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項目目標責任管理辦法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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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工程局“四個全面”工作布局,堅持以項目成本管理為核心,強化項目精細化管理,運用期間考核兌現與最終兌現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激活激勵約束機制,全面實現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項本辦法適用于中建六局華南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司屬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所屬各施工類項目(境外施工類參照本辦法)。堅持責權利統一、目標底線管理的原則。2職責分工本辦法按照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組織架構進行編寫,各級責》、《中建六局華南建設有限公司商務授權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2.1.1商務合約部負責制定本辦法并貫徹實施。負責項目經濟指標確定;制定發布企業成本指導價;建立合格供方庫,按授權管理規定組織項目部參與招標采購,并對項目部擬定的中標人進行審批;負責項目期間考核和最終考核的審定;負責調整經濟指標的審批。2.1.2按管理需要,授予項目部在項目資金預算范圍內的資金支配。2.1.3各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及授權負責宣貫落實執行本辦法,并對本業務線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服務,對分公司指標核定情況進行監督。2.2.1商務合約部(商務法務部)根據授權牽頭組織簽訂《項目部責任書》;負責項目經濟指標的測算、編制;按授權管理規定組織項目部參與招標采購,并對項目部擬定的中標人進行審批;負責牽頭組織項目目標責任書的期間考核的審批和最終考核的審核。2.2.2按管理需要,授予項目部在項目資金預算范圍內的資金支配權。2.2.3各部門負責核定本部門業務線的各項管理指標,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本業務線進行檢查、指導、服務,審核與業務線相關的項目管理指標完成情況。2.3.1代表公司全面實施項目管理,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和總包管理職能,維護公司合法權益。2.3.2參與《項目部責任書》中責任指標確定,并負責全面實現各項責任指標;依據《項目策劃書》和《項目部責任書》分解、落實管理責任與指標,編制《項目部實施計劃》并組織落實;項目經理與各崗位人員應簽訂《項目崗位目標責任書》。2.3.3項目經理可推薦相關人員參加公司(分公司)組織的項目班子競聘或項目其他人員的聘用,經公司(分公司)相關部門審批后組建項目管理團隊。2.3.4編制項目資金策劃,測算項目期間資金結余(缺口);以項目資金策劃為基礎編制項目資金預算,對預算范圍內資金行使支配權。(項目應在投標前制定標前資金策劃,并在合同簽訂、施工圖紙下發、施工組織設計后制定項目全周期資金策劃,測算項目期間資金結余(缺口),并以資金策劃為基礎編制詳細的項目資金預算報公司審批后執行;項目部在經審批的資金預算范圍內有資金支配權。)2.3.5參與分包分供方招標、定標,向公司(分公司)提交擬定中標人。2.3.6全面完成《項目部責任書》的各項責任指標,享有獎勵的權利和接受未完成指標對應的處罰。3管理內容本辦法按投標報價階段、責任書簽訂階段、施工履約階段、完工結算階段劃分,分別制定各階段管理內容。本辦法規定的合同額均指自施合同額,產值均指自施產值,合同收入均指自施合同收入,結算額均指自施結算額。