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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

鍋爐機組篇

TheCodeofErectionandAcceptanceof

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

SectionofSteamBoilerSet

DL/T5047—95

主編部門:電力工業部電力建設技術經濟咨詢中心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

前言

《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鍋爐機組篇)》(SDJ245-88)自發布實施以來,對電力

工業建設和電站鍋爐施工質量的提高都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的迅猛發展,電力工業的發展和發電質量的提高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保證。為了確保對火

力發電廠“安全、經濟、穩發、滿發”運行的要求,適應大機組、新設備施工的需要,我們

組織有關人員對原規范進行了修改和補充,作了較大的改動,并經三次組織討論和審定。

本規范所采用或引用的有關國標、行標、文件等均為1996年1月前已發布的現行標準

和文件。新增標準36篇,更換新標準14篇,取消原規范附錄十六中序號26標準1篇。由

于新標準的引用而涉及本規范的條文修改也比較多,如高強度螺栓連接,油罐安裝,焊接工

藝、質量,管道安裝,泵類安裝,整套啟動試運,化學清洗,安全閥調整,蒸汽沖洗等。

由于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的顯現,本規范補充增加的新條款也較多,其中“3受熱

面”中增加了“3.5循環泵”新增條款10條,在“5煙、風、煤管道及附屬設備”中增加了

“5.5煙氣脫硫裝置”新增條款20條,在“7.3磨煤機”中增加了“7.3.5MPS(ZGM)中速磨

煤機”新增分條款10條,并新增附錄6個,修改及更新附錄4個,取消原附錄1個。

本規范業經電力工業部審查、批準,并于1996年1月4日以電技[1996]6號文發布,

編號為DL/T5047—95,自1996年5月1日起實施,原規范SDJ245—88同時廢止。

本規范主編單位:電力工業部電力建設技術經濟咨詢中心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部

參加單位:電力工業部電力建設研究所

主編人員:樊九洲陶恒聲

1總貝I」

1.1一般規定

1.1.1本規范適用于容量為65?2100t/h,主蒸汽壓力為3.82?25MPa,主蒸汽溫度為450?

550℃的國產電站鍋爐機組的施工及驗收;對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容量和參數的機組的施工及

驗收工作可參考使用本規范;國外引進機組的施工及驗收工作應執行制造廠的規定,如制造

廠無明確規定,則應執行本規范。

1.1.2鍋爐機組安裝工程應按設計和設備技術文件施工。除本規范外,有關管道、焊接、泵

類、熱工測量外表等部分應與本規范相應專業技術規范配合使用:

1.121鍋爐范疇內的蒸汽管道、給水管道和工業水管道的安裝應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

收技術規范(管道篇)》(DL5031—94);

1.1.2.2承壓管道配制和安裝中的焊接工作應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火力發電

廠焊接篇)》(DL5007-92),重要鋼結構、承壓部件上的非承壓件應由適合該項工作并經考

試合格的焊工進行焊接;

1.1.2.3泵類安裝應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汽輪機機組篇)》(DL5011-92);

1.1.2.4熱工測量外表安裝應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熱工外表及控制裝置篇)》

(SDJ279—90);

1.1.2.5鍋爐本體受熱面及其他有關管系的防腐要求應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

(火力發電廠化學篇)》(DLJ58—81);

1.1.2.6鍋爐電梯、起重設備等機械設備安裝應參照《電梯安裝驗收規范》(GB10060—93)、

《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一)、(四)、(五)、(六)》[TJ231—75(一)、TJ231—78(四)、

。231—78(五)及11231—78(六)]及《電梯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10—88)的有

關規定執行;

1.1.2.7鍋爐鋼結構及附屬機械、設備的鋼結構,若采用焊接及鉀釘連接時,應參照《鋼結

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05—83)的有關規定執行。

1.1.3設計變更按規定辦理手續后,方準施工。設計變更資料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

1.1.4新產品和新設備的施工技術要求,如制造廠無明確規定時,應由施工單位、運行單位、

設計和制造單位共同研究制定,施工中遵照執行。

1.1.5鍋爐機組安裝施工,除應按本規范規定外,并應遵守國務院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技

術、鍋爐監察、勞動保護及防火等規定和《電力工業技術治理法規》[(80)電技字第26號]、

《電力建設施工技術治理制度》[(80)火發字第5號]的規定。

1.1.6鍋爐機組在組合、安裝前應經建設單位(業主)組織“監造”和“安檢”合格,并必須

按本規范的規定對設備進行復查。如發覺制造缺陷應提交業主與制造廠研究處理及簽證。由

于制造缺陷致使安裝質量達不到本篇規范的規定時,應由業主和制造單位代表簽證。

1.1.7凡屬鍋爐監察范疇內的鍋爐部件,必須取得制造廠的設備技術文件,證明所用材料和

制造質量符合勞動人事部頒發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人鍋(1987)4號]或原水

利電力部頒發的《電力工業鍋爐監察規程》(SD167—85)的規定后,方準施工。

1.1.8安裝設備和材料均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按本規范規定應進行檢驗鑒定,經現場檢驗合

格后,方準使用。

1.1.9現場自行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包括煙、風、煤管道等)和自行生產、配制的材料(包括

爐墻、保溫材料等)應按本篇規范和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準使用。

1.1.10設備吊裝前,應對設備的暫時加固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承力焊縫應進行細致的外觀

