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復工復產第一課內蒙古特檢院巴彥淖爾分院:蘇和
時間:2024年3月18日什么是特種設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學習提綱兩個規定1234目錄CONTENTS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例壓力容器使用管理5Clean,Minimalist,Flat,PowerfulandFlexiblePowerPointtemplate,perfectforbusiness,corporateorpersonaluse.Veryeasytochangecolorschemes.Veryeasytochangecolorschemes.什么是特種設備?01什么是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執行。什么是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修訂歷程什么是特種設備鍋爐
定義類別品種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有機熱載體氣相爐有機熱載體液相爐什么是特種設備壓力容器
定義類別品種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固定式壓力容器超高壓容器第三類壓力容器第二類壓力容器第一類壓力容器移動式壓力容器鐵路罐車汽車罐車長管拖車罐式集裝箱管束式集裝箱什么是特種設備壓力容器
定義類別品種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氣瓶無縫氣瓶焊接氣瓶特種氣瓶(內裝填料氣瓶、纖維纏繞氣瓶、低溫絕熱氣瓶)氧艙醫用氧艙高氣壓艙什么是特種設備壓力管道
定義類別品種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長輸管道輸油管道輸氣管道公用管道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工業管道工藝管道動力管道制冷管道什么是特種設備壓力管道元件
類別品種類別品種壓力管道管子無縫鋼管壓力管道管件非焊接管件(無縫管件焊接鋼管焊接管件(有縫管件)有色金屬管鍛制管件球墨鑄鐵管復合管件復合管非金屬管件非金屬材料管壓力管道法蘭鋼制鍛造法蘭壓力管道閥門金屬閥門非金屬法蘭補償器非金屬閥門金屬波紋膨脹節特種閥門旋轉補償器非金屬膨脹節壓力管道密封元件金屬密封元件壓力管道特種元件防腐管道元件非金屬密封元件元件組合裝置什么是特種設備安全附件
類別品種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閥氣瓶閥門Clean,Minimalist,Flat,PowerfulandFlexiblePowerPointtemplate,perfectforbusiness,corporateorpersonaluse.Veryeasytochangecolorschemes.Veryeasytochangecolorschemes.《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學習提綱02適時地制定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13年6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是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2013年6月29日本法共101條,分為:總則;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附則共七章。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本法結構全區特種設備基本情況匯總表設備種類
盟市數量鍋爐(臺)壓力容器(臺)電梯(臺)起重機械(臺)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臺)客運索道(條)大型游樂設施(套)小計壓力管道(km)氣瓶(只)車用氣瓶(只)呼和浩特市291397351346034456424593025823110427149582包頭市173692429624121651156111634040243517657441811呼倫貝爾市16193657169114213708387691351931722714興安盟406716167918192518309756547113279通遼市1612409027592703314436115182601274001405赤峰市1899726146882203190324162685853701983762錫林郭勒盟1043364417571611136
12820382586322457烏蘭察布市397317017141837107217228984662315815鄂爾多斯市19651969911304458561356138232154812370142961巴彥淖爾市807391121441199223
3783211593529635296烏海市36045721952222422511293464569774518489阿拉善盟38837415161066226
10594744265057355滿洲里市29237169815573
4159390301500二連浩特市78332537500144006732468合計1551573842542393487043673339418326061791451710225394總計183260
61791451710225394Clean,Minimalist,Flat,PowerfulandFlexiblePowerPointtemplate,perfectforbusiness,corporateorpersonaluse.Veryeasytochangecolorschemes.Veryeasytochangecolorschemes.兩個規定03兩個規定制定背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完善制度、強化責任、加強管理、嚴格監管,把生產安全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種設備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兩個規定制定背景20202020年,全國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和相關事故107起,死亡106人,萬臺特種設備死亡率為0.09。全年未發生重特大事故,按發生環節劃分,發生在使用環節91起,占85.05%;維修、檢修環節8起,占7.48%;安裝拆卸環節6起,占5.61%;充裝環節1起,占0.93%;制造環節1起,占0.93%。20212021年,全國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和相關事故110起,死亡99人,萬臺特種設備死亡人數為0.08。按發生環節劃分,發生在使用環節95起,占86.36%,維修環節9起,占8.18%,安裝調試環節4起,占3.64%,充裝環節1起,占0.91%。檢驗檢測環節1起,占0.91%。20222022年,全國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和相關事故108起,死亡101人,萬臺特種設備死亡人數為0.07。按發生環節劃分,發生在使用環節95起,占87.96%,維修環節10起,占9.26%,安裝調試環節1起,占0.93%,檢驗檢測環節1起,占0.93%。運輸環節1起,占0.93%。兩個規定制定背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還不夠到位未依法配備配齊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相關職責任務不清晰對特種設備安全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規程不完善使用過程中違章操作屢屢發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不到位部分生產單位質量安全管控不到位、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兩個規定制定過程2022年10月市場監管總局成立《規定》起草組,確定《規定》的總體制定思路、框架和重點措施,形成《規定》初稿2022年11月形成兩個規章的公開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2023年1月《規定》已通過發展改革委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并按規定開展了公平競爭審查2023年3月“兩個規定”草案經總局第6次局務會審議通過2023年4月兩個規定”簽發,5月5日執行12345制定過程兩個規定主要內容環境的因素
作業環境是否有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要求外來文件的獲取是否有專人負責接受監督檢查是否有相關要求兩個規定主要內容事故案例
遼寧盤錦“1·15”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3年1月15日13時25分左右,盤錦浩業化工有限公司在烷基化裝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帶壓密封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著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799萬元。
2023年1月11日,浩業化工發現事故管道彎頭夾具(2022年4月19日泄漏位置)邊緣處泄漏,浩業化工設備部組織進行維保,并于1月11、12、14日三次組織堵漏,均未成功。13時24分10秒,在新夾具兩側各安裝緊固1套螺栓時,原夾具水平端的管道焊縫處突然斷裂,大量介質從斷口噴出?,F場監護人員立即向外疏散并安排烷基化裝置內操人員緊急停車。13時25分53秒,烷基化裝置區發生爆炸并著火。事故直接原因事故管道發生泄漏,在帶壓密封作業過程中發生斷裂,水洗罐內反應流出物大量噴出,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蒸氣云團,遇點火源爆炸并著火,造成現場作業、監護及爆炸沖擊波波及范圍內重大人員傷亡。事故間接原因建設單位未經設計變更擅自決定將事故管道用20鋼代替316不銹鋼;帶壓密封作業沒有按照規范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和應急措施、開展現場勘測和辦理作業審批;企業特種設備日常管理嚴重缺位等。兩個規定主要內容相關法律責任單位處罰
對事故相關企業、盤錦市應急管理局、盤錦市市場監管局、盤山縣委、縣政府、盤錦市委、市政府等12家責任單位進行罰款、書面檢查處理。
2名事故責任人因死亡免于追究責任,14名事故責任人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對48名與事故有關的公職人員追責問責,相關責任事實已移交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給予處理;11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接受行政處罰。人員處罰兩個規定主要內容管理的因素
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動態管理機制是否健全并有效實施應急管理相關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相關方是否有明確管理要求兩個規定主要內容關鍵人員配置
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總監、特種設備安全員依法履職的保障機制和管理要求,明確職責清單、獎懲機制、一票否決、盡職免責等方面的要求。
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總監、特種設備安全員的一票否決制度。強調特種設備安全總監、特種設備安全員發現存在危及安全的缺陷及嚴重事故隱患的,應當提出停止相關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活動等否決建議。
