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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實證經濟學的方式方法論

在凱恩斯的名著《政治經濟學的范圍與方式方法》一書中,約

翰.梅納德?凱恩斯對實證科學及規范科學作了區分。他認為:“一門

實證科學……是關于什么是這一類相關問題的相關系統的知識體系;

而一門規范科學(或稱為管控科學)……是關于什么應該是這一類相

關問題的標準的相關系統的知識體系……;是一門藝術……是為達到

某一特定目標而設立的原則體系“;他指出:“這二者之間的混淆帶有

很大的普遍性,并成為很多殆害大分之謬誤的根源”;他還強調了“創

立一門準確無誤的政治經濟學的實證科學的重要性。”

本文將主要對某些方式方法論相關問題加以闡述,這些相關問

題產生于人們為創立凱恩斯所倡導的“準確無誤的實證科學”所作的

努力,其中特別涉及的是,如何確定某一被提出的假說或理論,是否

應被暫時地接受為“關于什么是這一類相關問題的相關系統的知識體

系”的一部分。但是,凱恩斯所悲嘆的這種混淆仍然如此之普遍,并

極大地妨害了人們對經濟學可以是——而且部分地確實是——一門

實證科學的認可。所以,我們最好在本文的開頭先論述一下實證經濟

學與規范經濟學之間的關系。

1.實證經濟學與規范經濟學之間的關系

在某種程度上,實證經濟學與規范經濟學之間的混淆是不可避

免的。在幾乎每一個人看來,經濟學所研究的相關問題與其自身是極

為攸關的,而且是困于他們自己的經歷與相關能力的范圍之內;這一

現象便是不斷的廣泛的分歧的根源,并成了頻繁立法的契機。那些自

許為“專家”的人們意見遲異,而且我們很難保證他們都是毫無偏見的。

無論如何,在那些事關重大的相關問題上,即使這些“專家”們幾乎一

口同聲而且毫無偏見,我們也很難完全不加考慮地接受他們的觀點。

實證經濟學的結論似乎是,而且確實是與重要的規范相關問題密切相

關的,是與應該做什么及如何取得某一既定目標等相關問題密切相關

的。門外漢與專家一樣,都在無一避免地試圖改造實證結論以適應為

他們所極力堅持的規范性的先入之見,并當這些實證結論的規范性含

義——或所謂的這些實證結論的規范性含義——不合他們的口味時

就否定這些實證結論。

從原則上說,實證經濟學是獨立于任何特別的倫理觀念或規范

判斷的。正如凱恩斯所說,它要解決的是“什么是”,而不是“什么應

該是“一類的相關問題。它的任務是提供一套一般化體系,這個一般

化體系可以被用來對環境發生變化所產生的影響作以正確的預測。這

一體系的運行狀況可以通過它所取得的預測與實際情況相比的精確

度、覆蓋率及一致性等指標來加以考察。簡而言之,實證經濟學是,

或者說可以是一門“客觀的”科學,這里“客觀”一詞的含義完全等同于

任一自然科學上的定義。當然,經濟學所涉及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而且調查研究者本身就是被調查研究的事物的一部分。與自然科學相

比,調查研究者與被調查研究的事物之間更具有本質上的聯系。上述

事實在使社會科學家得到了一系列自然科學家無法得到的數據的同

時一,也使社會科學家在實現客觀性的目標上遇到了特有的困難,但是

在我看來,這些都不是這兩類科學之間的根本差異之所在。

另一方面,規范經濟學及經濟學的相關技術也不可能獨立于實

證經濟學。任何政策結論都不可避免地要基于對采取某一種而不是另

外一種行動將產生的影響所作的預測,而預測則必須明確或不明確地

基于實證經濟學。當然。在政策結論與實證經濟結論之間并不存在著

——對應的關系;如果有的話,那么則不必另外再創立一門規范經濟

學了。兩個不同的個體可能在對某一個別立法的結果相關問題上意見

一致。但其中的一個可能認為這些結果有利于平衡,進而擁護這項立

法;而另外一個卻可能認為這些結果是不合意的,進而反對這項立法。

然而,我對這樣一種看法提出疑義:這種看法認為,在目前的

西方世界,特別是美國,在毫無偏見的公民之間所存在的有關經濟政

策的分歧,主要地來源于人們對所采取的行動將帶來的經濟影響的不

同預測。而這些分歧從原則上說是可以通過實證經濟學的發展而予以

消除的。持這種看法的人不認為人們關于經濟政策的分歧是來源于人

們在基本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根本性分歧,來源于人們在最終可能出現

的矛盾雙方相關問題上的分歧。一個明顯的而且并非不重要的事例就

是最低工資限制相關問題。盡管在形式上存在著對這一立法的褒貶紛

爭,但人們在為所有的人爭取到一個“生存工資”這一政策目標上卻形

成了根本一致的意見。而且“生存工資”這一含義模糊的概念在這一類

相關問題的討論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人們的意見分歧主要產生于人

們在預測方面的隱含的或明確的分歧。這一預測涉及的是最低工資限

制這一特殊手段在實現目標中的功效相關問題。該項立法的支持者們

認為(即預測),法定的最低工資通過提高那些工資收入在最低工資

線之下的勞動者的收入,及提高那些工資收入在最低工資線之上的勞

動者的收入,進而消除了貧困。而且與此同時并不存在完全失業人數

增加及就業條件因該立法的實行而惡化一類的消極作用。而該項立法

的反對者們認為(即預測),法定的最低工資通過失業人數的增加及

就業條件的惡化而加重了貧困現象。而且這一消極作用不僅抵消了該

項立法給在業者工資收入所帶來的有益影響,市且還可能使之狀況更

加惡化。人們在該項立法的經濟影響相關問題上的看法一致,并不能

使人們在該項立法的合意性相關問題上看法一致。這是因為仍然存在

著人們在該項立法的政治或社會影響等相關問題上的分歧。但是,在

目標一致的情況下,人們一定會經過漫長的道路而趨于一致的。

人們在工會的適當作用及地位的相關問題上的各種不同意見,

及人們對直接的價格與工資控制的合意性及關稅的合意性等相關問

題的各種不同看法,都是以實證分析中的一些密切關稅的分歧為依據

的。人們對所謂的規模經濟的重要性的不同預測,在很大程度上說明

了人們在工業部門中政府的全面控制的合意性及必要性,甚至在社會

主義(而不是私人企業)的合意性及必要性等相關問題上的不同看法。

而且關于這一方面相關問題的事例舉不勝舉。當然,我的這一主張

——即在西方社會中人們在經濟政策相關問題上的主要分歧具有如

上所述的性質——其本身就是一種“實證”闡述,它的正確與否還有待

于經驗證據的檢驗。

如果這一主張是合理的,那么它意味著。人們在“正確的”經濟

政策相關問題上的一致意見較少地取決于規范經濟學的進步,而更多

地是取決于這樣一種實證經濟學的發展:它所得出的結論不僅而且值

得受到廣泛的贊同。它還意味著:對實證經濟學與規范經濟學加以嚴

格的區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這樣一種貢獻,即這一區分促進了人們在

政策相關問題上的意見一致。

2.實證經濟學

實證科學的終極目的就是要發展這樣一種“理論”或“假說“,使

之能夠對尚未觀察到的現象作出合理的、有意義的(而不是老生常談

的)預測。總體說來,這樣一種理論是一個由兩種元素構成的復雜的

混合體。部分地說,它是一種,語言”,旨在促進“相關系統的、有組

織的推論方式方法”。部分地說,它是一系列假說的綜合體,旨在從

紛繁復雜的現實中抽象出事物的本質特征。

作為一種語言,理論不具有任何實質性的合適的內容;它是一

系列同義反復的詞語的綜合體。它的作用在于為經驗材料的組織及對

經驗材料的理解提供文牘服務;而且用以檢驗這一服務質量的標準也

是那些適合于文牘體系的標準。對這些事物的種類所下的定義清楚而

準確嗎?對這些事物種類的劃分窮盡了嗎?我們知道每一單個本次

項目都應歸于哪一類嗎?或者,在這其中是否存在著相當的似是而非

現象呢?人們對大標題及次標題體系的劃分是否已達到這樣的完備

程度,從而使我們能夠迅速地找到我們所要的條目呢?還是由于混亂

不清而使得我們不得不一處一處地加以涉獵呢?我們將要研究的條

目是否都已編排到一起了呢?條目的編排相關系統是否已避免了交

叉重復呢?