檢查。

1.1.H設備安裝過程中,應及時進行檢查驗收;上一工序未經檢查驗收合格,不得進行下一

工序施工。隱藏工程隱藏前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并辦理簽證。

1.1.12施工中必須經常保持現場整潔。設備安裝終止后、封閉前和鍋爐機組啟動前,必須徹

底檢查和清掃,內部不得有雜物存留。

1.1.13鍋爐機組的啟動和驗收,必須按電力工業部頒發的《火力發電廠基本建設工程啟動及

竣工驗收規程》(電建[1996]159號)的規定進行。

1.1.14鍋爐機組安裝終止后,應有完整的施工技術記錄,并應符合設計、設備技術文件和本

篇規范的規定。

1.1.15鍋爐機組安裝終止后必須具備下列技術文件:

1.1.15.1設備缺陷記錄和簽證;

1.1.15.2設計變更資料(包括必要的附圖);

1.1.15.3隱藏工程中間驗收記錄和簽證(見下列各章);

1.1.15.4安裝技術記錄和簽證(見下列各章);

1.1.15.5質量驗評表;

1.1.15.6安裝竣工圖。

1.1.16起重運輸機械的設計、制造、保護和使用,均應按照有關規程和規定進行。新裝、拆

裝或大修后的起重運輸機械在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負荷試驗,并檢驗保護、剎車和燈光信號

指示,符合要求方準使用。司機或操作人員應經考試合格。

1.1.17施工人員在施工前應學習本規范、《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

(DL5OO9.1—92)和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部分,并經安全考試合格方準上崗工作。

1.1.18設備安裝前的保管應按存放地區的自然情形、氣候條件、周圍環境和存放時間的長短,

參照原水利電力部基本建設司頒發的《電力基本建設火電設備保護保管規程》(SDJ68-84)

和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作好保管工作。

1.1.19在冬季和炎熱季節施工時,應根據設備特點和工藝要求制定防止損壞設備和保證質量

的措施。

1.1.20設備堆放位置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盡量避免二次搬運。

1.1.21設備開箱應會同有關方面進行檢查清點,作出記錄.檢查清點后,應及時妥善保管,

防止丟失、損壞和變質。開箱的設備技術文件應專案保管。

1.1.22對存放保管時間較長或放置在帶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的鍋爐機組設備,在安裝前應

全面檢查腐蝕情形,根據情形作出處理。

1.2鍋爐開始安裝前對建筑工程的配合要求

1.2.1鍋爐機組開始安裝前,安裝現場一樣應具備下列條件:

1.2.1.1完成設備基礎、地下溝道和地下設施以及廠房內各層混凝土平臺,地面要回填夯實,

盡量做好混凝土毛地面,完成進入廠房的通道或鐵路,并應滿足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

1.2.1.2設備基礎按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92)的規定檢查、

驗收合格;基礎強度未達到設計強度等級的70%時不得承重;

1.2.13采取室內安裝時,一樣情形下廠房應結頂,并及時做好屋面防水工程;采取露天安

裝時,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預先考慮好施工方案,使建筑和安裝工程均能順利進行;

1.2.1.4各層建筑物上的安裝孔洞和敞口部分應有可靠的蓋板和欄桿;

L2.1.5安裝現場應有可靠的消防設施、充足的照明和排水設施;

1.2.1.6土建施工的剩余材料和雜物應及時清除干凈。

1.2.2采用鋼筋混凝土的鍋爐構架施工前,安裝和土建單位應協商確定鋼筋混凝土鍋爐構架

和鍋爐本體施工間的相互配合工作和特別要求。鍋爐本體吊裝前,應全面復核構架施工偏差。

1.2.3不得任意在建筑物上打砸孔洞、損壞承力鋼筋和預應力鋼筋,并不得在其上施焊。如

果施工需要必須進行時,應經有關部門批準,打砸孔洞應選用適當工具

1.2.4擴建工程施工時,擴建廠房和生產廠房間應有適當的隔離設施。

2鍋爐構架及有關金屬結構

2.1一般規定

2.1.1本章適用于鍋爐構架(包括鋼立柱、鋼管混凝土立柱、鋼筋混凝土立柱、橫梁、頂板、

桁架和護板框架等)、密封部件(包括蓋板、墻皮等)、平臺、梯子、爐門、爐墻零件、燃燒裝

置、灰渣室和空氣預熱器等有關金屬結構的施工及驗收。

2.1.2鍋爐構架和有關金屬結構主要尺寸的測量和復查,必須使用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的鋼

尺,土建、安裝、建設單位應統一鋼尺。為使測量準確,應用彈簧秤拉緊鋼尺測量,測距相

同時拉力應相同。

2.1.3鍋爐鋼構架和有關金屬結構在安裝前,應根據供貨清單、裝箱單和圖紙清點數量,對

主要部件還需作下列檢查:

2.1.3.1外形尺寸應符合圖紙,答應偏差按鍋爐鋼結構的制造和裝配公差見附錄A;

2.1.3.2外觀檢查有無銹蝕、重皮和裂紋等缺陷;

2.1.3.3外觀檢查焊接、鉀接和螺栓連接的質量;

2.1.3.4用光譜逐件分析復查合金鋼(不包括16Mn等低合金鋼)零部件。

2.1.4鍋爐鋼構架和有關金屬結構校正時應注意:

2.1.4.1冷態校正后不得有凹凸、裂紋等傷害,環境溫度低于零下20C時,不得錘擊,以防

脆裂;

2.1.4.2加熱校正時的加熱溫度,對碳鋼一樣不宜超過1000C,對合金鋼一樣應控制在鋼材

臨界溫度A-以下,火電安裝中常用鋼材的臨界溫度參考數據見附錄Bo

2.1.5鋼結構和金屬結構的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并有必要的排水設施,構件堆放應平穩,

墊木間的距離應不使構件產生變形,多層堆放時應注意安裝順序。

2.2鍋爐基礎檢查、劃線和墊鐵安裝

2.2.1鍋爐開始安裝前必須根據驗收記錄進行基礎復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2.2.1.1符合設計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鍋爐基礎的答應