要求企業立即分析研判,采取處置措施,消除風險隱患。
確保責任落實落地。兩個規定主要內容特種設備企業主體責任推進年抓住“關鍵少數”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責建立安全分級責任體系運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兩個規定主要內容關于實施兩個規定若干問題的說明人員與其他規范的對接人員兼任情況兩個規定主要內容關于實施兩個規定若干問題的說明停用、停產如何執行兩個規定主要內容關于實施兩個規定若干問題的說明信息化的要求Clean,Minimalist,Flat,PowerfulandFlexiblePowerPointtemplate,perfectforbusiness,corporateorpersonaluse.Veryeasytochangecolorschemes.Veryeasytochangecolorschemes.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例04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包括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使用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規范安全管理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1.明確責任是什么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安全主體責任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特種設備安全法》三十三條
特種設備檢驗《特種設備安全法》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人員持證《特種設備安全法》十四條
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特種設備安全法》三十四條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安全主體責任管理、作業人員培訓《特種設備安全法》十三條
設備臺賬、技術檔案《特種設備安全法》三十五條維護保養、自行檢查《特種設備安全法》三十九條
雙重預防機制《安全生產法》第四條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安全主體責任消除事故隱患《特種設備安全法》四十二條
應急預案、演練《特種設備安全法》六十九條事故搶救、上報《特種設備安全法》七十條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二條適用范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員,依法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的行為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使用安全責任的落實及其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關鍵人員74號文定義TSG08-2017定義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是指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實際最高管理者,對其單位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負總責。安全總監本單位管理層中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配備安全管理負責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是指使用單位最高管理層中主管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員。按照本規則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使用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安全員本單位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的檢查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是指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員。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三條基本職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使用安全責任制,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1.建立健全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建立基于設備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制度、以及日管控、周排除、月調度機制;2.要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制,制定各類設備安全總監職責、安全員職責、以及各類設備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四條配備人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依法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明確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的崗位職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安全總監和安全員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1.明確誰來干2.長效機制,是指能長期保證制度正常運行并發揮預期功能的制度體系3.建立質量安全層次體系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五條管理權力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支持和保障安全總監和安全員依法開展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當充分聽取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1.如何支持和保障?通過企業管理程序任命安全總監和安全員,將其職責納入企業管理體系,提供必要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給予獎勵、賦予職權,對安全員處理一般事故隱患行為、停止使用行為和安全總監采取的處置嚴重事故隱患措施行為予以肯定和支持2.哪些意見和建議?例如超設計使用年限壓力容器,經安全評估不得再繼續使用;使用中的特種設備發現隱患等。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五條事故隱患處置安全員發現特種設備存在一般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進行處理;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并向安全總監報告,安全總監應當立即組織分析研判,采取處置措施,消除嚴重事故隱患。1.對事故隱患分級分類處理一般事故隱患,立即進行處理;嚴重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并向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報告。2.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短胤N設備使用管理規則》第2.4.2.2條關于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有相關規定:發現特種設備事故隱患,立即進行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六條配置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特種設備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等情況,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足夠數量的特種設備安全員,并逐臺明確負責的特種設備安全員。1.安全總監和安全員可以為專職或兼職人員2.安全員的任命應符合現場實際情況3.對于已經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即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單位,可保留原有的機構和人員配置但要在管理制度上依照本規定明確原安全管理負責人為安全總監,原安全管理人員為安全員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履行安全總監、安全員相應職責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七條管理能力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應當具備下列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能力:(一)熟悉特種設備使用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要求;(二)具備識別和防控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的專業知識;(三)具備按照相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四)符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其他要求。1.法律法規應至少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相應檢驗檢測規范等2.人、機、管、環中的管,由于特種設備本身具有潛在危險性的特點,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不但與其本身質量安全性能有關,而且與其相關的安全總監、安全員、作業人員的素質和水平有關。為了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安全總監、安全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知識和技能,保證安全管理、作業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才能確保特種設備運行安全。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是實現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合規管理的必要前提。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八條總監職責特種設備安全總監按照職責要求,直接對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一)組織宣傳、貫徹特種設備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二)組織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合規管理;(三)組織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1.