對上述這些相關問題的回答部分地取決于邏輯上的考慮,部分

地取決于事實上的考慮。標準的邏輯準則本身可以說明某一特殊語言

是否是完全的及連續的,即這一語言中的命題是“正確的''還是”錯誤

的“。事實上的證據本身可以說明“邏輯編排相關系統”的種類能否在

實際中找到有意義的對應物,即在分析具體相關問題中的某一特殊種

類時,這些條目劃分是否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供給”與“相關需求”這

一簡單的事例既說明了這一點也說明了前面所談到的一系列邏輯分

析相關問題。作為經濟理論這種語言的構成要素,供給與相關需求是

兩大主要類別,影響產品的相對價格的因素及影響生產的因素都被劃

到這兩大類別中來。這種二分法的實用性取決于“它在經驗資料方面

的高度概括性,即如果我們把任一相關問題中影響相關需求的力量與

影響供給的力量分別開列出來的話,那么我們將會得到這樣兩類資料:

它們之間很少有哪些本次項目是共同的。”現在,這樣一種概括對于

象消費品終極市場一樣的市場來說是合理的。在這一類市場中,可以

被看作是相關需求產品的經濟單位與可以被看作是供給產品的經濟

單位之間存在著明確的、嚴格的區分。很少存在這樣的混亂現象:從

某一方面看來,某一特殊因素應被劃歸影響供給的本次項目之類,而

從另一方面看來,又應被劃歸影響相關需求的本次項目之類。而且也

很少有必要考慮兩個類別之間的交叉效應(即交叉重復)。在這類相

關問題中,在標題“供給”與—“相關需求”下對有關因素進行編排所需

要采取的步驟既簡單又明了,從而極大地簡化了我們所面臨的相關問

題,而且這種簡單明了的方式方法還防止了在其它情況下可能出現的

差錯。但是,這種概括并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合理的。例如,在一

個主要是投機性的市場中,對于價格的每日波動來說,這一概括就是

不合理的。例如,一則關于增加超額利潤稅的謠傳,對于股票市場來

說,是應當看作是主要對今天的公司股票供給發生影響的因素呢,還

是應當看作是主要對今天的公司股票相關需求發生影響的因素呢?

在類似的情況下,幾乎對于每一因素來說,將其劃歸“供給”標題之下

的理由大約與將其劃歸“相關需求”標題之下的理由一樣多。這些概念

仍然可以使用而且不可能是毫無意義的;它們仍然是“正確的”,但與

在第一個例子中的情況相比它們的用處則明顯地要小得多,這是因為

它們沒有有意義的實證對應物。

作為一種實證假說體系,理論應該通過其對它意在加以“解釋”

的那一類現象的預測相關能力來檢驗。唯有實際證據才能表明該理論

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或者更為準確地說,唯有實際證據才能表

明該理論是被作為合理因素而暫時地得至『'接受''呢,還是遭到了“拒

絕”。正如我下面將更為詳細地闡述的那樣,對某一假說的合理性的

唯一有關的檢驗,是將其預測與實際情況所作的比較。郊果該假說的

預測(“頻繁地”或比來自于另一假說的預測更為經常地)與實踐相抵

觸,那么該假說則遭到了否定;如果該假說的預測沒有與實踐相抵觸,

那么它則為人們所認可;如果該假說業已多次成功地避免了可能出現

的抵觸現象,那么它則具有極大的可信賴程度。實際證據永遠也不可

能“證實”某一假說的正確性,它只能通過無法將該假說駁倒來顯示該

假說的正確性。當我們說到某一假說已經在實踐中得到了確認時(并

不十分準確),我們通常所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為了避免誤解,可能有必要明確一下:我們用來檢驗某一假說

的合理性的“預測”,并不一定非得是對尚未發生的現象所作的預測,

也就是說,不一定非得是對將來事件的預見。它可以是對業已發生了

的現象所作的預測,但前提條件是對這一現象所作的觀察尚未進行,

或者是雖然對這一現象的觀察業已作出。但進行預測的人尚不知曉。

例如,在其它一些情況已知的情況下,某一假說預測在1906年將會

有某些情況發生。如果對這一時期的史料記載所作的研究表明,在

1906年某些情況確實發生了,那么該預測則得到了實踐的確認。反

之,如果研究表明在1906年某些情況并沒有發生,那么該預測則與

實際情況發生了抵觸。

從這種意義上講,某一假說的合理性本身并不足以作為對其它

假說進行取舍的標準。人們可以觀察到的事實在數量上必然是十分有

限的,但可能的假說卻是無限的。如果存在某一種假說與可得證據相

一致,那么一定還有無數的假設也與這一可得證據相一致。例如,假

設對某一特殊消費品所征收的一種特別貨物稅,導致了價格的上漲,

其上漲幅度完全等同于稅收的數量。這與競爭情況下穩定的相關需求

曲線、水平的且穩定的供給曲線是一致的;但它也與競爭情況下相關

需求曲線或供給曲線發生必要的相應移動后的斜率為正或為負的供

給曲線相一致:它也與壟斷情況下常邊際成本及穩定的相關需求曲線

相一致,只是為了取得上述結果要求后者具有某一特定的形狀;等等,

等等,無窮無盡。這一假說所適應的另外一種證據可以起到剔除上述

某些可能情況的作用;但它絕不可能把這些可能性削減為一種,而獨

自地與這一有限的證據相一致。對那些與可得證據同等一致的假說所

進行的選擇,在某種程度上是任意的。雖然我們一致同意這樣的觀點:

對選擇所進行的考慮應以“簡潔性”與“成效性”為出發點,但這二條標

準的本身就意味著否定完全的有目的的簡化。一理論越是“簡單明了”,

在某一既定領域內對現象進行預測所需要的初始知識也就越少;一理

論越是“富有成效”,它對現象所作的預測也就越精確,而且該理論進

行預測所依據的范圍也就越大,同時,為了進一步研究的需要,它所

要加以說明的東西也就越多。邏輯上的完整性與一致性雖然也與評判

的標準有關,但只起一個輔助作用;二者的作用在于確保該假說能夠

正確地闡明宗旨,而且做到使每一個研究該假說的人的理解都準確無

誤——在這里,它們與統計計算中對數字精確度的檢驗所起的作用是

一樣的。

不過,我們對社會科學中某一特殊預測所作的檢驗,很少能夠

通過這樣一種實踐來進行:這種實踐是經過專門設計的,意在消除被

認為是最重要的干擾因素。通常,我們不得不依賴于偶然發生的“實

際情況”所提供的證據來進行我們的檢驗、在我看來,社會科學中無

法進行所謂的“有所控制”的實驗,這并不能反映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

之間的根本區別。這既是因為“無法控制”的實驗并非為社會科學所特

有(自然科學中的天文學就是一例),又是因為有控制的實驗與無控

制的實驗之間的差異充其量不過是一個程度上的差異。沒有哪一種實

驗是可以完全控制的,同時每一種實驗中又都存在著部分的控制,這

是因為某些干擾因素在整個實驗過程中應保持相對的穩定.