偏差見附錄C;

2.2.1.2定位軸線應與廠房建筑標準點校核無誤;

2.2.1.3鍋爐基礎劃線答應偏差為:

a)柱子間距WlOm士1mm

>10m±2mm

b)柱子相應對角線W20m5mm

>20m8mm

2.2.1.4鋼構架地腳螺栓采用預埋方法時,對定位板的要求:

a)各柱間距離偏差間距的1/1000W5mm

b)各柱間相應對角線差W8mm

2.2.2基礎表面與柱腳底板的二次灌漿間隙不得小于50mm,基礎表面應全部打出麻面,放

置墊鐵處應鑿平。

2.2.3采用墊鐵安裝時,墊鐵應符合下列要求:

2.2.3.1墊鐵表面應平整,必要時應刨平:

2.23.2每組墊鐵不應超過3塊,其寬度一樣為80?120mm,長度較柱腳底板兩邊各長出

10mm左右,厚的放置在下層。當二次灌漿間隙超過100mm以上時,答應墊以型鋼組成的

框架再加一塊調整墊鐵;

223.3墊鐵應布置在立柱底板的立筋板下方,每個立柱下墊鐵的承壓總面積可根據立柱的

設計荷重運算,但墊鐵的單位面積的承壓力,不應大于基礎設計混凝土強度等級的60%;

223.4墊鐵安裝后,用手錘檢查應無松動,并將墊鐵點焊在一起再與柱腳底板焊住。

2.3鍋爐構架組合

2.3.1立柱對接和構架組合應在穩固的組合架上進行,組合架應找平。

2.3.2鍋爐構架組合時,一樣應先在立柱上畫出1m標高點,劃法如下:

2.3.2.1支承式結構,一樣根據主要的卡頭標高兼顧多數卡頭的標高和柱頂標高,確定立柱

的1m標高點;

2.322懸吊式結構,一樣以頂板的大板梁標高或柱頂面的標高,確定立柱的1m標高點,并

應根據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注意立柱的壓縮值。

2.3.3鍋爐鋼構架組合時應注意焊接順序和留有適當的焊接收縮余量,避免焊接后組合尺寸

超出答應偏差。

2.3.4鍋爐鋼構架組合件的答應偏差見表2.3.4。

表2.3.4鍋爐鋼構架組合件的答應偏差mm

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

1各立柱間距離>>間距的1/100(),最大不大于10

2各立柱間的平行度長度的1/1000,最大不大于10

3橫梁標高2)±5

4橫梁間平行度長度的1/1000,最大不大于5

5組合件相應對角線長度的1.5/1000,最大不大于15

6橫梁與立柱中心線相對錯位±5

+5

護板框內邊與立柱中心線距離

70

8頂板的各橫梁間距3,±3

平臺支掌與立柱、桁架、護板框架等的垂

9長度的2/1000

匕度

10平臺標高±10

11平臺與立柱中心線相對位置±10

注:1)支承式結構的立柱間距離以正偏差為宜。

2)支承汽包、省煤器、再熱器、過熱器和空氣預熱器的橫梁的標高偏差應為°mm;

剛性平臺安裝要求與橫梁相同。

3)懸吊式結構的頂板各橫梁間距是指主要吊孔中心線間的間距。

2.4鍋爐構架安裝和二次灌漿

2.4.1鍋爐構架安裝找正時,可根據廠房的基準標高點,測定各立柱上的1m標高點,立柱

標高可用立柱下的墊鐵進行調整;對于鋼立柱底板上有調劑螺栓的,可用調劑螺栓來調整標

高。

2.4.2鍋爐構架應安裝一層(段),找正一層(段);嚴禁在未找正好的構架上進行下一工序的安

裝工作,以免造成安裝后產生無法糾正的偏差。

2.4.3對于焊接的鍋爐構架安裝時應先找正點焊固定,并留有適當的焊接收縮量,經復查尺

寸符合要求后正式施焊,焊接時要注意焊接順序,避免焊接后安裝尺寸超差。

2.4.4鍋爐構架吊裝時及吊裝后應保證結構穩固,必要時應暫時加固;構架吊裝后應復查立

柱垂直度、主梁撓曲值和各部位的主要尺寸。

2.4.5帶爐墻的構架組合件找正就位時,應保持爐墻與受熱面間和爐墻與爐墻間的設計間隙。

2.4.6鍋爐采用懸吊式結構時,柱頂上的弧形墊板應按設備技術文件規定安裝,墊板方向應

準確,墊板上下應接觸良好。

2.4.7使用高強度螺栓時,應按制造廠技術文件的規定儲運、保管、安裝、檢驗和驗收;如

制造廠無明確規定,應按《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程》(JGJ82-91)

的有關規定進行;并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2.4.7.1高強度螺栓連接副(由一個螺栓、一個螺母和一個墊圈組成),應由制造廠按批配套供

貨,并必須有出廠質量保證書;

2A.7.2扭剪型高強度螺栓連接副的型式尺寸和技術條件應符合《鋼結構用扭剪型高強度螺

栓連接副型式尺寸》(GB3632-83)和《鋼結構用扭剪型高強度螺栓連接副技術條件》

(GB3633—83)的規定;

2.4.73運到工地的扭剪型高強度螺栓連接副應及時檢查其螺栓楔負載、螺母保證載荷、螺

母及墊圈硬度、連接副的緊固軸力平均值和變異系數,檢驗結果應符合(GB3633—83)規定,

合格后方準使用;

2.4.7.4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數應按(JGJ82—91)第3.3.2條規定進行檢驗。檢驗的最小值必須不

小于設計規定值。當不符合時,構件摩擦面應重新處理,處理后的構件摩擦面應重新檢驗;