明確安全總監該“干什么”“對誰負責”。2.《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第六十九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短胤N設備使用管理規則》第2.12.1條按照本規則要求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員的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每年至少演練一次,并且作出記錄;其他使用單位可以在綜合應急預案中編制特種設備事故應急的內容,適時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演練,并且作出記錄。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八條總監職責(四)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1.《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事故現場和有關證據,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2.《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七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3.《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2.12.2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且按照《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的要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配合事故調查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發生自然災害危及特種設備安全時,使用單位應當立即疏散、撤離有關人員,采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八條總監職責(五)對特種設備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監督、指導特種設備安全員做好相關工作;(六)按照規定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評價工作,擬定并督促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防控措施;1.《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2.對安全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可以保證其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知識和技能,確保其更好的履行特種設備管理職責。3.特種設備安全總監要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編制風險管控清單,并依據風險管控清單規定的頻次、內容和事項,組織對風險管控清單所列安全風險進行評價,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并督促安全員落實到位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八條總監職責(七)對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八)接受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九)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職責。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總監職責》。1.《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2.4.2.1條規定,安全管理負責人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組織進行隱患排查,并且提出處理意見。2.《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五條對使用單位拒不接受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容器第二十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依法配備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明確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崗位職責。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壓力容器使用安全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壓力容器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支持和保障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依法開展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壓力容器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當充分聽取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壓力容器安全員發現壓力容器存在一般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進行處理;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并向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報告,壓力容器安全總監應當立即組織分析研判,采取處置措施,消除嚴重事故隱患。第二十二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壓力容器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等情況,配備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足夠數量的壓力容器安全員,并逐臺明確負責的壓力容器安全員。第二十三條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應當具備下列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能力:(一)熟悉壓力容器使用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使用要求;(二)具備識別和防控壓力容器使用安全風險的專業知識;(三)具備按照相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四)符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其他要求。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容器第二十四條壓力容器安全總監按照職責要求,直接對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一)組織宣傳、貫徹壓力容器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壓力容器使用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壓力容器安全合規管理;(三)組織制定壓力容器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四)落實壓力容器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五)對壓力容器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壓力容器安全員做好相關工作;(六)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壓力容器使用安全風險評價工作,擬定并督促落實壓力容器使用安全風險防控措施;(七)對本單位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八)接受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九)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職責。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壓力容器安全總監職責》。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容器第二十五條壓力容器安全員按照職責要求,對壓力容器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并辦理本單位壓力容器使用登記;(二)組織制定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三)組織對壓力容器作業人員和技術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四)組織對壓力容器進行日常巡檢,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行為;(五)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計劃,督促落實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后續整改等工作;(六)按照規定報告壓力容器事故,參加壓力容器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七)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職責。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壓力容器安全員守則》。第二十六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基于壓力容器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自查要求,制定《壓力容器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第二十七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壓力容器安全日管控制度。壓力容器安全員要每日根據《壓力容器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對投入使用的壓力容器進行巡檢,形成《每日壓力容器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時上報壓力容器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未發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實行零風險報告。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容器第二十八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壓力容器安全周排查制度。