實踐所提供的證據是大量的,而且常常是確定性的,猶如經過

了設計的實驗一般。所以,無法指導實際情況并不是通過預測的成功

來檢驗假設的根本性障礙。但如此得到的證據在解釋上卻要比前種情

況困難得多。它常常是復雜的,而且總是間接的和不完全的。對這種

證據的收集常常是困難的,而且對這些證據的解釋通常需要進行細致

入微的分析工作,同時還涉及到一系列的推理判斷,而這些很少能夠

真正做到把握事物的真諦。“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實驗所帶來的大量的

直接證據與經濟學之無緣,的確妨礙了檢驗假說工作的順利進行。但

與這一情況在取得合理的結論,及在由可得證據所證明了的結論上取

得一致意見等方面所帶來的巨大困難相比,前一種妨礙則顯得微不足

道了。它使得人們對失敗的假說的摒除工作進展緩慢且困難重重。這

些失敗的假說很少永遠告別經濟舞臺,相反卻總是一再出現。

當然,這些方面的相關問題并不是整齊劃一的。有時,實踐所

提供的證據與有控制的實驗所能提供的證據幾乎一樣地直接、大量與

確定。也許,最明顯的重要例證要數通貨膨脹相關問題。這種通貨膨

脹證據是服務于這樣一種假說的:在一個較短的時期里,貨幣數量的

大量增加必然伴隨著價格的大幅度上升。這里,這方面的證據是大量

的,且為對這些證據加以解釋所需要的推理判斷較少。然而,盡管存

在著大量的價格大幅度上漲的事例,但這些事例與貨幣存量的大量增

加之間的本質上的一一對應關系,及在其它相關的情況下的變異程度

等,決定了每一次新的通貨膨脹體驗都必將帶來激烈的爭論,而且這

種爭論不僅僅是來源于非職業經濟學家的人民大眾。反對原假說的觀

點認為:貨幣存量的增加或者是來源于由其它因素所導致的價格上漲

的偶然性影響,或者是價格上漲的一個完全偶然且不必要的附帶物。

檢驗大量的經濟假說的困難性所造成的一種影響就是:它使得

我們的檢驗工作退回到純粹的正統或繁瑣分析中去。正如我們業已闡

述的那樣,繁瑣重復在經濟學及其它科學中,作為一種專門的語言或

“分析編排體系''而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此外,同樣是同義反復的正

統邏輯學與數學又成了這些相關問題的重要工具:檢驗判斷推理的正

確性;發現假說的深刻含義;確定是否一系列被假定為不同的假說的

確不可能是等價的,或者在它們之間存在著差異等。

但是,如果一經濟理論想保能夠預測未來,而不僅僅是描繪行

動的結果,那么僅作為一個同義重復的體系是遠遠不夠的。同樣,如

果一經濟理論想要有別于模糊數學時,那么僅作為一個同義重復的體

系也是遠遠不夠的。而且如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那樣,這些同義反復的

實用性本身還將最終地取決于關于將某一棘手的實際相關問題劃歸

某一種類的那些假說的可接受性。

通過預測而對經濟假說加以檢驗所具有的困難造成了另一個更

為深刻的影響,那就是它使人們對經驗證據在理論著作中的作用產生

了誤解。在下述兩個雖聯系緊密但并不相同的階段中,經驗證據起到

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是構造假說的階段,二是檢驗假說的合理性的

階段。完整且詳盡的經驗資料,作為我們將通過假說而予以概括總結

或“加以解釋”的實際現象的代表,除在提出新假說時所具有的重大作

用外,還被用來驗證一假說確實說明了它旨在說明的相關問題——即

該假說對某一現象所作的闡述并不與人們業已觀察到的實際情況相

矛盾。在某一假說與人們掌握的實際資料相一致的情況下,人們對該

假說所作的進一步檢驗,是要將那些事先并不知道然而卻可以從實踐

中觀察到的新因素從假說中剔除出去,同時還要對這些被剔除的因素

加以檢驗,以了解這些因素與其它的經驗證據之間的背離情況。為了

使后一種檢驗同前一種檢驗密切相關,那些被剔除的因素必須與該假

說旨在說明的相關問題同屬一類現象;而且對這些被剔除的因素所作

的限定必須足夠地準確,從而使得人們所作的觀察能夠證明這些因素

是不正確的。

構造假說與檢驗其合理性這兩個階段之間的相互聯系可以從兩

個方面表現出來。第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這樣說:進入每一階段的

那些特定的因素,是由資料的收集及某一特定的調查者的知識水平所

決定的一個偶然現象。被用來檢驗某一假說的內涵的那些因素可能同

樣適當地屬于被用來構造假說的那些原始資料,反之亦然。第二,創

立一假說的過程從來都不是從零開始的。所謂的最初階段本身也總是

要涉及到對一系列早些時候提出的、以實際觀察為依據的假說所進行

的比較。這些假說的涵義之間的相互矛盾,成了促進人們構造新假說

或修改原有假說的始動力。所以,這兩個在方式方法上截然不同的階

段,在實際進程中又總是相輔相成、互為前提的。

人們對這一簡潔明了的過程所產生的誤解,主要在于下面這一

表述:“該假說是為解釋這一類現象而提出的。”社會科學中,對這一

類現象的新證據的獲得十分困難,而且對這些新證據與該假說的含義

之間的一致性的判斷也十分困難,這些情況使得社會科學試圖作出這

樣的假設:其它的、更為可得的證據與該假說的合理性是同樣相關的。

這就等于說假定假說不僅具有“含義”,而且還具有““假設”;這些“假

設,,與,,現實,,之間的一致性是檢驗該假說的合理性的標準—這一標

準或者不同于通過含義所進行的檢驗,或者是對通過含義所進行的檢

驗的一種補充。這一為人們所廣泛持有的觀點不僅是根本錯誤的,而

且還成了更多的繆誤產生的根源。它不僅沒有為不合理的假說向合理

的假說的轉化提供捷徑,相反卻混淆了是非,造成了人們對經驗證據

在經濟理論中的重要性的誤解,使得人們為促進實證經濟學的發展所

作的智睿的探索迷失了方向,而且阻礙了實證經濟學中人們在試驗性

的假說上一致意見的取得。

即使在一理論可以被說成是具有“假設”的限度內,即使在這些

,假設”的“真實性”可以獨立于預測的合理性而接受檢驗的限度內,該

理論的重要性與它的“假設”的“真實性”之間的相互關系,也完全不同

于我們前面所批評的那種觀點所提出的合適的內容,甚至幾乎是后者

的反面。那些真正重要且偉大的假說所具有的“假設”,是對現實的一

種粗略的、不十分精確的、描述性的表述.而且,一般說來,某一理

論越是杰出,那么它的“假設”(在上述意義上)就越是超脫現實。這

其中的原因是非常簡單的。如果一假說能夠通過極為有限的資料而進

行大量的“闡述”,即如果一假說能夠從它旨在解釋的那一現象周圍的

大量復雜且詳盡的情況中,抽象出共同且關鍵的因素,并能保證僅在

這些有限資料的基礎上作出合理的預測,那么,這一假說就是意義重

大的。所以,為了意義重大,一個假說在其假設方面必須運用一些描

述性的技巧;既然該假說的偉大成功將證明其它許多的有關情況與該

假說旨在闡明的現象是毫不相關的,那么該假說也就不必考慮并說明

這些情況。

為了使這一點不那么難于理解,我們所要問的另一個與一理論

的“假設”有關的相關問題,不是這些假設是否在描述上是“現實主義

