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247.1-2024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轉入服務規范 第1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規范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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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03.080.01CCSA1653IDB53/T1247.1—202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文件是DB53/T1247《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轉入服務規范》的第1部分,DB53/T1247已經發布以下部分:——第1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規范;——第2部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規范;——第3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規范;——第4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范;——第5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范;——第6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規范;——第7部分: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范。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本文件由云南省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YNTC16)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審批處、云南省標準化研究院、云南省煙草煙葉公司、云南省質量管理學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迪莉、白云、符澤博、焦萍、聶晶、陳麗麗、崔繼梅、鄭瑩、趙憶寧、陳云峰、王蘇天、陶成金、趙陽楠、王薇、伍林、畢虹、馬仲昕、王佳麒、李關艷、周君君、李斌。DB53/T1247.1—2024社會保障體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網和社會運行的穩定器,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為了規范我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轉入服務,明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和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內容,編制了DB53/T1247《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轉入服務規范》,由7個部分構成。——第1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規范。目的在于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業務辦理的服務流程和要求。——第2部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規范。目的在于確立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業務辦理的服務流程和要求。——第3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規范。目的在于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業務辦理的服務流程和要求。——第4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范。目的在于確立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辦理的服務流程和要求。——第5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范。目的在于確立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辦理的服務流程和要求。——第6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規范。目的在于確立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業務辦理的服務流程和要求。——第7部分: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范。目的在于確立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辦理的服務流程和要求。1DB53/T1247.1—202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轉入服務規范第1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規范本文件規定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的服務內容、業務要求、業務流程、風險控制和檔案管理等內容。本文件適用于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職工提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服務。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27768社會保險服務總則GB/T31596.1社會保險術語第1部分:通用GB/T31596.2社會保險術語第2部分:養老保險3術語和定義GB/T27768、GB/T31596.1和GB/T31596.2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4服務內容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職工提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服務。5業務要求5.1辦理條件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可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a)已參加外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參見附錄A);b)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且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c)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且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出具《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聯系函》(參見附錄B)。5.2辦理方式2DB53/T1247.1—2024窗口辦理、網絡辦理。5.3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5.4收費要求不收費。6業務流程6.1受理經辦人員收到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推送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或者《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聯系函》即為受理,進入審核環節。6.2審核6.2.1初審6.2.1.1初審人員的審核要點如下:a)申請轉出人員在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且已辦理停保;b)申請轉出人員信息與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一致;c)申請轉出人員個人賬戶記錄完整準確;d)申請轉出人員有無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3年)。6.2.1.2初審后,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a)申請轉出人員未在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地,終止業務辦理,將終止辦理原因告知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b)申請轉出人員在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且已辦理停保、信息與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一致、個人賬戶記錄完整準確的,無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情形的,清算個人賬戶轉移金額,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見附錄C)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參見附錄D),進入復核環節;c)申請轉出人員在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且已辦理停保、信息與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一致、個人賬戶記錄完整準確,但存在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情形的,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后,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進入復核環節:1)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出臺后,符合國家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3年)的,通知參保單位或者參保職工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出臺前,符合國家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3年)的,提供參保人員的《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書面承諾書》(參見附錄E)。3DB53/T1247.1—2024d)申請轉出人員未辦理停保的,業務中止,告知申請人辦理停保后,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進入復核環節;e)申請轉出人員信息與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不一致的,與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業務中止。核實后,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登記信息錯誤的,修改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進入復核環節;聯系函信息錯誤的,終止業務辦理,將終止辦理原因告知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f)申請轉出人員個人賬戶記錄不完整或者不準確的,核實并修改完善后,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進入復核環節。6.2.2復核6.2.2.1復核人員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進行復核,審核要點如下:a)人員基本信息準確;b)個人賬戶轉移金額準確;c)統籌基金轉移金額準確;d)轉入地銀行賬戶信息準確;e)符合國家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3年)的,已提供規范有效的書面承諾書或者相關法律文書。6.2.2.2復核后,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a)人員基本信息、個人賬戶、統籌基金轉移金額及轉入地銀行賬戶信息準確的,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推送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待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后,生成《基本養老保險跨統籌轉移基金支付表》(參見附錄F),進入審批環節;b)人員基本信息、個人賬戶、統籌基金轉移金額及轉入地銀行賬戶信息不準確的,業務中止,退回至初審環節重新核實。6.3審批6.3.1審批人員的審核要點如下:a)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辦理流程合規完備;b)《基本養老保險跨統籌轉移基金支付表》信息完整。6.3.2審批后,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a)轉出程序合規完備、《基本養老保險跨統籌轉移基金支付表》信息完整的,進入辦理環節;b)轉出程序不合規不完備或者《基本養老保險跨統籌轉移基金支付表》信息不完整的,退回至復核環節重新核實。6.4辦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基本養老保險跨統籌轉移基金支付表》撥付資金,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6.5流程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流程圖見附錄G。4DB53/T1247.1—20247風險控制7.1風險點個人賬戶轉移金額、統籌基金轉移金額核定不準確。7.2防控措施7.2.1設置初審、復核、審批三個環節,確保個人賬戶轉移金額、統籌基金轉移金額核定準確。7.2.2加強業務學習,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7.2.3加強作風教育,強化工作人員依法認真履職。7.2.4完善制度機制,防范降低風險。7.2.5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發現并整改風險隱患。8檔案管理8.1檔案類型社會保險管理類,參保人員登記材料。8.2檔案保管期限100年。8.3檔案保存方式電子檔案。8.4檔案歸檔目錄8.4.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8.4.2《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聯系函》。8.4.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8.4.4《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8.4.5《基本養老保險跨統籌轉移基金支付表》。8.4.6其他相關材料。9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本文件涉及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b)《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c)《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5DB53/T1247.1—2024d)《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e)《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號);f)《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7號);g)《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意見》(云人社發〔2014〕58號);h)《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79號)。6DB53/T1247.1—202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示例下面給出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的示例。 ):):):7DB53/T1247.1—2024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聯系函示例下面給出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聯系函的示例。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有碼稱):):8DB53/T1247.1—202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示例下面給出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的示例。賬戶類別:一般賬戶[]臨時繳費賬戶[]123456數數789經辦人(簽章):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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