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與自由的矛盾與衡平-評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現實意蘊_第1頁
平等與自由的矛盾與衡平-評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現實意蘊_第2頁
平等與自由的矛盾與衡平-評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現實意蘊_第3頁
平等與自由的矛盾與衡平-評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現實意蘊_第4頁
平等與自由的矛盾與衡平-評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現實意蘊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平等與自由的矛盾與衡平——評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現實意蘊(法學碩士論文摘要)平等與自由是傳統契約論的前提,也是現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兩個重要價值理念。它們作為社會正義的評判標準,是古往今來人們所努力追求的價值目標。然而,在對民主政制進行論證的過程中,學者們或者探討平等,或者評論自由,卻很少對平等與自由之間的關系進行深入研究。本文從平等與自由的關系入手,以羅爾斯與諾齊克的正義之爭作為認識平等與自由關系的實例,并結合中國社會的現實情況,提出在改革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時兼顧平等與自由,對兩者進行衡平的觀點。導言部分主要介紹了對平等與自由關系認識的簡要情況,平等自由的關系與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內在聯系,以及現階段的研究背景。第一章介紹平等與自由的本質和內容;平等與自由的對立統一關系;平等與自由一致性的條件;自由的優先性及其限制性解釋;平等與自由關系的歷史發展及其與羅爾斯和諾齊克的正義之爭的內在聯系,為下文討論羅爾斯與諾齊克的正義之爭做好鋪墊。第二章介紹了羅爾斯的正義理論。具體包括羅爾斯的生平及學術經歷;羅爾斯的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作為羅爾斯正義理論核心的兩個正義原則;“差別原則”所體現的羅爾斯的正義理論的特色;最后評價了羅爾斯的正義理論,認為作為公平的正義是羅爾斯對平等與自由的協調。第三章介紹了諾齊克的正義理論。具體包括諾齊克的生平及學術經歷;諾齊克的持有正義理論;作為諾齊克正義理論核心的持有正義三原則;“權利理論”所體現的諾齊克的正義理論的特點;最后評價諾齊克的正義理論,認為持有正義是自由至上主義的體現。第四章是對羅爾斯與諾齊克的正義之爭的介紹。與以往學者不同的是,對他們正義之爭的介紹,筆者不僅比較理論的分歧點,也研究他們理論的共同點。盡管他們的正義理論由于對平等與自由關系的不同認識而導致了理論上的分歧,但是兩者作為新自由主義的兩個代表人物,在方法論與理論的時代背景中都有相似之處。同時,筆者還評價了兩者正義理論中的缺陷,為下文做好鋪墊。第五章評價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社會意蘊。具體結合當前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在正確認識平等與自由關系的基礎上,提出不能不加鑒別地引進任何一位學者的理論,對我國社會制度進行改革。對他們理論的不足之處的分析,也讓我們看到針對中國社會分配結果和過程都存在不平等現象的現實,以及社會生產力尚不發達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怎樣在平等與自由的關系中尋找衡平的出路。最后一部分得出結論:在物質資料尚處于中等匱乏程度的現代社會,平等與自由的矛盾將一直存在。在社會制度的建設和改革中,我們應該正視兩者的矛盾,并尋求能使兩者都發揮最好價值的衡平點。[關鍵詞]:平等自由羅爾斯諾齊克作為公平的正義持有正義TheContradictionandBalancebetweenEqualityandLiberty——ACommentonthePracticalSignificanceoftheDebateofJusticebetweenRawlsandNozick(Abstract)Equalityandlibertyisthepremiseoftraditionalsocialcontract,andalsothetwoimportantvaluesofthemoderndemocraticpoliticalsystem.Asastandardtojudgethesocialjustice,theyarethevaluetargetsthatsoughtbythehummerbeingsthroughouttheages.Butduringtheproofofthemodernpoliticalsystem,thescholarsapproachedtheequality,orcommentedontheliberty.Theyseldomstudytherelationshipbetweenequalityandlibertydeeply.Thisarticlestartsfromtherelationshipbetweenequalityandliberty,takesthedebateofjusticebetweenRawlsandNozickasapracticalexampletounderstand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twovalues.Andthearticlealsoadvancesaviewpointofgivingconsiderationtobothequalityandlibertytokeepthebalancebetweenthetwovalueswhenreformingthepoliticalandeconomicsystemofthesociety,combiningwiththesocialrealityofChina.Theintroductionmainlyintroducesthebriefsituationofunderstandingtherelationshipbetweenequalityandliberty,theinnerlinkof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twovaluesandthedebateofjusticebetweenRawlsandNozick,andthestudybackgroundofthisperiod.Chapter1introducestheessenceandsubstanceofequalityandliberty,theunityofoppositesbetweenthetwovalues,thepriorityoflibertyanditsrestrictedexplanation,thehistoricdevelopmentofequalityandliberty,andtheinnerlinkof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twovaluesandthedebateofjusticebetweenRawlsandNozick,whichforeshadowsthediscussingofthedebateofjusticebetweenRawlsandNozickinthefollowingchapters.Chapter2introducesRawls’justicetheory,includingabriefaccountofRawls’lifeandhisacademicexperience,Rawls’theoryofjusticeasfairness,twoprinciplesofjusticeasthecoreofhisjusticetheory,thecharacteristicofhisjusticetheorywhichembodiedbythedifferenceprinciple.Lastly,acommentonRawls’justicetheoryisgiven,justiceasfairnessisrecognizedasRawls’coordinationbetweenequalityandliberty.Chapter3introducesNozick’sjusticetheory,includingabriefaccountofNozick’slifeandhisacademicexperience,Nozick’stheoryofjusticeinholdings,threeprinciplesofjusticeinholdingsasthecoreofhisjusticetheory,thecharacteristicofhisjusticetheorywhichembodiedbyentitlementtheory.AcommentonNozick’sjusticetheoryisgiven,justiceinholdingsisrecognizedastheexpressionofsupremeliberalism.Chapter4isanintroductiontothedebateofjusticebetweenRawlsandNozick.Differentfromtheformerscholar,theintroductionofthedebatedonotonlycomparethedivergencesbetweenthetwotheories,butalsostudythecommongroundoftheirtheories.Althoughtheirjusticetheorieshavesomedivergencesbecauseofdifferentreorganizationsoftherelationshipbetweenequalityandliberty,therearesomesimilaritiesinmethodologyandthetimesbackgroundofthetheories,asRawlsandNozickareboththetypicalrepresentativesofnewliberalism.Atthesametime,acommentontheshortcomingsofthetwotheoriesisgiventoforeshadowthediscussinginthefollowingchapter.Chapter5givesacommentonthepracticalsignificanceofthedebateofjusticebetweenRawlsandNozick.CombiningwiththesocialrealityofChina,itadvancesthatweshouldrecognizetherelationshipbetweenequalityandlibertycorrectly,andcannotreformthesocialsystemofourcountrywithanyofthetwoscholars’theorieswithoutdistinguish.Throughtheanalyzeoftheshortcomingsoftheirtheories,wecanfindthewaytokeepbalanceofequalityandlibertyinaccordancewiththerealitythatthereareunequalappearancesbothintheresultandtheprocessofthesocialdistributioninChina,andthatthesocialproductiveforcesarenotyetdeveloped.Thefinalpartgivestheconclusionthatthecontradictionofequalityandlibertywillalwaysexistinthemodernsocietyinwhichthematerialgoodsareinthemiddlelevelshortage.Sowhenestablishingandreformingthesocialsystem,weshouldfacesquarelythecontradictionofthetwovalues,andfindthebalancedpointonwhichthetwovaluescanbothelaboratedwell.[KeyWords]:EqualityLibertyRawlsNozickJusticeasfairnessJusticeinholdings目錄導言············································································································1第一章平等與自由的關系····································································4第一節平等與自由的對立與統一·······························································4一、平等與自由的含義·········································································4二、平等與自由的對立和統一·······························································6第二節平等與自由一致性的條件·····························································6第三節自由的優先性及其限制解釋··························································8一、自由的優先性················································································8二、對自由優先性原則的限制解釋························································9第四節平等與自由關系的發展與協調······················································9一、平等與自由關系的發展··································································9二、羅爾斯對平等與自由關系的協調及諾齊克對此的批判····················11第二章羅爾斯的正義理論之與平等··················································12第一節羅爾斯及其正義理論概述···························································12一、羅爾斯生平及其著述····································································12二、羅爾斯正義理論概述····································································13第二節作為公平的正義·········································································14一、對功利主義的批判·······································································14二、作為公平的正義···········································································15第三節兩個正義原則············································································17一、兩個正義原則··············································································18二、差別原則·····················································································20第四節羅爾斯的正義論對平等與自由的求索··········································21第三章諾齊克的正義理論之與自由··················································24第一節諾齊克及其正義理論概述···························································24一、諾齊克生平及其著述····································································