3.1投標報價階段3.1.1投標擬派項目經理擬派項目經理須參與項目投標環節,熟知招標文件內容及要求,認同投標項目的報價,同時參照類似工程成本,結合項目基本條件、市場利潤水平、投標策略等在封標前對履約及上繳利潤率做出書面承諾,其承諾的利潤率不得低于工程局營銷收益底線,詳見附件《項目經理標前承諾書》。3.1.2由于特殊原因在投標環節無合適項目經理參與投標的,項目中標后采用公開競聘方式選用項目經理,并在競聘時對項目利潤率進行承諾,其承諾的利潤率不得低于工程局營銷收益底線且不能低于投標測算利潤率;對于投標階段擬派項目經理未能接管項目的,通過競聘選用的項目經理承諾的利潤率不得低于原項目經理標前承諾的利潤率。3.1.3對于“未擬派項目經理參與投標且中標后競聘的項目經理承諾利潤率無法達到工程局營銷收益底線”的,或“原擬派項目經理未能接管項目時,競聘的項目經理承諾利潤率無法達到原項目經理承諾利潤率”的,公司應核實具體原因并出具書面說明,按競聘結果或公司與項目經理商定結果確定上繳利潤率;對于發生故意瞞報利潤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對于突破營銷收益底線的,需履行公司層決策程序簽署《突破營銷收益底線項目確認書》。3.1.4項目經理放棄投標或拒絕簽訂的情形1)若擬派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放棄投標或拒絕簽署《項目經理標前承諾書》的(公司決定提高承諾利潤率標準的除外),公司另行選擇其他項目經理并對利潤率進行承諾,原擬派項目經理在新項目投標時作為最后候選人。2)若項目中標后原擬派項目經理不愿履行其承諾利潤率的,公司啟動職務禁入,原則上三年內不得再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且不得升職任用。3)若項目中標后由于公司(分公司)確定的上繳利潤率指標高于承諾利潤率的,項目經理可選擇放棄簽訂《項目部責任書》,公司另行選擇項目經理且上繳利潤率指標與企業確定的標準一致。3.2責任書簽訂階段3.2.1指標確定指標確定以合同約定的履約目標為基礎,分公司在此基礎之上自行確定各類創獎、創優目標。3.2.1.1經濟指標的確定:主責方為各分公司商務法務部(商務管理部),公司總經濟師為第一責任人,項目部配合,公司審定;上繳利潤率按第3.1條款相關規定執行。結算周期及成本鎖定率指標的確定:參照《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華南分公司預結算管理實施細則》相關條款在《項目部結算目標責任書》中明確。3.2.1.2資金管理指標的確定:財務資金部牽頭擬定,主要包括:抵扣稅目標、現金流、按合同約定回收工程款、安排項目資金支付、資金集中管理、管理費占比等,相關要求執行工程局和公司資金管理有關規定。項目占用公司、局資金的,資金占用費計入項目成本;公司、局占用項目資金的,資金占用費從可沖抵項目成本。項目借用公司資金、項目留存資金在公司的,按財務資金部雙向計息相關規則執行。3.2.1.3其他指標的確定:1)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部門牽頭擬定,主要包括合同約定及企業管理要求確定安全管理(創優)指標、生產安全事故控制目標;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環境事故,嚴控工傷頻率。2)工期指標、勞務管理、物資管理、臨建設施管理、收尾管理指標、綠色施工、環境保護指標:工程管理部門牽頭擬定,主要包括合同約定的工期指標必須確保實現;并明確主要節點工期、里程碑節點工期,獎勵金額,以有利于階段或節點考核。物資管理主要包括物資消耗指標,大型機械設備、臨時設施、主要周轉材料的進退場批次、時間及消耗等。根據合同約定及企業管理要求確定勞務管理、臨建設施、收尾管理、觀摩工地等指標。根據合同約定及企業管理要求確定文明施工、綠色施工、環境保護等指標。3)工程質量、科技技術及竣工資料歸檔指標:技術質量部門牽頭擬定,根據項目特點及公司管理要求,確定科技創優創效及技術成果指標,明確項目竣工資料移交公司歸檔時間。明確所有類型工程整體質量必須保證合格,依據合同或公司具有質量創優目標的,應在責任書中明確。將科技投入、研發投入考核指標納入各分公司、項目部經營業績考核,科技創新創效納入各項目年度指標考核。