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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工程招標文件目錄1、招標須知2、供應合同附錄甲:原產地清單附錄乙:交貨計劃表附錄丙:售后服務計劃3、工程規范總則技術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工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招標文件的內容及處理1.1為本工程的招標而發出的招標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須知有關條款所發出的修改書和任何回標前會議紀要(如有):1.1.1份招標文件冊子包括:投標須知及附錄投標函供應合同及附錄工程規范招標圖紙供貨清單及投標價目總計1.2投標人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的須知、條件、格式、項目、規范、供貨清單和圖紙。如果投標人所交回的投標文件不能滿足本須知的要求及規定,責任由投標人自負,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1.3凡獲得招標文件者,無論投標人中標與否,均應對招標文件保密,并應承擔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責任。2.工程概述及招標范圍、資質要求2.1工程名稱: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2.2工程地點:朝陽區朝陽公園西小區A5地塊2.3招標人:2.4招標范圍:佳隆國際大廈配電室內所有的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含深化設計)(詳見圖紙和技術規范)。2.5工程質量標準:滿足國家驗收標準(詳見技術規范)2.10資質要求:五年以上生產經驗、同等項目經驗,需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明、認證證書、獲獎證書、工程業績(需附回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生產資質、技術配合能力、售后服務及承諾等。3.投標文件的內容、形式及遞交3.1回標時,投標人應提交3份投標文件,一正兩副。3.2投標文件應使用黑色的墨水書寫,并由投標單位之法人代表或由其正式授權的一個人或幾個人簽署。授權書應以書面委托的方式出具(格式按附錄‘一’),并附在投標文件中。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除非這些刪改是根據已發出的投標文件補充文件指示進行的,或者是投標人造成的必須修改的錯誤。在后一種情況下,修改處應由公司法人代表或被授權的全體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3.3每份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各項:3.3.1商務標部分已適當地填妥的招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標函、供貨清單、投標價目總計及設備供應單價組成明細等);本須知第3.2條所述之授權書;提交資料: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政府有關部門頒發之生產許可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CCC認證復印件);售后服務計劃;雇主員工操作和維修培訓課程的初步內容說明,包括關于本工程講授課程的計劃、時間和講師人數等。每臺高、低壓柜之單價組成明細表,該明細表須包括每臺高、低壓柜內主要元器件(如:空開、塑殼斷路器、避雷器、電流/電壓互感器、各儀表等)、二次配件(如:指示燈、按鈕等)、柜體之品牌、型號/規格、廠家、產地、數量、單位、單價及合計。3.3.2技術標部分由投標人負責設計的項目的有關技術性及設計方面之資料;按照工程規范及圖紙的要求而需呈交的資料及文件;列表說明本工程之技術規范與材質。一切所需進口項目之物料及機械表。一份詳細的高低壓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生產/交貨周期時間表,說明高低壓柜供應計劃安排詳情。由投標人提供的高低壓柜、變壓器、直流信號屏詳細的產地來源資料,連技術所需的資料。在工地現場的貨物裝卸和運輸之要求及配合。3.4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必須毫無例外地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格式,商務標和技術標必須采用A4紙,并分別裝訂成冊(大于A4紙的須折迭成A4紙的尺寸)。另外,投標文件還須滿足下列要求;3.4.1商務標部分商務標的投標函及供貨清單總計應由授權的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供貨清單填有金額的任何一頁應由授權的投標文件簽字人小簽或蓋章。3.4.2技術標部分技術標文件的封面應有投標人的標識、投標人蓋章和授權的投標文件簽字人的簽署。如投標人未能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其投標將可能不被考慮。3.5投標人必須檢查投標文件頁數。如果發現有任何缺漏、重復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標人必須立即通知雇主代表或估算師,以便糾正上述缺漏、重復或不清楚的地方。3.6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的各個組成部分按照本須知第3.1條的規定制作,將商務及技術文件分別密封在不同內層密封袋中,并在內層密封袋上寫明各部份名稱、正確標明“商務部分”或“技術部分”,所有內層密封袋統一密封在一個外層密封袋(或硬質紙箱等,大小視文件體積定)中。內層密封袋可以使用投標人自制的檔案袋或類似規格的密封袋。當一個密封袋不能滿足封裝投標文件的一個完整部份時,可以使用兩個密封袋分裝并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外層密封箱須使用堅固、易于密封、搬運和可直接用于郵遞的硬質包裝箱,其大小由投標人根據投標文件的體量自行選擇。外層密封箱除由投標人用自制封條在每個開口處密封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鑒各一枚并標以密封日期外,其正面須寫明;投標文件遞交場所的名稱和地址投標單位名稱及地址招標工程項目名稱此乃投標文件,并應于年月日開標,此時間之前及未經雇主同意不得開封。如果外層信封上沒有按上述規定密封并加寫標志,招標人將不承擔投標文件錯放或提前開封的責任,由此造成的過早開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可予以拒絕,并退還給投標人。3.7投標人必須知道,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投標函將可能不獲考慮;投標文件未按規定密封,未蓋公司章和簽名;投標文件內容不全、字跡模糊難以辨認或未按規定格式填寫;投標文件逾期送達,以及在未經授權之前,擅自涂改投標文件的原文。4.投標文件的澄清4.1如果任何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問,投標人應不遲于投標截止時間7天(指公歷日,不是指工作日。下同)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將以書面形式答復(包括對詢問的解釋,但不說明詢問的來源)所有被邀請投標的投標人。只有由雇主/設計單位/工程師/估算師向投標人發出書面答復,才被視為對招標文件具有影響力。4.2如有必要,招標人將就投標人提出的問題以現場答疑會的形式進行解釋答疑會議的時間及地點以招標人的書面通知為準。4.3投標人法人代表或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應于招標人的書面通知中所規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出席標前會議。4.4會議的目的是澄清疑問、解答該階段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問題,并安排投標人考察現場,了解情況。4.5投標人須在標前會議召開2天前,以書面的方式提交問題。4.6會議紀要(如有),包括所有問題和答復的副本,將迅速提供給所有出席會議的人員,并隨后提供給所有投標人。由于標前會議而產生的招標文件的任何修改,只能由招標人按照本須知第5條的規定,以發放招標文件補充文件的方式進行,而不在會議紀要中給出。5.招標文件的修改5.1招標人在投標截止目前的任何時候,可因任何原因,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這種修改可能是招標人主動作出的,也可能是為了解答投標人要求澄清的問題而作出的。