2.4.7.5高強度螺栓連接副的檢驗測試方法,應符合下列標準的有關規定:

a)螺栓原材料的拉力試驗應按《金屬拉伸試驗法》(GB228—87)的規定;

b)螺栓原材料的沖擊試驗應按《金屬夏比(U型缺口)沖擊試驗方法》(GB229—84)的規

定;

c)螺栓的楔負載試驗應按《緊固件機械性能螺栓、螺釘和螺柱》(GB3098.1—82)中的有

關規定;

d)螺母的保證載荷試驗應按《緊固件機械性能螺母》(GB3098.2—82)中的有關規定;

e)硬度試驗,螺栓按(GB3098.1—82)、螺母按(GB3098.2—82)中的有關規定,墊圈的硬

度試驗在墊圈表面任選4點,取3點平均值。

2.4.8承擔安裝荷載(包括自重)的安裝焊縫,定位焊點的數量、厚度和長度應按運算決定;

不承擔安裝荷載的安裝焊縫,定位焊點的總長度不應小于其焊縫長度的10%,并不得小于

50mm。

2.4.9鍋爐鋼構架安裝答應偏差見表2.4.9

表2.4.9鍋爐鋼構架安裝答應偏差mm

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

1柱腳中心與基礎劃線中心±5

2立柱標高與設計標高±5

3各立柱相互間標高差3

4各立柱間距離,)間距的1/1000,最大不大于10

5立柱垂直度長度的1/1000,最大不大于15

6各立柱上、下兩平面相應對角線長度的1.5/1000,最大不大于15

7橫梁標高2)±5

8橫梁水平度5

5

9護板框或桁架與立柱中心線距離+

0

10頂板的各橫梁間距3)±3

11頂板標高+5

12大板梁的垂直度立板高度的1.5/1000,最大不大于5

13平臺標高±10

14平臺與立柱中心線相對位置±10

注:表中各注同表2.3.4中各注。

2.4.10鋼筋混凝土鍋爐構架應注意下列各項:

2.4.10.1在鍋爐鋼筋混凝土構架施工前,應按施工圖核對預埋件的位置、錨固方式和設計荷

重等;

2.4.10.2注意鍋爐鋼筋混凝土構架施工與鍋爐本體安裝間的和諧配合,以免相互影響;

2.4.10.3在鍋爐設備安裝前,應按驗收記錄復核鍋爐鋼筋混凝土構架的幾何尺寸、標高和沉

降值。鋼筋混凝土立柱的對角線偏差應不大于15mm。鍋爐鋼筋混凝土構架應符合《混凝土

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答應偏差參見附錄D。

2.4.11鋼管混凝土立柱及其管中混凝土施工應符合設計規定。在混凝土澆灌后,嚴禁在立柱

表面高溫加熱和大面積施焊。

2.4.12有膨脹位移的螺栓聯接處應留有足夠的膨脹間隙,并應注意膨脹方向。

2.4.13平臺、梯子應配合鍋爐構架盡早安裝,以利構架穩固和施工安全。采用焊接聯接的應

及時焊牢;采用吊桿和卡具聯接的應及時緊固,吊桿和卡具不得短少。

2.4.14欄桿的立柱應垂直,間距應平均,轉彎鄰近應裝一根立柱。同側各層平臺的欄桿立柱

應盡量在同一垂直線上。平臺、梯子、欄桿、立柱和圍板等安裝后應平直堅固,接頭處應光

滑。

2.4.15不應隨意割短或接長梯子,或改變梯子的斜度,或改動上下踏板的高度和聯接平臺的

間距。

2.4.16波浪型外護板應注意保管,防止碰撞傷害,拼接線條應一致,緊固件不得短少,拼縫

搭接方式要注意避免積灰、存水。

2.4.17灰渣室淋水裝置及沖渣噴嘴的安裝位置和角度應正確,接頭處應嚴密不漏,擺動裝置

應無卡澀。

2.4.18灰渣室灰坑內的水力沖灰瓦塊表面不得有裂紋、砂眼和凹凸不平等缺陷。安裝傾斜度

的偏差為±2°,瓦間表面沿水流方向的不平度應不大于5mm。

2.4.19構架找正完畢后,應按圖將柱腳固定在基礎上,采用鋼筋焊接固定時,應將鋼筋加熱

彎貼在柱腳底板上(盡量緊貼立筋板),加熱溫度一樣不超過1000℃,鋼筋與立筋板的焊縫長

度應為鋼筋直徑的6?8倍,并應雙面焊。

2.4.20鍋爐基礎二次灌漿的時間一樣是:當柱腳采用鋼筋焊接固定時,可在鍋爐大件吊裝完

畢后進行;當柱腳采用地腳螺栓固定或用螺栓調整時,可在構架第一段找正完畢后進行。

2.4.21鍋爐基礎二次灌漿前,應檢查墊鐵、地腳螺栓及基礎鋼筋等工作是否已完畢,并將底

座表面的油污、焊渣和雜物等清除干凈。

2.4.22鍋爐基礎二次灌漿應符合圖紙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

2.5爐門、窺視孔和爐墻零件

2.5.1爐門和窺視孔的內外表面應無傷痕、裂縫和穿孔的砂眼等缺陷;開閉應靈活,接合面

應嚴密不漏。

2.5.2用螺栓聯接的爐門、窺視孔與墻皮接觸面間應墊有合適的石棉繩等填料使其嚴密不漏;

