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律文書》第二章_第1頁
《公安法律文書》第二章_第2頁
《公安法律文書》第二章_第3頁
《公安法律文書》第二章_第4頁
《公安法律文書》第二章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二章公安行政法律文書公安機關行政法律文書是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時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作的法律文書。制作和使用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分法》等。本章介紹狹義的公安行政法律文書,即公安部公通字〔2006〕21號《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行政法律文書(式樣)〉〔試行〕的通知》中規定的41種文書式樣。由于時間有限,只介紹常見的幾種。返回第一節受案登記表受案登記表是公安機關在接受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違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時制作的法律文書。受案登記表是公安機關接受行政案件的最初記載和原始憑證。返回〔此處印制公安機關名稱〕受案登記表〔接報單位印章〕 編號:一式兩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受案登記表〔接報單位印章〕 編號:案由案件來源報案時間報案方式報案人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現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接報人簡要案情:受案意見

承辦人:年月日受案審批

辦案部門負責人:年月日

一式兩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案件來源”,是指工作中發現、報案、投案、移交、扭送等。“報案時間”欄填寫報案的年、月、日、時、分。“報案方式”欄填寫口頭報案、書面報案、報案等。“報案人”包括控告人、投案人、扭送人。報案人一人以上的,可加附頁。“簡要案情”欄填寫違法嫌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和工作單位等根本情況以及發案時間、地點、過程以及后果和現狀,有被侵害人的,要說明被侵害人、受害情況、損失物品及其數量、特征等要素。違法嫌疑人是單位的,要填寫單位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受案意見”是行政案件的承辦人根據案情,在初步確定案件性質、管轄權限和可否追究行政責任等情況下,提出處理意見。“受案審批”是辦案部門負責人對行政案件承辦人所提意見進行審核。受案登記表由接報單位蓋章。本卷須知1.制作本表時,應當準確記載報案人的根本情況。如果報案人不愿意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行為,應當為其保密,并在相關欄目中簡要注明。2.有些行政違法案件屬于現行案件,在情勢緊迫且有必要時,可以將受理、勘驗檢查等調查程序交叉或者同時進行。3.屬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但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案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發現案件的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應當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或者其他處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轄權的單位處理:〔1〕違法嫌疑人正在實施危害行為的;〔2〕違法嫌疑人正在逃跑的;〔3〕有人員傷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4〕違法嫌疑人已被抓獲或者被發現的;〔5〕國家、集體或者公民利益正在遭受重大損害的;〔6〕其他應當采取緊急措施的情形。4.公安機關對報案人提供的有關證據材料、物品等應當登記,并妥善保管。移送案件時,應當將有關證據材料和物品一并移交。5.公安機關對發現或者受理的案件暫時無法確定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辦理。在辦理過程中,認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辦理。6.本表一式兩份,一份要存入行政案卷,定期移送公安專業檔案管理部門,一份作為存根備查。返回第二節勘驗/檢查筆錄勘驗/檢查筆錄是公安機關辦案人民警察在勘驗或檢查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時當場制作的用于記載勘驗或檢查的客觀情況的法律文書。制作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分法》第87條等。返回××市公安局××分局勘驗/檢查筆錄時間2006年7月19日22時33分至2006年7月19日22時50分

勘驗地點/檢查對象××市××區××路××賓館308房間檢查證或者工作證件號碼××××××勘驗/檢查人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田××××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民警楊××××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民警過程及結果2006年7月19日22時30分許,××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路××賓館308房間里有人賭博。接報后,民警田××、楊××于22時33分趕到現場。經現場勘驗發現,××賓館308房間北面窗戶下方有一張方型木桌,桌面上放有麻將一副。張××坐在桌子的北側,宋××坐在桌子的南側,秦××坐在桌子的西側,馮××坐在桌子的東側。張××等四人每人的桌子上均放有現金〔四人的數額不等〕。現場經認真搜索,未發現其他物證。現場勘驗于當日22時50分結束。從現場提取了麻將一副、賭資現金人民幣15830元整。拍攝現場照片一張,繪制現場圖一份。