24二、諾齊克的正義理論概述·································································25第二節持有正義理論············································································25一、反對強制性的分配正義·································································25二、持有正義理論···············································································27第三節持有正義三原則·········································································27一、持有正義三原則············································································27二、權利理論······················································································29第四節諾齊克的正義理論對自由的堅持·················································30第四章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理論的異同比較··································31第一節理論的共同點············································································31一、對功利主義的批判·······································································31二、個人主義的研究方法····································································32三、時代背景對理論的影響·································································33第二節理論的分歧——分配與持有的對立··············································34一、“差別原則”對“權利理論”························································34二、實質正義對程序正義····································································35三、福利型國家對最弱意義國家···························································36四、分歧的根源:平等與自由的矛盾和沖突··········································36第三節兩種理論的局限性······································································37一、理論本身的內在矛盾····································································37二、效率原則的約束···········································································38第五章羅爾斯與諾齊克正義之爭的現實意蘊··································40第一節當前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40一、我國分配領域的不公正現象·························································40二、原因分析·····················································································41第二節在平等與自由的求索之路上尋求衡平··········································42一、羅爾斯與諾齊克的正義之爭對中國社會制度改革的借鑒意義··········42二、平等與自由之衡平·······································································42結論··········································································································44參考文獻··································································································45在讀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49后記··········································································································50導言亞里士多德曾經說過:“人天然是一種社會動物或政治動物。”人的這種特性必然地引起了國家和社會的產生。生活在復雜的社會關系中的人在相互交往過程中必然要面對一個問題,那就是正義問題,它在一個現代國家中具體表現為國家的社會政治、經濟制度安排,即決定一個人在社會階層中所處的地位,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對財富、權利、機會、義務等的分享和負擔。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提出的并被認為是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首創的一個著名的正義定義,其表述如下:“正義乃是使每個人獲得其應得的東西的永恒不變的意志”。轉引自[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鄧正來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77頁。從古希臘時期到西方近代資產階級革命,人們對于正義的追索一刻都未停止過,而正義也與自然法有著深遠的聯系。自然法學派的發展不斷地推動著正義概念和理論的深入人心。從古希臘思想家到斯多葛學派,從以霍布斯、洛克為代表的古典自然法學派,到以德沃金、富勒為代表的新自然法學派,正義的內核在各位法律思想家們的理論中被不斷地修正。到西方近代資產階級革命以后,正義理論就與平等和自由有了不可分割的聯系。平等、自由加上博愛,從資產階級革命開始就成了現代資產階級民主政制的基礎。美國學者李普森曾經說過:“民主制度就是盡可能使其人民同時獲得更多的自由和最多的平等的政治制度。”轉引自張文顯:《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40頁。但平等與自由卻天然地處于一種復雜的對立統一關系中:現代社會,沒有平等的自由是形式的,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兌現;沒有自由的平等是貶值的,在現實生活中通常代之以壓制。但是對個人自由的無限制寬容就不可能達到平等的要求,而對平等的滿足也必然會限制甚至“侵犯”一部分群體的自由。平等和自由的理念就這樣在對彼此的對立和依存關系中一路發展而來,很難達到衡平的狀態。即使是在自由主義內部,對于自由和平等關系的理解也存在著分歧。20轉引自張文顯:《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40頁。羅爾斯雖然也主張政治自由的優先性,但是在社會經濟制度的安排上,他主張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以解決復雜的社會問題,乃至進行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羅爾斯認為,比起社會經濟制度安排上廣泛的自由,社會中最少受惠者(社會之最不利成員)的利益更值得引起政府的特別關注。