罐區、覆土式儲罐區。
有關標準有相關要求的適用其規定。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單)適用于本文件。本文件正文引用的標準的條文強制執行,并非所引規范全文強制執行。
GB/T3836爆炸性環境
GB/T4208外殼防護等級
GB13348液體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
GB15599石油與石油設施雷電安全規范
GB30077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援物資配備要求
GB30871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
GB36894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
GB50058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074石油庫設計規范
GB50151泡沫滅火系統技術標準
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
GB50473鋼制儲罐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50650石油化工裝置防雷設計規范
GB5097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84石油化工工廠布置設計規范
GB51283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
GB51428煤化工工程設計防火標準
GB55036消防設施通用規范
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T29639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T3215石油、石化和天然氣工業用離心泵
GB/T6479高壓化肥設備用無縫鋼管
GB/T9948石油裂化用無縫鋼管
GB/T14976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無縫鋼管
GB/T19624在用含缺陷壓力容器安全評定
GB/T713.2承壓設備用鋼板和鋼帶第2部分:規定溫度性能的非合金鋼和合金鋼
GB/T713.7承壓設備用鋼板和鋼帶第7部分:不銹鋼和耐熱鋼
1
AQ/T3033—202X
GB/T25140無軸封回轉動力泵技術條件
GB/T25357石油、石化及天然氣工業流程用容積式回轉壓縮機
GB/T30578常壓儲罐基于風險的檢驗及評價
GB/T34875離心泵和轉子泵用軸封系統
GB/T37243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
GB/T37327常壓儲罐完整性管理
GB/T50128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施工規范
GB/T50341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油罐設計規范
GB/T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
GB/T51296石油化工工程數字化交付標準
SH3012石油化工金屬管道布置設計規范
SH/T3005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范
SH/T3007石油化工儲運系統罐區設計規范
SH/T3046石油化工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設計規范
SH/T3059石油化工管道設計器材選用規范
SH/T3097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SH/T3108石油化工全廠性工藝及熱力管道設計規范
SH/T3151石油化工轉子泵工程技術規范
SH/T3164石油化工儀表系統防雷設計規范
SH/T3184石油化工罐區自動化系統設計規范
SH/T3528石油化工鋼制儲罐地基與基礎施工及驗收規范
SY/T5921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油罐操作維護修理規范
SY/T6306常壓儲罐的滅火處理
SY/T6620油罐的檢驗、修理、改建及翻建
SY/T6696儲罐機械清洗作業規范
HG/T20507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范
HG/T20592~HG/T20615鋼制管法蘭
NB/T47008承壓設備用碳素鋼和合金鋼鍛件
NB/T47010承壓設備用不銹鋼和耐熱鋼鍛件
NB/T47013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NB/T47014承壓設備焊接工藝評定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廠區plantarea
工廠圍墻或邊界內由生產區、公用和輔助生產設施區及生產管理區組成的區域。
3.2
生產區productionarea
2
AQXXXX—202X
由使用、產生可燃物質和可能散發可燃氣體的工藝裝置和或設施組成的區域。
3.3
公用和輔助生產設施utility&auxiliaryfacility
不直接參加生產過程,在生產過程中對生產起輔助作用的必要設施。
3.4
防火堤firedike
用于常壓易燃和可燃液體儲罐組發生泄漏事故時,防止液體外流和火災蔓延的構筑物。
3.5
罐組agroupofstoragetanks
布置在一個防火堤內的一個或多個儲罐。
3.6
罐區tankfarm
一個或多個罐組構成的區域。
3.7
常壓儲罐atmosphericstoragetank
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6.9kPa(罐頂表壓)的儲罐。
3.8
固定頂儲罐fixedrooftank
罐頂周邊與罐壁頂部固定連接的儲罐
3.9
內浮頂儲罐internalfloatingrooftank
在固定頂儲罐內設置浮頂的儲罐。
3.10
外浮頂儲罐floatingrooftank(externalfloatingrooftank)
在敞開的儲罐內設置浮頂的儲罐。
3.11
耐火浮頂antiknockandrefractoryfloatingroof
具有特定耐火性能的浮頂。包括符合《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油罐設計規范》(GB50341)有
關規定的鋼制單盤式、鋼制雙盤式浮頂,以及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有關規定的
其他全液面接觸式浮頂。
3.12
可燃液體combustibleliquid
3
AQ/T3033—202X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易燃和可燃液體,火災危險類別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如原油、汽油、
煤油、柴油、蠟油、渣油等。不包括液化烴。
3.13
劇毒液體severactutetoxicliquid
具有劇烈急性毒性危害的液體物料,包括人工合成的液體物料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同時
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液體物料。劇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急性毒性類別1,
3
即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大鼠實驗,經口LD50≤5mg/kg,經皮LD50≤50mg/kg,吸入(4h)LC50≤100ml/m
(氣體)或0.5mg/L(蒸氣)或0.05mg/L(塵、霧)。經皮LD50的實驗數據,也可使用兔實驗數
據。包括3-氨基丙烯、苯基硫醇、丙酮氰醇、丙腈、丙烯亞胺、氯化氰等。
3.14
油氣回收處理設施vapourrecoveryandtreatmentfacilities
油氣收集系統、油氣回收裝置、油氣處理裝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統的總稱。
3.15
油氣收集系統vapourcollectionsystem
易揮發性可燃液體物料在儲存或裝載過程中,油氣通過儲罐頂部或裝載系統的密閉氣相管
道及其他工藝設備進行集中收集的系統。儲罐的油氣收集系統又分為直接連通和單罐單控兩種
方式。
3.16
單罐單控singletankandsinglecontrol
每座儲罐油氣收集管道上設置單呼閥或壓力控制閥、管道爆轟型阻火器,不同儲罐的油氣
不考慮相互平衡,壓力超高時通過其油氣收集管道排入油氣收集總管的連接方式。
3.17
直接連通directconnectivity
兩座及以上儲存性質相同或相近物料儲罐的氣相空間通過管道相連,且每座儲罐氣相支線
無壓力控制閥、單呼閥等排氣控制設施,從而使多座儲罐氣相空間通過管道構成一個整體,達
到儲罐之間氣相壓力平衡的連接方式。
3.18
密閉切水收集系統closedcutwatercollectionsystem
密閉切水收集系統是指用于儲罐切水所排出工藝廢水的專用收集系統,由全密閉管道、全
密閉設備和控制儀表組成,以杜絕向環境中泄放油氣、滲液為基本要求。管道密閉切水收集系
統中不得包括混凝土下水井和污水池、直接向大氣呼吸作用的容器。
4總體要求
4.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對本企業的儲罐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企業應對儲罐區的設計、施
工、試車、運行、檢維修等全過程實施安全風險管理,并開展儲罐區各階段風險分析(如PHA、
HAZOP等),基于風險分析結果和本質安全的原則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確保罐區安全。
4
AQXXXX—202X
4.2儲罐區工程設計除應執行本文件外,還應符合GB/T30578、GB/T37327、GB50160、GB50984、
GB50058、SH/T3007、SH3012、SH/T3059、SH/T3108及其他有關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3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區罐組的儲罐總容量、罐組內布置數量應執行GB50160的相關要求。
4.4儲罐區罐組應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體漫流至工藝裝置、全廠性重要設施或人員集中場所
的措施。
4.5儲罐區的工藝、設備變更應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同意后方可
進行,并應及時對變更內容開展罐區的危害分析。
4.6儲罐儲存介質應與設計文件保持一致,當儲存介質發生變更時,應進行風險評估并由原設
計單位或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同意后方可進行變更。
4.7儲罐儲存介質為極度危害(I級)或高度危害(II級)介質的儲罐,不應用于混合儲存或儲
存其它介質。
4.8不應向儲罐或與儲罐連接管道中添加性質不明或與介質能發生劇烈反應的物料。
4.9企業應建立儲罐區的油氣回收處理設施安全運行機制,涉及多個儲罐尾氣聯通的油氣收集
系統,應經安全論證合格后方可投用。不應將可能發生化學反應或可能產生相互影響的混合氣體
共用油氣收集系統。
4.10儲罐油氣收集系統改造施工過程中,在采取焊接等動火作業時,未清空存有介質或未置換
完成的儲罐氮封系統不得停用。焊接等動火作業的油氣收集管道應采取斷開隔離措施,不應與儲
罐連接。
4.11當清空物料或有少量殘存物料的儲罐閑置或暫時停用時,以及擬長期備用或檢維修的儲罐
及管道,應采取嚴密的惰封保護措施。當儲罐及管道重新啟用時,應采取吹掃、置換、檢測等安
全措施,儲罐內可燃、有毒氣體濃度含量應滿足相關安全要求。
4.12在儲罐區的防爆區域范圍內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當需要進行罐區靜電、防雷接地和
儲罐檢驗等檢測采用非防爆型檢測設備時,其檢測作業應嚴格按照GB30871動火規程執行。
4.13企業應建立健全并落實儲罐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并落實儲罐相
關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4.14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罐區應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
4.15涉及動火、受限空間、高處等特殊作業活動,應嚴格執行GB30871相關規定。
5規劃布局與總圖布置
5.1新建儲罐區規劃選址時,應根據企業及相鄰工廠或設施的特點和火災危險類別,結合周邊
環境、風向與地形等自然條件合理確定。
5.2新建儲罐區應在項目前期階段按照GB36894、GB/T37243開展定量風險評價;在役可燃液體
常壓罐區應每3年開展一次現狀安全評價。
5.3新建儲罐區與相鄰工廠或設施、與同類企業及油庫的防火距離應符合GB50160、GB51283、
GB51428的有關規定;可燃液體常壓儲罐與周邊其它非危險化學品工業企業的建筑物的外部安全
防護距離,除應符合GB50160、GB50984的有關規定外,還應按照定量風險評價法確定,滿足
GB36894的風險基準要求。
條文說明:本條文重點強調儲罐與廠外周邊設施的防火間距要求,強調其與廠外人員集中建
筑物的安全防護距離需進行風險評估,對風險不可接受的設施實施風險防控措施,以保障廠外人
員安全。
6設計要求
6.1工藝
6.1.1儲罐的選型應滿足GB50160、SH/T3007的相關規定要求。
5
AQ/T3033—202X
6.1.2新建儲存I、II級毒性液體的內浮頂儲罐和儲存甲B、乙A類液體單罐容量大于等于
3000m3的內浮頂儲罐,應選用全液面接觸式耐火浮頂,浮頂的耐火、抗爆性能應滿足
GB50074中的相關要求。