門框的固定螺栓頭應在墻皮內側滿焊,螺栓擰緊后螺桿應露出螺帽外2?3扣。

2.5.3正壓或微正壓鍋爐的窺視孔門閂與空氣通道的連鎖裝置應調整良好,其噴嘴與殼體間

一樣應留0.5?0.55mm的間隙,空氣通道應無堵塞。

2.5.4鍋爐防爆門蓋的配重和開啟角度應按圖核對;可調式防爆門安裝后應按圖規定調整其

開啟壓力,如無規定時,可按工作壓力加0.5kPa作為動作壓力進行調整;其引出管安裝位

置不得影響門蓋開啟量和阻礙通行;水封式防爆門應按制造廠規定進行密封試驗。

255爐墻零件的外表應無傷痕、裂紋等缺陷;爐墻零件的外形尺寸和材質應符合圖紙規定;

爐墻零件安裝時應按圖留出膨脹間隙。

2.6鍋爐密封部件

2.6.1水、砂封槽體應安裝平整,嚴密不漏。

2.6.2水、砂封插板與設備(如聯箱等)連接應堅固,連接處應嚴密不漏;插板能自由膨脹,

在熱狀態下插板與槽體能產生相對位移。

2.6.3水、砂封槽在安裝終止后填充密封介質前,應做好熱膨脹間隙記錄,并將槽內清掃干

凈不得遺留雜物。

2.6.4波形伸縮節的焊縫應嚴密,波節應完好,安裝時的冷拉值或壓縮值應符合圖紙要求,

并做好記錄;其內部保護鐵板的焊縫應在介質進向一側。

2.6.5用螺栓固定的密封裝置其接合面和螺栓的安裝緊固要求同252。

2.6.6汽包、聯箱外殼與密封鐵板連接處的橢圓螺栓孔位置必須調整正確,不得阻礙汽包、

聯箱的熱膨脹。

2.6.7焊接在受熱面上的密封鐵板一樣應在受熱面水壓試驗前安裝和焊接完畢,焊縫應經嚴

密性檢查不滲漏;如有些部位必須在水壓試驗后安裝和焊接時,則應有可靠的技術措施。

2.6.8通風梁的通道應暢通,焊縫應嚴密不漏,安裝時應按圖留出熱膨脹間隙。

2.6.9鍋爐點火啟動前,應進行風壓試驗檢查其嚴密性,試驗壓力按設備技術文件規定;無

規定時,可按高于爐膛工作壓力0.5kPa進行正壓試驗。

2.7燃燒裝置

2.7.1燃燒裝置安裝一樣應符合下列要求:

2.7.1.1配風器的焊健和結合面應嚴密不漏,必要時用滲油或整體漏風試驗檢查;

2.7.1.2擋板與軸應固定牢靠,軸封應嚴密,開閉應靈活,軸端頭上應作出擋板實際位置的

標志;

2.7.1.3操作裝置應靈活可靠,指示刻度應與擋板實際位置相符,擋板在點火前應再次核對

其實際位置;

2.7.1.4各種燃燒裝置安裝時,應注意保持離水冷壁管的間隙不阻礙膨脹,火嘴噴出的煤粉

不得沖刷周圍管子,其安裝位置答應偏差一樣如下:

a)燃燒器噴口標高±5mm

b)各燃燒器間的距離±5mm

c)邊緣燃燒器離立柱中心線距離±5mm

2.7.1.5擺動式燃燒器與煤粉管道安裝時,應注意安裝程序,使擺動式燃燒器不受外力。

2.7.2攪動式(或帶有調整機構的)燃燒裝置安裝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2.7.2.1二次風擋板門與風殼間應留適當膨脹間隙;

2.7.2.2一、二次風筒同心度答應偏差為:

a)不帶調整機構時W5mm

b)帶有調整機構時W3mm

2.7.23一、二次風筒的螺栓連接處應嚴密不漏;

2.724帶有調整機構的操作裝置應靈活可靠。

2.7.3固定式及擺動式縫隙燃燒裝置安裝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2.7.3.1噴口至假想燃燒切圓的切線答應偏差不大于0.5。;

2.73.2噴口與一次風道間隙不大于5?8mm;

2.7.3.3噴口與二次風道肋板間間隙不大于10?15mm:

2.73.4二、三次風口水平度答應偏差(當設計水平時)不大于2mm;

2.7.3.5上、下擺動角度應符合圖紙要求,刻度指示正確。

2.7.4燃油燃燒裝置安裝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2.7.4.1油槍應平直,內部應暢通;

2.7.4.2油槍噴嘴和霧化片應清洗干凈,光潔無傷害,裝配次序和方向應正確,噴油孔應暢

通,重新裝配后不得滲漏;

2.743油槍與配風器應保持同心,噴嘴與旋流擴散器的距離和旋流方向應符合圖紙規定;

2.7.4.4油槍內的連接處,特別是帶有回油裝置的結合面應密封良好,不得漏泄:

2.7.4.5進、回油管的連接支管應符合下列要求:

a)紫銅管的長度應有適當余度并留有位置,以利油槍調劑;

b)金屬軟管應經1.25倍工作壓力下的水壓試驗合格,金屬軟管的彎曲半徑一樣應大于

其外徑的10倍,接頭至開始彎曲處的最小距離應大于其外徑的6倍;

c)支管兩端的接頭應嚴密不漏。

2.7.4.6油槍伸縮執行機構應操作靈活,無卡澀:

2.7.4.7高能點火裝置安裝尺寸,必須嚴格按圖施工。

2.7.5大風箱燃燒裝置安裝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2.7.5.1一、二次風的滑動風門必須預留熱膨脹間隙,保證在運行中操作靈活;

2.7.5.2電氣引燃的電極操作裝置應不卡澀;