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標人發出招標文件補充文件的方式做出。5.2招標文件補充文件將以書面的方式發給所有投標人,并對他們起約束作用。投標人收到招標文件補充文件后,應立即以書面的方式通知招標人,確定已經收到招標文件補充文件。5.3如果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了修改,當他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邀請書中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這種通知應當以書面的方式向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發出,投標人收到通知后,應當立即以書面的方式通知招標人確定已經收到該通知。6.投標費用無論投標書是否被接納,投標人須承擔其投標文件編制與遞交所涉及的一切費用。7.現場考察投標人應對工程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及總承包工程的進度了解進行現場考察,以獲取那些需自己負責的有關投標準備和簽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資料和信息。考察現場的費用由投標人自已承擔。投標人可經與招標人事先安排下,進入現場進行考察。但明確規定:投標人及其代表不得讓招標人為現場考察負任何責任。投標人及其代表必須承擔那些進入現場后,由于自身的行為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不管是否致命)、財產損失或損壞的后果與責任。8.地表以下資料招標人聲明所有由招標人提供的現場地質勘察資料及工地現場的市政管線料(如有)均是以誠實可信的態度提供的,但招標人并不對上述資料中標示地表以下資料、地下水位標高及管線位置的準確性負責。9.語言投標文件及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與投標文件有關的往來涵電和文件均應用中文。投標人隨投標文件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種語言必要附中文詳本。惟投標人須對譯本之準確性負責。10.投標價格10.1投標價格為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提出的各支付金額的總和。10.2除非本招標文件中另有規定,投標價格應包括完成招標文件內所說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費用。在供貨清單內之各項單價報價均屬綜合包干單價。投標價格中應包括管理、材料、設備、配合相關承包商安裝技術指導、配合調試驗收、維護、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技措費、保修、風險、責任、企業管理、現場經費等所有費用。10.3投標人按招標冊子內要求填報的全部單價、金額、資料及總算每行及每欄的金額和計算總價額。供貨清單總計必須與投標函內的金額符合。投標人須在其認為不附有價額的任何項目旁邊的現金欄上填上破折號或其他適當的記號。任何未報價的項目將被視為已包括在供貨清單的其他項目報價內。11.錯誤的修正招標人將對投標人呈交之投標文件進行校核,審查是否有計算或累計上的算術錯誤,招標人修正錯誤的原則如下:如果用數字表示的數額與用文字表示的數額不一致時,以文字表示的數額為準。當標出的單價同數量的乘積校核值與標出的乘積不一致時,以標出的單價為準,并修改乘積,除非招標人認為單價明顯是點錯小數位,此時應以標出的總額為準,并修改單價。當標出的分項乘積累計得出的總額與標出的總額不一致時,以標出的分項乘積為準,并修改標出的總額。招標人將按上述修改錯誤的方法,調整或修正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經修正后之投標報價,將會由工程師或估算師書面通知投標人確認,惟經招標人調整或修正后的投標報價投標人起約束作用。如果投標人不接受經招標人調整或修正后的投標報價,則其投標文件可被拒絕。12.投標及支付貨幣本招標工程的投標貨幣一律采用人民幣,付款地點為本工程所屬的市/區及以人民幣支付,投標人需安排合法身份和方法收取該等款項和呈交完稅發票和其他完稅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并自己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當投標人不能在本工程所屬的市/區內安排合法身份和方法收取該等款項,建設單位并無義務協助投標人處理該等款項。雇主出示安排支付款項的證明而投標人因自己的原因而不能收取,投標人需負責一切后果和不能藉此索賠。支付貨幣應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定。13.投標文件的有效期13.1自投標截止日期算起,投標文件有效期為120天。13.2在原定投標文件有效期屆滿之前,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招標人可以向招標人提出延長期投標文件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和答復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投標人可以拒絕這種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標保證金和保函。同意延期的投標人,不需要也不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但投標保證金/保函的有效期,也必須相應地延長,本須知關于投標保證金或保函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14.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14.1投標人可以在遞交投標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標文件。但這種修改與撤回的通知必須在本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招標人,并得到招標人的書面形式的確認。14.2投標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本須知關于投標文件遞交的規定備制、密封、標志和遞交,另外還應在外層信封上標明‘修改’和‘撤回’字樣。14.3投標撤回通知書也可以采用傳真的方式,只要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收到此傳真,且此傳真滿足下列條件:傳真件應采用上端印投標人名稱、地址、電話或標志和信箋。如為聯合體,則應采用上端印有聯合體代表人名稱、地址、電話或標志的信箋;傳真件列出了本須知3.5款所要求的所有信息;非常清楚地標明‘撤回’字樣;傳真由被授權的全體投標文件的簽字人簽字;同時通過另外一種通訊方式發出一份相同內容的通知,作為對上述傳真的輔助證明。但此通知也應在招標截止時間前收到。在投標截止時間后,投標人不能更改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與投標文件有效期終止日之間的這段期間內,投標人不能撤回投標文件。15.保密及公平競投15.1整個招標投標過程,直到宣布授予中標人合同為止,凡屬于標價、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投標文件的有關資料且與授予合同有關的信息,投標人都不應向其他投標人或與該過程無關的其他人員泄露。15.2投標人在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以及授予合同決定的過程中,對招標人施加影響的任何企圖和行為,都可以導致其被取消競標資格并退出投標。16.投標文件的澄清為了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招標人可個別地要求投標人澄清其投標文件的某些細節,包括單價分析表。有關澄清的要求與答復,應以書面的方式進行,但不應尋求、提出或允許更改投標文件中的價格或實質性內容。17.招標人的權力及投標人的角色投標人應知道,招標人無意在招投標階段與投標人建立合約關系,直至書面通知有關的中標人。招標人無義務必須接受所收到的最低報價的標書或其他任何投標書,并且亦無義務對未中標者作出任何解釋。投標人必須知道;招標人在此次招標事宜中、投標人如成功地獲任命,將會成為指定的供應商;提交此指定的供應合同的投標書將被視為投標人愿意被任命為由雇主所選定供應商。18.投標保證金或保函本工程不需要投標保證金或保函,有關投標保證金或保函之所有內容均不適用。19.開標本工程不公開開標,雇主組織內部開標,并將開標結果通知投標單位。20.