而諾齊克則針對羅爾斯的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提出了他的持有正義理論。他認為個人擁有的權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只要符合他的“持有正義”三原則的個人持有的權利就是正義的,政府和社會不應當對這種“持有”及其交換橫加干涉,更不能要求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在諾齊克的眼里,比起那些為維護平等而干涉自由的國家和政府,最弱意義的國家才是能保證公民自由權利的最好的國家。從羅爾斯的《正義論》誕生起,東西方學者對于平等與自由的正義之爭的研究又掀起了新的高潮,而諾齊克的《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更是把這個高潮推向了極致。學界對這兩位學者正義論的研究著作和論文可謂汗牛充棟,與此相比,對兩位學者的理論進行專門的比較研究的文章相對較少,而從平等和自由的對立統一關系出發分析這兩位學者的正義論爭的則更少見,只在對兩者的正義理論的比較研究中作為兩者理論的一個不同方面偶有提及,例如高兆明:《羅爾斯、諾齊克之爭的時代意蘊:兼論自由與平等》(《江蘇社會科學》1997年第5期)、姚大志:《自由主義的兩個教條——評羅爾斯與諾齊克的爭論》(《哲學研究》1996年第9期)、宋月紅:《試析羅爾斯與諾齊克關于差別原則的不同認識》(《政治學研究》1999年第3期)等。在一些評述羅爾斯、諾齊克的正義理論的著作中,也有順便提及兩者的正義之爭的內容,例如何懷宏:《公平的正義——解讀羅爾斯<正義論>》、文長春:《邏輯在先的個人權利——諾齊克的政治哲學》等。在這些論文和著作中,學者都通過對兩位學者的正義理論的比較得出了一些關于平等與自由對立統一關系的結論,但都未通過比較系統深入地探討平等和自由如何在社會經濟制度安排上達到衡平。羅爾斯和諾齊克這兩位新自由主義學者的理論都是以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出現“民主的危機”的情況為社會背景而提出的緩解美國社會矛盾和社會沖突的理論原則。通過對兩位學者正義理論的比較,不難發現兩種理論的共同點和各自的局限性。對于目前處于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如何找到社會經濟制度安排上平等與自由的衡平狀態和方法,確有值得關注的啟示和借鑒作用。第一章平等與自由的關系平等與自由是現代民主政制的兩個重要價值理念,在現代社會中,兩者之間也有著復雜的關系。然而要分析平等與自由關系的歷史變革和兩者在現代社會中存在矛盾與沖突的原因,還得從兩者的本質和內容入手。第一節平等與自由的對立和統一平等與自由的含義自由的本質和內容人的主體性人的主體性包括人的自覺性(認識的需要和潛能)、創造性(創造的需要和潛能)、自主性(自主、自尊的需要和潛能)、認同性(認同、友愛。合作和交往的需要和潛能)、自我確證性(審美的需要和潛能)。參見王江松:《悲劇人性與悲劇人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45-46頁。,即人之為人的本質屬性,是一種需要、欲求和內在的沖突,同時又是一種潛能即潛在的能量、能力、素質。人的這種內在的主體性必定要在外部世界表現出來,而這種表現就是自由。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的本質特征人的主體性包括人的自覺性(認識的需要和潛能)、創造性(創造的需要和潛能)、自主性(自主、自尊的需要和潛能)、認同性(認同、友愛。合作和交往的需要和潛能)、自我確證性(審美的需要和潛能)。參見王江松:《悲劇人性與悲劇人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45-46頁。然而自由這一概念及其社會意義是一個“本質上有爭議卻又逼著人們必須解答的難題”張文顯:《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41頁。。大體來說,通常人們是在兩個層次上來理解自由的張文顯:《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41頁。對社會政治意義上的自由的理解,西方近現代思想史上,學者們有幾種不同的理解:英國牛津大學教授以賽亞·柏林在《兩種自由的概念》一文中將自由區分為“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消極自由(NegativeFreedom)就是不受他人或事物的干預和限制,即“免于……的自由”。積極自由(PositiveFreedom)就是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某事或選定做某事,即“從事……的自由”。柏林教授對自由的這種劃分方法得到了很多西方學者的認可,同時也受到了很多批評。倫敦大學教授麥克拉姆認為,人們永遠不能區分出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正確的方法是將自由永遠看作是包括“主體”、“主體免受限制的程度”和“主體的行為”三個要素的關系,即自由是指主體不受某種限制去做或不做某事或成為不成為什么的自由。羅爾斯也認同麥克拉姆教授的觀點,認為自由是這個或那個人(或一些人)自由地(或不自由地)免除這種或那種限制(或一組限制)而這樣做(或不這樣做)。各種社團或自然人可能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限制的范圍包括由法律所規定的種種義務或禁令以及來自輿論或社會壓力的強制性影響。[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00頁。從羅爾斯對自由的定義中可以看出,自由是與權利、義務、規則和制度相連的,因此自由在社會中就是法定權利及其界限。具體可以分為人身自由、經濟自由、思想自由、政治自由等幾個方面。個人的自由(權利)通常是由一個國家的憲法作出總則性規定,并在具體部門法中體現的。平等的本質和內容每個人生而具有主體性,生而具有做人的資格,在這一點上,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自由原則與平等原則也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個人主體性強度和實現主體性的努力程度不同,每個人實現自由的能力是不完全相同的,再加上客觀上外部自然環境的不同,就導致了結果上每個人的自由程度并不完全相同,這就形成了歷史上的不平等。而正因為有這些不平等的情況存在,才有了人們對平等的狂熱追求。在思想史上,平等也像自由一樣,有著不同的含義。其中基本的含義也有兩個:“無差別”和“按比例”。按照前者,所有人,不管他們的年齡、健康狀況、財產狀況、人格、身份、種族、民族等如何,都應受到同樣的對待。按照后者,人們應該得到與自己的優點(包括智慧、財富、能力等)、貢獻、需要、身份等相稱的待遇。這兩種平等可以說是與亞里士多德對平等的劃分完全吻合的。亞里士多德對平等有過經典的劃分,他認為:所謂平等有兩類,一類為其數相等,另一類為比值相等。“數量相等”的意義是指所得的相同事物在數目和容量上與他人所得者相等;“比值相等亞里士多德對平等有過經典的劃分,他認為:所謂平等有兩類,一類為其數相等,另一類為比值相等。“數量相等”的意義是指所得的相同事物在數目和容量上與他人所得者相等;“比值相等”的意義是根據個人的真價值,按比例分配與之相衡稱的事物。見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吳壽彭譯,商務印書館1965年版,第234頁。張文顯:《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52頁。平等的范圍涉及法律待遇的平等、機會的平等和人類基本需要的平等。具體包含人格平等、權利平等、規則平等、機會平等、起點和結果的平等等幾個方面。平等同自由一樣需要由國家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制度安排體現在憲法和法律中。平等與自由的對立和統一平等與自由的統一性正如上文中提到的那樣,就人生而具有主體性,生而具有做人的資格這一點而言,平等和自由是一致的。所有人天生就享有的自由和權利就注定了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但是,這畢竟是對平等和自由的一種靜態的考量。事實上,人一旦生于這個世界,并因相互合作而組成了一個社會,就會因為個人自然力量和所處環境的不同而遭遇各方面的不平等。平等與自由的對立性如果說自由是人人所欲求的,那么平等或許并不如自由那么受歡迎。