條文說明:全液面接觸式耐火浮頂的下表面與儲存液體全面接觸,與液面之間沒有油氣空間,
密封性能、安全性能均好于浮筒式內浮頂,發生火災事故時可避免形成全液面火災。儲存I、II級
毒性液體的內浮頂儲罐和儲存甲B、乙A類液體單罐容量大于等于3000m3的內浮頂儲罐,一旦
發生火災事故,將造成較為嚴重的后果,故本款對這兩類儲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1.3新建儲罐單罐容積大于等于1000m3的甲B類、乙類、操作溫度大于等于120℃的丙類內
浮頂和固定頂儲罐應設氮封保護措施,并應對儲罐上方氣相空間氧濃度進行定期檢測,至少每季
度檢測1次,氧氣濃度應控制在儲存介質極限氧濃度的50%以下。
條文說明:甲B類、乙類、操作溫度大于等于120℃的丙類液體,其火災危險性高,因此對
儲罐提出氮封要求;單罐容積大于等于1000m3的儲罐事故著火后其消防滅火較困難、事故后果
影響較大,因此以1000m3作為分界。
6.1.4儲罐單罐容積大于等于1000m3且操作溫度小于120℃的丙類內浮頂和固定頂儲罐、單罐容
積小于1000m3的內浮頂和固定頂儲罐,當未設置氮封保護措施時,應對儲罐上方氣相空間可燃氣
體濃度至少每月檢測1次,檢測值大于爆炸下限50%時,應及時安排停運檢維修,如不能及時安排
停運檢維修,則應設置氮封保護措施,氮封控制氧氣濃度在儲存介質的極限氧濃度的50%以下;
當儲罐設置氮封保護措施時,應對儲罐上方氣相空間氧濃度進行定期檢測,至少每季度檢測1次,
氧氣濃度應控制在儲存介質極限氧濃度的50%以下。
條文說明:不能及時停工檢維修的應在初始設計上預設;儲存介質的極限氧濃度參考
GB/T37241附錄A.1《惰化防爆指南》。
6.1.5新建儲存甲B和乙A類液體的儲罐應選用內浮頂罐或外浮頂罐,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物
料,在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后可選用其他型式的儲罐,如苯乙烯、丙烯腈等易聚合、易氧化的物料
選用固定頂儲罐或臥式儲罐加氮封儲存。
條文說明:對于生產芯片高純度清洗劑需要用到的甲B和乙A類液體,無法采用內浮頂儲
罐時,可采用固定頂儲罐,但必須增設氮封設施,同時,要加裝油氣回收系統。
如苯乙烯、丙烯腈等易聚合、易氧化的物料選用固定頂儲罐或臥式儲罐加氮封儲存。對于氧
含量有特殊要求的阻聚劑,應采用貧氧氮氣進行氮封。
6.1.6含油污水儲罐、酸性水儲罐、輕污油儲罐、儲存溫度超過120℃的重油固定頂儲罐應設置
氮封保護,并應定期對含油污水和酸性水儲罐上方氣相空間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可燃氣體濃
度不得大于爆炸下限50%。且6.1.3、6.1.4、6.1.6條涉及的氮封罐氣體采樣,應采用罐上密閉采樣,
采樣部位應距離氮封閥進罐口2米以上。
條文說明:近年來發生了多起含油污水儲罐、酸性水儲罐發生因雷擊、靜電、自燃等原因引
起的著火事故,且此兩種儲罐在化工企業應用較多,因此本文件提出氮封要求,同時對儲罐上方
可燃氣體濃度提出要求,正常工況下儲罐上方可燃氣體濃度較低,當檢測到濃度大于爆炸下限50%
時,應及時排查(如上游裝置超標排放等)并予以解決。
6.1.7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罐組,其儲罐液體物料進出口管道上應設置自動控制閥門。自
動控制閥應與儲罐設計最高液位聯鎖關閉,并應配置手輪或其他手動執行機構。
條文說明:重大危險源的自動控制閥門要求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40號令要求
一致。另外,為保證事故情況下,自動控制閥門設置手輪或其他手動執行機構能做為最后一道關
6
AQXXXX—202X
閥措施,提出閥門應配置手輪或其他手動執行機構的要求。
6.1.8外浮頂儲罐和內浮頂儲罐的設計儲存最低液位不應低于浮頂落底高度,并應設置最低液
位報警。
條文說明:外浮頂儲罐和內浮頂儲罐正常操作時,浮頂不應落地,包括浮頂支腿均不應落底,
以防止浮頂落底后,浮頂下方出現氣相空間,可燃液體揮發易形成爆炸性氣體,增加了火災風險。
6.1.9甲B、乙A類可燃液體管道的掃線介質不得選用壓縮空氣;向外浮頂儲罐、內浮頂儲罐液
相掃線時,掃線介質不得選用氣體。
條文說明:甲B、乙A類可燃液體火災危險性高,采用壓縮空氣吹掃時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
氣體,因此提出不應采用壓縮空氣對甲B、乙A類可燃液體管道進行吹掃。外浮頂儲罐、內浮頂
儲罐采用氣體進行管道掃線時,浮頂存在傾覆的潛在危險,同時存在將可燃氣體吹到浮頂上方的
風險,因此提出掃線介質不得選用氣體。
6.1.10新建儲罐有切水需求時,應設切水器。
條文說明:為防止人工儲罐切水時跑、冒、漏導致儲存介質外泄,提出應設切水器進行切水。
6.1.11儲存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以及儲存輕污油、高硫原油、凝析油等含硫化氫油品的儲罐
有切水需求時,其排出的工藝廢水應密閉排入專用的密閉切水收集系統,不應直接排入其它污水
系統。
條文說明:為防止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儲罐,以及儲存輕污油、高硫原油、凝析油等含硫化
氫油品的儲罐的切水串入其他污水系統,給其他設施帶來危害,因此提出設置專用收集系統。
6.1.12新建儲存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的儲罐,當采用排水槽排水時,不應選用帶放水管的排污
孔。
條文說明:帶放水管的排污孔需要在儲罐基礎上開洞設置排污孔,對于儲存Ⅰ級和Ⅱ級毒性
液體的儲罐,為提高基礎的安全性,特提出不應采用帶放水管的排污孔,可選用淺型排水槽等方
式。
6.1.13儲存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的儲罐,儲存甲B、乙A類液體和含硫油品的儲罐、氮封儲罐、
高寒地區和頻發強雷暴地區儲罐應設置密閉取樣器。
條文說明:為保護采樣操作人員的安全,提出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的儲罐應設置密閉取樣器。
6.1.14重質油和原油罐區應設置掃線罐,采取頂部吹掃進料。除蒸汽吹掃用途外,禁止用頂部
立管收油,禁止用壓縮空氣吹掃。丙類介質以外的掃線罐(含原油)應獨立設置,且容積不應大
于1000m3。丙類重質油掃線罐可以指定某臺重質油儲罐兼用。掃線罐的儲存溫度不應大于90℃,
且配置切水器。
6.1.15石化企業采用裝置直供料,緊急情況下溫度高于120℃的重質油進入介質溫度低于90℃
的儲罐時,應采用罐頂進油方式,且具有迅速切換到罐頂進油的功能。此方式為應急方式,罐頂
進油不得用于長期收油作業。
條文說明:重質油儲罐沸溢不罕見,危害較大。現行規范出于規避靜電風險,允許罐頂進油
的條件不夠清晰,造成靜電風險規避了,沸溢風險增加了。原油多是甲B類,風險高,應限制掃
線罐的容積,目前掃線罐一般也不超過1000m3,不會制造混亂。
6.1.16Ⅰ級毒性液體管道的低點放凈應設置雙閥;Ⅱ級毒性液體管道的低點放凈應設置雙閥或
單閥加封堵設施。
7
AQ/T3033—202X
條文說明:為防止Ⅰ級、Ⅱ級毒性液體跑、冒、漏,對管道的低點放凈提出提升要求。
6.1.17與儲罐本體連接的液相物料管道應設置雙切斷閥;工藝管道應在罐組界區處設置雙切斷