壓力容器安全總監要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風險隱患排查,分析研判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形成《每周壓力容器安全排查治理報告》。第二十九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壓力容器安全月調度制度。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月至少聽取一次壓力容器安全總監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對當月壓力容器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安排,形成《每月壓力容器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第三十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將主要負責人、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壓力容器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壓力容器安全總監職責》、《壓力容器安全員守則》以及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壓力容器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題整改落實等履職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第三十一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建立并落實壓力容器使用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壓力容器使用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容器第三十二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對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指南》,組織對本轄區內壓力容器使用單位的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監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費用。監督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壓力容器使用要求的,使用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第三十三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為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職責。鼓勵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建立對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履職不到位的予以懲戒。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查處壓力容器使用單位違法行為時,應當將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判斷其主觀過錯、違法情節、處罰幅度等考量的重要因素。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未采納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依照本規定第二十一條提出的意見或者建議的,應當認為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已經依法履職盡責,不予處罰。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容器第三十四條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和壓力容器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壓力容器安全總監、壓力容器安全員未按規定要求落實使用安全責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對責任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第三十五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一)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實際控制人;(二)壓力容器安全總監是指本單位管理層中負責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員;(三)壓力容器安全員是指本單位具體負責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的檢查人員;(四)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包括使用壓力容器的單位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管道第五十二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依法配備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明確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崗位職責。壓力管道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壓力管道使用安全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壓力管道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第五十三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支持和保障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依法開展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壓力管道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當充分聽取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壓力管道安全員發現壓力管道存在一般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進行處理;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并向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報告,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應當立即組織分析研判,采取處置措施,消除嚴重事故隱患。第五十四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壓力管道的數量、用途、使用環境等情況,配備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足夠數量的壓力管道安全員,并逐條明確負責的壓力管道安全員。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管道第五十五條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應當具備下列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能力:(一)熟悉壓力管道使用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本單位壓力管道安全使用要求;(二)具備識別和防控壓力管道使用安全風險的專業知識;(三)具備按照相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四)符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其他要求。第五十六條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按照職責要求,直接對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一)組織宣傳、貫徹壓力管道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壓力管道使用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壓力管道安全合規管理;(三)組織制定壓力管道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四)落實壓力管道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五)對壓力管道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壓力管道安全員做好相關工作;(六)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壓力管道使用安全風險評價工作,擬定并督促落實壓力管道使用安全風險防控措施;(七)對本單位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八)接受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壓力管道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九)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職責。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壓力管道安全總監職責》。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管道第五十七條壓力管道安全員按照職責要求,對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承擔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檔案并辦理本單位壓力管道使用登記;(二)組織制定壓力管道安全操作規程;(三)組織對壓力管道技術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四)組織對壓力管道進行日常巡檢,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行為;(五)編制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督促落實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和后續整改等工作;(六)按照規定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參加壓力管道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七)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職責。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細化制定《壓力管道安全員守則》。