勘驗/檢查人:田××楊××記錄人:田××被檢查人或者見證人:張××宋××秦××馮××工程填寫說明:“勘驗地點”,是指現場勘驗的具體地點;“檢查對象”要填寫被檢查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或者被檢查的物品、場所的名稱。勘驗“過程及結果”應當寫明案情、現場概況及現場勘驗情況;檢查“過程及結果”應當將檢查中發現的涉及案件事實的有關情況準確、客觀地記錄下來。現場勘驗中發現和提取物證的情況,要根據物證的不同特點,分別寫明物品的名稱、品質、重量、尺寸、體積、標識等。照相、錄像的內容和數量、繪圖的種類和數量等情況也應當在筆錄中注明。本卷須知:1.檢查時,辦案人民警察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公共場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不適用該規定。2.檢查公民住所時,辦案人民警察必須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但是,如果有證據說明或者有群眾報警公民住所內正在發生危害公共平安或者公民人身平安的案〔事〕件,或者違法存放危險物質,不立即檢查可能對公共平安或者公民人身、財產平安造成重大危害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立即檢查。3.對違法嫌疑人進行檢查時,應當尊重被檢查人的人格,不得以有損人格尊嚴的方式進行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依法對賣淫、嫖娼人員進行性病檢查,應當由醫生進行。4.檢查場所或者物品時,應當注意防止對被檢查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損壞。檢查場所時,應當有被檢查人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返回第三節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和當場處分決定書一、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是指公安機關采用普通程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分決定時制作的法律文書,其目的是將公安行政處分決定和不服處分決定的法律救濟途徑告知當事人。制作依據是《行政處分法》第39條、第40條,《治安管理處分法》第96條、第97條。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填充式寫法。返回制作標準〔一〕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制作式〕〔此處印制公安機關名稱〕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X公〔〕決字[]第號決定書正文載明以下內容:1.被處分人的根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現住址、工作單位以及被處分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2.違法事實和證據以及從重、從輕等情節〔證人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應當注意保密〕;3.法律依據;4.處分種類及幅度;5.履行方式及期限〔含合并執行的情況〕;6.對涉案財物的處理結果及對被處分人的其他處理情況;7.被處分人的法律救濟途徑;8.附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清單及收繳/追繳物品清單。公安機關印章及決定日期本文書一式三份,被處分人和執行單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復印送被侵害人一份。使用制作式決定書時,應當按照文書要求在正文中載明有關內容,其中對涉案財物的處理結果包括沒收、收繳、追繳以及相應的發還情況;對被處分人的其他處理情況包括強制戒毒和收容教育等強制措施。被處分人同時被決定強制戒毒或者收容教育的,制作式文書中應當寫明強制戒毒和收容教育的依據、期限和執行單位的名稱和地點,不需再另行制作強制戒毒或者收容教育決定書;被處分人的救濟途徑應當寫明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以及具體的行政復議機關、人民法院。〔二〕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填充式〕有存根和正頁一式兩聯。正頁主要內容有:1.被處分人根本情況。被處分人是自然人的,“被處分人”欄應填寫其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現住址和工作單位;被處分人是單位的,應填寫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2.查明的案件事實。“現查明”后面的橫線處填寫違法事實,要準確、簡明、扼要。3.認定的證據。“以上事實有”后面填寫證據局部,要寫清證據的具體名稱,但是為保護證人,證人證言可以不寫證人姓名。4.作出處分決定的法律依據。“根據”后填寫法律依據,包括作出的處分和收繳、追繳等其他行政處理的法律依據。5.處分決定內容。“現決定”后填寫決定內容,包括處分的種類和幅度以及收繳、追繳等其他處理內容。對多個違法行為人的處理不同的,要同時寫明每個違法行為人的姓名及處分種類、幅度,對一人的多個違法行為要分別寫明處分種類、幅度。6.履行方式。“履行方式”后注明具體的期限和方式,包括合并執行的情況。一并作出沒收、收繳、追繳決定時,應當附有相應的清單,并在決定書中注明清單的名稱和數量。7.被處分人的法律救濟途徑即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被處分人或者被處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在附卷的一份決定書上簽名。拒絕簽名的,由辦案民警在上面注明。〔此處印制公安機關名稱〕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X公〔〕決字[]第號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處分人性別出生日期__________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處分決定____________________辦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存根〔此處印制公安機關名稱〕公安行政處分決定書X公〔〕決字[]第號被處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查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事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證據證實。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被處分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附:____清單共__份〔公安機關印章〕年月日被處分人〔簽名〕:年月日

一式三份,被處分人和執行單位各一份,一份附件。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復印送被侵害人一份二、當場處分決定書是指公安機關采用簡易程序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處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對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個人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對單位處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對法律規定可以當場處分的其他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處分決定時制作的法律文書。制作依據是《行政處分法》第33條、第34條,《程序規定》第30條、第31條和第32條,《治安管理處分法》第100條、第101條等。(此處印制公安機關名稱)當場處罰決定書編號:被處罰人性別

出生日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

現住址

工作單位

,根據

條第

款第

項規定,決定給予

的處罰。履行方式: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處罰地點

辦案人民警察(簽名或蓋章)

(處罰機關印章)年月日被處罰人(簽名):年月日一式兩份,一份交被處分人,一份交所屬公安機關備案。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二日內將處分決定書復印件送被侵害人。

工程填寫說明:“被處分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填寫被處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及其號碼、現住址、工作單位等欄目;被處分人是單位的,應當填寫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現住址”填寫單位地址;被處分人或者被處分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在備案的當場處分決定書上簽名。拒絕簽名的,由辦案人民警察在上面注明。“辦案人民警察”欄由辦案人民警察簽名或者蓋章。返回