閥。
條文說明:為防止儲罐儲存介質跑、冒、漏,對與儲罐連接的管道提出雙閥要求,比如切水
管道、采樣管道等,此處并非要求兩個閥門連續設置,閥門間可以有管道連接。
6.1.18小于或等于DN600的閥門,手動關閉時間不得超過15min;大于DN600的閥門,手動關閉
時間不得大于20min。
條文說明:對閥門關閉時間上限提出要求,是結合某些事故現場關閥時間較長,導致物料不
能及時切斷,為消防救援帶來較大困難,因此對閥門關閉提出時間要求。
6.1.19儲罐設置油氣收集系統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a)每座儲罐新建罐頂油氣收集管道應設置阻爆轟阻火器,還應設置壓控切斷閥或單呼閥;當
設置壓控切斷閥時,應同時設置壓力變送器,當壓力過高時自動關閉控制閥;
b)儲罐應設置氮氣密封保護系統,儲罐內氣相空間氧氣濃度不得大于儲存介質氣相極限氧
濃度的50%,應在收集干線總管道上設置氧分析儀和控制閥,氧含量過高時關閉控制閥;
c)新建油氣收集管道設計壓力不應低于1.0MPa;
d)儲罐設置油氣回收設施,應對罐頂穩定性進行核算,罐頂、罐壁的應以實際測量厚度為計
算參數。
條文說明:在儲罐火災事故時,為防止儲罐氣相直接連通導致其他儲罐受到波及,提出共用
油氣收集系統的儲罐不能氣相直接連通,采取壓控閥切斷方案,正常操作時切斷閥處于關閉狀態,
即使某一儲罐發生火災,其他儲罐也不會因共用油氣收集系統而受到波及。
6.1.20在雨水管穿越儲罐防火堤處應設置水封結構,并應在防火堤外設置排水切斷閥。
條文說明:為防止儲罐事故泄漏時,防火堤內可燃液體外漏,提出應在防火堤外設置排水切
斷閥;要求防火堤應設置水封結構,可以避免在防火堤外發生的流淌火回竄至儲罐。
6.1.21需要降溫儲存的儲罐應設置罐頂多點氣相遠傳溫度計,其中一個點的氣相溫度計應在罐
底設置就地顯示儀表。
6.2設備
6.2.1靜設備
6.2.1.1儲罐的設計應符合GB/T50341、SH/T3046的規定,其制造、組裝應符合GB/T50128、
GB/T50341、SH/T3046的規定。
6.2.1.2新建儲罐罐壁高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a)固定頂或外浮頂的罐壁高度應大于設計液位高度與地震時液面晃動波高之和;
b)內浮頂儲罐高度應大于設計液位高度、地震時液面晃動波高和浮頂高度三者之和。
條文說明:地震作用會引起罐內儲液晃動,產生一定的晃動波高,因此罐壁的最大高度應分
正常操作和地震作用兩種工況考慮,不考慮地震時按設計液位加浮頂結構高度,地震作用時以最
大正常操作液位為基準,加上儲液晃動波高和浮頂結構高度,罐壁的設計高度取兩者中的最大值。
6.2.1.3新建固定頂儲罐和內浮頂儲罐施工圖中應注明罐頂允許承受的最大外載荷。
條文說明:固定頂承受的外載荷超出設計允許值時,存在發生罐頂失穩乃至垮塌的風險,工
程中已出現這類案例,為便于儲罐安裝或運行中施工單位或儲罐用戶控制施加在罐頂的外載荷,
8
AQXXXX—202X
避免發生罐頂失穩,特規定在設計圖樣中應注明固定頂允許承受的最大外載荷值,該外載荷值不
包括罐頂及其附屬設施的重量和儲罐負壓,即為除設計負壓和罐頂及罐頂上附屬物重量外,罐頂
允許額外承受的外載荷。
6.2.1.4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B、乙A類介質或強滲透性介質的新建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其管法
蘭應采用帶頸對焊法蘭,墊片應為纏繞墊片或性能更優的墊片。密封墊片應采用耐溫、阻燃的材
料,耐儲存介質的腐蝕,并且不污染介質。螺栓(螺柱)、螺母應采用專用級緊固件。
6.2.1.5新建可燃液體常壓儲罐所在地的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小于0.05g(g為重力加速度)或
抗震設防烈度不小于6度時,應對儲罐進行抗震設計,包括地震作用計算、抗震驗算和采取抗震構
造措施。
6.2.1.6介質毒性危害程度為Ⅰ級和Ⅱ級毒性的新建可燃液體常壓儲罐,應滿足下列要求:
1)設計
a)儲罐罐壁和罐底邊緣板用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鋼板應滿足GB/T713.2的要求,不銹鋼鋼
板應滿足GB/T713.7的要求,碳素鋼和低合金無縫鋼管應滿足GB/T6479或GB/T9948
的要求,不銹鋼鋼管應滿足GB/T14976的要求,碳素鋼和合金鋼鍛件應滿足
NB/T47008的要求,不銹鋼鍛件應滿足NB/T47010的要求;
b)儲罐罐體(罐壁、罐頂、罐底)用厚度大于等于12mm的碳素鋼或低合金鋼鋼板應按
NB/T47013.3的要求逐軋制張進行超聲檢測,不低于II級為合格;
條文說明:為盡可能減少罐體用材的原生缺陷,對厚度大于12mm的碳素鋼或低合金鋼板,
應對原材料進行逐軋制張超聲檢測,以保證材料的可靠性。
c)罐頂、罐壁及罐底用鋼板不得采用開平板;
條文說明:開平板在開平過程中會造成材料性能的變化,為保證儲罐的本質安全性,對儲存
介質毒性危害程度為極度或高度危害的儲罐,規定不應采用開平板。
d)儲罐罐體之間、承壓環之間、罐壁包邊角鋼之間、接管與法蘭之間應采用全截面焊透
的對接結構,罐底板應采用帶墊板的對接結構;
條文說明:全焊透的對接接頭有利于保證焊接質量,減小接頭泄漏的風險。對儲存極度或高
度危害的儲罐,為防止泄漏事故,應盡量避免非全焊透結構或角接接頭。
e)儲罐管口法蘭和人孔法蘭應按HG/T20592~HG/T20615系列標準的規定,采用帶頸對
焊法蘭、整體法蘭或長高頸法蘭,密封面應采用突面(RF)或凹凸面(MFM),墊片
應采用帶加強環的金屬纏繞墊或性能更優的墊片。接管法蘭的公稱壓力等級應不低于
PN2.0MPa,鍛件不低于II級鍛件,螺栓(螺柱)、螺母應采用專用級緊固件;
f)新建儲罐內浮頂的密封材料應耐介質腐蝕,并應為浸液式安裝;
g)罐內未設置涂層時,碳鋼或低合金鋼儲罐罐底腐蝕裕量應不小于3mm,罐頂和罐壁腐
蝕裕量應不小于2mm。
2)檢驗、試驗與驗收
a)新建儲罐罐體與接管之間的焊接接頭應為全焊透結構;
條文說明:接管和罐體之間通常多采用角接接頭,容易形成未全焊透結構,成為薄弱環節,
增加泄漏幾率。全焊透結構有利于減小接頭泄漏的風險。對儲存極度或高度危害的儲罐,為防止
泄漏事故,應盡量避免非全焊透結構。
9
AQ/T3033—202X
b)新建儲罐罐頂與罐壁或包邊角鋼之間的連接焊縫應為連續焊;
c)新建儲罐主體(罐壁、罐頂、罐底、接管)的焊接應采用低氫型焊接材料;
d)新建儲罐底圈罐壁板的縱向對接接頭應進行100%射線檢測,頂圈壁板的縱向對接接
頭應進行射線檢測,檢測部位應靠近壁板頂部位置,檢測長度在設計文件中規定。儲
罐底部第一圈罐壁環向對接接頭應進行100%射線檢測。罐壁所有T字焊接接頭應進
行100%射線檢測,檢測位置應包括縱向焊接接頭400mm范圍和縱向焊縫左右兩側各
400mm范圍內的環向焊接接頭。射線檢測按NB/T47013.2,技術等級不低于AB級,
不低于II級合格;
e)新建儲罐罐頂板焊縫應采用真空箱法進行泄漏檢查,真空度不小于53kPa;
f)新建儲罐罐壁開孔焊縫及補強圈的角焊縫在第一層焊完后,應經外觀檢查并合格方可
繼續施焊;當最后一層焊完后,應進行100%表面檢測;當充水試驗完成后,應再次
進行100%表面檢測,按NB/T47013.4或NB/T47013.5不低于I級為合格;
條文說明:接管和罐體之間的角焊縫容易出現焊接缺陷,加上該部位存在應力集中,往往是