的”,因為它們從來就不是,而是這些設想對于我們已有的目標來說,

是否是一個足夠好的近似物。而對這一相關問題的回答唯有道過考察

該理論是否應驗,即該理論是否取得了足夠精確的預測水平來進行。

這樣,這兩種原假設為獨立的檢驗方式方法合二為一。

壟斷的與不完全的競爭理論,就是在經濟理論中忽視上述主張

的一個例子。被說成是構成新古典經濟理論的基礎的“完全競爭”或

“完全壟斷”假設,是現實生活的一幅虛假的圖象這樣一種觀點,明確

地促進了壟斷與不完全競爭分析的發展,而且也大致地說明了該分析

得到廣泛的接受與贊同的原因。而這一觀點本身,幾乎全部地以這些

假設的這種直接可見的不精確性為基礎,而不是以從新古典經濟理論

中導出的預測的任何得到認可的矛盾點為基礎的。許多年以前,《美

國經濟評論》對邊際分析相關問題所進行的長篇累牘的討論,是另一

個雖不如前一個例子重要,但比前者更為明確的例子。爭論雙方的文

章,在很大程度上都忽略了在我看來似乎是關鍵性的相關問題——即

邊際分析原理與實踐經驗的一致性相關問題,而注重于商人是否確實

地通過考察代表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的表格、或曲線、或多變量函數,

來制定他們的決策這樣一個幾乎毫不相關的相關問題。也許這兩個例

子及它們所業已揭示的其它許多事例,可以對所涉及的方式方法論原

則相關問題的討論起到判別作用,而且通過這兩個例子所說明的相關

問題也許要比其它似乎是適當的方式方法所能說明的相關問題要廣

泛得多.

3.可以通過一假說的假設的真實性來檢驗該假說嗎?

我們先從自由落體法則這樣一個簡單的自然事例開始來進行我

們的討論。在真空中,一落體的加速度是一個常數——g,在地球上

是每平方秒大約321R——而且落體的加速度與該物體的形狀、投擲

方式方法等因素無關,這一假說已得到了人們的廣泛接受。這就等于

說一落體在任一特定的時間范圍內所下落的距離可以用S=1/2gt2

這一公式來算出。這里,S是該落體下落的距離,單位是吠,t是物

體下落的時間,單位是秒。將這一公式應用到一個從樓頂下拋的實心

球上,就等于說這樣拋下的那個球的運行情況就如用它在真空中被拋

下時的運行情況。通過這一假說的假設來對其進行檢驗,可能意味著

對實際氣壓進行測量,并確定它是否接近于零。在海平面上,氣壓大

約是每平方時15磅。為了使這一氣壓差別被判定為可忽略不計的,

15是否是足夠趨近于零的呢?因為這一實心球從樓頂降落到地面實

際所需的時間與這一公式所給出的時間非常接近,所以很明顯,這一

15之差足夠趨近于零。然而,假定現在拋下的是一根羽毛而不是一

個實心球。那么這一公式所得出的結果則是非常之不精確的.很明顯,

對于一根羽毛(而不是對于一個實心球)來說,每平方時15磅完全

不同于零。或者,我們再假定這一公式的應用對象是從3萬高的飛

機上拋下的一個球。在這一高度,氣壓絕對地小于每平方口寸15磅。

然而,從3萬吠降到2萬吠(在這一點上的氣壓仍然大大小于海平面

上的水平)所用的實際時間卻完全不同于上述公式所預測的時間——

大大地高于實心球從樓頂落到地面所需的時間。按照上述公式,該球

的速度應為gt,而且還應該穩定地增長。事實上,一個從3萬叭降落

的球是在它碰到地面以前達到它的最高速度的。而且上述公式的其它

含義也都與此類同。

為了使氣壓差別能夠被判定為是可以忽略不計的,15是否足夠

地趨近千零這一初始相關問題本身就是明顯地愚不可及的。每平方口寸

15磅等價于每平方2160磅,也等價于每平方口寸0.0075噸。如果

沒有一些外在的比較標準,則不存在對這些數字評判大小的依據。而

這唯一相關的比較標準就是在一系列既定的情況下,該公式可以應用

或不可以應用的氣壓水平。但這又在另一個層次上帶來了同樣的相關

問題。“可以應用或不可以應用''的含義是什么?即使我們可以消除測

量上的誤差,但物體降落的實際測得時間與公式計算所得的時間,很

少(如果曾經有過的話)完全相等。為了能夠判定自由落體理論之“不

可以應用“,這二者之間的差異必須要多大呢?下面將是進行比較的

兩條重要的外在標準。一個是與該理論進行比較、且在所有其它方面

與該理論是同等地可接受的另一理論所能達到的精確度。另一個是這

樣一種標準,它只有在存在著某一業已為人們所知道的、具有更好的

預測水平,然而其預測成本較高的理論的前提下,才會存在。而且更

高的精確度所帶來的效益(這取決于人們的使用目的),一定能夠彌

補取得這一精確度所需要的成本。

這一例子既證明了通過一理論的假設來檢驗該理論的不可能性,

也證明了“某一理論的假設”這一概念的模糊性。S=1/2gt2這一公式

對于真空中的落體來說是正確的,而且可以通過對這一類物體的運行

情況的分析而推導出來。所以,可以這樣闡述:在多種情況下,在實

際大氣中降落的物體,其運行情況如同在真空中所進行的降落。如果

用我們經濟學中最常用的話來表述,那么上述文字立刻會被表述成:

這一公式假設存在著一個真空。然而很明顯上述表述并沒有作任何諸

如此類的假設。上述表述的真正意思是:在許多情況下,氣壓的存在,

物體的形狀,投擲物體者的姓名,投擲物體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及許多

其它的附加條件,對于該物體在一定時間內所下降的距離并無可估計

的影響。我們完全可以對該假說重新進行表述,從而完全不再提及真

空因素:在許多情況下,一物體在一給定的時間內所下降的距離由公

式s=l/2gt2給出。如果我們撇開該公式的歷史不談,撇開與之相聯

的其它自然科學理論不談,那么說該公式假設存在著一個真空還有意

義嗎?就我所知,還可能存在著其它的假設體系,而能夠取得這同樣

的公式。這一公式之所以被接受是因為它與現實相符,而不是因為我

們生活在一個大致的真空里——不管這種大致的真空指的是什么。

與這一假說相聯系的一個重要的相關問題,是要限定該公式可

以應用的條件,或者更為準確地說,是要限定在各種情況下該公式預

測的總的誤差范圍。的確,正如上述對該假說的重新表述中所蓄含的

那樣,這樣的限定與該假說并不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限定本身就是

該假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它是這樣一個組成部分:隨著實踐

的不斷增加,它是特別有可能被修改與擴展的部分。

在落體這一特殊情況中,還存在著另一雖仍不完善但更為一般

化的理論。這一理論主要來自于人們為解釋前一種簡單理論中存在的

誤差而進行的探索;而且在這一理論中,人們可以對某些可能存在的

干擾因素的影響加以衡量;而且在這一理論中,前一種簡單理論只是

作為一種特例而存在。然而,這一更為一般化的理論并不總是能夠得

到應用。這是因為,它所取得的精確度的增加可能不能彌補使用這一

理論所帶來的成本的增加。所以,在何種情況下前一種較簡單的理論

可以“充分完善地”反映現實,這仍然是一個事關重要的相關問題。氣

壓是限定該理論可應用的情況的那些變量中的一個,但只是其中之一;