投標文件的評價與比較20.1招標人將按法律及行政法規的規定組成由技術和經濟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代表招標人進行評標。20.2招標文件進行評審前,招標人會對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果經過評標委員會初步審查,確認任何投標文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應作為廢標處理;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蓋章和簽字的;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投標人提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的;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投標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20.3在評價與比較時,招標人將按照下列規定調整投標價格或糾正錯誤時,確定每一份投標文件的評標價格;按照本須知第11條的規定修改錯誤;在供貨清單匯總表中扣除暫列金額(如有)但應包括具有竟爭性標價的計日工(如有);20.4評標時將不考慮超出、偏離招標文件規定而給招標人帶來未曾要求的效益的變化等因素。20.5所有據本須知規定提交的替代方案報價(如有)將與按本招標文件基本要求提交的報價在同等基礎上進行評價。21.商務偏差及技術規范偏差21.1商務條件偏差表(如有),若投標人未提供偏差表,則視同無任何商務條件偏差;21.2技術規范偏差表(如有),若投標人未提供偏差表,則視同無任何技術規范偏差;22.中標通知書22.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招標人將用書面形式通知中標人其投標文件被接受,中標通知書中應明確招標人對投標人按合同實施、完成和修復工的中標金額。22.2中標通知書將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供應合同目錄第一條貨物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及供應貨款金額第二條交貨日期、地點第三條知識產權第四條貨物運輸第五條保險第六條貨款的結算第七條貨款的結算第八條質量保證第九條驗收第十條監督安裝調試及技術培訓條款第十一條索賠第十二條供貨期限及延期交貨第十三條不可抗力第十四條稅費第十五條爭端的解決第十六條違約責任第十七條破產終止合同第十八條變更指示第十九條合同修改第二十條轉讓與分包第二十一條適用法律第二十二條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第二十三條通知供應合同合同編號:簽訂地點:簽訂時間:年月日訂立合同雙方:甲方:(以下簡稱買方)乙方:(以下簡稱賣方)為了增加買賣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條:貨物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及供應貨款金額:貨物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貨物原產地:詳見供應合同附錄‘甲’—原產地清單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詳見技術規范及圖紙供應貨款金額買方將會按供貨清單內之單價向供應方采購用于本工程及在供貨清單內供應方已提供報價之設備/材料,且會在合同規定的期限以合同規定之方式向賣方支付人民幣元整(BMB)之供應貨款金額。供應貨款金額為合同貨物到達買方指定之交貨地點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費用、專利權使用費、辦理出口手續、提供出口國政府或有關方面簽發的證件、海運、陸運、空運、運輸保險、辦理清關等港口一切手續、卸貨及使貨物準時、滿意地運抵目的地及卸貨至買方指定之交貨地點的所有費用。(進口設備/材料報關單必須列出詳細設備/材料數量、規格、型號,且與供貨清單相同)。合同供應及服務范圍本合同賣方須提供之供應及服務范圍應為供應用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至工地現場買方指定倉儲位置之地面,并須經雇主、變配電設備安裝商、工程監理驗收合格后、由賣方將設備移交變配電設備安裝商,并由安裝商負責設備材料的倉儲保管等(移交前設備由賣方負責保管),且賣方負責派工程師于工地現場監督、指導,配合調試驗收等工作。賣方于受到本工程中標通知書后十天內提供深化設計圖及平面連設備深化圖、二次系統圖予雇主及設計師審閱。若由于賣方深化設計失誤/遺漏造成設備數量增加、主機擴容及安裝商施工費用增加,則由賣方承擔此項費用。第二條:交貨日期、地點:賣方須配合總承包商及變配電設備安裝商之工程進度計劃將貨物及時運至佳隆國際大廈工地現場地面買方指定倉儲位置之地點,并須經各方驗收合格后移交變配電設備安裝商。第三條:知識產權:賣方須保障買方在中國使用其貨物、服務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第四條:貨物運輸:包裝:1.1賣方負責提供的全部貨物須采用相應標準的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種包裝應適于長途海運和內陸運輸,并有良好的防潮、防蟲、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運抵現場。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1.2每件包裝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證書各兩套,一套在包裝箱里,一套在包裝箱外。第四條貨物運輸(續):運輸標記:2.1賣方應在每一個包裝箱鄰接的四個側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英文或中文印刷字體標明以下各項:a收貨人:b合同號:c嘜頭:d收貨人代號:e貨物的名稱、品目號、箱號:f毛重/凈重(kg):g尺寸(長×寬×高,以cm計):2.2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樣在包裝箱上注明‘小心輕放’、‘勿倒置’、‘防潮’等適當的國際貿易標志,以方便裝卸和搬運,凡重達兩噸或兩噸以上的包裝,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英文或中文,以國際貿易相宜的運輸標志標明‘重心’和‘吊裝點’。裝運條件:3.1賣方負責選擇適當之運輸方式、安排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賣方裝運的貨物必須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重量,否則,一切后果均由賣方承擔。保險:貨物之運輸保險由賣方辦理以買方為受益人之保險。貨款的結算: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以實際驗收貨物計算。惟受本合同第十二條所限制。付款方式:2.1合同簽訂后,賣方按招標文件樣本格式提供預付款保函及履約保函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之15%預付款;2.2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運送至工地現場買方指定倉儲位置之地點并經賣方/買方/工程監理/設計單位/變配電設備安裝商驗收合格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之60%;2.3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安裝完畢并經雇主及監理驗收合格,經北京市供電局驗收合格,完成正式電,且完成本工程結算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上述貨物工程款至結算金額之95%;2.4剩余結算金額5%作為保留金,保留金應屬受托于雇主的信托性質,雇主無義務對有關保留金作出投資的義務或向賣方支付利息,質量保修期為主工程竣工雇主書面確認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年,當保修期滿且所有缺陷項目(如果有)已修補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雇主出具驗收合格證書,雇主在扣除賠償款后支付剩余質量保證金;第七條賣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賣方應向雇主/買方提供與合同材料相符的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合格證等足以保證本合同項下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品質的書面資料。