那些天生在社會中處于較高“起點”上的人們,或許會反對人格平等、權利平等、規則平等和機會平等。從人性基礎的角度講,自由以人性善為前提,要求高揚人的主體性。換句話說,在追求自由的過程中,人們努力將自己的需求和潛能發揮到極至。但是相反的,平等卻以人性惡為前提,要求抑制和消除人的反主體性反主體性,包括惰性(懶惰、保守、拒絕創新、不思進取、貪圖安逸輕松的趨向)、奴性(屈從外物、社會和他人的趨向)、破壞性(毀滅物體、生物和人類的趨向)、攻擊性(攻擊、統治、壓迫、征服外物和他人的趨向)。參見王江松:《悲劇人性與悲劇人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58-60頁。。在人們追求自由的過程中,人的主體性與反主體性也在進行著相互的斗爭。在一個人身上,只有主體性壓倒反主體性,他對自由的追求才可能會因為他的自制而不損害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在主體性和反主體性共存或反主體性反主體性,包括惰性(懶惰、保守、拒絕創新、不思進取、貪圖安逸輕松的趨向)、奴性(屈從外物、社會和他人的趨向)、破壞性(毀滅物體、生物和人類的趨向)、攻擊性(攻擊、統治、壓迫、征服外物和他人的趨向)。參見王江松:《悲劇人性與悲劇人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58-60頁。另一方面,由于每個自由的人在社會中所處的客觀自然環境和條件不同,在分享因社會合作所產生的社會財富和利益時,也會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產生差異,這也是不平等的來源之一。總的來說,平等和自由之間是一種復雜的關系,它們之間存在著四種可能性,即自由促進平等;平等激活自由;自由阻礙平等;平等限制自由。后兩種情況的出現與人的主體性和反主體性之間的關系,以及社會的客觀物質條件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第二節平等與自由一致性的條件從平等與自由的對立統一關系來看,平等與自由的統一和協調不是沒有可能,但是需要一定的條件。從主觀方面來看,人們需要高揚自身的主體性同時抑制反主體性。換句話說,人們即使是在原始狀態(指沒有法律和其他社會規范限制的情況)下也應該有不為實現自己的自由而侵犯他人的權利的意識,并以這種意識指導自己的行為。通俗地說,每個社會自由人都應該有社會大局意識和慎獨意識,不貪婪,不強取。只有在這樣的主體條件下,平等與自由的統一才有其人性道德基礎和主觀可能性。從客觀方面看,平等與自由的矛盾和沖突主要起源于兩個方面的原因,即人的原因和物的原因。人的原因,主要是指人的自然力量的不平等,即人體力和智力在每個人誕生的那刻起就存在一定的差異。另外,按照盧梭的劃分,人類中除了自然力量的不平等以外,還存在著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包括個人所受的教育、所處的社會地位等。對后一種不平等的理解需要與物的原因結合在一起。物的原因主要是指社會資源和財富的相對不足,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需要。人的原因和物的原因糾合在一起,就在客觀方面構成了不平等的起源。具體來說,在上述引起不平等的原因中,物的障礙是可以克服的,因為隨著社會的無限發展,物質資料和社會財富總會有能滿足所有人需要的那一天。而人的因素卻相對復雜,正如盧梭對人類的不平等的劃分,人的先天素質和后天環境都有可能成為不平等的起源。后天環境的差別可以通過去社會經濟制度的合理安排來盡量地消除,而先天素質的差別卻是自人類誕生以來一直存在著。由此,人的先天素質的差別所引起的不平等看似永遠不能消除,但是羅爾斯卻不這么認為,他的“差別理論”在消除這方面的不平等上給了人們一線希望,本文將在第二章中詳述這個問題。另一方面,筆者認為,雖然人與人之間的先天差別永遠存在,但是這種差別未必永遠都會影響社會財富的分配。當物質資料和社會財富足夠充足的時候,個人之間的差別相對于財富的分配而言已不能構成影響,人人都能各取所需。從邏輯上,我們不難推斷,假如主客觀兩方面的原因不存在了,那么自由與平等就可能達到協調統一。而在物質資料和社會財富尚不能達到滿足所有人的要求的社會階段,我們必須在社會經濟制度安排上下功夫,消除后天環境的差別,并以正義而合理的制度抑制每個自由人身上的反主體性,以盡量求得平等與自由的衡平。第三節自由的優先性及其限制解釋一、自由的優先性從平等和自由的含義及兩者的對立統一關系不難看出,自由的出發點是個人,它強調個人對滿足自我需求的欲望的追逐,強調個人潛能的發揮,而因個人對自由的追求而產生的激發社會活力、提高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效率則可以說是“意外”的收獲。但平等則與此不同,平等的出發點是集體、社會,它強調人與人關系的和諧、平衡以及社會的有序和穩定,當然社會的平等也需要建立在個人自由的基礎上。由此可見,自由和平等在價值和產生的時間上存在一定的先后順序。這一點也可以從個人和社會之間的關系進行剖析:不管個人所處的社會是按照什么樣的規則安排社會經濟結構的,個人(包括自然人和各類社會組織)都是社會活動的主體,在物質資料的生產和社會財富的積累上,個人是主動的、積極的一方面,是個人從事的創造活動促進了整個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相反的,社會結構的任何改變都是以個人的活動為基礎和依據的,這也是制度總是相對滯后于人們的行動的原因之一。因此,薩托利說:“從時間和事實上來講,自由應當先于平等而實現。自由首先到來,是根據這個簡單的認知:如果沒有自由,人們甚至無法提出平等的要求。固然,有一種先于自由而存在著并且與自由毫無關系的平等,但那是奴隸之間的平等,存在于同樣一無所有、或者同樣卑微的個人之間的平等,或者是存在于同樣絕對臣服的兩者之間的平等。然而,奴隸和受奴役的臣民的平等,并不是爭得的平等,而且——但愿——與我們所珍愛的平等毫不相干。”[美]薩托利:《民主新論》,馮克利等譯,東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403-404頁。上升到制度層面,自由優先于平等就意味著政治自由優先于社會經濟平等,這也是被自由主義奉為自明真理的教條之一。自由主義者認為人的基本政治權利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侵犯的。在這一點上,羅爾斯也表達了同樣的信念:“自由的優先性意味著自由只有為了自由本身才能被限制”,“只有自由的主張獲得滿足之后,其他原則才能發揮作用”[美]約翰[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42頁。二、對自由優先性原則的限制解釋“自由的優先性與當代西方的自由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緊密相關”姚大志:《自由主義的兩個教條——評羅爾斯與諾齊克的爭論》,載《哲學研究》,1996年第9期。,或許自由主義者對于這種自由優先性的理解已經偏離了我們在此討論的平等與自由的關系,而帶有一點政治意識形態的意味了姚大志:《自由主義的兩個教條——評羅爾斯與諾齊克的爭論》,載《哲學研究》,1996年第9期。從歷史上看,自由的價值在西方文明的進化過程中,并不是一直那么耀眼的。在古希臘時代,人們雖然推崇自由,但是自由只屬于城邦中的自由民,奴隸天生沒有自由。古羅馬時代,隨著羅馬帝國的擴張,自由迷失在了征服路上的鐵蹄下。而接下來的漫長的中世紀,自由更是被拋在了腦后。正如本文引言中提到的那樣,自由是西方資產階級革命以來才被人們所欲求的。不管自由與近代資本主義有著什么樣的政治意識形態上的關系,我們都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自由從其產生起就與平等有了相互促進、依存而又相互矛盾、沖突的關系。對自由和平等的關系的認識應該從歷史主義的觀點出發,而自由優先性原則只是反映了西方資產階級革命以來自由和平等在政治制度層面上的關系。第四節平等與自由關系的發展與協調一、平等與自由關系的發展從原始的自然狀態到現代社會,平等與自由的關系可以說經歷了否定之否定的辯證發展過程。在物質資料極端貧乏的原始社會,平等與自由處于一種原始的、消極的統一之中,人們各自憑借自己的需求和潛能從外界環境中獲取維持生命的必需品。然而,從私有制和國家產生時起,平等與自由的關系就發生了變化。在這個社會階段中,物質資料和社會財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有了增長的趨勢,但又不足以滿足人們所有的需求。