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技術規范第7部分露天煤礦_第1頁
防雷技術規范第7部分露天煤礦_第2頁
防雷技術規范第7部分露天煤礦_第3頁
防雷技術規范第7部分露天煤礦_第4頁
防雷技術規范第7部分露天煤礦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防雷技術規范第7部分:露天煤礦本文件規定了露天煤礦的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和施工。本文件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露天煤礦的雷電防護。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343—2012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197-2015煤炭工業露天礦設計規范GB/T17467-2020高壓-低壓預裝式變電站的接地GB/T1817-2017通信設備用直流遠供電源系統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露天煤礦采用露天開采方式,直接從地表揭露出煤炭并將其采出的場所。3.2外部防雷裝置ex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由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組成。[來源:GB50057—2010,2.0.6]3.3閃電感應lightninginduction閃電放電時,在附近導體上產生的雷電靜電感應和雷電電磁感應,它可能使金屬部件之間產生火花放電。[來源:GB50057—2010,2.0.16]3.4閃電電涌lightningsurge閃電擊于防雷裝置或線路上以及由閃電靜電感應或雷擊電磁脈沖引發,表現為過電壓、過電流的瞬態波。[來源:GB50057—2010,2.0.17]23.5雷擊電磁脈沖lightningelectromagneticimpulse(LEMP)雷電流經電阻、電感、電容耦合產生的電磁效應,包含閃電電涌和輻射電磁場。[來源:GB50057—2010,2.0.25]3.6防雷等電位連接lightningequipotentialbonding(LEB)將分開的諸金屬物體直接用連接導體或經浪涌保護器連接到防雷裝置上以減小雷電流引發的電位[來源:GB50057—2010,2.0.19]3.7接地線earthingconductor從引下線斷接卡或換線處至接地體的連接導體;或從接地端子、等電位連接帶至接地體的連接導體。[來源:GB50057—2010,2.0.12]3.8直流遠供電源系統remotepowerfeedingsystem通過電力電纜和通信電纜進行直流電能遠距離傳送和接收的供電系統。一般由局端設備、通信電纜和電力電纜和遠端設備組成。[來源:GB/T1817—2017,3.4,有修改]3.9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local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內局部等電位連接網絡接地的端子板。[來源:GB50343—2012,2.0.11]4基本規定4.1露天煤礦的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施工,應在認真調查地理、地質、土壤、氣象、環境等條件和雷電規律、露天煤礦設施特點等基礎上,詳細研究并確定雷電防護裝置的形式及其布置。4.2露天煤礦防雷設計應根據被保護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質及發生雷電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及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情況,按照《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和《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劃分建筑物及其設施的防雷類別和雷電防護等級。4.3露天煤礦的雷電預警要求應按照GB50197-2015的第3.7.6條的規定。4.4露天煤礦的防雷設計應根據建構筑物的特點、被保護設備的重要性和對電磁環境的要求,設外部防雷裝置,防閃電感應、防閃電電涌侵入措施和防雷擊電磁脈沖的措施。4.5露天煤礦的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4.6露天煤礦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施工應按照本規范的規定和已批準的設計施工文件進行。4.7露天煤礦的防雷工程采用的器材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有合格證。5雷電防護裝置設計要求35.1輔助生產區5.1.1輔助生產區包括辦公樓、宿舍、食堂和機修車間等輔助生產的建筑物。5.1.2輔助生產區內建筑物外部防雷裝置設計應符合GB50057-2010的第4.4條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的規定。5.1.3輔助生產區建筑物的電氣系統、通信與監控系統防雷裝置設計應符合本規范5.5和5.6的規定。