如本條款所述資料寄送不完整或丟失,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立即免費另寄。第八條質量保證:賣方應保證其他提供的貨物是最近生產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藝,并在各個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賣方應保證其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要經過正確安裝情況下,達到賣方承諾的使用壽命。在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負責。出現上述情況,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2個日歷天內,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材料。對由于賣方直接責任造成的損失,買方保留索賠的權利。合同項下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的保修期為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年。除一年的保修期外,賣方應保證在最終的驗收證書開立之后的二十年時間內貨物不會出現因錯誤或不恰當的設計或工藝或材料的選用而造成的潛在缺陷及正常操作下對占有者及使用者不會造成人身/財產之損害。如出現上述缺陷及傷害,應屬賣方直接責任。買方保留索賠的權利。第九條驗收:貨物到現場后,由雇主代表/買方/工程師/設計單位及變配電設備安裝商對貨物的外觀質量進行初步驗收。貨物的最終驗收:隨工程進度,根據技術規范及圖紙的技術要求對設備型號、規格、質量及數量、設備運行進行驗收,最終驗收日期為雇主簽發之主工程接收證書所示之實際竣工日期。第十條監督安裝調試及技術培訓條款:詳見供應合同附錄‘丙’—售后服務計劃。第十一條索賠:賣方對與合同要求不符的貨物負有責任。若買方在規定的檢驗、安裝、驗收測試期限內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賣方應更換有缺陷的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零件、部件和材料,或修理缺陷部分,以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賣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如更換、修理后貨物仍不能完全達到合同要求,應根據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買方遭受損失的金額,相應降低貨物價格,或買方拒收貨物,賣方應把相等于被拒收貨物的金額以合同貨幣付給買方,賣方還應負但利息、銀行費用、運輸和保險費、檢驗費、倉儲和裝卸費以及為保管和保護被拒絕貨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費用。如果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賣方未能予以答復,該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若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的30日歷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一些的時間內,按買方同意的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所述任何一種方式處理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已付款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的權利。買賣雙方提出的索賠事宜的理賠地點為中國北京。第十二條供貨期限及延期交貨: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交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而引致主工程之竣工日期(包括雇主代表確認延長之時間)有所延誤,買方會核算賣方對主工程竣工之延遲所應負的責任。當買方以書面確定認為因賣方之遲誤而引致主工程延遲之日數時,賣方應按照由其所引致之遲誤天數,向買方支付每天為合同金額之0.5%之拖期違約賠償費,拖期違約賠償費不設上限。至于計算拖期違約賠償費方面,需由買方、估算師、雇主代表及賣方共同審查確認,唯最終執行此條款之決策權則在雇主。賣方應對此等違約全部負責,而使買方免于遭受因此而招致的任何損失。第十三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則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用傳真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日歷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19日歷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第十四條稅費:本合同之全部稅費由賣方負責。發生在中國境外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應由賣方承擔。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之進口關稅及進口增值稅(如有)之完稅發票如買方需要,賣方應提供發票予買方審查。第十五條爭端的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日歷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至當地法院解決。法院解決地點為本工程所在地中國北京朝陽區。除另有裁決時,一切法院審判所產生之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在法律解決期間,除爭議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第十六條違約責任: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若發生違約情況,且違約方收到另一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30日歷天內(或經另一方書面確認的更長時間內)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另一方可向違約一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買方準許的任何延期內交付部分或全部貨物;買賣雙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基本義務。一旦因賣方違約而招致買方根據第十六條第一款a項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買方可以按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式采購類似未交付部分的貨物。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在合同終止的情況下,雙方應通過協商,考慮買方實收貨物的價值、雙方的過錯及遭受的實際損失合理地對已執行合同部分進行清算。買方在合同終止日之前付給賣方的金額應從買賣雙方商定的結算額中扣除。若買方已付金額超出結算額,賣方應將超出部分退還買方。賣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買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賣方負責包括或包修,并承擔修理或者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及違約金。賣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并應賠償因拖延交貨日期而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賣方除應負責送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賣方未經買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第十七條破產終止合同:當一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破產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以不損害或影響另一方已采取或將采取補救措施的任何權利為條件。