第五十八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基于壓力管道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自查要求,制定《壓力管道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第五十九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壓力管道安全日管控制度。壓力管道安全員要每日根據《壓力管道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對投入使用的壓力管道進行巡檢,形成《每日壓力管道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時上報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未發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實行零風險報告。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壓力管道第六十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壓力管道安全周排查制度。壓力管道安全總監要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風險隱患排查,分析研判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形成《每周壓力管道安全排查治理報告》。第六十一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壓力管道安全月調度制度。壓力管道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月至少聽取一次壓力管道安全總監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對當月壓力管道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安排,形成《每月壓力管道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第六十二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將主要負責人、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壓力管道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壓力管道安全總監職責》、《壓力管道安全員守則》以及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壓力管道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題整改落實等履職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第六十三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壓力管道使用單位建立并落實壓力管道使用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壓力管道使用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第六十四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對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并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h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指南》,組織對本轄區內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監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費用。監督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壓力管道使用要求的,使用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第六十五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應當為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職責。鼓勵壓力管道使用單位建立對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履職不到位的予以懲戒。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查處壓力管道使用單位違法行為時,應當將壓力管道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判斷其主觀過錯、違法情節、處罰幅度等考量的重要因素。壓力管道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未采納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依照本規定第五十三條提出的意見或者建議的,應當認為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已經依法履職盡責,不予處罰。第六十六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和壓力管道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壓力管道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壓力管道安全總監、壓力管道安全員未按規定要求落實使用安全責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對責任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第六十七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一)壓力管道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實際控制人;(二)壓力管道安全總監是指本單位管理層中負責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員;(三)壓力管道安全員是指本單位具體負責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的檢查人員;(四)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是指工業管道使用單位。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74號文安全總監職責與《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安全管理負責人對比
(一)組織宣傳、貫徹特種設備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規范及相關標準;(二)組織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合規管理;(三)組織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四)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五)對特種設備安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監督、指導特種設備安全員做好相關工作;(六)按照規定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評價工作,擬定并督促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防控措施;(七)對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八)接受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九)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職責。(1)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的領導職責,確保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2)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3)組織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管理員配備;(4)組織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且定期組織演練;(5)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檢查;(6)組織進行隱患排查,并且提出處理意見;(7)當安全管理員報告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應當停止使用時,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種設備的決定,并且及時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74號文安全員職責與《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安全管理員對比
(一)建立健全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并辦理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二)組織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三)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技術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四)組織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巡檢,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行為;(五)編制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計劃,督促落實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后續整改等工作;(六)按照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七)履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和本單位要求的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職責。(1)組織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2)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3)組織制定特種設備操作規程;(4)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5)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定期自行檢查;(6)編制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計劃,督促落實定期檢驗和隱患治理工作;(7)按照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8)發現特種設備事故隱患,立即進行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及時報告本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9)糾正和制止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日管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日管控制度。