物體的形狀,使達到的速度,及其它變量也都是與限定有關的。對氣

壓以外的這些變量加以闡述的方式方法之一,就是將這些變量視為決

定對真空“假設”的某種背離是否是事關重大的。例如,每平方時15

磅的氣壓對于一支羽毛來說是截然不同于零的;但對于從一高度不大

的地方下拋的實心球來說,卻是可以視為趨近于零的,這些都是物體

的形狀所帶來的差別。然而,這樣的表述絕然區別于下面這種不同的

表述:該理論不能應用于羽毛落體,因為該理論的假設是錯誤的。然

而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卻完全是另一種情況:對于羽毛來說,這些假

設是錯誤的,原因在于該理論不能應用于羽毛落體。這一點需要引起

大家的重視。這是因為,在限定某一理論可以成立的條件的過程中,

“假設”的完全正確的運用通常錯誤地被理解為假設可以被用來確定

某一理論可以成立的條件,而且,這一誤解成了理論可以通過其假設

而進行檢驗這一觀點的主要根源。

下面我們再來看另一個例子。這一次是一個臆造的事例,旨在

使之成為社會科學中的許多假說的同類物。讓我們來考慮一下一棵樹

上葉子的密度。我提出的假說是:這些葉子的位置是這樣確定的:在

其周圍的葉子位置一定的條件下,每一片葉子都好象有意地使它所能

得到的陽光數量最大化;每一片葉子都好象知曉決定在不同的位置上

可得陽光數量的自然法則,并且能夠迅速地(或日即刻地)由任一位

置移到任一其它合意的且尚未被占據的位置。現在,該假說的某些更

為明確的含義明顯地與實際情況相一致:例如,一般來說,樹南側的

葉子密于樹北側的葉子,但如本假說所意含的那樣,在山的北坡,或

當樹的南側為其它東西所遮蓋的情況下,樹的南北兩側葉子密度的差

異就不會那么明顯。或完全不是原來的那種情況。就我們所知,葉子

不能“有計劃地行事”,或者說不能有意識地“追求”什么,它們沒有進

過學校并學會為計算“最佳”位置所必需的科學或數學的有關法則,難

道我們可以據此認為該假說是不可接受的或曰不合理的嗎?很明顯,

該假說的這些與事實相矛盾的情況中,沒有一個是至關重要的。這里

所涉及的現象不在“該假說旨在闡述的那一類現象”的范圍之內。該假

說并沒有宣稱葉子可以做到上述事情,它只是認為:這些葉子的密度

是同一的,就猶如它們可以做上述事情一般.盡管該根說的“假設”

中存在著明顯的非現實性,但由于該假說的含義與實際觀察的一致性,

使得該假說具有極大的合理性。我們傾向于在下述意義上“闡述”該假

說的合理性:由于陽光促進了葉子的生長,所以,在陽光較多的地方

葉子將生長得更加茂密,或者說將有更多的假定存在的葉子能夠得以

生存下來。所以,完全被動地將這一假說應用到更為廣泛的情況中去

所得到的這一結果,與通過將某些特定環境附加其上所得到的結果是

完全相同的。這后一種說法比前面造的那一種假說更為引人入勝,這

不是因為后一種假說的“假設”更具“現實性”,而且因為后一種假說的

“假設”本身就是一個更為一般化的理論的一部分。這種更為一般化的

理論所能應用的現象種類更為廣大,而且在這一更為一般化的理論中,

一棵樹上葉子的具體位置不過是該理論的一個特例。這一更為一般化

的理論有著更多的可能招致異議的含義,但由于該理論可適用的范圍

更為廣泛從而使得這些含義避開了可能發生的任何抵觸。這樣一來,

葉子生長的直接證據為來自于這一更為一般化的理論所適用的其它

現象的間接證據所加強。

我們所臆造的這一假說大致說來是正確的,也就是說,僅對于

某些現象來說,該假說關于葉子密度的預測達到了“足夠的”精確水平。

我不知道這某些現象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去定義它們。然而,有一

點似乎是明確的,那就是:在這一例子中,該理論的這些“假設”并不

屬于該理論的假設范圍:也就是說,樹的種類,土地的性質等都是可

能影響到該理論的合理性所存在的范圍的變量種類,而葉子進行復雜

的數學計算,或從一個位置移到另一個位置的可能性相關問題,卻與

該理論合理性的范圍限制無關。一個與人類行為有關的例子大致類似

于我們剛才所舉的那個例子。這個例子我與薩維奇已在別處引用過。

現在,讓我們來考慮一下一位臺球行家對擊球情況進行預測的相關問

題。下述假設似乎并非毫無道理:絕妙的預測通常都是通過這樣的假

說來取得。這種假說認為,這位臺球行家的擊球活動就猶如他知曉將

會給出最佳運行方向的那個復雜的數學公式一般。而且這一數學公式

可以通過眼睛對角度的觀察,并確定該球所在的位置等而精確地進行

計算。這位臺球行家通過該公式而進行閃電般的計算。然后使球按該

公式所指定的方向運行。我們對這一假說的信賴并不是基于這樣一種

觀點:臺球手(即使是臺球行家)可以而且確實經歷過前面所描述過

的過程;相反,我們對該假說的信賴是緣于這樣一種觀點:除非這些

臺球手可以通過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方法而取得與上述過程同樣的結

果,否則的話,他們事實上就不是臺球行家。

由這些例子進而引申出下面這個經濟原說,這似乎是很容易做

到的。這一經濟假說認為,在許多情況下,單個企業常常是如此行事,

猶如他們在有計劃地使其預期成果(通常,如果理解有誤的話,則稱

之為'利潤")最大化,而且掌握著為成功地實現這一目的所必需的全

部數據資料;也就是說,猶如他們知曉相關的成本與相關需求函數,

可以通過他們所掌握的所有情況來計算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并使得

他們所采取的每一個行動都恰到好處地符合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相

等的原則。當然,現在的商人實際上并不完全按照經濟數學家所發現

的方便途徑來解這一聯立方程體系。只不過他們這樣做的可能性比葉

子或臺球手明確地完成復雜的數學計算,或落體決定創造一個真空的

可能性要大一些。如果臺球手被問到他是如何確定擊球方向的,那么

他可能回答說他“恰好算了出來”,但此外他還要摩擦一下兔后腿來證

實一下。而如果一位商人被問到他是如何決策的,那么他可能回答說

他是以平均成本來定價的,而且當市場情況發生了變化時,當然也會

出現一些微小的偏差。這一表述與前一個表述幾乎是同樣有協助的,

但它們之中沒有一個與對有關假說所進行的檢驗有聯系。

人們對上述成果最大化假說的信賴是由一非同尋常的特征證據

所證明的。在某種程度上,這一證據與關于臺球手行為的假說中所引

證的證據是非常相似的——也就是說,除非商人可以通過這種或那種

方式方法而使其行為近似于與成果最大化相一致的行為,否則,他們

似乎不可能長久地維持他們的生意。這里不管明顯地、直接地決定商

業行為的因素是什么——習慣性的反應,隨機性的機遇,或難于歸類

的一些東西——其結果都是一樣的。不論什么時候,只要這一決定因

素碰巧導致了與合理的、有實際根據的成果最大化相符合的行為,則

生意使會興隆,并進而相關需求資源以擴大經營;反之,只要這一決

定因素不能帶來與合理的、有實際根據的成果最大化相符合的行為,

則生意將會虧損,且只有從外部引入新資源才能維持存在。這樣一來,

“自然選擇”過程促進了該假說合理化的實現,或者說在自然選擇既定

的情況下,人們對該假說恰當地概括了生存條件這一判定,成了人們

接受該假說的主要依據。

該成果最大化假說的另一更為重要的證據,來自于該假說在特

殊相關問題中的無數次應用,及在這多次應用中,該假說的含義與實

際情況并沒有發生抵觸這一事實。然而,如果要讓這一證據提供佐證

那是極為困難的。這是因為它散落在無數的商業便函中、文章中,及

專題著作中,而這一切主要地是與特殊的具體相關問題相聯系,而與

對該假說的檢驗并不相關。然而,在很長時期內人們對該假說的持續

使用與接受,及未能創立一種邏輯嚴密、自圓其說的假說來取而代之

并得到廣泛的接受這一情況,間接地有力地證明了該假說的存在價值。

任一假說的證據都總是由人們試圖證明它與實際情況相抵觸而遭到

的多次失敗所組成。只要該假說仍在繼續使用,那么這一證據就會繼

續增加。而且,由于該證據的特殊性質,讓該證據提供完全充分的證

明是十分困難的。這已開始變成某一科學的傳統及傳說的一部分,后

者反映在人們持有假說的堅定性方面,而不是反映在教科書中對那些

未能證明該假說與實際情況相抵觸的事例所進行的羅列上面。

4.理論“假設”的重要性與作用

到現在為止。我們對一理論的,假設”的重要性相關問題所作的

結論幾乎全都是否定的:我們已經證明了一理論是不能用其“假設

的“真實性”來加以檢驗的,而且,一理論的“假設”這一概念充滿了可

疑之點。但是,如果這就是相關問題的全部,那么我們將很難對這一

概念的廣泛應用作出解釋。同時我們也很難說明這樣一種較強的傾向:

我們每個人都常常身不由已地談到一理論的假設,并對各種理論的假

設加以比較。有煙就有火。

在方式方法論當中(如同在實證科學中一樣),作出否定性的

結論通常要比作出肯定性的結論更有把握。所以,與前面的評述相比,

我對下面這些有關“假設”的重要性及作用的評述的把握性較小。就我

所能認識到的,一理論的“假設”具有三種雖則緊密相連但卻完全不同

的實證作用:(1)它們是對一理論進行描述或表述的一種簡便形式;

(2)它們有時會促進通過假說的含義而對假說所作的間接檢驗;而

且(3)如我們前面已經提到過的,它們有時是對一理論預期的合理

性的存在條件加以限定的方便途徑。前兩個方面還需要作進一步的討

論。

1."假設''在表達一種理論中的作用

葉子的例子證明了假說的第一個作用。不采用葉子力圖使它們

所得到的陽光最大化這一說法,我們同樣可以在沒有任何明顯的假設

的情況下來表述這一假說。我們的表述是以預測葉子的密度所須遵循

的一系列原則的形式來進行的:如果一棵樹生長在一處平地上,且沒

有別的樹木或其它物體來阻擋陽光的照射,那么,這棵樹上葉子的密

度將是如何如何。……相反,如果一棵樹是生長在山的北坡,且位于

由同樣樹木所形成的森林的中央,那么,這棵樹上葉子的密度將是如

何如何……等等。很明顯,與葉子力求使它們所能得到的陽光最大化

這種表述相比,剛才的那一種表述遠不是這一假說的簡便形式。事實

上,由于前一種較簡便的表述既指出了如何確定對本相關問題來說是

非常重要的環境特點,又指出了如何對它們的影響加以評價,所以,

前一種表述是對上述一系列原則的簡單概括——即使這一原則系列

被擴展到無窮大。前一種表述更為精悍而又不失全面。

更廣泛地說,一假說或理論通常都含有這樣的斷言:某些力量

(言外之意就是別的力量不是這樣)對于某一特定種類的現象來說是

重要的;并通常對它所斷言的重要力量的行為方式加以限定。我們可

以把這一假說看作是由兩部分組成的:第一部分是一個概念性的世界,

或者說是一個與“現實世界”相比較為簡單的抽象模型。這一世界只包

含該假說認為是重要的各種力量。第二部分是一系列原則。這些原則

定義了這樣一類現象——它們使得上述模型得以成為“現實世界”的

一個適當的代表,同時一,這些原則還對模型中的變量或實體與可觀測

的現象之間的對應關系作了限定。

從本質上看,這兩個部分是截然不同的。模型是抽象的、完整

的,它是一種“代數學”或“邏輯學”。在檢驗模型的一致性與完整性,

探究模型的含義方面,數學與正統的邏輯學回歸它們的老本行。在模

型當中,“大概”、“可能”、或“近似于”這一類東西根本沒有存在的余

地,而且也不起任何作用。對于真空來說,氣壓是零,而不是“較小”;

對于競爭性市場上的產品生產者來說,相關需求曲線是水平的(斜率

為零),而不是“幾乎是水平的。”

另一方面,使用模型的原則卻又不可能是抽象的和完整的。它

們必然是具體的,從而也就必然是不完整的。這是因為,不論人們如

何定義“現實世界”,完整性只有在概念性的世界里才會存在,而不可

能存在于“現實世界”中。模型是“在太陽之下不存在任何新的東西”這

一只有部分真實性的欺人表述的邏輯體現;然而,在應用模型的原則

中卻不能忽略具有同等重要性的另一個只有部分真實性的欺人表述:

“歷史永遠不會重新開始。”當一理論是一明顯地更為一般的理論的一

部分時(如落體這一例子中的真空理論一樣),在相當程度上,我們

可以把模型的應用原則明確地、相關系統地闡述出來。盡管這時的闡

述仍不完整,但卻是最容易進行的。為了使一科學盡可能地具有“客

觀性我們的目標應當是盡其所能地對這些原則作以明確、相關系

統的闡述。并不斷地擴大可以進行如此闡述的現象范圍。但是,不論

在這一努力上面我們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功,總是不可避免地要在實行

這些原則時出現新的相關問題。每一種情況都有其獨特之處.而這是

那些明文規定的原則所不能一一囊括的。對這些特殊情況加以判斷,

并對這些特殊情況是否應影響到可觀測現象與模型中的實體之間的

對應關系加以判斷,這需要具備這樣一種相關能力:這種相關能力不

能靠別人的傳授來獲得。它只能通過實踐并置身于一種“正確的”科學

氛圍中來掌握,而不能機械照搬。正是在這一點上,出現了業余愛好

者與專職人員之間的分水嶺,這對所有的科學來說都是一樣的。也正

是在這一點上,體現了怪誕者與科學家之間的微妙差異。下面這個

簡單的例子可能會有助于弄清這一點。歐兒里得幾何學是一個抽象的

模型。從邏輯上看它是完整的和一致的。模型中的實體(或稱變量)

都經過了嚴格的定義。如一條直線的定義不是一個其長度要比其寬度

或深度“大得多''的幾何圖形,而是一個其寬度與深度為零的圖形。它

同時也是非常“非現實主義的。”在“現實”中不存在如歐幾里得之點、

之線、或之面一樣的東西。讓我們將歐幾里得這一抽象模型應用到我

們用粉筆在黑板上所作的一個記號上面。這一記號是與歐幾里得之線,

還是與歐幾里得之面,還是與歐幾里得之體相一致呢?很明顯,如果

這一記號正在被用來表示(比如說)一條相關需求曲線,那么它完全

與一直線相一致。但是,如果這一記號正在被用來為(比如說)地圖

上的國家著色,那么它就不能與直線相一致了,這是因為那將意味著

該地圖永遠也不會具有顏色。為了實現這一目的,這同一記號必須與

面相一致。但是,對于粉筆的生產者來說,它卻不能與面相一致,因

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粉筆將永遠也用不完。出于這種考慮,這同

一記號必須與體相一致。在這一簡單例子中,上面所提到的那些判斷

將取得廣泛的一致意見。然而,似乎很明確,雖然我們可以對指導這

些判斷的一般性原則作一相關系統的闡述,但這些原則永遠也不會真

正作到包羅萬象,囊括每一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它們并不具有歐幾里

得幾何學本身所具有的自圓其說、自成體系的特點.