第十八條變更指示:買方可以在設備上線生產前隨時向賣方發出書面指示,在合同總體范圍內對如下一點或幾點提出變更:合項下需為買方特殊制造的貨物的圖紙、設計或規格;裝運方式和包裝方式;交貨地點;賣方須提供的服務。若上述變更導致了賣方履行合同項下任何部分義務的費用或所需時間的增減,應對合同價格或交貨進度進行合理的調整,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的變更指示后3個日歷天內根據本款提出調整的實施意見。所有因改變指示引起之變更改動將按下列規定作出估值。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項目的,該價格按合同已有之價格計算,調整合同金額。合同中設有相同但只是類似于變更項目的,該類似項目之價格可作為基礎用以確定變更設備價格及調整合同金額。如不適用,則應由估算師/工程師按市場價格另作公平的估價。第十九條合同修改:合同未盡事宜之補充或修改均需由雙方授權代表簽訂書面協議后才能生效,并應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條轉讓與分包:除買方事先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所有合同。但該通知不解除賣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第二十一條適用法律: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第二十二條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合同書寫應用中文,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方、賣方各執一份正本。買賣雙方所有的來往函電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第二十三條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發送,而另一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第二十四條其它:如果本合同內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之進口物料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由賣方負責辦理,并承擔有關費用。在履行合同期間,雙方應該履行合同之保密義務。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21個日歷天內付清。本供應合同附錄及投標價目總計是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定義:除非本文另有指示,在整份供應合同文件內出現的以下各用詞,應有以下所指定之涵義:(a)“建設單位”/“雇主”/“甲方”/“買方”即指“北京朝陽電力實業開發總公司”。(b)“建設單位代表”或“雇主代表”指為建設單位隨時指派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應商的個人或若干人。(c)“乙方”/“供貨商”/“賣方”/“供應商”即指投標書已由雇主選定聘用為本合同供應貨物的個人或公司。(d)“工程監理‘即指’北京五環建設監理公司”,并負責本合同所述工程師工作。定義:除非本文另有指示,在整份供應合同文件出現的以下各用詞,應有以下所指定之涵義:(續)(e)“土建承包商”/“總承商”為建設單位接受為建造中華人民共和國佳隆國際大廈總承包工程的承包人。(f)“變配電設備安裝商”為建設單位接受為建造中華人民共和國佳隆國際大廈變配電設備安裝工程承包人(待定)(g)“設計單位”指北京三電迅捷電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公司。(I)“國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j)“政府”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k)“當局”是指對合同工程或與之有關的系統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和/或市政配套的或法定的承辦人。(l)“規則或法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則或法例。(m)“供應工程”是指為按本供應合同范圍提供一切貨品、配件、工具、手冊及技術性資料。(n)“總承包工程”應是指佳隆國際大廈總承包工程。(o)“規范”指合同文中的有關供應貨品之標準,以及由設計單位隨時以書面提供或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加。所有物料必須符合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當局要求的標準及規定。(p)“月”一詞應作一個公歷月解釋。(q)“日”一詞應作一個公歷日解釋。合同文件所提及的任期或工作日,應包括勞工假期、公眾假期的日子。(r)“現場”是指將實施永久工程和運送生產設備與材料到達的地點,以及合同中可能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買賣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賣方及雇主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五份,雇主四份,賣方一份。買方賣方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郵政編號法定代表人(簽署)委托代理人(簽署)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郵政編號法定代表人(簽署)委托代理人(簽署)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工程供應合同附錄‘甲’:原產地清單附錄‘乙’:交貨計劃表附錄‘丙’:售后服務計劃附錄‘丁’:設備供應單價組成明細(格式僅供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工程供應合同附錄‘甲’:原產地清單供應合同附錄‘甲’—原產地清單序號項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制造廠/原產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工程供應合同附錄‘乙’:交貨計劃表供應合同附錄‘乙’-交貨計劃表序號項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交貨日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工程供應合同附錄‘丙’:售后服務計劃供應合同附錄‘丙’-售后服務計劃序號項目內容于工地現場監督指導設備安裝定期巡檢計劃時間安排接到買主/雇主通知到達現場時間一般故障維修時間重大故障維修時間提交維修維護報告時間計劃雇主員工培訓時間計劃維護人員之聯系方式維護人員從事之同類工作時間其它(如售后服務具體內容及措施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工程工程規范A.總則B.技術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佳隆國際大廈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供應工程工程規范A.總則佳隆國際大廈高壓開關柜、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技術標文件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一節概述第二節工程概況和環境情況第三節圖紙第四節設備及材料第五節文化呈審第六節檢驗和測試第七節備件和工具第八節保修期、運行、保養手冊和培訓第九節進度計劃及各方責任第二章高壓開關柜第一節總則第二節高壓開關柜第三節直流屏第四節中央信號屏第三章高壓開關柜技術參數第四章低壓開關柜第五章低壓開關柜技術參數附錄一圖紙目錄第一章總則各廠家根據招標圖紙,認真核實并確認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及直流信號屏等的平面布置圖及系統圖是否符合各自產品的要求及供電局的審圖和驗收要求。如果平面布置圖或系統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或有供電局審圖不易通過的情況,各廠家務必于一周內將各自的意見和建議(或修改后的深化圖紙)返回我公司。