儲罐的薄弱環節。對開孔區域焊縫進行表面檢測,有利于發現并消除表面裂紋等缺陷,防止在運
行中原生裂紋擴展,發生泄漏事故。
g)新建儲罐浮頂的密封結構應進行全行程的升降試驗以檢查密封效果;
h)新建儲罐罐底板應采用邊緣板加中幅板。邊緣板和中幅板應采用對接結構。邊緣板對
接焊接接頭應按NB/T47013.2進行100%RT檢測,不低于II級合格,技術等級不低于
AB級;罐底所有焊接接頭應按NB/T47013.4(或NB/T47013.5)進行100%MT(或PT)
檢測,合格級別為I級。鐵磁性材料焊接接頭優先選擇MT檢測。充水試驗前、后,
罐底所有焊接接頭(包括底圈罐壁板和罐底的焊接接頭)應分別采用真空箱試驗,試
驗真空度不得低于53kPa,無泄漏為合格;
i)新建儲罐充水試驗前,底圈罐壁板與罐底的內外角焊縫應按NB/T47013.4(或
NB/T47013.5)進行100%MT(或PT)檢測,合格級別為I級,鐵磁性材料焊接接頭
優先選擇MT檢測;充水試驗后,應采用同樣方法進行復驗。
6.2.1.7介質為含硫液體的酸性水、污水、污油、石腦油等新建儲罐,應對儲罐做內防腐。
條文說明:含硫油品、酸性水罐出現硫化亞鐵自燃事故不罕見,需要源頭增加本質安全措施。
6.2.2泵和壓縮機
6.2.2.1新建儲罐區的螺桿式制冷壓縮機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應符合GB/T25357的相關規定。
條文說明:罐區應用的制冷壓縮機,其冷量一般都較小,選擇螺桿式制冷壓縮時,GB/T25357
是煉化裝置用回轉壓縮機標準,高于GB/T19410。
6.2.2.2新建儲罐裝置內的工藝介質離心泵應按照GB/T3215進行設計、制造和檢驗,軸封應按
GB/T34875設計制造和檢驗。
條文說明:罐區的離心泵及其軸端密封按煉化裝置用重載離心泵和相應的密封標準來執行。
6.2.2.3新建儲罐區螺桿泵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應符合SH/T3151等相關標準要求。
6.2.2.4新建儲罐區輸送介質為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應選擇無軸封泵,并設置相應的軸承狀
10
AQXXXX—202X
態監測、屏蔽套泄漏監測或屏蔽套溫度檢測等,其設計、制造、檢驗應符合GB/T25140的相關規
定。當無軸封泵輸送能力無法滿足工藝條件時,應選擇離心泵并配置雙端面機械密封。
條文說明:對于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選擇無軸封泵,可以從本質上規避軸端密封的泄漏風
險。超出無軸封泵的應用范圍,選擇離心泵并配置雙機械密封,也可以降低軸端密封的泄漏風險。
6.2.2.5機械密封輔助系統的最大允許工作壓力應不低于泵體的最大允許工作壓力。
6.2.2.6罐區配套的含油污水泵應采用地上安裝具有自吸能力的泵,不宜采用液下長軸泵,不
宜設置地下泵。含油污水泵應按照工藝介質泵標準和軸封標準選用配套。地下污水池的提升泵不
得安裝于污水池頂部,應在污水池投影面以外。
6.3罐區布置
6.3.1全廠公共管廊不應三面圍繞儲罐區的罐組布置。
條文說明:全廠性管廊較高、較寬,可能遮擋普通消防水炮的有效保護范圍,達不到消防設
施的保護效果,因此規定該管廊不應三面圍繞罐組布置。
6.3.2新建管廊不應沿儲罐區的罐組長邊兩側平行布置。
條文說明:當管廊在罐組長邊兩側同時布置時,對布置在中間部位罐體的消防撲救造成妨礙,
應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6.3.3新建全廠公共管廊不應穿越罐組與其專用泵區之間的區域。
條文說明:罐組的專用泵及其管線不應借用公用管廊,以免出現事故時對其他罐組產生影響。
6.3.4新建可燃液體常壓儲罐不應與液化烴儲罐布置在同一罐組內。可燃液體常壓儲罐組與液
化烴儲罐組的間距除了滿足防火間距外,還應開展定量風險評估,根據事故狀態下火災的熱輻射
影響范圍進行儲罐組的平面布置優化。
6.4結構及耐火保護
6.4.1容積大于50000m3的儲罐基礎抗震設防分類應為乙類;容積小于或等于50000m3的儲罐基
礎抗震設防分類應為丙類。
6.4.2當儲罐基礎底部的地基為軟土地基、有不良地質作用的山區地基、特殊土地基、液化土
時,或地基的承載力、沉降、沉降差、穩定性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時,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對地基進
行處理或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6.4.3新建儲罐的地基和基礎設計執行GB50473規范要求;新建儲罐投產后三年內,應每年對
基礎進行一次檢測,以后至少每隔三年檢測一次。在儲罐運行過程中,發現罐體或基礎存在異常
現象,應立即對基礎進行檢測,檢測和評定執行GB50473、SH/T3528和SY/T5921等標準要求。
6.4.4容積大于10000m3的儲罐基礎應設置沉降觀測點,并安排專人定期進行測量,及時掌握儲
罐基礎的地基變形特征,如有異常應停止生產,設置安全警戒,及時上報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6.4.5容積大于10000m3新建罐組防火堤應進行強度及穩定的驗算,在7度及以上地區,應進行
地震作用效應和其他荷載效應的組合計算。
6.4.6新建罐組防火堤應采用厚度不小于250mm的鋼筋混凝土結構或其他耐火性能相當的結構
形式。
6.5供電安全及防雷防靜電
11
AQ/T3033—202X
6.5.1儲罐區的防雷、防靜電接地其它要求,應滿足GB50074、GB13348、GB50650、GB15599、
SH/T3097的相關規定。
6.5.2新建儲罐區消防低壓用電負荷的最末一級,應配有雙電源切換裝置或系統。設有進線、
分段電源切換系統的配電裝置,不能作為其最末一級雙電源切換裝置。
6.5.3新建儲罐區內消防用電負荷及緊急切斷閥等的電源電纜在防火堤外時,應采用直埋、充
砂電纜溝等方式敷設,確需地上敷設時,應采用耐火電纜敷設在專用的電纜橋架內,且不應與可
燃液體、可燃氣體管道同架敷設。在防火堤內時,應采用直埋敷設,出地面至用電設備的局部段
電纜,應采用防火槽盒或保護鋼管接至用電設備,保護鋼管需采取防火保護措施。
6.5.4新建儲罐區內需設置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并采用集中蓄電池作為后備電源,供電時間不
應小于30min。
6.5.5新建儲罐區裝設的人體靜電消除器應為本安型。
6.5.6對新建外浮頂式儲罐,其浮頂和罐體之間的等電位連接線,不應少于兩處。相鄰等電位
連接點沿浮頂外周的間距,不應大于30米,且連接點應均勻分布。等電位連接線應為截面不小于
95mm2的扁平鍍錫軟銅復絞線。單根等電位連接線及兩端連接處的總電阻不應大于0.03歐姆。
6.5.7儲罐的罐頂采用鋁合金穹頂技術時,應采取防止直接雷擊擊穿鋁頂的措施。
6.6儀表和自動控制
6.6.1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區BPCS(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可由DCS或SCADA等實現)、GDS應分