4)黨建指標:黨建工作部牽頭擬定,明確項目CI、黨組織體系建設、政治理論學習和主題教育活動、黨建品牌工作、班子建設、宣傳工作、企業文化建設、青年特色主題活動、黨建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等。5)紀檢指標:紀檢監督工作部牽頭擬定,明確違規違紀要求及處罰力度;明確廉潔從業宣傳要求等。6)審計指標:審計部牽頭擬定,明確內部控制符合性測試達標率;明確問題整改有效性合格率;明確兌現審計要求等。7)法務指標:由法律事務部牽頭擬定,明確項目法務案件要求8)人力指標:由人力資源部牽頭擬定,明確青年員工成才率、員工流失率;明確各類職業資格考試報考率及通過率;明確人力成本在實際產值中的占比情況等其他指標,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指標。9)精益建造指標:商務合約部、工程管理部、技術質量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根據合同約定及企業管理要求確定精益建造指標,具體在項目目標責任書中明確。10)綜合指標:根據公司管理要求,涉及項目管理G9系統、云筑網系統、業財一體化等系統管理。項目部需要按照公司各業務線實際要求開展各項信息化管理工作。涉及部門有:商務合約部、工程管理部、技術質量部、財務資金部、紀檢監督工作部、辦公室、信息化部等部門。無到工程局、集團公司、當地政府相關部門上訪事件發生(包括電話上訪);無因印章管理不當發生的法律訴訟案件。相關單位和部門參考上述內容根據項目特點設置指標及占比,具體在項目目標責任書中明確。3.2.2《項目部責任書》簽訂與審批業主合同簽訂后兩周之內或實際開工后一個月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各分公司依照相關授權編制《項目部責任書》,發起評審并由公司總經理簽訂。項目經理牽頭組織確定項目責任擔當體成員的兌現分配比例,并在《項目部責任書》中予以明確,其中項目經理原則上不高于責任擔當體兌現總額的35%。3.2.3《連帶責任擔保書》項目部是項目履約的實施主體,項目責任擔當體由三人及以上項目班子成員組成,(項目責任擔當體可由非班子成員但承擔班子崗位職責的成員組成),原則上項目經理(執行經理)、項目總工、商務經理、生產經理必須進入項目責任擔當體。責任擔當體成員須以個人資產提供無限期的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書》中明確,其中項目經理責任權重原則上不高于35%。項目經理作為代表與公司簽署《項目部責任書》的同時,項目責任擔當體全體成員與公司簽訂《連帶責任擔保書》,簽訂時責任擔當體未到位的,要在到位一周內進行補簽。若責任擔當體人員發生變更,需在變更一周內,由項目經理牽頭(分公司)備案,已調離人員不再對項目后續履約負責。《連帶責任擔保書》范本詳見附件。3.2.4預留風險金管理3.2.4.1預留風險金留存標準(括號內金額為專業工程項目留存額度)(執行經理)執行經理責任擔當體其他成員(萬元)項目經理與執行項目經理同時存在時,執行經理可按照10(8)萬元繳納;若項目無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按照15(10)萬元繳納。指揮長、項目經理無論何種情況均按照15(10)萬元繳納。項目責任擔當體成員必須按標準留存預留風險金,原則上項目責任擔當體以外成員不作留存要求,但項目經考核后滿足兌現的,也將享受相應比例(詳見《項目部責任書》兌現分配比例)的兌現獎勵。此前已簽訂《項目部責任書》的項目按簽訂責任書時對應的管理辦法要求(以下簡稱“原辦法”)繳納預留風險金,在按照本細則新簽訂《項目部責任書》的項目上項目責任擔當體成員,其原項目未退還的履責保證金不足新職位應繳納履責保證金的,應在正式任命前補齊,超出部分可根據原項目情況按原辦法退還。3.2.4.2預留風險金的留存1)預留風險金繳納需在項目班子競聘結果公示期內或項目責任擔當體人員在簽訂《連帶責任擔保書》前(以先到者為準)留存預留風險金,未完成繳納的責任擔當體成員不享受班子待遇、績效暫扣,待預留風險金按本辦法要求完成繳納后調整待遇、發放績效。一人參與多個項目責任擔當體或一人兼職崗位時按就高原則留存。2)對于經濟確有困難不能一次滿存的,由個人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先行留存個人總額的50%,剩余50%分期留存,但分期期限不得超過半年。