供應商必須在我司要求的時間內提供用于供電局審圖的所有深化圖紙及相關材料,并必須保證供電局審圖通過。若供應商認可招標圖紙(或修改后的深化圖紙),現場好可按照該圖紙的平面布置預留洞口和預埋件,將來如果供電局審圖不予通過或驗收存在問題,所有需修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誤、造價增加等一切損失均由供應商負責。第一節概述4.一般規定1.1本技術規格說明書是以國內通用標準、地方規范要求或國際標準,作為對供貨商制造工藝質量所提出的基本技術要求,供貨商所使用的材料、部份設備及各種裝置,均須符合本技術規范說明書所述的標準和規范。1.2本技術規格說明書是本項目機電系統設備采購合同的一個部分,用以規范所采購設備技術性能要求及設備所在系統的技術要求。同時本技術規格說明書也是本工程機電系統總承包合同的附件而作為設備所在系統工程承包商履行合同技術方面的依據。1.3供貨商在簽訂合同時,已被視為具備豐富的國內工程經驗,并熟悉國內通行的規范與標準。根據實際需要,在本技術規格說明書各章節當中,對不同工種、設備、材料、驗收方法已有具體文字說明,當中也會引用使用的國家標準或其他國際標準以及行業標準。因此,供貨商應在投標時自行向有關機關機構查詢,獲取該等最新版的標準文本,并嚴格遵照該等標準的技術要求制造和提供設備及材料。1.4查詢最新版本的標準和規范是供貨商的責任。1.5除了本技術說明書所載的國內標準和規范以外,其他符合同等要求的地方標準行業標準亦可能被接受,但供貨商在投標時必須說明,提出書面申請,同時該項申請須在議標過程中被接納,另外,供貨商在供應設備/材料或進行有關裝置的制造以前,必須報送詳盡技術文件,說明其建議使用的其他標準與本技術說明書所要求的標準兩者之間的差異,在獲得業主或業主授權代表的書面批準以后,方可進行。1.6證明其他建議使用的標準與本技術說明書兩者之間的要求等級相同,是供貨商的責任,當供貨商不能提供足夠技術文件支持時,業主或業主授權代表有權拒絕其申請。1.7除特別規定外,本工程施工安裝的質量評定及規范要求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國家標準及規范為準。如果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沒有可依據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則供貨商必須依照本技術書所引用的標準執行。5.相互解釋2.1供貨商在制造工藝、材料及設備的質量等方面,必須達到技術說明書內的各種標準要求,但供貨商在執行合同時,也必須遵守國家所頒布的有關法律以及地方部門所制定的法規、條例與文件要求。2.2在本技術說明書中所引用的標準與規范應是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含糊或分歧之處,須由業主之授權代表解釋,然后在業主同意及授權下指示供貨商照辦。6.定義“技術說明或技術規格”——即指本技術規格說明書。“圖紙或附圖”——即指本技術說明書有關的圖紙。“合同或合約”——即指本合同文件。“供合”或“提供”——指供應指定的符合特定技術性能要求設備和與設備所在系統工程承包商合作完成相應的施工工作以使設備達至安全和正確的運作。但技術說明書內另有規定者除外。“制造”——指制造、裝配、連接至完成包括有關組件而使其符合特定技術性能要求,包括測試和系統調試。“采購”——指將業主采購的所需設備包括有關組件運送到工地或業主指定地點。“類似”或“相等”——指材料質量、重量、體積、設計和功能均相等的指定產品。“供貨商”——指本機電設備制造及其代理供貨承包單位。“本工程”——指本機電設備所在系統的安裝工程。“工程承包商”——指本機電設備所在系統的工程安裝單位,即配電室施工單位,“總承包商”——指建筑承包單位。“業主”和“雇主”——指北京朝陽電力實業開發總公司“業主之授權代表“——指由業主委任執行規定于本技術規格說明書內各項任務的人員。4.法規、條例及地方部門的要求4.1供貨商除了必須遵照本技術說明書的要求以外,同時還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條例的要求。這些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其他相關國家法律4.2所有制造工藝、設備和材料的質量,必須達到技術規格說明書的標準要求,除此以外,地方部門所制定的法規、條件或文件,供貨商也必須結合執行。4.3供貨商已被視為有豐富國內工程經驗,并熟悉有關部門的法規、條例和文件要求,能夠和工程承包商合作完成相關的送審、報裝、驗收手續,這些地方部門包括下列單位:北京市規劃局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計劃委員會消防局供電局環保局勞動局電話局公安局廣播電視局園林局市政工程局市政監理所交通管理局節約用水辦公室招標辦公室勘察設計管理處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其他相關的政府部門5.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與國際標準5.1所有制造工藝、設備和材料的質量要求,必須達到本技術說明書各章節所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規范要求或國際標準。5.2供貨商需參照下列工程建設的國家標準、協會標準及行業標準結合執行:總圖制圖標準房屋建筑制圖統一標準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住宅建筑設計規范辦公樓建筑設計規范旅館建筑設計規范飲食建筑設計規范商店建筑設計規范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電梯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6.分歧處理辦法6.1當本技術規格說明書的說明及其中所引用的國際標準與國家法律或地方部門的法規、條例、文件或國家標準、規范有分歧而且相互沖突時,業主之授權代表將按下列優先程序處理:國家頒布的法律地方部門制定的法規、條例或文件國家標準、規范6.2在發生以上情況而無可避免地造成制造工藝、材料及設備的質量比原來合同降低時,業主有權扣減供貨商因此所導致的差價,并追究其連帶責任。因此而造成各種經濟損失由設備供應商承擔。6.3若因地方部門的特別要求,在技術要求上與本技術說明書所規定的標準發生抵觸,或有關技術說明書和圖紙上所示標注或要求互相矛盾時,或技術說明書內各有關段落的要求出現互相矛盾時,供貨商必須向業主或業主授權代表書面反映:至于完成試運行和投入使用是供貨商的責任。7.與工程承包商的分工和工作7.1供貨商在簽訂合同時,已被視為認可本工程的運作方式,具備本工程相關單位進行有效的協調和配合的能力,共同合作完成相應的施工工作以使設備達至安全和正確的運作。7.2同本工程承包商協商相關工程事宜和配合工程承包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滿足北京供電局和國家相關規范的要求,直至完成試運行和投入使用是供貨商的責任。7.3同本工程承包商合作共同完成總承包商要求的與其他工程承包相應工程協調事宜是供貨商的責任。項目概況和環境情況1.項目概況本工程為北京佳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佳隆國際大廈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西小區A5地塊,其它詳見圖紙說明。2.環境情況2.1本技術說明書內所述儀器和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和調試,必須考慮以下北京地區的氣候情況:溫度夏季:最高溫度37.1冬季:最低溫度-17.1雨量最大雨量:每小時116毫米平均風速冬季:2.8米/秒夏季:1.9米/秒相對濕度最熱月份平均濕度:78%最冷月份平均濕度:64%2.2設備規格及設計所需符合的室內環境除本技術說明書特別指定外,各有關的設備須于下列的室內(含地下室各層)/室外環境下按其規格運行,設備的規格試驗亦應按下列的條件進行:夏季溫度40冬季溫度—12相對濕度99%按本技術說明書要求,某些設備將需按更惡劣的條件(如污染、震動、破壞等)作為規格選定,而所有設備有可能需要在更高溫度和濕度的不正常條件下作短暫性的操作。圖紙1.招標圖紙1.1招標明所提供的設計圖紙,提出了對本工程機電系統的基本要求,供貨商必須根據招標圖紙的設計要求進行深化,補充相關的安裝詳圖、設備一、二次系統圖、內部配件材料器件選配表等,作為指導施工圖紙,或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指導工作承包商進行上述相應事宜。1.2招標圖紙已注明各種設備和系統的布置、各種裝置與其配件的相對關系,以及機電系統與其他專業的相對關系。供貨商與工程承包商必須明了所有招標圖紙的設計概念,以及各機電專業的設備和系統之間的直轄市關系和綜合布置,供貨商須協助工程承包商提交機電綜合圖供業主之授權代表審批。2.圖紙審批2.1在工程進行的各個階段以及隨工作的進度,供貨商須自行負責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必要時派人員參加以指導工作承包商呈報其編制和建筑的設備之綜合圖紙及安裝大樣供審批。