5.2爆破器材庫5.2.1爆破器材庫的外部防雷裝置設計應符合GB50057-2010的第4.2.1第一類防雷建筑物防直擊雷措施的規定。5.2.2爆破器材庫應設防閃電感應接地裝置,并與電氣、電子系統的接地裝置共用,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其與獨立接閃裝置的接地裝置之間的間隔距離不應小于3m。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風管等金屬物應接到防閃電感應接地裝置上。5.2.3爆破器材庫室內應設等電位連接的接地干線,并與防閃電感應接地裝置進行等電位連接且不少于兩處。庫房室內的金屬門窗、鋼構架等其他金屬裝置應與接地干線進行等電位連接。5.2.4埋地或地溝內的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應與接地干線或防閃電感應接地裝置進行等電位連接。5.2.5爆破器材庫的防閃電電涌侵入措施應符合GB50057-2010的第4.2.3的規定。5.2.6爆破器材庫入口處應設置人體靜電泄放裝置,專設的人體靜電泄放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5.3加油站、油庫5.3.1加油站罩棚及建筑物、油庫的外部防雷裝置設計應符合GB50057-2010的第4.3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的規定。5.3.2加油站和油庫內儲罐內的各金屬構件(攪拌器、升降器、儀表管道、金屬浮體等)應與罐體進行等電位連接,其過渡電阻不應大于0.03Ω。5.3.3浮頂罐的浮船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50mm2的銅芯軟絞線與罐壁進行等電位連接,連接點不應少于兩處,其過渡電阻不應大于0.03Ω。5.3.4加油站內充裝管道和充裝設備電纜金屬外皮應與接地裝置進行等電位連接,其過渡電阻不應大5.3.5充裝軟管兩端金屬構件應進行跨接,其過渡電阻不應大于0.03Ω。5.3.6平行敷設的管道、構架和電纜金屬外皮等長金屬物之間的平行凈距小于100mm或交叉凈距小于100mm時,應采用金屬線跨接,跨接點的間距不應大于30m。5.3.7對于不少于5根螺栓連接的法蘭盤在非腐蝕環境下可不做跨接,其他情況應用金屬線跨接,其過渡電阻不應大于0.03Ω。5.3.8加油站、油庫入口處人體靜電泄放裝置應符合本規范5.2.6條的規定。5.4儲煤場(儲煤倉)5.4.1露天儲煤堆場應采取直擊雷防護措施,其保護范圍的滾球半徑可按R=100m進行計算。5.4.2露天儲煤堆場的直擊雷防護應根據堆場的實際采取接閃桿或架空接閃線(網)進行保護,其接地阻值不大于10Ω,接地體埋設深度不小于0.5m。5.4.3儲煤倉外部防雷裝置設計應符合GB50057-2010的第4.4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的規定。45.5電氣系統5.5.1露天煤礦場區內電氣系統的低壓配電應選用TN-S或TN-C-S系統。電氣系統的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工作接地、保護接地等接地系統宜共用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按照其中最小值確定。5.5.2爆破器材庫的低壓供配電系統的防閃電電涌侵入及高電位反擊等措施應符合GB50057-2010的第4.2.3條規定。選用的SPD應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安全要求。5.5.3加油站低壓供配電系統的防閃電電涌侵入及高電位反擊等措施應符合GB50057-2010的第4.3.8條規定。5.5.4其他低壓配電系統的防閃電電涌侵入及高電位反擊等措施應符合GB50057-2010的第4.4.7條規定。5.5.5可移動式戶外變電站的接地應符合GB/T17467-2020的第6.4的規定。5.5.6進入建筑物的電源線宜采用鎧裝電纜埋地引入,應在入口處就近連接到等電位端子板上,在LPZ1入口處應分別設置適配的電源浪涌保護器。5.6通信與監控系統5.6.1通信與監控系統機房宜設置在建筑物的低層中心位置,監控設備距外墻、結構柱及梁的距離宜不小于1m。5.6.2通信與監控系統機房內應設置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應與建筑物樓層鋼筋或均壓環或豎井內垂直接地干線連接。不應從接閃帶、鐵塔、防雷引下線直接引入。5.6.3通信與監控系統機房應設等電位連接網絡,并應與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連接。等電位連接網絡的結構形式應采用S型、M型或它們的組合。機房設備均應與等電位連接網絡連接。5.6.4進入通信與監控系統機房所在建筑物的電源線應符合5.5.6條的規定。5.6.5進入機房所在建筑物的信號線宜采用屏蔽線纜纜埋地引入,電纜屏蔽層兩端在建筑物內外分別做等電位連接并接地。若采用非屏蔽電纜時,應穿鋼管埋地引入,埋地長度按照公式(5.6.5)計算,但不小于15m,金屬管道應在進入建筑物處進行等電位連接。5.6.6通信與監控系統供電線路的電源端應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電源浪涌保護器,且接地阻值應與設備要求一致。5.6.7通信與監控系統的信號控制線輸出、輸入端口應設置信號浪涌保護器;在線路進出通信與監控系統機房所在建筑物處應裝設與電子器件耐壓水平相適應的信號浪涌保護器。