3.2.4.3預留風險金管理1)公司指定預留風險金賬戶,預留風險金以現金形式(人民幣)2)預留風險金按照項目責任擔當體級別留存。分公司商務法務部依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人員名單及崗位確定預留風險金留存標準,財務部門負責收取、退還等工作。3)預留風險金由員工加入項目責任擔當體時留存,不隨項目的完成或轉換而退還,存放在指定賬戶中。對于考核應對某罰款時,從該項目已留存的預留風險金扣罰相應金額,差額要求被處罰人在兩周內進行補齊,如經催存仍未補交的,對其崗位進行調整同時不免除其在責任擔當體中應負的責任。3.2.5項目崗位與人員變動項目責任擔當體成員職級變動時,預留風險金按新崗位責任擔當體標準退還或補齊差額,并按新舊崗位所在該項目期間相應的責任份額進行兌現與處罰。由工程局、公司組織調動至非項目崗位的或主動離職并經公司審批的項目責任擔當體成員,由本人提出申請,項目經理簽字報公司審批后,退還未完產值占合同額比例的預留風險金,待最終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結果退還或扣罰剩余預留風險金。調離項目人員享受所在期間相應的兌現獎勵,若最終未完成責任書指標,承擔相應部分的責任。被開除或中途擅自離職的責任擔當體成員,預留風險金不予退還,未發放的獎勵不再發放且不享受后續兌現獎勵,若最終未完成責任書指標,不免除所在期間相應責任。項目責任擔當體變動,新成員承擔《項目部責任書》相應責任,并對原《項目部責任書》及《連帶責任擔保書》內容予以確認、補充簽字。項目經理離職變動須經審計、公司裁決或按工期劃分責任界限,且經前后兩任項目經理認可,共同簽署《項目經理職務移交確認書》(詳見附件)。3.3施工履約階段3.3.1《項目部責任書》指標的分解項目經理是目標責任管理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簽訂《項目部責任書》后,在15日內將責任目標進行細化分解,與項目各管理崗位簽訂《項目崗位目標責任書》,將具體責任落實到個人,明確每個崗位工作職責范圍,項目經理依據個人履職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兌現分配,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公司審批。3.3.2期間考核兌現本辦法期間考核包括節點履約考核兌現和專項創效考核兌現。3.3.2.1節點履約考核兌現1)節點設定節點履約考核兌現依據《項目部責任書》中設定的節點進行。分公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設定節點。設定節點數量每年不少于2個,房建項目建議按基礎完成、正負零以下結構完成、主體結構(或分批)完成、全部完工等設置節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議按形象節點、按計劃完成產值比例或按時間設置節點;專業工程可參照上述規定設置節點。2)考核條件(同時滿足):a.已簽訂《項目部責任書》(含《連帶責任擔保書》)并明確了節點考核指標;b.已按規定足額留存預留風險金;c.已完成節點經濟活動分析,成本處于受控狀態;d.至本節點按合同應確權產值已確權(特殊情況可以回收工程款作為確權產值進行考核兌現,特殊情況由公司商務合約部負責解釋說明);e.已按合同約定回收工程款或有正向現金流;f.項目部已根據公司相關授權向相關部門提交《項目節點考核兌現申請表》及其依據資料。3)兌現標準:a.節點履約兌現以項目施工過程中工期、質量、安全履約情況設定兌現獎勵,房建類項目根據建筑面積確定調整系數,按每平方米10元(工期4元、質量3元、安全3元)乘以調整系數計算節點履約兌現總額;基礎設施類、專業工程類及不適合按建筑面積計算的房建類項目根據項目合同額確定調整系數,按合同額的5‰(工期2‰、質量1.5‰、安全1.5‰)乘以調整系數計算節點履約兌現總額,調整系數按如下原則在責任書中明確。規模分類按建筑面積(萬平米)>5050(含)-25按工程造價(億元)>1010(含)-5注1:房建類、基礎設施類調整系數為:Ⅲ類項目系數按1.0調整;Ⅱ類項目系數按0.8調整,Ⅰ類項目系數按0.6調整;上述類別系數按超額累進制確定;注2:專業工程類參照前述系數由各公司自行確定。b.