工程承包商要確保所有圖紙包括全部所需的計算書、數據、建議、文件和資料在準確及合理的時間內呈交給業主之授權代表審閱以確保能獲得批準而進行施工。由于有關的圖紙、數據、建議、文件和資料需要時間核對,工程承包商和供貨商須預算足夠時間以供業主之授權代表完成審批的工作。2.2所有與本供貨合同有關的材料、裝置和設備,供貨商都必須呈交全套產品資料、裝配圖及證書。材料、裝置和設備必須是符合本技術說明書所指定標準的產品,有關符合該標準的證明文件必須呈報以作記錄。該有關證明文件應包括產品證書和由國內認可的檢定機構進行試驗后所發的試驗報告,而該報告需詳細列明進行試驗的部件及經試驗后符合其所說明的標準。所有呈交的數據及資料需為標準單位(SI)和附有中文說明。2.3圖紙呈審要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圖紙均應呈交審批,包括圖紙的電子檔案,提交的圖紙須采用AutoCAD完成,圖紙應由供貨商自行深化并套設計院圖簽(套圖簽費用由供貨商自行承擔),其內容應反映全部裝置和附屬設施。所有補充圖紙均應標明圖標、專有的編號、日期以及圖示比例。當呈交示意圖的同時。亦應提供必要的輔助資料以描述各設備的功能和操作。在提交資料圖紙時,通常只作原則批準,按圖施工并不代表工程會必然地通過驗收,只有在工程完工時并完成了滿意的檢測后,才算是最后正式驗收。任何圖紙或圖紙的某部分不獲批準,工程承包商和供貨商應按審批時所提出的意見對各自負責的圖紙進行修改,修改后重新送交審批,直到該圖紙獲得批準為止。批準后,供貨商應和工程承包商應提交規定數量的批準圖紙。除了上述補充施工圖紙以外,所有設備、裝置、材料以及附件亦應提交審批,為了便于辨別,各送審件應詳細注明包括以下這些資料:1合同的名稱和編號2供貨商的名字3對照圖紙或技術說明書的有關條款4送審件的說明5與工程承包商協調要求的說明通過工程承包商,每一項設計或圖紙送審時,應連同“要求批準”表格同時呈交,表格內容應包括:1圖號和目前修訂編號2圖標3送審日期4修訂編號5有關最后修訂的簡要說明工程承包商和供貨商的設計、圖紙、裝置和設備經審定后并不免除供貨商對本合同應履行的任何責任。承包商仍需保證其所承包的工作均達到技術說明書所需的要求。工程承包商和供貨商的設計和圖紙送審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的基本要求,同時在本技術說明書內的其他章節中提出的一些特殊的要求亦應一并包括:1供貨商須提交送審的主要裝置和設備,解釋其裝備選擇、功率、尺寸、性能、表面處理、維修保養和可更換件、安裝方法等。2供貨商須提交各裝置的裝配示意圖,以及各類設備的施工安裝的配合要求。3供貨商須提交所有土建要求,包括開孔的位置和尺寸,以及套管、管道、鑲嵌凹檔、基礎的位置和尺寸。但原則上不宜變動招標圖紙所示的預留結構孔洞。4供貨商提交設備的電負荷要求。5供貨商須提交固定于建筑結構上的設備及材料安裝大樣。本供貨商需協助工程承包商按照有關部門、機構的報審要求,取得所有圖紙、設備及材料所需的批準文件,有關因報審而產生的費用及申報周期,應被視為已計算在承包費用和工程計劃內。若未能獲得應有的批準文件而造成工期延誤,業主將不接受其中請延長工作或增加費用的要求。3.竣工圖紙3.1所有竣工資料(包括施工、設計變更、質檢及驗收記錄和竣工圖紙)必須于項目報竣工驗收前六星期提交,而提交的竣工資料必須已通過北京市檔案局驗收批準的竣工資料,包括供貨商提交的資料及工程承包商供貨商提交的資料。3.2本供貨商應在施工過程當中妥善保存詳盡的制造、設計變更、質檢及驗收記錄等有關文件,并且按照標準格式要求,整理及裝訂所有竣工圖紙和資料提交予工程承包商。工程承包商將協調供貨產將所有圖紙資料列于一份統一的圖紙目錄上,而此目錄亦將作為操作和維修保養手冊的一部分。3.3竣工圖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所用的繪圖線條、用詞、縮寫和符合應嚴格地遵照國家標準。圖紙的大小規格需得到業主之授權代表同意,每一張圖紙均需有圖標,并要得到業主之授權代表的批準。3.4竣工圖應繪示出竣工后全部的設備、裝置和電纜、管線的途徑等。竣工圖包括:平面圖、系統圖、二次原理圖、接線圖、安裝圖等。對設備和裝置運轉、操作、保養以及日后的調較有用的其他方面的資料包括施工圖上已表示過的,亦應加以指出。所使用的控制器,裝備的部件或任何零件約有關參考文字和數字,以及設備和裝置銘牌上列的文字和數字均應加以綜合摘引。3.5本合同保留金須于缺陷保修期完滿結束,以及竣工圖紙、操作和維修保養手冊得到業主之授權代表的批準后,始能獲得發達。第四節設備及材料1.質量保證1.1供貨商的資格證明本工程所使用的設備均要提供供貨商的原廠設計和生產證明,該供貨商需要有制造這些材料和設備五年以上的經驗,特別批準者除外。1.2適用規范、標準和地方條例。列于本技術說明書內的技術要求說明或所引簽訂合同時的最新修訂版用的國內或國際標準應為簽訂合同的最新修訂版。若技術說明書內未列出標準時,則所有的細節、材料、設備和工藝應遵照有關的國家標準、協會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有關其他國際標準如國際電工委員協會(IEC)、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國家電機設備制造業協會(NEMA)以及日本工業標準(JIS)等,亦認可作為設備的制作依據,但所有的參數必須符合本技術說明書所規定的要求,有關的建議標準與本技術說明書所規定的標準之間的差異,應在設備定貨前提出并呈交業主之授權代表審查批準。所有材料及設備的選定或系統設計應遵照國家頒布的標準和當地的法規條例。倘若當地法規條例直接影響系統的設計、材料或設備的選擇時,雖然本技術說明書或許沒有特別規定,但是本供貨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設備也必須符合國家及當地有關條例的規定。除非是國家頒布的法規或政府(包括中央與當發)明文規定必須優先執行的指令文件以外,一切標準應符合本技術說明書要求。2.設備制造廠商及型號當供貨商提供設備給業主時,應考慮其正常的保養、維修和更換方面不會對業主造成延遲和引致到不方便和損失。3.保證3.1本供貨商需要保證其提供的設備或有關的配件在所有可遇到的工作環境內,該設備或其配件能有滿意的運作,無論該設備或配件是特別指定的或由本供貨商自行選擇。3.2本供貨商如認為本技術說明書或圖紙中的敘述不適合,或其保證與責任不一致,必須于投標時提出。3.3供貨商就其產品安裝工作完結后的一切有效保證,一概自動轉歸業主所有。3.4無論在本供貨商的缺陷保修期界滿后或業主之授權代表簽發滿意證后,或業主接收安裝后,本供貨商仍需對其本合同內任何在日后所產生的潛在缺陷負責。若業主之授權代表認為此等缺陷是由于供貨商錯誤地選用材料且不符合本技術說明書和合同圖紙要求所導致,則供貨商需承擔責任。4.設備的差異4.1在合同簽訂后,無論任何情況下,如本供貨商采用與投標時不同的設備和材料,必須先以書面通知業主之授權代表,在獲得業主之授權代表的書面同意后方可使用,但申報更換的設備及材料也應符合本技術規格說明書的要求。如有額外費用應由本供貨商完全負責。4.2本供貨商應明白任何更改合同上承諾的材料及設備,需要較長時間報批,故本供貨商需對審批工作的延遲負責。但供貨商在簽合同后提出的更換材料設備要求,并不是必然會獲得業主之授權代表的批準的。4.3如業主之授權代表接受采用與投標時不同的材料與設備,所有有關的額外土建要求及對工程承包商和其他行業的影響應由本供貨商負責,包括所有額外費用等。4.4若設備的差異會引致建筑設計要顯著改動,業主之授權代表將不會接受。如業主之授權代表接受,所有有關的額外建筑要求及其他行業的影響亦應由本供貨商負責,包括所有額外費用等。5.拒絕不適合的設備、材料業主之授權代表有權利拒絕對任何不按本技術說明書要求而提供的設備,材料和工。同時,也有權利命令本承包商將不合適的設備、材料和工藝搬離工地或更換,一切費用由供貨商負責。對技術說明書的理解和要求,業主之授權代表的決定將會是最終的決定,本合同中的內容及解釋是:一切合同所需的工作也應能令業主之授權代表滿意及接受。對于被拒絕的項目,本供貨商不能作為構成導致不能按時完工的理由。6.工件的包裝和保護。6.1發送到現場的全部裝備均應保持全新的狀態、并按業主的指定地點(必須考慮室外環境臨時堆放可能),為防止在吊裝、安裝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損壞,設備上應設置可靠的吊件或吊鉤等,同時對裝備應加以合適的包裝和防護,以防惡劣的氣候或不良的環境條件及意外磕碰等而影響裝備。在正式使用前亦應保持完整、牢固的外包裝,或用防護罩加以防護。6.2若裝備于運送途中或送達工地時發現已損毀,此等裝備將被拒絕接收,本供貨商應負責及時無償更換已損毀的設備。且更換裝備所需的時間不可構成批準延長施工期的理由。6.4設備包裝材料上需明顯注明設備型號、設備及包裝重量、防護要求、吊裝方向(位置)、設備供貨廠廠標、“佳隆國際大廈專用設備”安裝位置編號等。7.對元部件及設備的提供7.1為本工程所提供的材料、機件和設備當送到工地時或業主指定的地點時,經現場驗收后上述物品被視為業主的所采購財物。7.2沒有業主之授權代表的書面批準,任何到場的材料、元件、部件或設備皆不準移離工地或業主指定的地點。設備供貨廠家有責任配合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配合單位,完成對未來設備運輸通道、吊裝、安裝、維修保養所必須的安全通道等的確認工作。8.設備通道8.1所提供的裝置和設備的大小應合適地裝配于指定的安裝范圍內,并要考慮到維修保養所必須的安全通道。協助工程承包商與總承包商協調其所需檢修嵌板的數量、位置及要求是本供貨商的責任。8.2本供貨商應呈交業主或業主指定工程承包商所提供設備的工作圖紙和具體尺寸要求,并負責任何修改調校。若所提供的設備因尺寸變化而造成的費用開支,亦應由供貨商負責。供貨商還應負責全部材料運送到安裝現場或業主指定的地點。9.材料和工藝9.1除特別的規定外,本技術說明書涉及全部裝置和材料必須是新的、標準的、通過型式試驗驗收等要求的產品。行業標準中對已對產品質量分等做出規定的條款,供貨商所提供的產品性能應達到優等品的標準(此為設備到場驗收合格的必備標準,并且有責任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除有特殊規定者外,本技術規格說明書內所提及的有關設備、材料、制品、或專利工藝的名稱或產品型號只作為規定質量的參照。9.2同類型的位置和材料必須同屬一個制造廠家的產品成本。