特種設備安全員要每日根據《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對投入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巡檢,形成《每日特種設備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時上報特種設備安全總監或者單位主要負責人。未發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實行零風險報告。安全員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每日特種設備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風險隱患安全總監或單位主要負責人零風險報告未發現問題上報防范措施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周排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周排查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總監要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風險隱患排查,分析研判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形成《每周特種設備安全排查治理報告》。安全總監每周風險隱患排查分析研判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每周特種設備安全排查治理報告》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月調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月調度制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月至少聽取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總監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對當月特種設備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安排,形成《每月特種設備安全調度會議紀要》。每月聽取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匯報總結當月質量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下月重點工作調度安排《每月特種設備安全調度會議紀要》單位主要負責人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存檔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將主要負責人、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的設立、調整情況,《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特種設備安全總監職責》《特種設備安全員守則》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總監、特種設備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題整改落實等履職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1.人員的任命文件2.《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特種設備安全總監職責》《特種設備安全員守則》3.安全總監、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報告和問題整改落實等履職情況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監督檢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并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1.《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將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分為常規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檢查、證后監督檢查和其他監督檢查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培訓考核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同時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h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指南》,組織對本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監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費用。監督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特種設備使用要求的,使用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使用單位應當對安全總監和安全員進行培訓和考核2.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指南即將以TSG規范形式頒布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危險示例類型或分組危險源潛在后果機械危險加速、減速;有角的部件;接近向固定部件運動的元件:鋒利的部件:彈性元件:墜落物;重力:距離地面高:高壓;不穩定;動能;機械的移動:運動元件;旋轉元件;粗糙表面、光滑表面:銳邊;儲存的能量:真空碾壓:拋出;擠壓;切割或切斷吸入或陷人纏繞:摩擦或磨損碰撞:噴射:剪切:滑倒、絆倒和跌落刺穿或刺破:窒息電氣危險電弧;電磁現象:靜電現象:帶電部件;與高壓帶電部件之間無足夠的距離;過載;故障條件下變為帶電的部件:短路;熱輻射燒傷:化學效應:醫學植人物的影響;電死;墜落、甩出;著火:熔化顆粒的射出;電擊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危險示例類型或分組危險源潛在后果熱危險爆炸;火焰:高溫或低溫的物體或材料:熱源輻射燒傷:脫水:不適:凍傷;熱源輻射引起的傷害;燙傷噪聲危險氣穴現象:排氣系統;氣體高速泄漏:加工過程(沖壓、切割等):運動部件:刮擦表面不平衡的旋轉部件;氣體發出的嘯聲:磨損部件不適;失去知覺:失去平衡;永久性聽覺喪失:緊張;耳鳴疲勞:其他因干擾語音傳遞或聽覺信號引起的(機械、電氣)后果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危險示例類型或分組危險源潛在后果振動危險氣穴現象運動部件偏離軸線;移動設備:刮擦表面;不平衡的旋轉部件振動設備:磨損部件不適;脊椎彎曲病;神經失調;骨關節疾病:脊柱損傷;血管疾病輻射危險致電離輻射源;低頻電磁輻射;光輻射;無線電頻率電磁輻射燒傷;對眼睛和皮膚的傷害;影響生育能力;突變;頭痛,失眠等材料物質產生的危險易燃物;粉塵;爆炸物;纖維;可燃物;液體;煙霧;氣體;霧氣;氧化劑爆炸;腐蝕;著火;中毒;過敏等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危險示例類型或分組危險源潛在后果人類工效學危險通道;指示器的設計或位置;控制裝置的設計,位置或識別;費力;閃爍;局部照明;姿勢;重復活動;可見性;精力不集中不舒服;疲勞;緊張;其他因人為錯誤引起的后果與機器使用環境有關的危險粉塵和煙霧:電磁干擾:閃電;潮濕:污染;雪:溫度;水:風;缺氧燒傷;輕微疾?。换?、跌落:窒息;其他由機器或機器部件上的危險源引起的后果組合危險例:重復活動+費力+環境溫度高脫水,中暑等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保障獎懲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為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職責。鼓勵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對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履職不到位的予以懲戒。1.要支持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的工作,并給予相應保障2.建立獎懲機制,發揮主觀能動性,給出“動力源”,注意不要只懲不獎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監督免責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查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違法行為時,應當將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判斷其主觀過錯、違法情節、處罰幅度等考量的重要因素。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未采納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依照本規定第七十條提出的意見或者建議的,應當認為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已經依法履職盡責,不予處罰。1.針對市場監管部門的,在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時,應當將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重要考量依據,遵循公平、公正、過罰相當原則,決定給予行政處罰的幅度,對于違法性質、情節、危害后果等主客觀因素相同或相近的違法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幅度應當基本一致2.給出了盡職免責的依據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單位個人處罰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特種設備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將處罰情況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設備安全總監、特種設備安全員未按規定要求落實使用安全責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對責任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主體:使用單位,關鍵人員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含義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實際控制人;(二)特種設備安全總監是指本單位管理層中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員;(三)特種設備安全員是指本單位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的檢查人員。