5.7移動通信基站(50689參考)5.7.1移動通信基站的UPS電源機柜、直流遠供電源系統局端供電設備和遠端供電設備金屬外殼應接地。5.7.2移動通信基站直流遠供電源系統應設計雷擊浪涌保護,浪涌保護設計及安裝位置和參數應符合GBT1817-2017的第5.10.1的規定。5.7.3移動通信基站應設計接地裝置,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5.8邊坡監測雷達5.8.1邊坡監測雷達基礎金屬外殼和雷達外殼應進行接地。5.8.2當邊坡監測雷達采用低壓配電線路供電時,線路全程應采用鎧裝電纜或護套電纜穿金屬管埋地5敷設,鎧裝層或金屬管的兩端均應接地。當采用UPS供電時,UPS金屬外殼應接地。5.8.3當采用含有金屬部件的光纜傳輸數據時,應在光纜終端處將光纜內的金屬防潮層、金屬加強筋等直接與監控中心機房的等電位連接網絡連接。5.9其他防雷裝置設計要求5.9.1火災報警裝置金屬外殼應接地。5.9.2戶外攝像頭的金屬支撐桿可作為引下線。宜優先利用混凝土基礎內鋼筋作為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當達不到要求時增設人工接地體。戶外攝像頭的電源線和信號線宜穿金屬管或采用帶屏蔽層的線纜埋地敷設,電纜屏蔽層和外部屏蔽體應兩端接地。5.9.3金屬燈桿防雷裝置設計應符合5.9.2的要求。5.9.4沿帶式傳輸機系統棧橋宜利用支架混凝土基礎內鋼筋作為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當達不到要求時增設人工接地體。沿帶式傳輸機架敷設的電源線和信號線應采用鎧裝電纜。6防雷裝置施工要求6.1接閃器施工要求6.1.1除爆破器材庫以外,其他建筑物宜利用建筑物屋頂金屬作為接閃器,天線桿除外。6.1.2接閃器的材料規格、安裝工藝應符合附錄A的要求。6.1.3接閃帶在轉角處按建筑物造型彎曲其夾角應大于90o。接閃帶通過建筑物伸縮沉降縫處,應降接閃帶向側面彎曲成半徑為100mm弧形。6.1.4明敷接閃導體固定支架的間距不宜大于表6.1.4的規定。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150mm。安裝在高于20m垂直面上的6.2引下線施工要求6.2.1引下線的材料規格、安裝工藝應符合附錄B的要求。6.2.2引下線宜優先利用混凝土內鋼筋、柱主筋作為自然引下線。當采用建筑物基礎作為接地體時,可不設斷接卡,但應在室內外合適的位置設置連接板。當采用埋地的人工接地體時,應在每根引下線距地面不低于0.3m處設接地體連接板,并設置斷接卡,斷接卡上端與連接板或鋼柱焊接。66.2.3專設引下線應沿建筑物外墻表面敷設,應在各引下線上距地面0.3~1.8m處裝設斷接卡,并應經最短路徑接地。6.3接地裝置施工要求6.3.1接地裝置的材料規格、安裝工藝應符合附錄C的要求。6.3.2接地裝置宜優先利用建筑物基礎內鋼筋作為自然接地體。自然接地體接地電阻達不到要求可增設人工接地體。6.3.3人工接地體宜在建筑物四周散水坡外大于1m處埋設,在土壤中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5m,并宜敷設在當地凍土層以下。6.3.4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宜采用換土法、長效降阻劑法或其他新技術、新材料降低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6.4防雷擊電磁脈沖裝置施工要求6.4.1防雷擊電磁脈沖裝置的材料規格、安裝工藝應符合附錄D的要求。6.4.2接地裝置應在不同位置至少引出兩根連接導體與室內總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相連接,連接處應焊接或熱熔焊,并采取防腐措施。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最小截面積應符合表6.4.2的要求。6.4.3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之間應采用截面積符合附錄D要求的多股銅芯導線連接,等電位端子板與連接導體之間宜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采用螺栓連接時,應連接可靠,連接處應有防松動和防腐措施。6.4.4浪涌保護器連接導線應短直,其長度不應大于0.5m,并固定牢固。浪涌保護器各接線端應在本級開關、熔斷器的下樁頭分別與配電箱內線路的同名端相線連接,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端應以最短距離與所處防雷區的等電位端子板連接。配電箱的保護接地線應與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直接連接。6.4.5帶有接線端子的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應采用壓接,帶有接線柱的浪涌保護器宜采用接線端子與接線柱連接。7接閃器材料規格、安裝工藝的技術要求表A.1給出了接閃器材料規格、安裝工藝的技術要求。表A.1接閃器材料規格、安裝工藝的技術要求金屬板下面無易燃物品時:鉛板厚度≥2mm;不銹鋼、熱鍍鋅鋼、鈦和銅板厚度≥0.5mm;鋁板金屬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時:不銹鋼、熱鍍鋅鋼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