第四節當場盤問、檢查/繼續盤問筆錄和繼續盤問審批表一、當場盤問、檢查筆錄是公安派出所民警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依法當場盤問、檢查后不能排除其違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人民警察法》第9條第1款所列情形之一和《繼續盤問規定》第8條所列情形之一,需要帶至公安機關繼續盤問時制作的法律文書。制作依據是《人民警察法》第9條和《繼續盤問規定》第8條、第13條。本筆錄經過核實,不僅是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之一,也是依法適用繼續盤問的前提和證據,是接受移交案件的公安局派出所或有管轄權的部門依法處理該案的重要證據。返回制作標準:1.首部。包括:文書名稱,當場盤問、檢查的起止時間,地點,當場盤問、檢查人即民警的姓名、單位和職務,被盤問人的根本情況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民族、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戶籍所在地、現住址、工作單位等,被盤問人被帶至公安機關的具體時間及告知被盤問人其依法享有的權利。2.正文。應包括如下幾方面內容:一是民警的當場提問;二是被盤問人的供述與辯白及其動作、神情;三是是否執行了當場檢查及其檢查的全過程;四是準備將被盤問人帶回公安派出所的理由和依據。3.尾部。盤問、檢查結束,盤問、檢查筆錄應當交被盤問人核對(沒有閱讀能力的要向其宣讀)。如記錄有過失、遺漏,應當允許被盤問人更正或者補充,并在改正、補充的文字上捺指印。在筆錄末尾要由被盤問人寫明對筆錄的意見,即“以上筆錄我看過(或‘向我宣讀過’),和我說的相符”,并簽名(蓋章)、捺指印。同時在筆錄除最后一頁以外的每頁右下角簽名(蓋章)、捺指印。拒絕簽名或捺指印的,要在筆錄尾部注明。最后當場盤問、檢查人和記錄人也應在筆錄上簽名。二、繼續盤問審批表是公安派出所民警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認為確有必要繼續盤問時報請公安派出所負責人審批的文書,屬內部呈批性文書。制作依據是《人民警察法》第9條和《繼續盤問規定》第8條、第13條。制作標準:1.首部。包括文書名稱、編號2.正文。包括四局部內容:一是擬被繼續盤問人的根本情況;二是當場盤問、檢查情況。三是辦案單位提出繼續盤問理由、盤問起止時間、承辦人和承辦單位;四是公安派出所意見。如表〔下頁〕××公安局繼續盤問審批表

公×盤審字〔20××〕第號擬繼續盤問人姓名曾用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戶籍所在地健康狀況現住址電話工作單位電話當場盤問檢查情況繼續盤問理由繼續盤問起止時間承辦人承辦單位公安派出所意見備注三、繼續盤問筆錄是公安機關對被盤問人進行繼續盤問活動中,依法制作的如實記載辦案人員的提問和被盤問人員陳述、辯白的法律文書。制作依據是《人民警察法》第9條和《繼續盤問規定》第8條、第16條。制作標準:1.首部。根本同當場盤問、檢查筆錄,參見后面范文。2.正文。即繼續盤問的內容。首先是繼續盤問人即民警說明身份,說明進行繼續盤問的依據,并送達繼續盤問通知書;其次是向被盤問人宣讀其依法享有的權利;然后重點記錄被盤問人的家庭情況、主要經歷、有無前科、民警的提問和使用證據的情況、被盤問人的答復、辯白、檢舉等的情況等。3.尾部。同當場盤問、檢查筆錄。本卷須知:1.由于當場盤問、檢查筆錄與繼續盤問筆錄合為文書式樣一,因此在制作時必須劃去文書名稱中及文書中的“繼續盤問”或“當場盤問、檢查”字樣。2.對當場盤問、檢查后已排除其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當場放行,無須制作當場盤問、檢查筆錄;對已證實有違法犯罪行為或有證據證明有犯罪嫌疑的,也應當制作當場盤問、檢查筆錄,作為依法作出行政處分、強制戒毒、收容教育等處理決定或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證據。3.執行當場盤問、檢查或繼續盤問的民警不得少于2人,且必須在筆錄上簽名,簽名不能由1人代簽。4.上述三種文書格式上所列工程,應當按要求填寫齊全。5.在兩種筆錄每頁的右下角應當填寫“共×頁第×頁”,并由被盤問人捺指印。返回公安局強制戒毒/延長強制戒毒決定書公安局強制戒毒/延長強制戒毒決定書

___公〔______〕強戒決字[______]第___號

被強制戒毒人______性別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

現查明

根據《_________》第___條第___款第___項規定,我局決定對其強制戒毒/延長強制戒毒______〔自______年___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