2.753供點火用的可燃氣體系統應作氣壓試驗,以保證系統嚴密不漏。

2.7.6固定在水冷壁上的燃燒裝置的滑動吊架應滑動自由,平穩重錘應安裝正確并與杠桿固

定堅固;重錘在行程范疇內與周圍設施應保待一定距離;鋼絲繩應避免中間接頭,索卡應緊

固可靠;外部連接的風道不得阻礙燃燒裝置的膨脹和正常位移。

2.8空氣預熱器

2.8.1管式空氣預熱器

2.8.1.1管式空氣預熱器在安裝前應檢查管箱外形尺寸,答應偏差見附錄E,并應清除管子

內外的塵土、銹片等雜物,檢查管子和管板的焊接質量,必要時進行滲油試驗檢查其嚴密性;

2.8.1.2管式空氣預熱器安裝答應偏差,見表2.8.1.2;

表281.2管式空氣預熱器安裝答應偏差mm

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

1支承框架上部水平度3

2支承框架標高±10

3管箱垂直度5

4管箱中心線與構架立柱中心線間的間距±5

5相鄰管箱的中間管板標高±5

6整個空氣預熱器的頂部標高±5

7管箱上部對角線差15

8波形伸縮節冷拉值按圖紙規定值

2.8.1.3臥式管箱空氣預熱器安裝時應注意管箱的上、下方向,不得裝反;

2.8.1.4插入式防磨套管與管孔配合應緊密適當,一樣用手稍加用力即可插入為準,其露出

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對接式防磨套管應與管板平面相垂直,不得歪斜,焊接應堅固且點焊

數不少于兩點;

2.8.1.5管式空氣預熱器安裝終止后,與冷、熱風道同時進行風壓試驗,應無漏泄;在鍋爐

機組啟動前還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管內不得有雜物、塵土堵塞。

2.8.2回轉式空氣預熱器

2.8.2.1設備檢查和檢修時應符合本規范2.1和7.1、7.2的有關條款規定;

282.2分瓣式定子(或轉子)組裝后必須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連接堅固,并磨平接口的錯

邊;

2.823傳熱元件裝入扇形倉內不得松動,否則應增插波形板或定位板;轉子傳熱元件安裝

應在轉子盤車合格后進行,施工中應注意轉子的整體平穩,并防止傳熱元件間有雜物堵塞;

282.4密封裝置的調整螺栓應靈活好用,并有足夠的調整余量;

2.8.2.5吹灰及沖洗裝置的噴嘴與定子(或轉子)端面任一點的距離不得小于設備技術文件規

定的尺寸;

2.826針輪擺線式減速機在安裝前應空轉兩小時(仿實際工作狀態)運轉正常,無漏油現象;

在傳動裝置正式啟動前,盤車電動機應能自動脫開;

2.8.2.7傳動圍帶(以銷軸為準)的圓度應與轉子(或定子)的圓度對應,銷軸與傳動齒的安裝問

隙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規定;

2.8.2.8轉子(或定子)的圓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a)轉子:測量轉子圓周密封面的圓度,答應偏差為:

1)直徑W6.5mW2mm

2)10m2直徑>6.5m<3mm

3)15m2直徑>1OmW4mm

b)定子:測量殼體外徑的圓度,偏差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一樣答應偏差為:

1)直徑W6.5mWlOmm

2)10m2直徑>6.5m<12mm

3)15m2直徑>10mW14mm

2.8.2.9設備技術文件規定的固定及鎖緊部件安裝完畢后應細致檢查,保證固定堅固,鎖緊

可靠。

2.8.3風罩回轉空氣預熱器

2.8.3.1定子水平度(在圓周上測8點)答應偏差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一樣答應偏差為:

a)直徑<6.5mW3mm

b)101112直徑>6.5111W4mm

c)15m2直徑>10mW5mm

2.8.3.2定子的活動支座應水平,滾柱的上下接觸面沿長度方向接觸良好,定子找正后,按

設備技術文件裝好限位裝置;

2.83.3導向石墨軸承的石墨棒應輕打入槽內,與軸的徑向間隙不大于0.1mm;

2.83.4風道框架上的伸縮節安裝時,應使伸縮節連接角鋼與密封面的距離〃(圖2.834)平均

一致,答應偏差為:

a)直徑<6.5mW6mm

b)1。012直徑>6.5111W8mm

c)15m2直徑>10m<10mm

L.

圖2.834伸縮節連接角鋼與密封面的距離示意圖

伸縮節連接角鋼距離定子端面b值(圖283.4)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規定的偏差,一樣偏

差不大于4mm;

283.5上、下風罩彼此對正后再固定在軸上,必須保證同步回轉,在風罩圓周上測量,偏

差不大于10mm:

2.83.6回轉風罩外圓與煙道內壁間隙平均,轉動時應無摩擦現象;

2.83.7風道動、靜部分的頸部接口應同心,同心度答應偏差不大于3mm;

2.838頸部密封裝置安裝準確可靠,密封面接觸的緊度以剛好接觸為宜;

2.83.9吹灰及沖洗裝置的動、靜接合處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并不卡不漏。

2.8.4受熱面回轉空氣預熱器

2.8.4.1上、下端板組裝的平整度答應偏差為:

a)直徑W6.5mW2mm

b)10m?直徑>6.5mW3mm

c)15m2直徑>10mW4mm

2.8.4.2上、下梁的水平度答應偏差不大于2mm;

284.3轉子安裝應垂直,在主軸上端面測量,水平度答應偏差不大于0.05mm,轉子與外殼

應同心,同心度答應偏差不大于3mm,且圓周間隙應平均:

284.4主軸與轉子組裝應同心,主軸與轉子的垂直度答應偏差為:

a)直徑W6.5mWlmm

b)直徑>6.5mW2mm

2.8.4.5軸向、徑向和周界密封的冷態密封間隙應按設備技術文件規定的數值進行調整;折

角板的安裝方向必須符合轉子的回轉方向;