各節點工期兌現額=工期履約兌現總額×本節點確權產值/合同額;各節點質量兌現額=質量履約兌現總額×本節點確權產值/合同額;各節點安全兌現額=安全履約兌現總額×本節點確權產值/合同額。4)兌現規則a.節點工期履約未達到節點目標的,或工期延長未得到業主確認的,本節點工期履約獎金扣發,如下一個節點或最終工期履約達到《項目部責任書》目標及業主要求、有業主書面確認工期已達到其要求的確認文件,且業主或相關方無扣款或扣款已補回,在下一個節點或最終節點時,補發之前扣發的工期履約獎金。若最終工期未達到《項目部責任書》約定的或經審批調整的工期指標已發放工期履約獎金追回。b.節點質量履約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本節點質量履約獎金扣在政府職能部門的檢查中被處以通報批評及以上處罰;因質量問題被業主書面有效投訴;未達到合同質量標準。c.節點安全履約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本節點安全履約獎金扣在政府職能部門的檢查中被處以通報批評及以上處罰;因安全問題被業主書面有效投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d.出現一般及以上質量事故,或因質量事故被媒體報道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發生后不再發質量履約獎金,責任擔當體及其他相關責任人已發放的質量履約獎金追回;出現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因安全事故被媒體報道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發生后不再發放安全履約獎金,責任擔當體及其他相關責任人已發放的安全履約獎金追回。e.對上述規定中發生責任擔當體以外相關責任人因離職等原因難以追回的,由項目責任擔當體承擔。5)兌現審批:項目部在完成考核節點次月遞交具備審核條件的相關資料,分公司根據授權組織相關部門在一個月內對節點指標進行考核,并在15天內時完成兌現;經分公司授權審批人預判項目經濟指標未能夠達到預期收益指標的,暫扣對應的節點履約兌現,若后期節點能夠達到預期收益指標予以補發。6)獎勵分配:節點兌現分配比例在《項目部責任書》中約定,其中項目責任擔當體以外的員工合計原則上不低于50%;具體分配原則參照《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關于專項獎勵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7)節點履約兌現計入項目成本。3.3.2.2專項創效考核兌現1)項目專項創效是指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通過項目商務(法務)策劃或專項創效立項策劃針對某個單一事項進行主動策劃并實施后實現效益(涉及因策劃引起的所有費用變化的綜合效益)增加的過2)各項目在《項目部責任書》簽訂后30日內,結合項目前期各階段策劃,完成專項創效立項不少于30項(專業工程類項目可適當增減)。在實施過程中新增加創效內容應事前立項。3)項目專項創效考核兌現計入項目成本。4)節約專項兌現內容:考核事項:對主要材料(包括鋼材、混凝土等,具體材料種類由各公司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優化或節余的考核兌現。獎罰原則:各公司可根據自身實際業務及項目類型自行制定節余目標及獎罰標準。原則上鋼材用量優化節余目標不得低于5%,混凝土用量節余目標1%,對超節部分鋼材按200-400元/噸、混凝土按20-40元/立方進行獎勵;鋼材損耗指標不得超過1%,混凝土損耗指標不得超過1%,對超耗部分鋼材按400-800元/噸、混凝土按40-80元/立方進行處罰。5)其他專項兌現內容:考核事項:項目專項創效經各公司組織考核后結合創效難度系數按專項創效金額的5%進行獎勵,難度系數根據單項創效難易程度由公司商務合約部或相關職能部門在立項策劃階段審議,經公司相關分管領導審批,難度系數設定范圍為0.5-1.0,單項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獎罰原則:專項創效兌現金額=創效金額*難度系數*5%(未事前立項的適當降低獎勵標準)6)考核審批:創效成果鎖定后,項目部填報《專項創效考核兌現申請表》并遞交相關資料,各公司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專項創效成果進行考核,并在考核審批完成后一個月內按考核結果進行兌現發放。