這樣的狀態下,平等和自由必然處于沖突和對立的狀態,因為一方對物質資料的獲得必然損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追求平等需要國家提供大量的社會救濟補助和福利以保障社會中弱勢群體的利益,這些措施不僅關系到政府的合法性,而且事關社會穩定,已經成為現代國家的責任性行為;然而對自由的追求卻希望國家在社會經濟以及政治等領域對公民的所得和權利不加干涉,這在社會經濟的制度安排領域就會涉及到嚴格控制國家的稅收權等方面。然而從馬克思提出共產主義社會的理論以來,我們對平等和自由的關系又可以有另外一種看法。在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共產主義社會中,物質資料和社會財富達到極其豐富的程度,人們在這樣的社會里完全可以各取所需,物質資料的生產可以能滿足人們的所有需求;主觀上,人的主體性得到極大的發揚,而反主體性又沒有任何“用武之地”,平等和自由可以獲得一種積極的、完美的統一。當然,上面的論述包含了對平等與自由關系的回顧與展望,如果來看現實社會中的情況,我們也會發現兩者關系中這種類似的否定之否定的發展過程。我們截取洛克發表《政府論》以來的這段歷史看,從洛克開始,西方主流政治哲學一直在平等、自由與民主制度的關系上作文章。首先,洛克第一次系統地闡述了“天賦人權”學說,他雖然也主張平等,但是洛克眼中的平等是以自由為基礎的,政府的首要職能應該是尊重和保護人們的自由。盧梭認為人類的幸福可以歸結為兩大主要的目標:即自由和平等。自由是因為一切個人的依附都會削弱國家共同體中同樣大的一部分力量;平等是因為沒有它,自由便不可能存在。[法]讓·雅克·盧梭:《社會契約論》,何兆武譯,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66頁。換句話說,在盧梭眼里,平等在價值上要優先于自由。對此,密爾則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自由給人的幸福是無可替代的,因此在自由和平等不能完全兼容的情況下,應該以個人自由為第一要義,必要時甚至可以犧牲平等。百年以后,羅爾斯發表了他的《正義論》,在正義論中表達了自己對平等與自由關系的看法,羅爾斯認為,在保證政治自由的前提下,在社會經濟領域應該更多的考慮平等,也就是注重平等與自由的協調。然而跟羅爾斯同一時代的自由主義的另一位杰出代表諾齊克則認為強調社會平等會妨害一部分人的自由權利,而人的權利是至上的、不容侵犯的,因此任何情況下自由都應該優先于平等。結合上述理論產生的社會背景來看,“每當一項社會政策由于著重放任自由而促進了社會效率的提高,但也導致貧富過于懸殊,社會動蕩時,平等的呼聲必然高漲;反之,每當偏重平等的社會政策導致社會發展效率降低、能人不滿時,強調自由的理論又會時興。”顧肅:《羅爾斯:正義與自由的求索》,遼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178頁。由此可見,在歷史浪潮中,平等與自[法]讓·雅克·盧梭:《社會契約論》,何兆武譯,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66頁。顧肅:《羅爾斯:正義與自由的求索》,遼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178頁。二、羅爾斯對平等與自由關系的協調及諾齊克對此的批判正如上文中提到的那樣,在平等與自由關系的發展過程中,羅爾斯是努力協調自由與平等的關系的學者之一。在羅爾斯的《正義論》中,作為他正義理論的核心的“兩個正義原則”,分別確定了自由和平等的價值。他的第一原則要求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第二原則則認為“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例如財富和權力的不平等)只要其結果能給每一個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會成員(社會之最不利者)帶來補償利益,它們就是正義的”[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14頁。。而羅爾斯將政治上的自由和機會,經濟上的收入和財富統一概括為“社會基本善[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14頁。羅爾斯的《正義論》一經發表,就引來了各方面的不同意見,其中同為自由主義代表的諾齊克的觀點非常引人矚目。諾齊克并不認同羅爾斯在協調平等與自由關系上所做的努力,他認為人的權利和自由是至高無上的,國家不能以增加除保障公民人生安全與自由以外的職能為理由干涉公民的權利。羅爾斯與諾齊克在正義理論上的對立,本質上也就是平等與自由的對立。他們兩人分別側重于西方社會自近代以來形成的所謂自由民主傳統最重要的兩翼——社會平等和個人自由(或曰集體福利與個人權利)。他們圍繞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經濟制度安排中的分配正義問題提出了各自的理論依據和規范性的原則,展開了激烈的爭論,至今仍是西方哲學討論的熱點之一。因此,對羅爾斯和諾齊克兩位學者的正義理論的剖析和對比,可以作為理解現今社會階段平等與自由的對立和沖突關系的一個具體案例,同時通過對兩者理論的對比研究,我們可以尋找更好的協調平等與自由關系的理論路徑。第二章羅爾斯的正義理論之與平等要對羅爾斯與諾齊克的正義理論進行比較就必須先對兩者的理論有詳細的分析和闡述。羅爾斯的正義理論,被學界認為是對平等與自由的協調,這一點從他的“差別原則”中表現得尤為明顯。而羅爾斯的生平和理論概述則更有利于我們從整體上系統地理解羅爾斯的正義理論。第一節羅爾斯及其正義理論概述一、羅爾斯及其著述羅爾斯,全名約翰?杰克?鮑德雷?羅爾斯(JohnJackBordleyRawls),1921年生于巴爾的摩的一個中產階級家庭。1938年,羅爾斯從肯特學校中學畢業,1939年進入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經過4年的學習在那里獲得學士學位。1943年大學畢業后,羅爾斯投筆從戎,并參加了太平洋戰爭。1946年,他重返普林斯頓大學,在那里獲得哲學博士學位。1950年,羅爾斯開始擔任普林斯頓大學的講師,1953年——1959年在康奈爾大學任教,1960年——1962年在麻省理工學院任教,1962年起在哈佛大學任教至退休,2002年11月24日病逝。從1950年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教起,羅爾斯就開始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人們如何才能獲得理性的正義原則(reasonableprinciplesofjustice)”。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羅爾斯撰寫了一系列文章,闡述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按照時間順序,這些文章分別是:1958年發表的《作為公平的正義》(JusticeasFairness),1963年發表的《憲政的自由和正義的觀念》(ConstitutionalLibertyandtheConceptofJustice)和《正義感》(TheSenseofJustice),1966年發表的《非暴力反抗的辯護》(TheJustificationofCivilDisobedience),1967年發表的《分配正義》(DistributiveJustice)及1968年發表的《分配的正義:一些補充》(DistributiveJustice:SomeAddenda)。參見[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序言部分。這些文章中《作為公平的正義》,展示了他的契約思想的最初形態。他在文中指出,公平正義原則是自由人之間達成的普遍一致的結果,這些自由人地位平等,并認識到道德對他們的約束力。這時的羅爾斯使用“一般狀態”這一術語去描述契約各方的情況:他們了解自己的環境狀況,自行提出并討論為解決未來沖突而設計的原則。作為羅爾斯思想大廈中的兩個核心概念“原初狀態”(theoriginalposition)和“無知之幕”(veilofignorance)最早分別見于《憲政的自由和正義的觀念》和《分配的正義》中。在《分配的正義》和《分配的正義:一些補充》中,羅爾斯除討論了分配正義外,還著重考查了差別原則。羅爾斯后來在《正義論》中把這兩個問題合為一體。在《正義感》一文中參見[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序言部分。參見李小科:《羅爾斯學術生平》,載《世界哲學》2003年第2期。1971年,匯聚了羅爾斯上述論文中所闡述的正義論思想的《正義論》正式出版問世。從此,約翰·羅爾斯這個名字因為與“正義”思想相連而變得非同凡響。