9.3設備和裝置的零部件以及它們的組成零件應該是可以互換的。備用零件應該使用與原機零件同樣的材料,并且適配于裝置的同樣部件。若使用需經修復的零件,在正式裝配前需進行加工,加工應根據原廠廠家推薦及有關的施工手冊。9.4對因塵埃污染、磨損等因素易損零部件,在工藝設計時應有可靠的保護防護措施和方案。9.5選用質量穩定、可靠、行業內信譽良好、具有一定市場占有率、代表未來發展方向的器件和材料,是設備供貨商基本責任。對沒有按照國家慣例、國標要求、行業及地區驗收標準,而選區用落后、甚至已淘汰產品和材料的供貨廠商,我們將視其為非合格的。文件呈審1.一般要求1.1本節規定為進行本工程而需呈審文件的要求。1.2送批文件將包括電子檔案,但不僅限于下列內容:加工、裝配、布置和定線圖材料表符合本技術說明書的供貨商聲明、證書、保函制造廠方的圖紙及規范書技術文件接線和控制線路圖試驗報告和證明書本技術說明書中指定的計算書2.呈審原則2.1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加工,制造或施工。凡使用未經批準的材料或安裝未經批準的設備,須承擔因拒收而引起的后果。2.2由于提供設備的更改而導致更改原設計圖紙時,需申報表明并提供變更圖紙由業主之授權代表審批。因提供不同于規定設備而導致重新設計和增加建筑工程成本時,業主有權扣減有關款項,并追究其連帶責任。2.3需呈報與本工程有關的具體設計、圖紙、規范、技術文件、計算書、表格或于必要時解釋設計、安裝、運行或維修的要求。與工程承包商合作進行的設計,須提供足夠深度的技術資料以指導工程承包商的工作,呈報文件深度由業主之授權代表確定。2.4若需要更改已經審查或批準的呈審文件,應將上述呈審文件予以修改以反映出最近的變更情況并重新送批。2.5若因供貨商實施標準不同或其他原因需變更本設計圖或本技術說明書上所表明的設計意圖,需在呈報文件中表明和敘述上述變更以作澄清。如供貨商于送批階段未能表明上述變更,即使在上述呈報文件中的工程已經批準進行加工、制造或施工,則工程應仍按合約之規定執行。2.6呈報文件如批準并不意味可消除供貨商對履行合約的責任和義務,亦不意味可減輕其保證工程的完善和滿足運行要求的責任,除非在呈審階段中另有批示。3.文件呈審計劃3.1在本工程開工后10日內,提出所有文件呈審計劃供審閱,其中包括每份呈報文件及圖紙名稱和計劃呈日期。所有呈審文件須按已經接受的呈審計劃執行。與工程承包商合作或協助工程承包商的工作,供貨商應提前安排,至少在工程承包商計劃前10日應做出安排。3.2保證設計和圖紙包括計算書、建議,及所需的文件和資料能適時地呈報以便盡可能于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批準。必須適當地考慮審查圖紙、計算書、建議、文件和資料以及更改錯誤和再呈報所需的時間。3.3如需經批準的設備或材料由若干亦需經批準的文件組成,則必需作為一整體一并送批。3.4為易于處理和進行審批,需將類似的設備一起呈報。一份呈審文件應只包括一種類型的產品和設備。4.設計和圖紙4.1每份呈報的設計或圖紙需連同一份“請批表格”列出下列資料:呈審文件簡述計算書、規范書、計劃表及文件號等圖號圖名比例送批日期修改序號(如需要)簡述上次修改內容(如需要)符合工程要求和與其他專業協調的質量檢驗證明。4.2文件呈審須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資料并連同本技術說明書內其他各節中所指定的特殊要求:所制造的設備、選擇設備的理由、額定容量、尺寸、性能、表面處理、維修、更換和安裝方法等。所需之設備、管線、電氣線路、管道及附件,包括表示各附件、提升吊、鑲嵌件、留孔位置的平面、立面和剖面圖以及與其他專業交接的位置和其他作為整體裝置所必需的詳圖。設備各組件間的連接圖和與其他專業交接的要求。設備各主要組件運輸路線。設備各主要組件的功率。設備固定于結構上的詳圖。4.3呈報接線或系統圖時須連同說明設備功能和操作運行所必需的輔助資料。呈審后須獲得原則性的批準,需經測試合格方可作最后驗收。4.4如有可能,在呈報項目中表示出與相鄰其他專業工程間的關系。未被批準的呈審文件,應按批復意見修改或部分修改。修改后重新呈報直至獲得批準為止。4.5圖紙呈審的比例、送批/再送批文件以及批準后分發的份數應按照業主的規定和要求提供。5.產品數據、證明書和報告書5.1每次送批產品數據時,需附一份請批表格列出下列資料:送批文件簡述文件號呈審日期修改序號(如需要)簡述上次送批內容(如需要)5.2劃出適用于本工程的資料和選擇。5.3當設備或材料被指定需符合任何標準時,則須提供符合所要求標準的證明以作記錄存查。上述證明須包括由認可并經批準的試驗機構所簽發的證明書和試驗報告,以證明上述項目業經試驗并符合所指定的標準。該試驗機構需要具備足夠的裝備并能勝任該項服務。6.獲得批準對所提供的設備和裝置可能被要求獲得其他具有司法裁決權的單位批準或類似的批準,而不使業主有額外擔負費用。不能因延期或未能獲得上述的標準所引起的工程延誤而獲準延期完工。檢驗和測試1.一般要求有關本供貨商提供的設備和材料,其檢驗和測試分為三個階段:定型試驗。工廠驗收測試,在設備運輸之前進行。工地驗收,在設備和各系統運抵工地、安裝和初步試運后進行。2.定型試驗2.1所有由供貨商提供的設備須有足夠文件表明上述設備已經通過定型試驗。2.2對每項主要設備或組裝件,其定型試驗范圍須按有關標準的試驗步驟及本技術說明書的要求。2.3如測試結果不獲得通過,需按指示再一次進行或作進一步的定型試驗。業主將不承擔此種測試的費用。3.工廠驗收測試3.1呈報測試詳情清單和每項測試的敘述,以說明測試方法和預計每項測試所需要的時間。3.2在計劃開始進行工廠驗收測試之前至少8個星期前送批詳細的測試步驟和進度。3.3記錄測試數據和作觀察記錄。在試驗完成后的14日內,送批4份打字或復印的正式試驗證書和圖表。如試驗未有作證,也可將試驗時所作的記錄底稿影印本在試驗完畢后立即或盡早送批。獲得批準后按計劃將設備包裝運至工地。3.4如在某項試驗中發現缺陷,須將缺陷的性質詳情向業主之授權代表解釋。由業主之授權代表決定在缺陷改正后,測試中的哪些部分或哪些測試必需重新進行。3.5當設備的性能不符合規定將被拒收。4.工地驗收(分為兩階段)設備和設備資料到場的驗收設備安裝后的配電驗收發電根據工程需要派員參加工地驗收測試是供貨商的責任。在計劃開始進行工地驗收測試之前至少8個星期前送批詳細的驗收測試步驟和進度。如在驗收中發現缺陷,需將缺陷的性質詳情向業主之授權代表解釋。并需按照業主要求時間整改完畢。當裝置的性能不符合規定并影響正常驗收進度,業主有權追究其連帶責任和進行經濟處罰。第七節備件和工具1.在保養期開始前供貨商須提供合同規定的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設備的運行而不減低設備的性能和可靠性。2.提供一切為設備維修所需的工具或儀器。3.在投標時,設備供貨商應提供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清單,供工程師審核,核批后的清單所到中的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是本合同產品的供貨內容的一部分。第八節保修期、運行、保養手冊和培訓1.本供貨商提供不小于一年的保修期,保修期起始日期以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開始計算,供應商保修條款應獲得業主之授權代表批準。2.運行和保養手冊2.1至少在計劃進行工地試驗前一個月報送運行或保養手冊(以下簡稱“手冊”)草稿,連同初步的記錄圖、軟件清單(如具備)、運行和保養步驟,使業主的職員能熟習。手冊草稿須與最終的手冊的形式相同,只是可暫時放入那些需待工程完成、測試并驗收后方能最后確定的文件。2.2至少在報送手冊草稿前一個月,送批手冊初稿。在手冊初稿中須展示準備手冊終稿的方法。2.3在保養期開始后不小于6個星期報送經批準的手冊終稿。手冊內所有資料需以中文編寫。2.4每一個系統單獨分冊,以減少手冊的面數,以便使用者易于參照、閱覽。2.5手冊章節的內容包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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