我認為,在談到一理論的“至關重要的假設”時,我們是在試圖

對這一抽象模型的關鍵因素加以闡述。通常,可以用許多不同的方式

方法來對這一模型加以完整的描述。也就是說,存在著許多不同的“基

本原理”體系;作為一個整體,它們既包含了模型的內容又為模型的

合適的內容所包含。從邏輯學的角度上看它們是等價的:從某一角度

來說可以視為一模型的公理或曰基本原理的東西。從另一角度來說也

可以視為一模型的定理。反之亦然.被稱為是至關重要的那些特定的

“假設”是以下述因素為依據選擇出來的:這些,假設“在闡述模型方面

的簡潔性或經濟性,直觀的合理性,及提出假設的相關能力等.如果

僅僅從含義上來看,也就是與人們判斷或應用模型有關的那些原則的

一部分。

2.“假設”作為理論的間接檢驗標準所起的作用

在任一假說的表述中通常存在著這樣一種情況:用來闡述該假

說的那些論段中,哪一些與假設有關,哪一些與含義有關似乎是涇渭

分明的。然而,這二者之間的區別卻難以準確定義。我認為,這不是

由這類假說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而是由該類假說將被用于的對象的

特征所決定的。如果確實是這樣,那么要想使對這些論述的劃分易于

進行,就必須確保該假說旨在服務的目的的明確性。在一抽象模型中

定理和公理之間互換的可能性,意味著在與這一抽象模型相對應的那

個獨立的假說中,也存在著“含義”與“假設”之間互換的可能性。但這

并不是說任一含義都可以與任一假設互換,而是說那種可以包含其它

論述的論述體系可能不止一個。

例如,讓我們來看一下寡頭行為理論中的一特殊主張,如果我

們假定:(1)企業通過各種方式方法來使其成果最大化,甚至不惜

獲得或擴大壟斷力量。這將意味著,(2)當對某一“產品”的相關需

求存在著地區性的不穩定,運輸費用極高,公開的價格協議不合法,

且該種產品的生產者為數極少時,他們將會試圖建立基點定價體系。

由于我們已將市場行為預測接受為本分析的目的,所以我們將論述(1)

視作該理論的假設,而將論述(2)視作該理論的合適的內容。如果

我們發現(2)中所描述的情況通常與基點定價法結合在一起,那么

我們將認為假設(1)是可以接受的;反之亦然。現在讓我們將該分

析的目的改為:按照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對控制貿易同盟的禁止,確定

哪些情況應予上訴。如果我們現在假定:(3)基點定價方式方法是

在(2)中所限定的條件下蓄意產生的一種手段,以利于協同一致.那

么這將意味著,(4)參加墓點定價的企業參與了“控制貿易同盟”。

先前作為假設的東西現在變成了合適的內容;同樣,先前作為合適的

內容的東西現在變成了假設。現在,如果我們發現企業參與了基點定

價,那么我們將現假設(3)為合理的。當一企業參與基點定價時,

通常還會存在其它的證據,如書信、便函等.這些材料將被法庭視為

“控制貿易同盟''的證據。

假定該像說服務于第一種目的,即預測市場行為。很清楚,這

并不等于說該假說將服務于第二種目的,即預測是否存在足夠的證據

來證實“控制貿易同盟”的存在,從而確定法院所應采取的行動。反之,

如果該假設服務于第二個目的,這同樣不等于說它將服務于第一個目

的。然而,在缺乏其它證據的情況下,該假設服務于一種目的所取得

的成功(在解釋一類現象方面所取得的成功),與該假說服務于另一

種目的所可能取得的成功相比(即在解釋另一類現象方面所取得的成

功),前者將給我們帶來更大的信心。要想具體說明前者所證實的把

握性比后者到底大多少,將更為困難。這是因為這取決于我們對這二

類現象之間相互聯系的緊密程度的判斷;而這本身又將通過復雜的途

徑而取決于某些同種的間接證據——即在通過單純的理論現象進行

解釋時我們所具有的在其它方面的經歷。而這些單純的理論現象在某

種程度上又是同樣紛呈復雜的。

為了更進一步地闡述這一觀點,我們可以通過那些被稱作一假

說的假設的東西,來取得一些間接證據。這些間接證據是關于一假說

的可接受性的。上述結論僅在如下意義上才能成立:假設本身可以被

視作等同于該假說的含義。因為這樣一來,假設與現實的一致性就可

以被視作等同于人們在試圖證明某些含義與現實相抵觸時所遭到的

失敗。或者說上述結論僅在如下意義上才能成立:這些假設可能使人

們想起該假說中另外一些易受偶然的實際觀察所影響的含義。之所以

說這一證據是間接的,是因為這些假設或該假說的各種含義所指的那

一類現象,通常不同于該假說旨在說明的那一類現象。的確,如我們

前面所講的那樣,這一點似乎是我們在確定哪些論述應冠之以“假設”,

而哪些論斷應冠之以“含義”時所依據的主要標準。這一間接證據所具

有的重要性,取決于我們對這兩類現象之間相互聯系的緊密程度的判

斷。

一假說的“假設”為該假說提供間接檢驗的另一種途徑是:找出

該假說與其它假說之間的相互關系,從而使得正待接受檢驗的該假說

的合理性與其它假說的合理性的證據聯系起來。例如,一假說正在對

某一特殊種類的行為作出解釋。同以前一樣,我們也可以不限定任何

“假設”而對該假說加以闡述.但是,假定我們能夠證明該假說與某一

假設體系是等價的,并且這一假設體系中還包括了人人都在追求自己

的利益這一假設,那么,這一假說就可以通過與它具有同樣假設的那

些假說在其它種類現象上的成功,而間接地獲得其合理性;即使不能

的話,我們這里所作的探索也不會完全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至少

不會是在任何方面都一無所獲。實際上;為引出表面上互不相同的假

說之間的相互關系而對假設所作的這番研究,正是我們在通向一個更

為一般化假說的道路上邁出的一步。

從相關的假說中導出的這種間接證據,在很大程度上說明了持

有不同背景的人,在對某一特定假說的信任程度上的差異。例如,讓

我們來考慮這樣一個假說:在某一特定地區或行業內,在就業相關問

題上所存在的種族或宗教歧視,與該地區或該行業中的壟斷程度密切

相關。也就是說,如果該行業不是壟斷性質的而是競爭性的,那么,

只有在就業者的種族或宗教影響到其它就業者與他們一起工作的情

愿性,或影響到消費者對他們所生產的產品的接受性,而與雇主的偏

見毫不相關時,才可能存在較為嚴重的種族歧視。這一假說對于經濟

學家所具有的吸引力將遠遠大于它對于社會學家所具有的吸引力。這

一假說可能被說成是“假定”在競爭性的行業里,雇主一門心思地追求

其在金錢方向的利益;而且,這一“假設”適用于許多經濟假說。這些

經濟假說,涉及的是經濟學所要研究的許多大宗現象。所以,在經濟

學家看來,這一假設同樣地也適合于我們所講的這一情況,似乎是合

情合理的。另一方面,為社會學家所熟悉的那些假說其模型或曰理想

世界與此是截然不同的。在他們的模型或理想世界中,一門心思地對

金錢方面的個人利益的追求只起到非常小的作用。對于社會學家來說,

在這一假說相關問題上可得的間接證據,對于該假說并不十分有利;