1974年至1993年的20年間,羅爾斯又發表了很多學術論文,并最終被整理成了他的另一部著作《政治自由主義》(PoliticalLiberalism)。在這本著作中,羅爾斯修正了他的許多思想,其中最重要的修正就是區分了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隨后的幾年中,除了一如既往地修訂《政治自由主義》以外,他還在1993年和1999年分別以文章和著作的形式出版了自己醞釀已久的《萬民法》(TheLawofPeoples)。2001年,《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JusticeasFairness:ARestatement)出版了,在這部著作中,羅爾斯不僅修正了《正義論》中的許多嚴重缺點,還將《正義論》所闡述的正義觀念與1974年以來他發表的文章中所包含的主要理念合并成一種統一的表述,使自己的思想體系更清晰連貫。二、羅爾斯的正義理論概述羅爾斯的正義理論集中體現在他的《正義論》、《政治自由主義》和《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三部著作中,其中,《正義論》是奠基之作。概括地說,羅爾斯的正義思想是一種“作為公平的正義”觀。他在《正義論》篇首就宣稱要確立一種“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來替換那些長期支配著我們的哲學傳統的理論(指功利主義——筆者注)”參見[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3頁。。羅爾斯的這種正義思想,因其更注重社會的平等,也被稱做社會正義理論。羅爾斯把正義視作現代政治哲學的主題,并認為正義就意味著平等與自由的協調。羅爾斯認為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或者說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務、決定決定如何劃分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羅爾斯分析道:“一個社會,當它不僅被設計得旨在推進它的成員利益,而且也有效地受著一種公開的正義觀念有效的管理時,它就是組織良好的社會。亦即,它是一個這樣的社會,在那里:(1)每個人都接受、也知道別人也接受同樣的正義原則;(2)基本社會制度普遍滿足,也普遍為人所知地滿足這些原則。在這種情況下,當人們可能相互提出過分的要求時,他們總還承認一種共同的觀點,他們的要求可以按這種觀點來裁定。”[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5頁。由此可見,參見[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3頁。[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5頁。根據上面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羅爾斯理解的正義即為建立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觀念的主要社會制度。所謂主要社會制度,他是指政治構成和重要的經濟和社會安排的體制。綜上,羅爾斯的正義理論,歸根結底是一種再分配的正義論。它要解決的不是人們根據什么可以獲取報酬,以便確保每個人的德性得到公正的回報,也不是人們根據什么可以擁有財富和收入,以便確保個人對于一個政府的自由。它研究的是國家和政府根據什么安排主要社會制度,對財富和收入進行調整和再分配,以便確保公民之間的政治、經濟平等。第二節作為公平的正義一、對功利主義的批判(一)古典功利主義對社會正義的理解盡管功利主義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已經萌芽,但對其系統闡述還是近代英國哲學家完成的,邊沁和密爾等人從哲學、政治、倫理、法律等多個角度系統地闡述了這一哲學思想。顧肅:《羅爾斯:正義與自由的求索》,遼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顧肅:《羅爾斯:正義與自由的求索》,遼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頁。功利主義認為,人在道德性的表現上總是避苦求樂的,每個人都可能為了自己的長遠利益而自動地放棄一些暫時的利益,或者說,在目前做出某種犧牲以換取未來更大的利益。因此,個人的幸福應該取決于對個人行為所帶來的苦與樂的計算。如果一個行為所帶來的快樂的總量超過了它所帶來的痛苦的總量,這個行為就是值得欲求的、在價值上值得肯定的。龔群:《羅爾斯政治哲學》,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第49頁。而政府應該把避苦求樂的思想加在每一個人身上,拓展到整個社會制度的設計上。既然一個人能非常恰當地行動以達到他自己的最大利益,一個社會也能按照同樣的原則去行動。功利主義者因此把那種對個人是合理的行為看作是對社會來說也合理的行為。換句話說,功利主義者認為,“如果一個社會的主要制度被安排得能夠達到總計所有屬于它的個人而形成的滿足的最大凈余額,那么這個社會就是被正確地組織的,因而也是正義的”龔群:《羅爾斯政治哲學》,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第49頁。轉引自[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頁。(二)羅爾斯對功利主義的批判羅爾斯對功利主義的評價是,功利主義僅僅關心整體社會福利的增加,而基本不關心這些福利或欲望的滿足是如何實現的。羅爾斯指出,功利主義的錯誤在于把個人的選擇擴展到了社會,假定一個社會共同體的調節原則只是個人選擇原則的放大是沒有道理的。羅爾斯說道:“如果我們承認調節任何事物的正確原則都依賴于那一事物的性質,承認存在著目標互異的眾多個人這種多元性是人類社會的一個本質特征,我們就不會期望社會選擇的原則會是功利主義的。”[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8頁。羅爾斯在《正義論》開篇就談到:“[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8頁。[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頁。二、作為公平的正義(JusticeasFairness)在對功利主義提出批判的基礎上,羅爾斯展開了對他的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的闡述。羅爾斯認為,“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或者更準確地說,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務,決定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之劃分的方式。”[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7頁。正義原則可以通過制定“原初契約”的方式來達成。根據契約論的觀點,社會是一群人為了各自利益而聚在一起從事一種合作性的活動所構成的一種組織或機構,人們參加這種合作性的活動是為了實現或完成自己的目標。由于與別人合作能夠使自己的目標及利益得到更好的實現,因此,人們才一起建立社會。又由于人都是自利的,每個人都希望在合作中獲取最大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規則來規定利益該如何分配,則合作就不可能達成。這組用以規定參與者所該享受的權利和利益以及所該盡的義務及責任的規則,是維持社會存在及運作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這也就是正義的基本原則。具體來說,正義原則就是由那些想促進自己的利益的自由和有理性的人們在一種平等的原初狀態中相互協商,并確定他們合作的基本條件。而這些條件又調整所有進一步的契約,指定各種可行的社會合作和政府形式。羅爾斯把這種看待正義原則的方式稱為[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7頁。為了體現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與長期統治西方哲學的功利主義的區別,羅爾斯還特別地將自己的作為公平的正義與古典的功利主義做對比。