別獨立設置。涉及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儲罐,應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SIS系統應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的基礎上開展安全完整性等級(SIL)評估,并確定
相應的安全儀表等級。
6.6.2儲罐區可燃、有毒氣體報警器的設置應符合GB/T50493要求。
6.6.3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罐區中的劇毒液體儲罐,其液體物料進出口管道應設置緊急切斷閥。
當有可靠的氣源時,新建儲罐液體物料進出口管道上的自動控制閥門應選用氣動執行機構,當無
可靠氣源且工藝有故障關閉要求時,應采用配置蓄能器的電液執行機構。
6.6.4現場儀表選型應符合SH/T3005、HG/T20507的相關規定。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現場儀表
應符合GB50058、GB/T3836的相關規定?,F場安裝的電子式儀表,防護等級應至少滿足GB/T4208
標準規定的IP65防護等級,其他非電子式的現場儀表應至少滿足IP55防護等級。防雷工程要求應
符合SH/T3164標準中的相關規定。
6.6.5新建罐區防火堤內的儀表應采用耐火或阻燃電纜、埋地或保護管敷設。罐區與控制室(含
機柜間等)之間控制電纜的儀表接線箱應安裝在防火堤外。
條文說明:接線箱的安裝位置要求降低了防火堤內電纜災后修復的工程量。
6.6.6儲罐應根據工藝要求在控制系統中設置高高、低低液位報警及聯鎖,信號所用的測量儀
表應單獨設置;應設置高高液位聯鎖關閉罐進口管道開關閥、低低液位聯鎖停泵并關閉出口管道
開關閥的控制方案,報警及聯鎖應在控制系統中實現。
6.6.7新建儲罐液位儀表應至少按1套連續測量液位儀表和1個高高液位開關或2套連續測量液
位儀表進行設置。應設置高高液位報警并聯鎖關閉儲罐進料切斷閥。
6.6.8新建儲罐的液位聯鎖采用2oo3時,其中一套高高液位(HHL)與低低液位(LLL)檢測采
用液位開關,并設罐旁液位指示。
6.6.9儲罐罐頂部設置現場壓力表和壓力變送器,且不應共用同一取源接口。氮封罐頂部應設
置設置壓力表和壓力變送器。
6.7安全附件
12
AQXXXX—202X
6.7.1呼吸閥、緊急泄放閥
6.7.1.1呼吸閥、緊急泄放閥等安全附件的超壓應為定壓10%,回座壓力應為定壓15%。設定壓
力75%時,呼吸閥、緊急泄放閥最大允許的泄漏量應滿足設計要求。針對苯類及其他有毒有害介
質儲罐應選用超低泄漏呼吸閥。
6.7.1.2在最低溫度-30℃以下地區,儲罐無保溫措施的呼吸閥應選用防凍堵型呼吸閥,其他情
況應選用全天候型呼吸閥。
6.8消防
6.8.1儲罐區消防設施設計應符合GB55036、GB50160和GB50974的有關規定。
6.8.2儲罐的消防冷卻水系統的設置應滿足GB50160、GB50074的相關規定。
6.8.3儲罐應根據罐型及儲存介質性質設置泡沫滅火系統,應滿足GB50160和GB50151的要求。
6.8.4儲罐區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應設置一鍵啟動方式,并具有遠程控制、現場手動控制兩種
啟動方式,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還應具有半固定式泡沫系統功能。
條文說明:目前國內常壓儲罐項目,單罐容積和總罐容都普遍較大,泡沫滅火系統設置遠程
控制,有利于在火災初期迅速控制、撲滅火災。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設置半固定功能,可以利用
泡沫消防車等移動設施,作為固定系統的有效補充,大大提供滅火系統的可靠性。
6.8.5儲罐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滿足GB50116和GB50160的相關要求,儲罐區四周道路路邊
應設置手動報警按鈕,并應設置消防應急廣播系統。
6.8.6儲罐區應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a)攝像頭的數量和位置,應實現對罐區、泵棚(房)等重點區域的全面覆蓋;
b)攝像頭的安裝高度應確保可以有效監控到儲罐頂部。
6.8.7單罐容積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外浮頂儲罐應在密封圈處設置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6.8.8儲罐區立式儲罐的固定式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照GB50160采用遠程手動啟動的程序控
制。
6.8.9事故污水收集池應設置隔油墻,隔油墻不得少于2道。事故池應設可供消防車取水的設施。
條文說明:事故水池設置隔油墻,可以有效去除事故水中的含油污染物。當隔油后的事故水
滿足消防用水的水質要求時,可作為消防車補水;因此需設置供消防車取水的設施。當事故水中
含有較多水溶性可燃液體時,隔油墻仍然能起到一定的預處理效果,減輕污水處理場的負荷;但
此時事故污水不宜用于消防車補水。
6.9數字化管理
6.9.1新建儲罐區采用數字化交付時,應符合GB/T51296相關要求。數字化交付信息應滿足完整
性、準確性和一致性的質量要求,其內容應與交工資料所對應的部分一致,接收方應提供數字化
交付策略和交付基礎,協調和管理工程數字化交付工作,驗收交付方所移交的交付信息。
6.9.2交付信息應定期維護,發生變更時應及時更新信息。
6.9.3新建儲罐區應對儲罐、機泵、火災探測器、氣體報警器、泡沫設備、消防冷卻設備等關鍵
工藝設備、報警及消防設施實時采集相關信息,實現對物品和過程的數字化感知、識別和管理。
以物聯網方式對區域內的消防系統實時監控,達到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的目的。
6.9.4對于管道閥門密集等消防空間有限或救援人員難以達到的區域,應有機器人等智能設備
進行偵查火情輔助滅火。
條文說明:配備機器人主要是應急情況下采用,園區或園區內的企業有機器人等智能設備,
可在應急救援時使用即可。
13
AQ/T3033—202X
6.9.5企業應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并開展數字化應用;構成重大
危險源的罐區在投用同時即按要求接入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
7施工質量管理
7.1基本要求
7.1.1承擔整體儲罐區項目承包商應具有化工石化醫藥、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等相關工程
施工承包資質,承擔專業施工的承包商應具有相應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并
具有健全的安全、質量管理制度體系。
7.2施工質量技術要求
7.2.1罐區施工方案的編制應符合規范要求,充分考慮儲罐區實際情況,依據充分,主要內容
包擴但不限于:
a)儲罐的焊接、焊縫檢驗和整體試驗;焊接工藝評定報告、焊接工藝指導書的編制應符合
NB/T47014的有關規定;
b)防腐蝕材料的選用和準備;
c)防腐施工工藝、表面處理、施工方法。