2.8.4.6壓力油潤滑系統應按本規范7.3.1.28?7.3.1.37油系統安裝的有關規定執行;

2.847中心筒的隔熱層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2.8.4.8密封間隙跟蹤裝置安裝應符合圖紙要求。

2.8.5回轉式空氣預熱器分部試運

2.8.5.1分部試運的一樣要求應按7211的有關規定;

285.2空氣預熱器的轉動方向應與設計一致;

2.853密封間隙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2.854轉子(或風罩法蘭外徑)的軸向、徑向跳動,一樣不大于表2.854所示數值。

表2.854轉子(風罩)的軸向、徑向跳動值

轉子或風罩的外徑軸向跳動(mm)徑向跳動(mm)

轉子風罩轉子風罩

直徑W6.5m242(8)')10

10m2直徑>6.5m364(10)13

15m2直徑>10m484(14)16

注:1)括號內為采用H型鑄鐵密封塊的徑向跳動數值。

2.9工程驗收

2.9.1鍋爐構架和有關金屬結構安裝的簽證項目(包括隱臧工程中間驗收簽證):

2.9.1.1立柱墊鐵及柱腳固定后答應二次灌漿簽證;

2.9.1.2空氣預熱器風壓試驗簽證(回轉式空氣預熱器除外);

2.9.1.3鍋爐爐膛風壓試驗簽證;

2.9.1.4鍋爐防爆門(冷態)調整試驗簽證;

2.9.1.5回轉式空氣預熱器分部試運轉簽證。

2.9.2鍋爐構架和有關金屬結構安裝記錄項目:

2.9.2.1鍋爐基礎復查記錄;

2.9.2.2鍋爐構架安裝記錄;

2.9.23燃燒裝置安裝記錄;

2.9.2.4空氣預熱器安裝記錄;

2.9.2.5主要的熱膨脹位移部件安裝記錄(如水、砂封槽的熱膨脹間隙和伸縮節的冷拉值或壓

縮值等)。

3受熱面

3.1一般規定

3.1.1受熱面設備在安裝前應根據供貨清單、裝箱單和圖紙進行全面清點,注意檢查表面有

無裂紋、撞傷、龜裂、壓扁、砂眼和分層等缺陷;如外表表面缺陷深度超過管子規定厚度的

10%以上時,應按本規范1.1.6處理;并應著重檢查承擔荷重部件的承力焊縫,該焊縫高度

必須符合圖紙規定。

3.1.2在對口過程中注意檢查受熱面管的外徑和壁厚的答應偏差,答應偏差見附錄F;如偏

差超出國家標準要求,應按本規范1.1.6進行處理。

3.1.3合金鋼部件的材質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安裝前必須進行材質復查,并在明顯

部位作出標記;安裝終止后應核對標記,標記不清者再進行一次材質復查。

3.1.4受熱面管在組合和安裝前必須分別進行通球試驗,試驗用球應采用鋼球,且必須編號

和嚴格治理,不得將球遺留在管內;通球后應做好可靠的封閉措施,并做好記錄;通球球徑

如表3.1.44所示。

表3.1.4通球試驗的球徑mm

管子外徑

彎曲半徑

。1,6032<Di<60AW32

0.80R)

R23.5D1O.85£>oO.7ODo

2.5£>1</?<3.5£)|0.85。0O.8O£)oO.7ODo

1.8Di</?<2.5Dj0.75A0.75A)

O.7ODo

1.4。VRV1.801O.7O£>oO.7ODoO.7OD

o

RVL4Q

O.65Do0.65為O.65Do

注:Do一管子內徑(進口管子。應為實測內徑);。一管子外徑;R一彎曲半徑。

3.1.5受熱面管在一樣情形下不單獨做校正工作;如需校正時,校管平臺應堅固,其平整度

不大于5mm,放線尺寸偏差不大于1mm。

3.1.6汽包、聯箱、受熱面等主要設備的安裝答應偏差為:

3.1.6.1標高±5mm

3.1.6.2水平汽包2mm、聯箱3mm

3.1.6.3相互距離±5mm

注:懸吊式鍋爐以上聯箱為主,受熱面管排相互距離答應偏差為土5mm。

3.1.7受熱面管子應盡量用機械切割,如用火焰切割時,應鏟除鐵渣和不平面。受熱面管子

對口時,應按圖規定做好坡口,對口間隙應平均,管端內外10?15mm處,在焊接前應清

除油垢和鐵銹,直至顯出金屬光澤。

3.1.8受熱面管對口端面應與管中心線垂直,其端面傾斜值圖3.1.8)應符合表3.1.8要求。

圖3.1.8管口端面傾斜示意圖

表3.1.8管口端面傾斜mm

公稱直徑D端面傾斜值△/

X60W0.5

60VOW108W0.8

108<D^15<1

I59VDW219W1.5

219VoW2

3.1.9焊件對口應做到內壁齊平,其錯口值應符合下列要求:

3.1.9.1對接單面焊的局部錯口值不應超過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

3.1.9.2對接雙面焊的局部錯口值不應超過壁厚的10%,且不大于3mm。

3.1.10受熱面部件組合安裝前,對于制造焊口質量應先核對廠家合格證(質保書)和安檢合格

通知書,并對水冷壁、省煤器、過熱器和再熱器等主要部件的制造焊口進行外觀檢查,外觀

檢查不合格者,應按本規范1.1.6的規定處理后方準施工。

670t/h以下的鍋爐受熱面部件,如未經安檢,則除核對廠家合格證件(質保書)和外觀檢

查外,尚應對各主要部件按不同材質和規格,分別對其焊口數量的1/1000并不少于2個焊

口作射線探傷檢驗。抽檢如有不合格時,則應加倍復檢,如仍有不合格者,則該批焊口視為

不合格,應按本規范1.1.6的規定處理后方準施工。

3.1.11受熱面管子對口偏折度用直尺檢查,距焊縫中心200mm處離縫一樣不大于2mm。

3.1.12受熱面管子的對接焊口,不答應布置在管子彎曲部位,其焊口距離管子彎曲起點不小

于管子直徑,且不小于100mm(焊接、鍛制、鑄造成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邊緣至少50mm。