首先,羅爾斯認為自由與權利的要求與社會總福利增長的欲望之間是有區別的。“社會的每一成員都被認為是具有一種基于正義、或者說基于自然權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甚至是任何別人的福利都不可逾越的。正義否認為使一些人享受較大利益而剝奪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當的。把不同的人當作一個人來計算他們的得失的方式是被排除的。因此,在一個正義的社會里,基本的自由被看作是理所當然的。由正義保障的權利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會利益的權衡。”[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7頁。其次,是方法論上的不同。“功利主義者把個人的選擇原則擴展到社會,而作為公平的正義則持有一種契約論的觀點,認為社會選擇的原則(因而也是正義的原則)本身是一種原始契約的目標。”[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8頁。羅爾斯認為功利主義的方法論沒有嚴格考慮個體的眾多和相互差別,沒有將人們會一致同意的東西看作是正義的基礎。最后,羅爾斯認為功利主義是一種目的論的理論,而作為公平的正義卻不是這樣的,它是一種道義論的理論。因為按定義,后者就是一種不脫離正當來指定善關于正當與善的解釋:把正當與善看作是倫理學的兩個基本概念,是西季維克(Sidgwick)對現代倫理學的重要貢獻。西季維克在《論理學方法》中指出,一種論理學理論的性質,取決于是以正當(Right)還是以善(Good)作為基本概念。以正當或善為基本概念是兩種基本不同性質的論理學理論。前者是道義論的倫理學,后者是目的論的倫理學。而正當的優先是康德論理學的一個基本特征。;或者不用最大量地增加善來解釋正當的理論。[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7頁。[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8頁。關于正當與善的解釋:把正當與善看作是倫理學的兩個基本概念,是西季維克(Sidgwick)對現代倫理學的重要貢獻。西季維克在《論理學方法》中指出,一種論理學理論的性質,取決于是以正當(Right)還是以善(Good)作為基本概念。以正當或善為基本概念是兩種基本不同性質的論理學理論。前者是道義論的倫理學,后者是目的論的倫理學。而正當的優先是康德論理學的一個基本特征。[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9頁。[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30-31頁。羅爾斯在《正義論》第一編第二章中對正義的一般觀念有這樣一種闡述:“所有社會價值——自由和機會、收入和財富、自尊的基礎——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對一種價值或所有價值的一種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個人的利益。”[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62頁。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羅爾斯的作為公平的正義所要解決的是不公平的社會制度對社會價值和社會財富的不平等的分配造成的對人們權利的侵犯問題[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62頁。龔群:《羅爾斯政治哲學》,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第462-463頁。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的正義理論,不管是在正義主題的論述上,在以契約論形式對正義原則的論證方面,還是在正義作用的闡述中,都體現了他對平等和自由的求索。作為一名自由主義者,在保障公民的自由權利的同時,羅爾斯考慮的更多的是如何設計一種盡可能保證社會平等,保證每一個人應享有的權利的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第三節兩個正義原則一、兩個正義原則羅爾斯對正義的一般理解讓我們體會到,羅爾斯的正義理念主要體現在社會基本善的平等分配上。羅爾斯實際上關注的是弱勢群體,他總是從最少受惠者的地位來看待和衡量任何一種不平等。可是羅爾斯的這個正義的一般觀念還不足以成為一種完整的正義觀理論,因為這個原則只闡述了一種社會價值應平等分配的正義論價值觀,但分配給人們的各種社會價值可能相互沖突,而羅爾斯的正義的一般觀念并沒有給出具體的分配原則和制度。于是,羅爾斯用兩個正義原則對他的正義觀加以闡述。對兩個正義原則,羅爾斯在《正義論》中,以及在后來的《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中有不同的幾種闡述:在《正義論》的第一編中,羅爾斯首次對兩個正義原則作出陳述,他認為這是對正義原則的最一般的評論:“第一個原則:每個人對與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個原則: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①被合理地期望適合于每一個人的利益;并且②依系于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60-61頁。羅爾斯對兩個正義原則的闡述是建立在對社會基本結構的認識上的。羅爾斯認為這兩個原則分別適用于政治和社會經濟這兩個方面,第一原則用來保障公民的平等和自由,第二原則則用于調節社會和經濟利益的分配。同時,羅爾斯也表示,這兩個原則是按照先后次序排列的,第一個原則優先于第二個原則。這個次序意味著:對第一個原則所要求的“平等的自由制度”的違反不可能因較大的社會經濟利益而得到辯護或補償。財富和收入的分配及權力的等級制,必須同時符合平等公民的自由和機會的自由。對兩個正義原則的首次闡述表明了羅爾斯的正義理論是建立在自由主義的基礎上的,他在兩個正義原則的優先性安排上,堅持認為對公民自由權利是不能以社會經濟利益的增加為理由而加以任意侵犯的。這是他的正義理論同功利主義不同之處,也是他的理論被歸為新自由主義理論的理由之一。在接下去的論證過程中,羅爾斯給出了對第二個原則的三種解釋:自然的自由體系、自由的平等和民主的平等,并表明自己選擇的是民主的平等的解釋。民主的平等的解釋是通過結合機會公平的原則與差別原則達到的。經過民主的平等的解釋,羅爾斯認為第二個原則就可以這樣表述:“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①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②依系與在機會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83-84頁。在《正義論》第二編的第四章和第五章中,羅爾斯又花大篇幅對兩個正義原則的優先性進行了論證,來處理他的正義理論中不同要素之間的優先序列。隨后,羅爾斯就對兩個正義原則和兩個優先規則做了一個全面的陳述:“第一個原則:每個人對與所有人所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個原則: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①在與正義的儲存原則相一致的情況下,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②依系于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第一個優先規則(自由的優先性):兩個正義原則應以詞典式次序排列,因此,自由只能為了自由的緣故而被限制。這有兩種情況:①一種不夠廣泛的自由必須加強所有人分享的完整自由體系;②一種不夠平等的自由必須可以為那些擁有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第二個優先規則(正義對效率和福利的優先):第二個正義原則以一種詞典式次序優先于效率原則和最大限度追求利益總額的原則;公平的機會優先于差別原則。這有兩種情況:①一種機會的不平等必須擴展那些機會較少者的機會;②一種過高的儲蓄率必須最終減輕承受這一較重負擔的人們的負擔。”[美]約翰·羅爾斯:《正義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