7.2.2焊接工藝評定應符合設計文件和標準規范要求,經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焊接工
藝參數應具有約束性和指導性。
7.2.3施工單位應編制質量檢驗計劃(ITP)并經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核批準。
7.3材料和設備驗收
7.3.1用于工程實體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進場時,應檢查其規格、型號、外觀和質量證明文
件,有復驗要求的材料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復驗,合格后方能使
用。
7.3.2材料代用應取得設計單位的同意。代用材料應與被代用材料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化學成分、
力學性能、交貨狀態、表面質量、檢驗項目和檢驗率以及尺寸公差等。
7.3.3焊接材料應具有質量證明文件,按設計要求進行復驗,復驗項目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
文件、焊材訂貨技術協議的要求。
7.3.4絕熱材料和防潮層材料應采用不燃燒材料,有質量合格文件和檢驗報告。防腐蝕材料應
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材料檢測報告,質量技術指標及檢測方法,復檢報告或技術鑒定文件,產
品使用方法等。
7.4施工質量及驗收
7.4.1焊縫的外觀檢查,焊縫表面及熱影響區不得有裂紋、氣孔、夾渣、弧坑和未焊透等缺陷。
7.4.2焊縫無損檢測及嚴密性試驗,從事儲罐無損檢測的人員,應取得相應資質。根據焊縫部
位的不同及板厚的不同,進行嚴密性試驗、磁粉檢測、滲透檢測,射線檢測、超聲檢測等,其檢
測方法和結果驗證均應符合NB/T47013的相關規定。
7.4.3儲罐建造完畢后,應進行充水試驗,檢查罐底嚴密性、罐壁強度及嚴密性、固定頂的強
度和穩定性、固定頂的嚴密性、浮頂及內浮頂的升降試驗及嚴密性、浮頂排水管的嚴密性、基礎
的沉降觀測,試驗及結果判定應符合儲罐設計文件要求,并符合GB50128的有關規定。
7.4.4交工資料應齊全,各類質量檢查報告應真實有效并歸檔管理,應至少包括:
a)各類防雷設施安裝、地下接地網及地面所有設備、結構的接地的檢測報告;
b)防火涂料施工檢測報告;
c)罐區圍堰嚴密性檢查報告;
d)儲罐、管道的無損檢測、壓力試驗和氣密試驗、嚴密性試驗等報告;
14
AQXXXX—202X
e)各類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f)儲罐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g)焊縫返修記錄;
h)防腐層測厚報告、導靜電性能檢測報告。
8投料試車
8.1生產準備
8.1.1企業應建立試生產階段的組織管理機構,明確試生產階段的負責人、部門和有關人員及
其工作職責、工作標準,建立健全試生產階段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界定建設單位、總包單位、設
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方的安全管理范圍與職責。
8.2系統吹掃沖洗、氣密試驗
8.2.1儲罐建造完畢后,應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和設計文件要求,編制充水試驗方案;重點檢查
罐底嚴密性、罐壁強度及嚴密性、固定頂的強度、穩定性及嚴密性、浮頂的升降試驗及嚴密性、
浮頂排水管的嚴密性以及基礎的沉降觀測。
8.2.2工藝管道、壓力管道以及輸送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和可燃液體的管道,應按相關標準規
范和設計文件要求,進行強度試驗、氣密性試驗等,并按標準規范和設計文件的規定進行吹掃或
者清洗。并做好強度試驗、氣密性試驗等記錄。
8.3投料試車前安全檢查(PSSR)
8.3.1試車前,應組建PSSR小組,明確PSSR任務和范圍及相關職責,討論制定PSSR檢查清單,
檢查小組在完成PSSR后,應編制檢查報告,并經檢查組成員簽字確認。
8.3.2儲罐區相關設備、管線、閥門、儀表設施等系統完好,并處于正確狀態;氣體報警、火災
報警、消防、火炬排放等系統應完好投用;系統吹掃沖洗、氣密試驗、儲罐試車、罐區試車全部
完成。
8.3.3現場審查完成后,審查小組應編制開車前安全審查報告,明確整改項、整改時間和整改
責任人,并在開車前完成整改。
8.4投料試車前檢測分析
8.4.1儲罐投用前,應根據儲罐所存儲介質的安全特性,特別是對氧含量、露點等要求嚴格的
介質,應對儲罐進行高露點的惰氣置換,并進行相關的分析確認,確保罐內氧含量及露點滿足相
關標準規范、安全技術要求。
8.4.2新建或檢維修后輕質油品儲罐首次進油前,對氧含量有特殊要求時,應首先進行惰性氣
體置換,檢測氧含量不應超過其限值要求方可進油。
8.4.3對常溫儲存的儲罐有特殊要求時應進行低露點分析,露點不應小于相關標準要求的安全
值。
8.5儲罐試車
8.5.1儲罐試車前,工程安裝及掃尾工作應基本結束,具備儲罐試車條件。儲罐試車方案應經
審批,試車操作人員應經考試合格,熟悉試車方案和操作法。
8.5.2儲罐試車需投用保護性聯鎖和報警等自動控制裝置,操作必須按照機械設備使用說明書、
已批準的試車方案和正確的操作方法進行;不應多頭領導、違章指揮和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8.5.3儲罐試車過程要及時填寫試車記錄,參與驗收的各相關單位應在現場進行儲罐試車質量
檢查;儲罐試車合格后,應及時組織相關參與單位的人員進行儲罐試車結果的確認、簽字。
8.6罐區試車
15
AQ/T3033—202X
8.6.1罐區試車應確認流程正確,與其相連的非罐區試車系統應完全隔離。應選擇水、空氣或
惰性氣體作為罐區試車介質;引入燃氣或窒息性氣體后,應設置警示區域標識,并指定專人重點
巡檢。
8.6.2經開車前安全審查,確認儲罐區具備投料試車條件后,方可開始投料試車。
8.6.3投料試車過程中應按照投料試車方案和相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應超工藝指標,應實
時監控儲罐溫度、壓力、液位、物料流速,并做好各項記錄。
8.6.4投料試車過程中出現異常、險情時,要迅速退守到安全狀態。待查明原因、問題整改、確
認安全后,再繼續進行投料試車。投料試車結束后,企業應編制試車總結。
9運行管理
9.1一般要求
9.1.1企業應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管理人員應按要求取得相應資格證書。企業
應建立明確儲罐的定期巡檢和隱患排查要求,對儲罐、防火堤、水封井、液位、壓力、溫度等監
測儀表以及儲罐運行情況進行定期巡檢和隱患排查。重大隱患治理要落實整改目標、整改措施、
整改時限、整改責任、整改資金。
9.1.2根據相關規范和設計文件,儲罐的呼吸閥、泄壓閥、液位計、溫度表、壓力表、報警聯鎖
等安全附件應保持完好投用。設有蒸汽加熱器的儲罐應設有溫度二次顯示和報警功能。
9.1.3企業應建立工藝或安全儀表報警、聯鎖管理制度,保證聯鎖投用、變更和摘除符合要求。
聯鎖值和聯鎖邏輯的變更應履行相關手續后實施。聯鎖的摘除和投用、聯鎖值和聯鎖邏輯的變更