在《項目部責任書》中設定的節點考核時點前的創效成果已鎖定的創效考核資料須完成申報,逾期未申報的不再組織考核兌現。7)兌現分配:專項創效獎勵分配按照《專項創效立項申請表》中確定的主要責任人和配合人按照70%與30%的比例分配,分配方案由項目班子共同研究決定。3.4完工結算階段3.4.1最終考核兌現3.4.1.1考核條件(同時滿足):1)已簽訂《項目部責任書》(含《連帶責任擔保書》);2)已足額留存預留風險金;3)項目竣工驗收完畢,滿足施工合同要求;4)項目業主結算定案完成、債權債務鎖定(保修期發生的費用可預估),項目總結分析完成;5)項目技術、結算等相關資料按規定歸檔;6)項目部已根據各公司相關授權向相關部門提交《項目最終考核兌現申請表》及其依據資料;7)完成企業規定的其他條件。3.4.1.2最終考核兌現規則:若最終利潤率超過上繳利潤率,超過部分按以下比例進行獎勵(按超額累進制計算)。超額利潤率=最終利潤率-上繳利潤率序號超額利潤率獎勵比例1超出上繳利潤率2%(含2%)以內部分20%2超出上繳利潤率2%~5%(含5%)部分3超出上繳利潤率5%部分40%最終考核兌現金額=超額利潤兌現金額×(1-上繳利潤率指標外未完成其他管理指標的占比)。利潤指標占比70%,工期管理指標占比5%,資金管理指標占比5%,物資管理指標、臨時設施費占總成本比、綠色施工、環境保護、勞務管理、收尾管理指標占6%,安全文明施工占比、工程質量(科技技術及竣工資料歸檔指標)、結算周期及成本鎖定率指標、管理費占總成本比指標各占比2%,法務、審計、人力、紀檢、黨建、綜合指標各占1%,除上繳利潤率指標、工期管理指標、資金管理指標外,其他指標的設置及占比可根據各項目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全部指標占比合計100%。對于總承包合同條款約定主要材料不調差的項目且項目所在地區無相應調差文件的,因市場因素導致主要材料漲跌幅度在5%以外的由項目部與公司共同承擔,并根據由公司承擔的額度調整上繳利潤率,此處主要材料特指鋼筋、混凝土且分擔比例為5:5。3.4.1.3兌現審批:符合考核條件后,項目部提出考核申請,分公司根據授權組織相關部門對竣工考核目標進行考核(自接到項目考核資料后兩個月內完成),在考核完成后一個月內由審計部門出具審計意見,并按相關程序審批。3.4.1.4獎勵分配:原則上項目責任擔當體以外的其他成員所有獎勵(含節點履約兌現)合計不低于30%,項目責任擔當體成員最終兌現按《項目部責任書》中約定比例分配。3.4.1.5兌現發放:最終兌現獎勵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兌現為工程款按合同約定回收完成(質保金除外)后按各公司實施細則約定時限內,發放兌現獎勵總額的80%-90%;第二次兌現為項目保函撤銷或履約保證金收回且質保金收回后,根據質保金的實際回收情況及實際維修情況另行核算并按各公司實施細則約定時限發放剩余部分獎勵金額。3.4.1.6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的,項目最終考核兌現扣除不低于50%;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項目最終考核兌現獎勵取消。3.4.2項目目標責任處罰3.4.2.1未完成上繳利潤率的處罰:1)預留風險金大于等于未完成上繳利潤率的利潤差額時,利潤差額按責任權重由責任擔當體成員留存的預留風險金補償;補償后,責任擔當體成員補齊預留風險金。2)預留風險金小于未完成上繳利潤率的利潤差額時,預留風險金全部補償利潤差額,不足部分由責任擔當體以現金形式補足。3)若以上仍不能彌補利潤差額的,企業有權啟動《連帶責任擔保書》相關條款,責任份額按照《連帶責任擔保書》約定的責任權重分配。4)項目任期內未完成上繳利潤率指標的,原則上項目經理三年內不得再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且不得升職任用,應承擔責任的項目班子成員降級使用。3.4.2.2未完成《項目部責任書》規定的其他管理目標的處罰:各公司應以合同約定的履約目標及《項目部責任書》確定的指標為基礎,在此基礎之上自行制定其他管理指標的處罰標準。