而對于經濟學家來說,在這一假說相關問題上可得的間接證據,對于

該假說的有利程度與前者相比則要大得多。所以,社會學家對該假說

可能持有較大的懷疑態度。

當然,一經濟學家的證據與社會學家的證據都不是決定性的。

該假說對于它旨在說明的現象來說是合起作用這才是決定性的檢驗。

但是,在做出任何令人滿意的決定性檢驗之前,還需要作出一種判斷。

而且,很有可能,如果這種檢驗不能很快地作出時,在這種情況下,

這一判斷將不得不以可得到的不充分的證據為依據來進行。止匕外,即

使這樣的檢驗可以作出,科學家們的背景情況對于他們所取得的判斷

來說也不是完全不相干的.在科學中永遠不存在一定的東西.證據對

一假說所起的肯定的或否定的作用,永遠不能說是完全“客觀的”。在

判斷假說的含義與實際情況的一致性方面,經濟學家要比社會學家更

為“寬容”,而且較少的幾個“一致性”事例就可以促使他暫時地接受假

說。

5.經濟學中的某些含義相關問題

我們一直在進行討論的這些抽象的方式方法論相關問題,與人

們對“正統的”經濟理論作為一種“非現實主義的”理論所進行的曠日

持久的批評,及人們對為迎合這一批評的要求而重新構造理論的種種

嘗試所進行的曠日持久的批評之間,有些直接的聯系。經濟學是一種

“沉悶無趣的”科學,因為它假定人是自私的和唯利是圖的,人是“歡

樂與痛苦的計算器,且其計算速度如閃電一般。人這架計算器,就象

一粒充滿著幸福渴望的水珠一樣,在某些使他游離于幸福與痛苦之間

的動因的作用下,振蕩不已,但在這當中人是不變的。”說經濟學是

一門“沉悶無趣的”科學,還因為經濟學是建立在舊心理學的基礎之上

的,從而必須隨著心理學的新發展而同步改進。第三點原因在于經濟

學假定人(至少對于商人來說是這樣)總是處于“一種連續的警覺狀

態”,一旦他們那敏感的直覺嗅察到了供給與相關需求狀況的變化,

他們將立即改變價格或改變定價原則。第四點原因在于,經濟學假定

市場是完美的,競爭是純粹的,而且商品、勞動力與資本等都是同質

的。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除非這一類的批評得到了下面這一證據的

補充說明,否則的話將主要集中在其它方面。這一證據就是:存在著

某一種假說,它與正在受到批評的理論在上述那些方面中的某一方面

上并不相同的,然而該假說在較大范圍的現象的預測上取得了較好的

成果.然而大部分的此類批評都沒有這種證據作為補充;它們幾乎全

部地取決于“假設”與“現實世界”之間所謂的直接可見的差異。最近一

段時間人們對成果最大化假說所作的批評,為說明上述相關問題提供

了明顯的例證.這一批評的理論依據就是商人沒有,而且確實也不可

能象該理論所“假設”的那樣去做。被用來作為該論斷的佐證的證據,

通常來自于兩個方面。或者是來自于商人對影響其決策的因素相關問

題的回答——這是檢驗經濟理論的一種程序,這種程序與通過向80

歲的老人詢問長壽的秘訣來檢驗長壽理論的作法別無二致。或者是來

自于對單個企業的決策活動所作的描述性研究。一方面,人們很少(如

果曾有過的話)能夠提供這樣的佐證:這里的證據是關于商人的實際

行為與正在受到批評的假說的含義之間的一致性相關問題的,即是關

于商人的所作而不是關于商人的所說的證據。另一方面,人們也很少

(如果曾有過的話)能夠提供這樣的佐證:這里的證據是關于商人的

實際行為與另一假說的含義之間的一致性相關問題的。

就人們時常對一理論或其“假設”所賦予的直接描述性而言,一

理論或其“假設”不可能是完全“現實主義的”。關于麥子市場的一個完

全“現實主義的”理論,不僅需要包括直接決定麥子的供給與相關需求

的那些情況,而且還需要包括用于交易的現金或信用工具的種類。此

外還有:交易者的頭發與眼睛的顏色,他的祖先及受教育程度,他的

家庭人數,他家庭成員的特征,祖先,受教育程度等個人特征;種植

麥子的土壤種類,土壤的物理及化學屬性,在生長期內的主要天氣情

況;種植小麥的農民及最終食用小麥的消費者的個人特征,等等,等

等,無窮無盡。為達到這樣一種“真實”而作的過分努力,都只會使該

理論失去真實有用的作用。

當然,部分地說,完全現實的理論這一想法不過是一個稻草人。

沒有哪位理論批評家會以這一邏輯極端作為目標。任何一種理論批評

都可能這樣說:正受到批評的這一理論的“假設""太''脫離現實了;而

它的目標是這樣一種假設體系:盡管不是完全地毫無創造性地追求真

實,但要比正受到批評的這些假設“更為”真實一些。但是,只要“真

實性”的檢驗標準是“假設”的直接可見的描述準確度,則不存在進行

上述區分的依據,那永遠也不會存在前一段所描述的那個稻草人。例

如,“真實性”的檢驗標準可能是這樣一些實際觀察:“商人似乎并不

象邊際理論所描繪的那么貪婪,那么精悍,那么富有邏輯性”;或者,

“在當前的情況下,對于多工序工廠的管控者來說,試圖算出每一生

產要素的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并使二者相等這將是絕對不可行的。”

判斷某一特定的偏離現實情況是否可以接受的標準是什么呢?在分

析商業行為時一,為什么忽視商人的成本大小比忽視商人的眼睛的顏色

更為“不現實”呢?答案很明確,這是因為對于商業行為來說,省略前

者會比省略后者帶來更大的偏差。但是,簡單地通過商人之間確實存

在著成本大小的不同及眼睛顏色的差別這一觀察,并不能使我們知道

這一點。很清楚,將一種因素考慮進來與將另一種因素考慮進來將會

對偏差產生不同的影響。而我們唯有通過它們對實際行為與預測行為

之間的偏差的影響的比較,才能知道上述答案。這樣一來,即使是真

實性假設的最極端的擁護者,當他們對各種假設按真實程度大小加以

劃分時,也必然要被迫放棄他們的標準,而接受通過預測的檢驗標準。

描述方面的準確性與分析方面的相關性之間的根本性混淆,構

成了大部分經濟理論批評的主要合適的內容。這些經濟理論批評是關

于理論假設的非現實性的。這一根本性的混淆及導致這一混淆的那些

觀點的正確性相關問題,都在一篇關于商業循環的文章中得到了充分

的說明。這一篇文章中有這樣一段似乎是無害的評述:“經濟現象是

變幻莫測、紛繁復雜的,所以,任何一種能與現實緊密地結合起來的

關于商業循環的綜合性理論,都必定是極為復雜的。”科學的一個基

本的假說就是:現象是具有欺騙性的,而且我們可以通過某種方式方

法而對證據加以考察、解釋或組織。從這些證據中我們將發現那些表

面上直不相關、各不相同的現象事實上卻是一種更為基本且相當簡單

的結構的表現形式。而且,對這一假說加以檢驗的標準,同其它假說

的檢驗標準一樣,是它所取得的成果——即迄今為止科學所取得的巨

大成就。如果某類,經濟現象”看起來好象是變幻莫測、紛繁復雜的,

那么我們只好這樣假定:這是因為我們沒有適當的理論來對它們作出

解釋。我們決不可能把已知的事實放在這一邊而把“與現實緊密結合

的”理論放在另一邊。理論是我們“透視”事實的橋梁,而且如果沒有

理論,我們將不能透視事實。“經濟現象是變幻莫測、紛繁復雜的”

這種主張,否定了知識的試驗性狀態,殊不知這種狀態本身也可以使

科學活動富有意義;這種主張與約翰?斯圖爾特?穆勒的以下完全荒謬

的觀點同屬一類。穆勒認為:“很幸運,在價值法則中不存在任何有

待于現在(1848年)或將來的作者來加以澄清的東西;關于這一相

關問題的理論是完美的。

描述方面的準確性與分析方面的相關性之間的混淆,不僅導致

了在許多不相關的方面對經濟理論所作的批評,而且還導致了對經濟

理論的誤解及在彌補所謂的缺陷的努力中方向性錯誤。由經濟理論家

們提出的抽象模型中的“理想類別”,已經被視為嚴格的描述性的分類。

這些描述性的分類將直接地、完全地與現實世界中的現象實體相對應,

而獨立于該模型的使用目的。而描述性的分類與現實世界中的現象實

體之間存在的明顯的偏差,導致了在構造理論的努力上的不可避免的

失敗,這是因為,重新構造理論的努力是以這些意在具有充分的描述

性的分類為基礎的。

人們對“完全競爭”與“壟斷”概念所作的解釋,及“壟斷性的”或

“不完全競爭的”理論的發展,可能再清楚不過地說明了這種傾向。據

說,馬歇爾假定存在“完全競爭”;可能曾經有過這種消沉。但是,很

明顯,現在已經不再存在這種情況了。所以,我們必須放棄馬歇爾的

理論。讀者可能將不辭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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