實施前應征得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9.1.4企業應建立儲罐維護保養和檢維修規程,制定檢驗、檢測計劃,按照規程要求維護保養、
維修設備,定期進行檢驗和測試。罐區設備設施不完好或帶病不應運行。
9.1.5儲罐區巡檢人員每天應定時巡檢工藝介質泵和壓縮機軸溫、振動檢測儀表的在線運行狀
態。
9.2物料性質指標與控制
9.2.1可燃液體的儲存溫度應高于可燃液體的凝固點(或結晶點),低于初餾點;需加熱儲存
的可燃液體儲存溫度應低于其自燃點,并易低于其閃點。
9.2.2有氮氣保護設施的儲罐要確保氮封系統完好在用,供應氮氣壓力高于儲罐操作壓力時,
氮氣應進行減壓,以滿足儲罐壓力要求。
9.2.3存儲易自聚、易變質、易變性等不穩定的物料,應嚴格控制影響其不穩定因素,如物料
中的阻聚劑、穩定劑、水含量,儲罐溫度、壓力、氧含量指標。定期對儲罐物料進行取樣分析,
監控儲罐物料指標,發現指標變化或異常及時進行分析,并采取相應措施。
9.2.4輕質油品儲罐應每半年進行一次罐底水質分析,對于石腦油、輕污油等含硫介質儲罐應
每季度進行一次罐底水質分析。水質分析應包括pH、硫含量、氯離子濃度、鐵離子濃度等數據;
重質油、原油儲罐應每半年進行一次罐底水質分析,水質分析應包括pH、硫含量、氯離子濃度、
鐵離子濃度等數據。
9.3運行維護
9.3.1涉及Ⅰ級和Ⅱ級毒性液體的儲罐區巡檢應配備防爆對講機、便攜式有毒氣體檢測儀和應
急逃生等必要的防護用品,對涉及硫化氫等劇毒及高毒物質的儲罐區,當介質或環境中劇毒或高
毒物質的最高濃度可能達到或超過IDHL(直接致害濃度)時,應執行雙人巡檢。
9.3.2儲罐區的消防系統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測試。寒冷及嚴寒地區入冬前及寒冷季節內應對儲
罐區系統管線末端、安全閥、消防管線和火炬系統管線等易積水部位進行防凍脹檢查。
9.3.3按照相關標準或技術要求,做好罐區設備日常運行、維護、保養,定期啟動、切換;自啟
設備備用時,切實保證其工藝條件、電儀狀態、聯鎖投用等時刻處于備用狀態,可隨時自啟。
16
AQXXXX—202X
9.3.4企業應每季度1次、雷雨季節每月1次對外浮頂罐一二次密封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
檢測點要有代表性;發現異常數據,應適當增加檢測頻率,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9.4檢驗檢測
9.4.1可燃液體常壓儲罐的檢驗包括年度檢查、定期檢驗、基于風險的檢驗(RBI)三種方式。
9.4.2儲罐年度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年度檢查以儲罐外部宏觀檢查為主,內容包括罐體檢查、
罐頂、儲罐所有附件、安全設施完好投用情況檢查、罐體外部防腐層檢查、罐體基礎檢查等,年
度檢查結果及時記錄存檔。年度檢查完成后應給出允許使用、監控使用或停止使用的檢查結論。
實施定期檢驗的年份可不再進行年度檢查。當年度檢查發現罐體腐蝕較為嚴重時,應增加儲罐罐
體測厚。
9.4.3定期檢驗周期確定:
a)投用時間大于10年的儲罐,首次檢驗應采用基于風險的檢驗(RBI)方式,企業應委托有
資質的單位對儲罐進行基于風險的檢驗(RBI),根據評估結果,按GB30578的相關規定
確定檢驗周期,檢驗周期不應超過10年;
b)定期檢驗應根據罐體實際腐蝕速率并考慮儲罐儲存介質、運行條件等因素和罐體最小允許
厚度確定,以保證下次檢驗時罐體實際厚度不小于標準所要求的最小厚度為原則,確定檢
驗周期;
c)當腐蝕速率未知時,可根據類似工況條件下儲罐運行經驗預測的腐蝕速率來確定;當沒有
類似儲罐的運行經驗或數據時,定期檢驗的周期不應超過10年;
d)對于年度檢查或日常檢查發現腐蝕較嚴重的儲罐,使用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縮短定期
檢驗的周期;當存在不可修復的超標缺陷時,應參照GB/T19624進行合于使用評價或其他
適用的標準判定儲罐能否繼續服役及其可繼續服役的時間。
9.4.4常壓儲罐檢驗檢測機構與檢驗人員的要求:
a)年度檢查可由常壓儲罐運營單位經過相關培訓的人員實施,也可委托檢驗機構實施;
b)定期檢驗人員應經過常壓儲罐檢驗人員能力評價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無損檢
測人員應持有相應項目的Ⅱ級及以上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資質證書;
c)定期檢驗工作應由通過常壓儲罐檢驗能力評定合格的檢驗機構實施;
d)承擔常壓儲罐基于風險的檢驗(RBI)的機構應具有國家核準資質的單位。實施RBI的人
員應經過相應的培訓,熟悉RBI的相關標準和專業風險評估軟件。
9.4.5企業應委托有防雷檢測資質的單位對儲罐應按照國家規定要求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并
出具合格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應存檔備查。企業應委托有檢驗資質的單位對儲罐區的可燃有毒氣
體報警器每年至少檢驗1次。
9.4.6其他安全設施檢測
a)儲罐呼吸閥、阻火器等安全附件每三個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對易凍堵、結晶、聚合的物
料,至少每周檢查一次;
b)儲罐呼吸閥、緊急泄放閥的開啟壓力、呼吸閥的泄漏量應每年進行一次檢驗;受條件所限
無法開展檢驗的,應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制定相應安全措施,根據評估結果調整檢驗周期;
c)儲罐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應每年進行兩次檢測,雷雨多發地區可增加檢測頻次。
9.5其它操作要求
9.5.1儲罐收付料應控制收料流速,根據收料管線管徑、流量計算流速,收料管線流速不得高
于4.5m/s。浮頂儲罐浮頂處于落底時或固定頂儲罐進出油管線未浸沒前,管線油流速不得高于
1.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飲料分銷代理合同
- 2025銷售勞動合同模板
- 2025公司服裝供貨合同
- 2025維修合同 設備維修合同
- 2025辦公室租賃合同附加協議
- 瓷磚銷售類勞動合同協議
- 班干部任職合同協議
- 病人護理中介合同協議
- 電力作業人員合同協議
- 皮卡配件供貨合同協議
- 非洲自然災害
- 2023詩詞大會知識競賽200題題庫(含答案)
- TL226 大眾試驗測試標準
- 2023借款協議書Word模板
- 生產設備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 (完整版)年產30萬噸合成氨合成工段工藝設計畢業論文
- 無障礙公共設施建設的問題及其對策研究
- 臨床醫學(專科)畢業綜合考復習題
- 石家莊市存量房買賣合同
- 思想道德與法治2023版教學設計第六章 學習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養
- 自來水廠調試方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