壓力容器專項條款:(四)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包括使用壓力容器的單位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氣瓶專項條款:(四)氣瓶使用單位一般是指氣瓶充裝單位壓力管道專項條款:(四)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是指工業管道使用單位明確了關鍵人員的含義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落實本企業(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主要負責人特種設備安全責任,規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X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2范圍適用于本企業(單位)內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隱患管控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有關人員3職責3.1本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3.2特種設備安全總監負責特種設備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制度的編制、修改及更新。3.3特種設備安全員按照要求落實特種設備安全風險日管控相關工作,按照制度要求及時上報特種設備安全總監或單位主要負責人3.4特種設備安全總監負責對于風險排查中發現的特種設備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明確責任人,督促相關責任人采取相適應的防范措施,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向主要負責人報告有關情況,提出改進措施。4管理要求4.1主要負責人根據本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數量、用途、使用環境等情況配備合適的安全總監和足夠數量的安全員,并逐臺明確負責的安全員;安全員負責日管控具體工作的情況落實,協助安全總監負責周排查、月調度具體工作的情況落實。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制度4.2日管控4.2.1日管控風險內容參照各類特種設備的《風險管控清單》4.2.2工作期間,特種設備安全員每日根據《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管控各個環節可能存在的特種設備安全風險隱患,并將檢查結果匯總記錄在《每日XX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可采用電子表格的形式予以記錄。未發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實行零報告。4.2.3對于日管控檢查中發現的特種設備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明確責任人,及時反饋特種設備安全總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對于現場能立即整改的應立即整改;對于不能現場立即整改的,應明確整改期限,在后續日管控檢查中跟蹤驗證整改落實情況。4.3周排查4.3.1工作期間,特種設備安全總監每周至少組織1次風險隱患排查,全面排查使用過程各環節可能存在的特種設備安全風險隱患。4.3.2工作期間,排查可以結合日管控情況、現場自查情況、其他各渠道收集的特種設備安全信息等,分析各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檢討日管控中存在的問題,對于頻繁發生或者存在較高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的問題,應制定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督促相關人員落實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整改結果。4.3.3對于周排查形成的《每周XX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應及時報至特種設備安全總監,抄送相關責任負責人,使其知曉存在的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督促相關責任人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風險可控。4.3.4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治理排除;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訂整改方案和應對預案,落實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責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種設備使用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制度4.4月調度4.4.1根據落實主體責任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總監負責月調度具體工作的情況落實,由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月調度會議,聽取特種設備安全總監關于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4.4.2由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匯總最近一個月度內企業(單位)的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日管控、周排查中發現的重大特種設備安全風險問題及整改情況,日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的匯總分析4.4.3由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對近一個月內企業(單位)的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匯報,對當月特種設備使用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工作總結4.4.4對于日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中發現存在的不足問題,由相關責任人進行報告,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進行處置4.4.5由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指示4.4.6特種設備安全總監根據當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會議討論決議及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指示,制定下個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點工作計劃,并形成《每月XX安全調度會議紀要》5記錄5.1XX安全風險管控清單5.2每日XX安全檢查記錄5.3每周XX安全排查治理報告5.4每月XX安全調度會議紀要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應急預案(1)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應急管理不再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通過培訓和演習,可以使應急人員熟悉自已的任務,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能力,并檢驗預案和行動程序,評估應急人員的整體協調性;(2)應急預案有利于作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序,在應急資源等方面進行了先期準備,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3)應急預案是各類突發事故的應急基礎。通過編制應急預案,可以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故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開展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可以針對特定事故類別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并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應急準各活動;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應急預案(4)應急預案建立了與上級單位和部門應急救援體系的街接通過編制應急預案,可以確保當發生超過本級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與有關應急機構的聯系和協調;(5)應急預案有利于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宣傳、教育和培訓,有利于各方了解可能面臨的事故及其相應的應急措施,有利于促進各方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應急預案分類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F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綜合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專項應急預案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F場處置方案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F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使用單位規定具體條款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合法性、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服務協議與勞動合同有何關聯
- 2025企業辦公租賃合同范本標準版
- 2025環保設備購銷合同
- 機構合作框架協議書范本
- 2025煤炭買賣合同協議范本
- 設備買賣合同書范本
- 域名轉讓合同范本
- 2025年三方委托合同樣本:三方委托合同范本
- 冰球護具轉讓協議書
- 2025年03月湖南婁底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集中組考公開招聘21人筆試歷年典型考題(歷年真題考點)解題思路附帶答案詳解
- 經穴秘密(人體361個經穴全部解析)
- 第五代移動通信設備安裝工程造價編制指導意見(5G補充定額)
- 廣東省五年一貫制語文考試題目
- 馬原第六章社會主義的發展及其規律
- 黃帝內經原文及譯文
- 某別墅中央吸塵系統設計施工規范說明
- 體育中國(上海大學)超星爾雅學習通網課章節測試答案
- 麒麟小學創建五好關工委工作實施方案
- 2023年民主與科學雜志社招聘筆試備考題庫及答案解析
- (2.1)-外科感染-癤、癰
- 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