除經濟指標及第3.4.1.6條約定外,原則上其他管理指標處罰標準合計不超過30%,具體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并在《項目部責任書》中約定。3.4.2.3其他處罰:項目部管理人員發生疏于項目成本管理,玩忽職守,嚴重不負責任、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等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或既有效益受到損失的,將根據情節輕重,依據工程局的有關規定對項目經理及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或按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分公司主管部門在收到項目部申報的各類考核獎勵申請未及時審核,逾期45天以上的,項目部可向公司分管領導提交書面報告。自項目部書面報告提交之日起15日內未得到答復,項目部可向工程局主管部門提起申訴,申訴記錄將計入各公司主管部門的年度考評。4監督檢查4.1公司不定期對分公司的《項目部責任書》簽訂、預留風險金留存、考核、兌現發放情況,組織對各分公司企業層、項目層進行檢查、考核和通報,考核結果運用至各分公司年度商務合約管理責任書考評。4.2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特別是在《項目部責任書》簽訂環節、留存預留風險金及考核兌現環節弄虛作假的,公司可視情節輕重,根據《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員工違規違紀處理規定》(中建六監〔2019〕564號),對責任單位、部門及責任人進行處罰。5.1本辦法由公司商務合約部負責解釋。5.2專業工程類或項目規模較小的項目可適度調整兌現的分配比例及責任擔當體責任權重;實施細則報工程局備案后執行。5.3本辦法自修訂之日起實施;《中建六局華南公司項目目標責任管理辦法(2020版)》(中建六華南商〔2021〕62號)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廢止。5.4附表5.4.1《項目經理標前承諾書》5.4.2《突破營銷收益底線項目確認書》5.4.3《項目部責任書》(范本)5.4.4《連帶責任擔保書》(范本)5.4.5《項目部責任書》評審表5.4.6《項目經理職務移交確認書》(范本)5.4.7《項目節點履約兌現申請表》5.4.8《項目最終考核情況核算表》5.4.9《項目最終考核兌現發放申請表》5.4.10《項目離崗人員預留風險金退還申請表》 本人已熟知該項目招標文件內容及要求,并全程參與該項目投若該項目中標后,本人同意按招標文件及合同要求履約,并將突破營銷收益底線項目確認書經公司執行相關決策后,明確本人(姓名)為承接此項依據《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目標責任管理辦法》 綠色施工、環境管理、文明施工、CI管理、科技工作、物資設備、各公司對項目專項創效組織考核后進行獎勵,獎勵原則按《中綠色施工、環境管理、文明施工、CI管理、科技工作、物資設備、2.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且最終考核兌現連帶責任擔保書(范本) ......項目名稱主要管理指標工程合同總價中標利潤率上繳利潤率(附指標測算資料)工期指標質量指標安全指標其他管理指標.....說明評審意見評審部門評審意見評審人簽字項目部商務合約部審核人工程管理部審核人技術質量部審核人審核人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注:本表后附《項目部責任書》及相關附件,具體審批機構根據各公司授權體系確定。項目經理職務移交確認書(范本) 責接管該項目剩余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經雙方確認,項目經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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