3.1.13筒體的對接焊口,其焊口距離封頭彎曲起點不小于壁厚加15mm,且不小于25mm和

不大于50mm:兩個對接焊口間的距離不得小于管子直徑,且不得小于150mm。

3.1.14受熱面組件吊裝前,應做好吊裝準備,復查各支點、吊點的位置和吊桿的尺寸。

3.1.15在汽包、聯箱、承壓管道和設備上開孔時,應采取機械加工,不得用火焰切割,不得

掉入金屬屑粒等雜物,并應注意在吹管前進行。

3.1.16用于工作溫度不低于500℃、且直徑大于30mm的合金鋼螺栓應做硬度試驗,硬度值

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管道篇)》附錄A表A3的規定執行。

3.1.17受熱面管子應保持干凈,安裝過程中不得掉入任何雜物。

3.2汽包、聯箱

3.2.1在組合安裝前,必須將所有聯箱內部清掃干凈,各接管座應無堵塞,并徹底清除“鉆

孔底片”(俗稱眼鏡片);仔細檢查聯箱接管座的角焊縫焊接質量。

3.2.2汽包、聯箱吊裝必須在鍋爐構架找正和固定完畢后方可進行;汽包、聯箱安裝找正時,

應根據構架中心線和汽包、聯箱上己復核過的銃眼中心線進行測量,安裝標高應以構架1m

標高點為準。

3.2.3汽包、聯箱的支座和吊環在安裝前應檢查接觸部位,接觸角在90°內,接觸應良好,

圓弧應吻合,符合制造設備技術文件的要求。

3.2.4汽包、聯箱的支座應符合下列要求:

3.2.4.1支座與橫梁接觸應平整嚴密;

324.2支座的預留膨脹間隙應足夠、方向應正確。

3.2.5吊掛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3.2.5.1吊掛裝置的吊耳、吊桿、吊板和銷軸等的連接應堅固,焊接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

3.252球形面墊鐵間應涂粉狀潤滑劑,以防粘合:

325.3吊桿緊固時應注意負荷分配平均,水壓前應進行吊桿受力復查。

3.2.6膨脹指示器應安裝堅固,布置合理,指示正確。

3.2.7汽包內部裝置安裝后應符合下列要求:

3.2.7.1零、部件的數量不得短少;

3.2.7.2蒸汽、給水等所有的連接隔板應嚴密不漏,各處焊縫應無漏焊和裂紋;

327.3所有法蘭結合面應嚴密,其連接件應有止退裝置;

3.2.7.4封閉前必須清除汽包內部的一切雜物;

3.2.7.5鍵連接件安裝后應點焊,以防松動。

3.2.8不得在有禁止焊接要求的汽包壁上引弧和施焊,如需施焊,必須經制造廠同意,焊接

前應進行嚴格的焊接工藝評定試驗。

3.3水冷壁

3.3.1水冷壁組合應在穩固的組合架上進行。

3.3.2水冷壁組合件的答應偏差見表3.3.2。

3.3.3剛性梁組合或安裝的答應偏差見表3.3.3。

3.3.4帶爐墻的水冷壁組件,在組合爐墻前應做水壓試驗,試驗壓力應符合本規范3.6.1的有

關規定,水壓前所有受熱面焊接件應安裝齊全。

3.3.5水冷壁組件應合理挑選吊點及適當加固,在運輸和起吊過程中不應產生永久變形。

表3.3.2水冷壁組合答應偏差mm

答應偏差

序號檢查項目

光管鰭片管

1聯箱水平度22

2組件對角線差1010

3組件寬度全寬W3000±3±5

全寬>3000±52/1000,最大不大于15

4火口縱橫中心線±10±10

5組件長度±10±10

6組件平面度±5±5

7水冷壁固定掛鉤標高±2

錯位±3

8聯箱間中心線垂直距離±3±3

表3.3.3剛性梁組合或安裝的答應彳扁差mm

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

1標高(以上聯箱為準)±5

2與受熱面管中心距±5

3彎曲或扭曲〈10

4連拉裝置膨脹自由

3.3.6光管水冷壁相鄰管間應有間隙,運行中有相對位移的管段應留出膨脹間隙。

3.3.7膜式壁拼縫用的鋼板材質,應注意符合圖紙規定。

3.3.8水冷壁冷拉應根據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并做好記錄。

3.4過熱器、再熱器、省煤器和減溫器

3.4.1過熱器、再熱器和省煤器等蛇形管組合、安裝時,應先將聯箱找正固定后安裝基準蛇

形管,基準蛇形管安裝中,應仔細檢查蛇形管與聯箱管頭對接情形和聯箱中心距蛇形管端部

的長度偏差,待基準蛇形管找正固定后再安裝其余管排。

3.4.2合金鋼部件加熱校正時,加熱溫度一樣應控制在鋼材臨界溫度以下(參見附錄B)。

3.4.3過熱器、再熱器組件的組合安裝答應偏差見表3.4.3。

3.4.4省煤器組件的組合安裝答應偏差見表344。

表3.4.3過熱器、再熱器組合安裝答應偏差mm

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

1蛇形管自由端±10

2管排間距±5

3管排平整度W20

4邊緣管與爐墻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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